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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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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来的嘛!趁热吃了吧,冷了就不好吃了。喏!我还特地从家里带来一只铁勺,你不用拍、捧、吹了,直接扒开它的皮,用铁勺舀着吃,既方便又卫生。”难得柳如此细心,若丁锐有他一半这样会体贴人,那该多好啊!这天晚上,春子把自己真实的想法第一次写进了日记里。第十三章 又见小红丁锐去省城出差了。春子白天上班(小孩由婆母带),晚上带孩子,并抽空看看书,写点生活感想,倒也觉得充实。丁锐不在家,心情反而变得愉悦起来。春子甚至有点诧异——怎么会是这样呢?以前十天半月不见他,总有些失落和惆怅。现在这种感觉荡然无存,但愿这只是暂时的,也许时间长了,那种思念与牵挂便随之而来,毕竟当年自己与他结合是经历了一番不小的挫折的。 月余,丁锐回来了,没有等到春子预想的那种思念阶段多少有点遗憾。 丁锐把大包小包的行李拖进了屋。春子美滋滋地想:“这回他该实践自己的诺言了吧!”春子帮他卸下包裹,然后打来一盆热水,让他洗去一身灰尘与疲倦。婆母怕自己的儿子没吃饱,忙下厨煮了一碗鸡蛋面条。看着儿子狼吞虎咽的样子,忙心疼地提醒:“慢点别呛着,这是在家里又不是在外地哩!”丁锐以极快的速度慰藉了饥饿的肚子,然后接过春子递过来的热毛巾擦了擦嘴,才想起了什么似的,于是打开了行李:“我回来匆忙,没买什么。只是给妈妈买了一件上衣,我自己的一件棉袄。看看,质量不错吧!”丁锐颇为得意地打开那件袄子。 “我要你带的白手绢呢!”春子幽幽地问。 “哦,忘了,上车时我才想起。下次吧,以后我出差的机会多着呢!”听着丁锐不屑的口气。春子刚才还火热的心像是突遭了凉水似的一点一点地冷下去——原来他心中根本没有我的位置。我怎么会这般傻呢?竟然奢望着他能够时刻把我挂在心上,给我一点激情与浪漫,多么可笑啊! “老婆,别急,下次我一定会给你带一套高级化妆品。”也许是为了表达自己歉疚的心情,丁锐重许诺言。 “不必了,化妆品我不需要,也没有那种福气享受。”听出了春子的不悦,丁锐便来气了:“我整天像个乞丐一样在街上求爹爹拜奶奶似的推销产品,回家还要对着你这张苦瓜脸,你让我还过不过日子呢?”说的有理,在外面谋一份职业确实不容易,何况人生地不熟的,丁锐又是第一次做这样事情,肯定会遭遇挫折的。这么一想春子就转变了语气:“切!说着玩的嘛!你先休息一下吧!” “对了,这才有点像夫人样。”丁锐一仰头,躺到床上。他真的太累了。春子轻轻帮他脱去外衣,给他盖上被子,然后掩上房门,带慧慧出去玩了,以便让他睡个好觉。 “你老板出差给你买了什么好东西呀?”附近的邻居知道丁锐是从大城市里回来,不禁好奇地问。 春子低下了头,无言以对。 丁锐又去上海出差了。春子并没有什么依恋之情,听说这次可能要长期驻点,半年后才可以回家一趟。春子将他的洗换衣收拾好,毛巾、牙刷等日常用品都置齐并买来一个带滑轮的特制皮箱,将衣物统统装下。 拉开皮箱的长柄,春子默默地送丁锐去车站,上了车,丁锐漠然地望着她:“你回家吧!”春子此时竟一脸的平静,朝他招招手,没说一句话便转了身。 “春子。”刚出站口,听到有人喊她。春子扭转头,“你是……”面对一个时髦的烫着拉丝发的二十多岁的少妇,春子迷惑了,“对不起!我还真想不起来你是谁呢!” “我是小红呀!这么健忘啊?”看到她嘴里露出的一颗小虎牙,春子恍然大悟。 “哦,我想起来了,你是小红。看你越来越洋气了,在哪发财了吗?”春子亲切地拉住她的手,“走,去我家坐坐。” 来到春子的家,小红皱皱眉。 “你的住房怎么会是这样差啊!” “寒窖虽破苦又甜嘛!”春子苦笑着说,并沏上一杯热茶。春子与丁锐结合的风风雨雨,小红早有所闻,但没有想到她的生活会是这般困苦。一间房子兼做卧室和客厅,厨房是走廊上临时搭建的窝棚,只容得下一人转身。原来婆母在这里安下一张破旧的单人床,以便住宿。现在隔壁李虹结婚搬了新居,便将房子借给婆母住了。春子以前在娘家颇为娇惯,现在竟然如此落魄,她会习惯这样的生活吗?春子一边收拾着凌乱的屋子,一边说:“唉,我真是太慵懒了。你看我这屋子都成啥样了,让你见笑啦!” “没想到,你这个尊贵的大小姐也能适应这样的生活,不容易啊!” “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嘛!人是随着环境的改变而改变的。‘知足常乐’哦!只要有饭吃,有衣穿,我就心满意足了!” 小红很是钦佩春子,到底是从农家出来的人。吃苦耐劳,这是一个中国农民所具有的优秀品质。看看小红的细腻白皙的皮肤,春子有点自惭形愧。 “你看,我的脸上充满了中国五千年的历史沧桑……心未老人老矣!”春子长叹一声,小红忙慰藉:“你也不要太悲观了。不管怎么变,你还是美丽的黄玫瑰啊!”黄玫瑰是当年同事给春子起的绰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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