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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六


  还好,他踏实的怀抱让我慢慢安下心来,终于甜甜入睡。

  第二天一大早,我还迷迷糊糊,李哲就拖我起床,说是丑媳妇见过公婆,该去正式结婚了,不然宝宝会生气的。

  于是,我们两个在Y区民政局大门外,从七点就开始傻傻地等,等着姗姗来迟的国家公仆开始办公。

  “嗯,你爸妈那么容易就同意我们的婚事,总觉得怪怪的。”坐在车里,我无聊地发问。

  从根本上来说,李哲是标准的高干子弟,虽然是隐蔽性的。按理说,他爸妈八成望他找个门当户对的,又怎会这么容易就接受我这个平民百姓做儿媳?

  “没办法,谁叫我只喜欢你一个,而且——宝宝最大嘛。”李哲趴在我肚子上听了听,没个正经地笑起来。

  记起从前的种种疑问,我不觉脱口问:“你还没老实交代,你的梦中情人到底是谁。”

  李哲眨眨眼,不说话了。

  “难道你到现在还惦记着别人?”瞪着李哲,我心里酸酸的。

  “真没见过你这样的小傻瓜,竟然吃自己的醋。”李哲深深地望着我。

  “呃?”我有点懵。他的意思是一他在2001年8月12号碰到的并一见钟情的那个人,是我?

  2001年8月l2号,我在哪里,我在做什么?细细回想起来,仿佛那个暑假是和维东一起去北戴河玩,还玩得格外开心。可我何时见过李哲?

  李哲悠悠开口,“想起来了吗?”

  我茫然地摇摇头。

  脑中,忽地一闪。李哲过年在北京做的电脑屏保,最后定格的画面,不正是那个夏天我穿了泳衣在北戴河时拍的照片吗?那不是偶然,是他特意挑的!

  “我知道了,你跟我是同一天在北戴河玩的,对不对?”我得意地冲李哲挤挤眼。

  李哲眼底尽是无限温柔,“是,同一天,你还很英勇地跳到海里救了我。”

  救人?这事倒还模糊记得。那天我起了个大早,一个人到海滩上捡贝壳,后来就听到好多人叫嚷,说游艇上有人掉水里快淹死了。我也没多想,就跳到海里去,把落水的那个倒霉鬼用力拖住,然后拼命游啊游的,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游回岸边,差点累死。至于那人到底长什么模样,我倒没留意。

  世事居然有那么巧?那个落水的可怜家伙就是李哲?

  “本来,我是一个人在游艇上看日出,后来就出事了。在水里,看到岸上那么多人,只会叫只会喊,就是没有一个人愿意真正下来救人。我当时想,放弃吧,死也没什么可怕的。人性本恶,谁不想先保护自己呢。”

  “没想到,我居然看到一个小傻瓜,像一条白色的美人鱼,傻乎乎地游过来。”李哲悠然神往地叙述着,仿佛在描绘一个璀璨梦境里的童话。

  “后来,我醒过来的时候,就看到美人鱼在给我做人工呼吸,一次又一次。她的嘴唇很软,香香的,有种阳光的温暖味道。她的样子也很美,漂亮的大眼睛,像纯净的海水。鼻子小小的,很秀气,弯弯的长睫毛忽闪忽闪,还有粉色的唇,皮肤像牛奶一样……当时我就像中了什么蛊惑,很想一直这样看着她。”

  李哲说得那样富有梦幻色彩,我忍不住笑他,“喂,你好肉麻,你该不会又想说——”拖长声音,我咳了一声,故意学着他从前说过的那句,“小薇,第一次看到你,我就知道,你是世界上最纯洁最善良的天使。”

  李哲却没笑,依然不停地说下去:“再后来,有人在叫小薇,她就跑开了。第二天,我想当面谢谢她,没想到在旅店门口碰到她,她是和男朋友亲热地手拉着手。我站在她面前,以为她会认出我,她却从我身边走过去,看都没有看我一眼。她看着的,只是她旁边的那个……世界上最幸运的男子。”

  他的声音越来越低,依稀充溢了淡淡的苦涩无奈,我忽而也笑不出来了。

  “从一开始,你眼里除了他,根本就什么人都看不见。”记忆深处,在听《I swear》那夜的第一次亲密之后,李哲说过的话,变得无比清晰。

  我不由得喃喃问道:“那,再后来呢?”

  “再后来,我去旅店查了,知道她的名字叫杜辰薇。又查到她的身份证号码,知道她在F大读书,就叫爸爸安排我回国,去军医大继续读医。”

  “再后来,我知道她喜欢去那个文学网站,在网上叫白衣卿卿。”说到这里,李哲仿佛才恢复了几分精神。

  我怔怔地看着那俊朗的容颜,一时间心潮澎湃。

  一开始——居然是从六年前就开始了?我身边的这个人,竟然深情如斯?从意外的一见钟情,竟不远千里跑回来读书。再一路等待,一路追随到网上,以流云的身份来认识我。发现我出现了情感问题,又千方百计地来接近我,关心我。

  为了自己心爱的人,他居然可以等待这么久?还特意在他的住所里,留了一间合我口味的女士卧房。这样的执著和痴狂,我不是不感动,却也有些心惊。

  或许,一个任性的男人执著起来,远比女人要固执得多吧。幸好,我是他一心爱护的人,而不是敌人。

  李哲认真地与我对视,又轻轻吻了一下我的脸颊,“小薇,你是我的天使。如果没有你,我早就不在这个世界上了。”看看来登记结婚的情侣,一对对的,脸上都是喜气洋洋的。我偏过头,调笑李招:“人家白娘子是千年等一回,为报恩就以身相许,嫁给了许仙。没想到你也跟白娘子一样啊。”

  “一样不好吗?以身相许不好吗?”李哲哈哈大笑,扶着我下车。

  一路进了民政局;许多人都诧异地望着我,大约都在奇怪,怎么磨蹭到肚子显山露水了才来结婚呢。我紧抓着李哲的手,骄傲地从所有人面前走过,我想我会比他们更早体会一家三口的快乐呢。

  拍照、领证都很快。出来的时候,看着手里的两个大红镶金边的本本,我们都笑得像个小孩子。

  有人说:“最完美的产品在广告里,最完美的人在悼词里,最完美的爱情在小说里,最完美的婚姻在梦境里。”

  我只想说,完美不完美,纯粹是一种发自内心的感觉。而我心目中最完美的,就在身边,我已别无所求。

  第二十七章 执子之手,夫复何求

  领结婚证,不过是一个手续。事实上,我和李哲的生活和从前并没有本质上的变化。老妈搬回爸爸那里后,这里仍然是我们甜蜜的二人世界。

  婚宴的事,老妈竭力反对大肆铺张。我也觉得目前的身形穿什么婚纱都不好看,想生完宝宝后再请。最终,李哲拿主意,小范围地请了一些至亲好友。

  周瑾见了李哲,只笑说了一个词来评价——excellent,对我,也只有一句话“A lucky beggar”,简单,但足矣。苏三和沈怡然,以媒人自居,又得意地说上次的花球居功至伟,一定要我们谢大媒。我和李哲笑死了,最终一本正经地封了个媒人大红包给他们,以示谢意。

  自然,李哲的真正身世把爸爸老妈吓了一跳。好在大家都以平常心来看待这件事,日子依然过得和往常差不多。

  Cartier的婚戒,是李哲去美国前就订好的。可惜,现在我的手指有点浮肿戴不上。李哲就用了条细细的白金链子串上戒指,给我挂在脖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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