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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又把手伸了出来。这次是五指一起伸出来的,她看了看道:"奇怪,好象又没有伤口。"

  她的五指纤细白皙,如同刚剥出的葱白,十分美丽。我凑近了道:"是啊,是看不出来。等等,我拿个放大镜。"

  我抽屉里有一个放大镜,是那种当玩具用的便宜货,放大三倍。我拿出了放大镜来,抓着她的手看了看道:"没伤口啊,你不要也是错觉吧。"

  她从我手里抽回手指,脸上微微一红道:"算了,现在也不疼了。让我快点做做完吧。"

  她的声音又变得冷漠起来。我讪讪地咧了咧嘴,当是笑了笑,把放大镜放好了,搭讪地说道:"手指上的神经末梢很多的,有时键盘上有一点毛刺就会让你觉得疼得要命。"

  的确,手指的神经末梢很多,比方说你用一把剪刀的两个尖轻轻刺一下手背,单凭触觉是感觉不到有两个尖还是一个尖,但如果在手指上刺一下就马上能感觉到了。她的手保养得很好,触觉一定比我更为灵敏,只是,这真的是键盘上的毛刺么?

  不知为什么,我总是想到那个墨渍。

  李颖在我的计算机上鼓捣了一阵,把她那些胡说八道排好了,不通顺的地方改改顺,又拷回了那张软盘,站起来道:"好了。"

  "这回你编的是什么装神弄鬼的东西?"

  她露齿一笑道:"先保密。"

  她的笑容也异常地美丽可爱。我心头一酸,有点嫉妒地道:"阿颖,你去拔牙了?"

  刚才她露齿一笑,我看见她好象左边靠里掉了一颗臼齿。她吃了一惊,道:"没有啊。"

  我指了指自己左边腮帮子处道:"我看见你这儿掉了一颗牙。"

  "真的么?别是蛀牙吧?"她吓了一跳,从身边的小包里摸出一面小镜子,张大嘴往里看着。但是要看到自己的臼齿,实在不太容易,她张大嘴比划着的样子也实在可爱,我不由"扑哧"一声笑了起来。她听得我的笑声,嗔道:"呸,又上你的当了。我以为你是个老实人,原来也这么坏。"

  "我坏么?"我忍住笑,"男人不坏,女人不爱,阿颖,要是你和男朋友吹了,不如找我算了。"

  "呸呸呸,"她装作吐了几口口水,"谁要找你。乌鸦嘴,不理你了。"

  她推开椅子,又袅袅婷婷地走了出去。我道:"阿颖,还有水……"可是她这回没理我,已经走了出去,出去时还关上了门。

  等她一走,我坐了下来。这张电脑椅上还留着她的体温,仍然带着些铃兰花的香味,大概她用的是这种香型的香水。坐在电脑前,我突然感到了一阵茫然,在恍惚中仿佛看到了迷茫的过去。

  那是久远的过去……在一条窄窄的胡同里,雨下得无边无际。我撑着一把与我的身体大得不成比例的油纸伞,走到路上。虽然是正午,可是边上没有一个人,这条胡同长得好象没有尽头,两边高大的墙壁似乎在挤压过来。那时的墙壁还是泥土的,从石灰剥落处露出里面的青砖,地上,也是一条条拼合起来的青石板,雨水落下来,在地上渐渐积了一滩,又打着转从石板缝里流下去,带着几张从路两边院子里飘出来的落叶。

  那是我的童年吧。

  我已经把过去的事情都忘得差不多了,可是这个景像总是在眼前萦回。那是条长长的胡同,长长的,长得象没有尽头,从这头到那头没有一个人。在伞下,我也突然有种无比的孤独。

  是的,孤独,就象现在。

  空气中带着点人造革的臭味。我象一只陷入鼠夹的老鼠一样,坐在狭小的椅子里,突然感到了彻骨的寒意。

  李颖走后,我的计算机倒是什么毛病也没有,我加了个班,把温建国的小说改定了一些错别字。和他以前的作品相比,这个小说越发怪诞,到了后面几乎有些语无伦次,可能温建国写到后来也有点走火入魔了,还好也不致于被加个"宣扬封建迷信"的罪名,温建国毕竟是个老写手,知道办杂志的忌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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