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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我的前妻开门见山:“我想在你那里住上一段时间。”

  我,一点没含糊,直截了当:“行,没问题。你要住多长时间?”话一出口,我就后悔了。妈妈的,至少我应该先问她打算住多长时间,然后再问一个“为什么”。这是一个技巧,我在她面前总是缺乏技巧。我应该好好练习,否则还会吃亏。

  “三个月或半年,你觉得怎么样?”

  “然后你去哪儿?”

  “还没想好。”

  这个时候,我忽然意识到一件事情。我曾经遇上过这么一件麻烦事,那会儿王小西刚来北京混,住在我家,一住住了大半年。我不好意思让他走,他自己也不张罗这事儿,幸亏后来他发了财,在北京买了大房子,这才算搬出我们家。为此,我老婆温秀玉常常挤兑我,说“万一王小西没有发财,我看你只好把他当你儿子养”。

  朱芳华注意到我的表情,她微微一笑,是那种一切了然于心的笑容。说老实话,我最受不了她这种笑,因为这种笑让我觉得无地自容,好像被她窥见了我皮袍下的“小”。

  “你放心,我不会在你那里长住的,最多半年。”

  “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是想说,你怎么会忽然想起到我这儿住,有什么事儿吗?”

  “你没发现我有什么变化?”

  我往椅子后背靠了靠,仔细端详了她一遍:她很瘦,皮肤有些黑,精神头儿看上去不错,但略带憔悴。

  “没发现?”我的前妻表情中带着一丝顽皮,那不是装出来的顽皮,是她天性中就有的。那一刻,我几乎重新爱上了她。我想起很久以前读过的一本传记《在蓬帕杜尔夫人身边》,那里面,对蓬帕杜尔夫人有这么一句评价——“她身上也有许多缺点,但那是那个时代的缺点,而她身上的美德则是她个人的美德。”

  是的,朱芳华有许多缺点,比如虚荣比如矫情比如歇斯底里,但那都是这个时代的缺点。我想假如那个时候我能像现在这样,成熟成功豁达有责任心并且肯花时间陪她,也许我就能享受到她的种种好处,也许我们就能做到有话好好说,像时尚杂志中的甜蜜夫妻。即使我们分手,也不会像当初那样,闹得不可开交,几乎没有给对方留下一点尊严。有一段时间,我们沉醉于互相侮辱、仇恨、诋毁,热衷于彼此伤害,好像我们生来就是为了折磨对方,给对方难堪,我们都有那种血战到底的决心和一将剩勇追穷寇的气魄。

  我叹了口气,当我意识到自己在叹气的时候,不禁吓了一跳。我想我一定在叹气的时候还皱了皱眉头,而朱芳华对这一点是最敏感的。她把我这一习惯理解为对她的厌恶,在我们的四年情史一年婚史中,只要我一皱眉头,她就怒火万丈,质问我到底为什么,质问我是不是不爱她,是不是讨厌她,想离开她逃避她。

  我刚一意识到这一点,就马上着手调整自己的情绪,并且努力把注意力集中到她的穿着打扮上,脸上也迅速多云转晴,做出一幅很乐意继续交谈的样子。但是一切已经晚了。

  朱芳华是一个敏感的人,过去是,现在还是。和她这样的女人相处真是不容易,我有一点同情她现在的老公。还好,我现在不必太介意她是不是不高兴,毕竟,第一,我现在还没有爱上她,她不过是我的前妻;第二,大不了她站起来扬长而去,大不了再有十年不见面,这些事情我又不是没有经历过,有什么了不起的?

  “去你家吧,我还没吃饭呢。”朱芳华站起来,换上一张严肃的老脸,让我觉得陌生异常,甚至有点厌恶。我差点想说:“滚,我又不欠你什么。凭什么呀,分手十年,还敢对我用祈使句!”但我忍住了,这么多年,我第一次发现我——许一军——居然还是有情有意的男人,会心软。

  我说你等等,我也没吃饭,我得先收拾一下我的东西,你想想咱们去哪儿吃,我请客。

  “我不想在外面吃。”

  “可我家里什么都没有。”

  “那就叫一个披萨。”

  “我们家附近没有卖披萨的。”

  “你哪个家附近没有卖披萨的?”

  我叹口气,实在忍不住了:“你怎么还像以前那么别扭?就不能退一步,或者装装糊涂?”

  “现在你庆幸当年把我甩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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