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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三


  他必须给她一个回答。如果她得不到想要的答案,那她就回茗城。

  大不了老死不相往来,谁怕谁?厚着脸皮往前冲呗,这年头,女追男,根本就不稀罕。

  5

  张艺宝失眠了。

  他想着白天发生的种种,想着和方沐优的再次邂逅。

  艺术家的浪漫,让他浮想联翩。

  这是上天的眷顾,他对自己说。

  他必须从那段糟糕的婚姻中脱离出来,创造一个新的世界。

  那个世界里,得有个女孩,有个像方沐优那么健康、积极向上、美丽大方的姑娘。

  他要和她在"独1980"里作画、生活,过着神仙般美好的日子。

  她是他的鸳鸯。

  曾经,他以为麦麦是他的鸳鸯。

  酒吧小舞台上,那个穿着细高跟凉鞋、红色超短裙、染着一头红发、斜着眼睛看人、有把好嗓子的麦麦早就变了。

  变得物质、庸俗,彻底成为了性格极端、性情善变的小泼妇。

  他原是欣赏她的,当她梨花带雨地趴在他胸口,说她怀了他的孩子时,他的内心激动无比。他要和她结婚,从此做个好丈夫。

  他们的洞房之夜是在医院里度过中。

  当晚,她告诉他,其实她并没有怀孕,那是她想和他结婚的一个伎俩。

  他目瞪口呆地望着她,眼泪一点点流出来。为了和她结婚,他抱着"为一棵树而放弃一片林子"的决心,舍弃了那些花花草草,打算从一而终、浪子回头。而她,居然欺骗了他。

  他砸破了他们的巨幅结婚照,镜框的碎片飞溅到他脸上,血水混合着泪水,他凄惨得像个末路英雄。

  她不知从哪里拿到一把水果刀,眉头都没皱一下,将刀尖对着自己的胸口插了下去。他守着她,坐在医院的病房里。他的新郎胸花还来不及脱下,而她也还穿着红色晚装。

  她醒来后,拉着他的手:"不要离开我……宝贝……千万不要。"

  从此,她的胸口多了道不可去除的伤疤。

  他不敢招惹她了,她比他狠。但他要求她去上班,像个正常女人一样。他四处托关系,给她谋到一份朝九晚五的文员工作。公司不允许染发、不允许涂颜色鲜艳的指甲、不允许穿超短裙。

  他的麦麦成为了大街上最寻常的妇人。白衬衫、深蓝色西装裤、黑色通勤包,便是她的日常装扮。她给自己买了各种颜色的假发,下班了就戴上,红黄蓝绿青橙紫,每次都吓他一大跳。

  这是他要娶的女人吗?很显然,不是,绝对不是。

  辞职后,麦麦全身心地投身于炒股这项近乎全民运动的潮流中去。前期投入的三十万很快就翻了倍,她把债务都还清,还挣了不少。不知不觉中,她成了精明的股票行家。她兑现了诺言,给他买了跑车。

  那辆跑车,他才开了一星期,就被她收了回去。原因很简单,她怕他用跑车载别的女人。事实上,他确实想利用这辆跑车来增添个人魅力。而她,像是他肚子里的蛔虫,对他的动机一清二楚。

  她说:"想要车也行,那就搬回家住!我想让你开着这辆车回家,而不是让你开着它,然后离我越来越远。"

  他当然不愿意和她住在一起,不肯为一辆车而丧失个人立场。

  他深吸一口气,终于提到"离婚"二字,她笑道:"没那么容易。"

  "有多难?"他问。

  "买彩票中五百万,难不难?我们离婚比这个还难。我们的缘分还未尽呢,宝贝。"

  想到这些,张艺宝更加难以入睡了。他走出帐篷抽烟,看到燃尽的篝火旁边有一个熟悉的身影。

  "沐优!"他兴奋地叫着。

  "嘘……"方沐优示意他安静。

  "你怎么还不睡?"他压低了声音。

  "我想给我妈发条短信呢。"

  "这里没什么信号的。"

  "也许等等就会有信号。"

  "那我陪你等。"

  他在方沐优身边坐下,拿过她的手机,两个人开始等待信号跳动。

  他们并不知道,在他们身后,有个小小的身影。

  那身影立在山顶飒飒的风里,纹丝不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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