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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我妈终于赢了。”我如释重负地把怀里的靠垫丢到地板上,“居然——郑岩那个王八蛋居然真的是我爸。开什么玩笑!”

  “郑东霓,别总是一口一个‘郑岩’的。你对大伯总该有点儿最起码的尊敬吧。”他的语气依然平淡,只是他仍旧不转过身来看我的脸,却弯下身子开始系鞋带。

  “我刚才叫他的名字是为了区分一下,不然上面那句话要怎么说——我爸居然真的是我爸,谁能听明白我在说什么啊。”我强词夺理。

  “这样不好么?”他的背影仓促地微笑了一下,“你想了那么多年的事情终于知道了。看来大妈是对的,她一直都那么坚持。你看见我的手机了吗?”

  “拜托,你还没老呢。你自己刚刚把它放在兜里的。右边,你摸摸看。”我叹了口气,“还有,江薏那个朋友真的很不像话——就是那个帮我作鉴定的医生。这种事情都是绝对隐私,他居然随便告诉江薏我的鉴定结果,就算是再好的朋友也不应该啊,一点儿职业操守都没有——你要当心,说不定江薏和他也有一腿。”

  “你越说越不像话了。”他无奈地叹气。

  “我是担心你。”我笑笑,“我认识江薏这么多年了,她绝对不是个省油的灯。你太容易相信别人,我怕你吃亏。”

  他终于转过头来,看了我一眼,说:“姐,我走了。”

  无论如何,生活总是要继续的。当一个人发现了自己是一对暴力的变态夫妻的亲生骨肉;当一个人需要带着一个即使身体长大心智也永远不会成熟的小孩;更惨的是,当一个人终究明白了有些困境是可以走出来的,但是有些困境不可以,有些残缺可以随着时间的推移渐渐被人们忽略不计,有些残缺则永远血淋淋地在那里,但是这个人也还是得继续活下去。

  我无法想象“继续”这个词对我来说意味着什么,正常的小孩越长越大,比如北北,残缺的小孩只能越长越小,就像我的郑成功。婴儿时代,郑成功因为早出生了几个月,可以比北北长得高些,但是第一局的优势转瞬即逝,再过些年,北北会变成一个会唱歌会跳舞会撒娇的小女孩,在北北眼里郑成功就会变成一个有点儿迟钝的小弟弟,她大概会试着跟他交流,但是得不到想要的回应;再过一些年,当北北成了少女,开始经历又艰难又精彩的青春期,在她眼里,郑成功就一定又变回了婴儿——说不定更糟,她会像雪碧那样把郑成功当成一个会呼吸的可乐。我已经没勇气去想北北成年以后会怎么看待郑成功了,反正这就像是一场实力悬殊得可怕的球赛,北北队的比分一路往上涨,郑成功队那里永远只有一个荒谬的、孤零零的“1”。郑成功是我生的,所以我别无选择只能永远坐在空无一人的郑成功队球迷区,像个小丑一样为这个永远的第一局加油呐喊,忍受着一个人在看台的尴尬和孤寂——就算是有人愿意坐在我这边我也不会接受的,我不需要那些假模假式的人道主义。想到这里我就怀疑,上苍为什么要让北北和郑成功这两个年纪相仿的小孩出生在同一个家庭里,一定是为了恶心我,为了向我显示什么叫“无能为力”。不然还能因为什么?

  当然还有最惨的事情,就是,我发现了我眼下存的钱还不够我生活一辈子,所以我要继续去赚。这句话看似简单,没错,我曾经拥有一些从男人身上捞钱的本事,但是现在因为郑成功,我别想再指望男人们了。话说回来,其实跟有些成功钓到金龟婿的女人比起来,我那点儿本事也不算什么——我脾气太坏,又太倔犟,还带着一身锦上添花的暴力基因,没有几个男人蠢到愿意收藏我这样的金丝雀——几年前有过那么一个,是个土财主,快60岁了,秃顶,胖子,酒糟鼻。如果当年真的跟了他,郑成功就不会存在了。我也不是一点儿后悔都没有的,但是我很肤浅,我认为美女就是要配俊男的,我宁愿自己辛苦点儿生活,也不愿意让一个男人只是因为付了钱就有资格糟蹋我的美丽。这点上我说不定很像我妈妈,别看我爸爸——现在这个词我用得名正言顺了——我是说,别看我爸爸后来堕落成了一摊烂泥,但他年轻的时候是个非常帅气的男人。我妈妈终究毁在了她执著的幻象里面,可是说穿了,什么不是幻象呢?

  昨天夜里我妈给我打电话了。“我打算去你舅舅家住一段时间。”她说。

  “住多久?”我一边摇晃着郑成功的奶瓶,一边把电话的分机夹在肩上。

  “我怎么知道要住多久?”她的声音还是阴阳怪气的。

  “你要是在舅舅家住上个一年半载最好,你那套房子能空一段时间,我收拾收拾,可以租出去,我已经这么久都没有钱进账了。能赚一点儿就是一点儿。”

  “别跟我来这套。”我几乎能清晰地听见她在电话那头吐口水的声音,“什么时候轮到你来哭穷——这个破房子一个月的租金不够你买一件衣裳,编这种理由想把我扫地出门,做你娘的梦。”

  在我还没来得及指出来“我娘”就是她的时候,她就收线了。

  “让她和郑岩一起去死吧。”我恨恨地用力推了一下郑成功的摇篮,他的摇篮变成了凶险的海盗船。我以为他会被这突如其来的颠簸吓哭,可是他挥着胖胖的手笑了起来。

  看着他一无所知的笑脸,我对自己说:“不要紧,这些我都不在乎,我能应付。”

  跟着我抬起头看着窗外,突然间发现,原来春天早就来了,春天又来了,又一次大张旗鼓地、卖弄风骚地、无可救药地来了。那一天我把郑成功、雪碧,以及可乐像寄存行李一样统统扔到三婶家里,说了句“不好意思三婶我有点儿急事”,然后就风驰电掣地开到了市中心,走进一间发型屋,对那群把我围在中间、长得比女孩子还清秀、浑身暗香浮动的发型师们斩钉截铁地说:“今年什么最流行,我就要什么。”然后扬起下巴,对准其中一个眼睛最大,看上去最羞涩的小男生说:“就是你了,你来帮我弄。”他冲我惊讶地一笑,身边的洗头小妹们七嘴八舌地说:“美女你眼光真好噢,他是这里要价最贵的造型师。”其实我的眼光一点儿都不好,我只不过是看出来他是个小妖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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