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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一


  40.

  会从下午两点一直开到晚上7点,惟一的成果是建立了一个特别并购小组,直接对公司总部负责,我当仁不让成了组长。我不得不佩服自己英明果断——如果我不能及时扔下朱芳华,这个组长还会是我吗?虽说我不当组长也没什么,但如果让查尔斯当了组长,我可就有什么了。要我向他汇报工作,要我听他说“YES OR NO”,杀了我先!

  我从会议室出来,第一件事情就是找翠西到我的办公室来。我要谢她,我对她说:“如果不是你早上帮我做文件,我下午可能真要演砸了。”

  “您是大演员,我不过是个提词儿的。”翠西可爱就可爱在这儿,她没有那么浮躁,不像有的女孩子,帮人家一点忙,恨不得让人家没齿不忘,时不时就要拿出来抖落抖落,就像我妈似的,总要不停地对我说:“是我养了你,你懂不懂!”她这句话几乎是我记得的第一句人话,那个时候我有几岁?蹒跚学步牙牙学语?真难为她,一辈子为我做了这么一件事,而且是在完全没有和我商量的情况下做的,结果唠叨了几十年,好像是我欠了她似的。

  “翠西,你不会一辈子都只想在办公室给别人端咖啡吧?”我盯着她的脸,期待她的反应。她的眼神毫不躲闪,好个不卑不亢的女孩儿,有前途。

  “我做梦都在想‘有那么一天’。”她微笑着说。

  “你是说丑小鸭变成白天鹅的那一天?”

  “不。我是说,有人问我是不是打算给人端一辈子咖啡的那一天。”

  “那你准备好答案了?”

  “时刻准备着。”

  我上任之后的第一件事是任命翠西为我的个人助理。我对她说这个位置可以给她提供一个更好的平台,她借助这个平台,不仅可以展现自己的才华,而且可以得到更多的机会。她听了以后,只是简单地说了一声谢谢。接下来就问我她以后在哪里办公?谁将接替她坐在公司前台接电话端茶递水收发传真?

  我想了一分钟,想到于连的女朋友。当然我会为此后悔,因为她迅速和查尔斯混到一起。我应该想到这一点的。

  41.

  大约晚上八点钟左右,我接到我“前任妻子之现任老公”胡高的电话,他说已经从北戴河回来,问我有没有空。我哪里有什么空?明天一大早还要开会。我只巴望着他赶紧把朱芳华接回家去。我把他约到我们家楼下的一个茶餐厅,他到的时候,我正在吃云吞面。他坐下来,立刻也要了一份,一面吃一面对我说:“这他妈的什么日子,混到这会儿才吃饭。”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我把碗筷推到一边。

  “你才为食亡呢!”胡高是那种典型的自来熟,这种属性对于商人,就像导电对于金属,是一种与生俱来的属性。但我偏偏不很喜欢这种属性,我觉得人与人之间最好还是保持一定的距离。我喜欢半导体。

  “朱芳华得的是什么病?”我问。

  “绒癌。你听说过吗?”他头也没抬。

  “没有。”

  “你有兴趣知道得更多吗?”胡高边吃边说,嘴里稀里胡噜的。

  “那要看你有没有兴趣讲了。”我不想和他耽误工夫。

  “这样吧,你明天陪芳华去医院,大夫能给你讲得特明白特专业,你要好奇心特强,还可以去图书馆借一本肿瘤教科书。”

  “芳华并没有答应我明天去医院。”

  “啊!”胡高呆住了。他高估了我的责任心。可是我凭什么要对他的女人负责?他以为我会守在朱芳华身边,苦口婆心地劝她珍惜生命,一直劝到她点头为止?想什么呢!我好歹也是搞法律的,打听打听,像我这种身价的人,说一句话值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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