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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〇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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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姗说:"对了,我想辞职。可能这次回到国内以后我就会辞职。在我们中国有句俗话,人挪活、树挪死。我想换一种活法。" 汤姆忽然问:"江姗,你是不是想来美国工作?" 江姗想了想,认真地说:"我还没有想好。我的几个大学同学都在美国,他们生活得很好,我这次来也是看看再说。" 汤姆问她:"江姗,你觉得美国好吗?" 江姗说:"当然好,好极了。" 汤姆追着问:"比中国好?" 江姗说:"比中国好,好多了。因为我在中国已经活够了。" 汤姆说:"活够了?太夸张了。不过,我理解你。你喜欢自由,你喜欢个性。" 江姗说:"谢谢,谢谢你理解我。" 江姗不说话了。她觉得达到了自己的目的。如果说开车和唱歌是玩儿,是抒发感情的话,那么自己的说话就是即兴表演就是工作了。她明白自己的即兴表演很成功,基本上使汤姆相信了她。这一点很重要,只有汤姆相信她才能够放松对她的警惕性,她才能顺藤摸瓜,通过汤姆一点点去接近犯罪嫌疑人张明亮。 回到旧金山时,天已经开始发暗,美国的晚霞徐徐地燃烧起来,晕红了半边的天空。汤姆提议一起吃饭,江姗就明白了,无论如何汤姆今天晚上不会放过她,吃饭喝酒以后就要把她带上床了。那么是到酒店开房间,还是回到汤姆的家里?汤姆是自己住,还是和父母同住在一起? 这时候她特别想给李刚打个电话,想了又想,她还是忍住了。 在旧金山玩火 旧金山的夜晚灯火通明,高速运转了一天的现代化城市,是紧张和沉重的,在入夜以后开始欢乐和轻松起来。江姗已经知道美国人的夜生活非常丰富,美国人白天是用来工作的,夜晚才是用来享受生活的。或者说美国人是白天挣钱,夜里花钱。好像美国人白天是机器,一入夜美国人才真正开始呼吸。 汤姆带着她走进了饭店,是一家西班牙烤肉店。酒端上来的时候,江姗发现是路易十三,她听说过这酒很贵。江姗平常陪着李刚喝啤酒,偶尔也喝口白酒,却很少喝洋酒。喝了几口,江姗觉得这路易十三好像度数并不高,酒却醇得发黏,还加了冰块。江姗就有点大意,刚喝起来并不觉得怎么烈,没有想到喝着喝着就上身了,并不上头,全身开始慢慢地发热发软甚至发情?她意识到自己喝多了。就觉得酒这玩意儿,真是个好东西。人们苦闷时候喝它,高兴时候也喝它,既能够解脱人的痛苦,也能够调动人的激情。 酒啊,中国人喝,外国人也喝,全世界人民都离不开它。 酒神酒神,酒是人体的精神啊! 那天晚上走出饭店时,江姗就觉得脚不听使唤,有点拿不稳。她吊着汤姆的膀子,脚踩在地上像踩在棉花堆上,云里雾里一样。江姗虽然明白自己喝高了,不过也不紧张也不害怕,她对自己喝酒心里有数,就是喝醉了,头脑也从来不糊涂,更不会胡言乱语。 车开了。由于喝了酒,汤姆害怕警察查车就不敢开快,稳稳地行驶在旧金山的大街上。江姗就借酒装醉,故意大着舌头说:"喝,汤姆,你怎么不喝了?" 汤姆说:"江姗,我在开车。你知道吗?你喝多了。" 江姗故意说:"我喝多了?我怎么不知道?汤姆,我喝多了是不是很难看呀?" 汤姆说:"不不,你喝多了更漂亮了。" 江姗说:"谢谢你。啊,我明白了,这是在车里。这是去哪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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