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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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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恢复力惊人,已经完全没事了。"林泽秀终于张开眼睛,"其实,那天我就是要郑重对你说感谢的。" 哪天?就是豆男闯进来的那天?!原来,他只是为了和我说感谢,害我白期待一场!那么,他突然说追我,只怕也是临时决定的喽!我就知道我没那么快到达目标,这世界上哪有白来的好事,除了豆男。 "外界盛传CES公司二子夺嫡,我和我哥是知道的。"他继续说,"公司就像个消息连通器,只要有一点儿风吹草动,立即会传遍各个角落。可我们不想去澄清,这样,正好可以看清很多人的行动,看他们投靠我们中的哪一派。你不明白,小新,当你站在高处,就会看到很多利益纠缠的东西,我不能说那是很愉快的,但这种心知肚明和智商无关,重要的是所处的位置,这一切真让我厌倦。" "不是二子夺嫡?"他今天突然对我说了好多心里话,让我感觉很突然。 也许,他最近太累了吧?从心理到生理,从公司的工作到调查林泽丰的遇刺,还要和豆男斗来斗去,哪一样对他来说都不轻松。而我对他是最没有威胁的人,所以他会觉得安全。 再强悍的人也是需要向人倾诉的,这是人的正常心理需要。 "你不相信我说的吗?"他问。 我突然伸手把他脸庞上的头发拂开,我想这么做好久了,那发丝随意搭在他的额头上,似乎是他完美表象上的唯一一丝真实与脆弱,"我相信,但是你说了我才敢确定。你和大林副总之间的感觉虽然对立,却有一种亲昵。唉,我说不出来,那只是一种感觉。甚至,我感觉你们兄弟间感情很好。" "是很好。"他承认,"改天讲给你听。我只能说,他虽然比我大四岁,却像我真正的父亲。不过你很敏锐,我希望公司中别再有这么聪明的人了,否则就没有好戏可看了,这会让我丧失很大一部分乐趣。" "你今天和我说这个,不怕我说出去吗?"我望着他,终于确定他身体里有恶魔因子,绝不是表面上的文雅高贵。 "我会杀人灭口的。"他开玩笑。 "我希望你亲自来杀,正好让我活动一下筋骨。"我艺高人胆大。 好在月月和UU都不是爱掺和这种权利争夺的人,不然我一定泄露出去,让她们自保。为了朋友,我不介意做小人。 而我今天知道了林泽秀那天要和我说的是什么,明天就可以问出豆男为什么喜欢我了吧? 第二天早上,豆男准时出现。 我们共同早餐完毕,我无所事事,他开始埋头工作,就像一对夫妻一样,只不过新房变病房,红色变白色,还有我是瘸腿的新娘。 过了一会儿,我忍不住偷偷看他,发现他因过敏而发的痘子都消了,脸庞愈发清俊起来,说不上很帅,但是眉目分明,舒服耐看。一个有钱人长成这样可不容易,尤其那种白手起家的。有时候,人的地位改变,眼神也会变,连带着整张脸就会不同起来。 "你在偷瞄我哦。"他眼睛盯着电脑屏幕说。 大概因为工作性质的不同,林泽秀总是匆匆来去。而有时,豆男却会陪我很长时间,不过他不多和我说话,就坐在一边看文件,打电脑。他能很长时间保持一个姿势,也能在护士出出进进时视而不见,精神绝对集中,不像我,坐立难安,还特别容易走神。 "其实你长得还很好看的。"我咬着笔头说。 这两天打腻了电子游戏后,我开始学人家画漫画,林泽秀弄了全套的画笔画纸给我,但我的水平却还停留在画那种"我语文得了2分,算术得了0分,我一撅嘴,变成一个小鸭子"的程度,画风有点类似于周星驰版《唐伯虎点秋香》中祝枝山画的小鸡食米图。 我刚才就在画豆男,一大一小两颗豆子摞在一起,上面四条细线代表四肢,两个圈圈代表眼镜,虽然形非常不似,但我追求的是神似。不可以吗? 他听到我的话,终于抬起头来,眼神中既有开心,也很警觉,"你要说什么,小新?" 他应该叫我小新姐姐的,但自从他遇到林泽秀,就自动给我降了身份,"姐姐"二字再没从他嘴里吐出来过。 "不是我要说,是你要说。"我干脆把纸笔都推远,倚在被子上,打算跟他挑明了讲,"你不是说话不算数的人吧?或者你忘记和我说什么了?再或者,你和我说话是不经大脑、不负责任的?" "这么多罪名加给我?"他一推眼镜,似乎有点羞涩和无奈,"我和你说过的话都不会忘记的,你对我说过的话我也都记得,只是你这么多天也没问,我以为,你并不想知道,又何必多嘴?" 这个人真会倒打一耙! "那是你和林泽秀一直乌眼鸡似的,吵得这里鸡飞狗跳,我哪有机会?"我懊恼,"难道你想我当着林泽秀的面问你?" "我不介意哦,让他听到也好,这样他就知道我的决心,再不会来做无意义的竞争。"他干脆把电脑关掉,一派随便你问,我知无不言的模样。 我不说话,等他坦白;可他也不说,等我问。就那么大眼瞪小眼了一会儿,我突然发现我的年纪虽然比他大,但论起人情世故、为人处世、举止应对,他才是更成熟的那一个。怪不得他小小年纪就能如此成功,怪不得那么多超级富翁愿意把自己的钱交给他打理。 这沉默,他能坦然面对,我却尴尬万分。我年纪已经二十九了,却不习惯和男人对视那么长时间,所以我有点慌乱,尽管心里一个劲提醒自己要沉住气,但身子却早就坐立不安起来,脑子里也一片混乱,抓了两遍头发,也不知道说什么。 难道问,你为什么喜欢我? 虽然这确实是我想问的,可是这太直白了。如果人家说我不喜欢你,只是对你有好感,我不糗大了吗? "你--"这单音节是我沉默良久后,发出的唯一声音。 "我心里惦记你已经足足十二年了。"他突然开口,说出的话却吓了我一跳。 十二年?二十九减十二是十七,而二十五减十二是十三岁,难道一个十三岁的小屁孩儿就爱上了十七岁的我?我记得当年我还有点婴儿肥呢,圆滚滚的,就这样也有人喜欢吗? 这情况确实很让人美得冒泡,没想到我还有个暗恋了我很多年的青梅竹马呀。只是我从来不知道这竹马的存在,怪不得他那么瘦,原来是竹制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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