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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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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酒席上的抢亲 可惜,天往往不从人愿,在我非常不愿被人惹的今天,却有非常多的人前来惹我。而这其中,首当其冲的不是别人,正是萧之惠。 “伦语工作室”一干人等最先到来,萧之惠身穿剪裁简单的咖啡色长大衣,脚蹬一双米色的及膝鹿皮靴,大衣里面,不用看我也知道,十有八九又是某色的紧身毛衫,衬托她婀娜的曲线。她化了恰到好处名副其实的淡妆,皮肤剔透、睫毛卷翘,两片嘴唇晶莹如冰,倒显不出她的脑门儿有多光亮了。 她笑得得体:“郑哥,嫂子,恭喜了。”这时,她身边的几员男将才纷纷开口附和:“恭喜,恭喜。”这些男人,像天生就是为了围绕萧之惠而生的。看看这其中的吴哲,身穿深色西装,跟工作时没什么两样。他倒是有心在平头上喷了不少摩丝,不过却令自己的一颗头颅仿佛刺猬一般。 萧之惠拉住我的手,好像我的姐妹般:“嫂子,你这衣服,是妈妈的主意吧?”我一愣,随口一句:“怎么了?”萧之惠笑得天真:“呵呵,你穿这衣服,不像我嫂子,倒像我大婶。”一听这话,我倒抽一口寒气:完了,今儿这喜宴,要见血了。谁也别拦我,看我不撕了这女人的嘴。 我手一抖,就抖开了萧之惠的手。这时,吴哲说时迟那时快挡在了我和萧之惠的中间:“怎么会啊,哪有这么好看的大婶啊?哈,哈哈。”他一个人笑得欢,以为自己这个圆场打得多么圆满。殊不知,“大婶”这二字再次折磨我的耳膜,令我和萧之惠的梁子彻底结大了。吴哲见形势不妙,忙轰着萧之惠等人去就座了。我把牙磨得咯咯响,郑伦忙说:“生气了?有什么好气的?你是大婶,我就是大叔,多般配啊。”我双手扼住他的脖子:“不许再说那两个字,坚决不许。” 接着,郑伦的家人纷纷登场。我婆婆家人丁兴旺,兄弟姐妹足足六人,再加上老的小的,呼啦啦一大帮。而郑伦的奶奶,只有郑伦的爸爸这么一个儿子,而郑伦的爸爸,又只有郑伦这么一个儿子,所以郑姓的家人,只剩下一帮远房的了。我管他们叫几表姑、几表叔等等。 我婆婆还请来了她的几个朋友,都是她多年的工友,与她年龄相仿、神色相似,一看就知道是贤妻良母。至于我公公,我那已过世的公公生前虽是一间印刷厂的厂长,人际关系像网似的,但在如今这人走茶凉的社会,谁还能期待在人走了足足十年后,旁人仍记得自己?所以,来者并没有我公公的朋友。 而我唐小仙的朋友,也都前前后后地露面了。蒋有虎被我安排在了小甜的旁边,他一脸的陶醉让我悟出了一个结论:男人单恋你一辈子的概率,比你随手买一彩票就中五百万的几率还要小。小甜跟我抗议:“姐,你成心啊你?”我瞪她:“你要是不听话,就给我回去看店去。”我“小仙女装店”今天又休息了,我只盼着店面房东今天卧病在床,省得出门穷溜达。 孙佳人和焦阳手挽手而至,视力稍微差点儿的,或头脑稍微愚点儿的,都看不出他们的貌合神离。但我,一眼就看出了焦阳目光的游离,以及孙佳人满眼的愁思。我迎上前去说客套话:“来了?瞧瞧你们俩,手挽手跟比翼鸟似的。今后,我和郑伦还得多向你们两前辈学习啊。”可惜,焦阳并不给我和孙佳人面子。他抽开自己的手:“唐小仙,你比孙佳人好多了,你可千万别向她学。”这下,孙佳人的眼圈立马红了。好在,郑伦从天而降:“哎,咱们男人啊,总是看着别人的女人好。要我看,佳人可比我们小仙好多了,你是不知道我们小仙有多粗鲁、多小心眼儿。”我再度扼住郑伦的脖子:“你不想活了吧你?” 我把我的旧同事们,“金世证券”的牛马们,安排在了同一桌,孙佳人的左边是焦阳,右边,则是小樱桃。这其中,女人居多,而女人居多的地方,心眼儿也多。由于小樱桃和公司赵董的男女关系刚刚曝光,所以,虽说今天这场合是非工作性质的,是喜气洋洋的,众人却也无法开怀,生怕自己哪句话击中那件丑闻,生怕自己步了孙佳人那替罪羊的后尘。 而我唐小仙,这个已告别“金世”、已不用再看赵董脸色过活、已拥有员工和夫君这两面后盾的女企业家,在此时此刻这个紧张时刻,义不容辞地站了出来。我说:“哎呀,能再见到大家可真好,我可真想念大家啊。”我站在众人的身后:“今天你们可都得吃好喝好,不然,我可不放你们走啊。”众人开始闹哄哄了,还有人说:“唐小仙,你好不容易嫁出去了,我今天要是不喝趴下,就算对不住你。” 我看似无意实则有意地走到了小樱桃的身后:“还有啊,在座的各位未婚同胞们,听我唐小仙一句肺腑之言,赶紧结婚。我告诉你们啊,婚姻这个中幸福,真是没治了。你们也甭管什么年龄差距、地位高低,也甭管对方是全新、还是二手,只要你们两人两厢情愿,就赶紧往结婚奔吧。” 我这话,分明是说给小樱桃听的,所以众人纷纷怔住了。他们一动不动等着小樱桃的反应,是脸红脖子粗,或是拂袖而去。我也在等着,因为,小樱桃接下来的举动,将全权决定着我将如何助孙佳人渡过这泄露丑闻的冤案。小樱桃扭脸仰头,问我:“怎么个幸福法?”我双眼含情脉脉:“甜蜜似吃糖,安全似穿着防弹衣,再也不孤独,就算是走独木桥,心中也会觉身边有人陪伴。” 我缥缈的形容,把一群金融业内的高级知识分子忽悠得眼神儿也跟着缥缈了。尤其是小樱桃,她眼中憧憬的光芒,几乎晃花了我的眼。她低下头去,轻轻道了一句:“真好啊。”这下,我唐小仙心中有数了。 郑伦呼唤我:“小仙。”我扭脸:“怎么了?”他向我伸手:“过来,见见董老板。”我全身一激灵,立马瞥见了郑伦的身边、我婆婆的对面,有一名背对着我的大叔。那大叔渐渐回过头来,我仔细一看:气派的背头,黝红的肤色,身穿一件白色的薄衬衫,还挽着袖子。火力多么壮的大叔啊,怪不得他一边经营事业,一边还能将儿子的交友自由干涉得体无完肤。 我笑盈盈地走上前去:“董叔叔,您好,给您添麻烦了。” 这时,我婆婆方才正式介绍我:“老董,这就是我儿媳妇,唐小仙。” 我眼睁睁看着董大叔的眉头微微一蹙。看来,他才刚刚知道我的尊姓大名,看来,在我身为他儿子的女朋友的时期中,他虽不待见我,但好歹也记住了我叫唐小仙。蹙眉过后,他匆匆与我握手:“好,真是个好姑娘。”他的应变,在我眼中是纯纯粹粹的虚伪。好姑娘?那你干吗不让我当你儿媳妇? 虚伪的董大叔迅速退下了,他说:“我那边儿还有个熟人,我先过去招呼一下。”临走之前,他又将我打量了一番,也许他在想,这北京城到底有多少个唐小仙,就像我当初也想过,这儿到底有多少个宴宾楼。 这场喜宴,由于没有司仪主持人,所以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就拉开了序幕,一道一道的菜,就突然鱼贯而上了。我清清楚楚地记得,当桌上出现清蒸某鱼时,董大叔的儿子,也就是我唐小仙的第四任男朋友,董陈诚,突然出现在了我的面前。 他用不大不小的音量,说:“小仙,我来抢婚了。”他那音量,吸引了至少一桌人的目光,我站在他的面前、郑伦的身边,几乎魂飞魄散。 一瞬间,我的思绪就飞了十万八千里,飞回了我和董陈诚说再见,却决意再也不见的那天。那天,是去年北京城气温最高的一天,太阳公公跟嗑了药似的,兴奋地要把大地燎着了。我先命令董陈诚停下他那辆历史悠久的桑塔纳,然后迅速地撞开车门,由空调呼呼作响的车内,跳到了蒸笼一般的车外。董陈诚追了下来,追上了我:“小仙,你体谅我一下,好不好?” “我体谅你?那谁来体谅我?我已经二十九岁了,我已经和你交往快三年了,如果你那至高无上的爸爸一直不接受我,你是不是打算把我耗成一堆白骨才算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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