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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哦,女士容貌秀美气质绝佳,我远远看见便心生仰慕,很想结识一下。”

  沈安若在心里喝一句彩,如今竟然还有这样的搭讪方式。她扁扁嘴唇权当做微笑:“抱歉,我在等我男朋友。”

  “我知道,矜持的淑女都会以这个做借口的。我是真心地想要跟您认识……”

  这男人太性急,竟一把抓住沈安若的手。她使劲挣了一下,竟然没挣开。

  这家酒吧口碑极好,治安有序,不想第一回来便让她碰上这等事,多么走运。她环视一下,找到保安所在的方向。一会儿若是情势不妙,是请求援助呢,还是直接用口袋里的色狼杀手喷雾剂?正琢磨着,头上方突然传来悦耳的男声:“这位先生,麻烦你放开我女朋友的手。”

  沈安若正在向后扯,被对面那男子一松手,立即惯性向后倒。她迅速闭上眼睛,做好就义准备,却跌进一个安全的怀抱。

  那音色生动的男子很快将她扶稳在座位上。沈安若扭头打算道谢,待看清那人的面孔,便笑了:“嘿,怎么又是你?”

  刚才背后的男子已在她身边坐下,也笑了,颊边梨涡若隐若现:“你是不是应该说,怎么老是你?”

  那是有典故的。他们初次见面在一次婚宴上,两人分别是新郎、新娘的大学同学,恰好被安排在一桌,除了互相介绍,并没有讲话。很巧的,仅仅两个月后又见面,这一回则分别是某对新人的伴郎、伴娘之一。那天的行程颇长,从新娘家到新郎家需要三小时。加长凯迪拉克车上,新人百无聊赖,于是要求伴娘伴郎们轮流讲笑话。安若最不会讲笑话,脑筋转了几十转,终于勉强想出一个:“How are you?怎么是你? How old are you? 怎么老是你?”这笑话真是不太搞笑,似乎只有他很给面子地笑了,安若对有酒窝的男人总是印象深刻。不想他还记得。

  刚才接近安若的那男子已经不见,安若无意识地拿纸巾拭着被那人抓过的手腕,微微扬着脸对救星说:“刚才谢谢你。”

  “举手之劳而已。你一个人?”

  “和朋友一起。你是陈——少——”刚才稍稍受了点惊吓,沈安若的脑子开始有点混沌。

  “程少臣。”

  “这名字真拗口,分明在欺负口齿不清的人。”

  “我是无辜的,因为名字不是我自己取的。”程少臣的笑涡加深,“沈安若。是这个名字吧?这名字也不好念,我们半斤八两。”

  “也不是我自己取的。”

  沈安若觉得今晚的运气其实不算坏。

  她和程少臣第三次见面仍是在一场婚礼上。正洋集团倪董事长的公子迎娶新娘,沈安若她们几个年轻女孩子也去帮忙。新人皆在海外工作,带着洋作派,此次只是回国补办婚宴,在郊区某处山庄的户外摆了自助餐。安若站在倪总的身后帮忙迎宾引路,程少臣一下车,她便认出他。

  那天的客人多是肚圆头秃的中年人,风度翩然的程少臣便显得更加玉树临风、鹤立鸡群。他与倪总和倪夫人握手,声称代父母前来,替他们道贺及表达歉意。倪董对他十分亲热,连称得空要去W城拜访许久不见的老友。

  沈安若冷眼旁观,觉得这人是变色龙。第一次见面时他是沉默寡言的青年,清朗的眉宇间带几分忧郁,几乎不出声,喝酒也少,但甚有风度,别人说话时注视对方的眼神,专心聆听,散席时还主动送了安若她们几个女子一程。第二次做伴郎那回,他是阳光青年一枚,眼神温和,笑容明亮,十分积极地为新郎支招解困,不动声色替他挡了无数的刁难。而这一次,他气质内敛,言语谦和,是文质彬彬、毕恭毕敬的模范小辈。

  客套完毕,他给沈安若一个微笑。安若带他去会场的路上,也觉得十分的巧合有趣,不禁弯起嘴角。

  程少臣此刻的样子比较像他们上一回见面,很闲适,很阳光。他问:“你下次会参加谁的婚礼?或许我也认识。”

  “近期没有了。” 沈安若也微笑,“又见到你,令我想起一部电影。”

  “嗯?哪一部?”

  安若想说《四个婚礼与一个葬礼》,突然想起那电影的结局,贸然说出未免轻佻,于是找了另一个话题,含混地掩饰了过去。

  而今天,他们又这样巧合地相遇,安若不得不应景地想起一首她喜欢的老歌《人生何处不相逢》。

  程少臣指一指沈安若面前的一排杯子:“难道你打算自己全喝掉?”

  “可以请你喝,请自选。”她已经喝掉那杯“热血沸腾”,又按顺序拿了橙色的。程少臣端起离他最近的紫色酒液,观察了几秒钟,又轻轻放下,换成那杯蓝色的,轻抿了一口,终于开始皱眉:“这里面有威士忌?我还以为你在喝饮料。”

  “谁会到这里来喝饮料?多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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