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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


  王轩逸照旧没有和简尔走在一起。简尔也彻底放弃了王轩逸,转而专心投入一个叫赵飞的球员的真爱中去了。

  我那次动心在王轩逸的高调恋爱和频繁换女友的过程中逐渐降温。到大四的时候,我都忘了我曾对这么一个帅哥心动过了。简尔说大学不找男朋友很可耻,当然我本人也从未停止过对人生伴侣的终极追求,只不过不是我不愿委曲求全,就是他们不愿意委曲求全。随着毕业脚步临近,我隐隐觉得大学如果这么过去也委实太平淡了些,于是我决定毕业前怎么着也要找一个养眼的做我的男朋友,不知怎么的,第一个想到的就是王轩逸。

  当时我想追求王轩逸的想法,就像我要拿到毕业证一样,成为了我生活的一个行程,到最后我都忘了我追求他的动机、原因是什么。我每天都在搜集他分手的情报。在得到他分手的确切消息那天,我连夜写了一封很彪悍的情书。这封情书从写作风格上来说,有些像诗经。前面大半篇都在用“赋”这种艺术手法,扯一些有的没的的东西,什么临西空气污染越来越严重啊,授课老师越来越变态啊,我老喜欢张国荣啦。后面一小截忽然笔锋一转,直抒胸臆地说,我是风儿你是沙,我是太阳,你是向阳花。在写情书的时候,我因为太关注于内容的优劣,并没有注意到文字的版面布局,生生将“你是向阳花”五个字甩到了纸张的反面。而“我是太阳”这四个字我又生生漏了一个“是”字,使得“我太阳”成了当页的一句绝笔。这一绝笔的内容因为和“我日”有着雷同的意思,显得我说得非常不礼貌,这让我踌躇了半天——情书用的是画满各种心形图案的有磨砂效果的粉色厚纸,是我买杂志时附送的,有且仅有一张。我心有不安地在“我太阳”之间加了个瘦瘦窄窄的“是”字,又在纸张的末端加了小笔“背面还有哦。我是太阳绝不是我在骂你哦~”,写完之后我又觉得最后一句显得此地无银三百两,又把它划去了。

  好不容易熬到天亮,到最后准备送出去的时候,我不幸看见他和别人成双入对地迎着太阳晨跑去了。我对着他们的背影恨恨地说了一句,“我日!”

  为此,我还像模像样地伤心了一把,还专门写了一篇“我的玻璃心,碎了”的苦情诗,发表于学校报刊上。后来,王轩逸实在太过滥情,大四这一年换女朋友的次数快要超过我一年例假的次数了。最后我都不记得这封情书被我扔到哪里了。

  这个情书事件本来就应该这么悄无声息地过去了,但事情的转机在于:这位王轩逸同志在毕业晚会时,忽然邀请我共舞一曲。曲终人散时,他在我耳边低语道:你喜欢我的事情我已经知道了。我晚上在学校门外等你。

  我在震惊于此话的同时,很快理智地分析出这封情书外泄的可能性。因为除了我自己和那封风格诡异的情书之外,不存在任何人证物证能让王轩逸有此结论——我从来不跟其他女生一样,张狂地去球场加油助威或者害羞地欣赏他的背影,每次遇见王轩逸,我只是赤裸裸地欣赏。这是一种单纯的审美。我喜欢他的单眼皮眼睛,喜欢他立体感颇强的鼻子,喜欢他丰润的嘴唇,喜欢他健硕的身躯和翘翘的臀部。这是老天爷赐给凡人的美好礼物,是个艺术品一样的存在。我在欣赏这个艺术品的时候,充满了肉欲,但是没有丝毫情欲。当然你们会说,肉欲和情欲没有什么差别。那你就犯了我们学校那些小女生的错误了。我的意思是,如果王轩逸是个很坏很坏的人,比如说是杀人狂之类的,我也会很有肉欲地看向他,但是我估计全校没有一个女生会对一个杀人狂产生情欲的。我想王轩逸足够聪明,应该从我看向他的眼神里判断出来这种差别。但他现在这么笃定地说我喜欢他,只不过是仗着我亲手书写饱含感情的一页情书而已。我想告诉他,如果他有幸看见了那封情书,那他就当是看见一个孤独的老女人在半夜思春时的号叫就可以了,并不用往心里去。重要的是,我自己也搞不明白我曾经有没有喜欢他,现在还喜不喜欢他。也就是说,我不敢保证我的那坨肉欲里面掺进了情欲没有。

  那天晚上,我犹豫半天,没想好怎么答复。但我还是如约去了学校门口,顺便还戴上MP3,听Linkin Park撕心裂肺狂吼《in the end》。

  我在校外的门口等了四个小时。我觉得Linkin Park唱了四个小时,他们喉咙也该哑了。烤串的新疆大叔都撤摊了,学校的情侣也陆续出去打野战了,我也没等到他。盛夏的深夜,试验田里传来青蛙不耐烦的呱呱叫声。薄雾笼罩,天上连颗星星也没看见。我穿着一身浅绿色的单薄连衣裙,踩着一双白色的高跟凉鞋,在凉风中有些瑟瑟发抖。每次我想要扭头走了,我总会隐隐觉得身后有了脚步声,于是我告诉自己再等等再等等。直到学校宿舍锁门时间的临近,我才彻底地感受到,很多人很多事情是等不来的。我第一次感受到了伤害。我觉得这是对我的最高羞辱,我恨不得一掌劈死他。

  一个月后我接到他电话,还没等他利索说完一句话,我就说:你去死吧。然后重重挂了电话。

  自此,这段回忆被我封箱打包,沉入谷底。其实回过头来想,我只不过是生气他放我鸽子,还没有到辜负我感情的地步。而且这场暗恋究竟是不是真的也不好说,因为我还暗恋过无数个帅哥,这些暗恋里面,王轩逸并不是一个特殊的案例。周林林知道我曾暗恋过方予可后,还特地在方予可前许诺,她可以出借方予可的腹肌不限次数地让我的狼爪抚摸。大家相互能开玩笑地说这些的时候,我对方予可早已没有所谓的男女感情了。所以我现在能这么泰然地和王轩逸重逢,泰然地和他搭讪,泰然地和他交谈,说明我早忘记了那人生中的小插曲。

  人生中受的伤害那么多,多一件少一件又何妨。人本来就是要越活越豁达的。

  这么多的片段看似很长,回忆起来也就是几秒钟的事情,那些影像如同被风翻动的书页,迅速又清楚地在我脑中过了一遭。眼前的王轩逸仍然摩挲着那只玻璃杯,Kelly望向他,而林大人望向我。

  我舔了舔嘴唇,干笑道:“那也是我目前人生中的最后一支舞了。”

  林大人看向我的眼神更加缥缈。

  我又补充道:“因为那次我跳得状况百出,差点把王总,呃,轩逸的鞋给踩烂了。印象实在不好,所以索性再也不跳舞了,连现在流行的肚皮舞都没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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