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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


  第三章 薄话夜雨

  第二日一早醒来,繁锦便嚷着不肯去学校,戚爷无奈,只好吩咐程达致电学校请假。

  待到用人端来中式早餐,她却突然撒娇想吃威廉姆斯的自助早餐和乳酪蛋糕。

  于是戚爷亲自开车,两人去了威廉姆斯,坐到了上午十一点才走,离开的时候又打包了一份蛋糕和咖啡。

  繁锦又吵着要看电影,戚爷也点头答应,一概不谈生意等等。

  结果回到衡山公寓已经是下午两点,这是戚爷一贯的午睡时间,谁也不能打扰。繁锦却仍然不肯罢休,直到他勉强答应醒来教她开车才罢休。

  繁锦便坐在客厅,慢慢吃掉了大半个蛋糕,最后等得心烦气躁,便将指甲油反复地涂抹。程达已经知道她心情不好时的这个坏习惯,便早早闪到一边。

  她光着脚徘徊在大厅的软地毯上,落地窗明亮如镜,浅蓝色窗帘半掩而落,她慢慢走过去依偎而立。从她的角度可以看到一楼的外花园,只觉花团锦簇美不胜收。她轻轻眨动长睫,左侧墨绿色绒布简单搭盖了半人大小的镜子,里面的她一身石青底小蜡梅花摹本缎包肩小袖长旗袍,银蓝灰包边艳红掐牙,小圆涡形扣,遥遥盼去,却是张不笑的脸,应着日光如潋,肤色古瓷般的苍白。

  镜中的自己满是无法掩饰的憔悴,她心惊之下忙不迭走开,慢慢攀上二楼,推开衣帽间。寻常人家珍藏的珠宝翡翠,在这里却连数十克拉的钻石项链,也只不过随随便便撂在那里,印证着主人丰裕的财富。她活了十九年,过过苦日子也做过有钱人,只是像这样神仙洞府般的宅院,她总是难以适应。

  不知不觉中走到了书房,随意抽了本书,是本《诗经》,中间夹了张红笺小字,工整的楷书,写的是《桃夭》: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

  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桃之夭夭,灼灼其实。

  之子于归,宜其家室。

  桃之夭夭,其叶蓁蓁。

  之子于归,宜其家人。”

  繁锦只一眼便认出那是女人所写,只是由于年月太久,纸面早已微微泛黄,她端在手中,感到异样的不安。

  想起用人说过这是老夫人生前钟爱的房子,便想这字也可能是她的。整首诗流溢着新嫁娘的幸福,隔着这岁月如梭,仿佛在细细道着一个女子的过去。

  然而这主人的一切如今都已成谜。

  繁锦发呆的工夫,便有用人来敲门,她回神简单低应了声,那用人便回道:“苏小姐,主人已醒,请你去卧房见他。”

  她为这一句“苏小姐”低声笑了。是啊,她始终不是这个家的女主人,这个称谓时刻提醒着她,自己不过是个外人。她站在这里,只因得到那个男人的怜宠。或许只是一时,也或许是半生,她的目的只有一个,便是要他爱上自己!

  戚爷坐在床上尚未起身,藏青色袍子随意敞着衣襟,露出古铜色结实的胸膛。看到繁锦娉婷地走进来,他伸手便将她拉进怀里。

  “睡得好吗?”繁锦乖巧地依偎着,耳鬓厮磨间,看到他一双黑眸熠熠生辉,眨也不眨地瞅着自己。

  戚爷不回答,连连在她唇上窃了几个香吻。

  她推嚷“不害臊”,又撒娇道:“有没有梦到我?”

  “你说呢?”他越发不害臊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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