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10期
金融大鳄沉浮记
作者:王 娜
国洪起做事谨慎,善于隐藏在幕后,他从未在其国内公司有过职务,但是均被公司职员称为“国总”。经常奔走于前台的是国的妻子孙涤新、弟弟国红新和弟媳及其他家人和亲信。
正是通过自己编织的这一张大网,国氏源源不断地从国债回购市场中套来资金,流向他在全国各地的一个个投资项目。其中,就包括轰动一时的北京嘉利来世贸中心项目。
要案连连
广东省公安厅已经对其立案侦查;
江苏省公安厅已经对其立案侦查;
山东省公安厅已经对其立案侦查;
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已经对其立案侦查,并曾传讯;
河北省唐山市公安局已经对其立案侦查;
……
山东省、广东省、江苏省和江西省相继成立专案组。但从有关渠道反映的情况显示:江西省专案组成立没几天就结束了;而广东省警方在把所有的卷宗移送给指定的检察院以后,被退回补侦;江苏省警方也被检察院退回补侦了三四次,直到2005年9月才正式起诉,罪名是合同诈骗和虚报注册资本;山东省原来立案时是三个诈骗和一个抽逃资金,现在只剩下一个诈骗和一个抽逃资金。
国洪起涉嫌犯罪的领域涉及金融、房地产、建材、化工等行业。有知情人士总结,其聚敛钱财的主要途径是利用国债回购业务,勾结证券公司内部公职人员,虚增其国债数额。一方面,他将虚增的国债卖掉提走现金;另一方面,以虚增的国债向银行抵押贷款。目前,已经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确认的其以虚增国债形式从该公司“盗走”的资金就高达20多亿元,以虚增国债向银行抵押借出的贷款高达10多亿元。这几十亿元资金,都打入了国洪起控制的企业。国洪起以此建立资金链条,肆意扩张,编织起一个庞大的关系网络,进行一系列掠夺性经营活动。
2004年3月23日,一向神秘低调的富豪国洪起在下落不明长达两个月之后,被江苏省警方在北京抓获并刑事拘留。至此,这位涉嫌制造了涉及北京、山东、江苏、广东等地、金额高达数十亿元人民币的系列金融诈骗大案的主谋,终于浮出水面。
被抓时,国氏正处于危机四伏、到处“躲风”时期,当时正“藏身”在北京国安宾馆的他发现房间外面围了一帮人。他们正在不断地对房间内大声喊道:“国洪起,你快出来,不然我们就强行冲进去了。”
国洪起在里面回答说:“我不知道你们是干什么的,我不出来。”
这群国洪起“不知道是干什么”的人,正是前来抓他的江苏警方。
但国洪起在里面仍然不愿意开门,并不停地在用手机和外界联系。在僵持了一个多小时后,警方叫来专业开锁的人,才把房门打开。但进去后,警方并没有采取过激的行动,连手铐都没有戴,只是叫国披上衣服跟他们走。国先被带到北京市公安局,随后被转往江苏省。同年4月22日转监视居住,据说住在一个叫绿园饭店的地方。当年9月29日,江苏省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合同诈骗罪正式批准逮捕国洪起。
随后,国洪起这个对公众来说曾经很陌生的名字,开始出现在各种媒体的显著位置。在这些报道的描述中,国洪起是一个潜得很深却又手段凶狠的“金融大盗”。他涉嫌利用债券回购,伙同内部人员侵吞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多达20亿的巨额资产;他利用虚增国债做抵押,骗取广东发展银行贷款7亿元;他以委托理财为幌子,涉嫌诈骗南京禄口国际机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3亿元资金;他是轰动一时的北京“嘉利来大坑事件”幕后真正的主角,“勾结”某些政府官员,“巧取豪夺”了香港嘉利来公司在这个房地产项目中的权益;他是上海金三元烂尾楼转让一案中的幕后人,利用自己的关系主导了法院的审判,涉嫌影响司法公正;他在山东、河北等地骗取贷款和抽逃资金,并涉嫌非法圈地6000多亩兴建东方大学城高尔夫球场……
目前,国洪起涉嫌的“国债回购”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人们将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也因国氏的疯狂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定性为“严重违法违规经营”,于2005年11月6日对其作出了取消证券业务许可、并责令关闭的行政处罚决定归罪于国氏的疯狂行为。当然,此事的最终真相,以及国洪起在其间扮演的角色及其“戏份儿”,还有待于警方的进一步调查。
曾给国洪起担任过辩护律师的钱卫清(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表示:“国洪起案件不能说是纯粹的诈骗,因为当时并不禁止,委托理财只是一种新的理财方式。但国洪起公司治理结构确实有很大的问题,公司虽然采取了分离制衡的现代企业模式,在实质上却是家族式的,一股独大,无论下属公司是否具有法人资格,仍然直接受国洪起个人控制。这种模式的法律后果是惨痛的,作为幕后控制人,一旦国洪起出事整个公司就陷入瘫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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