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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六


  龙悦向大伙隆重介绍了朱妙、古雪儿等五六个朋友,彼此隔着冒着热气的火锅对号入座,行注目礼。余作人对朋友的介绍有板有眼,基本上都是大学同学,外号绰号一并引进,搞得笑声一浪一浪。一个高个青年惟恐天下不乱,举起数码相机,不断捕捉大伙原形毕露的嘴脸。余作人把他拉住,对大伙说:“剩下的这位摇滚青年,许知元,今年二十八,身高一米八,体重一百四十八,三围尺寸不详,‘百年好合’影楼的大牌摄影师。”余作人一口气说了一大堆,被叫做许知元的青年始终被摄像机挡住半边脸,没有停止摄像,但咧嘴偷笑,露出一口好牙。

  朱妙感觉许知元镜头正对着她,不好意思装痴,更羞于卖俏,心里有点慌张。假如许知元样子平庸,他的鬓角不是那么鬈曲迷人,在两侧划上那么优雅的线条,朱妙根本不会在意是否有人拍照。朱妙的心理活动折射在行为举止上,立即被敏感的许知元捕捉。他挪开摄像机,露出真容朝朱妙竖起拇指。

  这时大家已经疯狂开吃,频频举杯,用啤酒的凉爽消解火锅的热辣。桌上食物堆积如山,除了著名的鱼头招牌菜以外,还有血肠、黄鳝、田鸡、牛百叶、九节虾、金针菇、大白菜、土豆片、番薯丝……一张桌子两口锅,透露浓郁的社会主义好的气氛。龙悦是主角,大伙轮番敬她酒,忙得她兴奋的屁股忽起忽落。

  因为都是年轻人,余作人的朋友单身占多数,气氛调得很是热烈,房间里如火锅一样翻滚。

  朱妙要吃米饭,于是另叫了一碟泡菜,被许知元瓜分了一半。先前她的注意力全集中在许知元的鬓角上,甚至忽视了他的长相,这会儿才看清楚,许知元脑后绑着一条马尾巴,头发比她的不短。幸亏许知元的脸雄性特征绝对明显,否则会被误为女人。他肤色黝黑,剃干净胡子根须异常茂盛,显示极强的性欲和生命力,带帽子的黑色T恤使他显得顽皮多动。

  酒在兴头时,许知元开始派发名片,名片数量不够,到朱妙这儿就中断了,他优雅一笑,说:“看来你不是外人。”朱妙喜欢许知元,回道:“也不是内人。”许知元打了个哈哈:“你的专栏充满智趣,人也挺机敏嘛。”他本想说长得“也很理想”,怕恭维太多适得其反,便咽了回去,喉结滑动。这点风吹草动逃不过朱妙的眼睛,她嘴角挑起笑意:“你人长得不错,话说得也动听,真是人间尤物啊。”

  有人被呛得大声咳嗽。

  龙悦道:“你们两个挺投缘嘛,互拍马屁到了这种境界,真是水乳交融啊。”许知元说:“龙悦大嫂,我可是肺腑之言呢,没有朱妙小姐的专栏,你们《 东方新报 》起码就没有我这么优秀的读者!我再忙,每天也得买份报纸看完才安心。你们报社每个月给我慰问津贴也医治不了我现在的忧伤,除非……”

  “除非什么……”

  “除非朱妙小姐的专栏继续开下去。”

  龙悦哈哈一乐,说:“许知元你这是变相要挟,你这胳膊拧转得真快,好歹我也是你大嫂,你到底是喜欢朱妙呢,还是喜欢朱妙的文章?”许知元道:“文章与人浑然一体,你非要切割是吗?你到底是爱余作人的身体,还是爱他的灵魂?”龙悦说:“我都爱呀。”并且探过一只手揽住余作人的脖子。

  许知元笑着摆头认输,他知道,即便是当众亲吻余作人,也不在龙悦话下。

  吃的速度慢了下来,喝酒的面红耳赤,不喝酒的,也在这烟熏火燎的非常温度中,两颊绯红。古雪儿因为家里有孩子,率先告辞,朱妙及龙悦两口将她送至门外。朱妙与古雪儿作别几句,说了些贴心话,重新回到“峨眉山”厅,彼时许知元正喧宾夺主,眉飞色舞地讲段子。

  “两口子吧,因为孩子大了,对‘做爱’这个词只能打暗语,他们称之为‘洗衣服’。有一天孩他爸想做了,让孩子去叫她妈洗衣服。孩他妈那天特疲惫,不想做,让孩子告诉他爸,洗衣机坏了。两天后,孩他妈很想要,让孩子去问他爸洗不洗衣服,孩他爸相当恼火,说,昨天已经手洗了!”

  尽管这段子听过,朱妙还是笑着捧场。余作人也装模作样地说自己第一次听,只有龙悦和许知元抬杠:“有没有新鲜点儿的?三年前就听过了。”许知元便一口一声大嫂,似乎要将龙悦叫出满脸皱纹来。

  大伙又喝了一阵,要散,许知元说去陆羽茶馆喝茶聊天打牌,他请客。见龙悦和余作人犹豫不决,许知元又道:“你俩回去度蜜夜吧,莫辜负了良辰美景。”

  火锅已经不滚了,碟碗都空了,偃旗息鼓,酒足饭饱的人们红光满面。朱妙喝得不多,结婚的是龙悦,她没有道理灌醉自己。许知元也是一个因素。她总觉得和他之间没完,还会有故事和纠葛。她的预感一向准确,在这一点上,她近乎女巫。虽然很想和许知元再磨蹭一阵,但欲速则不达,她并不急于要和许知元喝茶打牌,短暂的分离有助于消化这第一次的聚会。女人猴急的结果是负面的,那会让男人认为你淫荡,开放,不看重感情,因此男人的态度就很明显;男人猴急完全是另外一个概念,比如说让你觉得激情、热烈,为你意乱情迷,让你觉得自己魅力十足。

  “许知元,给你一个任务,帮我把朱妙安全送到家,要看着她走进房间门,不许有闪失。”龙悦挤眉弄眼,然后吊着余作人的胳膊,留下一对美好的背影。其他人见龙悦用意明显,也就知趣而退。

  这时许知元倒不坦然了,似乎丢了魂,显出他腼腆的一面。

  “许先生,不麻烦你了,我走回去,也就两站路。”

  “你还没给我留电话,要是把你丢了怎么办?”

  朱妙从电话本上撕下一页纸,把所有电话以及电子邮箱都写了上去。

  “不行,我大嫂吩咐的事,办不好就麻烦了,必须送你到家,看着你打开房间的门。”许知元把纸片儿收好了,装出一副怕挨骂的样子。

  “我还从没试过和一个男的这么走在大街上,更何况是一个人长得不错,说话也动听的男人。”朱妙默许,因为高兴,话有点多。

  “是吗?那我太荣幸了。我倒是陪女人逛过街,不过不是女朋友。”许知元不知道自己干吗要强调一下。

  “没想到,今天晚上会和一个男人走这么一段路。”朱妙若有所思。她尽量放慢脚步,尽量靠近许知元,尽量做出情侣的样子。

  “我来帮你背。哇,女孩子的包这么重,放炸弹啦?”许知元原以为包里就是些卫生巾化妆品之类的东西,很是诧异。

  “不是炸弹,是刀。”朱妙平静地说。

  许知元露出狐疑的眼神,也没有多问,小心地把包贴在胸前,两手宝贝似的揽着。朱妙笑了,说道:“你这样,人家会以为里面一袋子钱,别引火上身哟,红云山公园又发生抢劫案呢,被抢者受了伤,差点小命不保。”许知元抡起手臂,搞出一个健美动作:“有我这样牛高马大的保镖,谁敢上?人家还怕我抢他呢!”

  “你没女朋友?”

  “没有。”

  “你这么出色,怎么会呢?”

  “你有男朋友?”

  “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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