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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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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向前驶,半途就有点力不从心,再踏油门,汽车跳两跳几乎想停下来。
“刚买的新车啊!”我拍打着驾驶盘:“发什么神经,还跳草裙舞!”
“喂!小姐,你的车轮胎漏气。”突然有一驾车经过,车中人向我大声叫。
“漏气?怪不得!”我呼了一口气,急忙把车驶过一没,停下来。
幸而马路阔,汽车也不拥塞,我开了车尾箱,把备胎千辛万苦地揽抱出来。
我弯下腰,用脚踏着换胎器,先把车乘高,把旧轮拿下来,换上一个新轮。
别瞧我打垒球那么棒,打篮球那么准,打羽毛球还可以反手!飞扑……可是,换车胎,气不畅,力不足,又没有经验。十几年第一次换车胎,弄了好久,满头大汗,天!那劳什子坏轮胎什么时候才能拿出来?
弄得昏头转向的,要不是还是新车,抛在街上算了。
“需要帮忙吗?”
哪儿来的声音?我精神为之一振,是天上的神仙下凡吗?
神仙不会是男的吧?算了,管他呢!我连忙说:“我需要帮忙,我拿这个东西没办法,它又重又笨,请帮个忙,我会酬谢你的!”
他看了看我,不明白他看我的神态为什么那么诧异,是不是我提到钱?像他这样的人,一身的名贵西装,可能认为我给他报酬是侮辱了他。
“请帮帮忙!”我改变语气,笑着央求:“要是你肯赏面,等会儿我请吃茶!”
“你到那边站着!”他脱下了杏色的西装,抛进自己的汽车内,开始工作。
我吐了一口气,今天真是出门遇贵人,我用手帕抹了抹脸,哎!怎么手帕这样脏?
一会,他说:“车胎换好了,旧的那一个插了一根钉,修补了才能再用。”
他把旧胎放回车尾箱,把车尾箱盖好。
“那么快,真本领!”我不由得衷心佩服,他干得又快又好。
他用一条大毛巾抹手。
“你喜欢去哪儿吃茶?”
“谢谢:我赶着赴约!”
“可是……”
“算了!”他已上了车:“这是小事情。”
“我叫高小咪,你呢?”
他什么也没有说,“呼”地一声,那辆名贵平治跑车飞驰走了。
我耸耸肩,这人一表人才,可就是骄傲、冷酷些;不过,也不能说他骄傲、冷酷,他穿着一套名贵西装替我换车胎,又肯热心帮助陌生人。
我摇一下头,算了吧!香港那么小,说不定有一天我会有机会报他这个恩。
我开车到安妮家,车驶进花园,随便停下,便跑进屋子里去口
刚踏进客厅,还看不清楚甲、乙、丙、丁,便看见有人指着我笑。
“笑什么?迟到大不了受罚!”看见他们大惊小怪的样子心里就有气。
“你也不知道钻到哪里去?”安妮连忙走过来,拖着我的手:“快到我房间去!”
到安妮房间,一照镜子,我哗然叫了起来:“好好一张脸,为什么变了一片黑、一片灰?像在煤炭堆里钻出来似的!”
“那就要问你自己,你明白亚拔、米雪他们为什么会笑你了?”
“哎!我想起来,是换车胎弄成这样子的!”
“快去洗把脸吧!”
我一边洗脸,心里一面想:“唔!怪不得刚才那男孩子拒绝和我吃茶,原来,是我这副鬼样子吓伯了他。”
洗过脸,分别刷过了苏格兰绒裙子和奶油色长皮靴,把头发用橡皮圈束上,人精神多了。刚巧化妆桌上放了一盘橙红色玫瑰,我摘了一朵,插在橡皮圈上面。
“都弄好了,好漂亮啊!完全判若两人。”安妮向我打量了一会。“如果你不是刁蛮,简直是十全十美。”
“我又不像你,贤妻良母型!”
“我还没想到要出嫁呢!来,我们一边走、一边说,他们都在楼下等着。”
跑下楼梯,转角处,我看见一个穿杏色西装的男孩子。
“奇怪!”我喃喃自语:“他怎么会跑到这儿来的?”
“你在说谁呀?”
“看,他正在跟亚拔说话,就是他!”
“啊!那有什么值得入惊小怪?”
“安妮,是他替我换车胎的!”
“啊!怪不得他一来就要进洗手间,你来的时候,他正在洗手间,大概在做清洁工作。”
“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我还欠他一顿茶呢!想不到会在这儿见到他,你们怎样认识他的?”
“小咪!你不是神志不清吧?他是亚拔的同学,又是世交,你也认识他的。”
“刚才认识的,连他姓什么我都不知道!”
“你呀!”又是那一句,她牵着我的手,走到亚拔他们的面前:“我这个宝贝小妹,出了名的大头虾,我现在重新介绍,王志昂、高小咪。”
“王志昂?”我张着嘴,呆了一会,脑海不断出现那天晚上在“迪斯科”的情景。嘿!竟然是那花花公子。
“安妮,你也莫名其妙。”亚拔说:“志昂和小咪早就认识了!”
“我认为安妮有必要重新介绍一次,因为有人目中无人!”
他竟然冲着我来了,我坐下来,接过佣人递来的热咖啡,喝了一口:“我未来之前,还一直很敬佩王先生,以为他是个古道热肠的人,谁知道,帮助别人是怀有目的的!”
“不见得吧?”王志昂冷笑:“别说你记不起我,我根本也没有想过你是高小咪小姐,因为那时候你像我家的花猫!”
“你竟然说我像只猫?”我几乎想把咖啡泼向他身上。
安妮立刻按住我:“两个人见了面,好好地谈,不要吵。小咪,你别忘了,如果不是志昂帮忙,你现在可能还耽在街上。”
“好!王志昂,我欠你一次人情,刚才你侮辱我,我们拉平了,彼此互不相欠!”
“女孩子,小心眼,嘿!”他站起来,坐得远远的。
我也懒得理他,拉着米雪去打羽毛球。
晚上像拉夫似的,被拉到“迪斯科”去跳舞,我在反抗无效后,声明不做宾信的舞伴,因为他太烦、太闷、太忸怩。
“三男三女,除了宾信,就只有志昂。”
“亚拔呢?亚拔不是男的?”
“好,你要亚拔做你的舞伴,让你!”
我心想:这太自私了吧!拆散人家一对。“别让了,亚拔还给你!”
安妮满意她笑了笑,道:“志昂一表人才,不错的!”
“啐!”我作状打嗝。
王志昂虽然是我的舞伴,但是,他一直没有请我跳舞。
看见人家跳得那么开心,闷死了!
我忍不住开口:“你不会跳舞?”
“不能说很会!”他的态度始终是那么恶劣、冷冷的、自负的。
“我教你,不难学!”我这个人懒于花心思和别人斗,明知他想找我麻烦,我偏不管,因为娱乐至上,来“迪斯科”怎能不跳舞?
“你的腿不痛了吗?”
“不痛了!谢谢你关心,要你为我牵挂了那么久,实在不好意思。”我反问,一点也不动气:“这一次不是轮到你的脚痛吧?是不是穿了新皮鞋?”
王志昂翻了翻眼,没道理发火,但是心有不甘。
“假如你的脚不痛,我们跳舞去吧!”
他当然没有理由再拒绝。
王志昂的舞跳得很好,在我众多男朋友当中,他舞技最精,而且反应快,适应力又强,跳了几支舞,两个人已经合作得很好。
我跳舞时是很投入的,有时候,他来两句冷言冷语,我也充耳不闻,继续跳下去……***
安妮找我一起上CANTEEN,她还是喝她的鲜奶,吃三文治。
“我等你下课!”她说,把三文治撕开一小片。
“别等了,时间不同,你下午只有一堂,我有两堂。”
“没关系,我等你下课去吃茶。”
“呆呆地等我一堂,就为了要和我去吃茶?划算吗?”
“认为值得就划算,而且我可以利用那一课的时间去图书馆温习功课。”
“值得?你回家睡一觉,等亚拔下班去接你出来玩,岂不更划算?”
她闭了闭唇,喝一口鲜奶:“你觉得王志昂这个人怎样?”
我耸了耸肩:“他很高吧!力气也很大!”
“我不是问这些。是问你他是否很英俊?”
“我不知道。大概不太难看吧!”
“不知道?”安妮压着喉咙低叫:“你前后一共见过他三次了!”
“又怎样?第一次,我只看见他的影;第二次,我承认见过他的人,但是他一直忙着换车胎,我也没有理由翻过人家的脸,像验尸官似的验个究竟。”
“但是你们跳了一个晚上的舞!”
“对呀!我拼命地跳,整个入投进舞蹈里。安妮,那晚我们是去跳舞,不是看相,由始至终我没看清楚他!”
“那下一次见面,担保你又认不到他。”安妮挥着手,叹一口气:“说不定你还有胆量间人家:先生,你贵姓?”
“这个你可以放心,担保不会。”我吃完最后一口饭,在喝清茶:“我虽然没看清楚他的眼耳口鼻;不过,我还能认得出他的外形。”
“总算有进展。喂!”她见我正在翻开一且讲义,便推了我一下,说:“你想不想知道王志昂对你的批评?”
“没有这分好奇心,因为我差不多已经知道答案,他对我的批评一定不会好!”
“他说你这个人的确很难对付,不过,你也有优点--坦率而善良。”安妮说。“高兴吧?”
“没有什么值得高兴的,我脾气坏,但坦率、善良,人人这样说。”
“他想尝试跟你交个朋友!”
“我不反对,改天有机会碰在一起,大家谈谈。”我道。
“今天就有机会,亚拔约了他吃茶。”
“啊!原来如此!打着招牌做红娘。”
“我承认。小咪,别令志昂太失望,下了课我们去吃茶!”
“不行呀!”我摇了摇手里那叠Paper。“教授要我们星期五交一份报告书,我这个星期要一直忙下去。”
“小咪,你不去吃茶,教我怎样向亚拔交代?”
“告诉他我功课忙,这是真理由、好理由,而且是充分的理由!”
“唉!”
***
有空的时候我喜欢跑书店,在书店,我可以逗留两、三个钟头。店子里的售货员、售货员领班,甚至写字楼的那位卓小姐,也是我的朋友。
我还会坐在梯子上选书、看书,然后买它回家。
“卓小姐,近来新书不多!”
“对呀!港币贬值,外国书本来价太贵的我们没有信心大量订购。”
“怪不得名出版社的书愈来愈少。”
“老板说,专做有钱人生意嫌不了多少钱,要改变一下经营手法,走大众路线。”卓小姐仰起头,问道:“高小姐,你不是分别向英国和美国订了一本杂志?”
“对呀!不过,很快就看完了,希望在这儿有意外的收获。”
“有合意的吗?”
“两本。”
“一点也看不出你那么活泼好动,竟然喜欢看书。”
“那都是环境造成的。我没有兄弟姊妹,父亲去世,母亲常常出门,家里经常只有我一个人,那时候我还不懂交朋友。孤零零的一个人,只有看书度日!”
“高太太又出门了?”
“唔!”我走下梯子,说:“今天早上刚去了台湾。”
“真不公平,我嫌弟妹太多、大吵,所以才会自己搬出来住,你却连姊妹也没有一个。”
“安妮你见过的?”
“见过!你带她来过几次。”
“她对我很好,算是好姊姊!”我付款买下了书,然后跟店里的朋友道别。
我刚推开其中一扇门,却有另一个人推门进来。
“真巧!”他说。
我看他一眼,是王志昂,没错了,那么高大,我向笑了笑:“也来买书?”
“来拿书,我订了几本书。”他看着我:“你可以等我几分钟吗?”
“等你?”我站开一点,以免塞着出口。
“我进去拿书签单,很快出来。我们喝杯咖啡,好吗?”
我看了看腕表,还早呢,反正一个人闲着,我终于点了点头。
吃茶的时候,王志昂说:“你喜欢看哪一类的小说?”
“我不喜欢看小说。”
“刚才你不是买了书?”
我把书由袋里拿出来。“一本是哲学、一本是心理学。我恨怪,是不是?每一个女孩都喜欢看小说,而我却喜欢看这种完全没有趣味的书。”
“你是比较特别,但不能算怪,不是人人能看得懂哲学书籍。”
“我也是一知半解。你买了什么书?”
“你看!”他把书交给我。“氢弹的混合元素、宇宙飞船的装备,还有一些新式的手枪。看,这把枪有多小,我的手几乎比它大两倍。”
“这是掌心莲,十几年前的新武器,大多数由女特务使用,由于体积太小,男人用根本无法控制;另一种掌心莲,较迟出产,男女适用,因为不必用手指扣枪掣,而是按钮发射。”
“想不到你对武器也这么有研究。”
“中央情报局、联邦密探队、苏联特务城……等的组织结构和特务的训练方式,我也略知一二,也是从书本上看到的。”
“我们在这方面是志同道合。”志昂很高兴,没有拉长着脸,是的,安妮没有撒谎,他很英俊。“我跟别的女孩子谈这些,她们总是打呵欠。”
“不单只这方面相同,连喝咖啡也一样。”
“喝咖啡?”志昂的反应力很快。“对,我们喝咖啡都要加很多奶精,但是只要两颗糖,一样的!”
我笑一下,翻着他的书,有些图片,令我看得津津有味。
“高小姐……”
“唏,叫小咪!”
“小咪,我想不到你这样平易近人。”
“在你的眼中,我这人很难对付?”
“『对付』这个字眼我用错了,在我最初的印象中,觉得你很会摆架子,人又自负。”
“在我的眼中,你也是目中无人,是瞧不起女性的大男人。我讨厌有自大狂的人。”
“我是这种人吗?”
“不太像,因为你今天请我吃茶,证明你眼中有我,而且那天我花面猫的,你也肯为我换车胎,证明你有助人的热心。”
“我为『花面猫』这句话向你道歉!”他有一点点难为情。“我经常冲口而出,说话没有经过大脑。”
“但形容得也恰当。我这个人,和我初交的,都不会对我有好印象;因为我做人不够圆滑,也不善奉承,且经常开罪人,要经过很长时间,别人才可以发现我的优点!”
“其实世界上很少有完美的人,缺点少,就是好人!而且,我们应该原谅朋友的缺点。”
“甚至爱他的缺点!”
他又笑了,牙齿又齐又白:“今晚有空吗?我想请你吃晚饭。”
我想了想,母亲早上已飞去台湾,今天是假期,推了几个约会,反正闲着,又和志昂颇谈得来,于是我很快回答:“好,我们去吃晚饭!”
“小咪,你令我很意外。”
“是不是我回答得太快?其实我应该说,我有许多约会,而你又没有预约,所以我不能答应你的约会,下一次吧!”
“不!我喜欢坦率,我最看不起口中说不,而心中说是的人。婆婆妈妈、拖拖拉拉的,我最讨厌。”志昂摇着头,说:“我只是以为你一直不喜欢交我这个朋友!”
“你怎会有这样的想法?”
“我已经碰过三次钉子了!”
“我承认不容易交上一个朋友;不过,假如我认为这个人值得一交,那我反过来可能变为主动。”
“早知如此,我就等着你约会我。”
“刚才我忘了补充,对男孩子,我绝不会主动的。”
“那算不算大女人主义?”
“不算,我只是尊重男孩子,把主动权交给他们。”
“这么一来,我是心服口服了!”他那冷冷的神情似已绝迹。“喜欢什么时候吃晚餐?”
我看了看自己,一条穿了就舒服的旧牛仔裤、一件白毛衣:“我想先回家换一件衣服。”
“我认为我也有这个需要。”
实在太巧了,志昴也穿了一条牛仔裤和一件天蓝色的羊毛外套。
“另一个志同道台!”
“是的!太相似了!”志昂也在打量我:“等会儿,我先送你回家,你说一个时间,我再接你去吃晚饭。”
“我梳洗更衣只需三十分钟,我看还是算准你的时间。”
“对:首先我应该知道你住在哪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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