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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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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走出医院之后,我抱着那只灰色的毛毛熊,开始了无所事事的游窜。毛毛熊长长的尾巴一下又一下,单调地敲在我的身上,也敲在我寂莫的心上。 我甩甩头,大步开走,竭力驱赶从四面八方涌来的孤寞感觉。走累了便在街边吃了一碗梅菜鲜肉馄饨,薄薄的馄饨皮里面包着令人垂涏欲滴的梅菜鲜肉馅,让我胃口大开,一碗热乎乎汤水下肚,我冰冷的心开始暖和起来。 再继续朝前走,走不多远便看见一间咖啡厅,此时的我可没有什么心思喝咖啡。可是,里面流传出来的音乐镇住了我的步伐,那种悠扬的、飘渺的、静谧的曲调,正是流泻于许诺手指下令我久久不能忘怀的音乐。我不知不觉推开咖啡厅大门,站在四周的侍应生立刻满脸堆笑迎了上来,“小姐,请问需要点什么?我们这里有摩卡、蓝山、卡布奇诺……” “我……”我结结巴巴,语无伦次,“我要音乐。” 侍应生不动声色地抿嘴笑了一下。 “我是说,”我清了一下喉咙,掩饰刚才所犯的错误,“我想问下这首音乐的名字。” “这个我也不太知道,我只对流行音乐熟悉,不过我可以帮您问一下播放曲子的师傅。”她热心地说。 不一会儿她过来,遗憾地对我摇摇头,“那个师傅已经下班了。” “没什么,谢谢你。” 反正这个夜晚也无所事事,我突然很想买到许诺曾经弹过的曲子,于是大街小巷四处寻找,终于在新阳路附近我发现了一个卖碟片的商店。走进里面,琳琅满目的碟片晃花了我的眼。我对柜台的男孩问道:“有没有一首钢琴曲,它的音乐是……”我凭着记忆哼出一段音乐。 “有啊,我给你找一找。”他转身在背后的碟堆里搜寻着。 “Heny,今天晚上我想看《巴黎野玫瑰》。”在等待的间隙,有娇媚的女声细细地震动着我的耳膜,但是,我怎么感觉耳朵火热滚烫? “好,什么都依你,我的小懒猫。”有温柔的男声开始附和。 女孩子继续发嗲,她的声音蜜糖一般柔顺,像一只纤长的玉手,缓缓划过男人跳动的心脏,怪不得他无法挡抵诱惑,世间的男人,恐怕都不能。 趁他们还未走到柜台付款的时候,我用毛毛熊遮住脸部,在货架的遮掩下缩头前行,到了门口就开始狂奔,只听到给我拿碟的那个男孩叫道:“小姐,你要的东西……小姐,你怎么跑了?” 我当然只有落荒而逃,不能让他们看到我仍然憔悴的脸,仍然孤独萧瑟的身影,不,我绝对不能,就算自尊和骄傲是纸糊的面具,此刻我也要将它戴在脸上。 他们是我最不愿见的两个人——庄博涵和董曼。《聊斋》里的妖精无论在背后有多憔悴,面对男人的时候都会换上一副新的面具,董曼就是这样的妖精。她与我在医院看到时已经判若两人,粉白的脸,浓烈的妆,闪动的假睫毛,完全看不出几个小时前柔弱无助的痕迹,显然,庄肯定不知道她去过医院的事。 世间的男男女女,又有多少的秘密会隐瞒着对方?不过,这些与我又有什么相干? 我感叹的是,想不到庄博涵居然会为了董曼而看情色电影,以前他最是不屑爱情用这种赤裸裸的表达方式。他是艺术家,喜欢摇滚乐,喜欢含蓄的电影作风,于是我就陪着他附庸风雅,我们看《天堂电影院》《海上钢琴师》,我哈欠连天却不得不强打精神。 其实我根本不喜欢看这类电影,可为了庄博涵的喜好,我将所有的意见都咽在肚里。 两个人的爱情中,原来需要的不只是一个人的妥协,更多的是两人的互相了解和迁就,可是要受多少次伤,要经历多少次摔跤,才会明白这个道理? 庄博涵现在这样毫无原则地迁就着董曼,那是不是代表,他爱她多一点?我为这个发现而感到非常沮丧。 这几个月以来,我千方百计地想要忘记庄博涵,不再去我们以前曾经留连的餐厅,不再去光顾他以前经常给我买百合的花店,不再喝他买给我的饮料品牌,看到有庄摄影的杂志便像烫手似的丢开,就连在这个城市环行坐公交汽车,我也是绕着庄的居住地而行。 我以为不看、不想、不思、不念便会忘记一个人,可它们只是被我封进潘多拉盒子的符咒,一打开便会四处流窜,钻入人内心最脆弱的环节,更像是杂草,只是被我割断了表面的绿意,而它勃勃的生机却还根留在心脏里面,一有春风照耀,一有雨水滋润便会蠢蠢欲动。 或许我早已经接受现实,今晚的不快,只是不甘心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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