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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四


  谢端爬上来钻进我的被子,我闷闷地往里去去。她的身体特别柔软而且温暖,紧紧挨着我。但她可能一时不知该说什么,想了一想问:

  “你为什么喜欢他?”

  我恨恨地回答:“因为我脑子坏掉了。”

  “别这么说。”她把我的右胳膊拨拉过去抱在怀里,“你那么喜欢他,多幸福啊。”

  我像个愤怒派诗人一样冷笑。

  “真的,而且你们从小就在一起。”

  我没反应,她抽抽鼻子,自顾自说:“我多想也要个这样的。你们对对方,都是独一无二的呀。”

  我有点走神,独一无二。

  我对他偏执,乖张,我对别人从来不会那样,但他还不如一个局外人看的明白。

  “唉,算了,不说了。”我忽然觉得非常憋闷,蹬开被子坐起来,“去洗脸!不管了,他妈的。”

  谢端抬胳膊把脸挡住:“哗,好亮。你说脏话,呵呵。”

  “我说了我就说了。”我拍她,“你也给我起来。”

  曾小白这时候推门进来,手里拎着方便面和榨菜:“都哭完了?”

  “你哪个眼睛看见我哭了?”我从床梯爬下来,一边说。

  “你就逞吧庄凝,吃点东西。”她把面递给我,“五块。”

  我发现自己的确走路都打晃了:“附赠开水不?”

  “真好了啊。”曾小白嘿嘿笑。

  “当然。”我喉咙那里还是哽的,脸部肌肉酸痛,伸手拍一拍,“有什么了不起。”

  “有什么了不起?你把端端好好的都惹哭了。”

  “……”这我还真没注意到,转头看谢端的眼睛果然是肿的,“你有什么好哭的。”

  “你那么难过。”她低声道。

  我怔了怔:“嘿。端端,你再这样我不要你了。”

  她笑起来,过来掐我:“你想得美。”

  我吃方便面的时候苏玛回来了,湿淋淋站门口就气急败坏地说:“我们寝室电话坏了!怎么都打不通!我没带伞!”

  我们三个面面相觑,我心里咯噔一下。伸手捞过话筒,果然,一片空茫。

  我抓着它想了两秒就开始吼:“曾!小!白!”

  曾小白飞速爬到床上。“咔哒”一下,电话里有声音了,嗒,嗒,嗒。

  我放下话筒,气得话都说不利索:“你不要命了,曾小白,把那个长颈鹿给我扔掉!”

  沈思博那会儿说,我给你打……打什么?还能打什么?我一直傻等到崩溃,和他吵成那样,就因为这么个乌龙事。

  她坐在床上瞪起眼睛:“这能怪我?”

  是不怪她,怪我自己。

  我是因为血糖偏低和虚荣心受损引发的狂躁症,沈思博不是那么做事没分寸的人,正常状态下我肯定会听他解释。

  我看看时间,刚重新碰到话筒,它猛然在我手下尖叫起来。

  “喂?”

  我接的速度如此之快,以至于对方没太反应过来:“……庄凝?”

  还真的是他。我抱着话筒,想了半天接了一句:“十点半了。”

  “嗯?”他一时不怎么明白。

  “你说十点以后,从来不好打电话的,礼貌原则。”

  “那怎么办呢?”他不紧不慢地说,“有人生那么大的气。”

  “谁啊,那么小心眼?”

  “可不是,我以最快的速度赶回来,还差点出了车祸,结果这个小姐跟我说,不占用我的时间了。”

  我略过他调侃的语气,紧张地问:“车祸?什么车祸?”

  “没什么,小事故,但我得回去换衣服啊,我总不能一身灰跑去见你吧?”

  “嘿,你也不说。”

  “说了你听吗?”

  我想说对不起,结果咬到自己的舌尖,说不出来,我也没这习惯:“还出来吗?”

  “什么?”

  “咱们接着那会儿,不吵架了。”

  “十点多了小姐。”

  “你生日不还没过完吗?我还没吃饭呢,我饿。”

  刚下过雨的城市,街面有如被晕染的色谱,法梧柔韧潮湿的枝条擦过车窗。立交桥两排灯光远远倒映在窗玻璃上,看过去仿佛在半空中,悬着白日里失落的一座城。

  沈思博的脑袋,不断撞到我的肩膀。

  我费了很大的劲,才说:“那个,你想靠就靠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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