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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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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是西安来的小朋友,跟你一样大。” “那我要准备一件小礼物送给我的新伙伴。”她是个大气的孩子,什么东西都想跟人家一起分享。 “好,不过人家可能要来了,你是不是该起床穿衣服了?”今天我要把她打扮漂亮一点,我喜欢我的女儿被别人称赞。 我给她穿上秦成风从日本给她买的小大衣,粉色的,质地非常柔软,领子上是雪白的狐狸毛。当时我打开标签,一看那日元,心里很快就进行了换算,天哪,2000多人民币,我埋怨他太奢侈了,小孩子家的衣服买这么贵干吗,孩子长这么快,要穿不得了多可惜呀。 他呵呵地笑着,说筝儿这么漂亮,打扮一下就成了公主了。 他喜欢宠着筝儿,作为父亲,他一直是称职的。 陈艳红一家人在11点钟准时到来。 我和筝儿到小区门口去迎接他们,陈红艳说他丈夫开的是一辆黑色的奥迪A6。 我们这里的奥迪A6很多,但很奇怪,他们车子从远处开过来的时候,我就隐隐约约觉得是他们来了。 果然,在车子向我靠近时,我的手机响了,我还没接,车窗放下,一个短头发的女人向我挥手。 她便是陈艳红,在这以前只用文字交流的朋友。 她跟我想象的并无二致,干练的女人,戴着一副透明的无眶眼镜,虽然因为是度假穿得很随意,但依然可以看出她是个讲究的女人,只不过北方的干燥让她的皮肤显得粗糙,她与我同龄,却明显比我老。 她的丈夫很高大,是典型的北方汉子,脸形是硬朗刚毅的轮廓,浓眉大眼,有着男人的阳刚。 她的女儿也是短头发,长得很像爸爸。 这样幸福的一家人阳光明朗地站在我面前,我竟莫名生出了嫉妒,这幅温馨的画面,令我久久怅然。 孩子是天生的自来熟,筝儿和陈艳红的女儿沈小鱼很快就成了亲密无间的小伙伴。 大人倒没有像她们那样快速来电,我们很礼貌地握手,陈艳红向我介绍她的丈夫,沈正扬。 他宽厚的手掌很有力,握手的一刹那,我只感觉到他掌心的温度,并无其他。 他们一进门便看见了我的古筝。在这现代风格的房间里,古筝就像一件古董,仅仅作为一个装饰摆在那里,却与周围的风格,相映得并不协调。 秦成风曾要求我把古筝移到书房或者卧室,但我执意要把它摆在客厅,我喜欢进门就看见它,其实也是我的虚荣心吧,我希望来我家的人看到它,会觉得我还有些独特的气质吧。我不想只被当成一个温柔贤惠的全职太太,那太单薄了。 后来秦成风也看惯了,吃完饭偶尔听我弹几曲,也别有风情。 陈艳红提议让我弹奏一曲,她说在网上听说我会弹古筝,很是佩服,现在这个社会,能弹这种乐器的人并不多。 我欣然应允,先试了试琴弦,指尖拨动,奏出一曲《梁祝》,那有些遥远的琴音从我的指尖泻出,那凄婉的爱情故事便转化成音符,在房间四处飘舞。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弹这首哀伤的调子,本不该这样欢迎远方的朋友,但我坐在那里,真的情不自禁。 音乐的穿透力能否沁入人心,以前我不知道,但后来我听说,就是这首《梁祝》,打动了他,陈艳红的丈夫沈正扬的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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