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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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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尔文不光武勇过人,而且渊博多智,本身也是个历史学家。他知晓这盏灯的一切细节,还把它们详详细细地写在一本书里,这本书就叫《妖灯之谜》。根据他的记载,这盏灯可以放七根灯芯,但不管灯芯多长,灯油多满,每根灯芯都只能燃烧九分钟。还有,灯的鼓腹上有一个女人头像,白天闭着眼,一到晚上七点就会睁开。卡尔文拿到这盏灯后,一个月里体重减轻了三十多磅,他养了两条狗,一条皮毛脱尽,另一条无疾而死。但那个谜还是没有解开。到一八六四年七月十九日,也就是太平天国覆灭的那一天,卡尔文把海盗们召集到身边,对他们说:今天是我的最后一天,我已经看到了自己的命运,当这个女人再次睁眼,我就一定会死。海盗们议论纷纷,他接着说:我只有一个要求:这盏灯是我的,死后一定要埋进我的坟墓。当时所有人都以为他在开玩笑。卡尔文洗了澡,找人给他理了发、修了面,换上他最好的衣服,一套带西班牙国徽的海军制服,然后点亮了那盏灯,坐在椅子上闭目沉思,他的情妇,绰号‘锡兰公主’的华裔姑娘张莎丽一直陪着他,听见他喃喃自语,声音完全异于平时,又温和又慈悲:“看不见,看不见……,听不到,听不到……,我不说,我不说……”到六点五十九分,卡尔文睁着眼,微笑着问张莎丽:你还好吗?张莎丽说还好,他点点头,说那就这样吧,我死了。说完闭上眼,真的就死了,而几乎就在同时,灯上的女人豁然睁眼,据说眼里还有两滴眼泪。” “一九零三年,盗墓人弗雷泽在卡尔文的墓里挖到了这盏灯,把它辗转带到伯尔尼,卖给了瑞士联邦专利局的一个技术员,卖价四千二百瑞士法郎,这是技术员一个月的工资。这个技术员是犹太人,当年只有二十四岁,他买下这盏灯后,花了足足两年时间,终于猜出了这个谜的一部分。他不大会说话,就把谜底写成了一篇论文,足足写了十九页纸,题目叫作《论动体的电动力学》,里面提到一个公式,人们为了方便,一般把这个公式叫做相对论。” “爱因斯坦!”我惊叫起来。 “对,阿尔伯特·爱因斯坦。他死于一九五五年,死后这盏灯也神秘地失踪了,直到一年前,” 他站起来关了灯,屋里一片漆黑,窗外风声呼啸,海浪啪啪拍击着万丈崖岸,显得这夜更加深阔辽远。他走进内室,在里面哗啦哗啦地翻腾了一会儿,然后火焰一闪,在跳跳的、昏红幽暗的光影里,他满面狞笑,捧着一盏灯走了出来。 “这……这就是那盏灯?” 他笑得越发邪恶,双手前伸:“送给你,高昌古国的杀人妖灯。” “我不要。” “这灯是纯金的,重八百九十克,云纹风翳,雕饰华美,本身就是一件艺术品,灯眼是两颗十五克拉的鸽血红宝石,灯座是……” “那我也不要!” 他看着我,慢慢收起了笑容,眼中光芒聚合,像针一样死死地瞪着我。 从一开始我就知道这是个游戏,贝奇行宫、六翼天使、杀人妖灯,一切都半真半假,亦真亦假,但我已经渐渐了解游戏规则了。 “这故事是假的,对吧?这世上根本没什么杀人妖灯,对吧?”我挑衅地与他对视着,像一头瞪羚瞪着另一头瞪羚,“但这红宝石是真的,对吧?纯金也是真的,对吧?这灯至少也得值几十万,对吧?我不要。” 他的表情瞬息万变,似乎想说点什么,张了张嘴却又闭上,过了半天,他伸手拍拍我的肩膀:“说得好,这局你赢了。” 打铁要趁锤子硬,我嘻笑着问:“赢了有什么奖励没有?” 他想了半天,也跟着笑起来:“那我给你讲个故事吧。” 我这个气啊,跟着他走下楼梯,走过长廊,失望得脸都绿了。走过琴房门口,他停了下来,若有所思地看了看我,在那架勃拉姆斯用过的斯坦威钢琴上按响了几个音符,骚骚咪咪发骚什么的,然后头也不回地说:“巴赫的《死亡赋格》。”我还在想他这话是什么意思,他轻轻走进内室,在里面叫我:“进来吧,看看这个一切开始的地方。” 那屋子寒酸至极:水渍斑斑的墙、凸凹不平的地、漆皮剥落的桌子,一张歪斜摇晃的床。他盘腿坐在床上,看了我至少有半分钟,慢慢地开了口: “贝奇行宫占地四十八亩,造价一亿六千万英镑,每个房间都极尽奢华,光你住的那间就足够买下一栋别墅。我管理了四年,没碰过海参鲍鱼,也没碰过名酒名茶,至于睡,”他拍拍身下的床,那床吱嘎响了一声,“我每天都睡在这里。” “为什么?” “因为二十年前我住的就是这么一个地方,”他咧咧嘴假笑一下,“就是这张床,这把椅子,还有这个塑料盆,洗头用它,洗脚也用它。不过那时我不是一个人,而是两个人。” “你太太?” “不,是我女朋友,我这辈子没结过婚,以后也不会结。” “她怎么了?” 他不理我,仰面看着天花板,我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发现那上面有一片淡黄的水渍,蜿蜒浅淡,像云彩,也像人头,边上还停着两只苍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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