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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二


  可是爱是一个人的事,即使再牵肠挂肚,也只自己独自品味。所以,程善雄不知道,和他讨论项目的时候,我为什么突然就看着他的侧脸发起呆来;也不会知道,为什么现在的我能突然变得那么专业,因为他不会知道为了这个项目,我背后付出的努力和汗水。

  而这些,只是因为爱,因为我爱他了,所以,我要吸引他的注意,用我的能力来取得他的欣赏。

  我的书终于上市了,当捧着散心着油墨清香的样书,我心中一阵激动。第一次,我的文字,以这种方式与读者见面,对于写字的人来说,这是极致的喜悦。

  程善友,雷勘辉,谢方洁……他们一个个以另一个名字鲜活在我的书中,想着我对他们的描述,心中不由窃笑。那是一种类似于小小恶作剧没被拆穿的窃笑,让身边的人以另一种形式出现,自己能左右他们的行为,光这样想着,心里也觉得好玩。

  白领职场,这是一个永远的主题,也许,他们的故事,我真可以继续续写下去。

  不过,对于程善雄,还是感觉有点对不住的,在书中,他冷厉严酷,苛刻尖锐,实在不是什么好形象。如果现在来写,他的形象绝对不会是这样。

  我还特意去了广州的书城,我的书摆在新书榜上醒目的位置,有人在那里翻看,成就感鼓满心腔,心情分外高涨。

  醉别西楼说,这书刚上市,反响很不错,几天就销了好几千,叫我准备写续集。他说,如果续集上市,要让我去北京签售。他要为我打造这个职场系列的品牌。

  书上市的喜悦,让我对待工作也分外热情。

  上午十点,去程善雄办公室请他签文件,推开门,程善雄的身体被电脑显示器挡住,我看不到他的脸,等到走近,才发现他正在看书。

  他常在办公室里看书,了解最新的管理理念,偶尔也会把好的理念用线标出来给我看,问我有什么看法。

  我没在意,只是把文件翻开,递到他面前,说道:“程总,打扰一下,这份文件请你签字!”

  他嗯了一声,目光从书上移开,顺手把书合拢放在桌上。那不是什么管理收,封面上,一个白领女性迎着风走来,轻风吹动发梢,衣袂迎风,脸上是从容淡定,洒脱知性,在她的身后,有高楼大夏为背景,蓝天白云作衬托,整个画面清新自然,这是我非常喜欢的一幅图片——我的书的封面。

  “呀——”我轻轻惊呼一声。

  太意外了,他在看我的书。

  听到我的惊呼,他抬眼看我,奇怪,“怎么了?”

  “没,没什么!”我赶紧掩饰地一笑。

  他没多问,低下头翻看文件,然后拿起笑,在最后那页上签字,笔落下的那一刻,他突然问道:“顾绫枫,凌风是不是你?”

  “是的,啊,不……”我顺口回答,突然反应过来,这本书上,作者落名,就是凌风。我这不是告诉他书的作者就是我吗?

  我的不认根本不起作用,他早从书里的人物形象,猜到谁是谁。

  他好笑地抬头扫了我一眼,道:“原来在你的心里,我这个首席代表,比魔鬼好不了多少。”

  我尴尬,嗯哼着道:“小说而已,你别对号入座!”

  “是吗?”他笑了笑,把签好字的文件给我,指着书,微笑,“你是不是可以帮我签个名?有作者签名的书,才有收藏价值。我也可以时时拿这本书来提醒我自己,不要太刚愎自用。”

  我脸上发热,他没有因为我在书中扭曲了他的形象生气,但我却不能不为自己一时武断的看法尴尬。

  我在他好笑的,玩味的,探究的,却又含笑的眸光注视里,拿了文件夹落荒而逃。走到门边,听到他轻松地笑道:“凌风,很荣幸成为你小说中的主角!还有下次吗?”

  我停住脚步,回头看他,说道:“只要你愿意……”只要他愿意,他可以成为我任何小说中的主角。可惜,我要的,不是他在我的小说中做主角,我多希望,他在我的人生中,也是主角。他会吗?

  十六日是程善雄的生日,那天是星期天,我不知道他准备怎么庆祝自己的生日,但是,我仍然给他打了电话,悦宁说过,争取爱情就要主动。

  我约他在我们偶遇过几次的那个PUB一起喝一杯。我以为程善雄不会答应,出乎意料,他竟然没有拒绝。难道这个日子,并没有有为他庆生?

  带着兴奋的心情,我开始憧憬今天晚上和他共处的时间。我该以什么方式来庆祝他生日?说什么话合适 ?

  为此,我还特意稍做打扮,当坐在梳妆台前化妆时,方悦宁又开始调侃我了,“女为悦已者容,绫枫,今天人约黄昏后?”

  “嗯!”我脸色微红,虽然不是她说的这样,虽然是我主动约的他,毕竟这也算是我们之间的第一次约会。虽然相片已久,虽然我看出他对我也有些好感,但好感离爱有多远,我不知道。

  “真的呀?那恭喜你!”悦宁兴奋,凑近我笑得贼眉贼眼,“要不要我传授你两招?”

  “去,说什么呀?”我推开她,笑嗔道:“别把自己整得像个情圣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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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是情圣,总是过来人嘛。”方悦宁笑道,“你可真没良心,换了一般人,我还不告诉。告诉你吧,你去不领情!”

  “我喜欢顺其自然。”我笑道。

  PUB迷离的灯光中,我如同置身在梦境,心中充满了美好的憧憬。

  是这间PUB,我在这里遇上程善雄,他为我解危,叫我不要离职。

  也是这间PUB,我多罗成的口中知道他的过去,知道他那天为什么会情绪失控,从而对他重新认识。

  现在,我们的第一次约会,又是在这间PUB,他到了吗?他是以什么心态来赴我的约呢?是不是真像我的感觉,他对我也有那么一两分爱意?

  拿出手机看时间,离约定的时间还有十五分钟,我来得太早。

  忽然失笑,在哪本书上看过,说男女之间,爱多的那方,付出的就多,除了心,还有时间。如果不是我这么在意这次约会,怎么会这么早就过来。充满忐忑地等待,患得患失思前想后?

  他身居高位。自然很忙,朋友岂会少?我不过是他下属一个小职员,这样想的时候,突然又自卑起来,我不安地拨打他的手机,把手机贴在耳朵上,希望透过嘈杂的声音听到他浑厚而充满磁性的嗓音。

  但没有,对面甜美却没有感情的声音提示我,他手机关机了。

  也许他还在路上,又或者,他根本不记得。

  我颓然放下手机,那份不安越发强烈起来。他一定不会来了,是的,当时他的答应,不过是随意的敷衍,而我却当了真。原来我和他的距离,真的还这么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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