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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在这矛盾的心理指导下,我给阿宝的回复是:要是35岁之前我仍然没嫁他也刚好单身,我们就听从老天的安排结婚吧。阿宝显然觉得35岁有些晚,虽然国家提倡晚婚晚育,但35岁生孩子危险系数比较高,到时候一尸两命,很有可能他从新郎官直接升级为鳏夫,这委实不太吉祥。然后我又举例佐助我的观点,现今社会很多人中年生子而且生活得很幸福,比如宋祖英,比如林青霞。阿宝立刻说,很多明星年轻时就偷偷生孩子了,比如范冰冰,比如陈坤,而且看王菲晚年生子,生了个兔唇出来,况且我说的宋祖英和林青霞生活得不是很幸福。我震惊于平时只会捣鼓各种电脑硬件的理科生阿宝居然熟谙娱乐圈门道,简直和娱乐周刊忠实读者的Wendy姐一样。但为了保全面子,我义愤填膺地指出,首先陈坤和范冰冰是否有孩子有待考证,其次王菲作为我的超级偶像,不容他对女神有一丝玷污。最后阿宝说,娱乐圈凡是确凿的都是在演戏,凡是有待考证的都是真实的,而且玷污王菲的是李亚鹏,绝对不是他。

  最后我跟他在争论娱乐圈的是是非非中不欢而散。

  也许是因为东来顺的羊肉太腥容易上火,或者是因为昨天晚上铩羽而归败不下火,总之第二天我的右脸颊靠近鼻翼的位置,长了一颗硕大的青春痘。这颗青春痘一看就是先天不足,犯了冒进主义的错误,红通通地鼓在脸上,却不至于到能挤出脓来的程度,远远看上去像一粒肥肥的肉痣。

  发现这颗肉痣的时候,离飞机起飞只剩下不到两个小时的时间,我慌乱地将换洗衣服塞进行李箱,又换上一身OL通勤装,匆匆奔向机场大巴。在车里我见缝插针地掏出化妆盒开始补妆,但无奈道具不全,这枚肉痣仍坚挺地茕茕孑立于我的平面脸,让我分外绝望。

  到机场航站楼时,已发现林大人站在临近跑道的大玻璃窗下。如果我站在玻璃窗外,我肯定会把他当做橱窗模特而驻足观望。他穿了一件银灰色的衬衫,套了一件黑色的薄毛衣,黑色的西裤上有直直笔挺的裤线。他的左手挂着一件深色的呢子大衣,右手拿着一杯星巴克的咖啡。侧面望过去,似乎还能看见睫毛上挂的金色的晨辉。

  他的周围没有一个我熟知的同事或者客户。这不禁让我遐想,他这么单独要请我出差,是什么意思?

  像我这样二话不说奉献自己,奉献完了二话不说吃了避孕药,吃了避孕药又二话不说地恢复上班的人,按道理来说,怎么看都像不爱惜自己身体的女性。我故意让自己表现出像职业小姐或者热衷于419游戏的高手那样放浪不羁。我想林大人要是对一个游戏人间的女人感兴趣的话,那只能说,林大人不过是比上任日本老板多了层面具而已。

  所谓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我感叹道,所有的老板都是龌龊的,只不过不同的老板有不等的龌龊暴露期而已。

  正当我得出这么哲理的普世真理时,我看见有一枚小正太穿着一套蓝色的NIKE童装,欢快地奔向林大人。林大人俯下身,给他翻了翻竖着的外套领子,擦了擦他脸上的汗,又弯下腰,给小正太系了鞋带。

  我嘴巴张成O型,还没来得及闭上,又跟看舞台剧似的看到一贤良淑德的女子从舞台的另一侧袅袅娜娜地走向林大人和小正太。说她是贤淑女子,那是因为她全身的打扮无不符合这样的称号:首先她的头发一丝不乱地都梳向脑后,扎成一个貌似叫发髻的形状;其次是她穿着一身紧身的高领毛衣,毛衣外的黑色外套上别着一支兰花状水钻胸针;而构成这种品质的最重要的特性来自她环着的类似于阿富汗毛毯图案的披肩。披肩这种东西对于我来说既不算衣服又不能当床单,一度认为这是比耳钉项链还要单纯的装饰物,而用得着这种装饰物的除了那些走红地毯需要露整个后背乃至股沟的女明星外,就是纯粹需要借助它们得以提升明星般气质的贵妇。

  这位贵妇保养得甚好,皮肤光洁,吹弹可破,怎么看也只有20多岁的年纪。公司姐妹们没有说错,林子松果然被一只狐狸迷得神魂颠倒,只不过这只狐狸乃是只高贵的优等品种白狐,而被青春痘、信用卡账单、各种水电杂费困扰的我们处于食物链最低端的杂草,连动物也算不上。

  这明显是一家三口的家庭旅游,将我拉上,就像名门望族旅游,将保姆管家捎上一样。

  而我也如同英国管家绅士地朝贵妇和林大人点了点头,然后又如同菲佣一样跟小朋友眨了眨眼,调皮地说了一句:“Nice to meet you.”

  贵妇和小正太显然有些受惊。但贵妇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我扫描一遍,淡定地朝我颔首一笑;小正太拉着林大人的手,懦懦地说道:“爸爸,你怎么还带了个女人出来啊?”

  我手一抖,心想小朋友真是童言无忌,口无遮拦,什么叫“还带一个女人”啊。这明显的3P场面多么儿童不宜……

  林大人揉了揉小正太的头发,低头说:“叫张阿姨。张阿姨是爸爸的好朋友。”

  我心想,去你妈的好朋友。我们最多也就到过性伴侣这一阶段,连朋友都不是,甭说好朋友了。如果是好朋友,为什么不给我涨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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