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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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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夕相处了几天,对他的感情,更加的深厚,我想,如果孩子出世了,我会和他感情更深的。我们可以一起去某个城市旅游,住在靠海滨的酒店里,过属于我们的日子,当然,也要把孩子带着,他说的,要和我一起照顾杨小放。 元宵节的那天早上,是之放准备要和我一起去我老家看望我妈妈的,早上我给季飒打了电话,说了我要回来的事,之放也和我一起回来,我让他先别和妈说,妈定会忙得准备这准备那,其实,不需要准备什么,就当是自己家人。 这次回家,至少是要在家待四十天的,等孩子出世满月了,我再回南京。之放把我的衣物什么都准备好了放在车上,还有他事先买好的一些母婴用品,满满地塞了一大箱子。 之放说他也要和我一起等杨小放满月了回南京,反正他请好了假。 我笑他是不是打算这四十多天就住在我家了,住这么久,多像是上门入赘的女婿。 他搂着我说入赘也不错啊,只要季飒不介意,他是愿意做上门女婿呢。 我在他的下巴上捏了一下,说:“美得你,才不给你上门,便宜了你。” 子晚略略伤感地说:“我好不容易过了有几天有嫂子在家的日子,你们却一起都回徽州,把我孤孤单单落在南京,还一走就是一个多月,不过回来我就可以抱我的小侄儿了,我就只好等了。” 之放关着车门,对在楼下送我们的子晚眨了一下眼睛说:“趁你老大我不在,你赶紧带个女朋友回来吧,好好享受你这四十天的幸福生活,二人世界,多好!” “嫂子,你也不管管我大哥,总是让我带女朋友回家住,教坏了我。”子晚来向我投诉。 “肯定是你哥他经常这么做,不然怎么这样教你呢,之放你也真是的,子晚还小,你别教坏他。”我笑着对之放说。 “我哪有做过,你问问子晚,我什么时候带过女孩子回家的,不就是带了你吗?我向贝多芬起誓,我要是说的假话,就让我音乐灵感枯竭,再也写不出一首好歌。”他认真地说。 子晚说:“对啊,嫂子,我哥可乖了,从未犯过夜不归宿的错,更没有带女孩子回来留宿过,这点我可以作证。” “切,子晚,你唬我吧,你哥在我那里都住过几个晚上呢。”我说完就有些不好意思了。 我相信之放和子晚都是一样的,看起来是个很后现代的男孩,他们骨子里流着有葡萄牙的血统,浪漫而特别,但他们都一点也不花里胡哨地同女孩子轻易搭上。 为什么不相信自己的未来丈夫呢?我会相信他,而关于他的过去,就像他对我的过去一样的大度包容,过去的,是属于过去的那个人,现在的,才是属于彼此的。 何必拘泥于过去的那段感情那个人呢? 我开始学会去经营一段感情,去小心的呵护,纵使我曾错过,曾错得有些不可原谅,重新开始的时候,我依旧要满怀信心,再婚的女人,最忌讳的就是重蹈覆辙。 所以,我会对之放一百个信任,一百个放心。 相信是幸福的,为什么不信任自己的男人呢。如果现在还有一双丝袜一撮长发落在我的卫生间,如果之放说那不是暧昧的产物,那只是一个女同事借用卫生间留下的,我都会相信,然后清理干净。 我望着坐在我左边的男子,我头靠在座位上,我微笑着看他,他和子晚说着话,没有注意到我的注视,我心里的踏实,是无法形容的。 从离婚到蜗婚再到即将的再婚,都那么的不容易,幸福,也许只有来得不容易,才回去珍惜,也只有在错了一段婚姻后,下一段婚姻,会更好的经营。 我感谢,之放他给我的安宁和踏实,让我觉得自己,还是一个可以爱和被爱的女人,让我对男人的宽容与深爱,又有了一份认识。 到底,之放做的最让我感动的事,不是对我怎么怎么好,而是,他可以接受我肚子里的孩子,孩子还没有出生就为孩子策划着名字和未来,承担着一个亲身父亲都未必能做到的义务。 我想,单凭他这一点,足够我的托付。 第一百七十四章 车在高速上行驶着,我还在想他这样的一辆悍马像小坦克一样开到了我的那个小城里,会不会有些招摇了,我离过婚,再婚,我并不想太高调,免得人说闲言碎语,自是不会在我面前说让我听到,可等我回南京了,妈妈肯定要听到了。 “之放,你这车,是不是有点高调了,要不你和你哪位朋友换一辆比亚迪或现代开开吧,我那就是一个小山城,都是认识的人,要是看到这车,真有人会跟在后面看这车是开往哪家的,到时候别弄得被人说我再婚还那么的高调。”我弱弱地说,又怕之放会错误理解我的意思。 “傻丫头,我就开我的悍马,况且我的朋友里,好像也没开三十万以下车的,你放心,我就是要高调,你之前的不幸,统统被洗涮掉。我要让你们家那儿的十五到五十五岁的女性,都羡慕你。”他伸过右手揽着我,稍用力的在我的肩上拍了一下,他的意思是,不用管什么流言,有他在,怕什么。 是啊,有他在,我的所有担心,听起来都是多余的。 我也许太顾及了,想想也没什么,谁下了定义离婚的女人就非得像偷偷摸摸一样的再婚吗,谁愿意离婚呢,若不是一段感情真的维持不下去了,谁会没事找事要离婚。我一生未做亏心事,我怕什么,谁爱说就让谁谁去说,嘴巴长在人脸上,我也管不到的。 也在心里暗暗窃喜,之放的模样,要是出现在我们那块地方,准能如他说的,引来很多女孩子的羡慕,他穿着棕色的夹克,大大的翻边毛领,戴着一顶报童帽,星味十足。 车里放着我爱听的邓丽君的歌,我哼着歌,之放拿过一个小小的空调被盖在我的肚子上,他知道我嗜睡最近,总是靠着靠着就会睡着了,他特意在车里准备了一个小空调被,就怕我会在路上睡着了。 “之放,什么时候,你也写一首像邓丽君一样甜美的歌给我,好吗?就像是那首《甜蜜蜜》一样。”我哼着歌说。 “好,没问题,为你写的新年歌曲,你可以自选,我为你量身定做,谁叫你是我的老婆大人呢,我的人都是你的,可况我写的歌。”他一副绝对服从组织命令的样子说。 记得上大学的时候,因为爱听邓丽君的甜蜜蜜,我就和贤芝俩一起花了四十块钱去电影院买了门票,看了那部黎明和张曼玉主演的电影《甜蜜蜜》。 一下子,我和贤芝竟然第一次的喜欢上了同一类的男人。 本来是我喜欢金城武那样的男人,她则喜欢梁朝伟那样的。 可那部电影《甜蜜蜜》,让我和贤芝都爱上了里面的黎明饰演的小军。 我喜欢小军,是因为他外表憨憨的老实的,其实,他内心什么都明白,他的感情也是很激烈很丰富的,他不说,他看起来的老实,却不是那种木讷,总之,是说他老实其实他不老实,说他不老实吧其实也是个老实男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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