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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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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现在想起此事,说当年的自己“其实是强词夺理,就是我真的是对真实的人生缺少……我连敬畏都没有,就是缺少大量的认识”。 与高晓松关在同一间牢室的人,有受贿的官员,行贿的老板,打人的贵公子,黑社会,偷摩托车的……从前没交集、不理解的人,现在关在一块,睡在一个大通铺上,每天轮着擦牢室里的厕所,擦得明光锃净。 他原来觉得自己够文,也够痞,可以写“白衣飘飘的年代”,也能混大街,后来才发现,“你也就混混清华附近的五道口,那些混西客站的根本不知道你写的歌,也不认识你是谁。跟坐牢比起来,什么都是浮云,真的就是”。 他用塑料水瓶,在盖子上扎眼做一个滴漏,刻下道子,整夜滴着,“有个响动,有个盼头”,用蘸汤的纸糊着圆珠笔芯当笔,趴在被子上写字,生病时有人把攒下的一块豆腐乳给他吃。“就是世间最大的情义”。 看守所里,一只不知从哪里来的小猫,每天会从补充热水的小窗口里露出头来,人人都省下馒头争相喂它,“那个猫是个特别大的安慰,你觉得自己还是个人,还能喂别人。你会听到,隔壁的那个黑社会本来特别厉害,能听着在隔壁骂人,特别凶。就那猫一去了,他也叫,‘喵’,特别那个。” 都是人,也只是人。 在看守所的电视里,他看到另一起英菲尼迪车撞人案,长安街上,有人醉酒驾驶撞死四人,被判了无期徒刑,那个人也被舆论形容为“恶魔”,他认识那个人,是一个曾经与他合作过的舞蹈师,他知道那人生活里怎么说话,婚礼上什么样子,对职业的态度是什么。他看着这个新闻,后怕,也难受,第一次想,“那人也有可能是我。” 采访完药家鑫和高晓松。编导和我都讨论过,要不要把舆论对他们的各种疑问都积累出来,再一一回答。 我说:“我觉得还是只陈述,不解释吧。” 老老实实地说出知道的那一点就可以了。 何况我们知道的并不完整,不敢说这就是结论,我只知道他俩身上携带的病菌,人人身上或多或少都有。 王开岭是我的同事,他说过:“把一个人送回到他的生活位置和肇事起点,才能了解和理解,只有不把这个人孤立和开除出去,才能看清这个事件对时代生活的意义。” 他还说了一句我印象很深的话:“做新闻,就是和这个时代的疾病打交道,我们都是时代的患者,采访在很大程度是病友之间的相互探问。” 五年前,我和老郝曾在江西调查私放嫌疑人的公安局长,采访结束后我少年意气,曾发短信给她说“贏了”。之后这位局长被捕,三年后,老郝与公安部的同志一起去深圳拍摄,在监狱里见到他。 他被判了十六年刑,剃了光头,穿着囚服坐在镜头前忏悔。 老郝回来后对我说:“他没有认出我,他就是崩溃了,看着他号啕大哭,我心里特别复杂。”我没说话。 这位前局长因为当过警察,在牢里受了不少苦。老郝向监管部门反映了这个问题,给他调换了一间囚室。 我理解她。 何帆曾是一名刑事法官。他说,自己刚进法院时,血气方刚,豪情万丈,认为刑事司法的真谛就是主持正义、荡涤邪恶。但是,他第一次亲临刑场,观看死刑执行时,临刑前,死囚突然对法警提出请求:“我可不可以挪一下位置,我面前有块石头,如果倒下,这石头正好磕着我的脸。”法警满脸迷惑地看了看在场监刑的法院副院长,副院长点一下头:“给他挪挪。”对在场所有人说了一句:“即使在这一刻,他们也是人,也有尊严。” 日后处理死刑案件时,只要在判决前稍有一点法理、情理乃至证据认定上的犹豫,何帆说他都不会作出死刑判决。 他读书时,抄写过民国法学家吴经熊一段话。 上世纪三十年代,吴经熊曾是上海特区法院的脘长,签署过不少死刑判决。他在自传中写道:“我当法官时,常认真地履行我的职责,实际上我也是如此做的。但在我内心深处,潜伏着这么一种意识:我只是在人生的舞台上扮演着一个法官的角色。每当我判一个人死刑,都秘密地向他的灵魂祈求,要他原谅我这么做,我判他的刑只因为这是我的角色,而非因为这是我的意愿。我觉得像彼拉多一样,并且希望洗干净我的手,免得沾上人的血,尽管他也许有罪。唯有完人才够资格向罪人扔石头,但是,完人是没有的。” 在这段话边上,学生时代的何帆给的批注是:“伪善。” 如今,他拿出笔,划去那两个字,在旁边写上:“人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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