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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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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她有些难为情,生怕他以为自己既在暗示,又在遮掩,一时不知如何是好,后悔拿出这条丝巾。 “但这首诗真的很美,不知谁有幸是这个‘你’。” “诗中的‘你’,不是谁,是音乐而已。音乐由意象变为形象,一个令写诗者钟情的形象。”她巧妙地辩解。 他看出她的躲闪和回避,不再追问。他过去一直喜欢这首诗,现在又喜欢她将它写在丝巾上,喜欢她褚遂良体的书法。所以,他毫不犹豫地说:“既然不是写给谁的,我想要你送给我。” “送给你?” “送给我——这丝巾。好吗?” “好,当然……” 她暗想,只好这样了。或许,美好的经历从现在开始。 他看她又走神了,她大概是常常走神的。 他等了片刻,她回过神来,不好意思地说:“别老喝白水,我该给你弄点别的。” “好啊。我说,这么漂亮的房子,你留着那么多墙面,该不会是准备兴起之时在上面挥毫吧?” 她起身,给他拿来香浓的咖啡:“一个人在这样的房子里住久了,没有一点现实感,让我经常忘记外面的事情。” “那好啊,你是诗人,就生活在你的诗意里好了,这是大家的梦想啊,我们就是为此奋斗的嘛。” “我过去是这样想的,现在却觉得除了生活在自己的诗意里,还应该有所行动,把这诗意变为理想,大家的共同的理想——即使无法推及整个社会,哪怕是在一个和睦的社区里实现,也是好的,也可以促进社会的不断改变……” 他真诚地说:“你的理想令我肃然起敬。” “眼下最紧要的事情是照顾孩子,”她笑着发出命令:“你马上搬过来!” “好的。除了乐器,我的行李不会超过两公斤。” 王鹰的生活规律完全改变了。 过去他一直是工作到凌晨酒吧打烊了才回住处,然后几乎整个白天都在睡觉。所以,他从来不知道早晨是什么样的。现在,他每天上午去爱乐艺术中心给学员教萨克斯风演奏,中午回来给孩子喂奶、洗澡,小睡半个小时后,开始作曲或做吹奏练习。他练习的,或是每晚要演出的曲目,或者就是一些即兴的吹奏。吹奏练习对于他,同时又像是呼吸的需要,就好像抽烟的人随时要抽烟一样——为了孩子和柔桑,他已经将在漫长夜晚工作养成的抽烟习惯改掉,戒烟了。 只要不是周末,白天人们去上班后小区幽雅寂静,静得可以听见紫荆花飘落的声音。阳台正对着一个大花园,他在阳台上吹奏,婴儿的摇篮就在旁边。萨克斯风的声音如同远方的潮水,清晰又温柔。这个外表冷漠内里柔情似水的孤独男人,他孤独的灵魂常常在音乐里漂浮,似乎怀揣着柔弱又执着的愿望——希望音乐给他唤回什么。音乐唤回的,应该是一个同样孤独又傲慢的灵魂,与他的灵魂,鹰之魂共舞。 他看一眼孩子,孩子红苹果一般的肤色,精致的鼻子和小巧上翘的下巴,分明是阿哈的版本。他的心感到一阵痛楚。如果阿哈就在这个城市里,希望她能够听到他的音乐的呼声…… 孩子在单纯的声音里睡着了。他给萨克斯管塞上消音器,音乐如同灵魂的呼吸,给时光呈上另一种生命的气息。天空敞开,空气透明,阳光如水,一片寂静。树阴里的光线是浅金色的,白昼仿佛停止了它的运行。音乐消歇的片刻,似乎可以看见草地上草丝整齐稳定地生长、抽长。他听着自己的音乐去到更高的天空,或是钻入草丛,和昆虫的小爪子一起摸索……这午后的时光,他甚至感觉婴儿和自己也已经失踪,消失在透明的光线之中…… 到了黄昏,他开始惦念柔桑,一边做晚饭,一边频频看时间。偶尔看一下晚报,关于城市年轻漂亮的女子有太多令人不安的消息,她们不是在路途上被打劫就是被不良男人猥亵。而柔桑,又是那么个一边走路一边想着飞翔的人,没有半点防备之心,令他不安。 很快,暮色被城市的灯火掺杂成暖暖的黄色,如同新鲜的奶油。家里荡漾起优美轻柔的音乐,他和精致漂亮的晚餐,以及旁边婴儿车里漂亮的男孩一起,等她。白昼的忙碌和喧嚣在傍晚时分沉淀下来,某一瞬间所有的街灯悄然点亮,和即将湮灭的白昼光芒衔接,把窗玻璃映得光彩斑斓。在婴儿望着窗玻璃出神的时候,她迈着轻捷的步子走出高楼电梯,带着城市沉淀了的白日气息回来了。 仿佛怕惊醒婴儿眼睛里那薄弱的光影,他和她微笑着轻声说话。 “你今天回来迟了十多分钟,我已经在胡思乱想了。” “想些啥?” “昨天有个女孩子被人抢包,还有……” “其实啊,我告诉你,如果你对这城市熟悉了,了解了它方方面面的规律,遵守它的所有秩序,进入它的良性循环轨道,你就十分安全。” “那女孩子……” 她打断他:“我在报上看到消息就联想到我们单位的一个女孩子,不久前被打劫了,损失不小。她每次买了漂亮衣服就迫不及待穿上身,时尚又抢眼;一双高跟鞋,鞋跟高得站不稳;手袋也是最最时髦流行的,不是金色就是桃红色,一边溜达还一边打手机,披金挂银一看就是有钱烧的主儿,不被歹徒盯上才怪!” “主要还是城市流动人口太多,所以有许多不安全因素嘛。女孩子又是弱者,走出去就让人担心。” 她心里暗想,一个会牵挂女人的男人,是会给女人带来幸福的。真实的他和他冷漠的外表差距很大啊! 他帮她放好手袋又轻轻拉开餐椅,她轻盈入座,他给她盛上大半碗汤……他们在音乐里共进晚餐。 她的脑子里还有城市交通高峰喧响的余波,可口的汤喝下去有红酒的效果,胃里温暖又舒服。她感觉自己和他,和那小小的孩子,和房间里的一切,一起在优美的音乐的波浪里摇晃起伏…… 她是一下班就往家赶的。 过去家的概念,其实还只是她精神的蜗居,是她的一个自我泛化的环境。现在,这个家里有孩子,有男人。男人女人和孩子,形成了一个金三角,家开始有了它丰富的内容和作息规律,有一个和谐又丰满的氛围。 每次她回到家,王鹰已经做好了精致的晚餐在等她。他原来那么会做菜,他做的菜既漂亮又开胃,并且让人相信吃了它们你会变得更加美丽。所以,她放弃了下午吃零食的习惯,把胃口留回家——家庭晚餐对人竟然有如此大的影响,会改变他们的生物习性和欲求。 她不像房东,也不像朋友,而是真的像个年轻优雅的妻子。而他也不像房客、寄居者,倒像个具有贵族气质的男主人。 她非常爱惜这晚餐时光。 (许多许多年后,当她去到异国他乡,在某个淡蓝色的黄昏,和她英俊可爱的丹麦爱人沃森,细心整理他们家花园里的玫瑰,她突然想起这晚餐时光,王鹰温暖的微笑和结实双臂的每一个轻舒的动作……那一瞬间她被玫瑰的刺扎了手指,同时一滴发凉的泪水也滴在手上。她的生命,什么时候开始,从那五彩斑斓的傍晚灯火、从他细致无言的关怀、从婴儿的眼神里、从水晶一般柔和的音乐中流失,她的灵魂,从那迷离又透明的晚餐时光里逃亡……) 晚餐的时间并不长,因为她回来的时间差不多也就是他出发的时间。和一个内心里彼此欣赏、认同但没有法律关系也没有性关系的男人一起,在家庭的灯火、音乐里消融,她不知道这样的时光能够绵延多久。 他和她一样,同样是厌恶世俗生活又渴望世俗生活,注定要从庸常生活里逃跑,天黑时又会转回身留恋那三两个窗户后家的灯火。他们知道自己的脆弱,所以,当世俗生活就在他们之间,他们要尽量地将它把持得诗意、完善。他们彼此都有一种感受,就是两人关系越密切距离越近,便越来越多地发现对方的美,也越来越多地焕发出彼此的柔情——此时,尚与性无关——他们暂时还不知道这其实是两性关系美满的源泉,而不似众多男女,两人离得越近心却离得越远,甚至当两人亲密无间时人性的负面就一再露脸。 吃过饭,他逗逗孩子,拍拍她的肩然后去上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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