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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一边递给Jack信用卡,一边说:“我有点急事,得回去了。”

  悦莹很了解地问我:“你那男朋友来了?丫怎么跟皇帝似的,把你这儿当行宫了,爱来就来,不来就两三个月都不搭理。你还真惯着他,要是我,一脚就把他给踹了。”

  我要是能踹他,我也就出息了。

  Jack已经拿了信用卡账单来,我大笔一挥就签上自己的名字“童雪”。Jack又绽开他那迷死人不偿命的微笑:“谢谢童小姐。今天您消费的总额还差一点就可以达到我们VIP的额度,下次您再来时,我们就可以向总部替您申请VIP。”

  什么VIP,就是方便下次再宰肥羊。我跟悦莹说了先走,另外还有店员在替她参谋新衣,Jack亲自送我出门,替我拎着纸袋一直送到车上。

  不是不殷情,对着衣食父母,谁敢不恭敬?

  所以我以最快的速度赶回去,果然还比莫绍谦先到。听到大门处传来声响的时候,我早已经拿了莫绍谦的拖鞋,恭恭敬敬地欢迎他进门。

  莫绍谦一边换鞋一边伸手摸了摸我的脸:“长胖了。”

  两个月没见,胖了没有我自己不知道,但他没有丝毫改变。刚从飞机上下来,发型仍旧一丝不乱,衣线更是笔挺如新。反正他不是人,从我认识他的那个时候起,他就仿佛永远活在玻璃罩子里,衣冠楚楚,倜傥风流。

  脸上刚洗干净,白白的像新剥了壳的鸡蛋。今天因为陪悦莹去名店所以化过淡妆,而莫绍谦最讨厌摸到脂粉,所以我回来第一件事就是卸妆。好在底子好,又还年轻,不施脂粉也能有盈润光泽。我微仰着头,这男人太高,虽然我赤足也有1米73,身高在女人中算不错的了,但仍只得仰视他。出乎意料,他竟然伸手扶住我的头,很随性地吻下来:“唔,很干净。”

  他是吻技高手,唇齿缠绵间我就意乱情迷,熟悉而霸道的气息侵占了全部的呼吸。他不耐地啮咬有细微的疼痛,我勾着他的脖子,有意回应他。两个月不见大概还真“距离产生美”,所以他很快被我糊弄住了,胳膊一弯就把我打横抱了上楼。

  他今天有点不对劲,到了床上我才知道,狠得跟拿我当仇人似的。莫绍谦在其他场合都还是衣冠禽兽,只有在床上连禽兽都不如。起初大半年我一看见床都怕,他一来我就恨不得躲在洗手间一辈子不出去。后来他慢慢哄我,自己也肯耐着点性子,才算好了点。谁知道今天又凶性毕露,把我往死里整,我觉得自己就是块饼,被放在油锅里滋滋地煎,煎得我连五脏六腑都要碎了。到最后我连哭都哭不出来了,只好哀哀地求他。就这样他还根本不管我的死活,没完没了,等他终于筋疲力尽地倒下去,我连把胳膊从他身下抽出来的力气都没有了。

  我迷糊睡了一小会儿,很快就醒过来,莫绍谦也难得睡着了,短短的额发抵在雪白的枕头里,脸庞宁静安详得如同小孩子。

  呀呀个呸,丫就是有着欺骗人眼睛的好皮囊。

  我终于还是挣扎着爬起来,回自己房间去睡觉。

  倒不是我矫情,是莫绍谦混蛋。他嫌弃我睡相不好,说我睡着就满床打滚。而他睡眠环境要保持绝对的安静,所以每次一完事,我就得滚回自己房间去。

  悦莹说得对,丫就是皇帝,我就是被召幸的妃子。我比那妃子还不如,人完事了可以被太监抬回去,而我还得自己爬回去。

  我实在是累惨了,倒在自己床上,头一挨着枕头就睡着了,连房门都忘了锁。

  忘了锁的后果就是半夜又被禽兽弄醒,我在黑暗里看到他的眼睛我都想哭:“我累了。”

  他灼热的唇吻在我的锁骨上,声音含含糊糊:“待会儿再累。”

  这样下去终有一天我会被他折腾死,我还有大把帅哥没有泡,大把论文没有写,大把钱没有挣……要死在这事上头也太不值了。所以我很卖力打起精神来,让他心满意足地最后吃干抹净。

  太累了,后来我都睡着了,一觉睡到大天亮。醒过来的时候全身的骨头还酸疼,头一歪又把自己吓了一跳,大清早突然近距离看到莫绍谦那张脸,谁不会被吓一大跳啊?没想到他昨天就在我床上睡着了,我的睡相也真不能恭维,一条腿还大大咧咧搁在他肚子上呢。我连忙小心翼翼把自己的腿抽回来,结果还是惊醒了他。他眼睛一睁开我就觉得屋子里气压骤降,但他睡眼惺忪的时候显得安全无害多了,浓浓的鼻音仿佛还带着睡意,难得显得和蔼:“早!”

  我连忙堆起笑脸:“早。”

  妈的,跟这种人在一起压力太大,迟早有天我会得心脏病。

  跟莫绍谦在一起后我学会了骂粗口,每次我被他逼得退无可退的时候,我就在心里问候他祖宗十八代。当然不能当着他的面骂,我要是敢当着莫绍谦的面骂粗口,估计我也真可以下海擒蛟上山捉虎了。

  阳光灿烂的早晨,在全玻璃顶的花房里吃早餐,周围全是盛开的新鲜玫瑰,早起园丁刚浇过所以花瓣上还带着露水。面包黄油,牛乳雪白。瓷具是英国名贵骨瓷,光一套杯子就够我交全年学费,这就是万恶的资本家生活。

  我不是资本家,莫绍谦是资本家。

  资本家吃早餐,我看报纸。我之所以在吃早餐的时候看报纸是跟电视学的,TVB里的老爷都是边吃早餐边看报纸的,不过人看的肯定是英文财经,而我订的是八卦小报。

  香秀牵着可爱来了,可爱是条萨摩耶,今年已经两岁,雪白的毛一尘不染,笑起来可比我高贵。香秀是专门负责它的菲佣,为人非常耐心踏实,一心一意侍候可爱,对可爱跟对自己孩子似的,教会了可爱很多东西,比如握手啊,坐下啊……每次莫绍谦来了,香秀总要把可爱带出来让他看看。

  我一点儿也不喜欢狗,可爱也不怎么喜欢我,我一次也没遛过它,香秀偶尔带着它进来,它还冲我汪汪乱叫,气得我几次想偷偷把这狗送人。但这事上头我压根没发言权,可爱是莫绍谦买的,香秀是莫绍谦请的,这房子是莫绍谦的,连我也是莫绍谦养的。

  莫绍谦拍了拍可爱的头,可爱就乖乖蹲下来跟他握手,雪白的爪子肉乎乎的,搁在莫绍谦的掌心里。他掌心的智慧线极长,几乎划过整条生命线,充分证明了丫就是个老奸巨猾。我愤愤往嘴里塞了片面包,突然看到报纸上登的醒目标题——“苏珊珊爆出神秘男友”。

  苏珊珊去年才出道,本来名不见经传,竟然在国外著名电影节上大爆冷门拿回个影后。苏珊珊的名字顿时变得炙手可热,传说她又被某新锐导演看中,要拍一个大片。热炒了这么久,突然又爆出男友,身为资深八卦爱好者的我都知道肯定是为了给新片造势。不过狗仔队们也真不敬业,偷拍到的照片没一张是正面的,最清晰的一张也只能看见那男人的背影与苏珊珊手牵着手,十指相扣的画面被画了个红圈,然后特别局部放大。咦!那男人的腕表怎么看上去眼熟?这背影也有点眼熟。这块表造型非常独特,我盯着报纸看了半天,终于确认它就是那块大师手制的陀飞轮,目前全亚洲,哦不,全球也就这么一块。做一块得花人家大师好几年工夫,能量产吗?

  我瞥了一眼餐桌对面的资本家,他正喝咖啡,袖口露出那块独一无二的腕表,晶莹的表面在阳光下熠熠生辉。一瞬间我脑子里转了很多念头:第一个念头是我终于熬出头等到了脱离魔掌的这一天;第二个念头就是这男人品味也太差了,苏珊珊长得都还没他老婆好看;第三个念头是这男人品味一向做不得准,我也没他老婆漂亮;第四个念头是这事太诡异了,就算是泡苏珊珊不小心被狗仔队撞见,以资本家手下公关部跟媒体良好的关系,照片肯定也不会被登出来;第五个念头是苏珊珊炒作也没胆子拿他炒作,资本家的便宜不是一般人能占的……

  没等我转到第六个念头,资本家已经发话了:“看什么呢,脸都快埋到报纸里去了。”

  我镇定自如地冲他笑了笑,放下报纸继续啃我的面包。忽然听到他说:“拍成那样,难得你还能认出来。”

  我差点没把嘴里的牛奶全喷出来。大爷,吓人也不带这样吓的。

  我没敢说我不是认出他的人,而是认出他的表。

  大概是我脸上心虚的红白不定,他索性问我:“怎么?你不高兴了?”

  怎么也轮不到我来不高兴啊!

  我是什么?我是二奶,我是小三,我花他的钱,被他养。我跟有妇之夫莫绍谦非法同居,破坏他和原配的合法婚姻,搁天涯我就是被唾骂被鄙视被公愤被人肉的坏蛋。

  我哪有资格不高兴,那是原配的戏,我不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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