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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七


  玻:那还用说吗?一个人总是爱他认为好的人,而恨那些他认为坏的人。

  苏:那么,一般人不会弄错,把坏人当成好人,又把好人当成坏人吗?

  玻:是会有这种事的。

  苏:那岂不要把好人当成敌人,拿坏人当成朋友了吗?

  玻:无疑会的。

  苏:这么一来,帮助坏人,为害好人,岂不是正义了?

  玻:好象是的了。

  苏:可是好人是正义的,是不干不正义事的呀。

  玻:是的。

  苏:依你这么说,伤害不做不正义事的人倒是正义的了?

  玻:不!不!苏格拉底,这个说法不可能对头。

  苏:那么伤害不正义的人,帮助正义的人,能不能算正义。

  玻:这个说法似乎比刚才的说法来得好。

  苏:玻勒马霍斯,对于那些不识好歹的人来说,伤害他们的朋友,帮助他们的敌人

  反而是正义的——因为他们的若干朋友是坏人,若干敌人是好人。所以,我们得到的结

  论就刚好跟西蒙尼得的意思相反了。

  玻:真的!结果就变成这样了。这是让我们来重新讨论吧。

  这恐怕是因为我们没把“朋友”和“敌人”的定义下好。”

  冯刚感觉自己有点看懂了,是一个叫苏格拉底的人在和一个贵族在那拔犟眼子(东北土词,辩论)抬杠,而主题就是“什么是正义?”在很小的时候,姥爷就曾经给他灌输过正义与邪恶、是与非的概念,但这些都不是他曾思考过的问题;就是用脚趾头去想,他也知道自己代表的就是邪恶,并从不以为耻,不过看这本书里苏格拉底的意思,自己也并非就不代表正义,至少对他的朋友来说,他就代表“正义”,好象看起来是这意思,看到这不由得让他兴趣浓厚起来。

  渐渐的,当书里这种抬杠涉及的方面越来越广,东拉西扯的范围越来越大时,他才明白苏格拉底真正的意思并非之前他所想的那样,但究竟什么才是这家伙真正的意思却让冯刚越弄越糊涂了;直到第一卷结束苏格拉底自己也承认了“对讨论的结果我还一无所获。因为我既然不知道什么是正义,也就无法知道正义是不是一种德性,也就无法知道正义者是痛苦还是快乐。”

  操,这不是耍我呢吗?不知道还白话这么多,冯刚为“正义”所吸引,在脑海里挖空心思捣浆糊这么久,没得到明确答案,的确有些不甘心,砸啵匝啵嘴又“正义”了半天,还是没办法整明白,就继续往下读。幸好,第二卷还是说“正义”的,只是和苏格拉底拔犟眼子的又换了个人,而且拔着拔着,又开始说“什么是善?”了。

  象冯刚这样的小青年,正好处于人生观价值观的最后形成阶段,一旦成形将在很长一段时期去支配影响其行为和思想,有时这种影响甚至会是一生的。当并不情愿的结束了打打杀杀的流氓生涯后,冯刚的世界观恰如一张只写了开头,尚有大面积空白的纸,或者是一块还很干燥的海绵,会在不知不觉中接受某些暗示,对大脑皮层重复刺激的越久,印象就越深刻,潜移默化,并最终形成完整的观感。

  可想而知,当那天冯刚在地窖里长时间的看着厚厚的一本书,面对翻来覆去的“正义”、“向善”和“从善如流”等字眼时,会是种怎样的状态。

  所以,到了晚上冯得才打开头上方传送口喊儿子吃饭,冯刚竟然竟然不自觉的仰脸冲着他爸爸微笑了一下!连冯刚也被自己莫名其妙的举动吓了一跳,随即换上以往那副冷漠的面孔。这该死的冯瘸子害得我不见天日,害我失去了丽丽,我该恨死他才对,干嘛要对他笑啊!?

  冯得才注意到了自己儿子的反常举动,不禁两眼放光心花怒放。热切的问儿子:“儿子啊,明天想吃点啥?爸给你做。”

  “嗯,那就给我来盘熇大虾吧。”冯刚对自己刚才不经意露出的微笑有些恼火,就象以往那样故意弄些特别贵或难弄的菜来刁难冯得才。

  “行,我明儿个就去买,明晚一定让你吃到。”冯刚没想到平时遇此情况会一言不发的爸爸竟然会答应下来,楞楞的看着兴奋得满面潮红的爸爸有些不知所措,但这种错愕仅仅维持了一秒冯刚转过头来不再看爸爸,又继续和书里的“正义”、“善”较劲儿。

  “孩子,趁热吃了吧,等下再看……”冯得才怯怯的说,见儿子无动于衷只好轻轻的关上盖板。

  是夜,当冯刚还迷失在古希腊睿智的贱民苏格拉底与别人关于“正义”和“善”的激辩中,并为此绞尽脑汁时,冯得才却辗转反侧根本无法安然入睡。有件事儿冯刚自己没有概念,可冯瘸子冯得才却不会忘记,那就是,他的儿子已经好多年没给过他好脸,冲他笑过了!

  儿子竟然笑了!而且还是真真切切的冲自己笑!一切都来得那么突然,那么的莫名其妙,儿子笑得还那么好看,那么柔和,就象一尊宝相慈祥的佛,散发着喜悦温暖的光芒……

  冯得才为突然降临的幸福感觉醺醺然,他在无眠的夏夜里点燃期待,明天,哦不,也许还要再等上一段时间,自己的宝贝疙瘩一定还会有更多更好的变化!他更加坚定了心底里那份信念!

  熇大虾会有的!一切都会有的!

  第三十六章

  丽丽出事儿那天在省机煤场只等了不到半小时就被赵军带人给抓了起来,本来她是有机会逃脱的,但她无法想象和自己的恋人约好的死约定不去遵守,而且也的确无处可逃。她先是被带到了东大营派出所,里面闹哄哄的挤满了人,所有被抓的混子都蹲在派出所并不宽敞的会议室里,有疯宝的人,更多的还是东大营这边的半大小子,几个受伤的已经被送去了医院,丽丽虽然被枪扫到,但并不严重,只是受了点皮外伤,换了衣服根本看不出来。由于担心冯刚的安危,她并未和警察提出要去看看伤,而是留在那里和所有人一起。抓的人太多,可能连手铐都不够用了,警察干脆就把没分到手铐的人用他自己的皮带捆起来,即使带手铐的裤腰带也被没收,估计是怕逃跑。一群人提着裤子蹲在一起,样子很好笑,已经有些没心没肺的家伙笑出声来。丽丽是唯一的女孩,所以倒不用提裤子,但皮带和身上的东西也被收走了。

  让丽丽感觉欣慰的是,冯刚一直没有被抓到,路上一个警察还气势汹汹的问她,

  “小刚去了哪?知道不?你们俩到底是咋约的?”

  “我和他约在龙潭山公园正门,你们要不来,我正准备往那儿赶呢。”丽丽撒谎道,希望能拖延一下时间,好让自己的恋人跑掉。

  “别听她在那胡咧咧,他们肯定约在这儿,要不她会站这里傻等着我们抓?”那个以前见过的姓赵的警察倒是个明白人,一下就识破了她并不高明的诡计。

  回到所里,由于人太多太乱,就没再盘问她。一直到下午他们所有人被车送走,她也没见到冯刚的影子,问了周围的几个人,几乎都是没跑出去或者没跑远就被逮回来的,更不可能知道冯刚的下落。

  跑吧,我的小老公,我的好男人,能跑多远就跑多远,千万别让人给逮着啊!这里有我,有啥事儿姐替你扛着!丽丽暗暗在心里面祈祷着

  那天下午流了那么多血,架打得那么惨烈都没让丽丽感到害怕,不为别的,只为她很是满意自己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替自己心爱的男人挡了一枪,这足以说明自己是个重情意不会失言的女孩,一个真正优秀的马子!千百年来多少贞烈高节的女子,不惜为爱而献身的伟大情怀正激励着她,感染着她,可以说,她是完全被自己感动了,沉浸其中无法自拔,注意力早就从流血事件的本身转移到另外一个层面上。

  我要替我的男人承担责任!把一切都揽到自己身上!哪怕自己受再大的苦也不在话下;蹲在那里时,她脑子里一直在想这个念头,这个念头熊熊燃烧着,甚至烧红了她那张俏丽的脸,让她再无杂念,更不被任何外界的喧嚷混乱所惊扰了。

  一个看起来复杂其实思想单纯、涉世不深的女孩,在当时那种情况下,哪会意识到此事儿的严重性?只把这作为一次普通的流氓殴斗事件,就这么不惜葬送的自己宝贵青春和一切,义无反顾的准备去面对所有的凶险!

  大概是因为准备不足,取笔录的进度很慢,大部分只能蹲在那里,不过好在疯宝那批人很快被转移到另外一个房间里,整个会议室就剩下东大营这帮小混子了,气氛也不再紧张尴尬,大家又开始有说有笑的小声聊了起来。

  “好象就他妈小刚和柴宏窜了是不是?”球子最先恢复了精神,环顾四周,小声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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