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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四


  PK(4)

  Ava看上去神采飞扬,声音里带着几分激动地说道:今天和Roger谈事情谈晚了,我们以为都要迟到了呢。

  我偷偷瞥了一眼林大人,屋里灯光暧昧,外面灯光户昏黄,看不清楚他有明显的表情变化,只听他说:很热闹啊,在外面就听到大家的声音了。王总,公司聚会居然在你家,真是叨扰了。

  我暗暗猜测Ava是如何和林大人说起今天晚上的聚会的,林大人又是如何联想到我曾经发出的邀请又如何联想到我让他别来的借口的,想得我眼皮直跳,口干舌燥。

  轩逸看到林大人的讶异表情不亚于我,但他立刻公事化地表示欢迎。

  自从前天林大人和王轩逸两人在我家偶遇后,我总觉得他们之间好像保持着一种如同房产泡沫经济般的虚假繁荣。而这种虚假繁荣多是因为我的大学回忆以及我和王轩逸的男女朋友这个谎言引起,不自然地我就有一种既紧张又得瑟又心虚的心理。

  当然大家的心情也很紧张很得瑟很心虚。林大人这大半年来鲜少参加集体活动,一般都准点回家,我们当时都以为他被家里的狐狸精吸引,让他终日沉迷于美色之中;现在得知他单身,而且居然来参加并非由公司掏经费的纯私人活动,大家都荡漾开了。

  我意识到林大人再进来的话就没椅子或板凳可以坐了,正准备起身去我屋里再搬几条过来,没想到众妖姬以为我要让座,纷纷觉得这样的机会难能可贵,不能让我独食,都站起来给林大人让座,自动忽略了Ava,让她刚才菊花般的脸瞬间枯萎。

  林大人露出一行小白牙,说了谢谢,挑了我左边的座位坐下来。策划部的同事看见林大人已经就座完毕,才开始领悟到大boss需要拍马屁,小boss也不好随便对待,又争先恐后地给Ava让座,这才让Ava脸色正常了些。

  Ava就座后,忽然又想到什么似的站起来说:啊,我带来了几瓶酒,送给妖子做温居的,听说你刚搬的家。边说她边从她的名牌大包包里掏出几瓶流光溢彩的酒,细声细气地对王轩逸说:不介意大家喝点酒吧?

  我心想既然是送我的礼物,应当是问我的意见,看我答不答应大家一起分享才对啊。

  王轩逸笑道:当然不介意,今朝有酒今朝醉,可惜我不能喝酒,只能看大家尽兴了。

  坐在我右边的右边Colla妖姬跟Wendy说:你看你看,从这个角度看他笑起来特像张根锡。

  Wendy盯着王轩逸的脸问道:哪里像?

  Colla兴奋地解释:你要从我这个角度看,你坐过来一点,这么仰视过去,看见他的脸部的线条没?还有那梨涡,又稚嫩又阳光,还带着性感。我猜他要是哭起来肯定也很好看。

  可能这个世道已经完全走过了“男人哭吧不是罪”的阶段,“梨花带雨”这个形容词也不仅限于女性了。以前男艺人拍艺术照露八颗牙齿,后来发展成沉着一张脸,现今拍照流行伤感美。所谓“但见泪痕湿,不知心恨谁”,眼里流着泪,心里流着血的男人早已比傻蛋地笑容更有卖点了。所以难怪Colla看见帅哥笑就要想到人家哭,倒不是恶趣味,只不过大众审美早已走到无虐不换的地步。我纠结的是,怎么能让人看上去稚嫩还能看上去性感,因为一般来说这样要跨着好多个年纪,稚嫩是十来岁的形容词,那要让一个十来岁的人看起来有性感的效果,除非观众有恋童癖倾向……

  林大人坐我旁边,肯定也听到了Colla评论,问我道:你还挺能生事啊?组织一帮人来参观你的前男友,什么心态?

  我偷偷瞄了他一眼,散散的发丝儿垂在额际,感觉有些慵懒和随性,眼角却略略透着一点生气和懊恼。但是屋里的光线太柔和,那点生气和懊恼自动化成了一股青春朝气。从我这个角度看上去,真真的既稚嫩又性感,不禁感叹这个世道妖孽横行,急需我替天行道收了妖。

  妖姬们喝了几口酒之后,胆子越来越大,开始询问一些不该询问的内容,比如妖姬乙半开玩笑半认真地问道:Roger,像您这样的钻石王老五大隐隐于市,我们最近才知道呢,藏得很好呢。

  林大人看了我一眼,简简单单地说:你们也没问我是不是单身啊?我总不能张榜天下吧。

  听着貌似说得很有道理,想当初他结婚的事情是我传出去的,现在他单身的事情还是我传出去的。

  妖姬乙智商比我高些,没有被林大人糊弄过去,直接问道:那Roger是不是不想再婚呢?不然怎么会连绯闻都没有呢?除了中天的王经理跟您交往密切以外,其她人看来您都不来电呢。

  问完之后,妖姬乙意识到自己口气比较咄咄逼人,又讪讪地加了一句呵呵来缓冲一下。

  我以前一直认为我们国家大陆的狗仔队爆料不够彻底,隐私挖得不够深入,每次点到为止,连捕风捉影的基本水平也没有,更不可指望他们做出一些含沙射影、指桑骂槐、引人浮想联翩的报道。我们国家一向争强好胜,每每都是争一保二的竞赛口号,大不了在输了的时候说句友谊第一。没想到在这一娱乐产业和英美等帝国主义国家的狗仔精神相比,差距大得真是难以望其项背。

  我真是误会了。真正的高手总是隐姓埋名地藏于人间。业余八婆早已放弃专业狗仔队,并时刻武装自己,身先士卒,为劳苦大众挖掘各项不为人知的秘密。

  我想林大人可以耍大牌,变一变脸,然后停止这种攻击性的问话,虽然我比他们更希望听到答案。

  没想到林大人跟签署一份文件一样谨慎地低头思考了一会儿,才抬头说:等时机成熟了,自然会选择结婚的,只要我爱的人不嫌弃就好。

  我仰望了一下林大人,心想林大人可以直接晋级到super star行列,这种狗仔问题居然回答得这么含蓄又留给人想象的空间,大有遮遮掩掩,欲说还休之势。相信公司要是有八卦周刊,就可以做一个有关于林大人爱人的大搜索报道,附几张镜头模糊的照片,再配上林大人刚才的那段话,新创一个XX门,真是绝佳的头条。

  我偷偷地靠近林大人轻声问:那什么时候算是时机成熟了?有爱的人了吗?

  其实按照我现在的性格,我是绝对不可能当场向林大人问这些我压在心里很久的问题,但现在气氛过于良好,八卦味弥漫得浓重,不问就枉费了众人帮我营造出来的机会。

  林大人也轻声地答非所问跟我说:哦,我在想着要不要人为地把时机催生熟了。

  Wendy捅了捅我右臂问道:你们在说什么悄悄话呢?没看见大家眼里都留血了吗?

  我转头对她说:林大人说他有心上人了,让你们集中火力对付王轩逸去。

  林大人没料到我吐槽得这么快,抚着额头看我。

  眼里流血算什么,我血液都要逆流成河,七窍流血都是轻伤了。

  自己给自己锻造了一把锋利的刀,唰地插在心脏上,溅血三丈。连灯光都变成了鲜红的血色。

  人生真是一个不断跨越障碍的过程。跨过了同性恋的传闻,跨过了林夫人的负担,眼前又要跨这个不知名的爱人。等生活把我磨练成刘翔,不知道死神会不会给我颁终身成就奖。

  我眼角有些湿润,兀自倒了一杯酒,掩饰一下仓皇失措的仪态。

  没想到众人随我一样找酒杯给自己倒起酒来。

  然后Wendy忽然大喝一声祝酒词说:让我们为了Roger的心上人干杯。

  众人附和道“干杯”,各种杯型碰撞在一起,一干而尽。

  有句话叫什么来着,狂欢是一群人的孤单,孤单是一群人的狂欢。说的就是大概这种情况。

  我理解为什么像刘德华这样的明星结个婚都要躲猫猫了。大众情人的义务就是要保持一颗处男之心,专门提供给粉丝们yy用。林大人明显就不是一个有职业素养的大众情人,先制造自己是有妇之夫的舆论,接着又抛出名草有主的绯闻,而且此绯闻经本人验证属实,一次次碾碎了众多loli和御女的心。

  众妖姬终于识清时务,将焦点重新投向王轩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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