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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丽江真是一个让人迷醉的地方。清晨的古镇,静谧安详,慈祥老人般,青石地板反着淡淡的光,晚上的古镇,又如少年般地热闹起来,夜夜笙歌,纸醉金迷。

  我们流连于古城的每一个角落。落脚于一个叫牌坊过落的客栈,客栈的主人是两个年轻人,一个爽朗一个文静,时常坐在小院里的樱桃树下,享受着一米阳光。这样安逸悠闲的生活,一种精神鸦片。

  白天,和蓓蓓像两个小女孩似的手牵手去市场买菜回去做饭,要么就找一个纳西人家的小院同纳西老人聊天喝茶,听一些似懂非懂的故事,然后在古城的街上溜达,见了什么都忍不住要买,或者就拿着DV乱拍一气,晚上再打扮得漂漂亮亮聚众喝酒。那是一个没有陌生人的老城,激情和静谧完美结合。

  从隔壁地图王那里买了一张手绘的古城地图,牛皮纸透着淡淡的清香。吃一碗黄豆面,看看四方街的四张脸,喝一口丽江的水,找一条属于自己的小巷,进一个院子发呆,拜会一名隐士或狂人。我和蓓蓓乐不思蜀。

  于是,有一天,在万古楼听鸟叫的时候,遇到了这样两个七八旬的老人,相互搀扶着,登上了万古楼。白发苍苍情长长,老婆婆说,三十年前,我们就说要一起来丽江,直到现在才真正踏上这片土地,虽然不能去梅里雪山了,但是我很满足。看着他们手牵着手相互依偎的背影,心里一阵怅惘。当初,小兵说,有时间,我们一定要去丽江住上几个月,看着雪山喝着雪水冲的茶,他说,那是属于恋人的世界。冰蓝,那是属于我们的世界,前世,我们一定是生活在那里的。于是,丽江变成了我的一个神话,不敢轻易去触碰。

  冰蓝!蓓蓓买了个藏银的手镯给我,上面有冰蓝色的宝石,开心些!

  手镯不小心划到了手,我大哭。人的悲伤原来可以随意找个理由倾泻。很久以来,没有这么流过眼泪,纵使离开小冰时,我也忍着没有掉下一滴眼泪。

  原来即使到了丽江,不能忘的还是不能忘。

  入夜,静静地,听到院子里昆虫的叫声,没有电视,没有书报,我们已与外面的世界隔绝。主人泡了新摘的普洱茶,茶香宜人。拿起手机,忽然想告诉卓,我现在正喝着雪水沏的茶,远远能看见暗夜里雪山的轮廓。

  忽然,收到卓发来短信,冰蓝,我现在丽江的没有酒吧,在热闹的寂寞中忽然就想起你。这些天好么?

  大惊。莫非这就是所谓的心有灵犀。

  很多事情,一旦巧合,便觉是天意。

  拉起蓓蓓,杀向酒吧。从镜子里审视自己,憔悴地美丽着。我们都是妖精,蓓蓓说,冰蓝,我们表面看起来是淑女,骨子里却是妖精。

  是啊,我是妖精,我怕谁?谁能伤害到妖精?世界上又有几个孙悟空?

  没有酒吧,热闹非凡。

  落座于最最醒目的位置,施展起了妖精的张狂。啤酒,眼神,空虚,迷乱,而我无比清醒,目光四处游窜,落到了角落一个男人的身上,而他,恰巧抓住了我的眼神。一时间,被击中,是了,卓说,我们曾有前世的孽缘,就这一眼,我认出了他。干净的男子,安静地坐着,与生俱来的贵气,却有一双看破红尘的眼睛,是的,第一眼便觉得这个男人身上有种佛性,淡然的安定,却不属于这样的夜。

  蓓蓓,看到了么?那个男人。如果你能把他引过来说话,我输你一打啤酒。

  蓓蓓暗笑,不错嘛,小妞儿,挺有眼光。

  然后,扭着小腰走了过去,这个妖精。

  妖精蓓蓓不知道说了什么,有目光射了过来,洞穿并熟悉的,心居然慌乱了一下。于是,那个高大的男人走到了我的身边。微微笑笑,说,你输了我半打啤酒。

  这个蓓蓓。而我,输得心甘情愿。

  很长时间来,第一次这样尽兴,不得不承认,这个男人,是我喜欢的类型。

  字字珠玑的谈话,纵使无言,也如沐春风。

  只此一夜,散了,便尽。我知他是卓,每夜都会去没有酒吧的卓。

  微醺中,卓说,我认识你的,对么?眼神无比温暖。这样的男子,只有在醉的时候,才不会掩饰自己的眼神。

  我微笑不语。卓,这一生遇见过你,足矣。不能告诉你我是谁,冰蓝也有自己的原则,重要的是,也许因为你这样的男子,便会失去了原则,不能承受,只能转身。

  第二天清早,我在没有酒吧的墙上写下两句。

  悲秋燕赵

  素朴一陶

  回到城市,我开始不停地写字,写给他看,这个能读出我文字底层声音的男人。我想,之所以不舍得离开,也便是因了此,因为他的关注,我便有了写的冲动,这是从未有过的。因为要证明自己是个聪明有才情的女子,便在不断地努力,让他欣赏,让他提起冰蓝这个名字时都是骄傲的语气。

  冰蓝,这些天你去了哪里?我很挂念。卓的语气里有了份牵挂,虽然只是文字,也能感觉到。

  我在丽江遇到一个女子,让我觉得很熟悉,偶尔会有错觉,那就是你。

  怎么会呢?她什么样?

  不算漂亮,但有锐利的眼神。一个非常聪颖的女子。

  我笑,心底里有花儿暗自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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