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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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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了,我知道了。”我说。 到了“小仙女装店”,我推门只见小甜在招呼客人,而蒋有虎坐在最里边。他见了我,站直身来:“来了?”一看这局面,我倒觉得他更像此店的老板,而我则像个客人。下一秒,蒋有虎也发觉他有喧宾夺主的嫌疑,于是忙走上前来,把里面的老板座儿让还给我。店内的客人空手走了,小甜过来与我打招呼:“姐,今儿还没开张呢。”我坐下身:“现在这些货,杂七杂八、良莠不齐,导致这店简直成了个四不像。转型迫在眉睫啊。”“转,马上得转。”小甜和蒋有虎异口同声。 我抬眼看着面前这对男女,男的痴痴憨憨地望着女的,仿佛在说:真是心有灵犀啊。女的翻了一个白眼儿,心说真是倒了霉了,跟大叔默契个什么劲儿啊。 我把店留给了蒋有虎和小甜,自己回避了出去。天下如此大,我唐小仙如此人见人爱,如今却落得没有容身之地了。我边走边琢磨:如今到处都在高歌着隐私,父母看了子女日记,得知子女考试作弊、抽烟斗殴、男女抱作一团,结果到头来,还得聆听子女的叫嚣:你们到底懂不懂什么叫隐私?此时此刻,我是不是也侵犯了郑伦和萧之惠的隐私?就算是他们有错在先,先侵犯了我的婚姻,我是不是也得一码归一码,先致歉于我的过错? 我正想打电话给郑伦,郑伦却先把电话打了过来。我装没事人:“醒了?”郑伦口齿含糊:“唔,你在哪儿呢?”我看了看四周:“我也不知道,瞎溜达呢。”郑伦叹气:“唉,真不知道你大我的那五岁,是不是光吃奶了。你怎么一点儿都不成熟?天天浑浑噩噩,瞎琢磨、瞎打听、瞎溜达。”我转了转眼珠子:“我是童心未泯、涉世不深。”我暗暗省了一句话:所以算计不过萧之惠,总让她成功地挑拨咱俩。 郑伦约了我在外面吃饭,他说:“咱俩在外面把状态调整好了,再回家。”我一口应允:“好啊。免得一回家,我思想的重心又要转移到你奶奶身上去了。” 郑伦的话让我喜出望外。他在兜兜转转地从天津驶回北京,又昏天黑地地睡了半晌后,终于选择了积极地调整我和他的状态,而非消极地破罐破摔。我欣赏他积极的人生态度,从他最初积极地为我“小仙女装店”设计制造招牌开始。 我看了看时间,才三点多,离郑伦约我的晚饭时间还有三个小时。我精神抖擞地打算前往服装批发市场,搜寻残次品女装的货源。在后来的日子里,我渐渐把“残次品”这个词用“疵品”替换了,毕竟它们本身的设计和面料皆是上等的,只是各自有点儿缝纫和染色上的瑕疵而已。先天不足,是可以靠后天加工来弥补的。 我伸手拦下一辆出租车,告诉了司机目的地,并附加了一个字:“快。”我的人生也要变得积极,积极地为社会建设和自家的存款建设添砖加瓦,积极地与郑伦开诚布公、打开天窗说亮话。我已打算,把我掌握的所有有关萧之惠的作为,向他和盘托出,以示我对婚姻的惶惶不安是有事实作为基础的。这时,我的手机又响了,这通电话来自“伦语”。我条件反射地以为是郑伦,于是张口就说:“还有什么吩咐啊?”啊字说了一半了,我才恍然:这大周日的,郑伦他不是在家吗? 对方开口:“当我是郑哥,还是吴哲啊?”这是萧之惠的声音。 我立马攥紧了拳头:“是你?” “是我。我想问问你,你有没有时间、有没有兴趣,过来和我聊一聊?”萧之惠字正腔圆。 第二十四章 打开天窗说亮话 我改变了目的地,出租车扭头向“伦语”驶去。司机见我脸色严峻,油门越踩越结实。我回过神来:“师傅,慢点儿,慢点儿。”司机倒有理:“你刚刚不是让我快吗?”我一本正经:“还是安全第一。”而其实,只不过是我胆小如鼠,忌惮于离萧之惠越来越近而已。 周日的办公楼幽静极了,最适合滋生不道德的行为。“伦语”中只有萧之惠一人,她坐在郑伦办公室内的长沙发上。我见到她的第一句话是:“哟,我老公的办公室不上锁的?”萧之惠向我侧过脸:“郑哥为人光明磊落,没什么好锁的。而且,我们‘伦语’是个大家庭,我们都是一家人。”我听出萧之惠的话外话:我不光明磊落,况且,我并不属于他们那个大家庭。 “你想和我谈什么?”我坐在了长沙发的另一头。 “谈郑哥。”萧之惠又将脸向我扭了扭。她的脖子那样白腻细滑,怎么扭都跟天鹅似的。我听说女人老就先老在脖子上,水分不驻足,脂肪就止步,皱巴巴的像过时的苹果。想及此,我不由得目视前方,将自己脖子上的皮抻得紧绷绷的。萧之惠又开口:“除了郑哥,我们之间还有什么好谈的?” “关于我和吴哲的小动作,我向你道歉。我理解,任何人都不愿意自己被调查。”我左手紧握右手,这道歉道得言不由衷。只是鉴于郑伦对我的友好态度,我不得不对萧之惠友好。接着,我又补充:“同是女人,我希望你也能理解我的未雨绸缪。”我往自己脸上贴金,用了褒义词。 “我能理解,同时,我也欣赏你手脚的麻利劲儿。”萧之惠的语调显得心服口服,好像就差双手一抱拳、微微一颔首了。 “麻利?你这话什么意思?”我心想:她总不会是夸奖我下海的雷厉风行吧。 “你和郑哥认识了多久?好像只有几天就结婚了似的。”萧之惠目视前方了。我斜眼看了看她,那脖子跟陶瓷做的似的。我和郑伦结婚时,只认识了几天吗?不,不会的,好像至少也有十几天吧。我皱了皱眉头:我竟真的没有细细数过。萧之惠继续道:“你知道吗?我和郑哥认识了五年又三个月了。”五年?那时,郑伦才二十岁。“那时,他大二,是我爸最得意的学生。”萧之惠说。 “我爸说他很聪明,也很谦虚好学,是近几届学生中数一数二的。而那时,我这个女儿则是他口中成绩平平,却自以为是的反面人物。被他教训多了,听腻了,我就去了他们学校,认识了郑哥。我倒要看看,他到底有多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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