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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


  我眼睛注视着车前和车后,说道:“高速公路不开快,叫什么高速公路?时速不到170公里,干吗买这么好的车?记住,这就是德国人的逻辑。”

  “但是……这样容易发生事故。”秦琴明知自己说不过我,但还是想坚持自己的看法。

  “知道为什么德国人能生产性能优良的车子吗?因为他们有最好的高速公路。”我将油门踩到底,奔驰像是火箭一样飞速向前,吓得秦琴连话都说不出来。

  奔驰以火箭的速度飞驰一个小时之后,我问秦琴:“你的同学们是乘飞机过去的?”

  “是的。”秦琴不敢和我多说话,生怕我分心。

  “我们绝对会比他们更早到。”我看一眼后视镜,又超越前方的一辆车。

  秦琴看着我,犹豫几秒,问道:“林天,你是不是有什么事情不高兴?星期五晚上……”她说到这里忽然停下,“算了,到了汉堡再说吧。”

  我点点头,继续超越前方的车子。

  当我们到达汉堡的时候,惊出一身冷汗的秦琴和她的同学联系,得知他们才刚刚抵达汉堡的机场。

  因为有许多的演出前的准备工作要做,我将秦琴送到汉堡音乐学院之后,去加油站将油加满,接着在汉堡城市内自行游玩。

  汉堡拥有全德国最多的富翁,这说明这里有着足够吸引人的地方——包括这里的商机和这里的娱乐。

  这里是德国的音乐剧中心,不过今天要看的将是秦琴他们的音乐演出,以一个普通朋友的身份去观看。

  走过有着华丽文艺复兴风格的砂岩结构的市政厅,我来到著名的阿尔斯特湖,在这里品尝着与慕尼黑有着微妙差别的啤酒,看到巴洛克风格的教堂尖塔在矗立在蔚蓝的天空里,心里顿时变得慵懒而神圣。

  公园里举办着热闹的活动,孩子们在草地周围又蹦又跳。我打个哈欠,不知不觉,强烈的困意便席卷全身。

  终于熬到晚上,我很准时地到达音乐厅,发现这里有种人山人海的感觉,但这里几乎没有人大声喧哗,都安静地等待演出的开始。

  我的身上散发着舒适的香味,就在刚才,我到车子里向自己身上喷洒了香水,这是首次打开秦琴送我的阿玛尼香水。

  秦琴穿着黑西服,显得神采奕奕,“我让朋友给你留了一个座位,就是那个穿法兰绒西服的男孩子旁边。他是我朋友,和你一样,是来给我捧场的。”那男孩看到秦琴和我交谈,向她挥挥手。

  忽然有人叫秦琴的名字,秦琴来不及说更多,慌慌张张跑向后台,“表演结束会有庆功会,不过我想和你还有我的朋友一起庆祝。”

  我走向秦琴的那个朋友,同时快速打量他。他大约一米七八的个子,长得很英俊,眼睛很有神,令人觉得他很有智慧。他的身旁坐着一个漂亮的女孩子,扎着细长的马尾辫,似乎是活泼的类型。两人正在亲切地交谈。

  我向他点头示意,坐到他旁边。他对我微微一笑,没有多说什么,继续和女孩轻声讨论刚才的话题。联系到秦琴收到的明信片,我怀疑这个男孩就是秦琴的那个“他”,只是我并没感到他的笑容有多温柔。通过他的谈吐和打扮,有点先入为主地,我把他归入“花花公子”的类别。

  几分钟后,观众席很快安静下来,舞台上开始演奏勃拉姆斯的“c小调第一交响曲”。这是一首能和贝多芬交响曲相提并论的巨作,充满烦恼、苦闷、失意、喜悦等人间七情六欲的交织。德国人似乎对勃拉姆斯有着深厚的感情,而汉堡更是如此:勃拉姆斯出生在汉堡。

  我一边听音乐,一边观察身旁的男孩。他一只手的食指轻轻击打座椅的把手,说明他很投入地倾听音乐;另一只手则紧紧握着身旁女孩的手掌,说明他们的关系非常好。

  交响乐结束,男孩放开女孩的手掌,用手指和手心优雅地鼓掌。

  接着是贝多芬的“C大调第一钢琴协奏曲”,由秦琴演奏。她似乎有点紧张,表情有点不自然,向我们这里张望的时候,我和那男孩,以及那女孩,都给了她一个鼓励的微笑。

  第一乐章旋律虽然平稳,但随着乐曲的逐渐华丽,对主奏钢琴的技巧性要求也越来越高。不过秦琴总算控制住自己的紧张情绪,准确无误地将第一乐章弹奏结束。

  第二乐章是抒情柔美的三段体,看的出来,秦琴渐渐进入状态,姿势越来越自然,乐曲也越来越顺畅,能够让人感受到乐曲表现的平和气氛。

  第三乐章非常轻快,节奏错落有致,秦琴的手指如同施了魔法一般欢快地在琴键上跳跃,却丝毫不乱。我对钢琴略懂皮毛,知道秦琴的程度不仅仅是熟练,而是对乐曲有着深刻的理解。这家伙,总算还有点过人之处。

  随着管弦乐排山倒海的气势,全曲结束,全场爆发出雷鸣般的掌声。

  70

  演出全部结束之后,秦琴来到音乐厅外找到我们,精神特别好。她已经换回早晨穿的衣服,只是在外面多套一件灰色双排扣外套。

  “祝贺你,演出很成功。”男孩语气很平缓,但也很真挚。

  “又不是我的个人音乐会。”话虽这么说,秦琴还是很高兴,毕竟她是今天得到评价最高的学生。她牵着我的手,对着男孩甜甜一笑,“我们去外面吃点东西庆祝一下吧!”

  男孩遗憾地摇头,“恐怕不行,刚才保姆打电话来说,小孩子在家又哭又闹,看来我们只能先回去了。下次还有机会,带上你的男朋友一起出来吃饭。”他说完,很随意地瞥我一眼,并不显得有多热情。

  “是吗……”秦琴觉得很可惜,“下次带着小孩一起过来玩。”

  “好的。我们去机场了,有机会联系。”他携着那女孩,匆匆离开我们。

  看的出来,这男孩对秦琴并不怎么在意,似乎只把秦琴当作很普通的朋友。

  “他们有小孩了?”等他们走远,我问秦琴。

  “嗯,快三四岁了吧,是个小男孩。”秦琴还紧紧盯着那男孩远去的身影。

  如果他真的是“孙祧”,那么一切都对了。我忽然想起来,两三年前,那时染上毒瘾的阿虎哥生活在黑人区,被一个叫芥川的败类欺压,后来他的朋友来旧金山替他出头,并使阿虎哥加入了青龙会。如果我没记错的话,阿虎哥的那个朋友就叫孙祧,难怪上次看到明信片的署名觉得有点熟悉。

  阿虎哥有时会感叹说,他自己的朋友连孩子都已经三四岁了,自己还孤身一人。他说的这个朋友,一定就是这个孙祧。

  人生真的是很巧妙,阿虎哥并不认识秦琴,只是受到他以前的同学顾彩妮的委托才让我保护秦琴,而偏偏这个秦琴喜欢的就是阿虎哥以前最好的朋友。

  事情似乎完全通顺了,但我觉得还是有点不对劲。虽然是几年前留下的模糊印象,但我觉得当年的“孙祧”和刚才的“孙祧”给我的感觉有很大不同。刚才的男孩,冷静如水,不像是能做出独闯青龙会这种事情的人,而且他身边的女孩似乎也和以前的不一样。难道经过几年,他们变了许多?

  见到我陷入长时间的沉思,秦琴问我:“你怎么了?我们两个去吃点东西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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