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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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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啊,宝宝,爸爸为什么突然走了?他饭都没吃呢。” 她教他说“爸爸”,结果婴儿努力地发出一个音:“妈呜——” “噢,宝贝!”她亲着他小蛋糕一样的脸,母性洋溢,几乎以为这就是她的孩子。而孩子的父亲,他们在一起生活几个月了,彼此依然陌生。细想起来,王鹰是个突然出现在她生活中的人,一个梦境中的人。当他在舞台追光里演出的时候,在红色或者紫色的灯光里,他身穿银白或金色衣裳,轻松站立,外形漂亮的高大身躯随着音乐微微摆动,萨克斯管上光芒跃动,远远看去就是一个梦。离开云贵的那个夜晚,她意外看到他在贵州饭店的演出。即使是雾里看花,那瞬间的光芒和影像却比日常情景更深刻地驻扎进她的内心。 是不是,他真的只是一个梦里的人,随时会消失? 她小时跟着母亲在寂静的乡村学校长大,初中就独自到异乡求学,十六岁上大学,十来年时间里埋头读书,常常独处。也许,因为长期孤独所以缺乏安全感,才会被任何一个小意外弄得烦躁不安。也许,她已经深爱上他——“爱”这个字眼,是他们一开始就在回避的。 她忘了没有他和这个孩子时,自己那无数夜晚是怎么过的。自从他们存在于她的空间里以来,每个夜晚她都不再习惯独自入眠。她不是在听婴儿的动静,就是听花园里、楼道里的脚步声。她总是在对他的等待里慢慢入睡,也曾经在梦里投入他的怀抱。但平素他们彼此都那么礼貌而有分寸,特别是他,他的成熟和理性让她感觉陌生。他甚至没有进过她的闺房。即使是共用的洗手间,他们都会仔细拾掇,不留下个人的痕迹。难道她不足以吸引他?难道他经历了太多女性的诱惑所以麻木?难道因为阿哈,他就变成了纯洁的教徒? 柔桑抱着孩子到阳台上,看城市的夜景。夜晚的城市越来越美丽,越来越虚幻,南风拂过辽阔珠江吹来,带来淡淡的水腥味。夜的各处,有各种音乐在起伏。她仿佛已经听见他的吹奏,他的声音和气息就在夜风里,与天空的星辰握手。 她突然作出一个决定,要走进夜的深处,某一道门,某一束光,某一种律动,她要触摸和寻找,要看清些,更看清些,在它们当中,那天上的鹰、音乐里的人,他究竟是个什么样的景象? 她换上宽松的棉布裙子,又用头巾将头发包住,把自己打扮成陌生的异乡妇女。她在镜子前微笑了。然后,她用一条结实的长围巾扎成兜带,把婴儿挂在了胸前。她对婴儿快乐地笑,拍他的小屁股,婴儿也咯咯地笑不停,灯光里,他粉红的牙龈上出现了两点白色的牙痕。 他是她的伙伴,这个暖呼呼的婴儿,他是大人们行为的所有理由,是他们彼此相联的核心,他给了她一种特别的力量。她不想乘车,而迈上了宽敞的珠江新城临江大道,这条道路大概是目前城市里最洁净、从不会塞车的地方,路旁江畔全是宽阔的草地花园,一对对恋人依偎在花丛中,江风习习拂在脸上。沿着临江大道一直往南,大约需要两个小时,就能够走到滨江路的酒吧街。 两个小时的时间,她似乎已经穿越了整个夜晚。 从临江大道转上广州大道的时候,她听见了刚才经过的江边有人在唱歌,是美妙华丽的女声,歌声清越响亮,仿佛正将朦胧的天空和黑暗的江水切开,让光明从壑口处奔涌而出—— 我打那小屋前走过, 再度迎接你的秋波, 你的眼睛像那星辰, 哦,照亮了遥远的梦乡。 我打那小屋前走过, 再度迎接你的情歌, 你的歌声像那晚风, 噢,吹进了遥远的角落。 我不愿就这样离去, 要听那晚风轻轻吹…… 她站住凝听片刻,扭过头去,看见寂静的江边一个窈窕的身影向东渐行渐远,在微弱的夜光里隐隐约约,宛如一朵霞辉收敛的云。 柔桑热泪奔涌,大声地喊:“阿哈!” 阿哈听不见,她渐行渐远,裹着浓浓的夜色。一个母亲在夜晚寻找孩子,一朵云在江畔寻找露珠,阿哈牵着自己歌声的丝线,去向天边。 被柔桑的喊声惊吓,婴儿竭尽全力地哇哇大哭起来。夜晚虚幻,但他的哭声清脆真切。 珠江的右岸,有无数间酒吧,它们白日里偃旗息鼓,了无痕迹,一到夜晚就闪闪放光,又像一只只魔盒吸纳了无数不眠客。 蓝调酒吧门脸就在一株挂满了彩灯的大榕树后面,榕树上悬挂着它的招牌,是用蓝色灯织成的一个大大的“BLUE”,在滨江路或者珠江夜游船上,很远就可以看见星光闪烁的大树和群星之间的“BLUE”。 王鹰到时酒吧里没什么人,几个侍应生在埋头吃她们的工作餐,和别的饭店一样,他们都是先吃饱了再接待客人。新来的调音师懒洋洋地坐在钢琴琴凳上抽烟,看见王鹰,递一支给他,他谢了,没接。调音师不高兴,收拾好自己的工具箱扬长而去。倪小姐和她的外国朋友还没到,王鹰仔细给萨克斯管校音然后就自顾自地吹一支轻松的曲子,变换节奏的间歇,侍应生们咽下波萝牛肉片讨好地鼓掌。他对她们点点头,温和诚恳地说:“想听什么?” “周杰伦的歌!”小女生们兴高采烈。 他摇摇头,不理她们。 倪小姐略带夸张的热情的声音在门口响起,紧跟着,身材丰满的她领着两个高个子外国人出现在酒吧里。因为背光,王鹰只看得清他们身形的轮廓。他们进来之后,吧台里的主管立刻将休闲区的灯打开,一排柔和的射灯照在弧形绒面沙发上。倪小姐重重地坐下,同时问:“王老师来了吗?” “我在这儿。”王鹰在小舞台一角回答。 “啊,王老师,过来,我这两位朋友可是慕你大名而来的。” 王鹰一直为她热情和恭维里所包含的某种女人用心感到不快,慢吞吞地抬了一下上身。 “鹰!”其中一个老外的声音十分熟悉,张着长长的双臂向王鹰扑过来。 “Jam,是你?你什么时候来南方了?” 两个男人紧紧拥抱在一起。 “你们都走了,我在云贵就没意义,我也走了。” “那你的功课……” “你就别为我的功课担心了。我一直在找你。” “你找我?” “是啊,别忘了,我,你,阿哈,我们可是黄金三人组合,没有你们,我不快乐。阿哈是不是迟一些来?”Jam朝酒吧门口张望。 “她……没有和我在一起。” “到底发生了什么?”Jam耸着肩。 “我来南方,就为了找她。” “哦,太遗憾了,阿哈是个很美、很有个性、很勇敢的姑娘,鹰,她离开你肯定是你的问题!” 王鹰沉默半晌:“今晚你吹中音还是高音?” Jam欢喜雀跃:“你还是吹低音萨?太棒了!”Jam吹低音萨气息运用不好,吹出来的音也缺乏控制,他在美国学的是小号,所以吹中音或高音萨他就得心应手、神采飞扬。 “鹰,给你介绍我的朋友沃森,他是个很棒的键盘手!” 沃森是个丹麦人,肤色灰白中透出粉红,眸子碧绿,有些腼腆。但当他抚弄键盘的时候,立刻变为音乐狂人,十指飞动任意演绎出各种各样的音乐情景。 三人淋漓酣畅地演奏着一曲又一曲,不知不觉中酒吧里已经围满了人。 酒吧变成了音乐的魔盒。 倪小姐再望望小舞台上的热烈场景,轻轻退出人群,向吧台靠过去,眼睛依然望着舞台,手指却散开,一条手臂做出优美造型向后伸去——因为和整个的人不和谐,看起来那造型就有些勉强——通常,这时调酒师就会立刻将一杯她喜欢的红粉佳人放进她手里,还把她的两个手指头往杯柄上捏一捏让她捧紧了。她优雅的兰花指在空中停顿了十多秒钟,也没有得到清凉而圆润的高脚杯,不满地缓缓回过头来,正好看见调酒师将酒杯递给了旁边一个带婴儿的女子。 [选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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