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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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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你急着吃,跑来的。”林泽丰举了举手中的袋子,有点气喘,“没有你爱地巧克力口味的了,我买了香草和杏仁的。”他往里走,却又突然停下脚步,皱了皱眉。“小新,还没换鞋吗?” 我先是惊得呼吸不畅,还以为他发现了什么,做贼心虚的人就是这样呀。后来才明白是因为我今天这双鞋的鞋跟高达十二厘米,在身高上的变化很容易让人注目,所以他才有此一问。其实我这鞋为了配他才买的,他一八五,我才一六二,我穿上高跟鞋,看起来和他比较登对。话说我娘为什么不把我生成麻豆(模特)身高,这样我就不用这么受罪了。 “因为穿这个。身高才和你比较搭配呀。”我实话实说。 他啼笑皆非,“我就喜欢你这种小个子,还肉肉的,抱在怀里很舒服。” 切,人家在亚洲妇女中是标准身高好不好,体重也在世界卫生组织公布地标准体重值之内。还偏轻了点。明明是他长慌了。现在还来说我是小个子,明明是他身边的女人过瘦。现在居然说我肉肉的!哼,就不能说我娇小玲珑吗?这男人实在是不太会说话。 “再说,你这人活蹦乱跳的,很少能规规矩矩走路,这鞋跟那么细,很容易扭伤的。”他又说,“这样吧,我找个公司的造型师给你,他帮你选衣服鞋子,然后你再来挑,好不好?” 这样被宠爱着,好是好。但是他这话有弦外之音呀,意思说我不够淑女吗? “林泽丰--”我怒目而视,但下一秒就变了惊恐万状,因为就在我正要说我喜欢踩着匕首一样又高又尖的鞋跟走路时,厨房的壁柜突然发出了“当”的一声响。 林泽丰倒没什么,我却发出了一声低呼。 “家里有人?”他疑惑的问。 我双手连摇,“没有没有,可能是拖把倒了,吓了我一跳。” 林泽丰看着我,眼睛里瞬间涌上了爱怜,伸手抚了抚我地脸,“平时嘴巴那么硬,原来也是胆小鬼,你吓得脸都白了。” 我顺势倚在他怀里,心道:我是惊的脸白了,幸好没被你看出来。唉,我真是白痴,不藏起朴英俊也没什么,只不过解释起来麻烦,现在藏起他,倒显得我做了什么亏心事一样,当时只是脑子一热,现在才意识到这行为根本没有必要也没有意义,真是越描越黑。只希望韩国同学能老实一会儿,我哄着林泽丰吃完午餐就离开。 “人家离不开你,就是胆小嘛。”我酸得自己牙都倒了,怀疑一会儿连面条也咬不动,可林泽丰看来很受用,很喜欢听似的。唉,男人哪,果然是要哄的。 一切,眼看着就要被我完美地遮掩过去的时候,朴英俊个不争气的,突然又打了个喷嚏。这下,林泽丰立即意识到我房间藏着一个人,极短暂的沉默后,他随手放下冰激凌,冲到壁柜那里去,拉开柜门就是一拳。 可怜的朴英俊,像一段废木头一样直直倒了下来,这一拳竟然打昏了他。可谁让他总是和人妻有瓜葛呢?真是活该倒霉呀。 “我需要一个解释。”林泽丰回头看着我,漂亮的长眉拧成一团,隐忍的怒火看似随时会爆炸。 “我有,我有,我有相当好的解释,你听我说。”我反应超快地,做举手投降状,快步走到林泽丰身边。 但就在这时,出了一个问题。我家在装修的时候,拆改了一点不合理房间结构,当然是在物业公司允许的范围内。我缩小了厨房和浴室,增大了客厅的面积。而装修的后遗症就是,有一个下水口没有处理好,暴露在了客厅,就在沙发的后面,面积非常小,只是一个一元硬币大小地洞。 为了美观,我在附近地地板上画了花朵,看起来相当漂亮,不仔细看的话,根本觉察不出我地房子里有装修漏洞,而且我平时在家穿拖鞋或者球鞋,踩到那个小洞也没关系。 可今天我穿的是细高跟鞋,而且是高达十二厘米的半长靴,此时心慌意乱之下一没留神,我的鞋跟就好巧不巧的卡在了那个洞中。而我的人,还在大步向前走,所以我只感觉右脚腕一阵剧痛,然后很华丽的摔了个嘴啃泥。 第十一章 现世报,来得快 一瞬间,林泽丰都没有反应过来,我只好自己爬起来,感觉鼻子热乎乎的,伸手一摸,天哪,鼻血!再感觉一下腿,整个都麻木了,之后就是刺骨的疼。 这叫什么?现世报,来得快?我们第一次见面,我就扑倒林泽丰,把他的鼻子撞流血了,而刚才他还说我走路不端庄,现在我马上就为这双鞋付出了代价。 我“哇”的一声大哭起来,如果我是一个人在家,摔得再重点也不会哭的,但他在我身边,我就特别娇气似的,大概女人在心上人面前就是这样吧。 林泽丰一下就慌了,连忙走过来,先是拿纸巾手忙脚乱的帮我擦鼻血,然后抱起我。抱我的时候,由于我的鞋跟还卡在洞中,拉扯了一下我的脚腕,我疼得又大叫一声,然后看到林泽丰脸上的表情,似乎心疼得比我的脚疼还要厉害。 他慢慢把我的脚从鞋子中拿出来,极其小心翼翼的,简单的动作让他的鼻尖都冒汗了,可见他多么紧张,而我迅速红肿起来的脚腕,显然吓坏了他。 “我送你上医院。乖,再忍一下。” 他低声哄我,四处找我的大衣,但我一把拉住他,赌气道,“我不去医院,让我疼死吧,反正你也不信任我。” “我没有不信任你。”他叹了口气,大手温柔的握着我的脚腕,“我难道不了解你是什么样的人吗?我只是怪你为什么要瞒着我。” 我没话讲,因为这事是我做错了。我只好用含泪地歉意目光望着他,这样他会彻底心软的。我家丰是顺毛驴,摸到了他的顺毛,软硬他都吃的。我想这就是百炼钢化为绕指柔的境界吧,多么强硬地男人。当他为你像变了一个人一样,那就是真爱了。 不出预料的,他心软了,刚才的怒火在我摔倒的瞬间就已经熄灭了,这时候貌似还有点动情,轻轻放下我的脚,伸臂抱住我,“小新。答应我,以后不要瞒着我任何事情,包括你家里藏着一个男人,包括有人要伤害你。你得让我知道你的一切情况,不然,我怎么确定你是我的?不然,我怎么放心?不然,你想折磨死我吗?” 我连忙抱紧他,“我不想让你死,以后我全听你的还不行吗?其实这个男人--” “先去医院再说。你地脚最重要。”他当机立断,找来大衣帮我穿上,又打横抱起来,然后冷言道。“还不快去开门按电梯?” 咦,他和谁说话?自从他成为了我的人,他对我说话一向很温柔,近乎宠溺的,不再恶声恶气了,这是对谁? 一转头,看到朴英俊一脸红红紫紫的站在那儿,不知何时已经从昏迷中清醒过来了。而听到林泽丰的话。朴英俊先是愣了几秒,然后飞快的去开门,又冲到楼道按电梯。 “留在这儿,不许出门,否则不管你跑到天涯海角,我也能把你挖出来鞭尸!”林泽丰说。声音冷得可以结冰。那威慑力一流。 再看朴英俊这可怜的娃,一个劲的点头哈腰。完全没有一丝怨言。而当我们到了楼下,林泽丰放下我开车门之时,我扶着林泽丰胳膊的手打了下滑,又差点摔倒,幸好仓皇中再度抓紧,那情形看起来好像是他很烦躁的甩脱我,而我拼命挽留似地。 这是个小插曲,我根本没有在意,眼角的余光似乎扫到不远处的冬青树丛中有东西闪了一下,但我没有在意,还以为是地上有什么硬币类的东西被太阳照地反光而已。 几小时后,医院的最终诊断结果是:我的右脚踝严重扭伤,并伴有骨裂。但我骨头硬,所以并没有骨折,也不需要住院,医生只在我脚上敷上了厚厚的药膏,然后开了点药。 “中国古话说伤筋动骨一百天,在恢复之前,最好不要做激烈的运动。”医生这么对我说,但不知是不是我太色,或者太心虚,我总觉得医生所说的激烈运动是指那件风花雪月、叉叉圈圈的事。林泽丰对我呵护备至,长了眼睛就看得出我们是情人,而且他非常爱我。 “一点也不能碰吗?”正在我尴尬的时候,林泽丰突然问了一句,我真恨不得找个地缝扎进去,真是服了。 “就是说,我到哪儿,你都得抱着我。”我抢在医生前回答他。 “要是能让这样地男人抱着,脚断了也甘愿呀。”站在一边的护士说,当然她是心里说的,不过我从她们的眼神中看得出,心中不禁得意。唉,我还真是个虚荣的女人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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