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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四


  第十五章

  静秋回到K市的第二天,就开始跟班上课了。不过那时候的学生,大多数时间是走出课堂,到社会上去,学工、学农、学军、学医,反正什么都学,只不学书本知识就是了,所以静秋回来后不久,她那个班就轮到学医了。

  班上大多数同学都在班主任带领下到D县的关林镇去了,那里有个军医院的分院,学生们就住在附近农民家里,在军医院学医。静秋因为家里没钱,付不出路费和伙食费,跟几个家庭有特殊困难的同学留在K市,被塞到K市的几个医院里去学医。

  学校觉得静秋她们几个留在K市的学生,没有达到下农村去的那种艰苦程度,对她们的成长不利,于是派K市八中附小的教导主任郑主任带领他们几个学中医。

  郑主任的家在严加河下面的一个叫付家冲的小山村里。郑主任的父亲是生产队的“赤脚医生”,郑主任也学了一些扎针灸、拔火罐之类的技术,教静秋他们是绰绰有余了。

  这下静秋他们几个就很忙了,那时的周末只有星期天一天。周一到周六,静秋要到医院学医,跟医院的护士们一样上下班,星期天跟郑主任学扎针灸、拔火罐。时不时的,还要到附近郊县去挖草药,为贫下中农治病,忙得不亦乐乎。

  到乡下挖草药的时候,走在那些乡间小道上,特别是当暮色苍茫,炊烟袅袅的时候,静秋就会想起在西村坪度过的那些日子,想起第一次见到老三的情景,心里就会涌起一种莫名其妙的感伤,常常会有一种想流泪的感觉。

  往往在这样的日子,她就会趁晚上的时候,躲在被子里,拆开棉衣里子上的那个暗口袋,把缝在里面的那封信拿出来读一读。大多数时候,只是为了看看老三的字,因为那信的内容她早就背熟了。

  她从一开始就很喜欢看他的字,他的字有他独特的体,他的签名尤其可爱,那个“新”字,只两笔就写成了。上面那一点是一笔,剩下的那么多笔画,都是一笔写成。她暗暗模仿他的字,把他帮她写的村史抄来抄去,居然可以达到以假乱真的地步了。

  那时有支歌,叫做“读毛主席的书”,歌中唱道:“毛主席的书,我最爱读,千遍那个万遍呀下功夫;深刻的道理,我细心领会,只觉得心(儿)里头热乎乎。嗨,好像那,旱地里下了一场及时雨呀,(616122),小苗儿挂满了露水珠啊(616122)。毛主席------的思想武装了我呀哈,干起了革命劲头(儿)足。”

  这两个616122是两个过门,但平时唱歌没人伴奏,大家都是用口唱。久而久之,这个616122就一定要唱成“拉多拉多来来”,才能唱出那种感觉。

  静秋以前唱这歌,可以说是“小和尚念经---有口无心”,但现在读老三的信,才真正体会到歌中描绘的那种感觉,当然她知道这等于是把老三比做毛主席,自然是反动之极,但老三的信,她的确是越读越爱读。深刻的道理,她慢慢地体会,觉得心里热乎乎的。

  比如说他要她相信“天生我才必有用”,好像她很有才似的,而且好像有才是件好事似的。她以前听到别人说她“有才”,就很紧张,因为说你“有才”,很可能就是说你“走白专道路”,只专不红。众所周知,卫星上天,红旗就要落地,所以白专的人是要打倒的。

  但这话从老三嘴里说出来,静秋听着就很受用,也许有才不是坏事吧?也许真有一天,又兴考大学了,而她一下子考上了,成了一个大学生,那该多好!

  那封信里,她最喜欢的一句话就是“等你愿意告诉我的时候,再告诉我”,这句话,当时读的时候没怎么在意,现在再读,就觉得好像他还在等她一样,因为他想她告诉他,他在等着她告诉他。

  想到这些,她就好想去西村坪看山楂花,说不定就能在大妈家碰见他,说不定他会陪她去看山楂花,她就告诉他生气的原因,他就向她解释,说他没有未婚妻,是大嫂搞错了。

  但那是个学徒工一个月工资才18块钱的年代,花五、六块钱的路费去看山楂花,对她这样的穷人来说,简直是大逆不道。再说,也没有时间。再说,他自己也说过他答应娶他爸爸上司的女儿为妻。再说,他还牵过那个女孩的手。

  五月底的一个星期天,天气很好,静秋起得比较早,想把家里的床单洗洗,下午还要跟郑主任学扎针灸。她刚打开门,就发现几个小男孩嗖地从她家门前跑掉了。她懒得去追,因为她家门前也没什么东西可偷可拿可破坏的,最多把她门前一张旧课桌里放的几双旧鞋偷跑。如果那些鞋不是旧到了极点,她也舍不得放在门外。

  她溜了一眼那张旧课桌,不由得大吃一惊,那桌上放着一个玻璃瓶子,里面插着一束花,红红的,还有绿叶。瓶子已经倒在课桌上,里面的水正滴滴答答地往外流。有一枝花已经被人从瓶子里抽了出来,扔在地上,估计就是刚才那几个小孩干的。可能他们看见了这束花,就想偷一枝,刚抽出来,她就出来了,所以他们扔了花跑掉了。

  她愣了片刻,意识到这可能就是山楂花,她见过桃花、梅花、映山红,但这都不是,那花的颜色跟老三买的毛线的颜色很相近,只能是山楂花了。那就是说老三今天来过了,给她送山楂花来了。

  也许这些天,老三等她去西村坪看山楂花,但她没去,所以他自己摘了一些山楂花,送到她家来了。但是他怎么会知道她家住哪里呢?她想起她第一次见到他时,他说过的一句话:“想告诉你,总归是有办法的。”看来他以前是干侦察兵的。

  她的心砰砰乱跳,不知道是激动还是什么。她把那玻璃瓶装满了水,把花插好,放到她床边的小课桌上,盯着那花看了好一阵,觉得心里甜甜的:他还记得我,还记得我想看山楂花,他跑这么远的路,就为了把山楂花给我送来。

  她甜蜜了一小会,就想到了一个很严重的问题:他会不会同时还留了一封信在花旁边?按说他应该放一点什么表明他身份的东西吧?不会这样不声不响地放束花就走了。如果他是放了一封信的,那么信到哪里去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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