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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四六


  传志站住了,“娘啊,你要这态度咱不回家了,找个旅馆住下吧。”

  老太太这才算完。

  婆婆又来了,何琳何止不高兴,一听到“老公的娘或妈”就头皮发麻,心情恶劣,情不自禁发神经,快形成神经官能症了。

  传志是这样说的:“咱们有了宝宝,我妈高兴,非要跑来看孙女一眼,我能拦着老人不让看一眼自己的孙女吗?”

  “没觉得不是孙子遗憾啊?”

  “嗨,想孙子那是肯定的,但生下来,孙女也是自家的啊,疼还是要疼的,老人容易隔辈亲,以前的气话你还真当真?”

  “不是要把女儿抱走,换你侄子的户口吧?”

  传志愣了一下,这个问题要是放在孩子出生前,他真没觉得是什么大问题,何尝不是优化家庭人口资源的一种方式?这年头把女孩藏在农村老家为男孩提供一种更有利的成长空间的事儿太多了也太普遍了。不过,孩子出生了,心里的天平多少就变动了一下,从床上抱起那个粉嫩的肉团儿,自己的亲生女儿,她的小手你呢个紧紧抓住他的一根手指头了,看着她明亮的眼睛看小小的嘴巴,有一种血脉相连的感动和喜悦;而一年前抱侄子时,只是高兴,而没有这种激动到骨子里的心情。不足月的女儿,显得那么可爱,那么弱小,这个时候把她抱到千里之外的老家去接受粗粝的喂养和前景不明的童年成长,他感觉到内心疼了一下,还真不舍得了。

  “放心吧,我们自己养女儿,她就在我们家待着。”

  何琳为之自豪了一下,虽然内心已发过誓不管别人如何对待这个女孩,她一定要把女儿看成掌上明珠,不准在生长中让她受到一丝一毫的伤害。不过私下里,还是有些担心老公受他家人的影响,不喜欢自己的女儿,毕竟否定女儿也是连她一起否定了。现在听着老公的话看着老公的神态,骨肉情深发生作用了,没被家族利益取代。

  不过小宝贝也太可爱了,粉嘟嘟的,虽未满月,但皱皱的小皮肤已经长开,高挺的鼻梁,明亮的黑眼睛,集合了她和传志两个人的五官优点,经常吐着小舌头,嘟着小嘴巴,让人心地柔软、怜惜、满心疼爱,有今生今世拥抱她照顾她的感觉。

  于是那个一出生就像个小老头、脸上粘着分泌物的“奇丑”小姑娘如脱茧之蝶,光彩夺目起来。

  王老太太在楼下住了两天了,最感兴趣的事情就是盯着月嫂看。月嫂在厨房烧开水烫尿布,她就在门口一眨不眨地盯着瞧,月嫂干点别的她就在后面直勾勾地瞅着,倒也没什么闲话。但月嫂明显感觉到了不自在,到楼上就对何琳说了,“老太太不是对我有意见吧?看得我直发毛。”

  “嗨,你别理她,刚从农村出来,最爱大惊小怪,事儿多着呢。”

  “来了两天了怎么不上来看看宝贝孙女啊?”月嫂是何等精明之人,抱着宝贝逗,“瞧瞧我们多可爱多精神呐!聪明就聪明在一双大眼睛上,将来可是要念大学念博士呀!”

  传志傍晚回来,在厨房准备晚餐时,他妈就在旁边念叨:“老爷,干了点啥事呀,就挣五千!”

  传志笑,“这不是特殊情况嘛,月嫂也是一项技术兼体力活呢,一般人还真干不了。”

  “有啥干不了的?抱孩子,洗尿布,尿布也没洗多,都用尿不湿了;女人当了娘,天生就会,不用老师教的,累是累点,有啥技术?一个月挣一大摞票子,累也值呀!这,你们男人都不懂。改天你也给俺找个侍候月子的活,俺要不多,三千按也能把人家侍候得好好的!”

  “你侍候月子?别把你累个好了不好了的。”传志知道母亲心疼钱,忙转移话题,“看你孙女了吗?”

  老太太沉默不语。

  “可好看了,一会儿抱下来,你等着。”传志马上净手跑到楼上,一会儿,抱着宝贝下来了,笑嘻嘻地给母亲看。

  老太太认真地瞅了两眼,“怪白,不胖,小鼻子小眼睛的,随谁呢?”

  她儿子乐滋滋的,一脸骄傲,“随我,女孩都像爸爸。”

  他妈接过孩子,不同意,“你小时候虎头虎脑的,有些呆,那是福相。这可不如你小时候肉头肉脑的有看头。老天爷,穿的这是啥呀,还绣着花,钱少了可买不来。”

  传志嘿嘿笑。

  “叫啥名,起名字了不?”

  “起来,还没定下来。”

  “叫念弟吧。”

  传志愣了一下,回头哑然失笑,“忒难听了,土!我们商量着叫天勤,天道酬勤。”

  显然老太太没听懂,“念弟好,念弟有说处的,老家里凡是生闺女的,都叫念弟、招弟、想弟、保弟,多准你知道不,下面保准是男孩子!”

  “娘啊,我们没法子要第二个了,我是公务员,上边管得紧。”

  “俺抱走,谁知道?”

  “谁不知道?这医院、居委会都有记录的。”

  “孩子没了,有记录咋了?”老太太意思:孩子就不能有个病有个灾的……没了?

  “何琳也不会答应啊,她把闺女看成半条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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