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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三


  “你要不要吃泡面?”她热切地看着我,语气里充满了憧憬,“我很会做方便面的,你就试试看嘛。”

  “好。”我心虚得就像一个胆战心惊地把不及格的考卷藏在书包里的孩子。

  “那让我找找西红柿,”她说着又转过了身子,打开冰箱,冰箱里面那块形状规整的光笼着她弯下去的上半身。

  “你是什么时候知道那件事的?”我慢吞吞地问。

  “哪件事?”她一手拿着一个西红柿,快乐地转身。

  “昨天晚上,”我鼓足了勇气,“你叫我什么?你忘了么?我知道我没做梦。”

  “噢,你说那个。”她语气轻松,“外婆早就和我说过的。自从,自从我爸爸出去打工以后,我妈妈——我是说,家里那个妈妈要去和别人结婚了,外婆就和我说,没什么大不了的,她说——你早晚有一天会来阳城把我接走。”

  “我那时候才十八岁,你知道么,我什么也不懂。我妈妈和我说,她唯一能帮我的,就是把你送到阳城的亲戚家——因为你在阳城的爸爸妈妈,就是我的表哥夫妻两个没有孩子。可是他们说,我得每年给他们寄钱。我妈说‘你自己去想办法,你敢做就要敢当’。我才十八岁而已我能想什么办法?”不如道为什么,我居然讲得这么流畅,仿佛我已经在心里面把这段台词准备了无数遍,“我的大学当时已经要劝退我了,因为我基本上是从一开学起就没去学校上过课……我能怎么办?我那个时候的肚子已经开始大起来了,报到的时候我拿布条把身体勒了一层又一层,还穿着一件像面口袋那样松垮的衣服。我怎么敢真的去上课,真的往在宿舍里?我只好一个人悄悄地回来找我妈,她把我带到阳城去,躲起来,直到你出生。其实是,她死活都要按着我去把你打掉,我死活不肯。最后我赢了。你一出生,我就回到南方去了,我其实是去学校收拾我的东西,然后我就碰到了我的第一个经理,他叫我去唱歌,我问他:‘夜总会唱歌赚的钱够我养活一个小孩子吗?’他看着我,他说:‘你又漂亮,嗓子又好,又容易让人记住你——你还有故事,想不红,都难。’”我笑了,眼眶突然一阵发热,“就这样,很简单的。可是我只是每年汇一笔钱出去,我不敢去看你,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好像……好像只要我不见你,很多事情就不像是真的。”

  “水开了。”她慢慢地说,语气特别轻柔,顿时不像个小孩子了,她“哧啦”一声撕开了泡面的包装袋,“我爸爸是谁呀?”

  “就是……就是那个时候和我谈恋爱的男人。”我嘲笑着自己,“这其实不重要的,你相信我,不过你得感谢你的西决叔叔,那个时候我们马上就要考大学了,我的男朋友消失了,我发现我自己怀孕了——我一个人站在楼顶上,要不是西决他冲过去把我拖走,我可能就真的跳下去了,那可就没有你了。说不定还真是因为这个,你看着他才觉得亲切呢。”

  “他也知道吗?知道你其实是我……”她迟疑了,深深地注视着我。

  “别,”我打断了她,两行泪静静地流了下来,“别说那两个字,我不敢听,别那么叫我,算我求你了。”

  “行。”她把用过的肉酱包和调味包扔进了垃圾桶,“还是叫你姑姑比较好,我习惯了。”

  “你刚才问什么?”我用手指在脸上抹了一把,“除了我和我妈,没人知道的。不过,现在三叔知道了,他做手术的时候我跟他讲过,只要他平安,我就告诉他当年我为什么不去念大学,不是我不想,是我不能。”

  “念大学有什么好?”她清脆地说,“有什么可念的?我就不喜欢上学,那些功课都难死了。”

  “你和我一样。”我看着她,“不过,我那时候作文还是可以的,没你那么费劲。”

  “我今天晚上还得写作文呢。”泡面蹾在了我的面前,她也就势拉出来一把椅子坐在我对面,“要我们写自己做过的最勇敢的一件事。你说,我写什么好?”我注意到她现在和我说话的时候不再加称呼了,“有了,我写这件事好不好?三年级的时候我们学校组织春游,然后我的包掉进湖里了,因为可乐在里面,所以我就跳下去游过去把可乐救了回来——这件事,能不能写?”

  “我觉得,好像不能。”我非常耐心地说。

  “那你能说清楚,你做过的最勇敢的事是什么吗?”

  泡面弯弯曲曲地沿着筷子滑行了下去,我紧紧地咬住了空荡荡的筷子头,然后对她笑了,“我做过的最勇敢的事,就是把你生下来。”

  我永远都忘不了那个小诊所,我刚刚过完十八岁生日没有多久,整个城市因为这浓郁饱满的春天,弥漫着一种芬芳,只有那个小诊所,代表着芬芳背后的孽障。那些地方都类似于刑场,负责绞杀少女的矜持、柔软、羞涩,更重要的是,绞杀她们矜持、柔软和羞涩的权利。我坐存那把看不出颜色的木质长椅上,那个护士站在不远处准备着器械。我听着那些金属的武器铿锵作响地掉在白色的瓷盘里,我还以为它们是要上战场的。

  医生从隔壁的房间走出来,卷着袖子准备洗手,我故意不去看她丢掉的沾着血的一次性手套。她冷冰冰地看了我一眼,问:“多大?”我说:“十八。”她撇了撇嘴,“都说自己十八。”“我真的是十八,不信给你看我的身份证。”然后她就和那个护士一起笑了,医生说:“真是个傻孩子。”护士说:“要是不傻,也不会到这儿来了。”

  有个女人走了进来,她的脸色很难看,行动也很慢。那个医生问她:“你是想装在瓶子里带回去,还是交给我们处理?”

  “还可以带回去啊?”那女人惊讶道。

  “嗯。”医生说,“有的人会带回去埋在花盆里。”

  “我当然要带回去。”那女人微笑了一下,“正好喂狗。”

  “算啦。”护士在旁边叹气道,‘你就算再恨那个男人,也得给自己留点儿口德。”

  这时候周遭突然暗了下来。我惶恐地环顾四周,差点儿尖叫出来,我还以为神明终于决定了要惩罚所有参与了这个罪恶场景的人。但是医生懒洋洋地说:“停电了,小姑娘,你运气不好,要再等一会儿。”“我去看看保险丝。”护士的语气也是懒洋洋的。

  我毫不犹豫地站起来,夺门而逃。我掠过了那个女人,掠过了那扇肮脏的门,掠过了阴郁的走廊上那几盏形同虚设的灯,我一口气跑到了外面的大街上,那种奔跑带来的突如其来的轻盈和决绝终于让我感觉到,其实我依然是纯洁的。

  我停在一个很普通的小卖部门前,写在一个硬纸壳上的“公话5角”红彤彤地戳在我眼睛里。我弯下腰按住了胃部,那种熟悉的恶心又来了。我把一张被汗水弄得潮湿的五元钱丢在柜台上,从冰箱里随便拿出来一瓶水,颤抖着拧开,拼命地喝下去。一口气喝干的叫候,我看见了那个饮料瓶上的字样,才知道我喝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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