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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六


  在牢中被关了一日,水米未进,第二天被拿到开封府堂上,府尹先给他读了殿帅府的公文,革除丁川军职,交开封府查问其所犯罪行。

  府尹一拍惊堂木,两旁差人都各敲水火棍喝起威武。府尹问道:“罪人丁川你可知罪?”

  丁川自然不知,结果被上了数道大刑,打得皮开肉绽,昏死过去几回。最后还是由府尹说出来,丁川才搞明白是怎么回事。

  原来丁川几年前在东京故宅杀了妖狐,把那妖孽的碎尸,连同它头上戴的一个女子人头,都埋在自家后院之中。那妖狐化为人形时的相貌就和它头上套的女子人头一样,黄教教主说这狐狸道行不深,所以要借了别人的头颅才能化为人形。人头中的脑髓早就没了,只有头骨外撑着一层皮肉,当时丁川也未多想,就连同那人头一起都埋了。

  后来把家宅变卖了,恰好买他宅院的是当今国丈王大人的一个亲戚,这个人也是王大人府上的虞侯。他买了丁家宅子之后,家中连连闹鬼,有时候院子里有个无头女鬼哭着喊着要找自己的脑袋。这虞侯久在王大人府上,看那女子衣服身形就像是王大人家的二小姐。

  于是他找了几个道士和尚驱鬼,有个道士说你这院里埋了个人头,所以冤魂总来找自己的头。

  挖开花园果然找到一个骷髅头,这虞侯不敢隐瞒,如实告诉了王大人。

  当年王家二小姐被杀,人头一直下落不明,经过仵作检验,这个骷髅头正是王二小姐的。

  王枢密使认定了这宅院的前任主人丁川就是当年行凶杀死王二小姐的歹人,但是现在丁川远在太原,而且手握重兵,轻易动他不得,于是就同殿帅府合谋把他诓回东京,并上上下下打点,定要除了丁川报仇。

  丁川大呼冤枉,细说了当年的经过。府尹道:“贼子胡言乱语,想假借怪力乱神之事推脱自己的罪过。你既如此说,可有何人证物证?”

  丁川说城中黄教教主黄疯子可以作证。

  府尹厉声道:“想那黄教蛊惑人心,意图造反,早就被清剿干净了,黄疯子本人也被枭首示众。你这凶徒竟然还与乱党有勾结,二罪并问,决不容赦,快快画押。”

  丁川冤气冲天,初时不肯认供,但是又被拷打一番,心想:“若抵死不认,也不过多受几番折磨,想不到我没死在千军万马的战阵之中,最后竟然蒙冤而死。想必这次是脱不开身了,也罢了,认了就是。”

  开封府依律判决:贼人丁川夜入民宅,意图不轨,王小姐奋起反抗,丁川逼奸不成,行凶杀人,被判了个“斩决”。

  报到上边,又被驳回,再加一条罪名:勾结邪教,蓄意谋反,忤逆之罪,诛九族,按律当于市曹“碎剐”。

  宋代最高刑罚就是剐。常言道: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剐就是一刀一刀零割了罪犯,也有割一刀撒一些粗盐增加犯人痛苦的。

  丁家没有亲属,最后都只着落在丁川一人身上。

  不容丁川多辩,将他打入死牢之中。行刑的当天,先让丁川吃了些鱼肉酒饭,再把丁川五花大绑披红挂彩,用糨糊刷了头发,这是为了防止罪犯头发散乱,遮住了脸,监斩官无法验明正身。

  押赴市曹,观者如墙。那些往日相识的,还有受过丁家恩惠的都来送他。

  午时三刻已到,监斩官扔下令牌,两声梆子响,一道碎锣鸣,刽子手唱起恶杀咒来。

  刽子手抄起器械正要动手碎剐丁川,忽然间天地变色,飞沙走石,日月无光,法场上围观的百姓大乱,数百名大汉手挺刀枪杀散了守法场的官兵,抢了丁川就走。

  丁川恍惚间看到抬着自己的人中有黄教教主黄疯子,便问:“教主是人是鬼?”

  黄疯子大笑说道:“阁下真是豪胆,鬼门关上走了一遭还有心思说笑。我当然是人了,前年被官府砍了的只是我用法术变的一根木桩子。我闻知好汉有难,特率众前来相救。”

  这时金兵又再次南下,兵贵神速,本来以为怎么也要一两个月才能打到汴梁,没想到这时就已攻到城下。守御的宋军大乱,忙于应敌,此时也管不上这些劫法场的乱匪了。众人抢出城门,落荒而走。

  他们远远地逃到了一处僻静的山坡,回望汴梁,已经被金兵合围。黄疯子叹道:“这次金人南下的速度好快,大宋毫无准备,看来宋室确实是气数已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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