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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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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哥,给根烟抽抽吧?”旁边一个小子突然蹭了过来,打断了我的思绪。我有些不耐烦地推开他,不想搭理。 可这个小子却悄声在我耳边说,“以为姓谢德先生托我给你捎句话。” 我腾地一下坐了起来,看了看周围,那个大个子往这边看了一眼,又把眼光移向了别处,我大声地嚷了一句,“你他妈少烦我!” 那小子又凑近了几步,低声说,“事情已经妥了,明天就可以出去了,但要防着黑子使诈,大哥你今夜要留点神。” 我不耐烦地扔了一根烟给他,大声地说,“给老子滚远点!”说话的时候我拍了拍手,算是知道。 那小子叼着烟离开了,得意洋洋地跺开了,蹲在门口吞云吐雾起来。 我呼出一口长气,又躺了下去。 终究还是他,终究只有他。 我不知道我现在嘴角牵扯出的那道幅度,到底意味着苦还是笑,又或者是一个比哭还要难看的笑容吧? 道年啊道年。 我好像很少叫他大哥,除了小时候。 小时候的他还不是现在这样的。 那个时候,他虽然冷清,傲气,克还是会笑,会打架,甚至还会骂人。他还是会容忍他身后跟着我跟何思嘉这样的小尾巴。后来,我们这两条尾巴,一个成了他的妻子,一个成了他的兄弟。而现在,这两条尾巴,一个成了抛弃他的前妻,一个成了只会拖他后退的负累。所以现在的谢道年,不是人,是神。只有神才会像他只要,不怨不悲,无爱无求。他从来没有对我说过一句重话,可我真宁愿他一拳打过来,对我说:“袁三,你真他妈是个瘪三,瞧你做的这些混账事儿!”我真宁愿他在当初就跟我撕破脸,对我说,“袁三,你不仁我不义,以后咱们再也不是兄弟。”我真宁愿他在我破产的时候对我不闻不问,然后对我说,“袁三,这一切都是你咎由自取。” 不,他从来没有说过。他非要在我们面前做一个完人,以德报怨,还有做出一副无念无求的模样。 现在的谢道年,是个妖怪,是个我恨不能敲醒他,砸醒他,然后恨不得在他面前自裁的妖怪。 就是这个妖怪,我认识了三十多年的妖怪,呵,偏偏要把自己搭进去,一而再,再而三地要救我这个废人,这个只会闯祸的废物。 天一下就黑了,那天边的红烧云终于隐匿不见了。 我试图闭上眼睛,暗暗在心里说。 姓谢德妖怪,你可一定要幸福啊! 我想,明天醒来以后,我应该知道自己可以做什么了。 后记之给麦太的情书 我永远记得见到麦太的第一眼。她穿着chanel的无袖裙装,戴DdOR的宽边墨镜,只是安静地坐在角落,已经熠熠发光。 那应该是四年前,那时候,她还不叫麦太太,不妨碍称呼她为MdSS麦。 MdSS麦是我的朋友,亦是我的上司。 如何形容她呢? 总是让人不自觉地联想《欲望都市》或是《粉红丛林》。她真像亦舒笔下的都会女子,“她们穿开司米毛衣,脚下是名牌平底鞋,最厌恶高跟鞋。拎名贵手袋,房子大得能骑脚踏车。蜜色皮肤,牙尖嘴利,不肯饶人,听的歌是老歌,最常引用拜伦的诗:‘多年以后如果相逢,何以贺汝?以沉默以眼泪。’” MdSS麦从来不讳言自己对男性生物的歧视与偏见,她常常用悲天悯人的眼光看着身边那些年轻女孩子为了爱情前仆后继,然后发出一声“傻女”的叹息。 另一女同事为了选择面包还是爱情所苦恼,前者是疯狂追求的老板,后者则是相念N年却一直不文一名的现男友,她忽左忽右,旁人看着也觉得累。跟MdSS麦提起,她也只是一边拿出粉饼盒修饰自己早已无懈可击的妆容,一边云淡风轻地说道:“做女人总要自己争气,不明白自己要的是什么,到头来也是丢了西瓜捡芝麻。” 朋友失恋,酒醉之后哭得呼天抢地,痛诉前男友始乱终弃,甚至将对方的隐私与不堪一一道破,旁人均附和点头,唯有她,坐在一旁,冷静犹如洞若观火:“分手便分手了,谁对谁错一笔勾销,明早醒来,前尘往事不期望你忘掉,但紧要做到绝口不提。别失礼人前,对比人尊重,也是对自己尊重。” 一席话犹如醍醐灌顶,所谓的绝口不提,绝对是种高贵的人格。然而并非人人都是聪明人。 我这样说来,你们是否以为MdSS麦是情感教母,自己修炼成金刚不坏之身,得以教化旁人? 一开始,我也是这么认为的。 MdSS麦,一个人住在城南的公寓里,不允许男性朋友进入,家里有一只叫小妖的猫是她的最爱,其他的事情已经激不起她的悲喜。她的眉眼间有着过眼云烟的淡定,她的内心自成岛屿寂然不动,有一种自觉自控的气场。这样的女人,改善修炼成精了吧? 后来渐渐熟了,才得以拼凑出前世今生的脉络。 “年轻的时候,爱过一个男人。一开始我就知道我们不会有结果。认识他的时候,他就告诉我,他得了病,可能会死,也可能会瘫痪,没有未来。” “有一次,我曾经一个星期没有接到他的电话,我真以为他死了。后来,我才知道,原来他一直都在医院,刚做完换肾手术。” “他的病时好时坏,虽然看上去与旁人无异,但他一直拒绝我。他说他怕辜负我。” 我望着她看不出年龄的脸,情不自禁地发问:“那现在呢?”她别有深意地一笑,然后微微别过脸,略过不提。 一段跌宕起伏的故事被她三言两语地带过,但再迟钝,也听得出她的怅然。原来,爱而求不得竟是如此凄惘的一件事。 再后来,MdSS麦离开了公司,我与她的联络便少了。江湖之间少了MdSS麦,很快又有别的MdSS代替,一样的风生水起,可是MdSS麦,只有一个,那么人淡如菊,眉目清扬的女子,只有一个。 后来,我才见着故事中的男主角。 她在他面前,犹如情窦初开的青艾少女,欢喜与幸福溢于言表,全然不似往常那冷心冷面的模样。 从始至终,他一直紧紧握着她的手心,生怕一不小心放了手就再也找不回来了。 原来,爱情也是要讲对手的。 如今,MdSS麦终于修成正果,成了名副其实的麦太,30岁之后,她终于成为一个内敛和矜持的女人,是一种白色香花的缱绻。这样的静水深流,的确无法想象她从前的样子。被一系列坡坎经营过后,有了智慧,亦有了隽永的美丽,曾经的炫目玫瑰,在岁月里沉淀成一抹缱绻的白,一抹历练的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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