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20期
崇祯六年的“七七事变”
作者:佚名
侵入台湾
澎湖之战后不久,荷兰舰队并没有返回巴达维亚,而是直接去了台湾。在当时的通讯条件下,他们可以在中国官府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占领澎湖,那么,对于更加山高皇帝远的台湾,荷兰人轻易得手也就不足为怪了。
荷兰人登陆的地方在今天台南的安平,当时称为大员。大员西侧有几个成串的小岛,相距各里许,之间的水很浅,水位低时可与台湾陆路相连。荷兰人就在这里筑垒,建立了热兰遮城。其实热兰遮城并不是一座“城”,荷兰语是kasteel,即“城堡、要塞”的意思。它在本质上是一座欧洲式的城堡而非中国城市,这也可以理解中国军队后来为什么没能一举攻下这座“城”。后来,由于这里与台湾本岛交通不便,荷兰人宋克又用15匹粗麻布,换取了台湾本岛的一块地方,建立了普罗文查城,中国人称为赤嵌城。
通过这两座城,荷兰人开始在此后若干年内陆续向台湾内陆渗透。然而他们此时面对的最大敌人却不是当地土著高山人,也不是汉人,而是为数只有几百的西班牙人。在荷兰人对台湾开始经营时,盘踞在马尼拉的西班牙人也对此作出了反应。1626年,即荷兰人侵入台湾的第三年,西班牙驻菲律宾总督派遣了14只船和300人的陆战队在台湾北部的基隆一带登陆,建立了自己的军事堡垒——圣萨尔瓦,并以此为据点在两年内控制了淡水地区。
1642年,菲律宾爆发民族起义,驻台西班牙军队大部分被调回,这就给盘踞在南部的荷兰人一个机会。这年八月,热兰遮城派出了北伐军,包括陆军士兵1100人,四艘大中型战舰和九艘小型战舰,而此时西班牙全部守军只有180人。在这种情况下,当荷兰人兵临城下的时候,西班牙人选择了体面的投降。
就这样,自1642年起,台湾事实上被荷兰人独占了,直到郑成功大军到来。长达20多年时间里,荷兰人在这里逐渐完善了统治机构,台湾成了荷兰人的“东亚明珠”。
荷兰人窃据台湾后,利用台湾岛有利的地理位置,通过垄断贸易、苛捐杂税和武装抢劫等当时欧洲人流行的“商业方法”,很快获取了巨额利润。但荷兰人的胃口并没有得到满足,他们想:如果能垄断中国的对外贸易,岂不是更能发财?连年的高额利润冲昏了荷兰人的头脑,他们决定再次以武力为要挟,要求中国人把所有的对外贸易全部交给荷兰人。于是我们发现了这样一个事实:每当西方殖民者的实力达到一定程度,他们就会试图独占中国的对外贸易,这种我们看起来很荒谬的想法对当时的欧洲人来说实属正常。
大战料罗湾
崇祯六年,即公元1633年的明荷之战,是以当年的“七七事变”开始的。这年七月初七,新任荷兰台湾长官普特曼斯率领以“密德堡”号为旗舰的13艘荷兰战舰,以突然袭击的方式对明朝管辖的南澳发起了进攻。明南澳守军立即还击,激战中,明把总(守备队长)范汝耀受重伤,17名明军将士阵亡,而荷兰军亦有相当伤亡,不得不解围北上。
但荷兰人并没有想到,他们将要面对的敌人并不仅仅是明朝海防卫所序列里的正规军队,还包括一支新近崛起的民间武装力量,这支民间武装的首领即是郑成功之父郑芝龙。当年明朝开国之时朱元璋曾经将日本列为不征之国,因此即使倭寇闹得再凶,即便丰臣秀吉入侵朝鲜,明朝皇帝也从未想到过进攻日本。反而是一群半商半盗的中国平民,具体来说就是以郑芝龙为代表的28名海盗,曾经想到过要占领日本,并准备以此为基地“徐图中原”。
七月十二日,荷兰舰队来到厦门,当时厦门港内停泊着几十艘明廷和郑芝龙军的待修船只。此时南澳战斗的消息尚未传来,明军厦门守将张永产正在泉州操办器械,郑芝龙也正率主力部队在福宁剿匪。因此荷兰舰队来进行偷袭时,中国方面实际处于毫无戒备的状态。结果,荷兰人一举烧毁和击沉了中国方面的15艘舰船(郑军10艘,明廷5艘),并登岸“大掠”。偷袭得手后,荷兰人封锁了厦门湾,强迫金、厦附近的村庄向荷兰人进贡猪牛等物,并威胁中国方面开放贸易。
七月二十六日,中国方面的答复来了:荷兰人先赔偿战争损失,退回大员,然后才有可能谈判商务方面的问题。但这种谈判纯属鸡同鸭讲,不可能成功。于是荷兰人再次进攻厦门,守将张永产和同安知县熊汝霖都督明军迎击,荷军败退。明朝海军追至外洋,因风向不利,经两昼夜未能接敌而回。败退的荷军在海上游弋20余日,不敢再攻厦门,于是转而从料罗湾进犯海澄境。海澄知县梁兆阳率兵夜渡金门浯屿,袭破荷军,焚其小舟3艘,获5艘。浯屿之战后,荷兰人由于接连吃亏不敢贸然进犯,明朝地方管员也在等待朝廷的处理意见,因此在整个八九月份的台风间隙里,明荷双方只保持小范围的冲突。
九月二十二日,福建巡抚邹维琏接到圣旨,崇祯皇帝严令惩荷。邹维琏立即飞谕各地文武将吏,不许再谈“互市”二字,“誓以一身拼死当夷”。十月十二日,邹维琏自省城(福州)抵达漳州,檄调诸将,大集舟师。以郑芝龙为先锋,高应岳为左翼,张永产为右翼,王尚忠为游兵,吴震元、陈梦珠记功散赏。安排停当局,散发海战方略给各位将领。十五日,邹维琏亲自渡过海澄,誓师督战。
厦门之战损失最重的当属郑芝龙,损失的人马既是部下又是兄弟,因此,除了明朝官方安排的赏格外,郑芝龙本人也动用了江湖令。他用自己的私人金库对手下发出赏格:参战者每人给银2两,若战事延长,额外增给5两。每只火船16人,若烧了荷兰船,给银200两,斩获一个荷兰人头给银50两。当时朝廷的七品官月俸相当于今天县处级干部的月工资,也不过白银5两左右,因此这个赏格相当之高。高赏格加上江湖义气激起的愤怒,使得郑芝龙的部下士气高涨。
在明方积极备战时,荷兰人也不敢怠慢,他们招来了郑芝龙的对头大海盗刘香为增援。刘香带来了战船50余只。这以后的一段时间里,双方重兵集团互相搜索,互寻战机。直到十月二十二日,终于爆发了料罗湾大战。
这是一个寂静的黎明,得到可靠情报的明军主力150艘战船悄悄开到了金门岛南部的料罗湾口,在那里,正停泊着荷兰、刘香联合舰队的全部主力。当发现明军来袭时,荷、刘舰队摆开一个荷兰战舰居中、海盗船四散策应的防御阵形;明军舰队则在料罗湾东南角展开,以郑芝龙部队为先锋,顺东风采取了两路突击、黑虎掏心的战术。按照事先布置,明军主力部队全部直奔荷兰舰队,只以辅助部队对付海盗船。同时,他们采用了荷兰人在欧洲战场从未见过的打法——火海战术。明军150艘战船中,只有50艘是炮舰,其余100条小船清一色的火船,随着一声令下,在大船火炮掩护下,百条火船蜂拥而上搭钩点火。
欧洲人使用火船最多只几条,即使在欧洲算是使用火船行家的荷兰人也从来没有遭遇过这种火船铺天盖地蜂拥而上的场面。在这种情况下的战斗,结果不会有什么悬念,一阵喧嚣过后,参战的9艘荷兰大型战舰中,两艘刚一开战即被火船搭住焚毁,另外两艘则在炮战中被硬碰硬地击沉,此外又被俘一艘,其余几艘全部在受重创后逃走。荷兰舰只尚且如此,何况刘香的海盗船——其战船50艘,全都覆没在了料罗湾。
料罗湾大战是荷兰人在远东空前的惨败,福建巡抚邹维琏在战后的奏捷书中写道:“此一举也,生擒夷酋一伪王、夷党数头目,烧沉夷众以千计,生擒夷众一百一十八名,斩夷级二十级,烧夷甲格巨舰五只,夺夷甲板巨舰一只,击破配夷贼小舟五十余只……闽粤自来红夷以来,数十年间,此举创闻。”荷兰方面自报阵亡83人,台湾总督兼舰队司令普特曼斯在海战后即辞去总司令之职。
最后的余波
料罗湾大战后,明军乘胜追击,又与荷兰人发生数次小规模海战,直打得他们不敢再骚扰中国沿海为止。而郑芝龙则死咬刘香不放,“一破之于石尾,再破之于定海,三破之于广河,四破之于白鸽,五破之于大担,六破之于钱澳”,最后将刘香逼得在决战中自杀。
六年后的1639年,不服气的荷兰人又派朗必即里哥率大型战舰9艘骚扰中国沿海,多次击败中国水师的小型船队,但最终又被郑芝龙遣人携带盛满火药的竹筒泅水攻击,一连被焚毁5艘,朗必即里哥大败而回。直到此时,荷兰人才最终认输,从此在海上不敢与明军对垒20余年,也再不敢提垄断中国对外贸易这件事了。
这样,明、郑船队最终夺取了从日本海到南海的全部东亚制海权,当时凡航行在东亚地区的船只,都必须花钱购买明、郑的令旗。若无此旗,在东亚海面被拦截的概率超过50%;若只在福建沿海,则100%被拦截。最后就连在台湾的荷兰人都不得不偷偷地以日本船的名义购买令旗,这对只习惯给别国开通行证的荷兰人来讲,真可说是空前绝后的事情了。
正当中国东南沿海在明、郑和平的笼罩下平稳发展的时候,在中国的北方,发生了重大的历史事件。1644年初,一位被解聘的前“邮局职工”李自成率兵攻陷了北京城,明朝最后一任皇帝崇祯在煤山自缢,明亡。一个月后,明朝山海关总兵吴三桂引清兵入关。郑氏集团很快被卷入了这场改朝换代的大动荡中。当然,那是另外一段历史了。
编辑/宛 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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