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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十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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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署名风波: 当出版有了眉目时,我开始向有关部门咨询小说的署名问题。这些文艺界领导,有的看过康素珍资料,有的听我说过康稿情况和编辑程度,都做了口头或书面答复,认为自传署三人名字可以,以她的素材改编小说就不同了,应属再创作,只消在前言或后记写明她的贡献,出版后给她一定报酬就行了。 我仍不放心,又去省版权处查找有关文件,该处送我一本1985年印发的《图书、期刊版权保护试行实施细则》,其中第十条原文如下: "民间文学艺术和其它民间传统作品发表时,整理者在前言或后记中说明主要素材(包括口头材料和书面材料)提供者,并向其支付报酬,支付总额为整理者所得的30%-40%。" 我将这个意见告诉了康素珍。 康素珍想不通,便去找政协反映问题。 领导对此事非常重视。经协调,1987年12月1日在政协、宣传部领导主持下,我们三人达成一份协议,决定所有作品均署名:康素珍记述,我和合作者编著。 这场为时不长的分歧到此应该冰消瓦解了,万没想到,它像一根导火索,引爆了一连串明枪暗弹。 新闻媒体的恶性炒作: 1988年初,省报一个记者来辛集采访康素珍。不久,《四川日报》发表了该记者的《风尘女子写风尘》,《建设日报》发表了《半百老太挥椽笔,土坯房里写风尘》,《文汇报》发表了《饱尝地狱苦,化作风尘泪》……这些爆炸性新闻顿时轰动了全国,都是写康素珍如何艰苦著书,只字没有提到我与合作者的创作。当时,我们安心著书,没有理会媒体的炒作。 各地给康素珍的来信如雪片纷飞,颂扬的,诉苦的,求偶的,认亲的,寄钱的,索款的,半年之中,康素珍便收到了一百多封来信,她成了全国妇孺皆知的名人,开始飘飘然起来。向接踵而来的记者大谈我们的署名之争,俨然成了一个上当受骗的可怜人。 据康素珍事后说,当时辛集市的"红眼病者"给她吹风点火,说领导主持签订的那份署名合同是康的"第二张卖身契",康素珍对我们更加耿耿于怀。 不久,天津《今晚报》两个记者通过乡政府找到康素珍,说要给她写纪实文学,还要在《今是报》连载她的作品,康好不激动,与他们谈了半天。 这天下午,康素珍领着两个记者来我家,二人要求连载我们的稿子,稿费从优,连载后仍可出书。我说:"对不起,我们整理的稿子已交出版社,近期即将出版。"他们追问是哪家出版社,因出版社事先有约,让我们三人暂且保密,我未作答。 两个记者要求看看康的原稿,我拿出几本,他们草草翻了翻。又要看我过去发表的作品。我又拿出三大本剪稿,他们一边看,一边交口称赞。我陪一个记者去小解,他对我说:"你要小心,康素珍对你意见不小哪!"采访不到一小时,他们便匆匆告辞而去。 出人意料的是,两个记者扎在宾馆,一夜间写成了《何来青楼恨,谁洒风尘泪--康素珍创作长篇小说<风尘泪>的遭遇》,未经辛集市委审阅,便以"河北省辛集市专电"名义发出,天津《今晚报》随即发表。 在这篇1500字的文章里,竟有11处报道失实,将康描绘成了一位独立创作长篇小说的大作家,而我则是剽窃康素珍作品的"文贼"! 文章说"可以肯定,这是一部有着充实基础的自传体小说初稿,康素珍亲手创作这样一部长篇小说,其作品的认识价值远远超过审美价值。可是,由于种种原因,辛集市委的各级领导均无机会认真阅读康的手稿,以致被误认为是一堆杂乱无章的素材……" 不几天,《今晚报》又发表了他们的报告文学《昔日风尘女,今朝写书人》。在这篇近五千字的文稿里,将康粉饰成一个卧薪尝胆、攻读三十多年的撰书人,把我为康写的《长恨歌》等都记在康的名下,又夸大其词地写我和康的署名之争。 两记者神通广大,又迅速将二篇文章推荐到《报刊文摘》及全国几十家报刊转载。 不久,我收到了来自全国各地的五十多封污辱、谩骂信,有的自称"杀手党"、"黑老大",声言要取我的人头。与此同时,辛集市委、宣传部、政协也收到了几十封对我的声讨信。 康素珍春风得意,俨然换了一个人,一扫刚认识那副感恩戴德的样子,一改平时一口一 个恩师的尊称,对我视若仇敌,冷若冰霜。在两个记者的点拨下,她似乎才明白:俺的作品不用整理就能出书,俺被李书宇骗了! 于是,她断然撕毁"记述者不得中途撤回资料"的协议,去找政协,向我索回正在编著参考的资料。 康素珍又去找出版社,要求将原协议中她的"记述"改为"编著",后因出版社劝阻,未能如愿。 记者的攻击,读者的辱骂,康素珍的反目,使我悲愤交加,我去找宣传部,要求去天津状告记者。领导理解我,安慰我,要我以静制动,安心著书。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两记者为置我于死地,又给省委书记写信,要求免去我的职务,让别人续写这个题材。省委为此派了工作组,调查7天。市委对此事非常重视,进行认真研究,写出事实真相,材料上报省、地、市各级领导,这场风波才稍见平息。不久,主管文化工作的省委副书记李文珊来到辛集,专门看了康素珍的手稿,然后与我们谈话说:"你们是源与水,根与树的关系,谁也离不开谁!"鼓励我们加强团结,搞好创作。 康的手稿到底是素材还是成稿?为澄清这个大是大非,我将康的部分手稿交给河北人民出版社和黑龙江人民出版社,请他们审定。不久,他们都做了书面答复,认为康的手稿"只是一些素材,必须经过一番加工整理,才有可能达到出版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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