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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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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刻后杨里也去睡了,客厅里再次剩下她和叶仲锷。他们站在客厅的磨砂水晶吊灯下,光影在二人身上流转,她看了他一眼,刚刚对上他的视线,然后约好了似的停顿了两秒钟,就知道说什么了。 叶仲锷朝她走近了一步,说:“我明天让人换锁。还有,今天晚上,我睡哪里?” 之璐拿手指在屋子里一晃,说:“房子是你的,你要睡哪里就睡哪里,”说完又想起他从来只睡卧室,忙说,“嗯,你睡主卧室,我去楼上睡。” “楼上的卧室几个月没打扫了,哪里能睡人?”他挥手,轻描淡写地说,“算了,一起挤一挤吧。” 二人在那张床上都“挤”了好几年了,哪里还有什么好腼腆的,又不是当年的钟之璐,没结婚之前宁可睡沙发睡地板都不肯跟他睡到一张床上去。而且——她的确是怕了,她的失眠问题没有缓解,还疲倦,疲倦得抬不起头,如果他在身边能有个好觉的话,也好。 其实只要他在这个屋子里,她就很安心了。听到浴室传来的水声,她放心了,是那种可以把命交给他的那种放心,眼睛也迷糊起来,几乎睡着的时候,感觉床身一动,眼皮下微弱的光芒随之消失,应该是他关了灯。不过今天没有灯也不要紧,他的呼吸,他的味道就在耳边,比任何催眠的药物更有效用。 她想要再次睡过去,可却不能,她屏住呼吸数秒,轻声说:“谢谢你,这么大的雨赶过来。” “不客气。”叶仲锷语气格外平淡。 不知怎么的,之璐想起电话里的那个软绵绵的女人声音,一句话不可抑制地从嗓子里冒出来:“我给你打电话的时候,有人在你身边?是戴柳?还是别人?”哪怕是两人最亲密的时候,她都不曾问过他任何有关别的女人的事情,可是离婚了,却反而能说出来了,随即觉得懊恼,“忘了这个,我随便问问。” 叶仲锷胸膛微微振动,低沉的声音在她耳边响起来:“你在乎答案吗?” 当然在乎,可无论如何都不想知道,有极大的可能性,这个答案让她再次坠入深渊,于是说:“不,你不用告诉我。” 话音一落,她那床被子被人掀开,一双手迅速地伸过来,搂住了她的腰,另一只手从她的头发后面伸过去,双臂稍微一用力,她就落入了身边人的怀抱中,以他的手臂为枕。床身很宽,再睡两个人都未必会很挤。可是他还是要凑过来,像以前那样抱着她,炙热的唇停在她的脖颈处,并且没有说话。 之璐怎么会不知道他身体的这些小细节源源不断地传达出来的情绪和欲望,她提醒自己,他们离婚了,离婚了。没有义务,道德上也说不通……可怎么都挣扎不开,抑或是不想挣扎?她心里想着不知从哪本书上看来的一句话,两个相爱的身体,如何才能不纠缠在一起? 黑夜里,薄薄的鸭绒被下,她闭着眼睛,在直觉的带领下,脸蹭贴着他的耳边。他的头发尚有湿意,因而显得很软,散发着清淡香味。熟悉的味道又回来,被这种香气蛊惑,她小心翼翼地伸出手,反手搂住他的腰, 小小的一个动作,让一切蓦然无可收拾。 接下来的一切如此的顺理成章。两人的睡衣内衣大部分都给叶仲锷扔到了床下,之璐在他身下浑身发抖,感觉到他身体里面有条河流冲破堤坝,四处蔓延,蔓延到她的身体里,恣肆奔跑。 最紧张的时候,她意识涣散,一遍一遍地叫他的名字。 被叫的那个人在微弱的光线下看着她的脸,五官精巧优美,额角、眉毛,甚至细长的眼睫毛上都挂细细密密的汗水。 认识这几年来,不论在什么事情上她都固执,除了这个时候才会软弱下来,任他攻城略地,任他进入和占据。他于是狠狠地,再一次深入她,同时吻下去,声音近乎咬牙切齿:“钟之璐,你怎么就不让我省心?” 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清晨。窗帘厚实,白光从间隙勉力挤出几线光,细长的光线勾勒出窗帘的轮廓,房间里依然是寂静和暗淡的。之璐很久没有睡得这么好,班也不想上了,翻了个身想继续睡,可是这一翻身就撞上了一个人。 睁开眼睛,看清身边人目光灼灼地看着自己,一刹那觉得过去的时光又回来了。她呆了呆,迅速抱着被子坐起来,退出去老远。 叶仲锷嘴角往下一压,两人缠绵得无法分开的景象还在眼前,在那个时候,他以为他们之间如坚冰的关系会缓和恢复,可一觉睡醒,就变了个样子,仿佛他是毒蛇,避之唯恐不及。 知道她脾气倔强,顿一顿之后,叶仲锷开口:“你不想说什么?” 钟之璐心里也是五味杂陈。他没有穿上衣,上半身裸露在空气里,皮肤紧致,线条完美,在晦暗的屋子里分外明亮,让人移不开目光。曾经熟悉的身体,曾经的丈夫,她本来什么都拥有的,可她亲手毁了这一切。 是啊,结婚与相爱也许确有关系,但是离婚,与不爱,也许毫无关系。之璐忽然觉得心酸,侧头不看他,说:“对不起。我做你的妻子,真是失败,失败透了,有时候我想,你要跟我离婚,也有道理。” 叶仲锷貌似无意地看她一眼,目光中有冰冷的寒光掠过,“你跟我说‘对不起’?除了反思,还有什么别的没有?” “没有了。” “我还以为你会说点别的。”心里不是不绝望的,还是老样子,他想听的话,她始终不肯说,至少,在清醒状态下,始终不肯说。知道错了和改正错误是两码事。 其实之璐猜到了他要她说什么,可事情哪里那么容易。按照朱实的说法,第一次失败的婚姻已经让她精神有些异常,她实在是没有勇气再试第二次。如果这次她还做不好,她会死的,而叶仲锷也不会再对她有任何的感情了。那个时候,她才是什么都没有了。 叶仲锷一言不发地开始穿衣服,之璐也在柜子里翻衣服,就像以前习惯的那样。只是比起以前,稍微有了些改变,他们不约而同地缄默着,一直到出门前,两个人都没有再说过一句话。 那天上班也上得心不在焉,中午吃饭的时候,之璐小心翼翼地跟叶牧华说自己下午要去公安局,能不能请个假? 邓牧华眉心打了个结,盯着她半晌,方叹口气,说:“回去吧,停了停,”又说,“清宁给你开的那些补血的药,你没吃吧,脸白得像什么样子了,你好好休息吧,不然我给你放长假?” 之璐顿了顿,“师姐,我知道经常请假很不方便,我昨天想了想,如果有人有意见,那我可以辞职。” 邓牧华用目光剜她一眼,“辞职?你工作做得很好,辞什么职?” 之璐抬起眼睛看她,“师姐,谢谢你。” 她眼睛蓦然一亮,眸子里波光粼粼,让邓牧华看得一愣,颇为感慨,摇摇头说:“还以为当年那个钟之璐又回来了。那时你可真是半点不知愁滋味啊。现在都这样精神不济,编辑工作还做得相当不错,以前做记者的时候,都不知道会多出色。” 之璐不做声,埋头吃饭,多出色还不是被人一脚踢出门。 一次矿难,她去采访,差点就也死在了井下。半夜的时候从偏远的采访地回来,车子出了车祸,挂在悬崖边的几棵树上,摇摇欲坠,仿佛是好莱坞的大片那样刺激——她喜欢做记者,她要证明自己不用靠着叶仲锷就能做一个成功的记者。结果,再怎么努力,不过是肥皂泡沫,碎了,就什么都没有了。 她站在公车站等车,顺便买了几份报纸。乍一眼看去,没有了她的南方新闻报照例是做得风生水起,以前她负责的版面现在由别人负责,中规中矩的新闻聚焦,挑不出什么错。她捏着那份报纸,站在路边发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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