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康稗史笺证 (宋)确庵、耐庵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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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康稗史笺证》(宋)确庵、耐庵编 (今人)崔文印笺证

  ●目录

  前言

  靖康稗史序

  之一

  之二

  之三

  之四

  之五

  之六

  之七

  附录诸跋

  ●前言

  成书始末及其编者

  奉使行程录和青宫译语

  汴京之陷和开封府状

  靖康余绪——呻吟语和宋俘记

  本书的流传及其版本

  余论

  笺证凡例及其它

  [一]成书始末及其编者

  靖康稗史共包括宣和乙巳奉使金国行程录、瓮中人语、开封府状、南征录汇、青宫译语、呻吟语、宋俘记七种,故习惯上又称其为靖康稗史七种。其中除宣和乙巳奉使金国行程录又见于三朝北盟会编和大金国志外,其它六种皆所仅见。

  本来,开封府状、南征录汇、宋俘记、青宫译语和呻吟语各一卷,是确庵于南宋孝宗隆兴二年(公元一一六四年)编订的同愤录下帙,但过了一百多年,到耐庵于度宗咸淳三年(公元一二六七年)于临安顾氏家发现这个稿本时,该书上帙已经散佚无存。由于耐庵从下帙的内容,推知「上帙当是靖康闰月前事」(见本书序),也就是汴京陷落以前的事,故他在下帙的基础上,又补了宣和乙巳奉使金国行程录和瓮中人语各一卷,以使「靖康祸乱始末备已」(同上),于是便成了我们见到的这部靖康稗史。这就是说,靖康稗史是耐庵在确庵同愤录下帙的基础上增订而成的。

  关于两位编者的情况,早在耐庵发现同愤录下帙这个稿本时,就已经说过:「确庵姓氏亦无考。」(同上)而我们今天关于耐庵的情况也一无所知。七十五年前,也就是一九一0年,丁秉衡在钞完这部书之后,曾疑心这位耐庵「或即为水浒传之施耐庵乎?」(见本书附跋)但因缺乏左证,他没有作进一步的说明,只是怀疑而已。然而我倒以为,这个怀疑不无道理。首先,水浒传正是以徽、钦二朝为背景的,因此,施耐庵留心并收辑这方面的材料自属顺理成章。其次,为宋江等三十六人作画赞的龚圣与也是宋末元初人,这不仅说明当时水浒故事已很盛行,而且也说明其影响还颇大。焉能知道南宋末年流行的这些雏型水浒故事与这位耐庵没有关系?后人认定水浒传的作者是施耐庵,与这有没有一定联系?凡此等等,我以为,编次这部靖康稗史的耐庵,极有可能就是水浒传的作者施耐庵。过去,关于施耐庵的生平事迹,只有一些后人伪造的东西和一些迷离扑朔的传说,我以为,如果不错的话,倒是这部靖康稗史的编次,倾注了他的劳动,并留下了他写的一篇不长的序言。

  靖康稗史从不同角度,记载了北宋都城陷落始末及宋宫室宗族北迁和北迁后的情况。本书最大最突出的特点就是,作者大都是亲历、亲见其事的人,它为研究靖康祸乱始末,不啻提供了第一手材料。本书所涉作者,既有宋人,又有金人,他们对同一件事的记载,不论是相同还是不同,都有助于我们考订历史的真实。可贵的是,本书编者显然十分注意这一点,故记同一史实,往往兼收出自宋、金不同作者的两种同类著作,如记汴京失陷和宋帝出降,就既有宋人编着的瓮中人语,又有金人编录的南征录汇;再如记宋帝等北迁和北迁以后的情况,亦既有宋人编着的呻吟语,又有金人编着的宋俘记。这些,都极为清楚地体现了编者尊重历史的求实精神,而这也正是本书的价值所在。需要强调,赖本书所保存的金人史着,如南征录汇、宋俘记等,除对研究北宋灭亡这一历史事件有极大价值外,对研究史着多所散佚的金代史学,亦有同样的价值。

  [二]奉使行程录和青宫译语

  宣和乙巳奉使金国行程录是靖康事件之前,也就是宣和七年(公元一一二五年),许亢宗为贺金太宗吴乞买登位使金而留下的出使纪录。这种出使纪录又叫语录,是宋廷每个出使要员回朝后必作的一种上之朝廷的例行「公文」,叙述出使见闻和应对情况。宋代留下了不少这样的语录,如路振乘轺录、王曾上契丹事、张舜民使辽录、范成大揽辔录、楼钥北行日录等,就都是他们使辽或使金后写下的这类语录。严格地说,这类语录或行程录还称不上是「史」,但由于它们都是作者奉命出使异邦的产物,其间亦必涉国家大事,从这个意义上说,这些语录又显然具有「史」的性质。许亢宗是在一个特定的历史环境下出使的,他既在金国招待使臣的宴会上遇到了大肆夸耀金人「控弦百万,无敌于天下」的押拌,又在「回程见虏中已转粮发兵,接迹而来,移驻南边,而汉儿亦累累详言其将入寇」。可惜,由于「前此御笔指挥,敢妄言边事者流三千里,罚钱三千贯,不以赦荫减,由是无敢言者」罢了。(以上引文皆见宣和乙巳奉使金国行程录)因此,作为靖康事件的前奏,编者把这个行程录放在本书的首卷是颇有深意的,因为它较真实地揭示了导致靖康失败的重要原因。

  不过从今天看,这个行程录的最大价值还在于交通和地理以及民俗方面。许亢宗从汴京出发,「本朝界内一千一百五十里二十二程更不详叙」,详叙的是「起自白沟契丹旧界,止于虏廷冒离纳钵三千一百二十里,计三十九程」的情况,每程皆记里程和见闻。这些记载,尤其是对女真本土所行里程及民俗、见闻的记载,对我们今天研究当时的社会状况和地理方位等极有参考价值。如:「第三十三程,自黄龙府六十里至托撤孛堇寨。府为契丹东寨。当契丹强盛时,虏获异国人则迁徙杂处于此。南有渤海,北有铁离、吐浑,东南有高丽、韎鞨,东有女真、室韦,东北有乌舍,西北有契丹、回纥、党项,西南有奚,故此地杂诸国风俗,凡聚会处,诸国人语言不能相通晓,则各为汉语以证方能辨之。」这说明,在不同程度上,汉语已成了北方各少数民族的共同语言,充分反映了汉族对北方边陲少数民族的巨大影响。这一记载,不仅把托撤孛堇寨的地理方位交待的十分清楚,而且还把这里的民风特点作了简要说明,这无论对历史地理学还是民俗学,都具有重要价值。再如「第二十四程,自托撤九十里至漫七离孛堇寨,道旁有契丹旧益州、宾州空城」。而后人正是根据这一线索,找到了这两座空城的遗址,并从而确定了今农安城(又称隆安城)就是金初的黄龙府(后改名隆州)。这些,都足以说明这个行程录的价值。

  值得强调的是,如此详细记载女真本土地理里程的著作并不多,就笔者所见,仅有洪皓的松漠纪闻、张棣的金图经、赵彦卫云麓漫钞中的御寨行程,和我们下文将要谈到的青宫译语。但对比起来,宣和乙巳奉使金国行程录记载最为详赡,价值亦当首屈一指。

  关于这个行程录的作者,传统的看法都认为是许亢宗,但三十年代,经过陈乐素先生的考证,认为此录的作者并非许氏,而是这次奉使的押礼物官钟邦直。理由如次:(1)录中第二十八程有云:「使长许亢宗,饶之乐平人,以才被选。为人酝藉似不能言者,临事敢发如此。」非自述而是他述语。(2)三朝北盟会编卷一七引有「钟邦直行程录」一段,当是这个行程录中的文字。(3)同书卷二0在引这个行程录的开篇云:「宣和七年正月二十日壬辰,诏奉议郎、尚书司封员外郎许亢宗充贺大金皇帝登宝位国信使,武义大夫、广南西路廉访使童绪副之,管押礼物官钟邦直。」接着便另外提行云:「宣和乙巳奉使行程录曰」云云。陈乐素先生认为,这里当是「管押礼物官钟邦直宣和乙巳奉使行程录曰」,手民提行有误,遂使这个行程录失去了作者之名。(4)本行程录开篇详叙礼物,正因为作者是押礼物官所致。我以为,陈乐素先生的考证是有道理的,是可以定论的陈文见前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六册、第二分册,题目是三朝北盟会编考。

  这个行程录有多种名称:三朝北盟会编卷首书目作奉使金国行程录,该书卷二0作宣和乙巳奉使行程录,而大金国志卷四0则叫许奉使行程录。陈乐素先生以为,「要当以宣和乙巳奉使行程录为最正确」。但笔者不能不遗憾的指出,陈先生在考证时,显然并没有看到靖康稗史七种之第一种就是这个行程录,而它的名称则为宣和乙巳奉使金国行程录。这似比陈氏所谓「最正确」的名称还要准确。但是,我终疑心,既然这个行程录的作者是钟邦直,那么,这个行程录的标题似必当有「许亢宗」三字方妥。因为钟邦直不过是个区区押礼物官,是个随员而已,他自己焉能称「奉使」?能称奉使的,只能是许亢宗。大金国志称此录为许奉使行程录可为此说一旁证;而后人多谓此录的作者为许亢宗,又可为此说一反证。由于这个行程录的题名较长,故后人引用或刊刻多有省改,以致出现了上述多种不同的标题,造成了一定的混乱。

  如果说宣和乙巳奉使金国行程录在研究女真早期史地方面有重大价值的话,那么,作为本书的另一种青宫译语,在这方面则与之有同工之妙。青宫译语是作者王成棣作为翻译人员,于天会五年(公元一一二七年)三月二十八日,受粘罕之命,从汴京出发,跟随珍珠大王设野马押送高宗母韦后等经燕京到上京的行程闻见录。因为韦后等大都监押在青城斋宫,故名「青宫」云云。收在本书的青宫译语虽是节本,文字也不长,但所记皆亲历、亲见,极为真切。如天会五年四月六日,次丰乐一村,记云:「屋已毁,院中倒埋男妇二十余人,未尽腐。」真实地反映了中原「初经兵火,屋庐俱烬,尸骸腐朽,白骨累累」的凄残景象(引文见青宫译语)。特别有意义的是,这个译语每日都记了从某地到某地的行程,并记录了见闻,它与宣和乙巳奉使金国行程录互为发明和补充,对照起来,大有相得益彰之妙。如天会五年四月三十日「抵海云寺。五月一日入寺驻马,王及妃姬皆洗手焚香。妃姬辈倩成棣书疏,发愿期得还乡……初二日,王令驻屯一日,共浴温泉。」许亢宗出使金国,也曾经过海云寺,奉使行程录第十八程云:「自来州八十里至海云寺……寺去海半里许,有温泉二池……」两相对照,简直像互为注释。再如天会五年五月「初七日过兔儿涡,初八日渡梁鱼涡。此两日如在水中行,妃姬辈虽卧兜子中,驼马背亦湿透重裳,地狱之苦,无过于此。」而奉使行程录亦云:「第二十三程,自显州九十里至兔儿涡。第二十四程,自兔儿涡六十里至梁鱼务(按即梁鱼涡,同名异译)。离兔儿涡东行,即地势卑下,尽皆萑苻沮洳积水,是日凡三十八次渡水,多被溺……」与青宫译语的「如在水中行」亦可互相印证。特别是将到金初都城上京的几程,由于驿站的变动,青宫译语所记已与奉使行程录不同,但却和稍后的洪皓松漠纪闻所记无不切合。如译语云:「二十日渡混同江,宿报打孛堇寨。二十一日渡来流河,宿阿萨铺。二十二日抵会宁头铺,上京在望,众情忻然。」而洪氏云:上京「三十里至会宁头铺,四十五里至第二铺,三十五里至阿萨铺,四十里至来流河,四十里至报打孛堇铺……」反方向一看,与译语所记无不吻合。这些,都极有助于对当时地理情况的考察。青宫译语还记录了女真族的纳妾仪式,这对研究女真民俗亦颇有裨益。

  译语的作者王成棣,又名王昌远。呻吟语云:「纯福帝姬归真珠大王[设]野马,后嫁王昌远,一名成棣。」三朝北盟会编卷九八所引靖康皇族陷虏记在纯福帝姬下亦注云:「尚医官王宗沔男昌远。」这样,我们除了知道他的别名和其父亲的名字外,其它便毫无所知了。

  [三]汴京之陷和开封府状

  靖康稗史收录了两种详记汴京陷落始末的著作,这就是宋人韦承编的瓮中人语和金人李天民辑的南征录汇,同时,还收录了一个靖康耻辱的见证——开封府状。

  瓮中人语起政和元年冬赵良嗣献约金灭辽取燕之策,迄靖康二年四月一日宋二帝北迁。是书靖康之前所记极简,只粗具梗概,靖康之后则按日系事,记载加详。但总的看来,本书与当时的同类著作如靖康要录、靖康纪闻等相比,仍显得简略得多。不过,应该强调,本书虽简略,但绝不翦陋,其记载自有自己的特点。如靖康元年正月初十日,本书作了下列记载:

  使李梲、郑望之、高世则至金军议和,斡离不索金五百万两,银五千万两,绢缎各一万端,牛马各一万匹;尊金主为伯父;归燕云之人;割太原、中山、河间地归金;以亲王、宰相为质。

  而靖康要录在这一日却先记了钦宗几道催括金银以犒金军的圣旨和敕,最后,纔作下面这段记载:

  上御崇政殿,引使入对,出斡离不之书进呈,道所以举师犯中国之意,大抵指陈道君之失。闻上内禅,愿复讲和,乞遣大臣赴军前议所以和者。诏李梲奉使,郑望之、高世则副之。是日,梲至金人军中,斡离不者南向坐,梲、望之等北面再拜。斡离不遣燕人王汭等传道语言,谓都城破在顷刻,所以敛兵不攻者,徒以上故,存赵氏宗社,恩莫大也。今议和,须犒师之物:金五百万两、银五千万两、绢彩各一百万疋,駞、骡、驴之属各以万计;尊其国主为伯父;凡燕云之人在汉者悉归之;割太原、中山、河间三镇之地;又以亲王、宰相为质乃退师……

  对比一下就会看得很清楚,瓮中人语的记载,显然只是略去了事情的一些细枝末节,但却突出了影响事态发展的重要因素。更值得注意的是,自「十一日诏割三镇,以康王、张邦昌出质金军」,并说明「十四日行」之后,作者略去了八九天的记事,直到二十日,纔记云:「共津运金军金三十余万两、银一千二百余万两。」对照一下靖康要录也很清楚,这八九天,不过是宋廷筹措金银罢了。这就是说,作为「瓮中人」的作者,所最关注的主要是宋廷和金军的关系,尤其是金军的动向。具体到当时,宋廷能否满足金军的物质要求,直接关系到金军的下一步行动,从而也直接关系到每个「瓮中人」的命运,故作者略去了其它,而独记宋廷津送金银的情况,是颇能抓住问题的关节的。但是,这并不是说,作者甘愿受人宰割,不,作者的态度还是十分明确的,他虽然在书中没有议论,但他对宋廷的无能,尤其是对金军的掠夺和烧杀,则一宗也没有漏记,例如靖康元年十二月钦宗入青城投降以后的全部记事如下:

  初五日,虏索马七千余匹出城。

  初六日,虏索兵器出城。

  初九日,虏索河北、河东守臣家属……出城。

  十三日,虏索绢一千万匹……

  十四日,尚书省吏部、刑部火。

  二十四日,开宝寺火。

  二十五日,虏索国子监书出城。

  二十八日,虏索秘书录所载古器出城。

  这些记载虽然简单,但一笔一笔十分清楚,「虏索」的罪行十分突出,充分体现了作者的敌忾心情。可以说,本书正是重点通过揭示金军的罪行,记载了这次围城始末。故其文字虽简,但内容并不贫乏。

  如果说瓮中人语是作者作为被包围者的「瓮中人」,主要从金军的活动上,记载这次历史事件的话,那么,南征录汇则是作者作为包围者的「南征」人,主要从宋廷的活动上来记载这次事件。两相结合,正可使我们比较客观、比较全面地了解这次事件的真像。

  南征录汇虽然也是以日系事,但在写法上却与瓮中人语颇不相同。录汇没有作者的话,全部文字都是从刘同寿圣院札记、克锡青城秘录、高有恭行营随笔、赵士先毳幕闲谈、阿懒大金武功记、李东贤辛斋随笔,以及无名氏雏凤清声、宋遗民愤谈和屯翁日录共九种私人著述中辑录而来。这些辑录,除个别是编者杂采以上诸书,我们已很难辨别某究竟出自某书外,其它皆每条单引一书,并都注明了出处,具有很高的资料价值。本书起天会四年闰十一月二十五日,即金军攻陷汴京之日,迄次年四月一日宋二帝北迁,比较详细的记载了金军兵临城下,逼迫宋帝投降的整个过程。

  在录汇所辑录的九种史着中,大金武功记的作者叫阿懒。考金史纪传,共记有三人叫阿懒,其中除海陵昭妃时序不合可排除外,另两人,一为宗翰即粘罕弟,汉名完颜宗宪;一为邓王完颜奭子,又叫阿楞。然阿楞未曾参加这次对宋之战,无由记其武功。惟粘罕弟完颜宗宪,金史卷七0本传说:

  宗宪本名阿懒。颁行女直字书,年十六,选入学。太宗幸学,宗宪与诸生俱谒,宗宪进止恂雅,太宗召至前,令诵所习,语音清亮,善应对。侍臣奏曰:「此左副元帅宗翰弟也。」上嗟赏久之。兼通契丹、汉字。未冠,从宗翰伐宋,汴京破,众人争趋府库取财物,宗宪独载图书以归。朝廷议制度礼乐,往往因仍辽旧,宗宪曰:「方今奄有辽、宋,当远引前古,因时制宜,成一代之法,何乃近取辽人制度哉!」希尹曰:「而思甚与我合。」由是器重之……

  录汇所引大金武功记亦云:天会五年三月「初四日,阿懒监押书籍、礼器千五十车北渡阳武,诡立宋帝后帜,觇康王动静。」完全与本传的记载相吻合。这不仅可以坐实大金武功记的作者就是完颜宗宪,而且还可以推定,其所记皆为亲身所经历,又加之他是征宋首领之一的粘罕弟,身分特殊,故其书中多有不见于它书的「内幕」,如上文提及的「诡立宋帝后帜,觇康王动静」,就属此类。特别是武功记的某些记载,与宋人所记不尽相同,甚至相反,则更足资考证。如武功记于天会五年三月十二日记云:「又败康王之兵于南华,摧其将宗泽、权邦彦车阵……」对于此事,宋史高宗纪不载,宗泽传亦无,靖康要录、靖康纪闻皆不记其事。惟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三记云:「是日,兵马副元帅宗泽与金人战于韦城县……人人争奋,敌大败,众首千级,遂得韦城县。敌欲夜袭泽,泽知之,日暮,移军南华。敌果夜至,得空壁,大惊,自是不复出……」与阿懒所记正南辕北辙,格格不入。然考三朝北盟会编卷八五所引赵甡之遗史,又可证阿懒所记确有其事,遗史云:

  初,刘浩在相州得战车法,创造五两,试之不可运。业已造成,浩谓磁州宗泽好作为,轻听信,乃告假往磁,以战车绐曰……泽喜……壬寅(按即十二日),领兵推战车追袭,欲径入京城下解围。至卫南之北,逢金人伏兵,接战,金人佯败,向东趋南华县。泽追至南华,遇金人,两头掩击,官军大败。战车大而难运,推驾者苦之,一旦仓卒,皆委而去。泽变易衣服,随败兵队中,夜奔走得脱……

  值得注意的是,李心传在我们前引的那段记载之后,亦曾引汪伯彦中兴日历和耿延禧中兴记作「考异」,汪、耿二着竟与赵甡之遗史所记完全吻合。虽然,李心传亦承认有所谓战车之事,但他终以为,「伯彦、延禧与泽议论不同,词多毁泽……恐未足信」,不予采录。这种情况充分说明,一般看来,宋、金双方的史着都难免有偏颇,但两相结合,则大大有助于考清史实。因此,金人这些史着,尽管只存片断,但其价值仍是显而易见的。

  录汇所引其它几种史着,情况和大金武功记大抵相同。如刘同寿圣院札记,作者事迹虽不可考,但寿圣院是金军在青城关押徽宗及帝姬、妃嫔之处,其时作者必预事其中,故所记亦堪称独步。如天会五年二月「初九、初十,又解到王妃、帝姬九人」,独一妇不从,札记有此妇和二太子宗望(即斡离不)的下列对话:

  二太子曰:「汝是千锭金买来,敢不从?」

  妇曰:「谁所卖?谁得金?」

  曰:「汝家太上有手敕,皇帝有手约,准犒军金。」

  妇曰:「谁须犒军,谁令抵准,我身岂能受辱?」

  二太子曰:「汝家太上宫女数千,取诸民间,尚非抵准,今既失国,汝即民妇,循例入贡,亦是本分,况属抵准,不愈汝家徒取?」

  妇语塞气恧……

  这些话,如不是作者当时在场,是不可能作出如此有声有色的纪录的。须知出卖帝姬、嫔妃等并非子虚乌有,而是确有其事。录汇在此事之前,也就是天会五年正月二十二日引青城秘录和行营随笔已记载了这一事实,即钦宗手押同意:「原定犒军金一百万锭,银五百万锭,须于十日内输解无缺。如不敷数,以帝姬、王妃一人准金一千锭,宗姬一人准金五百锭,族姬一人准金二百锭,宗妇一人准银五百锭,族妇一人准银二百锭,贵戚女一人准银一百锭,任听帅府选择。」同时,这一骯脏交易又明文写入了开封府状,足证上述对话绝非虚构,也足证录汇的确保存了不少它书罕见的史料。

  需要说明,录汇所辑录的九种史着,皆早已亡佚,仅赖此书的征引,才保存了部份文字。勿论其它,单从这一点来看,录汇的价值已不可小■〈目虚〉了。

  综上所述,瓮中人语和南征录汇虽然在写法上不尽相同,在时限和侧重点上亦有差异,但旨在纪录金军兵临城下,逼迫宋帝投降这段历史则是一致的。然而开封府状则不同,从「史」的角度看,开封府状只纪录了金军逼索开封府交纳宋皇室、宗族等情况。但开封府状实际上是当时宋金间的往来公文,它既有开封府奴颜婢膝的白札事目,又有金军元帅府盛气凌人的「下开封府」和「乖误致有悔吝」的威逼。无可否认,无论从史学,还是从文献学的角度看,这一文件都具有极高的价值。

  开封府状最主要部份,就是开封府为金军元帅府开列的皇子、近支亲郡王、帝姬、皇孙、皇孙女、道宗妃嫔、少帝妃嫔、皇子妃、亲王妃、王女、驸马等详细名单,这个名单除各具姓名、年龄外,还要「详封号,以免混淆」,并对已经死亡的作出说明。金军元帅府便是根据这一名单,诸个点索,除了赵构,几乎全部被虏而北迁。上文已经谈及,宋帝已经同意,把包括自己亲生女儿在内的女眷,卖给金人,以充数目庞大的犒军之金,并规定了「任听帅府选择」的苛薄条件。如果我们总以为私人著述或有某种程度传闻乃至靠不住的话,那么,开封府状则无情地留下了铁证,其别幅云:

  契勘庶人手允事目,帝姬、王妃一人准金一千锭(以下略去人准金数,其数与上文所引同),照对先续申状遣解人数,左司申验名册,汰除不入寨者,未应计数,自余见在及汰还名口,用情统计:

  选纳妃嫔八十三人、王妃二十四人、帝姬二十二人,人准金一千锭,得金一十三万四千锭;内帝妃五人,倍益;嫔御九十八人、王妾二十八人、宗姬五十二人、御女七十八人、近支宗姬一百九十五人,人准金五百锭,得金二十万五千五百锭;族姬一千二百四十一人,人准金二百锭,得金二十四万八千二百锭;宫女四百七十九人、采女六百单四人、宗妇二千单九十一人,人准银五百锭,得银一百五十八万七千锭;族妇二千单七人、歌女一千三百十四人,人准银二百锭,得银六十六万四千二百锭;贵戚官民女三千三百十九人,人准银一百锭,得银三十三万一千九百锭。

  都准金六十万单七千七百锭、银二百五十八万三千一百锭。

  这个别幅用铁的事实纪录了靖康之耻,所谓「汰除不入寨者」、「汰还」者,不就是「任听帅府选择」的实施吗?值得注意的是,这里被卖帝姬不过二十二人,帝妃才五人,而被卖贵戚官民女却有三千三百十九人之多,充分反映了地位越低下,受害越深重、越普遍的事实。

  写到这里,需要说明,开封府状毕竟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仓促奉命而写成的公文,除了人数,因为金人检核甚严,不会有误外,其它如年龄等未必皆准确。例如粘罕曾造秽书,诬蔑韦后等,宋人即驳之曰:「韦后北狩,年近五十,再嫁虏酋,宁有此理……」(见呻吟语)我在这里不想为韦后辩护,只想指出,某些人(如丁国钧,见己卯丛编本呻吟语按语)正是根据开封府状载韦后于靖康元年为「年三十八,而断定宋人说「年近五十」者误,并推而广之,说:「史言乔贵妃与韦后结为姊妹,呼后为姊」,而「乔妃北行时年四十二」,因而「疑无以姊呼后自称妹之理」。(以上引文见己卯丛编本靖康稗史跋)这都是过于相信开封府状而造成的错误。其实,关于韦后的年龄并不难考,宋史卷二四三后妃传即明云:绍兴「十九年,太后年七十……二十九年,太后寿登八十……」由此上推到靖康元年,其时韦后已年四十七、八是很清楚的,这不仅与宋人所说「年近五十」合,而且与史言其为乔贵妃之义姊亦合,而开封府状所记显然并不准确。虽然如此,但这并无损这一珍贵文献的价值,很明白,开封府状的价值并不在于它是宋宫室、宗族的年谱,而在于它是靖康亡国的见证。我以为,指出这一点来还是必要的。

  [四]靖康余绪——呻吟语和宋俘记

  作为靖康稗史的最后两种,是呻吟语和宋俘记,专记宋二帝及宫室、宗族北迁及北迁后的情况。这些内容,绝大部份都是正史所没有的。虽然,有些著作,如三朝北盟会编所引靖康皇族陷虏记、燕云录等,亦是同类内容,但这些书现已仅存部份佚文,而像呻吟语和宋俘记这样完整和集中的实属罕见。

  呻吟语的作者没有留下姓名,但他在书后留了个跋语,对我们了解这本书颇有用处,其跋曰:

  呻吟语二十页,先君子北狩时就亲见确闻之事,征诸某公上京札记、钝者燕山笔记、虏酋萧庆杂录,编年纪事,屡笔屡删,以期传信。未及定本,遽而厌世。不肖又就燕人麈所载可相发明者,伴系于下,亦以承先志云。

  从这个跋语,我们可以知道,本书所记不仅是作者「亲见确闻」之事,而且还参核了三本有关著述。这三本有关著述,其它两种无考,但萧庆则在整个靖康事件中是个关键人物。他得信于粘罕,不仅为其出谋划策,而且代表金军元帅府在前台活动的主要就是他。仅据南征录汇载:

  (靖康元年十二月)初四日,二帅遣萧庆入城,封府库、驻都堂,承宣号令。

  (靖康二年正月)初十日,帝……至青城寨,金使萧庆令郓王及何■……十一人侍帝,余居寨外……

  又,宋主谒二帅,拒不见,萧庆授意索贡人物……

  十三日,二帅令萧庆语少帝云,道宗须出质,和亲须自择。

  ……

  这些都足以表明,萧庆在靖康事件中确是个重要角色。他显然处于女真军事领导集团的核心,至少,他也很接近这个核心,故他的杂记,毫无疑问,自然有极大的参考价值。呻吟语的作者参酌了它,这就更加强了本书记事的准确性。更可贵的是,作者「以期传信」的写作态度,至「屡笔屡删」,使这个只有二十页的小书,竟经历了父子两代人才得以完成,其认真精神不能不说是难能可贵了。除外,作者的儿子虽只增录了燕人麈的有关记载,以与其父的记载相印证,但燕人麈今已不传,仅赖此书,纔保存了部份佚文,亦无疑增强了本书的价值。

  由于本书所记大都是作者「亲见确闻」,又加之考核严谨、撰述认真,故不少记载较为准确、详赡,为它书所不及。如记燕王俣死,宋史本传只云:靖康「二年……北行至庆源境上,俣乏食而薨。」这里既没有准确的死亡时间,又缺乏确切的死亡地点,与呻吟语所记相比颇为见绌。呻吟语的记载如下:

  十六日,次都城店,燕王俣薨。太上哭之恸,殓以马槽。王夫人、王子同在一军,视含殓,请归丧,斡酋不许,令火化囊骨行。王妻别在一军,不准哭临。

  这里的记载十分具体,正唯其具体,我们又能透过这一事例,清楚地看到金军对宋俘的严厉待遇。再如关于顺德帝姬之死的记载也是如此,呻吟语云:绍兴七年「九月,顺德帝姬至五国城,东路都统习古国王孛堇按打曷以其未奏虏廷,遽离粘没喝寨,指为私逃,要留寨中,未几,死。」这一记载,不仅补充了史传的不足,而且更重要的是,它使我们透过这一事件,看到了作为俘虏而北去的宋宫室宗族,一直处在金人的严密监视之下。这些情况,无论宋史还是金史,都是讳莫如深的。

  呻吟语虽然以记载北迁的宋皇室宗族为主,但也兼及流落北方的其它人。如靖康二年五月「十九日……闻贡女三千人,吏役工作三千家、器物二千五十车是日始至,点验后,半解上京,半充分赏,内侍、内人均归酋长,百工诸色各自谋生。妇女多卖娼寮,器物收储三库,车辂皆留延寿寺。」接着,便引燕人麈补充说:

  天会时,掠致宋国男妇不下二十万,能执工艺自食[其]力者颇足自存,富戚子弟降为奴隶,执炊牧马,皆非所长,无日不撄鞭挞。不及五年,十不存一。妇女分入大家,不顾名节,犹有生理,分给谋克以下,十人九娼,名节既丧,身命亦亡。邻居铁工以八金买倡妇,实为亲王女孙、相国侄妇、进士夫人。甫出乐户、即登鬼录,余都相若。

  上面所引该书之跋已经明确,燕人麈是作者的儿子为了印证其父的记载而在整理遗稿时增入的,它的确起到了「可相发明」的作用,所作确是一件有益的工作。

  本书还有不少可资考史的地方。例如宋史卷四四七忠义传中的陈遘传有下列记载:

  京城既陷,割两河求和。遘弟光禄卿适至中山,临城谕旨,遘遥语之曰:「主辱臣死,吾兄弟平居以名义自处,宁当卖国家为囚孥乎……遘呼总管使尽括城中兵击贼,总管辞,遂斩以徇。又呼步将沙振往。振素有勇名,亦固辞,遘固遣之。振怒且惧,潜衷刃入府……遂害遘于堂,及其子锡并仆妾十七人……振出,帐下卒噪而前曰:「大敌临城,汝安得杀吾父?执而捽裂之,身首无余。城中无主,乃开门降。金人入见其尸曰:「南朝忠臣也。」敛而葬诸铁柱寺。建炎初,赠特进。

  三朝北盟会编卷九五亦记此事云:

  金人以太上皇北狩,至中山府,其帅陈遘登城,金人以太上皇至城下谕令开门降,太上呼遘曰:「道君皇帝也。」遘恸哭曰:「陛下安得至此?」提辖沙贞(按即沙振)曰:「此中岂有道君皇帝?必金人之诡计也。」以箭射之,遂鼓众喧闹而杀遘……于是贞自守中山,金人逼太上皇以归。

  这两段记载颇有点矛盾:(一)城下谕旨令降的究竟是谁?是陈遘之弟陈适,还是徽宗本人?(二)众所杀的为谁?是陈遘还是沙振?(三)沙振杀主将,「自守」还是投降?凡此种种,两段记载互相抵牾之处甚多。我以为,关于这一事件,呻吟语所记最为明确。呻吟语曰:

  二十八日,太上抵中山,呼守将曰:「我道君皇帝,今往朝金帝,汝可出降。」守将痛哭不奉诏,提辖沙贞(按即沙振)杀之,以城降。

  显然,宋史为了回避,而略去了徽宗亲临城下谕降的事实。其实,当时的徽宗,不过是金人的俘虏而已,金人焉肯不利用「大宋皇帝」这块招牌来使宋将投降?且只有沙振欲降,纔会杀死「不奉诏」的主将,否则,断无别的解释。宋史陈遘传谓城降在沙振死后,似「降」与其无关;而三朝北盟会编不谓其杀主将为「降」,反谓其「自守」,皆于理难通。似只有呻吟语所记,当得其实。

  呻吟语起靖康二年三月二十九日徽宗北迁关于徽宗北迁之日期,一为三月二十九或三十日,一为四月一日。盖前者从徽宗离开斋宫,集中到刘家寺计,后者盖从车驾离开刘家寺计。,迄绍兴十二年梓宫南返,较全面地记载了这一段悲残历史,具有较高的史料价值。

  我们在本文开篇时已经说明,呻吟语是宋人著作。金人也有这方面的著作,这就是宋俘记。宋俘记共分宫眷、宗室、戚里、臣民四部份,现只存宫眷全部和宗室一小部份,其它都已亡佚了。作者可恭,事迹不详。本书开篇说:「天会四年闰十一月二十五日,既平赵宋,俘其妻孥三千余人,宗室男妇四千余人,贵戚男妇五千余人,诸色目三千余人,教坊三千余人,都由开封府列册津送,诸可考索。入寨后,丧逸二千人,遣释二千人,廑行万四千人。北行之际,分道分期,逮至燕云,男十存四,妇十存七。孰存孰亡,瞢莫复知。追溯临憘,贯分六道,阇母、谷神两道记载犹缺,余虽详略不同,要有笔札可推。删繁记要,以存其人……」这就是说,这本宋俘记是根据开封府「列册津送」的名单和诸路监押宋俘的「笔札」撰写而成,但阇母、谷神两道之笔札缺略。考宋俘记开篇,知阇母所监押的为「首起:宗室贵戚男丁二千二百余人,妇女三千四百余人;濮王,晋康、平原、和义、永宁四王皆预焉。」而谷神监押的为「六起:贡女三千一百八十人,诸色目三千四百十二人。」这就是说,本书必详于宫眷、宗室,而略于戚里、臣民。

  宫眷共有徽宗(称昏德公)、钦宗(称重昏侯)两部份,每部份都包括本人、妻、妾、婢、子、女、媳、孙、孙女等数项,逐人纪录,略叙其北迁及北迁后之梗概,大多极为简单。如上文我们征引的呻吟语关于燕王俣之死的记载,较为具体,本书则不然,本书只云:「赵俣即燕王,四起北行,四月十六日殁于都城店。」比呻吟语所记简单了许多。再如呻吟语于绍兴二年六月二十四日记云:「沂王■〈木咢〉、驸马刘文彦首告太上左右及信王谋叛,千户孛堇按打曷即习古国王接其词。七月,遣使诘问,太上遣莘王植、驸马宋邦光渡河往辩……沂王、刘文彦承诬……宣命赐死。」而宋俘记只云:「■〈木咢〉十年七月控昏德左右叛,坐诬,伏诛于五国。」足见宋俘记所记旨在存其事迹大略,而不及细节及其它。

  本书大部份可补宋史宗室传有关传记之缺,同时,亦有不少地方可资考史。如宋史卷二四八公主传云:「荣德帝姬至燕京,驸马曹晟卒,改适习古国王。」据开封府状:「荣德帝姬二十五岁,即金奴。」而本书则明云:「金奴入达赉寨,天眷二年没入宫。」并注云:「皇统二年封夫人。」考呻吟语:「绍兴十二年(即金皇统二年)三月,虏封华福帝姬,玉嫱、飞燕宗姬,并次妃,荣德帝姬夫人……」可证本书所记正确,而宋史所云则没有根据。我们由此例,已不难看出本书价值之一斑。

  [五]本书的流传及其版本

  本书自南宋咸淳丁卯(即咸淳三年、公元一二六七年)编定之后,似没有刻本、流传甚少,至自宋以后诸家书目皆未着录。但本书却很快传到了高丽。辛巳三月(即明惠帝建文三年、公元一四0一年)朝鲜李朝国王遗德在本书上写有一个题跋,跋云:

  中土祸患,至宋徽、钦而极,子息蕃衍,耻辱亦大,前史未有也。是编久存大藏,朕微时见转钞本于同年家,差脱不可句读。践祚后,检诸故府,得此,有先「忠烈王」图印,是百年前传写来。披览事变,终始咸悉。宋金所为,皆有国者金鉴。正史隔越两朝,卷帙繁博,无此融会贯通。暇当考征芟补,命儒臣泐为一书,为万世子孙戒。辛巳三月上巳,遗德笔。

  考高丽史卷二八忠烈王世家:「忠烈王讳昛,古讳谌(按元史作「愖」)、又賰,元宗长子,母曰顺敬太后金氏。高宗二十三年丙午二月癸丑生。四十六年,高宗薨,元宗以太子入觐于元,王时为太孙,受遗诏,权监国事。元宗元年八月,册为太子。十三年入元,十五年,尚元世祖女忽都鲁揭里迷失公主。六月癸亥,元宗薨。甲子,百官会于本阙,遥尊为王。秋七月,元遣同知上都留守事张焕册为王。」元史卷八世祖纪亦云:至元十一年秋七月「癸巳,高丽国王王植薨,遣使以遗表来上,且言世子愖孝谨,可付后事。敕同知上京留守司事张焕册愖为高丽国王。」与高丽史所记完全吻合。这就是说,忠烈王于至元十一年(即宋咸淳十年、公元一二七四年)即位。又据高丽史卷三二忠烈王世家,其人死于戊申三十四年秋七月己巳,即元武宗至大元年(公元一三0八年)。即然朝鲜李朝内府所藏靖康稗史有「忠烈王」图印,那么就可以肯定,这本书至晚在公元一三0八年之前,就已传到了高丽。又考东藩记事,遗德即芳远,于明惠帝建文二年(公元一四00年)嗣位,第二年,他便写了这个书跋,其云「当是百年前传写来」,亦与史完全吻合。由于朝鲜国王如此重视这本书,把它视为「有国者金鉴」,故其书在朝鲜一直保存并流传。

  我国最先得到这个朝鲜传钞本的是苏州学人谢家福(绥之),时间是在清光绪十八年(公元一八九二年)。随即,他又请人过录了个副本,送给他的朋友——著名藏书家丁丙,现在藏在南京图书馆的钞本靖康稗史,就是这个本子。

  靖康稗史最通行的本子是民国二十八年(公元一九三九年)王大隆刊印的己卯丛编本,这个本子是丁秉衡在江南图书馆(按即后来的南京图书馆)据丁丙藏本钞出的。可惜,丁秉衡先生的钞本除一两篇外,大多数都有不同程度的脱漏,而王大隆在刊印时,又没有去复校一次,致使这个低劣的本子一直流传至今。由于原钞本不易见,今为读者方便,特将该书重要脱漏校录如下:

  (一)瓮中人语:靖康二年二月初二日记事之后,脱「初三日,虏索男女乐工、医人出城。」凡十三字。(按,字数不计标点,下同)且将初四日事,误作了初三日事。

  (二)开封府状:道宗妃嫔一百四十三人名单中,「罗才人二十岁,名醉杨妃,即罗夫人」之后,脱「程才人十八岁,名云仙,即程夫人。」凡十三字。

  (三)南征录汇:天会五年二月初五日「令内侍指认点验后」,脱「太上后妃、诸王、帝姬皆乘车轿前进。后」凡十五字。末一「后」字,接下文「宫以下」三字。缘上文「点验后」末一字亦为「后」字,故误接下文,致脱。

  又同年三月初七日记事之后,脱「保福帝姬薨刘家寺【见日录。】」凡正文八字、注文三字。

  (四)呻吟语:建安二年正月至三月,叙钦宗、徽宗生子、生女,各列新生子女之名后,脱「均殇」二字。

  又绍兴元年引燕人麈云:「醒而悔之」下,脱「悉以分赐」四字。

  又绍兴十一年「广平郡王薨」之前,脱「荣德、宁福两帝姬封良家子。」凡十一字。

  (五)宋俘记:昏德长女条,「玉盘入蒲鲁虎寨,天眷二年没入宫」后,脱「三年十二月殁。金奴入达赉寨,天眷二年没入宫」,凡十九字。

  又昏德媳九人条,「孔令则入宝山大王寨」后,脱「八年,敕配伪建安郡王赵梃。自刘家寨」凡十五字,下接「五起北行」句。

  又昏德「孙女二十九人……益一即虎头」下,脱「均五起北行,玉嫱入宫,封夫人,晋帝姬。含玉嫁韩昉子,虎头」凡二十三字,下接「嫁克锡子」句。因「益一即虎头」,与「嫁韩昉子」后亦「虎头」二字,误接下文致脱。

  己卯丛编本靖康稗史不仅脱漏严重,而且错字也很多,如「广漠」误作「广汉」,「屯驻」误作「尖驻」,甚至人名「希尹」误作「希尸」、「阇母」误作「闹母」、「辛香」误作「卒香」、「佛逃」误作「佛迷」等等,不胜枚举。

  最后,顺便提及,丁丙本来在原书上有两个很有价值的跋语,不仅说明了他这个钞本的来龙去脉,还考证了遗德其人,足资参考。而己卯丛编本却摒而不录。不录丁跋也罢,却外加了不少杂七杂八的跋语,实在是丢了西瓜而捡芝麻,甚不足取。更有甚者,王大隆的某些校语也莫明其妙,如宣和乙巳奉使金国行程录,其中有些话,如「第二十八程,自习州九十里至来州。无古迹可云。」凡十八字,钞本具在,只是将「程」误作了「城」,而王大隆却硬说:「以上十八字,据会编校补。」这类情况,我以为倒不是王大隆故弄玄虚,而是他上了丁秉衡钞本的当。很显然,这是丁秉衡钞漏了,王大隆用三朝北盟会编校补了这个缺漏。由于他过份相信丁秉衡钞本的准确性,而未去复核原钞本,故留下了上述「丈二和尚」式的校语。这说明,刊印或整理古籍,必须得下点真功夫,来不得半点投机与取巧,否则,是不会有好效果的。我以为,己卯丛编本靖康稗史,就正是这样一个取巧省事,效果不佳的典型。

  说到这里,需要回过头来回答,靖康稗史这部书为什么在我国反而这样罕见不传呢?我以为,这需要看南宋,特别是高宗朝禁野史私着的目的。有人说,这是朝廷怕勾起昔日的党争而采取的措施。我不排除这种因素,但我们从靖康稗史的内容不难看到,宋廷所以搜禁私家史着,恐怕更在于掩其家丑。很明显,宋廷是不可能容忍像靖康稗史中所收的那样的史着流行的,试看三朝北盟会编所征引的上百种私家史着,有几部留传下来了?它们所以遭厄运,其原因正在这里。那么,宋廷既不能容忍这些私着流行,何以徐梦莘编成三朝北盟会编后,「帝闻而嘉之」呢?我以为,这也不难理解,因为徐氏的会编,并不是将这些私家史着整部钞入,而是作了较大选择,同时,书中也不能不有所回避。应该说,这种作法,正合宋廷的口胃,宋帝又焉得不「闻而嘉之」呢?需要说明,宋廷虽然明禁这些私家著述,但并不是所有这类书都禁,没有违碍,或违碍不大者是不在其内的,司马光的涑水记闻,不就是朝廷令其曾孙司马伋上奏的吗?明乎此,我们就更加确信,大凡不得流传的野史私着,必涉皇家之丑或当权者之隐私,而靖康稗史正属此类,其不流传也便不难理解了。

  [六]余论

  所谓稗史,通俗地、准确地说就是小史,正是从「小」这个意义上说,它既不同于正史,又有别于一般含意上的野史。谈到「小」,首先是篇幅小。即以靖康稗史所收的七种而论,除宋俘记已残,我们不得知其全貌外,其它六种,皆各为一卷。这一卷,充其量不过相当于正史的一篇而已。其次是时间跨度小。稗史大多只记一时一事,所包时限,多则数年,少则数月,一事结束,即告终篇。这比起隔朝跨代的史书来,亦不过是其九牛之一毛耳。

  除小之外,稗史和正史、野史的最重要、最突出的区别,还在于书中所记,大抵都是作者自己亲身经历或眼见确闻之事。因此,稗史提供的内容,大都具有第一手材料的性质,具有较高的价值。例如李纲靖康传信录,由于他当时是汴京保卫战的主要人物,故其所记,当然最为可靠。那么,稗史和具有史料价值的笔记是否一回事呢?回答是否定的,即二者不能划等号。因为正如上面所说,稗史大抵只记一时一事,且叙事皆循史法,时经事纬,本末清楚,首尾完具,已具史书的基本特点。而笔记则不同,笔记内容庞杂,遗闻佚事居多。偶有记事,亦多凭记忆,记其片断,首尾不一定完整。这类笔记,写法较为随便,显然只有史料价值,还不具备史书的基本特点,尚不能入稗史之林。

  稗史起于何时,笔者想另作探讨。但是,两宋之交确是涌现了大量的稗史则是勿庸置疑的,不要说三朝北盟会编所涉已有上百种,只看这小小的靖康稗史,表面是七种,外加南征录汇的九种和呻吟语所引之燕人麈,亦涉十七种之多,足证当时这类稗史的数量确实可观。我以为,正是这专记一时一事的稗史的大规模出现,才为纪事本末体史书在南宋创立创造了条件。换言之,正是因为两宋之际大量稗史的出现,纪事本末体史书在南宋创立才有了可能性和必然性。我以为,这在史学史上是应该予以足够重视的。

  [七]笺证凡例及其它

  (一)这次笺证,以南京图书馆藏丁丙八千卷楼钞本为底本,其中除宣和乙巳奉使金国行程录校以三朝北盟会编、大金国志、陈乐素校补本;青宫译语略参傅乐焕青宫译语笺证(见辽史丛考)外,其余皆校以己卯丛编本。凡重要校改,皆在有关笺证中予以说明。

  (二)本笺证主要引正史及时人或后人有关著作,以与本书之记载相印证。引书皆录原文,如有删节,必用删节号标出。凡引书皆先列书名,次列卷数;除较为罕见的书外,一般引书时不列作者之名。

  (三)这次笺证,主要引用下列诸书:

  辽史 [元]脱脱等撰 中华书局点校本

  金史 同上

  宋史 同上

  元史 [明]宋濂等撰 中华书局点校本

  新五代史 [宋]欧阳修撰、徐无党注 中华书局点校本

  旧五代史 [宋]薛居正等撰 中华书局点校本

  新唐书 [宋]宋祁、欧阳修等撰 中华书局点校本

  旧唐书 [后晋]刘昫等撰 中华书局点校本

  辽史拾遗 [清]厉鹗撰 振绮堂刊本

  辽史索隐 陈汉章撰 史籍丛刊本

  金史详校 [清]施国祁撰 会稽章氏刊本

  契丹国志 [宋]叶隆礼撰 扫叶山房本

  大金国志 [宋]宇文懋昭撰 扫叶山房本

  靖康要录 [宋]汪藻撰 十万卷楼丛书本

  靖康纪闻 [宋]丁特起撰 学海类编本

  靖康传信录 [宋]李纲撰 四部备要本

  松漠纪闻 [宋]洪皓撰 丛书集成本

  云麓漫钞 [宋]赵彦卫撰 涉闻梓旧本

  安禄山事迹 [唐]姚汝能撰 上海古籍出版社点校本

  归潜志 [金]刘祁撰 中华书局点校本

  大金吊伐录 佚名编 神州国光社内乱外祸丛书本

  三朝北盟会编 [宋]徐梦莘编 清武英殿本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 [宋]李心传撰 国学基本丛书本

  宋会要辑稿 中华书局影印本

  宋大诏令集 中华书局排印本

  读史方舆纪要 [明]顾祖禹撰 国学基本丛书本

  舆地广记 [宋]欧阳吝撰 国学基本丛书本

  嘉庆重修一统志 四部丛刊影印本

  日下旧闻考 北京古籍出版社点校本

  东三省舆地图说 [清]曹廷杰撰 辽海丛书本

  熙宁使契丹图钞 [宋]沉括撰 贾敬彦疏证 油印本

  三朝北盟会编考 陈乐素撰 前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六册

  (四)本笺证在前言中一一介绍各稗史的作者,正文中一般不再涉及。

  (五)朝鲜国王遗德之跋,向冠于书前,称为后序(耐庵为原序或前序),今仍其旧。但前言中则仍称其为跋。

  笔者在南京校书期间,多承南京大学历史系蔡少卿先生为联系住宿;同时,本书校勘,又多承南京图书馆沈燮元先生惠予方便;著名书法家、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启功先生在百忙中为本书题写了书签,赵仲兰同志详细审读了本稿,多所指正,在此并致谢忱。

  崔文印

  一九八五年七月

  ●靖康稗史序

  其一

  开封府状、南征录汇、宋俘记、青宫译语、呻吟语各一卷,封题「同愤录下帙,甲申重午确庵订」十二字,藏临安顾氏已三世。甲申当是隆兴二年,上册已佚,确庵姓氏亦无考。所采皆虏中书,绝笔于梓宫南返,当是奉迎诸老手笔。

  高宗朝搜禁私家纪述,南征录汇间有传本,余仅见上帙,当是靖康元年闰月前事,补以宣和奉使录、瓮中人语各一卷,靖康祸乱始末备已。咸淳丁卯耐庵书。

  其二

  中土祸患,至宋徽、钦而极,子息蕃衍,耻辱亦大,前史未有也。是编久存大藏,朕微时见转钞本于同年家,差脱不可句读。践祚后,检诸故府得此,有先「忠烈王」图印,是百年前传写来。披览事变,终始咸悉,宋金所为,皆有国者金鉴。正史隔越两朝,卷帙繁博,无此融会贯通,暇当考征芟补,命儒臣泐为一书,为万世子孙戒。辛巳三月上巳遗德笔。

  ●靖康稗史之一

  宣和乙巳奉使金国行程录笺证

  ▲金人既灭契丹,遂与我为敌国,依契丹例,以讲和好。每岁遣使,除正旦、生辰两番永为常例外,非常庆吊别论也。甲辰年,阿骨打忽身死,其弟吴乞买嗣立,差许亢宗充奉使贺登位,并关取奉使契丹条例案牍,参详增减,遵守以行。兼行人所须,皆在京诸司百局应办,纤悉备具,无一缺者,盖祖宗旧制也。

  △金史卷二太祖纪:「讳旻,本讳阿骨打,世祖第二子也。」又云:天辅七年八月「戊申,上崩于部堵泺西行宫,年五十六。」

  又同书卷三太宗纪:「讳晟,本讳吴乞买,世祖第四子……」天辅七年八月「戊申,太祖崩。」九月「丙辰,即皇帝位。」按长术,天辅七年即宋宣和五年,岁属癸卯。则「甲辰年」云云,误。

  宋史卷二二徽宗纪:宣和六年「秋七月戊子,遣许亢宗贺金国嗣位。」

  金史卷六0交聘表:天会三年[六月]「辛丑,宋龙图阁直学士许亢宗等贺即位。」按天会三年乃宋宣和七年,则许亢宗受命于宣和六年七月,宣和七年「正月戊戌陛辞」,是年六月抵金。宣和六年,岁属甲辰,是许亢宗误将其受命出使之日,当成了阿骨打身亡之时,其误则必矣。

  ▲随行三节人,或自朝廷差,或由本所辟。除副外,计八十人:都辐一、医一、随行指使一、译语指使二、礼物祇应二、引接祇应二、书表司二、习驭司二、职员二、小底二、亲属二、龙卫虞候六、宣抚司十,将一、察视二、节级三、翰林司二、鸾仪司一、太官局二、驰务槽头一、教骏三、后院作匠一、鞍辔库子虎翼兵士五、宣武兵士三十。冗仗则有杂载车三、杂载驼十、粗细马十二。礼物则有御马三,涂金银作鞍辔副之;象牙、玳瑁鞭各一;涂金半钑八角饮酒斛二只,盖杓全;涂金半钑八角银瓶十只,盖全;涂金大浑银香狮三只,座全;着色绣衣三袭;果子十笼;蜜煎十瓮;芽茶三斤。于乙巳年春正月戊戌陛辞,翌日发行,至当年秋八月甲辰回程到阙。其行程:本朝界内一千一百五十里,二十二程,更不详叙。今起自白沟契丹旧界,止于虏廷冒离纳钵,三千一百二十里,计三十九程。

  △按乙巳是宋宣和七年、金天会三年。是年正月癸酉朔,戊戌是二十六日;八月庚子朔,甲辰乃五日。辽史卷三七地理志:「太宗以皇都为上京,升幽州为南京,改南京为东京,圣宗城中京,兴宗升云州为西京,于是五京备焉……总京五,府六,州、军、城百五十有六,县二百有九,部族五十有二,属国六十。东至于海,西至金山暨于流沙,北至胪胊河,南至白沟,幅员万里。

  读史方舆纪要卷十二:「白沟河……亦曰拒马河,宋人与辽分界于此,亦曰界河。」

  文昌杂录:「北人谓住坐处曰捺钵,四时皆然,如春捺钵之类是也。不晓其义。近者彼国中书舍人王师儒来修祭奠,余充接伴使,因以问师儒。答云,是契丹家语,犹言行在也。」按金史卷一世纪:「献祖乃徙海古水,耕垦树艺,始筑室,有栋宇之制,人呼其地为纳葛里。『纳葛里』者,汉语居室也。」然则「捺钵」确为契丹家语,所谓「行在」或行宫是也。冒离捺钵当在上京附近。

  ▲第一程:自雄州六十里至新城县。

  离州三十里至白沟拒马河,源出代郡涞水,由易水界至此合流,东入于海。河阔止十数丈,南宋与契丹以此为界。旧容城县附雄州归信县寄里,自壬寅年冬于河北岸创筑容城县新垒。过河三十里到新城县。契丹阿保机入寇,唐庄宗以铁骑五千败之于新城,即此地。旧为契丹边面,自与宋朝结好,百余年间,楼壁仅存。

  △辽史卷四0地理志引王曾上契丹事曰:「自雄州白沟驿渡河,四十里至新城县,古督亢亭之地。」与此云「六十里」异。读史方舆纪要卷一二:涞水县有涞水,「源出保安州之矾山,东南流入定兴县境,亦曰巨马河,流合白沟河。水经注,涞水源出代郡广昌县涞山,径乃县北,谓之巨马河,亦曰渠水。」又云:定兴县有白沟河「在县西,自易州流入县界,东合拒马河,即易水也。」其又谓定兴县之拒马河云:在「县西一里,亦谓之涞水,自涞水县流经此,与五里河、白沟河合,入安肃界……」然则「巨马」又作「拒马」。宋史卷八六地理志:「雄州,中,防御。本唐涿州瓦桥关。政和三年,赐郡名曰易阳……县二:归信,【中。有张家、木场、三桥、双柳、大涡、七姑垣、红城、新垣八砦。】容城。【中。建隆四年复置。】」

  辽史卷四0地理志:「容城县,本汉县,先属涿郡,故城在雄州西南。唐武德五年属北义州,贞观元年还本属。圣历二年改全忠县,天宝元年复名容城县。在州东八十里。户民皆居巨马河南,侨治涿州新城县。」又同卷言归义县云:「本汉易县地,齐并入鄚县。唐武德五年置北义州,州废,复置县来属。居民在巨马河南,侨治新城。」按此即所谓「旧容城县附雄州归义县寄里」是也。然「自壬寅冬于河北岸创筑容城县新垒」无考。

  新五代史卷五唐庄宗纪:天佑「十九年正月,败契丹于新城、望都,追奔至于幽州。」

  同书卷七二四夷附录:天佑十九年,「阿保机攻幽州不克,又攻涿州,陷之。闻(王)处直废而都立,遂攻中山,渡沙河。都告急于庄宗。庄宗自将铁骑五千,遇契丹前锋于新城,晋兵自桑林驰出,人马精甲,光明烛日,虏骑愕然,稍却,晋军乘之,虏遂散走,而沙河冰薄,虏皆陷没。」

  ▲第二程,自新城县六十里至涿州。

  [涿州古涿郡],黄帝与蚩尤战于涿鹿之野即此地。昔为契丹南寨边城,楼壁并存。及郭药师举城内属,不经兵火,人物富盛,井邑繁庶。近城有涿河、刘李河,合范河东流入海,故谓之范阳。

  △辽史卷四0地理志引王曾上契丹事云:自新城县「又七十里至涿州。」又「涿州古涿郡」五字据大金国志补。

  读史方舆纪要卷一一:涿州,「古为涿鹿之野,春秋时为燕之涿邑,秦为上谷郡地,汉分置涿郡【治涿县】,后汉因之。三国魏改为范阳郡,晋为范阳国,后魏为范阳郡【俱治涿县。魏收志:永安三年,尝移置平州于此。】后齐、后周因之。隋初废郡属幽州。大业初,改幽州为涿郡【治蓟】,唐仍属幽州。大历四年,析置涿州【幽州帅朱希彩表置,领范阳、归义、固安三县。】五代晋入契丹,仍曰涿州,亦为永泰军。宋宣和四年收复,改军名曰威行【亦为涿水郡】,金仍为涿州」。

  金史卷八二郭药师传:「郭药师,渤海铁州人也。辽国募辽东人为兵,使报怨于女直,号曰『怨军』,药师为其渠帅……辽帝亡保天德,耶律捏里自立,改『怨军』为『常胜军』,擢药师诸卫上将军。捏里死,其妻萧妃称制,药师以涿、易二州归于宋……太祖割燕山六州与宋人,宋使药师副王安中守燕山。及安中不能庇张觉而杀之,函其首以与宗望,药师深尤宋人,而无自固之志矣。宗望军至三河,药师等拒战于白河。兵败,药师乃降,宗望遂取燕山。」

  ▲第三程,自涿州六十里至良乡县。

  良乡乃唐庄宗时赵德钧镇边幽州,岁苦契丹侵钞转饷,乃于盐沟置良乡,即此地,隶燕山府。经兵火之后,屋舍居民靡有孑遗。帅臣复加修筑,楼壁焕然一新,渐次归业者数千家。离城三十里过卢沟河,水极湍激,燕人每候水浅,深置小桥以渡,岁以为常。近年,都水监辄于此两岸造浮梁,建龙祠宫,彷佛如黎阳三山制度,以快耳目观覩,费钱无虑数百万缗。

  △旧五代史卷九八赵德钧传:「本名行实,幽州人也。少以骑射事沧州连帅刘守文……及唐庄宗伐幽州,德钧知其必败,乃遁归庄宗……同光三年,移镇幽州……德钧奏发河北数镇丁夫,开王马口至游口,以通水运,凡二百里。又于阎沟筑垒,以戍兵守之,因名良乡县,以备钞寇。」按此处「盐沟」作「阎沟」,与通鉴同。通鉴云:「辽兵既强,侵抄诸州皆徧,幽州城门之外,甲骑充斥,每自涿州运粮入幽州,辄伏兵于阎沟掠取之。及赵德钧为节度使,城阎沟而戍之,为良乡县。」

  永乐大典卷一0八七七「虏」字条所引沉括熙宁使虏图钞云:「涿州南距新城六十里。州据涿水。州北二里余渡涿,又二里复渡涿。涿之广渡三百步,其溢为城下之涿,广才百步而已。又北数里,渡(洛)[□]水。通三十里中顿,过顿,又三十里至良乡,皆东行少北。」又辽史卷四0地理志引王曾上契丹事云:「又七十里至涿州。北渡范水、刘李河,六十里至良乡县。」然则由涿州至良乡县不渡卢沟河已明,此处谓渡卢沟河,实误。

  ▲第四程,自良乡六十里至燕山府。

  府乃冀州之地,舜以冀州南北广远,分置幽州,以其地在北方,取其阴幽肃杀之义,杜牧言之略矣。东有朝鲜、辽东,北有楼烦、白檀,西有云中、太原,南有滹沱、易水。唐置范阳节度,临制奚、契丹。自晋割赂北虏,建为南京析津府。壬寅年冬,金人之师过居庸关,契丹弃城而遁。金人以朝廷尝遣使海上,约许增岁币,以城归我,迁徙者寻皆归业,户口安堵,人物繁庶,大康广陌皆有条理。州宅用契丹旧内,壮丽敻绝。城北有三市,陆海百货萃于其中。僧居佛宇,冠于北方;锦绣组绮,精绝天下。膏腴蔬蓏、果实、稻粱之类,靡不毕出;而桑柘麻麦、羊豕雉兔不问可知。水甘土厚,人多技艺,民尚气节。秀者则向学读书,次则习骑射,耐劳苦。未割弃以前,其中人与夷狄斗,胜负相当。城后远望,数十里间,宛然一带回环缭绕,形势雄杰,真用武之国,四明四镇皆不及也。癸卯年春归我版图,更府名曰燕山,军额曰永清。城周围二十七里,楼壁共四十丈,楼计九百一十座,地堑三重,城开八门。

  △永乐大典卷一0八七七「虏」字条所引沉括熙宁使虏图钞:「良乡幽州之属邑,西南距涿州六十里。自邑东北三十里至中顿,济桑干水,水广数百步,燕人谓之卢驹河。绝水而东小北,三十里至幽州。幽州西南距良乡六十里,馆曰永平。」考辽史卷四0地理志所引王曾上契丹事:「又七十里至涿州……六十里至良乡县。渡卢沟河,六十里至幽州,号燕京。」然则由良乡至燕山府即幽州,必渡卢沟河(或作卢驹河),许氏既将卢沟河错记于第三程,即涿州与良乡之间,则此处实缺漏。

  新唐书卷一六六杜牧传引牧所作之罪言云:「禹画九土曰冀州,舜以其分太大,离为幽州,为并州。程其水土,与河南等,常重十一二,故其人沉鸷多材力,重许可,能辛苦……冀州,以其恃强不循理,冀其必破弱;虽已破,冀其复强大也。并州,力足以并吞也。幽州,幽阴惨杀也。圣人因以为名。」

  战国策卷二十九燕策:「苏秦将为从,北说燕文侯曰:『燕东有朝鲜、辽东,北有林胡、楼烦,西有云中、九原,南有呼沱、易水,地方二千里……」按三朝北盟会编卷二0、大金国志卷四0所引该行程录,「太原」皆作「九原」,与战国策同,似作「九原」是。

  金史卷二太祖纪:天辅六年「十二月,上伐燕京。宗望率兵七千先之,迪古乃出得胜口,银朮哥出居庸关,娄室为左翼,婆卢火为右翼,取居庸关……辽知枢密院左企弓……奉表降……甲午,命左企弓等抚定燕京诸州县。诏西京官吏曰:『乃者师至燕都,已皆抚定,惟萧妃与官属数人遁去……』」

  辽史卷二九天祚纪:保大二年「十一月乙丑,闻金兵至奉圣州,遂率卫兵屯于落昆髓。秦晋王淳妻萧德妃五表于金,求立秦王,不许,以劲兵守居庸。及金兵临关,■石自崩,戍卒多压死,不战而溃。德妃出古北口,趋天德军。」按金天辅六年,即辽保大二年,岁属壬寅,许氏「壬寅冬」云云,正记其事。

  宋史卷四七二赵良嗣传:「本燕人马植……政和初,童贯出使,道卢沟,植夜见其侍史,自言有灭燕之策,因得谒。童贯与语,大奇之,载与归,易姓名曰李良嗣。荐于朝,即献策曰:『女真恨辽人切骨,而天祚荒淫失道。本朝若遣使自登、莱涉海,结好女真,与之相约攻辽,其国可图也。』」「宣和二年二月使于金国……自是将命至六七,颇能缓颊尽心,与金争议……」按,自登、莱涉海结好女真,夹攻辽朝,是为「海上之盟」。

  三朝北盟会编卷四宣和二年七月十八日引金人国书云:「途次,有差到朝奉大夫赵良嗣、忠训郎王瓌等奏言,奉御笔,据燕京并所管州城元是汉地,若许复旧,将自来与契丹银绢转交,可往计议。虽无国信,谅不妄言,已许。上件所谋燕地并所管汉民外,据诸邑及当朝举兵之后皆散到彼处,余人户不在许数。至如契丹请和,听命无违,必不应允。若是将来举军,贵朝不为夹攻,不能依得已许为定……」契丹国志卷二二四京本末:「南京本幽州地,乃古冀州之域。舜以冀州南北广远,分置幽州,以其地在北方幽阴也。东有朝鲜、辽东,北有楼烦、白檀,西有云中、九原,南有滹沱、易水。唐置范阳节度,临制奚、契丹。自晋割弃,建为南京,又为燕京析津府,户口三十万。大内壮丽,城北有市,陆海百货聚于其中,僧居佛寺,冠于北方;锦绣组绮,精绝天下。膏腴蔬蓏、果实、稻粱之类,靡不毕出,桑柘麻麦、羊豕雉兔不问可知。水甘土厚,人多技艺。秀者[向]学读书,次者习骑射、耐劳苦。石晋未割弃已前,其中番汉杂斗,胜负不相当。既筑城后,远望数十里间,宛然如带回环缭绕,形势雄杰,真用武之国也。」按此段似与行程录同出一源,略有改易而已。

  宋史卷九0地理志:「燕山府,唐幽州,范阳郡,卢龙军节度。石晋以赂契丹,契丹建为南京,又改号燕京。金人灭契丹,以燕京及涿、易、檀、顺、景、蓟六州二十四县来归。宣和四年,改燕京为燕山府,又改郡曰广阳,节度曰永清军,领十二县。」考同书卷二二徽宗纪:宣和五年「夏四月,金人遣杨璞以誓书及燕京、涿、易、檀、顺、景、蓟州来归。」而宣和五年岁属癸卯,与行程录所言正合,地理志则差误。

  ▲第五程,自燕山府八十里至潞县。

  是岁,燕山大饥,父母食其子,至有肩死尸插纸标于市,售以为食。钱粮金帛率以供「常胜军」,牙兵皆骨立,戍兵饥死者十七八。上下相蒙,上弗闻知。宣抚司王安中方献羡余四十万缗为自安计,后奉朝廷令,支太仓漕粳米五十万石,自京沿大河由保、信、沙塘入潞河,以赡燕军。回程至此,已见舳舻衔尾,舣万艘于水。潞河在县东半里许,曹操征乌丸蹋顿,袁尚等凿渠自滹沱由涿水入潞河即此地。

  △宋史卷三五二王安中传:「王安中字履道,中山阳曲人……宣和元年拜尚书右丞,三年,为左丞。金人来归燕,谏帅臣,安中请行。王黼赞于上,授庆远军节度使、河北河东燕山府路宣抚使、知燕山府,辽降将郭药师同知府事。药师跋扈,府事皆专行,安中不能制,第曲意奉之,故药师愈骄。」

  同前书卷四七二郭药师传:「郭药师,渤海铁州人也。辽之将亡,燕王淳募辽东饥民为兵,使之报怨于女真,目曰『怨军』,药师为之渠首……淳建号于燕,改『怨军』为『常胜军』,擢药师至诸卫上将军、涿州留守……宣和四年九月,药师拥所部八千人奉涿、易二州来归……初,王安中知燕山府,詹度与药师同知,药师自以节钺,欲居度上。度称御笔所书有序,药师不从。加以『常胜军』肆横,药师右之,度不能制,告于朝廷。虑其交恶,命度与河间蔡靖两易。靖至,坦怀待之,药师亦重靖,稍为抑损,安中但谄事之,朝廷亦曲徇其意,所请无不从。良械精甲,多遣部曲贸易他道,为奇巧之物以奉权贵宦侍,于是誉言日闻。专制一路,增募兵号三十万,而不改左衽,朝论颇以为虑。」

  又同书卷二二徽宗纪:宣和七年二月「庚戌,诏京师运米五十万斛至燕山,令工部侍郎孟揆亲往措置。」刘锡信潞城考古录卷上潞沙辨云:「许亢宗奉使行程录云,潞河东半里许有潞沙,曹操征乌丸,袁尚等凿渠,自滹沱由涿水入潞沙。按三国志,乌丸破幽州,公将征之,凿渠自滹沱入涿水,名平卤渠;又从泃河口凿入潞河,名泉州渠。据志,则操所凿乃二渠,许混为一渠。又因潞河东有沙,遂讹『河』为『沙』,皆未详考国志也。」

  ▲第六程,自潞县七十里至三河县。

  三河县隶蓟州,后唐赵德钧于幽州东置三河县以护转输即此。

  △按松漠纪闻下,三朝北盟会编卷二四四所引金图经,皆云潞县至三河县三十里。然日下旧闻考卷一一一引明一统志则云「三河县在州城东七十里」,似当以七十里为是。

  旧五代史卷九八赵德钧传:「又于幽州东筑三河城,北接蓟州,颇为形胜之要,部民由是稍得樵牧。」按日下旧闻考卷一一一引城邑考云:「旧城在今县东三里泃河南,被水冲废。今三河城即赵德钧所改置,城方六里,濠阔三丈,深半之。」

  ▲第七程,自三河县六十里至蓟州。

  蓟州乃渔阳也。因问天宝禄山旧事,人无能知者。

  △按松漠纪闻下:由蓟州「三十里至邦军店,三十五里至下店,四十里至三河县。」三朝北盟会编卷二四四所引金图经亦云:「三河至下店四十里,下店至邦军店三十五里,邦军店至蓟州三十里。」许氏所行或与洪氏所行路线不同,故里程亦异。

  安禄山事迹卷下:「安、史二凶羯,相继乱于范阳,安禄山以天宝十四载乙未十一月犯顺,史思明男朝义至宝应元年壬寅十二月为李怀仙所杀,二胡共扰中原凡八年,幽、燕始平。」按蓟州乃秦渔阳郡,后屡有省废,至唐天宝初,仍曰渔阳郡,属范阳节度,故白居易长恨歌有「渔阳鼙鼓动地来,惊破霓裳羽衣曲」正道其事。

  ▲第八程,自蓟州七十里至玉田县。

  县之东北去景州一百二十里,自甲辰年金人杂奚人入城刦虏,每边人告急,宣抚司王安中则戒之曰:「莫生事。」四月之内凡三至,尽屠军民,一火而去。安中辄创新筑,此城改为经州。

  △松漠纪闻卷下:玉田县「四十里至罗山铺,三十里至蓟州。」正七十里。

  三朝北盟会编卷二四四所引金图经云:「蓟州至罗山铺三十里,罗山铺至玉田县四十里。」通计蓟州至玉田县凡七十里,与此所记合。

  宋史卷九0地理志:「经州,本蓟州玉田县。宣和六年建为州,七年陷于金。」按宣和六年岁属甲辰,「自甲辰年」云云,当即其事。

  ▲第九程,自玉田县九十里至韩城镇。

  镇有居民可二百家,并无城。

  △金史卷二四地理志:「玉田……镇一【韩城】。」则韩城为玉田县属之一镇。

  ▲第十程,自韩城镇五十里至北界清州。

  出镇东行十余里,至金人所立新地界,并无沟堑,惟以两小津堠高三尺许。其两界地东西阔约一里,内两界人户不得耕种。行人并依奉使契丹条例,所至州备车马,护送至界首。前期具国信使、副职位姓名□牒虏界,备车马人夫以待。虏中亦如期差接伴使、副于界首伺候。两界各有幕次。行人先令引接赍国信使、副门状过彼,彼亦令引接以接伴使、副门状回示,仍请过界。于例,三请方上马,各于两界心对立马,引接互呈门状,各举鞭虚揖如仪,以次行焉。四十里至清州,会食,各相劳问。州元是石城县,金人新改是名。兵火之后,居民万余家。是晚,酒五行,进饭,用栗,钞以匕;别置粥一盂,钞一小杓,与饭同下。好研芥子,和醋伴肉食,心血脏瀹羹,芼以韭菜,秽污不可向口,虏人嗜之。器无陶埴,惟以木刓为盂楪,髹以漆,以贮食物。自此以东,每遇馆顿,或止宿,其供应人并于所至处居民汉儿内选衣服鲜明者为之。每遇迎送我使,则自彼国给银牌入,名曰「银牌天使」。

  △按金史卷二五地理志,河北东路有清州,属河间府,与此地望不合。考舆地广记卷一二:「石城县,本临渝。二汉属辽西郡,晋省入阳乐。隋末复置,唐武德七年省。正(贞)观十五年复置,万岁通天二年更名故絫县。汉属辽西郡,故骊成县汉属右北平郡,东汉皆省焉。有禹贡碣石山,秦皇、汉武皆登之以望巨海。其石碣然立在海旁,故名之。晋太康地志云,秦筑长城,所起自碣石,在今高丽界,非此碣石也。有临渝关。」许氏既云清州「元是石城县」,则当即此地。又金史卷二四地理志,东京路辽阳府有石城县,亦与此地望不合。而同卷中都路滦州亦有石城县,注云:「有长春行宫。长春淀旧名大定淀,大定二十年更。」有镇一:榛子。此似与舆地广记所载石城县地望接近,然未记其曾名清州。

  三朝北盟会编卷三所引佚书记载有关女真吃食云:「其饭食则以糜酿酒,以豆为酱,以半生米为饭,渍以生狗血及葱韭之属,和而食之,芼之以芜荑。食器无瓠陶、无碗筯,皆以木为盘。春夏之间,止用木盆注□粥,随人多寡盛之,以长柄小木杓子数柄回环共食。下粥肉味无多品,止以鱼生、獐生、间用烧肉。冬亦冷饮,却以木楪盛饭,木盆盛羹,下饭肉味与下粥一等。饮酒无算,只用以木杓子,自上而下循环酌之。炙股烹脯,以余肉和菜捣臼中,糜烂而进,率以为常。」此正可与许氏所云参证。

  契丹国志卷二五张舜民使北记:「银牌形如方向,刻蕃书『宜速』二字。使者执牌驰马,日行数百里。牌所至如国主亲到,需索更易无敢违者。」按此虽契丹银牌形制及功用,然女真大抵効契丹,仍可备参。

  ▲第十一程,自清州九十里至滦州。

  滦州古无之。唐末天下乱,阿保机攻陷平、营,刘守光据幽州,暴虐,民不堪命,多逃亡依阿保机为主,筑此以居之。州处平地,负麓面冈。东行三里许,乱山重叠,形势险峻。河经其间,河面阔三百步,亦控扼之所也。水极清深。临河有大亭,名曰濯清,为塞北之绝郡。守将迎于此,回程锡宴是州。

  △辽史卷四0地理志:「滦州,永安军,中,刺史。本古黄洛城。滦河环绕,在卢龙山南……秦为右北平,汉为石城县,后名海阳县。汉末为公孙度所有。晋以后属辽西。太祖以俘户置。滦州负山带河,为朔漠形胜之地。」

  旧五代史卷一三七外国传:「刘守光末年苛惨,军士亡叛皆入契丹。」

  读史方舆纪要卷十七谓滦州云:「州控临疆索,翼蔽畿甸,负山滨海,称为形胜。契丹置州于此,所以厚渝关之防,联络营平,窥觎幽冀也。其后拱手而取燕云。女真袭其迹,而宋室为之糜烂。呜呼,滦州之置此,亦中外得失之机也欤!」

  ▲第十二程,自滦州四十里至望都县。

  民既入契丹依阿保机,即于所居处创立县名,随其来处乡里名之,故有「望都」、「安喜」之号。唐庄宗以铁骑五千退保望都,即此县也。

  △金史卷二四地理志:平州海山县,「本汉海阳故城,辽以所俘望都县民置,故名望都,大定七年更名。」谓迁安县云:「本汉令支县故城,辽以所俘安喜县民置,因名安喜,大定七年更今名。」

  旧五代史卷二九唐庄宗纪:天佑十八年十二月,契丹「又寇定州,王都遣使告急,帝自镇州率五千骑赴之。天佑十九年春正月甲午,帝至新城,契丹前锋三千骑至新乐……契丹万余骑,遽见帝军,惶骇而退。帝分军为二广,追蹑数十里,获阿保机之子……阿保机方在定州,闻前军败,退保望都。

  同前书卷一三七外国传:「庄宗亲御铁骑五千,至新城北,遇契丹前锋万骑,庄宗精甲自桑林突出,光明照日,诸部愕然缓退,庄宗分二广以乘之,敌骑散退。时沙河微冰,其马多陷,阿保机退保望都。」按新五代史与上述二则记载基本相同,则这次战争,败者为阿保机,质言之,乃阿保机退保望都,非唐庄宗退保望都。许氏谓「庄宗退保望都」误,或此句有脱文。

  ▲第十三程,自望都县六十里至营州。

  营州,古柳城,舜筑也。乃殷之孤竹国,汉唐辽西地。金国讨张觉,是州之民屠戮殆尽,存者贫民十数家。是日,行人馆于州宅,古屋十数楹,庭有大木十数株。枯腐蔽野,满目凄凉,使人有吊古悼亡之悲。州之北六七里间,有大山数十,其来甚远,高下皆石,不产草木。峙立州后,如营卫然。恐州以此得名,而前人谓地当营室,故名营。

  △辽史卷四0地理志:「营州,邻海军,下,刺史。本商孤竹国。」

  辽史索隐卷五:「本汉辽西累县地,久废,唐永泰元年置柳城,侨置营州。太祖以居定州俘户。」

  金史卷七一阇母传:「张觉据平州叛,入于宋,阇母自锦州往讨之。觉将以兵胁迁、来、润、隰四州之民,阇母至润州,击走张觉军,逐北至榆关,遣俘持书招之。复败觉兵于营州东北,欲乘胜进取南京……」

  ▲第十四程,自营州一百里至润州。

  离州东行六十里至榆关,并无堡障,但存遗址,有居民十数家。登高回望,东自碣石,西彻五台,幽州之地沃野千里。北限大山,重峦复岭,中有五关:居庸可以行大车,通转粮饷;松亭、金坡、古北口止通人马,不可行车。外有十八小路,尽兔径鸟道,止能通人,不可走马。山之南,地则五谷百果、良材美木无所不有。出关来纔数十里,则山童水浊,皆瘠卤。弥望黄云白草,莫知亘极,盖天设此限华夷也。夷狄自古为寇,则多自云中雁门,未尝有自渔阳上谷而至者。昔自石晋割弃,契丹以此控制我朝,第以社稷威灵、祖宗功德,保守信誓,而禽兽无得以肆其毒尔。前此经营边事,与金人岁币加契丹之倍,以买幽蓟五州之地,而平、滦、营三州不预其数,是五关我得其三,而金人得其二也。愚谓天下视燕为北门,失幽蓟五州之地,则天下常不安。幽燕视五关为喉襟,无五关则幽燕不可守;五关虽得其三,纵药师不叛,而边患亦终无宁岁也。比来言者论列当时主议大臣,有云,以营、平、滦要害控扼之地捐之金人,蠭蝎迁窠,虎兕出槛,盖指此也。出榆关以东,山川风物与中原殊异。所谓州者,当契丹全盛时,但土城数十里,民居百家,及官舍三数椽,不及中朝一小镇,强名为州。经兵火之后,愈更萧然。自兹以东,类皆如此。

  △三朝北盟会编卷二二所引张汇金虏节要云:「燕山之地,易州西北乃紫金关,昌平县之西乃居庸关,顺州之北乃古北口,景州东北乃松亭关,平州之东乃榆关,榆关之东乃金人之来路。凡此数关,乃天造地设,以分番汉之限,诚一夫御之,可以当百。时朝廷之割地也,若得诸关,燕山之境可保。然关内之地平、滦、营三州,自后唐为契丹阿保机陷之,后改平州为辽兴府,以营滦三州隶之,号为平州路。至石晋之初,阿保机子耶律德光又得燕山、檀、顺、景、涿、易诸郡,建燕山为燕京,以辖六郡,号为燕京路,而与平州自成两路。昔朝廷海上始议割地,但云燕云两路而已,盖初谓燕山之路尽得关内之地,殊不知关内之地平州与燕山路异也,由是破辽之后,金人复得平州路。金人既据平州,则关内之地番汉杂处,譬犹与贼共垄而种,同爨而食,欲无浸渔之患其可得乎?故窝里孛【即斡离不】至是能自平州入寇,此当时议割燕云不明地理之祸也。」

  读史方舆纪要卷一0:「渝关一名临渝关【汉志注,渝音喻】,亦曰临闾关【唐志,渝关一名临闾关,】今名山海关,在永平府抚宁县东百里。」按辽史索隐卷五云:「山海关,隋书曰渝关,亦曰临渝关,通典曰临闾关……」方舆纪要卷一0又云:「居庸关在顺天府昌平州西北二十四里……亦谓之军都关。又居庸关亦名纳款关【通典,北齐改居庸关为纳款关。唐志亦称居庸为纳款】,又名蓟门关【唐十道志,居庸关亦名蓟门关】,而居庸、军都其通称也。」「紫荆关在保定府易州西八十里……或曰即古之五原关【原,一作阮】……水经注谓之子庄关……宋人谓之金坡关【志云,以山多紫荆树,因改今名。】」

  辽史索隐卷五:「松亭,案今抚宁县西北喜峰口关北百二十里松亭关。」又云:「古北之口,案在今密云县东北,亦曰虎北口。」

  辽史卷三九地理志:「润州,海阳军,下,刺史。圣宗平大延琳,迁宁州之民居此,置州。」按金史卷二四地理志:瑞州海阳县,乃「辽润州海阳军故县,星统三年废州来属。」

  ▲第十五程,自润州八十里至迁州。

  彼中行程并无里堠,但以行彻一日即记为里数。是日行无虑百余里。金人居常行马率皆奔轶,此日自早饭罢,行至暝方到。道路绝人烟,不排中顿,行人饥渴甚。自兹以东,类皆如此。

  △辽史卷三九地理志:「迁州,兴善军,下,刺史。本汉阳乐县地。圣宗平大延琳,迁归州民置,来属。」青宫译语:「二十八日出长城至迁州界,沙漠万里,路绝人烟。」与许氏所见略同。

  ▲第十六程,自迁州九十里至习州。

  迁州东门外十数步即古长城,所筑遗址宛然。

  △按习州不详,疑即辽隰州。据辽史卷三九地理志:隰州辖县一,即海滨县,「濒海,地多鹻卤,置盐场于此。」

  ▲第十七程,自习州九十里至来州。

  无古迹可云。

  △辽史卷三九地理志:「来州,归德军,下,节度。圣宗以女直五部岁饥来归,置州居之。」

  辽史拾遗卷一三引全辽志曰:「广宁前屯卫在辽阳城西九百六十里。唐置营州,后改瑞州,辽改来州,置来宾县,隶中京大定府。

  ▲第十八程,自来州八十里至海云寺。

  离来州三十里即行海东岸,俯挹沧溟,与天同碧,穷极目力,不知所际。寺去海半里许,寺后有温泉二池。望海东有一大岛,楼殿、萃堵波,之上有龙宫寺。见安僧十数人。是夜,行人皆野盘。

  △青宫译语:「二十九日至来州。自燕山登程后,日驰百五十里……三十日抵海云寺。五月一日入寺驻马,王及妃姬皆洗手焚香,妃姬辈倩成棣(按即青宫译语之作者)书疏发愿,期得还乡。王嗤其愚,亦弗禁……初二日,王令驻屯一日,共浴温泉。」

  读史方舆纪要卷三七白塔峪条云:「又觉华岛在(宁远)卫东南二十里,上有海云、龙宫二寺。」

  ▲第十九程,自海云寺一百里至红花务。

  此一程尽日行海岸。红花务乃金人煎盐所,去海一里许。至晚,金人馈鱼数十枚,烹作羹,味极珍。

  △青宫译语:初三日离海云寺,「早行,抵盐场」。与许氏所云「煎盐所」正同。按上文第十六程引辽史地理志云:此地「濒海,地多鹻卤,置盐场于此。」亦与此「尽日行海岸」合。

  ▲第二十程,自红花务九十里至锦州。

  自出榆关东行,路平如掌,至此微有登陟。经由「十三山」下,欧阳文忠叙胡峤所说「十三山」即此。

  △辽史索隐卷四:锦州,「汉辽西徒河县地。徒河故城在今锦县西北。」

  新五代史卷七三四夷附录赞云:「初,萧翰闻德光死,北归,有同州合阳县令胡峤为翰掌书记,随入契丹……当周广顺三年,亡归中国,略能道其所见……已而,翰得罪被锁,峤与部曲东之福州。福州,翰所治也。峤等东行,过一山,名十三山,云此西南去幽州二千里……」此盖欧阳修所转叙峤语,故许氏谓「欧阳文忠叙胡峤所说」云云。

  ▲第二十一程,自锦州八十里至刘家庄。

  是后,行人俱野盘。

  △青宫译语:「初四日至锦州,初五日抵刘家寨子……」按刘家寨子显即刘家庄,皆为习惯称呼故也。

  ▲第二十二程,自刘家庄一百里至显州。

  出榆关以东行,南濒海,而北限大山,尽皆粗恶不毛。至此,山忽峭拔摩空,苍翠万仞,全类江左,乃医巫闾山也。成周之时,幽州以医巫闾作镇,其远如此。契丹兀欲葬于此山,离州七里别建干州以秦陵寝,今尽为金人毁掘。

  △辽史卷三八地理志:「显州,奉先军,上,节度。本渤海显德府地(按辽史索隐,当作广宁县)。世宗置,以奉显陵。显陵者,东丹人皇王墓也。人皇王性好读书,不喜射猎,购书数万卷,置医巫闾山绝顶,筑堂曰望海。山南去海一百三十里。大同元年,世宗亲护人皇王灵驾归自汴京。以人皇王爱医巫闾山水奇秀,因葬焉。山形掩抱六重,于其中作影殿,制度宏丽。州在山东南,迁东京三百余户以实之。应历元年,穆宗葬世宗于显陵西山,仍禁樵采。」考辽史卷七二宗室传:人皇王即义宗倍,小字图欲。「世宗即位,谥让国皇帝,陵曰显陵。」然卷五世宗纪亦云:世宗遇害,「应历元年,葬于显州西山,陵曰显陵。」然则人皇王与世宗之陵岂并称显陵乎?世宗「讳阮,小字兀欲。」金史卷二四地理志,广宁府广宁县注云:「旧名山东县,大定二十九年更名。有辽世宗显陵。」似金人只视医巫闾山有辽世宗显陵,故许氏云「契丹兀欲葬于此山」。又考辽史卷三八地理志:「干州,广德军,上,节度。本汉无虑县地。圣宗统和三年(按卷一0圣宗纪作干亨四年十一月)置,以奉景宗干陵。」金史卷二四地理志,广宁府闾阳县注云:「辽干州广德军,以奉干陵故名奉陵县。天会八年废州更名来属。有凌河。有辽景宗干陵。」然则干州非为奉显陵,乃为奉干陵所置。许氏云:「契丹兀欲葬于此山,离州七里别建干州以奉陵寝」云云,多有疏漏,欠妥。

  周礼夏官司马:「职方氏掌天下之图,以掌天下之地……东南曰扬州,其山镇曰会稽……正南曰荆州,其山镇曰衡山……河南曰豫州,其山镇曰华山……正东曰青州,其山镇曰沂山……河东曰兖州,其山镇曰岱山……正西曰雍州,其山镇曰岳山……东北曰幽州,其山镇曰医巫闾……」许氏谓「幽州以医巫闾作镇」正指此而言。

  ▲第二十三程,自显州九十里至兔儿涡。

  △青宫译语:「初六日过显州,初七日过兔儿涡。」

  金史卷二四地理志,广宁府广宁县有寨二:「闾城、兔儿窝。」按「窝」「涡」乃同音异译。

  ▲第二十四程,自兔儿涡六十里至梁鱼务。

  离兔儿涡东行,即地势卑下,尽皆萑苻沮洳积水。是日,凡三十八次渡水,多被溺。[有河]名曰辽河。濒河南北千余里,东西二百里,北辽河居其中,其地如此。隋唐征高丽,路皆由此。秋夏多蚊虻,不分昼夜,无牛马能至。行以衣包裹胸腹,人皆重裳而披衣,坐则蒿草熏烟稍能免。务基依水际,居民数十家环绕。弥望皆荷花,水多鱼。徘徊久之,颇起怀乡之思。

  △按松漠纪闻卷下、三朝北盟会编卷二四四所引金图经,皆云梁渔务至兔儿涡三十五里,与此异。

  青宫译语:「初七日过兔儿涡,初八日渡梁鱼涡。此两日如在水中行,妃姬辈虽卧兜子中,驼马背亦湿透重裳,地狱之苦无加于此。」

  金史卷二四地理志,广宁府望平县注云:「大定二十九年升梁鱼务置。」有镇二:「梁渔务、山西店。」王寂辽东行部志:「丁酉,次望平县。望平本广宁依郭山东县也,朝廷以广宁距章义三百余里,路当南北之冲,旧无郡邑,乃改山东为望平,治梁渔务云。」

  读史方舆纪要卷三七广宁卫即金之广宁府,境内有辽水。其通定镇注云:「在卫东百八十里,近辽水。

  旧志,高丽于辽水西置军,以警察渡辽者,谓之『武厉逻』。隋大业八年伐高丽,惟得辽水西『武厉逻』之地,置辽东郡及通定镇而已。九年,诏修辽东古城,以贮军粮……唐贞观十八年伐高丽,李世绩自通定济辽水,趣元菟,即此。」可证许氏叙史之可信。

  又「有河名曰辽河」句,「有河」二字据陈乐素校本补。再「北辽河居其中其地如此」句意有难通,陈乐素校补本作「地形如口,辽河居其中」,义长。

  ▲第二十五程,自梁鱼务百单三里至没咄[孛堇]寨。

  「没咄」,小名;「孛堇」,汉语为官人。

  △按「寨」下大金国志卷四0许奉使行程录有:「离梁鱼务东行六十里即过辽河,以舟渡,阔狭如淮。过河东亦行淀五十里旧广州,惟古城,有贫民三五家。是夜宿没咄寨。」凡四十七字,此脱,或节略。考辽史卷三八地理志:「广州,防御。汉属襄平县,高丽为当山县,渤海为铁利郡(辽史索隐卷四云,广州当为渤海铁利府所领)。太祖迁渤海人居之,建铁利州。统和八年省,开泰七年以汉户置。」又考金史卷二四地理志,渖州章义县,注云:「辽旧广州,皇统三年降县来属。有辽河、东梁河、辽河大口。」许氏所见之广州,仅存古城并贫民三五家,正皇统三年降县之先兆,足补史文之阙。又,上文云「六十里即过辽河」,过河后又「行淀五十里」至广州,则所行已一百一十里,许氏云「百单三里」,必当时习惯之说法,而「六十」、「五十」者亦必举其大略也。

  青宫译语:「初八日渡梁鱼涡……初九日赶出孛堇铺即屯宿暴衣……」

  金史卷四四兵志:「金之初年,诸部之民无它徭役,壮者皆兵,平居则听以佃渔射猎习为劳事,有警则下令部内,及遣使诣诸孛堇征兵,凡步骑之仗糗皆取备焉。其部长曰孛堇,行兵则称曰猛安、谋克,从其多寡为号,猛安者千夫长也,谋克者百夫长也。」按没咄事迹无考。

  ▲第二十六程,自没咄寨八十里至渖州。

  △辽史卷三八地理志:「渖州,昭德军,中,节度。本挹娄国地。渤海建渖州……太宗置兴辽军,后更名。」

  辽史索隐卷四云:「案挹娄国即渤海定理府,渖州本为府所领。一统志:渖州故城今奉天府,治挹娄,故城在铁岭县南六十里奉天承德县,北至铁岭界七十里。」

  ▲第二十七程,自渖州七十里至兴州。

  自过辽河,以东即古之辽东地。金人方战争之际,首得辽东五十一州之地,乃契丹阿保机破渤海国建为东京路地也。

  △按「建为东京路地也」之下,大金国志卷四0许奉使行程录有「自此所至,屋宇虽茅茨,然居民稍盛,食物充足」,凡十八字,此处脱或节略。

  松漠纪闻下:「兴州四十里至蒲河,四十里至渖州。」三朝北盟会编卷二四四引金图经同。共八十里,此作「七十里」。盖皆约略言之。

  辽史卷三八地理志:「兴州,中兴军,节度。本汉海冥县地。渤海置州,故县三:盛吉、蒜山、铁山,皆废……在京西南三百里。」

  大金国志卷一太祖武元皇帝上阿骨打之十四年【时宋政和五年、辽天庆五年也】「十一月,败辽师于混同江。先是天祚征女真,率番汉兵十余万出长春路,命萧奉先为都统,耶律章奴副之,以精兵二万为先锋,余分五部北出骆驼口,车骑亘百里,步卒三万人,命萧胡都姑、柴谊将之,南出宁江州。赍数月粮,期必灭女真。阿骨打以刀剺面,仰天大哭,谓其部落曰:「不若杀我以降!」诸将皆拜曰:「事以至此,当誓死一战。」乃与天祚遇。乘其未阵,三面击之,天祚大败,退保长春。女真乘胜,遂并渤海辽阳等五十四州。」与许氏所言基本相合。按辽史卷二太祖纪:辽太祖阿保机于天显元年正月平渤海,二月「丙午,改渤海国为东丹,忽汗城为天福,册皇太子倍为人皇王以主之……」是阿保机灭渤海后未建「东京路」,乃建为东丹国。许氏谓乃所建「东京路」,似将后之称谓提前加于阿保机名下,欠确。

  ▲第二十八程,自兴州九十里至咸州。

  未至州一里许,有幕屋数间,供帐略备,州守出迎,礼仪如制。就坐,乐作,有腰鼓、芦管、笛、琵琶、方向、筝、笙、箜篌、大鼓、拍板,曲调与中朝一同,但腰鼓下手太阔,声遂下,而管、笛声高。韵多不合,每拍声后继一小声。舞者六七十人,但如常服,出手袖外,回旋曲折,莫知起止,殊不可观也。酒五行,乐作,迎归馆。老幼夹观,填溢道路。次日早,有中使抚问,别一使赐酒果,又一使赐宴。赴州宅,就坐,乐作,酒九行。果子惟松子数颗。胡法,饮酒食肉不随盏下,俟酒毕,随粥饭一发致前,铺满几案。地少羊,惟猪、鹿、兔、雁。馒头、炊饼、白熟、胡饼之类最重油煮。面食以蜜涂拌,名曰「茶食」,非厚意不设。以极肥猪肉或脂润切大片一小盘子,虚装架起,间插青葱三数茎,名曰「肉盘子」,非大宴不设,人各携以归舍。虏人每赐行人宴,必以贵臣押伴。是日,押伴贵臣被酒,辄大言诧金人之强,控弦百万,无敌于天下。使长掎之曰:「宋有天下二百年,幅员三万里,劲兵数百万,岂为弱耶?某衔命远来,贺大金皇帝登宝位,而大金皇帝止令太尉来伴行人酒食,何尝令大言以相罔也?」辞色俱厉,虏人气慑,不复措一辞。及赐宴毕,例有表谢,有曰「祗造邻邦」,中使读之曰:「使人轻我大金国。论语云『蛮貊之邦』,表辞不当用『邦』字。」请重换方肯持去。使长正色而言曰:「书谓『协和万邦』、『克勤于邦』,[诗]谓『周虽旧邦』,论语谓『至于他邦』、『问人于他邦』、『善人为邦』、『一言兴邦』,此皆『邦』字,而中使何独祇诵此一句以相问也?表不可换!须到阙下,当与曾读书人理会,中使无多言!」虏人无以答。使长许亢宗,饶之乐平人,以才被选。为人酝藉似不能言者,临事敢发如此,虏人颇壮之。

  △按「自兴州九十里至咸州」下,大金国志卷四0许奉使行程录有「离兴州五十里至银州,中顿,又四十里至咸州」凡十八字,此处脱或节略。又下文「诗谓」,「诗」字原脱,据同上书补。

  三朝北盟会编卷二四四所引金图经:「兴州至银州南铺五十里,银州南铺至铜州南铺四十里,铜州南铺至咸州南铺四十里。」松漠纪闻卷下同,则兴州至咸州实一百三十里,抑路线有变,故许氏只言九十里。

  辽史卷三八地理志:「咸州,安东军,下,节度。本高丽铜山县地,渤海置铜山郡。地在汉候城县北,渤海龙泉府南。地多山险,寇盗以为渊薮,乃招平、营等州客户数百,建城居之。初号郝里太保城,开泰八年置州。」按金史卷二四地理志,此地金初「为咸州路,置都统司」,故行人至此,例行设宴,青宫译语云:「十二日抵咸州,十三日千户设宴,停一日……」可证。

  松漠纪闻卷上金国旧俗多指腹为昏姻条:「酒三行,进大软脂、小软脂【如中国寒具、】蜜餻【以松实、胡桃肉渍蜜,和糯粉为之。形或方或圆或为柿蔕花,大略类淛中宝阶餻】,人一盘,曰『茶食』。」比许氏言之略详。按此处所谓「大软脂」、「小软脂」,颇疑即许氏所谓的「肉盘子」。

  ▲第二十九程,自咸州四十里至肃州,又五十里至同州。

  离咸州即北行,州地平壤,居民所在成聚落。新稼殆遍,地宜穄黍。东望大山,金人云,此新罗山,山内深远,无路可行。其间出人参、白附子,深处与高丽接界。山下至所行路可三十里。

  △按「第二十九程」下,三朝北盟会编卷二0所引宣和乙巳奉使行程录、大金国志卷四0许奉使行程录皆有「自咸州九十里至同州」九字。依其例,此九字当有,疑此处脱或节略。

  松漠纪闻卷下:「宿州北铺四十里至咸州南铺。」三朝北盟会编卷二四四金图经亦云:「咸州南铺至宿州北铺四十里。」考辽史地理志并无「宿州」一名,金有宿州,在南京路河南府,与此地望不合。然则此所谓「宿州」即许氏所称之肃州乎?奉天通志云:「肃州一作宿州,以音近而异书。」

  青宫译语:「十二日抵咸州,十三日千户设宴,停一日,人皆病困。十四日午至同州,即驻马。」然则咸州至同州只有半日之程?或路平畅亦未可知。

  辽史卷三八地理志:「肃州,信陵军,刺史。重熙十年,州民亡入女直,取之复置。兵事隶北女直兵马司。统县一:清安县。」按辽史索隐卷四云:「案金志,咸平府清安县辽肃州。金辽志:在开原城东北三十里。」

  又同卷:「同州,镇安军,下,节度。本汉襄平县地,渤海为东平寨。太祖置州,军曰镇东,后更名……县二:东平县……永昌县。」按「同州镇安军」,殿本作「尚州镇远军」,州军名皆不同。辽史索隐卷四引一统志云:「在开原县南三十里。」

  按新罗山未详,疑或有误记。

  ▲第三十程,自同州三十里至信州。

  回程锡宴于此。

  △按「三十里」,陈乐素校补本作「四十里」。

  又按三朝北盟会编卷二四四金图经:「咸州南铺至宿州北铺四十里,宿州北铺至安州南铺四十里,安州南铺至夹道店五十里,夹道店至杨柏店四十五里,杨柏店至奚营西四十五里,奚营西至没瓦铺五十里,没瓦铺至木阿铺五十里,木阿铺至信州北五十里。」松漠纪闻卷下反方向所记里程与此同。然则从咸州至信州当为三百三十里。上文第二十九程云:「自咸州四十里至肃州,又五十里至同州。」共计九十里,则从同州至信州当为二百四十里。然二百四十里又非一日之程,颇疑此处所记有误。

  辽史卷三八地理志:「信州,彰圣军,下,节度。本越喜故城。渤海置怀远府,今废。圣宗以地邻高丽,开泰初置州,以所俘汉民实之。兵事属黄龙府都部署司。统州三,未详;县二:武昌县……定武县……初名定功县。」按金史卷二四地理志,信州为彰信军刺史,且只领武昌一县。辽史索隐卷四:「案一统志,信州故城在科尔沁左翼东南三百八十里。金辽志,自开原东北至信州三百十里,今有城,周一里,门八,土人犹呼为信州城。」按近人曹廷杰据此考证,信州即今怀德县。

  ▲第三十一程,自信州九十里至蒲里孛堇寨。

  △按松漠纪闻卷下、三朝北盟会编卷二四四所引之金图经所记地里驿程无蒲里孛堇寨之名。然青宫译语云:「十四日午至同州,即驻马,十五日抵蒲里寨,尚早,即屯宿。十六辰抵黄龙府……」此处之蒲里寨显然即蒲里孛堇寨之省称,据下文,此地距黄龙府四十里。

  ▲第三十二程,自蒲里四十里至黄龙府。

  契丹阿保机初攻渤海,射黄龙于此地,即建为府。是日,州守迎迓如仪。有中使抚问,赐酒果、锡宴一如咸州制。自此东行。

  △青宫译语:「十五日抵蒲里寨,尚早,即屯宿。十六辰抵黄龙府……」按其路行时间,与四十里相合。辽史卷三八地理志:「龙州,黄龙府,本渤海扶余府。太祖平渤海还,至此崩,有黄龙见,更名。保宁七年,军将燕颇叛,府废。开泰九年,迁城于东北,以宗州、檀州汉户一千复置。」又同卷云:「通州,安远军,节度。本扶余国王城,渤海号扶余城。太祖改龙州,圣宗更今名。保宁七年,以黄龙府叛人燕颇余党千余户置,升节度。」然则,黄龙府与通州乃为一地。

  金史卷二四地理志:「隆州,下,利涉军节度使。古扶余之地,辽太祖时,有黄龙见,遂名黄龙府。天眷三年,改为济州,以太祖来攻城时大军径涉,不假舟楫之祥也,置利涉军。天德三年置上京路都转运司,四年,改为济州路转运司。大定二十九年,嫌与山东路济州同,更今名。贞佑初,升为隆安府。」按大清一统志,「隆安」又作「龙安」,据近人曹廷杰考证,即今吉林市西北二百八十里之农安,盖「农安」、「龙安」、「隆安」皆同音而异字也。

  ▲第三十三程,自黄龙府六十里至托撤孛堇寨。

  府为契丹东寨。当契丹强盛时,虏获异国人则迁徙杂处于此。南有渤海,北有铁离、吐浑,东南有高丽、韎鞨,东有女真、室韦,东北有乌舍,西北有契丹、回纥、党项,西南有奚,故此地杂诸国风俗。凡聚会处,诸国人语言不能相通晓,则各以汉语为证,方能辨之,是知中国被服先王之礼仪,而夷狄亦以华言为证也。

  △青宫译语:「十六辰抵黄龙府,都统款留一日,十七日抵吐撒寨。」按「吐撒」显系「托撒」之同名异译,而吐撒寨亦必托撤孛堇寨之省称。按据曹廷杰得胜陀瘗碑记考证,托撤孛堇寨在今吉林农安城东六十里之万金塔地方。

  ▲第三十四程,自托撤九十里至漫七离孛堇寨。

  道旁有契丹旧益州、宾州空城。

  △青宫译语:「十七日抵吐撒寨,十八日抵漫漆里。」与九十里之行程吻合。

  辽史卷三八地理志:「益州,观察。属黄龙府。统县一:静远县。」又同卷:「宾州,怀化军,节度。本渤海城。统和十七年,迁兀惹户,置刺史于鸭子、混同二水之间,后升。兵事隶黄龙府都部署司。」

  松漠纪闻卷上女真即古肃慎国也条:「契丹自宾州混同江北八十余里建寨以守。予尝自宾州涉江,过其寨,守御已废,所存者数十家耳。」考同书卷下:自宾州「渡混同江,七十里至北易州。」三朝北盟会编卷二四四金图经亦云「北易州至宾州渡混同江七十里」,则北易州疑即益州,「守御已废」,形同空城,与许氏所见正同。曹廷杰得胜陀瘗碑记云:「查自万金塔东行二十余里,道旁有古城基二,相距数里,曰「西小城子」、「东小城子」,知即益州、宾州空城……」漕论姑备一说,谨录以备考。

  ▲第三十五程,自漫七离孛堇寨一百里至和里间寨。

  离漫七离行六十里即古乌舍寨,寨枕混同江湄,其源来自广漠之北,远不可究。自此南流五百里,接高丽鸭绿江入海。江面阔可半里许,寨前高岸有柳树,沿路设行人幕次于下。金人太师李靖居于是,靖累使南朝。此排中顿,由是饮食精细绝佳。时当仲夏,藉树荫俯瞰长江,凉飙拂面。盘礴少顷,殊忘鞍马之劳。过江四十里,宿和里间寨。

  △青宫译语:「十八日抵漫漆里,十九日抵乌舍,早停。风景极佳,病者若苏。」所见风景、感受与许氏所言略同,相得益彰。

  松漠纪闻卷上嗢热者条:「嗢热者,国最小,不知其始所居。后为契丹徙置黄龙府南百余里,曰宾州。州近混同江,即古之粟末河、黑水也。部落杂处,以其族类之长为千户统之……族多李姓,予顷与其千户李靖相知。靖二子,亦习进士举。其侄女嫁为悟室子妇,靖之妹曰金哥,为金主之伯故碖侧室。其嫡无子,而金哥所生今年约二十余,颇好延接儒士,亦读儒书,以光禄大夫为吏部尚书……靖以光禄知同州……」考辽史卷三八地理志,宾州确为「统和十七年,迁兀惹户,置刺史于鸭子、混同二水之间」,后升为州。然则「乌舍」、「嗢热」、「兀惹」乃同名异译,其地旧属宾州。

  金史卷三太宗纪:天辅七年十二月,「遣勃堇李靖如宋告哀。」许氏云李靖「累使南朝」,但金史记载仅其一。

  又和里间寨无考。

  ▲第三十六程,自和里间寨九十里至句孤孛堇寨。

  [自和里间寨东行五里,即有溃堰断堑],自北而南,莫知远近,界隔甚明,乃契丹昔与女真两国古界也。界八十里,直至涞流河。行终日之内,山无一寸木,地不产泉,人携水以行。岂天地以此限两国也,豹狼互相吞噬,终为强者所并耳。涞流河阔二十余步,以船渡之,五里至句孤寨。自此以东,散处原隰间尽女真人,更无异族。无市井买卖,不用钱,惟以物相贸易。

  △按「自北而南」上,原脱「自和里间寨东行五里,即有溃堰断堑」两句凡十五字,因脱此十五字语意不明,今据大金国志卷四0许奉使行程录补。

  松漠纪闻卷上女真即古肃慎国也条:「契丹自宾州混同江北八十余里,建寨以守。予尝自宾州涉江过其寨,守御已废,所存者数十家耳。」与许氏所言「界八十里」,且谓「古界」正合。

  辽史索隐卷三上京临潢府条:「金史临潢府有金粟河,未知金粟河即涞流河否?但证以薛映所记道里,自中京北至上京,凡三百七十里而渡潢水,又二百三十里而至临潢,中间所谓渡黑水河即今喀喇木伦,在今巴林之南。今巴林东北一百四十里当乌尔图绰农河会和戈图绰农河之处,有波罗城址,周十二里,内有三塔,久毁,疑即古之临潢。但史所云涞流河遶京三面,又疑古城当在和戈图绰农河之东岸,巴林与阿禄科尔沁接界处耳。汉章考府所在有异说二:盛京通志谓辽临潢府当在呼伦贝尔与车臣汗之间,以涞流河为呼伦贝尔之乌尔伞河【此河东北入黑龙江;】又曹廷杰东三省舆图说谓临潢府即科尔沁右翼前旗东南五十里锡伯城,以涞流河为今洮儿河【此河东会嫩江入松花江。】张穆蒙古游牧记独引一统志,于是丁谦五代史附录考证证成之曰:府名临潢,今波罗城址正在潢水以北,一合也;辽志涞流河遶京三面,今绰诺河即乌尔图绰农河发源西北,南流至波罗城西,又迤而北转东南流,正绕其城三面,则涞流河即绰诺河无疑二也;此河从西北而南,又由南迤而东北,乃潴于沙,称为曲江甚肖,三合也;绰诺河北有哈喜尔河,自西而东与绰诺河会而同潴于沙,「哈喜」为「按出」转音,却由波罗城之北而东流,四合也。辽志临潢府有潢河,复有黑水。富郑公行程录:「渡潢河石桥,又渡黑水,再一百八十里至上京。今道里数更相符。金志金粟河当亦即绰诺河之古名。」同卷涞流河条又云:「案厉氏拾遗引宋许亢宗行程录云,契丹与女真两国界涞流河,阔二十余步,以船渡。不知两国界之涞流河为今北流入混同江之拉林河,非此上京之涞流河。」

  又按,松漠纪闻、三朝北盟会编卷二四四所引之金图经以及青宫译语、云麓漫钞卷八之御寨行程皆不及句孤孛堇寨。曹廷杰东三省舆地图说金会宁府考云:「金之上京会宁府……即今阿勒楚喀城南四里白城故址……自白城按之道里,皆合。松漠纪闻:由白城西行渡拉林河,北盟会编行程录由拉林河东行至白城所记道里皆百四十余。今由白城西行十里有土城,名点将台。又三十里有土城,名小城子。又三十余里有「双城子」。又十里「单城子」。又十里金钱屯。又三十里乌金屯。又十里花园地方有旧土围。又五里过拉林河。亦约百四十里,路皆平坦,犹见甬道行迹。知花园地方即矩古贝勒寨(按即句孤孛堇寨),金钱屯即阿萨尔铺(按即阿萨铺),「双城子」即达河寨,亦即布达寨(按即蒲挞寨),小城子即会宁头铺,亦即乌舍郎君宅所在,点将台即当日馆客之所。」

  ▲第三十七程,自句孤寨七十里至达河寨。

  △松漠纪闻卷下:上京「三十里至会宁头铺,四十五里至第二铺,三十五里至阿萨铺,四十里至来流河……」青宫译语云:「二十日渡混同江,宿报打孛堇寨。二十一日渡来流河,宿阿萨铺。二十二日抵会宁头铺,上京在望,众情忻然。」与松漠纪闻所记地里次第完全吻合。第三十六程已云,过涞流河「五里至句孤寨」,松漠纪闻已云从阿萨铺「四十里至来流河」,则句孤寨至阿萨铺当是三十五里。松漠纪闻又云从阿萨铺至会宁第二铺为三十五里,则句孤寨至会宁第二铺必七十里,与至达河寨之里程正相合,则达河寨必为会宁第二铺无疑。

  ▲第三十八程,自达河寨四十里至蒲挞寨。

  是日,金使前来排办祗候。

  △按前引松漠纪闻卷下已云:自会宁头铺「四十五里至第二铺。」前条亦云,达河寨即应为会宁第二铺,则蒲挞寨亦当即会宁头铺。由于即达上京,故「金使前来排办祗候」。

  ▲第三十九程,自蒲挞寨五十里至馆。

  行二十里,至兀室郎君宅,接伴使、副具状辞,馆伴使、副于此相见如接伴礼。虏中每差接伴、馆伴、送伴,客省使必于女真、渤海、契丹、奚内人物白皙详缓能汉语者为之,副使则选汉儿读书者为之。复有中使抚问,赐酒果、赐宴如常仪。毕,又行三十里至馆。馆惟茅舍三十余间,墙壁全密,堂室如帟幕,寝榻皆土床,铺厚毡褥及锦绣貂鼠被,大枕头等。以女真兵数十佩刀、执弓矢,守护甚严。此去虏廷尚十余里。次日赐酒果,至晚,合门使躬来说议,约翌日赴虏廷朝见。

  △按松漠纪闻卷下、三朝北盟会编卷二四四金图经皆谓会宁头铺至上京三十里。云麓漫钞卷八之御寨行程,亦云从乌龙馆(疑即会宁头铺)至御寨三十里。以来流河至上京之里程考之,据松漠纪闻:来流河至阿萨铺四十里,阿萨铺至会宁第二铺三十五里,会宁第二铺至会宁头铺四十五里,会宁头铺至上京三十里,凡一百五十里。又御寨行程:同流馆至没搭孛堇来同馆五十里,来同馆至乌龙馆七十里,乌龙馆至御寨三十里,亦一百五十里。然据本行程录:句孤寨七十里至达河寨,又四十里至蒲挞寨,又五十里至馆。又知句孤寨距来流河五里,则全程为一百六十五里。颇疑路线或馆舍作了调整,故有此差异。

  三朝北盟会编卷三所引佚名之书云:金凡「其宗室皆谓之郎君,无大小,必以郎君总之。虽卿相尽拜于马前,郎君不为礼。」元室即希尹,金史卷七三有传。

  金史卷三八礼志:「凡使将至界,报至,则差接伴使,至则差馆伴使,去则差送伴使。皆有副,皆差书表以从。」三朝北盟会编卷三所引佚名之书:女真「其俗依山谷而居,联木为栅。屋高数尺,无瓦,覆以木板,或以桦皮或以草绸缪之。墙垣篱壁率皆以木,门皆东向。环屋为土床,炽火其下,与寝食、起居其上,谓之炕,以取其暖。」故许氏谓「馆惟茅舍三十余间」,又谓「寝榻皆土床」,皆得其实。

  ▲次日,馆伴同行可五七里,一望平原旷野,间有居民数十家,星罗碁布,纷揉错杂,不成伦次。更无城郭,里巷率皆背阴向阳。便于牧放,自在散居。又一二里,命撤伞,云近阙。复北行百余步,有阜宿围绕三四顷,并高丈余,云皇城也。至于宿围门,就龙台下马,行入宿围。西设毡帐四座,各归帐歇定,客省使、副使相见就坐,酒三行。少顷,闻鞞鼓声入,歌引三奏,乐作,合门使及祗坐班引入,即捧国书自山棚东入,陈礼物于庭下,传进如仪。赞通拜舞抃蹈讫,使副上殿,女真酋领数十人班于西厢,以次拜讫,近贵人各百余人上殿,以次就坐,余并退。

  △东三省舆地图说金会宁府考云:白城西门外「偏北有大土阜,今呼斩将台。查北盟会编第三十九程至馆,去京尚十余里。翌日马行,可五七里,一望平原旷野。又一二里,云近阙,去伞。盖复北百余步有阜,当指此斩将台也。白城西面南面各十里,东北隅缩进五里,作■形。由缩进之隅至西城适中之处,复有横城一道。横城南有子城,方约二里,其南面有二土阜对峙,各高二丈余,周二十余丈。由阜间北行,有高阜七层,高各四五尺,长均二十余丈,即宫殿基也。两旁均有高阜,南北直向,即围墙基也。外又各有横亘高阜数层,皆在子城内……」

  金史卷三八礼志外国使入见仪:「皇帝即御座,鸣鞭,报时毕,殿前班小起居毕,至侍立位……先引宋使、副,出笏,捧书左入,至丹墀北向立。合使左下接书,捧书者单跪授书,拜,起立。合使左上露阶。右入栏内,奏『封全』,转读毕,引使、副左上露阶,齐揖入栏内,揖使副鞠躬,使少前拜跪,附奏毕,拜起,复位立。待宣问宋皇帝时并鞠躬,受敕旨,再揖鞠躬,使少前拜跪,奏毕,起复位,齐退却,引使、副左下,至丹墀北向立。礼物右入左出,尽,揖使、副傍折通班,再引至丹墀,舞蹈,五拜,不出班奏『圣躬万福』,再拜。揖使副鞠躬,使出班谢面天颜,复位,舞蹈,五拜。再揖副使鞠躬,使出班谢远差接伴、兼赐汤药诸物等,复位,舞蹈,五拜。各祗候,引右出,赐衣。次引宋人从入,通名已下再拜不出班,又再拜,各祗候,亦引右出。」按太宗时礼文未备,一切尚属草创,见使节之仪亦简单。然捧书、舞蹈之类,亦不难见其因循之迹,故录以备参。

  ▲其山棚左曰桃源洞,右曰紫极洞,中作大牌,题曰翠微宫,高五七尺,以五色彩间结山石及仙、佛、龙、象之形,杂以松柏枝,以数人能为禽鸣者吟叫山内。木建殿七间,甚壮,未结盖以瓦仰铺及泥补之,以木为鸱吻,及屋脊用墨,下铺帷幕,榜曰干元殿。阶高四尺许,阶前土坛方阔数丈,名曰龙墀。两厢旋结架小韦屋,幂以青幕,以坐三节人。殿内以女真兵数十人分两壁立,各持长柄小骨朵以为仪卫。日役数千人兴筑,已架屋数十百间未就,规模亦甚侈也。

  △按前引东三省舆地图说金会宁府考记云,白城横城南「有子城方约二里,其南面有二土阜对峙」云云,曹氏引本段行程录之后云:「据此,知子城即所谓宿围,南面二阜即所谓桃源洞、紫极洞,中间即翠微宫,北行即干元殿也。」

  大金国志卷一0熙宗孝成皇帝二:「女真之初尚无城郭,星散而居,国主晟尝浴于河,牧于野,屋舍、车马、衣服、饮食之类与其下无异。金主所独享者惟一殿,名曰干元,所居四外栽柳,以作禁围而已。其殿宇遶壁尽置大炕,平居无事则锁之,或时开钥,则与臣下杂坐于炕,后妃躬侍饮食。或国主复来臣下之家,君臣宴乐,携手握臂,齩颈扭耳,至于同歌共舞,无复尊卑……」

  金史卷二四地理志:「上京路,即海古之地,金之旧土也。」注云:「其宫室有干元殿,天会三年建,天眷元年更名皇极殿。」

  ▲虏主所坐若今之讲坐者,施重茵,头裹皂头巾,带后垂,若今之僧伽帽者;玉束带、白皮鞋,薄髯,可三十七八许人。前施朱漆银装镀金几案,果楪以玉,酒器以金,食器以玳瑁,匙筯以象齿。遇食时,数胡人台舁十数鼎镬致前,杂手旋切割饾饤以进,名曰「御厨宴」。所食物与前叙略同,但差精细而味和耳。食余,颁以散三节人。乐如前所叙,但人数多至二百人,云乃旧契丹教坊四部也。每乐作,必以十数人高歌以齐管也,声出众乐之表,此为异尔。酒五行,食毕,各赐袭衣袍带,使、副以金,余人以银,谢毕,归馆。

  △金志服色云:「国主视朝,服■页纱幞头,窄袖赭袍,玉带,黄满领。如遇祭祀、册封、告庙,则加衮冕法服。平居闲暇,皂巾杂服,与士庶无别。」按此处「头裹皂头巾」、「玉束带」,似皆常居打扮。又金史卷三太宗纪:太宗死于天会十三年正月,年六十一。则天会二年其人已五十一岁。许氏云「可三十七八许人」,估量颇失准确。

  ▲次日,有中使赐酒果,复赐饩。赐饩以绢帛折充,使、副百余匹,余人十余匹。

  △松漠纪闻下:「虏之待中朝使者,使、副日给细酒二十量罐,羊肉八斤,果子钱五百,杂使钱五百,白面三斤,油半斤,醋二升,盐半斤,粉一斤,细白米三升,面酱半斤,大柴三束。上节:细酒六量罐,羊肉五斤,面三斤,杂使钱二百,白米二升。中节:常供酒五量罐,羊肉三斤,面二斤,杂使钱一百,白米一升半。下节:常供酒三量罐,羊肉二斤,面一斤,杂使钱一百,白米一升半。」

  ▲次日,诣虏庭赴花宴,并如仪。酒三行则乐作,鸣钲击鼓,百戏出场,有大旗、狮豹、刀牌、砑鼓、踏索、上竿、斗跳、弄丸、挝簸旗、筑球、角抵、斗鸡、杂剧等,服色鲜明,颇类中朝;又有五六妇人涂丹粉,艳衣,立于百戏后,各持两镜,高下其手,镜光闪烁,如祠庙所画电母,此为异尔。酒五行,各起就帐,戴色绢花,各二十余枝。谢罢,复坐。酒三行,归馆。

  △大金国志卷三太宗文烈皇帝一:天会二年「五月,国使往宋告嗣位,宋以著作郎许亢宗为贺登位使,亢宗至涞流河。金国索无城郭、宫室,就以所居馆燕,悉用契丹旧礼,如结彩山,作倡乐、寻幢角抵之伎,斗鸡、击鞠之戏,与中国同。但于众乐后饰舞女数人,两手持镜上下,类神祠中电母所为者,莫知其说。」

  ▲次日,又有中使赐酒果,复有贵臣就赐宴,兼伴射于馆内。庭下设垛,乐作,酒三行,伴射贵臣、馆伴使副、国信使副离席就射。三矢,弓弩从便用之。胜负各有差,就赐袭衣鞍马。是日,虏人名王贵臣多微服隐稠人中以观射。

  △按较射乃金初之仪,以后乃废弃,故于金史中无考。

  ▲次日,朝辞如见时。酒食毕,就殿上请国书,捧下殿,赐使副袭衣、物帛、鞍马,三节人物帛各有差。拜辞归馆,铺挂彩灯百十余,为芙蓉、鹅、雁之形,蜡炬十数,杂以弦管,为堂上乐。馆伴使副过位,召国信使副为惜别之会,名曰「换衣灯宴」。酒三行,各出衣服三数件,或币帛交遗。常相聚,惟劝酒食,不敢多言。至此夜,语笑甚款,酒不记巡,以醉为度,皆旧例也。

  △金史卷三八礼志朝辞仪:「次引宋使副左入,傍折通班毕,至丹墀,依上通六拜,各祗候,平立。合使赐衣马,鞠躬,闻勑,再拜。赐衣马毕,平身,搢笏,单跪,受别录物过尽,出笏,拜起,谢恩,舞蹈,五拜。有敕赐酒食,舞蹈,五拜。引使副左上露阶,齐揖入栏内,揖鞠躬,大使少前拜跪受书,起复位。揖使副齐鞠躬,受传达毕,齐退,引左下至丹樨,鞠躬,喝「各好去」,引右出。次引宰执下殿,礼毕。」按除一些繁琐跪、拜礼仪外、赐衣帛鞍马等,乃朝辞之传统内容。

  ▲次日回程,起发至兀室郎君宅,馆伴使副展状辞,送伴使副于此相见如仪。有中使抚问,赐酒果如来时。至信州、滦州同此。回程在路,更不再叙。

  △按上文第十一程由清州至滦州云:「回程锡宴是州。」又第三十程自同州至信州亦云:「回程锡宴于此。

  ▲至清州,将出界,送伴使副夜具酒食,为惜别之会。亦出衣服三数件,或币帛交遗,情意甚欢。次早发行,至界内幕次,下马而望,我界旗帜、甲马、车舆、帟幕以待,人皆有喜色。少顷乐作,酒五行,上马,复同送伴使副过我幕次。作乐,酒五行,上马,复送至两界中,彼此使副回马对立,马上一杯,换所执鞭,以为异日之记。引接展辞状,举鞭揖别,各背马回顾,少顷进数步,踌躇为不忍别之状。如是者三乃行。虏人情皆凄恻,或挥泪,吾人无也。

  △按清州参见第十程笺证。

  ▲是行回程,见虏中已转粮发兵,接迹而来,移驻南边,而汉儿亦累累详言其将入寇。是时,行人旦暮忧虏有质留之患,偶幸生还,既回阙,以前此有御笔指挥:「敢妄言边事者流三千里,罚钱三千贯,不以赦荫减。」繇是无敢言者。是秋八月初五日到阙。

  ●靖康稗史之二

  瓮中人语笺证

  ▲政和元年辛卯冬,辽李良嗣来归,献约金灭辽策,赐姓赵氏。

  △宋史卷二0徽宗纪:政和元年「九月戊寅,王襄罢……是月,郑允中、童贯使辽,以李良嗣来,良嗣献取燕之策,诏赐姓赵。」

  又同书卷四七二赵良嗣传:「本燕人马植,世为辽国大族,仕至光禄卿……政和初,童贯出使,道卢沟,植夜见其侍史,自言有灭燕之策,因得谒。童贯与语,大奇之,载与归,易姓名曰李良嗣,荐诸朝……徽宗召见,问所来之因,对曰:『辽国必亡,陛下念旧民遭涂炭之苦,复中国往昔之疆,代天谴责,以治伐乱,王师一出,必壶浆来迎。万一女真得志,先发制人,后发制于人,事不侔矣。』帝嘉纳之,赐姓赵氏,以为秘书丞。图燕之议自此始。」

  ▲三年癸巳,金主乌雅施卒,阿骨打嗣位【即太祖。】

  △金史卷二太祖纪:「岁癸巳十月,康宗梦逐狼,屡发不能中,太祖前射中之。旦日,以所梦问僚佐,众皆曰:『吉。兄不能得而弟得之之兆也。』是月,康宗即世,太祖袭位为都勃极烈。」

  又同书卷一世纪:康宗「讳乌雅束,字毛路完,世祖长子也。」此作「乌雅施」乃同名异译。癸巳恰为宋政和三年。

  ▲重和元年戊戌二月,遣马政使金约攻辽。

  △宋史卷二一徽宗纪:重和元年二月「庚午,遣武义大夫马政由海道使女真,约夹攻辽。」

  金史卷二太祖纪:天辅元年「十二月甲子……是月,宋使登州防御使马政以国书来,其略曰:『日出之分,实生圣人。窃闻征辽,屡破勍敌。若克辽之后,五代时陷入契丹汉地,愿畀下邑。』」按天辅元年乃宋政和七年,岁在丁酉,适比重和元年早一年,疑此处系年有误。

  ▲宣和元年己亥正月,金使李善庆、散覩来聘,仍遣马政同往,金不受诏。

  △按「李善庆」一名不见金史记载。三朝北盟会编卷二政和八年十二月二日己卯条云:「女真发渤海人一名李善庆、熟女真一名小散多、生女真一名渤达共三人,赍国书并北珠、生金、貂革、人参、松子为贽,同马政等俾来朝觐还礼,以十二月二日至登州,遣诣京师。」

  又同书卷三重和二年正月十一日丁巳条:「是日,李善庆等入国门,馆于宝相院,上令蔡京、童贯、邓文诰见之议事,诏补善庆修武郎、小散多都骑从义郎、渤达秉义郎,给全俸。」

  宋史卷二一徽宗纪:宣和元年(按即重和二年二月改)春正月「丁巳,金人使李善庆来,遣赵有开报聘,至登州而还。」则李善庆使宋确有其事。

  金史卷二太祖纪:天辅三年(即宋宣和元年)六月,「散覩还自宋。宋使马政及其子宏来聘。散覩受宋团练使,上怒,杖而夺之。」按「散覩」显系「小散多」同名异译,惟报聘使者与宋史所载不同,且不及李善庆之名,未详其故。

  ▲二年庚子,遣赵良嗣以国书使金。五月,金主自将攻辽,使良嗣观兵。克上京,良嗣与金主约金取中京大定府,我取燕京析津府。

  △三朝北盟会编卷四宣和二年三月六日条引赵良嗣燕云奉使录云:「宣和二年春二月,诏遣中奉大夫、右文殿修撰赵良嗣假朝奉大夫,由登州泛海使女真,忠训郎王瓌副之,以计议依祖宗朝故事买马为名,因议约夹攻契丹,取燕、蓟、云、朔等旧汉州复归于朝廷。元奉密旨,令面议,别不曾赍文字前去。三月二十六日,自登州泛海,由小谢驰碁末岛棊子滩东城会口皮囤岛,四月十四日抵蓟州关下。会女真已出师,分三路趋上京,良嗣自咸州会于青牛山,谕令相随,引看攻上京。城破,遂与阿骨打相见于龙冈,致议约之意:大抵以燕京一带本是旧汉地,欲相约夹攻契丹,使女真取中京,本朝取燕京一带。」岳珂桯史卷五赵良嗣随军诗:「余读北辽遗事,见良嗣与王瓌使女真,随军攻辽上京,城破,有诗曰:『建国旧碑胡月暗,兴王故地野风干。回头笑向王公子,骑马随军上五銮。』上京盖今虏会宁,乃契丹所谓西楼者……」

  ▲金遣吴乞买同赵良嗣来议岁币,复使马政往。

  △呻吟语:「绍兴五年正旦,吴乞买……未几,殂于明德宫,时年六十一……吴乞买当金太祖朝尝使汴京,其貌绝类我太祖皇帝塐像,众皆称异。」

  己卯丛书本该条丁秉衡(国钧)案云:「国钧案,此条无年月,以宋史徽宗纪考之,当为(宣和)二年九月中事。惟纪作『勃谨』,不云『吴乞买』耳。又案呻吟语言吴乞买当金太祖时曾使汴京,则知徽宗纪之『勃谨』实即『吴乞买』之讹。又案,『勃谨』实『贝勒』之音转,其字又作『孛堇』。上奉使行程录所谓『孛堇,汉语为官人也。』当时吴乞买以贝勒使宋,宋人遂以贝勒名之耳。又案,「勃谨」是「台吉」之音转,而「吴乞」即「台吉」之异译,「买」其名也,前条所言亦未的。全谢山力驳范石湖诗注为吴乞买未至中朝,盖未知勃谨之即吴乞(买)耳。又案,盛意园阙特勤碑跋云,番人不愿以名语汉,汉人又不察,而即以官呼之,自汉至明比比皆然云云,亦可证也。」

  今按丁氏一案再案,皆纯系臆测,全不得要领。考三朝北盟会编卷四宣和二年「七月十八日丙辰,金人差女真斯剌、习鲁充回使,渤海高随大迪乌副之,持其国书来许燕地。」「九月四日壬寅,赵良嗣引习鲁等入国门,锡宴于显静寺……」「十八日丙辰,习鲁等入辞于崇政殿……」「二十日戊午,习鲁等出国门,锡宴于显静寺,良嗣押筵,王瓌充送伴,差登州兵马钤辖、武义大夫马玫持国书及事目随习鲁等前去报聘,约期夹攻,求山后地,许岁币等事……马扩随父往。」「宣和三年正月,金人差曷鲁、大迪乌充使、副来议夹攻……」按宣和二年即金天辅四年。金史卷二太祖纪:天辅「四年二月,辞列、曷鲁还自宋……」则此时似无吴乞买使宋事。且据金史卷四四兵志:「其部长曰孛堇,行兵则称曰猛安、谋克,从其多寡以为号,猛安者千夫长也,谋克者百夫长也。」如皇弟吴乞买、焉能仅为区区一孛堇?丁氏岂非妄说乎?姑存疑,俟考。

  ▲四年壬寅,金取中京、西京、使赵良嗣赴金坚前约。

  △宋史卷二二徽宗纪:宣和四年正月「癸酉,金人破辽中京,辽主北走。」

  金史卷二太祖纪:天辅六年正月「乙亥,取中京……。」三月「壬申,西京降。」

  辽史卷二九天祚纪:保大「二年春正月乙亥,金克中京……夏四月……阿疏为金兵所擒。金已取西京,沙漠以南部族皆降。」

  又宋史卷二二徽宗纪:宣和四年九月「己未,金人遣徒孤且乌歇等来议师期……甲戌,遣赵良嗣报聘于金国。」「坚前约」云云,盖指此。

  ▲十一月,金使李靖同良嗣来,废山前后十七州归我之约,仅许山前六州地。复遣良嗣往议。

  △宋史卷二二徽宗纪:宣和四年十一月「戊寅,金人遣李靖等来许山前六州。」十二月「戊子,遣赵良嗣报聘于金国。」按金史不载李靖事,但于赵良嗣使金事所载甚悉,卷六0交聘表云:天辅七年「正月,宋复遣赵良嗣来议燕京、西京地,答书如初约,合攻随得者有之……」

  ▲金已取辽燕京,令良嗣归,献俘。

  △金史卷二太祖纪:天辅六年「十二月,上伐燕京……庚寅,辽统军都监高六等来送款,上至燕京……」辽史卷二九天祚纪:保大二年「十二月,知金主抚定南京,上遂由扫里关出居四部族详稳之家。」

  宋史卷二二徽宗纪:宣和四年十二月「辛卯,金人入燕,萧氏出奔。」

  三朝北盟会编卷一二宣和四年十二月十五日庚子条:「赵良嗣、周武仲至大金军前,金人不许营、平、滦三州,并要燕地税赋……」按此后赵良嗣多次使金,主要议割地及岁币事。此所谓「献俘」,未详所指。

  ▲是年三月,诏童贯、蔡京攻辽,败绩。七月,诏刘延庆袭辽。十月,败归,金始轻我。

  △宋史卷二二徽宗纪:宣和四年三月「丙子,辽人立燕王淳为帝,金人来约夹攻,命童贯为河北、河东路宣抚使,屯兵于边以应之,且招谕幽、燕。」五月「乙亥,以蔡攸为河北、河东宣抚副使……童贯至雄州,令都统制种师道等分道进兵。癸未,辽人击败前军统制杨可世于兰沟甸……杨可世与辽将萧干战于白沟,败绩。丁亥,辛兴宗败于范村。」六月,「帝闻兵败,惧甚,遂诏班师。」七月「壬午,王黼以耶律淳死,复命童贯、蔡攸治兵,以河阳三城节度使刘延庆为都统制。」十月「甲寅,刘延庆自卢沟河烧营夜遁,众军遂溃,萧干追至涿水上乃还。」

  ▲五年癸卯,金使李靖来索六州租税及岁币,仍使良嗣同往,许岁币四十万,燕京代税一百万缗。

  △宋史卷二二徽宗纪:宣和「五年春正月戊午,金人遣李靖来议所许六州代租钱。己未,遣赵良嗣报聘,求西京等州。」

  三朝北盟会编卷一三:「宣和五年正月乙卯朔,金人李靖、王度剌等来议燕地税赋。」「初四日戊午,李靖等入见于崇政殿。」「初五日己未,李靖等入辞于崇政殿。」「龙图阁直学士、大中大夫赵良嗣,朝散郎、充显谟阁待制周武仲充国信使,马扩充计议使,赍书再往军前,计以银绢代燕地税赋合定议数目。」

  大金吊伐录卷一南宋誓书:「缘辽国尚为大金所有,以自来与契丹银二十万两、绢三十万疋,并燕京每年所出税利五六分中只算一分,计钱一百万贯文,合值物色,常年搬送南京界首交割……」同卷金回赐誓书与此同。则此处所谓「四十万」,或将绢三十万疋折银计之。

  ▲六月,降金辽将张觉叛据平州,归我。十一月,金遣斡离不袭平州。

  △宋史卷二二徽宗纪:宣和五年六月「丙戌,辽人张觉以平州来附。」十一月,「金人取平州,张觉走燕山,金人索之甚急,命王安中缢杀,函其首送之。」

  金史卷一三三张觉传:「张觉亦书作瑴,平州义丰人也。在辽第进士,仕至辽兴军节度副使。太祖定燕京,时立爱以平州降。当时宋人以海上之盟求燕京及西京地,太祖以燕京、涿、易、檀、顺、景、蓟与之。平州自入契丹别为一军,故弗与,而以平州为南京,觉为留守……天辅七年五月……遂据南京叛入于宋,宋人纳之。」

  同书卷七四宗望传:「宗望本名斡鲁补,又作斡离不……初,张觉奔宋,入于燕京,宗望责宋人纳叛人,且征军粮……议索张觉及逋亡户口于宋……上召宗望赴阙,而阇母克南京,兵执伪都统张敦固杀之,南京平。」

  又同书卷六0交聘表:天辅七年「五月甲寅,南京留守张觉以南京叛入于宋。」十一月庚午,「宗望败张觉于南京城东。」所记皆合。

  ▲八月,金主阿骨打卒,吴乞买立【即太宗】,遣使责我纳叛。

  △宋史卷二二徽宗纪:宣和五年五月,「金主阿骨打殂,弟吴乞买立。」月份不合。

  考金史卷二太祖纪:天辅七年八月「戊申,上崩于部堵泺西行宫,年五十六。」(三朝北盟会编卷一八所引金国太祖实录所记与此同。)九月「丙辰,谙班勃极烈即皇帝位。」同书卷三太宗纪亦云:天辅七年「八月乙未,会于浑河北。戊申,太祖崩。」「九月乙卯,葬太祖于宫城西……丙辰,即皇帝位。」则金太祖阿骨打死于是年八月,其弟吴乞买即位于九月,这里统称「八月」,盖连书之故。然宋史将此二事系于「五月」则大误矣。又下文「遣使责我纳叛」,实在张觉叛亡于宋、宗望取平州(时为南京)之时,参见前条,疑此处略有错简。

  ▲六年甲辰三月,金使来索赵良嗣所许粮二十万石,不与。

  △宋史卷二二徽宗纪:宣和六年「三月己酉朔,以钱景臻为少师。金人来匄粮,不与。」

  三朝北盟会编卷一九宣和六年「四月,斡离不遣使来宣抚司求所许借粮。是时,二太子来讨张觉,自军前遣使来宣抚司[求]所许借之粟二十万斛。稹曰:『二十万斛粮岂易致耶?兼自宣抚司未尝有片纸只字许粮之文。』来人云:『去年四月间,南使赵直阁已许矣。』稹曰:『赵良嗣口许,岂足凭耶?』终不之允,遣使不得已而回。」

  ▲七年乙巳二月,金擒辽主耶律延禧归。

  △金史卷三太宗纪:天会三年「二月壬戌,娄室获辽主于余睹谷。」

  同书卷七二娄室传:「复袭辽帝于余都谷,获之。」按「余都谷」即「余睹谷」,同名异译。

  辽史卷三0天祚纪:保大五年「二月,至应州新城东六十里,为金人完颜娄室等所获。」

  ▲十月,金遣左副元帅粘罕【即宗翰】、右监军固新【即谷神】、右都监伊覩【即余覩】出云中,右副元帅斡离不【即宗望】、都统挞懒【即达赉】、多昂木、刘彦宗出平州,大举入寇。

  △金史卷三太宗纪:天会三年「十月甲辰,诏诸将伐宋。以谙班勃极烈杲兼领都元帅,移赉勃极烈宗翰兼左副元帅,先锋经略使完颜希尹(按即谷神)为元帅右监军,左金吾上将军耶律余睹为元帅右都监,自西京入太原。六部路军帅挞懒为六部路都统,斜也副之,宗望为南京路都统,阇母副之,知枢密院刘彦宗兼领汉军都统,自南京入燕山。」按「多昂木」即「阇母」的同名异译。

  ▲十二月,金粘罕军陷朔州、代州,围太原。斡离不军陷檀州、蓟州、燕山府。太上传位少帝。

  △金史卷三太宗纪:天会三年「十二月庚子,宗翰下朔州。」「戊申,宗翰克代州。」「戊午,宗翰围太原。」三朝北盟会编卷二二宣和七年十一月「二十六日癸巳,斡离不陷檀州。」同书卷二三宣和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乙未,斡离不陷蓟州……」同书卷二四宣和七年十二月「十日丁未,斡离不陷燕山府。」

  宋史卷二二徽宗纪:宣和七年十二月「庚申,诏内禅,皇太子即皇帝位。」

  ▲靖康元年丙午正月初七日,斡离不军围京师。

  △宋史卷二三钦宗纪:靖康元年正月「癸酉……金人犯京师……」按是月丁卯朔,癸酉为七日。

  三朝北盟会编卷二八靖康元年正月七日癸酉,「斡离不犯京师。」

  ▲初八日,攻我西水门及城北。

  △李纲靖康传信录卷一:「自五日至八日治防守之具,麤毕,而贼马已抵城,下寨于牟駞冈。牟駞冈者,京城外西北隅地也……是夕,金人攻西水门,以大船数十只顺汴流相继而下,余临城捍御,募敢死士二千人,列布拐子弩,城下大船至,即以长钩摘就岸,投石碎之。又于中流安排杈木及运蔡京家山石叠门道间,就水中斩获百余人。自初夜防守,达旦始保无虞……」

  ▲初九日,攻我酸枣、卫州、陈桥诸门。

  △李纲靖康传信录卷一:「是日(按即初九日),贼攻陈桥、封丘、卫州等门,而酸枣门尤急。」

  ▲初十日,使李梲、郑望之、高世则至金军议和,斡离不索金五百万两、银五千万两、绢缎各一万端、牛马各一万匹,尊金主为伯父,归燕、云之人,割太原、中山、河间地归金,以亲玉、宰相为质。

  △李纲靖康传信录卷一:(初十日)「上御崇政殿,宰执起居讫,升殿奏事。引使入对,出斡离不书进呈,道所以举师中国之意,闻上内禅,愿复讲和,乞遣大臣赴军前议所以和者。上顾宰执,未有对者,余因请行。上不许曰:『卿方治兵,不可。』命李梲奉使,郑望之、高世则副之……而李梲是日至金人军中,果辱命。斡离不者南向坐,梲、望之等北面再拜膝行而前。斡离不遣燕人王汭传道语言,谓都城破在顷刻,所以敛兵不攻者,徒以上故,存赵氏宗庙,恩莫大焉。今议和,须犒师之物:金五百万两、银五千万两、绢彩各一百万匹,马、駞、驴、骡之属各以万计;尊其国主为伯父;凡燕、云之人在汉者,悉归之;割太原、中山、河间三镇之地,又以亲王、宰相为质乃退师。」

  ▲十一日,诏割三镇,以康王、张邦昌出质金军,十四日行。

  △靖康要录卷一:靖康元年正月「十一日,中书省札子:应中山、太原、河间府并属县及以北州军,已于誓书中议定,便令交割与金国。若有州府不肯听从,仰将所赐州府令归金国诏书指挥守臣。正月十日奉圣旨降诏。」

  宋史卷二三钦宗纪:靖康元年正月「庚辰,命张邦昌副康王构使金军,诏称金国加『大』字。」按是月丁卯朔,庚辰为十四日。

  三朝北盟会编卷三0靖康元年正月十四日庚辰条所载同上,并云:「初,虏人讲和,要一亲王为质,朝廷议从其请。上召诸王:『谁肯为朕行?』康王越次而进请行……」

  ▲二十日止,共津运金军金三十余万两、银一千二百余万两。

  △靖康要录卷一:靖康元年正月「二十日,专领收簇大金国犒军金银所面奉圣旨,大金国兵马围京城,其势甚急,朝廷为宗社生灵,遣使和议,须藉金银币帛以结盟好。金国要金五百万两,银五千万两,今来所敛金银,上自宗庙、宫禁、乘舆、服饰之物尽行刬刷,止得金三十余万两,银一千二百余万两。寻津置前去,大金为见其数未定,复遣使臣谕意难为退军……」三朝北盟会编卷三0靖康元年正月二十日所载同。

  ▲二十六日止,又津运括取及准折金五十万两、银八百万两。

  △靖康要录卷一:靖康元年正月「二十六日,宰执等裒聚金银,自乘舆、服御、宗庙供具、六宫官府器皿,皆竭,又送以服御犀、玉腰带、珍珠宝器、珍禽、香茶、锦绮、酒果之类,并以祖宗以来宝藏珠玉等准折,复索之于臣庶之家,金仅及三十万两,银仅及八百万两。于是王孝迪建议欲尽括在京官吏、军民金银。以收簇犒设大金军兵所为名,揭长榜于通衢,立限俾悉输之官,限满不输者斩。许奴婢及亲属诸色人告,以其半赏之。都城大扰。限既满,得金二十余万两,而民间藏蓄为之一空。」按李纲靖康传信录卷一所载与此略同,惟「得金二十余万两」下,尚有「银四百余万两」。

  ▲二十七日,勤王兵二十万集城下,始议战。

  △靖康要录卷一:靖康元年正月「二十七日,勤王之师大集,西兵将帅日至……李纲上奏曰:『金人之兵张大其势,然得其实数,不过六万人,又大半皆奚、契丹、渤海杂种,其精兵不过三万人,吾勤王之师集城下者二十余万,固已数倍之矣。』于是始有用兵之谋。」按李纲靖康传信录卷二,二十七日所载与此略同。

  ▲二月初四日,使曹晟、王球至金军,臧瑀、秦桧充割地使。

  △宋史卷二三钦宗纪:靖康元年二月「庚子,命驸马都尉曹晟使金军。」按是年二月丁酉朔,庚子为初四日。

  靖康要录卷二:靖康元年二月「四日,虏人求上母弟为质,乃以驸马都尉曹晟使其军。晟尚荣德帝姬,与上同生,故遣之。避虏酋名,改『晟』曰『寔』。兵部员外郎臧瑀、职方员外郎秦桧充割地使。」

  宋史卷三八一程瑀传:「字伯■禹,饶州浮梁人。其姑臧氏妇,养瑀为子,姑没,始复本姓……金人入侵,求可使者,瑀请往。未行,会钦宗即位,议割三镇,命瑀往河东,秦桧往河中。瑀奏:『臣愿奉使,不愿割地。』不报。」同书卷四七三秦桧传:「除职方员外郎……时议割三镇以弭兵,命桧借礼部侍郎与程瑀为割地使,奉肃王以往。金师退,桧、瑀至燕而还。」

  ▲初五日,遣宇文虚中至金军。

  △宋史卷二三钦宗纪:靖康元年二月「辛丑,又命资政殿大学士、知东上合门事王球使之,许割三镇地。」按靖康要录卷二所载同。是月丁酉朔,辛丑是初五日。

  ▲初六日,金使王汭随宇文虚中入城报聘。

  △宋史卷二三钦宗纪:靖康元年二月「壬寅……金人使王汭来。」靖康要录卷二靖康元年二月「六日,王汭随虚中入城报聘。」

  ▲初七日,使肃王枢、张邦昌、沈晦使金军。

  △宋史卷二三钦宗纪:靖康元年二月「癸卯,命肃王枢使金军。」

  靖康要录卷二:靖康元年二月七日,「皇帝肃王枢、少宰张邦昌除太宰、著作佐郎沉晦借给事中使斡离不。初,金人请以越王代康王为质,上以越王叔父,不可遣,乃遣肃王及驸马都尉曹晟以行。」

  ▲初九日,金斡离不退师,使宇文虚中、王球迎回康王。

  △宋史卷二三钦宗纪:靖康元年二月「乙巳(按即初九日),宇文虚中、王球复使金军。康王至自金军。金人遣韩光裔来告辞,遂退师,京师解严。」

  靖康要录卷二:靖康元年二月「九日,差宇文虚中、王球再往大金军前奉使,仍就差迎康王。又差王时雍、高世则馆伴大金朝辞人使。

  ▲遣路允迪、宋彦通、滕茂实馆伴金使,王介儒、刘思等如粘罕军。

  △靖康要录卷二:靖康元年二月初十日,「签书枢密院事路允迪与告和使借右文殿修撰宋彦通、参议官借工部侍郎滕茂实馆伴金人;王介儒、刘思等使粘罕军。」

  三朝北盟会编卷三六:靖康元年二月十日丙午,「粘罕兵将至高平,而城下之盟已成。既遣肃王使干斡离不,乃议不可不使粘罕,遂遣路允迪、滕茂实使粘罕于河东,且告割三镇之地也。」

  ▲十二日,遣王球至河南迎肃王,不至。

  △靖康要录卷二:靖康元年二月「十二日,遣王球使河南大金军前迎接肃王。」

  宋史卷二四六肃王枢传:「肃王枢,帝(按即徽宗)第五子……靖康初,金人围京城,要帝子弟为质,且求输两河。于是遣宰臣张邦昌从枢使斡离不军,为金人所留,约俟割地毕遣还,而挟以北去。」

  ▲二十五日,遣王云、曹曚至斡离不军。

  △宋史卷二三钦宗纪:靖康元年二月「辛酉……命给事中王云、侍卫亲军马军都指挥使曹曚使金国。」按是月丁酉朔,辛酉为二十五日。又靖康要录卷三所载与此同。

  ▲二十六日,诏罢割三镇。

  △宋史卷二三钦宗纪:靖康元年三月「壬午,诏金人叛盟深入,其元主和议李邦彦、奉使许地李梲、李邺、郑望之悉行罢黜。又诏种师道、姚古、种师中往援三镇,保塞陵寝所在,誓当固守。」按是月丁卯朔,壬午为十六日。

  三朝北盟会编卷四三:靖康元年三月十六日壬午,诏河北三帅固守三镇。诏曰:「朕承太上皇付托之重,即位十有四日,金人之师已及都城,大臣建言,捐金帛、割土地可以纾祸。赖宗庙之灵,守备弗缺,久乃退师,而金人屡盟,终弗可保。今肃王渡河北去未还,粘罕深入,南陷隆德。未至三镇,先败元约,又所过残破州县,杀掠士女。朕夙夜追咎,何痛如之!已将元主和议李邦彦,奉使许地李梲、李邺、郑望之悉行罢黜,已诏种师道、姚古、种师中往援三镇。祖宗之地,尺寸不可与人,且保全陵寝所在,誓当固守。朕不忍陷此三镇以偷顷刻之安。与民同心,永保疆土。播告中外,使知朕意。」按靖康要录卷四是日所载「诏曰」与此同,则「二十六」日,实乃「三月十六日」之误。且上文叙二月事,下文叙四月事,恰阙三月之事。当初或「三」下脱「月」字,而月无「三十六日」,遂被手民改成了「二十六日」。

  ▲四月十六日,斡离不遣贾霆、冉企有来议三镇,未决。

  △宋史卷二三钦宗纪:靖康元年四月「壬子,金人使贾霆、冉企弓来。」按是月戊戌朔,壬子为十五日,适差一日。又「企有」作「企弓」,乃草书形近而误。

  靖康要录卷五:靖康元年四月十六日「斡离不遣计议使贾霆、副使冉企有议三镇,未下,就差王球引伴到阙。时球至中山镇望都县赶及肃王,斡离不以三镇未下,未令肃王回,故遣贾霆等随球先来。」

  ▲五月十八日,再遣王云、曹曚至斡离不军。

  △靖康要录卷七:靖康元年五月「十八日,遣王云、曹曚使斡离不军。」

  ▲八月,金粘罕军发云中,斡离不军发保州,诏马识远使金国,宗泽使斡离不军,李若水使粘△罕军。

  金史卷三太宗纪:天会四年「八月庚子,诏左副元帅宗翰、右副元帅宗望伐宋……庚戌,宗翰发西京……癸丑,宗望发保州。」按是月甲午朔,庚戌为十七日,癸丑为二十日。

  靖康要录卷一0:靖康元年八月十九日,「圣旨,著作佐郎刘岑借太常少卿充计议使差,奉使大金国,合门宣赞舍人马识远副之。宗泽借宗正少卿奉使斡离不军前,李若水借秘书少监奉使粘罕军前,副使并令选差,限七日起发。李若冰改名若水,刘岑日下先次出试院,并请缓师故也。二十一日,徽猷阁待制王云借礼部尚书充大金国和议国信使,马识远充副使,刘岑改差充大金军前和议使,周望依旧充正旦国信使,前差李处权指挥,勿行。所有计议使副并改作和议。」

  宋史卷二三钦宗纪:靖康元年八月「乙卯,遣徽猷阁待制王云、合门宣赞舍人马识远使于金国,秘书著作佐郎刘岑、太常博士李若水分使其军议和。」按是月甲午朔,乙卯为二十二日。是十九日颁旨,二十二日人员略作调整后乃行。

  ▲九月初五日,粘罕陷太原。

  △宋史卷二三钦宗纪:靖康元年「九月丙寅,金人陷太原,执安抚使张孝纯,副都总管王禀、通判方笈皆死之。」

  金史卷三太宗纪:天会四年「九月丙寅,宗翰克太原,执经略使张孝纯。」按是月甲子朔,丙寅为初三日。考三朝北盟会编卷五引靖康小录云:「初,太原之围,自乙巳十二月至丙午九月初三日方破……」则宋太原之陷确在九月三日,此云「五日」,疑误。

  ▲二十七日,诏张亢使粘罕军,刘衍使斡离不军。

  △按此事宋史钦宗纪不载。靖康要录卷一一云:靖康元年九月二十七日,「合门宣赞舍人张亢奉使粘罕 军前,刘衍奉使皇子郎君军前,并押赐礼物。」

  ▲十月初五日,斡离不陷真定府,遣杨天吉、王汭来诘责,索亲王诣军前陈谢,并金帛、车辂、仪物。上金主徽号。取蔡京、童贯、王黼、吴敏、李纲等九人及家属,诏王及之伴送回军。又遣黄夏卿、赵说使金国,折彦质使金军。

  △宋史卷二三钦宗纪:靖康元年十月「丁酉,金人陷真定,都钤辖刘竧死之……戊戌,金人使杨天吉、王汭来……壬子,诏太常礼官集议金主尊号。」按是月癸巳朔,丁酉为五日,戊戌为六日,壬子为二十日。

  靖康要录卷一一:靖康元年十月「五日,斡离不军陷真定府。金人遣杨天吉、王汭来议事,取蔡京、童贯、王黼、吴敏、李纲九人家属……以行吏部员外郎王及之充送伴官,借给事中黄夏卿、合门宣赞舍人赵说充大金国生辰使副,徽猷阁待制、宣抚司参谋折彦质为龙图阁直学士,充河北、河东路宣抚副使。」按宋史钦宗纪、靖康要录等不载折彦质使金事。钦宗纪云:是年十一月癸酉,「金人至河外,宣抚副使折彦质领师十二万拒之。甲戌,师溃……丙子,金人渡河,折彦质兵尽溃……」如此,似折彦质不可能此时使金军。疑这里记载有误。

  ▲初八日,粘罕陷汾州。二十四日,又陷平阳府。

  △宋史卷二三钦宗纪:靖康元年冬十月「庚子……金人陷汾州,知州张克戬、兵马都监贾亶死之……丙辰,金人陷平阳府……」按是月癸巳朔,庚子为初八日,丙辰为二十四日。靖康要录卷一一与此记载同。

  ▲十一月初七日,王云自斡离不军驰归,云必得三关而止。

  △靖康纪闻:「靖康元年十一月五日,枢密冯澥归自河东,具言金人索金、玉辂及上尊号事,朝廷从之。澥行才两日,中途遇王云,复同还。云坚欲割三镇地。是时,金人已破河东襄垣县,次侵滑州,告急者踵至,朝廷降诏,使人为备而已。」

  靖康要录卷一二:靖康元年十一月「七日,王云自军前单骑驰归,不数日至,中外大骇,果云事势中变,欲得三关而止,不然便至汴都。」

  ▲十三日,粘罕自平阳下威胜,隆德,泽州,渡河而南,破河阳、永安、郑州。

  △金史卷七四宗翰传:天会四年,即宋靖康元年「十一月甲子,宗翰自太原趋汴,降威胜军,克隆德府,遂取泽州。撒剌答等先已破天井关,进逼河阳,破宋兵万人,降其城。宗翰攻怀州,克之。」

  同书卷三太宗纪:天会四年「十一月甲子,宗翰自太原趋汴……戊辰,宗翰下威胜军……乙亥,宗翰克隆德府……庚辰,宗翰克泽州……丙戌,克怀州。」按是月壬戌朔,甲子为初三日,戊辰为初七日,乙亥为十四日,庚辰为十九日,丙戌为二十五日。则此条所记,非十三日一日之事,乃十三日之后数日事之综述。三朝北盟会编卷六三靖康元年十一月十五日粘罕自河阳渡大河条引河东逢虏记云:「十月初十日破汾州,二十四日攻围平阳……自十一月初九日、初十日、十一日,贼兵关报日急……十五日,贼马自白皮垣曲渡河……」正道其多日之事。

  ▲十五日,王及之同金使王汭至,云金军已破西京,议画河为界。

  △宋史卷二三钦宗纪:靖康元年十一月「丙子……金人来言,欲尽得河北地,京师戒严。」按是月壬戌朔,丙子为十五日。

  靖康要录卷一二:靖康元年十一月十五日,「王及之同金国通和使王汭来。闻军已至西京,不复请三镇,直以画河为言,陛对不逊。」

  ▲二十一日,诏耿南仲使斡离不军,聂昌使粘罕军,许以大河为界。

  △宋史卷二三钦宗纪:靖康元年十一月「壬午……命耿南仲使斡离不军,聂昌使粘罕军,许画河为界。」按是月壬戌朔,壬午为二十一日。

  靖康要录卷一三:靖康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遣门下侍郎耿南仲使斡离不军,知枢密院聂昌使粘罕军。即日出国门,许以大河为界,且告和也。」

  按靖康纪闻云:靖康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诏罢诸司庶务,专以应副军期为主。遣使交割东北地界,以通和国信使为名,同枢密使聂昌使河东,门下侍郎耿南仲使河北。二十二日,耿南仲、聂昌偕金使王芮一十三人出国门。」三朝北盟会编卷六四亦将其事系于二十二日,与靖康要录二十一日「即日出国门」小异。又考宋史卷三五三聂昌传:「京师复戒严,拜同知枢密院。」则靖康要录脱「同」字,误。

  ▲二十三日,斡离不军至城外,屯刘家寺。

  △宋史卷二三钦宗纪:靖康元年十一月「乙酉,斡离不军至城下。」按是月壬戌朔,乙酉为二十四日。

  靖康要录卷一三:靖康元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斡离不军至城下,屯刘家寺。」此系二十三日,适差一日。

  ▲二十五日,火南熏、陈水、固子、万胜、西水、封丘等十一门。

  △靖康要录卷一三:靖康元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是夜,烧南熏门、陈水门、固子门、万胜门,续又烧西水门、封丘门,凡十一座。」三朝北盟会编卷六四,亦云是日「金游骑先犯京师。」

  ▲二十七日,攻东水门,并遣杨天吉、王汭、孛堇撒离母入城议和。

  △宋史卷二三钦宗纪:靖康元年十一月「戊子,金人攻通津门,范琼出兵焚其砦。」按是月壬戌朔,戊子即二十七日。又通津门即东水门。

  靖康要录卷一三:靖康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金人攻东水门,范琼出兵焚寨。」

  同书三十日:「先是二十一日,金人遣杨天吉、王汭、孛堇撒离母来……二十七日,再遣杨天吉等入议……」

  ▲二十八日,又遣刘晏来议和,馆诸都亭驿。晏语云:「国相元帅兵亦到,请皇帝出城会盟。

  △宋史卷二三钦宗纪:靖康元年十一月「己丑……斡离不遣刘晏来。」按是月壬戌朔,己丑为二十八日。

  ▲闰十一月初一日,金兵攻善利门。

  △宋史卷二三钦宗纪:靖康元年「闰月壬辰朔,金人攻善利门,统制姚仲友御之。」靖康要录卷一三:靖康元年闰十一月一日,「是日,贼攻善利门告急,殿前司姚仲友选武库神臂弓硬弩一千五百人救援。」

  按三朝北盟会编卷六六、靖康纪闻皆记其事在是月初二日,且「仲友」作「友仲」,与靖康要录同。

  ▲初二日,粘罕军抵城下,屯青城。

  △宋史卷二三钦宗纪:靖康元年闰月「癸巳……粘罕军至城下。」按是月壬辰朔,癸巳为初二日。

  靖康要录卷一三:靖康元年闰月二日,「是日,粘罕军至城下……粘罕者屯青城。」

  归潜志卷七:「大梁城南五里号青城,乃金国初粘罕驻军受宋二帝降处。当时后妃皇族皆诣焉,因尽俘而北。」

  ▲初四日,使萧庆、杨真诰、孛堇撒离母来议和。

  △宋史卷二三钦宗纪:靖康元年闰月「乙未……冯澥与金人萧庆、杨真诰来。」按是月壬辰朔,乙未为初四日。又「孛堇」原作「孛极烈」,据上下文改。

  ▲初七日,萧庆等上殿责失信,请驾出盟。

  △靖康要录卷一三:靖康元年闰月「七日,金人遣使来讲和。」盖指其事。

  ▲初八日,金兵攻宋门、陈桥门、东水门。

  △靖康要录卷一三:靖康元年闰月「八日,攻陈桥门尤急,东水门大战。」

  ▲初九日,金军又遣萧庆赍书请驾,且云,未破城前出见二帅,当执臣礼,城破不以礼见。

  △按此事宋史钦宗纪、靖康纪闻、三朝北盟会编等均不载,惟靖康要录卷一三靖康元年闰月九日云:「金人遣使借粮、议和。」疑即其事。

  ▲初十日,遣李处、司马朴至金军,不纳。

  △靖康要录卷一三:靖康元年闰月十日,「金人许和,以都水丞李处、权右司郎官司马朴为报谢使。」按三朝北盟会编卷六六是日所记与此同,惟「都水丞」作「都水监」、「权右司郎官」作「权右司郎中」,未云「不纳」事。

  ▲十四日,金军复遣萧庆、杨真诰、孛堇撒离母来,云只须近上亲王、宰相为质,无须驾出。议至十八日不决。

  △大金吊伐录卷三与宋主书:「天会四年闰十一月十三日,大金固伦尼伊拉齐贝勒左副元帅、皇子右副元帅致书于大宋皇帝阙下:顷者专使仰期亲会,今辱书音,虽云备悉,而使人却称大宋皇帝有怀疑惑者。其所云躬亲出城,岂有他意?但以前后所言,一无诚信,遂有是议,以验禀从。今既疑惑,肯忍必也?果若听命不违,据见去人使所谕事宜,并望依前更有事宜,仍遣亲信堪议论官,同仆射何■等,不过此月十五日出城,贵凭约谕。比至结绝以来,别遣上皇、越王、皇子、亲弟为质。今再差保静军节度使萧庆、司农少卿杨贞斡、贝勒色哷美等专去计议。式当寒律,善保多祺。白。」

  三朝北盟会编卷六八靖康元年闰月十九日引宣和录曰:「闰十一月十四日,粘罕、斡离不复遣萧庆、杨贞[诰]、撒卢母同李处等来使。先与(莫)俦等相见曰:『……国相元帅、皇子元帅云,皇帝不肯出,莫是疑否?』俦答曰:『亦何所疑,只是事体不顺。』庆曰:『国相元帅、皇子元帅来时令庆等奏知,皇帝更不必车驾出城,只要大臣计议,近上亲王为质便待退兵。候两路割地了毕,即送亲王归。』」

  靖康要录卷一三:靖康元年闰月十四日,「贼又遣使议和,须上或上皇出郊,诏不从。复请以近上亲王,诏遣亲王行将出,贼具兵以迎,因不复出,独遣冯澥代行……」

  宋史卷二三钦宗纪:靖康元年闰月「己酉,遣冯澥、曹辅与宗室仲温士浠使金军请和。」按是月壬辰朔,己酉为十八日。又按大金吊伐录卷三有宋主遣仕浠往议事宜书一通,书云:「靖康元年闰十一月日,大宋皇帝致书于大金国相元帅:比者再承来使,备见勤诚。特免会盟,尤佩厚意。国相元帅遂引重兵,方此冱寒,冲冒勤勚。顿师之久,不急攻城,出于宽仁,良用感戢。所谕欲令亲信往议事宜,今遣皇伯仕浠、大臣冯澥前去。载念惠好之厚,更望曲全终始。冬序方深,倍惟调卫。白。」

  ▲十九日,遣宗室仲温士浠及曹辅、冯澥代亲王、宰相使金军,不纳。

  △按前条所引宋史钦宗纪已记此事,盖十八日颁命,十九日出行也。

  三朝北盟会编卷六八:靖康元年闰十一月「十九日庚戌,知枢密院事曹辅、尚书左丞冯澥、宗室节度使士浠使于金国军前。」又同条引宣和录曰:「次日,朝廷遣枢密院事曹辅代宰相,宗室节度使仲温士浠代亲王出至军前。粘罕但置酒,三行,便送冯澥等归,不交一谈。自此攻城益急,昼夜不息。」

  靖康纪闻:靖康元年闰十一月「十九日,枢密曹辅、左丞冯澥出使寨中,莫测其故。是日,善利、通津、宣化等门金人炮座数百,炮掷如雨,人不可存,往往中炮死者,日不下数十也。」

  按冯、曹出使事,靖康要录卷一三系于二十一日,适差一日。

  ▲二十四日,斡离不复遣刘晏来云,兵已攻城,请皇帝早早来见,以全宗社;或急遣亲王、宰相出城,以免攻战。

  △宋史卷二三钦宗纪:靖康元年闰月「乙卯,金人复使刘晏来,趣亲王、宰相出盟。」按是月壬辰朔,乙卯为二十四日。

  三朝北盟会编卷六九靖康元年闰十一月二十五日引宣和录曰:「闰十一月二十四日,刘晏再入城。是夜大雪,深数尺。莫俦、高世赏见刘晏,晏曰,皇子元帅令晏急入城,修书不及。云兵已登城,如捍御得住,即极力为之;如力有不如,即告皇帝早出来相见,当悉心保全社稷、宗庙。须急遣宰相、亲王出城,庶免攻破……」

  靖康要录卷一三:靖康元年闰十一月「二十四日,贼遣使来议和。」

  ▲二十五日,与刘晏议未决,城已陷,晏为败军所杀。金兵下城焚掠,声言尽取帝姬至寨,并即洗城。既传金帅令敛兵登城,夜,遣景王杞、谢克家以书诣斡离不军。

  △宋史卷二三钦宗纪:清康元年闰十一月「乙卯,金人复使刘晏来,趣亲王、宰相出盟。丙辰,妖人郭京用六甲法,尽令守御人下城,大启宣化门出攻金人,兵大败。京托言下城作法,引余兵遁去。金兵登城,众皆披靡。金人焚南熏诸门。姚仲友死于乱兵,宦者黄经国赴火死,统制官何庆言、陈克礼、中书舍人高振力战,与其家人皆被害。秦元领保甲斩关遁,京城陷。卫士入都亭驿,执刘晏杀之。」按是月壬辰朔,乙卯为二十四日,丙辰为二十五日。

  靖康要录卷一三:靖康元年闰月「二十五日,大风雪。金人攻陈州门,鹅车洞子云梯,矢石如雨。午时,遂登城,守御人弃掷兵甲下城走……初欲洗城,先劫帝姬往军前。既而传三元帅令:杀人者族。遂止……初,虏遣使者刘晏等四人促和,朝廷馆之都亭驿。及是,百姓往擒之。晏等呼曰:『我来促和,正为若等,毋杀我。』众不听,皆脔之……至夜,中官等并逃出,宫廷无一人,惟景王杞、梅执礼、秦桧、谢克家三四人在上左右,传宣命令,因诏谢克家授书往军前。」

  靖康纪闻:靖康元年闰十一月二十五日,「自早至夜,旧城诸门悉开,新城里四壁居民被害者尤多。龙造宫、宁德宫诸王帝姬、后妃皆潜入大内。上仓皇召大臣、亲王,至者惟济王、谢克家。上召王、克家入小阁中计议遣使军中。传闻上有意极谦,皆是全活生灵之意。」按此处「景王」作「济王。」考大金吊伐录卷三宋主差李仔充请命使文字云:「差李仔充往大金军前请命,景王杞充使,谢克家副使,李仔副使系改差。」则作「景王」是。又三朝北盟会编卷七0此事系于二十六日,盖出行之日也。

  ▲二十六日,十六门皆为金军所据,遣济王栩、何■、秦桧、李若水、司马朴相继至金军议和,午后均却还。是夜,五岳阳德观、马草场、葆真宫大火。

  △宋史卷二三钦宗纪:靖康元年闰十一月「丁巳,奉道君皇帝、宁德皇后入居延福宫。命何■及济王栩使金军。戊午,何■入言,金人邀上皇出郊。帝曰:『上皇惊忧而疾,必欲之出,朕当亲往。』」

  靖康要录卷一四:靖康元年闰十一月「二十六日,大雪,金人尽得四壁,城上火益炽,百姓扶携荒扰如初。败兵委塞里巷者,往往肆行摽夺,下城辈乘之,兵火四起。遣何■及亲王为请命使,秦桧、李若水、司马朴相继纳欵军前……午后,何■、济王回,同金贼四人入内……是夜,五岳阳德观大火……又云,京城十六门皆为蕃兵占守,吾兵无一人在城上者……京城大扰,哭声不绝……」

  ▲二十七日,金兵掠巨室,火明达刘皇后家、蓝从家、孟家,沿烧数千间。斡离不掠妇女七十余人出城,左言妻亦被掠,翌日以金赎还。

  △靖康要录卷一四:靖康元年闰月「二十七日四更,上御宣德门抚谕军民……自城初破,金人虽数令不得卤掠,然擅下城执弓箭、鎗刀于贵家富室劫金帛、驮马、子女,每数十人作队者甚众……是夜,又火焚云骑桥明达皇后、孟昌龄等宅,神卫营蓝从宅沿烧数千间……」

  三朝北盟会编卷七0是日引宣和录曰:「骑桥明达皇后宅、孟昌龄家、神卫营蓝从熙家、五岳观,沿烧数千间……」此处「蓝从」作「蓝从熙」,未详孰是。又是书同卷二十九日条云:「粘罕军前禁不得杀人,故无人敢犯。其恣杀戮者乃吾军中人耳。高后宅掠至妇女七十余人,左言妻亦被虏,以金百两赎之。」与言斡离不虏掠妇女者异。

  ▲二十八日,何■使金军,却还。又遣恽王以下十一人往议,不纳。夜,火节明皇后刘家。

  △三朝北盟会编卷七0靖康元年闰十一月「二十八日己未……何■至军前祈请上皇免出郊,且言上出郊之意,粘罕从之。」

  靖康要录卷一四:靖康元年闰十一月「二十八日,雪止,日色甚明……又讹言下晚洗城,于是大街居民逃隐穷巷,惶惑不知所以为。豪右披毡球,妇女以灰墨涂面,百计求生。是日有榜云:朝廷有遣使回,大金已许通和,只候何■入城便作讲和……和议以定,即遣皇弟大王以下十一人诣军前谢之……然虏间下城焚劫,州北皆黑水兵,尤暴,明达、节明宅皆火,太学、律学一空……」

  ▲三十日,上御马拥素队三百人出朱雀门,金兵阻止兵卫。上至青城寨,二酋拒不见,夜宿斋宫。

  △宋史卷二三钦宗纪:靖康元年闰十一月「辛酉,帝如青城。」按是月壬辰朔,辛酉为三十日。

  三朝北盟会编卷七0靖康元年闰十一月三十日辛酉引赵甡之遗史云:「是日昧爽,有诏:大金和议已定,朕以宗庙生灵之故,躬往致谢,咨尔众庶,无致疑惑。平旦,上雍数骑将出南熏门,何■、陈过庭、孙傅等从……驾至南熏门,城上皆金人……几驻驾一时久,门扇乃开,见金人铁骑满瓮城,中乃夹道,瓮卫而去,至青城……乃入斋宫侧一小位中。粘罕遣人奏知皇帝,二太子在刘家寺,日已晚,容来日相见……是夜,上宿斋宫。」

  靖康要录卷一四:靖康元年闰十一月「三十日黎明,开朱雀门,上御马,素队三百人诣青城见二贼……是日未许相见,车马宿郊外……」按据上所载,似金兵未「阻止兵卫」,而是「雍卫而去」,「车马宿郊外」。

  ▲十二月初一日,上在斋宫,遣宰执议和,二酋逼帝上降表。

  △宋史卷二三钦宗纪:靖康元年「十二月壬戌朔,帝在青城。」

  三朝北盟会编卷七一是日引宣和录并遗史曰:「上在虏寨宿郊宫,与二酋尚未相见,遣使议事,索降表……」按靖康要录是日所载与此略同。

  ▲初二日,二酋迎帝入寨,请帝北望拜表毕,相揖入座。酒三行,酋令萧庆等五人送帝入城,萧等驻宿尚书省,不复去。诏陈过庭往河北割地,以河为界,并诏康王回京。

  △宋史卷二三钦宗纪:靖康元年十二月「癸亥,帝至自青城。甲子,大索金帛。丙寅,遣陈过庭、刘韐使两河割地。」按是月壬戌朔,癸亥为初二日,甲子为初三日,丙寅为初五日。则此条非记一日之事。三朝北盟会编卷七一靖康元年十二月二日云:「是早,金人尚欲坚要上皇出郊,上再三说谕,方称皇帝仁孝,乃止。粘罕先遣人用青毡裹斋宫鸱尾,又屏壁上有画龙处亦蔽以帏幕,然后向北设香案,又请见。二酋迎于门上,以表授粘罕,粘罕受之,相揖而入。御马在前,二酋次之,遂入。望香案,上下马,立案前。粘罕令人读表讫,北望拜者四,左右皆唏嘘……午刻,相见于斋宫,讲宾主之礼,逊让再三,上卒坐主位……酒三行,首说太上,次说上与金人出师之由……粘罕……又云,日已晚,恐城中居民不安,可早早回……又遣番官五人送入内,宿于庙堂。」

  靖康要录卷一四:靖康元年十二月初二日云:「和议之后,二太子遣国相持书云,既往不念,故无可言;事至于今,良为惊悸。康王见在河北,便可遣大臣一人同使命唤回,未审圣意如何……」

  ▲初五日,虏索马七千余匹出城。

  △三朝北盟会编卷七二靖康元年十二月五日引泣血录曰:「金人移文开封府,索良马一万匹。开封府揭榜示云,自御马而下并拘籍,隐藏者全家并行军法。许人告,赏钱三千贯。在京除执政侍从、卿监郎官许留一匹,得七千余匹,尽送军前。内侍班直禁军自控纳之,甚有愧色。自是,士大夫跨驴乘轿,有徒步者,而都之马羣遂空矣。」按靖康纪闻是日所记略同。

  ▲初六日,虏索兵器出城。

  △靖康纪闻靖康元年十二月「初六日,金人移文开封府索军器。开封府揭示,许人收藏军器,悉纳赴官,限满不纳,依私藏法。先是城破,军兵拋掷军器,狼藉道路,多为民间收蓄。」

  三朝北盟会编卷七二是日云:「凡甲仗、军器,以车辇去,或用搬担,数日方尽。」

  ▲初九日,虏索河北、河东守臣家属四十五家及蔡京等家属二十余家出城。

  △靖康纪闻:靖康元年十二月「初九日,金人移文开封府索金帛,取河东、河北守臣、监司亲属质于军中,待分割地界了足归还。又取奸臣家属凡二十家,如蔡京、童贯、王黼辈;又取张孝纯、蔡靖、李嗣本家属,及要李纲、吴敏、徐处仁、陈觏、刘韐、折彦质、折可求。城中官吏惟命是听,其或在贬路,或已出京者,具以实告。诏使者六人行军请号,二酋虽听信,复拘留未行。」

  三朝北盟会编卷七二是日云:「金人恐河北、河东守臣未肯割地,乃取四十五处守臣亲属质于军中,以待分割地界了日送还。又取蔡京、童贯、王黼、张孝纯、李嗣本、蔡靖等家属二十余家,及要李纲、吴敏、徐处仁、陈遘、刘韐、折可求……」

  ▲十三日,虏索绢一千万疋,军民般赴南熏门交纳。又索蒲、解两州地,许之。

  △靖康要录卷一四:靖康元年十二月「十三日,遣军人、百姓般绢赴南熏门纳,凡一千万疋。又遣使来,欲割蒲、解,许之。」

  三朝北盟会编卷七二于是月十五日记云:「初,金人索绢一千万疋,朝廷至是尽发内藏元丰、左藏库所有,如数应副。」又引夜话云:「金需绢一千万匹,朝廷如数应副,皆内藏元丰、大观库,河北积岁贡赋为之扫地。如浙绢,悉以轻疏退回,而不敢重却也,又复易去。凡十余日,般运尚未尽……」

  ▲十四日,尚书省、吏、礼、刑部火。

  △靖康要录卷一四:靖康元年十二月「十五日申时,礼部火,沿烧刑部,及晓方息……是日,火自尚书省延及祠部、吏部、刑部。」

  靖康纪闻亦于十五日记云:「是夜,尚书省大火,烧刑部,拆尚书省牌投火中禳之乃息。」按三朝北盟会编是日所记同,则此事不在十四日,而在十五日。

  ▲二十四日,开宝寺火。

  △靖康要录卷一四:靖康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开宝寺火。」按靖康纪闻记此事在二十五日:「是夕,火烧开宝寺、天宁寺及居民五百家。」三朝北盟会编卷七三亦记此事于二十五日:「是夜,火烧天宁寺、开宝寺,沿烧居民五百余家。」与此适差一日。

  ▲二十五日,虏索国子监书出城。

  △靖康要录卷一四:靖康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虏人入国子监取官书,凡王安石说皆弃之。」按三朝北盟会编卷七三记此事在二十六日。

  ▲二十八日,虏索秘书录所载古器出城。

  △靖康要录卷一四:靖康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虏取秘书录及所藏古器。」

  ▲靖康二年丁未正月初一日,虏使真珠大王等来贺,帝差礼部侍郎谭世绩持国书往,不纳;复遣亲王往贺。

  △宋史卷二三钦宗纪:靖康「二年春正月辛卯朔,命济王栩、景王杞出贺金军,金人亦遣使入贺。」

  靖康要录卷一五是日云:「贼遣使十一人入贺,圣旨差礼部侍郎谭世绩持国书至军前,不纳。」

  三朝北盟会编卷七四是日云:「济王、景王诣军前贺,得金银数觔以归。粘罕遣其子真珠大王同使人八人来贺正旦。」

  ▲初四日,辇运犒军金银至虏寨。

  △靖康要录卷一五:靖康二年正月「四日,虏退换金银数车。金人萧庆就都堂听讲月令、洪范。自是,御路辇置金银出南熏门不可数计。」又云:「是日榜云,奉御笔根括金银,以报大金全活生灵之恩,切须尽力,不可惜人情,苟可以报金国者,虽发肤不惜……」

  靖康纪闻于初五、初六日记云:「津搬金银表段,动以车计,又退换表段不及端者。督责根括,殊为紧急。初未尝恤人,惟务苛刻。」按汴都陷后,此类事无日无之,正不必仅「初四」一日也。

  ▲初七日,虏焚城南备城库。

  △靖康要录卷一五:靖康二年正月七日,「是晚大雪,金人焚城南备城库。」

  ▲初八日,何■、李若水往来虏营议金银数。二酋请帝出城加金酋徽号。

  △靖康要录卷一五:靖康二年正月「八日,雪,冻甚,人马不可行,至晚乃霁。何■、李若水等往来议金银数目。若水微曰,若陛下往见二帅,必可减。」

  三朝北盟会编卷七四是日云:「何■使金军前,恳粘罕乞减金银表段之数,粘罕不从。」又同书九日引宣和录曰:「是日,太上、皇后偕至,置酒食甚欣然。不及次日,遂有出郊之意。至晚,金人遣使致书,欲车驾再幸其军,议加金主徽号……或云,是日有使来要驾,托以面议金银事,而上之出以议徽号为辞。」按据此,则「请帝出城」乃初九日之事。

  ▲初九日,虏索上元灯饰出城。

  △靖康要录卷一五:靖康二年正月「九日,李若水兼开封府尹。金人索上元灯,城市内观应副。」按靖康纪闻于十二日记云:「是日,又津搬景龙门常衣灯,所用金灯、瑠璃、翠羽、飞仙之类赴军前交纳。盖自月初,金人大索元宵灯烛,欲于城上作元夕。十余日,凡在京道宫、佛寺、正店所有搜绝殆尽,稍不堪者,辄退换。」

  ▲初十日,车驾再出南熏门入青城寨,减去禁卫七百三十四人,令御带王球押回。晚间,差御带王孝杰传旨入城云,诸酋未集,来日议事,帝宿斋宫。

  △宋史卷二三钦宗纪:靖康二年正月「庚子,金人索金银急,何■、李若水劝帝亲至军中,从之,以太子监国而行。」按是月辛卯朔,庚子是初十日。

  靖康要录卷一五是日云:「十日黎明,车驾由南熏门出,侍从以下或不及知,金人兵皆成列以迓……差带御器械王球押金人所减禁卫七百三十四人入城。是晚,御带王孝杰自城外来传圣旨,出城见两元帅议加徽号事,为诸酋未集,议事未毕,来日入城,各宜知悉。」

  靖康纪闻:「初十日平旦,驾出南熏门。开封府尹、少尹以金银数未敷,各降三级。是日,车载金银起纳军中者莫知其数。迨晚,榜诏曰:朕出城议徽号事,为诸国未集,来日定回,仰居民安业。」

  三朝北盟会编卷七四十日庚子车驾再幸青城军前条引靖康遗录曰:「上疑番贼见欺,意欲无往,而金银不足,恐其纵兵,不得已,乃以皇太子监国,枢密使孙傅为留守。密谓傅曰,我至番寨,虑有不测,当以后事付卿……」

  ▲十三日,王宗沔同虏使入城窥伺帝姬,已议和亲。

  △三朝北盟会编卷七四靖康二年正月十三日引靖康小录曰:「是日,王宗沔同番使入门,且语且泣,都人惊疑,纷纷相传,上在斋宫不食三日矣……」按靖康要录卷一五是日所记与之同。则是日王宗沔确同金使入城。然不云「窥伺」事,盖讳之也。

  ▲十四日,虏寨试灯,令民城上纵观。

  △靖康要录卷一五:靖康二年正月「十四日,军前试灯,许都人登城以观。」

  ▲十六日,虏焚新宋门内神卫营。

  △宋史卷二三钦宗纪:靖康二年正月「丙午……至夜,金人劫神卫营。」按是月辛卯朔,丙午为十六日。靖康要录卷一五是日云:「金人焚新宋门里神卫营。」

  ▲十八日,虏索景灵宫供具。

  △靖康要录卷一五:靖康二年正月十八日,「是日,辇景灵宫供具纳军前。退太祖皇帝殿什物回,令张设如初。」按三朝北盟会编卷七六是日引宣和录所记同。

  ▲十九日,开封府报纳虏营金十六万两、银六百万两。

  △靖康要录卷一五:靖康二年正月「十九日,令权位纳金银。开封府申,根括到金十六万两,银二百万两。闻二帅有喜色。」按「六百」,此作「二百」,异。

  ▲二十五日,虏索玉册、车辂、冠冕一应宫廷仪物,及女童六百人、教坊乐工数百人。

  △靖康要录卷一五:靖康二年正月「二十五日,雪数尺,死者甚众。取玉册、车辂、冠冕及女童六百人、教坊乐工数百人。」

  靖康纪闻:「二十五日大雪,气候风寒,彷佛类城陷时。金人索内夫人、优倡及童贯、蔡京、梁师成、王用家声乐,虽已出宫、已从良者亦要之。开封府散遣公吏捕捉,巷陌店肆搜索甚峻,满市号恸,其声不绝。又索教坊伶人、百工、伎艺,诸色待诏等,开封府奉命而已。」

  三朝北盟会编卷七七靖康二年正月二十六日引宣和录曰:「又取车辂、冠冕及女童六百人、教坊乐工数百人……」

  ▲二十七日,虏取内侍五十人,晚间退回三十六人。新宋门至曹门火。

  △靖康要录卷一五:靖康二年正月「二十七日,军前取内侍五十人,晚退三十六人回,止要被上皇任用者……新宋门至曹门火。」

  ▲二十八日,虏索蔡京、王黼、童贯家姬四十七人出城。

  △靖康要录卷一五:靖康二年正月「二十八日……军前来选取蔡京、王黼、童贯家姬四十七人。又取皇后冠、御马装具。」按三朝北盟会编卷七八引宣和录,此事系于二十七日。

  ▲二十九日,虏索大礼仪仗、大晟乐器、后妃冠服、御马装具出城。

  △三朝北盟会编卷七八靖康二年正月二十九日,「留守司奉圣旨,令多差人般擎所须仪仗等物,候般发尽绝,车驾还内。」按靖康要录卷一五,「取皇后冠、御马装具」在二十八日,而「般擎大礼仪仗、大晟府等物尽赴军前」在三十日。又靖康纪闻亦于二十八日记云:「金人又索尚乐、大晟府乐器、太常寺礼物、戏仪,以追樽罍、笾豆,至于弈棋、博戏之具,无不征索,载而往者不可胜计。」似索拿仪仗之类非一日之事。

  ▲二月初一日,虏索工匠各色人及三十六州守臣家属出城。

  △靖康要录卷一五:靖康二年二月「一日,金人来取应修内司并东西八作司、文思院、后苑作工匠、唱探营人、教坊乐工;取三十六州守臣家属。」

  三朝北盟会编卷七八于正月三十日记云:「是日,又取画工百人,医官二百人,诸般百戏一百人,教坊四百人,木匠五十人,竹瓦泥匠、石匠各三十人,走马打球弟子七人,鞍作十人,玉匠一百人,内臣五十人,街市弟子五十人,学士院待诏五人,筑球供奉五人,金银匠八十人,吏人五十人,八作务五十人,后苑作五十人,司天台官吏五十人,弟子帘前小唱二十人,杂戏一百五十人,舞旋弟子五十人,金辂玉辇法物、法驾、仪仗、驾头,皇后玉车,宰相子弟车,诸王法服,宰相、百官朝服,皇后衣服,御驾、御鞍,御尘拂子,御马二十匹,珊瑚鞭两条,御前法服、仪仗,内家乐女、乐器,大晟乐器,钧容班一百人并乐器,内官脚色,国子监书库官,太常寺官吏,秘书省书库官吏,后苑作官吏,五寺三监大夫,合台官吏,左司吏部官吏,鸿胪寺官吏,太医局官吏,市易务官吏,大内图,夏国图,天下州府、尚书省图,百王图,宝箓宫图,隆德宫图,相国寺图,五岳观图,神霄宫图,天宁寺图,本朝开国登宝位赦书旧本,夏国奏举书本,红笺纸,铜古器二万五千,酒一百担,米五百石,大牛车一千,油车二千,凉伞一千,太医局灵宝丹二万八千七百贴。」

  ▲初二日,虏索天台浑仪、三馆太清楼文籍图书、国子书板,又丝绵数万斤出城。

  △靖康要录卷一五:靖康二年二月「二日,坏司天台浑仪输军前。虏图明堂九鼎,观之不取,止索三馆文籍图书、国子书板。金人来取丝绵凡数万斤送之军前……又取太清楼书,皆黄帕牙签,载以太平车,凡百余,皆遣监官交纳于番寨。」

  三朝北盟会编卷七八是日云:「是日,来取索妃后服、瑠璃玉器,再要内夫人、杂工匠、伶人、医人、内官等家属……」按靖康纪闻是日所载同。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二是日云:「金人索后妃服、浑天仪、琉璃玉器等。」按金人所索颇多,各书所载仅重点略有不同而已。

  ▲初三日,虏索男女乐工、医人出城。

  △靖康要录卷一五:靖康二年二月「三日,金人来取乐工、医人,稍有名者皆不得脱。」又云:「是日乐工、医官等家属出城,虏取囊箧视之,有金帛未输者,大怒,仍复大索。」

  三朝北盟会编卷七八是月四日甲子条引汴都记云:「先是正月内金帛见纳比元数金百之一、银十之一、表段十之二,惟绢有余。留守司申状,城中所有止如此,如有隐蔽,同受军法。二月四日,奉圣旨根括金银,应副大金,已具了绝事状。却有取过军前内官蓝欣、医官周道隆、乐官孟子书等,经元帅投状,称有金银在家窖藏,乞取前来,遂致元帅怪怒,差人赍锄镢入城斸取内侍邓珪及教坊人所窖金银。于是开封府出榜再行根括。」情节略异。

  ▲初四日,虏索藏经、道经书板出城。

  △靖康要录卷一五:靖康二年二月「四日……开封府出榜晓谕,般藏经、道经等书板。」

  ▲初六日,虏令吴幵、莫俦持伪诏入城,废帝为庶人,别立异姓,并请太上、后妃、嫔御、诸王、王妃、帝姬、驸马出城。

  △靖康要录卷一五:靖康二年二月「六日……至晚,金人遣内翰吴幵、莫俦持废帝伪书入城,孙傅等数人读之,号绝欲死。其文曰:元帅府迄以宋主降表申奏,今奉回降圣旨札子,先皇帝有大造于宋,而宋人悖德,故去年有问罪之举。乃因嗣子遣使军前哀呜祈请,遂许自新。既而不改前愆,变盟渝(逾)速。是致再讨,犹敢抗师。洎官兵力击,京师摧破,方申待罪之礼,况追寻载书,有违斯约,子孙不绍、社稷倾覆,父子所盟,其实如一。今既伏罪,宜从誓约。宋之旧封,颇亦广袤,既为我有,理宜混一。然所举止在吊民,本非贪土,宜别择贤人立为屏藩,以王兹土。其汴京人民,许随主迁居者。右所降圣旨在前,今请前宋宰执、文武百官洎京僚,一面共请上皇并以下后妃、儿女,及诸亲王、公主之属出京,仍勾集在京僧道、耆旧、军人、百姓遵依圣旨,共议荐举堪为人主者一人,不限名位高卑……为众所推服,长于治民者……当依所奉圣旨,备礼册命。赵氏宗人不预此议……」按三朝北盟会编卷七八是日所引伪楚录所记与此同。

  ▲初七日,太上以下三千余人皆出南熏门,虏骑押送入寨,戌刻始毕。

  △宋史卷二三钦宗纪:靖康二年二月「丁卯,金人要上皇如青城。以内侍邓述所具诸王孙名,尽取入军中。」按是月辛酉朔,丁卯是初七日。

  靖康要录卷一五:靖康二年二月「七日黎明,孙傅遣王汝弼、内侍李召周诣请太上皇帝出城者再。少顷,太上皇后亦至延福宫,相率以行,但未言军前废立。巳时,太上皇帝、太上皇后、郓王以下三千余人,诸王妃、公主、都尉等,尽乘车由南熏门出。至午,燕王、越王出……」三朝北盟会编卷七九是日所引宣和录所记与此同。

  靖康纪闻云:「午后,有内家车子数十,各携被褥于车后诣南熏门,星驰而去,黄门老卒从行,皆有忧色。士庶皇惑不知端倪,监国令旨云,皇帝出郊日久未还,太上道君领宫嫔出城,亲诣大金军前,求驾回……」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二亦云:二月「丁卯,道君太上皇帝出诣京营。时敌令翰林学士承旨吴幵、学士莫俦邀上皇出郊,上皇疑不听。敌以其事付京城四壁巡检、温州观察使范琼。平旦,金人大启南熏门,铁骑极望闯门,而范琼与幵、俦及内侍李石偕至延福宫,请上皇与宁德皇后同诣军前恳告,上皇未应。琼以言逼之,遂御犊车出宫。至南熏门,敌自瓮城以铁骑拥之而去,都人望之皆恸哭。」

  ▲初八日,虏索近上宗室眷属出城。

  △靖康要录卷一五:靖康二年二月初八日,「是日,燕王、越王、近上宗室、曹张两公主,鸿胪少卿康执权、元当可,光禄少卿范寅敬,少府少监苏余庆,军器少监徐天民,将作少监冯时出赴军前。」

  ▲十一日,皇后、太子以下出赴虏寨,诸臣议举张邦昌为帝。

  △宋史卷二三钦宗纪:靖康二年二月「辛未,金人偪上皇召皇后、皇太子入青城。」按是月辛酉朔,辛未为十一日。靖康要录卷一五是日云:「午后,皇后、太子出门,车凡五两,百官军民奔随号泣……孙傅随太子至南熏门,欲出,范琼以死拒之……徐秉哲尝谕从事辈曰,失一人则罪在秉哲矣。于是复召百官会议,相视久之,计无所出。众曰:今日当勉强应命……不若举在军前者一人。张邦昌旧任宰相,姑举之以塞命……」

  靖康纪闻云:「是日,范琼领兵往来内前,宣谕百姓:赵氏已失国,军前见议立异姓,今晚皇后、太子尽出,不许邀阻。」按三朝北盟会编卷八0是日所引遗史所载与此大略相同。

  ▲十二日,虏索六部人吏出城。

  △靖康要录卷一五:靖康二年二月「十二日,取六部人吏并孙傅、张叔夜出军前。」

  ▲十三日,虏尽索宗族男女及明经四十人出城。

  △靖康要录卷一五:靖康二年二月十三日,「金人悉取索宗室近属出军前。取学官十人、明经学生三十人。」

  ▲十四日,虏尽索司天官、内侍、僧道、秀才、监吏、裁缝、染、木、银、铁各工,阴阳,伎术影戏、傀儡、小唱诸色人等及家属出城。

  △靖康要录卷一六:靖康二年二月「十四日,金人来取内侍、司天台、僧道、秀才、少傅监官吏及冠子、帽子裁缝、染作、木工、铁工、银作、阴阳、伎术、影戏、傀儡、小唱等并其家属什物。自此至二十日方绝,悲哀之状不可言。」

  靖康纪闻是日至十七日,亦有「先取官吏、百工、伎艺家属」之记载。

  ▲十六日,虏复索后宫才人出城。

  △靖康要录卷一六:靖康二年二月十六日,「上有批字,取应用物。末云,且烦应副。仍书名押字,见者掩泣。又上皇来取大小块玉并后宫才人去。」

  ▲十七日,虏索从官家属及内库藏银、宗正玉牒出城。

  △靖康要录卷一六:靖康二年二月「十七日,取何■、高俅并随上出在军前人家属。令内中库藏金帛悉送军前,已,取宗正玉牒。」

  ▲十八日,虏索府库绢四百余万疋,并景阳钟、簴及遗漏宫嫔、皇族出城。

  △靖康要录卷一六:靖康二年二月十八日,「以前日擅支军衣,尽取府库绢四百余万,又要车牛千两。开封府又榜催促金银,三日交纳尽绝。如是迟延,致军前勘问,必定搜掘,与邻保一例行军法。取景阳钟并簴、宫嫔并皇族尽出郊。」

  ▲二十日,虏入内廷,搜取珍宝器皿出城。

  △靖康要录卷一六:靖康二年二月二十日,「虏使人径入内廷,搜取珍宝器皿等。自五代祖宗以来所蓄,并收江南、浙、蜀所有,上皇二十余年所积珠玉,一旦取去,牛车担负,襁属不绝。国人嗟忿,不忍正视。」

  ▲二十三日,虏焚封邱、陈桥门,再纳金七万五千八百余两、银一百十四万五千余两、表缎四万八千四百疋。

  △靖康要录卷一六:靖康二年二月二十三日,「金人焚封邱、陈桥等门,令拜表请张邦昌,三日内再纳金七万五千八百余两、银一百一十四万五千余两,表段四万八千四百疋。」按三朝北盟会编卷八三引宣和录,记此事在二十四日。

  ▲二十八日,虏焚保康门,沿及延宁宫。

  △靖康要录卷一六:靖康二年二月「二十八日,保康门里火,沿烧延宁宫,顷刻而尽。时元佑皇后居宫中,急就天汉桥南,遇仙店门垂帘幕以避,移居观音院,回私第。」

  ▲二十九日,虏索朱勔家书画及架库油衣什物、生药、玳瑁。

  △靖康要录卷一六:靖康二年二月二十九日,「虏遣使入普凈寺,取朱勔家书画,取油衣库什物,废太医局,并生药玳瑁等送军前。」

  ▲三月初七日,虏册张邦昌为帝。

  △宋史卷二三钦宗纪:靖康二年三月「丁酉,金人立张邦昌为楚帝。」按是月辛卯朔,丁酉为初七日。金史卷三太宗纪:天会五年「三月丁酉,立宋太宰张邦昌为大楚皇帝。」

  大金吊伐录卷四册大楚皇帝文:「维天会五年岁次丁未,二月辛酉朔,二十一日辛巳,皇帝若曰,先皇帝肇造区夏,务安元元。肆朕纂承,不敢荒怠,夙夜兢兢,思与万国同格于治。粤惟有宋,实乃通邻,贡岁币以交欢,驰星轺而讲好,期于万世,永保无穷。盖我有大造于宋也。不图变誓渝盟,以怨报德;称端构乱,反义为仇;谲诈成俗,贪婪不已。加以肆行淫虐,不恤黎元,号令滋张,纪纲弛紊。况所退者非其罪,所进者非其功。贿赂公行,豺狼塞路。天厌其德,民不聊生。尚又姑务责人,罔知省己。父既无道于前,子复无断于后。以故征师命将,伐罪吊民。幸赖天高听卑,神幽烛细,旌旄一举,都邑立摧。且眷命攸属,谓之大宝;苟历数改卜,未获偷安。故用黜废,以昭聪鉴。今者国既乏主,民宜混同,然念厥初,本非贪土,遂命帅府,与众推贤。佥曰太宰张邦昌,天毓疏通,神姿睿哲,处位着忠良之誉,居家闻孝友之名;实天命之有归,乃人情之所系。择其贤者,非子而谁?是用遣使特进、尚书左仆射、同知枢密院事、监修国史、上柱国、南阳郡开国公、食邑三千户、食实封二百户韩资政,副使荣禄大夫、行尚书礼部侍郎、提点大理寺护军、谯县开国侯、食邑一千户、食实封一百户曹说,持节备礼,以玺绂册命尔为皇帝,以理斯民,国号大楚,都于金陵。自黄河已外,除西夏新界,疆场仍旧,世辅王室,永作藩臣。贡礼时修,尔勿疲于述职,问音岁致,我无缓于披诚。于戏!天生蒸民,不能自治,故立君以临之。君不能独理,故树官以教之。乃知民非后不治,后非贤不守。其于有位,可不慎乎?予懋乃德,嘉乃丕绩,日慎一日,虽休勿休。往钦哉,其听朕命。天会五年三月七日。(下略)

  靖康纪闻:「初七日辰时,张邦昌即皇帝位……」

  三朝北盟会编卷八四:「七日丁酉,金人立张邦昌僭位。」按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三所载略同。

  ▲初八日,虏焚天汉桥屋。

  △靖康要录卷一六:靖康二年三月八日,「是日,天汉桥火,焚百余家。金人放汴水,人情少安。至晚,又人语喧沸,众大恐。顷之,都驲火,三更方息。」

  ▲十二日,虏掠景灵宫陈设神御服物。

  △靖康要录卷一六:靖康二年三月「十二日,虏遣使径入景灵宫,取陈设神御等服物。」

  ▲十三日,虏掠宗庙什物。

  △靖康要录卷一六:靖康二年三月十三日,「虏取宗庙等什物去。」

  ▲十四日,虏掠内藏库。

  △靖康要录卷一六:靖康二年三月「十四日,金人入内藏库。」

  ▲二十七日,虏胁太上皇帝及宗属北去。

  △宋史卷二三钦宗纪:靖康二年三月「丁巳,金人胁上皇北行。」按是月辛卯朔,丁巳为二十七日。

  靖康要录卷一六:「二十七日,邦昌率百官诣南熏门五岳观内,望军前遥辞太上皇帝、靖康皇帝……是日,太上皇帝及宗属随二太子军由滑州路去。」

  按三朝北盟会编卷八七记张邦昌遥辞二帝在二十八日,而北行在二十九日。考宋俘记云:「四起昏德公(按即徽宗)……天会五年三月二十七日夜,自斋宫及青城国相寨移至刘家寺皇子寨,二十九日起程,五月十三日抵燕山,居延寿寺。」则会编所记当得其实。

  ▲二十八日,虏兵下城。

  △三朝北盟会编卷八七:靖康二年三月二十八日,「金人兵下城。」按靖康要录卷一六是日亦云:「金人渐下城。」

  ▲四月初一日,虏胁靖康帝北去。

  △宋史卷二三钦宗纪:靖康二年「夏四月庚申朔……金人以帝及皇后、皇太子北归。凡法驾、卤簿,皇后以下车辂、卤簿、冠服、礼器、法物、大乐、教坊乐器、祭器、八宝、九鼎、圭璧、浑天仪、铜人、刻漏、古器、景灵宫供器,太清楼、秘阁三馆书、天下州府图,及官吏、内人、内侍、技艺、工匠、娼优、府库蓄积,为之一空。」

  靖康要录卷一六:靖康二年「四月一日,阴晦,靖康皇帝及从臣随粘罕军由郑州路去。是日,金人去绝。」

  ●靖康稗史之三

  开封府状笺证

  ○白札事目

  ▲一、伏详令旨,契勘见在皇子、亲王,告称二十八人,来目祇是十四人,更羼入濮、燕、越三王,又未详名、岁,当府难得点验,就即原目人数,分书详目,尚漏实干人,即便遣发此告者过邓珪,付来亲王妃目,的是二十八位,祇是邠王、仪王早先薨逝,燕王、越王的是皇弟,因成二十八数。照对见在皇子,自废帝外,实二十四人,不尽加封亲王,今详别目。自康王外,实皇子二十三人,近支亲郡王七人。

  △靖康纪闻:靖康二年【即金天会五年】二月「十三日……金人移文取亲王、帝姬及南班家属甚峻,京师官吏一听而已。」

  宋史卷二四五宗室传:濮王仲理,乃仁宗兄濮安懿王允让孙,「靖康初,为安国军节度使,加检校少保、开府仪同三司」,为近支亲王。

  又同前书卷二四六宗室传:「燕王俣,帝(神宗)第十子;越王偲,帝第十二子。」亦近支亲王。因徽宗乃神宗第十一子,故无燕王、越王的是皇弟。

  又同前书卷二四六宗室传:徽宗三十一子,其第十三子为邠王材,「早薨」。其第十三子为仪王朴,此时亦已死去。

  宋史卷二三钦宗纪:靖康二年二月,「以内侍邓述所具诸王孙名,尽取入军中。」则「邓珪」作「邓述」。

  ▲一、伏奉皇子令旨,帝姬、宗姬依照去目,逐名补送。目详封号,以免混淆。又由邓珪奉国相令旨,福金帝姬具详端的,不得匿隐。契勘帝姬,祇是恭福为乱兵戕害,余除报明身故,委已遣送无遗。宗姬尚无封号,先遵事目,将七王所出加载亲王宗姬目中,遣送讫,自余归入近支族姬。先后遣送不入目内,今分详两目,酌补名号,外无遗漏。福金帝姬实是正月二十八日归入蔡京、王黼、童贯遗存家属内遣送,原目载赵氏一名的证。因邓珪传奉国相令旨,福金是皇子夫人位号,应送皇子寨中,以符名谶。遵依送往,非曾匿隐。自恭福帝姬外,实帝姬二十一人。

  △按濮、燕、越三王已详上文。据宋史卷二四六宗室传:英宗子吴荣王颢子孝骞,「终宁国军节度使、晋康郡王。」「平原郡王孝参,奉国军节度使,改宁武、武胜,封豫章郡王。」神宗子吴荣穆王佖「子有奕,武信军节度使、和义郡王。」楚荣宪王似「子有恭,定国军节度使、永宁郡王。」

  ▲一、伏详令旨,告称皇孙十八人,皇孙女三十人,面询诸王夫人,所说亦符。契勘来目,祇是十六人,显见不实,速依去目,将应干皇孙男女搜捕,具目来。契勘一十六人之数,祇是初次遣送,见已节次补送讫,祇是续目写称王子、王女,未与前目合符,今具详目,委已无遗,实太子一人,皇孙十五人,公主一人,皇孙女二十九人。

  △按下文称「皇孙十六人」、「皇孙女三十人」,盖并太子谌、柔嘉公主共计。

  ▲一、妃嫔内职,即遵令旨,就依去来名目所载封号或载的名,参互查考,合载一目,余俟续查,再照开目遣送。今目分为道宗妃嫔一百四十三人,废帝妃嫔三十八人。

  ▲一、伏详令旨,应干亲王聘妻及妾,悉数补送;其先匿漏,亦便追寻,详开的名以备传唤。契勘亲王妻妾,聘妻,惟景王妾曹氏委已身故,自余先后遣送讫,难再询索的名,今谨加详,汇列一目,实皇子,亲王妻妾三十四人,近支亲王妻妾一十八人。

  按下文除「景王妾委已身故」外,徐王妾一人亦身故。

  △按下文除「景王妾委已身故」外,徐王妾一人亦身故。

  ▲一、宗室男女,伏遵令旨,就依五王详开目内,自余男女,俟得解齐发下。宗正谱牒,照依列目。契勘濮王、晋康郡王、平原郡王、和义郡王、永宁郡王,已依燕、越二王例,附皇子亲王目后。令旨开取宗姬八人,即七王女,今别依七王女列目,实二十三人。

  △按濮、燕、越三王已详上文。据宋史卷二四六宗室传:英宗子吴荣王颢子孝骞,「终宁国军节度使、晋康郡王。」「平原郡王孝参,奉国军节度使,改宁武、武胜,封豫章郡王。」神宗子吴荣穆王佖「子有奕,武信军节度使、和义郡王。」楚荣宪王似「子有恭,定国军节度使、永宁郡王。」

  ▲一、伏奉令旨,驸马八人,人年实干,所娶帝姬何人,尚有实干人并速遣发,详开目来。契勘驸马,已尽遣发,余无尚定。遵依列目,实驸马八人。

  大金(骨卢你移赍勃极烈左皇   子右   )副元帅府契勘来状,先后遣送皇子二十三人,太子、皇孙十六人,亲王七人,驸马八人,帝妃五人,已安置斋宫寿圣院加恩存恤;嫔御一百七十六人,帝姬二十一人,公主、皇孙女三十人,亲王妻妾五十二人,王女二十三人,随从奄侍一百四十六人,宫女、侍女八百三十二人,听候分别贡犒。赵构逋漏未到,赵杞妻曹氏查未身故,疾速根追,并依另指挥,毋得一人一口漏遗。乖误致有悔吝。

  下开封府

  大金天会五年二月

  △按赵杞即景王,据下文所列,「景王妾曹郡君已薨」,此云「查未身故」,盖得之传闻。

  ▲皇子二十三人【随从六十七人】

  郓王楷二十七岁。

  △按宋史卷二四六宗室传:为徽宗第三子。宋俘记载其天会八年六月二十六日殁韩州。

  ▲肃王枢二十六岁。

  △按同前书,其为徽宗第五子,天会八年十月殁五国。

  ▲景王杞二十四岁。

  △按同前书,其为徽宗第六子,天会九年九月生子成章于五国

  ▲济王栩二十二岁。

  △按同前书,其为徽宗第七子,天会八年九月生子成咸于五国。

  ▲益王棫二十一岁,已贬庶人。

  △按同前书,其为徽宗第八子。

  ▲祁王模二十岁。

  △按同前书,其为徽宗第十一子,天眷元年八月十一日殁五国。(按呻吟语作八月十三日)

  ▲莘王植二十岁。

  △按同前书,其为徽宗第十二子,天会八年十一月生子成定于五国。

  ▲徐王棣十九岁。

  △按同前书,其为徽宗第十四子,同二帝北迁。

  ▲沂王■〈木咢〉十八岁。

  △按同前书,其为徽宗第十五子。天会十年七月,与驸马刘文彦(一作彦文)控昏德(即徽宗)左右叛,坐诬,伏诛于五国。

  ▲和王栻十七岁。

  △按同前书,其为徽宗第十七子,天会六年九月为其兄赵■〈木咢〉谋害。

  ▲信王榛十七岁。

  △按同前书,其为徽宗第十八子,天眷二年六月十九日殁五国。

  ▲安康郡王楃十六岁。

  △按同前书,其为徽宗第二十子,天会八年曾生女于五国。

  ▲广平郡王楗十五岁。

  △按同前书,其为徽宗第二十一子。

  ▲相国公梴十五岁。

  △按同前书,其为徽宗第二十三子。据南征录汇引毳幕闲谈云:天会五年二月十五日,「建安郡王赵■〈木英〉死,有李浩者,貌似相国,误拘入斋宫,宋废主谋遣相国脱走,以浩为代。无隙可走,遂秘建安丧,以相国代■〈木英〉。」然则所谓「相国公梴」,实即李浩。

  ▲瀛国公樾十三岁。

  △按同前书,其为徽宗第二十四子,据宋俘记,天会九年四月十八日自戕于五国。

  ▲建安郡王■〈木英〉十三岁。

  △按同前书,其为徽宗第二十五子,天会五年二月十五日殁,以其兄赵梴为代,参「相国公赵梴」条笺证。

  ▲嘉国公椅十岁。

  △按同前书,其为徽宗第二十六子,天会八年九月殁五国。

  ▲温国公栋九岁。

  △按同前书,其为徽宗第二十七子,天眷三年曾生女于五国。

  ▲英国公橞八岁。

  △按同前书,其为徽宗第二十八子。

  ▲仪国公桐七岁。

  △按同前书,其为徽宗第二十九子,天眷元年生子成茂于五国。

  ▲昌国公柄六岁。

  △按同前书,其为徽宗第三十子,天会十年十月殁五国。

  ▲润国公枞五岁。

  △按同前书,其为徽宗第三十一子。

  ▲韩国公相三岁,即小皇子。

  △按宋史卷二四六宗室传,徽宗三十一子,不载其人,然宋俘记有「赵相即韩国公」之记载,似徽宗第三十二子。

  ▲康王构二十一岁,已上帅府。仪王朴十九岁,邠王材二十岁,已薨。另详前状,谨再陈叙者。

  △宋史卷二四高宗纪:「讳构,字德基,徽宗第九子……靖康元年春正月,金人犯京师,军于城西北,遣使入城,邀亲王、宰臣议和军中。朝廷方遣同知枢密院事李梲等使金,议割太原、中山、河间三镇,遣宰臣授地,亲王送大军过河。钦宗召帝谕指,帝慷慨请行,遂命少宰张邦昌为计议使,与帝俱。金帅斡离不留之军中旬日,帝意气闲暇。二月,会京畿宣抚司都统制姚平仲夜袭金人砦不克,金人见责,邦昌恐惧涕泣,帝不为动,斡离不异之,更请肃王……帝始得还……时粘罕、斡离不已率兵渡河,相继围京师……闰月……拜帝为河北兵马大元帅……」此云康王「已上帅府」,盖指其不在京师,乃在帅府任上。又仪王朴,乃徽宗第十三子,邠王材乃徽宗第十子。

  ▲近支亲郡王七人【随从二十五人】

  濮王仲理四十七岁。

  晋康郡王孝骞三十一岁。

  平原郡王孝参四十五岁,原封豫章,遵令旨作平原。

  和义郡王有奕三十二岁。

  永宁郡王有恭二十六岁。

  △按以上参看上文白札事目一、六条笺证。

  ▲燕王俣四十五岁。

  △宋史卷二四六宗室传:「燕王俣,帝(神宗)第十子。」宋俘记:「赵误即燕王,四起北行,四月十六日,殁都城店。」按二帝北行在靖康二年三月末四月初。

  ▲越王偲四十三岁。

  △同前书:「越王偲,帝(神宗)第十二子。」天会「七年八月殁韩州。」

  ▲帝姬二十一人【使女一百三十二人】

  嘉德帝姬二十八岁,即玉盘。

  △宋史卷二四八公主传:「建中靖国元年六月,封德庆公主。改封嘉福,寻改号帝姬,再封嘉德。下嫁左卫将军曾夤。」

  宋俘记:「自刘家寺五起北行,玉盘入蒲芦虎寨,天眷二年没入宫,三年十二月殁。」

  ▲荣德帝姬二十五岁,即金奴。

  △同前书:「初封永庆公主,改封荣福。寻改号帝姬,再封荣德。下嫁左卫将军曹晟。」「自刘家寺五起北行……金奴入达赉寨,天眷二年没入宫,皇统二年封夫人。」

  ▲安德帝姬二十二岁。

  △同前书:「初封淑庆公主,改封安福。寻改号帝姬,再封安德。下嫁左卫将军宋邦光。」呻吟语:靖康二年十月「二十六日,安德帝姬薨。」按宋俘记,其名为金罗,殁于多昂木寨。

  ▲茂德帝姬二十二岁,即福金。

  △同前书:「初封延庆公主,改封康福。寻改号帝姬,再封茂德。下嫁宣和殿待制蔡鞗。宋俘记:「自刘家寺五起北行……福金(天会)六年八月殁于兀室寨。

  ▲成德帝姬十八岁。

  △同前书:「初封昌福公主。改号帝姬,再封成德。下嫁向子房。」按宋俘记:其即赵瑚儿,「自刘家寺五起北行……(天会)六年八月,入洗衣院。」

  ▲洵德帝姬十八岁,即富金。

  △同前书:「初封衍福公主。改号帝姬,寻改封洵德。下嫁田丕。」

  青宫译语:「天会五年三月二十八日午,国相左副元帅【名粘没罕】、皇子右副元帅【名斡离不】命成棣随珍珠大王【名设野马,国相长子】、千户国禄、千户阿替纪押宋韦妃……富金、嬛嬛两帝姬……等先至上京……(五月)二十三日抵上京,仍宿毳帐。二十四日,卸装王邸,王投奏……且乞富金帝姬为妾……六月初七黎明……宣诏官口宣云,赐帝姬赵富金王妃。」

  ▲显德帝姬十七岁。

  △同前书:「初封显福公主。改号帝姬,寻改封显德,下嫁刘文彦。」

  按宋俘记:其即赵巧云……「自刘家寺五起北行……(天会)六年八月入洗衣院。」

  ▲顺德帝姬十七岁,即缨络。

  △同前书:「初封顺福公主。改号帝姬,寻改封顺德,下嫁向子扆。」

  宋俘记:「八女赵缨络已嫁,自青城寨七起北行,入云中御寨,十五年,殁于五国习古国王寨。」

  ▲仪福帝姬十七岁,即圆珠。

  △宋俘记:「九女赵圆珠……均未嫁。自刘家寺五起北行,圆珠入兀朮寨。」

  ▲柔福帝姬十七岁,即多富、嬛嬛。

  △同前书:「十女赵嬛嬛即多富,未嫁。自真珠大王寨二起北行……嬛嬛入洗衣院。十三年入盖天大王寨,遣嫁徐还,皇统元年亡。」

  ▲保福帝姬十六岁。

  △同前书:「十一女赵仙郎……未嫁,殁于刘家寺寨。」

  宋史卷二四八公主传:「保福帝姬,追封庄懿。」

  ▲仁福帝姬十六岁。

  △同前书:「十二女赵香云……未嫁,殁于刘家寺寨。」

  宋史卷二四八公主传:「仁福帝姬,追封顺穆。」

  ▲惠福帝姬十六岁,即珠珠。

  △宋俘记:「十三女赵珠珠,未嫁。自宝山大王寨三起北行,为王妾。」

  ▲永福帝姬十六岁。

  △宋俘记:「十四女赵佛宝……未嫁。自刘家寺五起北行……六年八月入洗衣院。」

  ▲贤福帝姬十六岁。

  △宋俘记:「十五女赵金儿……未嫁。殁于刘家寺寨。」

  宋史卷二四八公主传:「贤福帝姬,追封冲懿。」

  ▲宁福帝姬十四岁,即串珠。

  △宋俘记:「十六女赵串珠……未嫁。自刘家寺五起北行……串珠入额鲁观寨……天眷二年没入宫,皇统元年封夫人。」

  ▲和福帝姬十二岁。

  △宋俘记:「十七女赵金珠……自寿圣院四起北行,六年八月入洗衣院。」

  ▲令福帝姬十岁。

  △宋俘记:「十八女赵金印……自寿圣院四起北行,六年八月入洗衣院。」

  ▲华福帝姬九岁。

  △宋俘记:「十九女赵赛月……自寿圣院四起北行,六年八月入洗衣院。赛月……皇统元年……封次妃。」

  ▲庆福帝姬七岁。

  △宋俘记:「二十女赵金姑……自寿圣院四起北行,六年八月入洗衣院……金姑皇统元年……封次妃。」

  ▲纯福帝姬四岁。

  △宋俘记:「二十一女赵金铃……自寿圣院四起北行,六年八月入洗衣院。」

  ▲契勘来目,尚有崇德帝姬,金仙即征福帝姬,寿福帝姬,三金即敦福帝姬,熙福帝姬,恭福即小金帝姬,亦即小帝姬,并先薨逝。谨再陈叙者。

  △宋史卷二四八公主传:「崇德帝姬,初封和庆公主,改封崇福。寻改帝姬号。下嫁左卫将军曹湜。再封崇德。宣和二年薨。」「悼穆帝姬,初封徽福公主,改号帝姬。薨,追封悼穆。」则「征福」乃「徽福」之误。「敦淑帝姬,初封寿福公主。薨,追封泾国。及改帝姬,追封敦淑。」疑寿福帝姬当指其人。「熙淑帝姬,初封熙福公主。薨,追封华国。及改帝姬,追封熙淑。」疑熙福帝姬即其人。「恭福帝姬生纔周晬,金人不知,故不行。建炎三年薨,封隋国公主。」按有关恭福之记载,此处显误,其名既列于名单,金人安得不知?然当时「生纔周晬」,当是事实。又公主传无号「敦福帝姬」者,疑有误记。

  ▲皇孙十六人【随从三十六人】

  太子谌十岁。

  △宋史卷二四六宗室传:「钦宗皇太子谌,朱皇后子也。政和七年生,为嫡皇孙,祖宗以来所未有,徽宗喜……靖康元年,迁检校少保、昭庆军节度使、大宁郡王。寻进检校少傅,宁国军节度使。四月,诏立为皇太子……已而北云。」

  ▲太郎十岁,郓王长子。  金郎七岁,郓王三子。

  玉郎四岁,郓王四子。  元宝郎七岁,肃王长子。

  佛郎二岁,肃王次子。    顽顽三岁,景王子。

  金规四岁,济王三子。    金男二岁,济王四子。

  菩萨保三岁,益王子。    宝郎四岁,邠王嗣郓王五子。

  一郎三岁,莘王长子。    胡郎二岁,莘王次子。

  黑郎九岁,仪王嗣郓王次子。 蝶哥郎六岁,仪王嗣济王次子,即蝶古。

  佛保二岁,徐王子。

  △宋俘记:「孙十五人(按不计太子谌,故云十五),太郎,金、玉郎,元宝郎,佛郎,顽顽,金规,金男,菩萨保,宝郎,一郎,胡郎,黑郎,蝶哥,佛保均自斋宫四起北行。宝郎道殁。」

  ▲契勘来目,宝郎、黑郎、蝶古均两见。济王长子金罗已薨,用得二十人。谨再陈叙者。

  ▲皇孙女三十人【使女六十一人】

  柔嘉公主七岁。

  △宋俘记:「长子重昏侯赵桓即靖康帝……先有子谌、女柔嘉。入国后生子二……」又云:「柔嘉即公主,先入斋宫。谌七起北行,柔嘉三起北行,均随至五国。」

  ▲郓大宗姬八岁。  郓二宗姬七岁。  郓三宗姬七岁。

  郓四宗姬六岁。  郓五宗姬四岁。  郓六宗姬二岁。

  肃大宗姬六岁。  肃二宗姬二岁。  景大宗姬七岁。

  景二宗姬三岁。  济大宗姬六岁。  济二宗姬五岁。

  济三宗姬五岁。  济四宗姬四岁。  济五宗姬三岁。

  济六宗姬三岁。  济七宗姬二岁。  康大宗姬四岁。

  康二宗姬四岁。  康三宗姬三岁。  康四宗姬二岁。

  康五宗姬二岁。  益大宗姬三岁。  祁大宗姬三岁。

  祁二宗姬一岁。  莘大宗姬三岁。  莘二宗姬二岁。

  徐大宗姬二岁。  徐二宗姬一岁。

  △宋俘记:「孙女二十九人(按不计柔嘉公主,故云二十九人),济二、济四、济五、济六、济七、康三、康四、康五、祁一、祁二、莘一、莘二、徐一、徐二均殁于寿圣院及途次。郓一、郓二、郓三、郓四、康一即佛佑、康二即神佑均二起北行,入洗衣院。肃一、肃二即玉嫱、景一、景二即含玉、益一即虎头,均五起北行。玉嫱入宫,封夫人,晋帝姬。含玉嫁韩昉子,虎头嫁克锡子。郓五、郓六、济一、济三殁于水。」

  ▲道宗妃嫔一百四十三人【宫女五百单四人】

  乔贵妃四十二岁。

  △宋史卷二四三后妃传:「乔贵妃,初与高宗母韦妃俱侍郑皇后,结为姊妹,约先贵者毋相忘。既而贵妃得幸徽宗,遂引韦氏,二人愈相得。二帝北迁,贵妃与韦氏俱。」

  ▲崔淑妃三十六岁,已贬庶人。

  △宋史卷二四三后妃传:刘贵妃薨,「帝悼之甚,后宫皆往唁,帝相与啜泣。崔妃独左视无戚容,帝悲怒,疑其为厌蛊。卜者刘康孙缘妃以进,喜妄谈休咎,捕送开封狱。医曹孝忠侍疾无状,合内侍王尧臣坐盗金珠及出金明池游宴事,并鞫治。狱成,同日诛死。遂废崔妃为庶人。崔生汉王椿及帝姬五人云。」同书卷二二徽宗纪:宣和四年「秋七月己未,废贵妃崔氏为庶人。」

  ▲王德妃三十五岁,已封贵妃。

  △呻吟语:靖康二年六月「初四日,王贵妃薨。」按其人后妃传无载。

  ▲韦贤妃三十八岁。

  △宋史卷二四三后妃传:「韦贤妃,开封人,高宗母也。初入宫,为侍御。崇宁末,封平昌郡君。大观初,进婕妤,累迁婉容。高宗在康邸出使,进封龙德宫贤妃,从上皇北迁。建炎改元,遥尊为宣和皇后……帝以后久未归,每颦蹙曰:『金人若从朕请,余皆非所问也。』王伦使回,言金人许后归……(绍兴)十二年四月,次燕山……八月,至临安,入居慈宁宫……二十九年,太后寿登八十……九月,得疾……俄崩于慈宁宫,谥曰显仁。」

  宋俘记:昏德(按即徽宗)「妻五人:郑皇后、乔贵妃、崔淑妃、王贵妃、韦贤妃,随入斋宫。韦二起北行,入洗衣院,十三年,遣至五国。余四起北行。王六月初四日殁燕山,郑八年九月初五日殁五国,乔、崔流五国。」

  ▲以上妃位。

  ▲朱贵仪二十九岁。

  金贵仪十九岁,名秋月。

  金淑仪二十岁,名弄玉。

  裴淑容十九岁,名月里嫦娥。

  陈淑容十九岁。

  曹顺仪三十二岁。

  徐顺容二十一岁,名散花。

  周顺容二十五岁。

  林婉仪二十三岁,名月姊,即林美人。

  王婉容二十九岁,名月宫。

  任婉容二十一岁,名金奴。

  阎婉容十九岁。

  朱昭仪十八岁,名素辉。

  余昭容二十五岁,名羞花。

  王昭容二十四岁,名三宝奴。

  林昭容二十岁,名菱香。

  李昭容十九岁。

  郑昭媛二十一岁,名媚娘。

  蒋修仪四十一岁。

  陆修仪二十一岁,名娇奴。

  毛修容三十二岁。

  黄修容二十岁,名宝琴,即琅玡夫人。

  陈修媛二十八岁。

  萧修媛十九岁,名金奴。

  左充仪二十一岁。

  申充仪十九岁,名观音。

  秦充容二十九岁。

  刘充容二十岁,名新刘娘。

  奚充媛二十四岁。

  江充媛二十岁,名南春。

  席充媛十八岁,名珠珠,即席美人。

  △宋俘记:昏德(按即徽宗)「妾三十一人先入青城寨。金弄玉、陈娇子、月里嫦娥、申观音移居额鲁观寨。金秋月、朱素辉、左宝琴、新刘娘移居萧庆寨。李珠媛、萧金奴、席珠珠移居葛思美寨。朱桂林、曹柔、周镜秋、徐散花、林月姊、王月宫、阎宝瑟、任金奴、林菱香、余羞花、王三宝奴、郑媚娘、蒋敬身、陆娇奴、毛朱英、黄宝琴、陈大和、秦怀珊、奚巧芳、江南春均四起北行。至五国后,任金奴生子一;阎宝瑟十一年九月初四日殁,生子一;郑媚娘生子檀。」

  ▲以上嫔位。

  ▲新王婕妤二十二岁。

  小王婕妤二十岁。

  奚婕妤十七岁,名拂拂。

  裴婕妤十八岁,名宝卿,即奉国夫人。

  管婕妤十九岁,名芸香。

  谢婕妤十九岁,名咏絮。

  江婕妤十七岁,名凤羽。

  邱婕妤二十一岁,名巧云,即邱贵人。

  刘婕妤十八岁,名蜂腰,即刘美人。

  郭婕妤十九岁,名小奴,即郭夫人。

  刘婕妤十九岁,名菊仙,即平国夫人。

  阎婕妤十九岁,名月媚,即三水夫人。

  朱才人十八岁,名柳腰。

  莫才人十八岁,名青莲。

  叶才人十九岁,名小红。

  周才人二十二岁,名春桃。

  曹才人十九岁,名小佛奴。

  李才人二十八岁,名铁笛。

  狄才人十九岁,名金奴。

  邵才人十八岁,名元奴。

  方才人二十岁,名朝云。

  邢才人十八岁,名心香,即邢夫人。

  姚才人二十岁,名小娇奴,即姚夫人。

  罗才人二十岁,名醉杨妃,即罗夫人。

  程才人十八岁,名云仙,即程夫人。

  高才人二十一岁,名晓云,即南徐夫人。

  金才人二十一岁,名小金鸡。

  邢贵人二十二岁,名小金。

  卢贵人十九岁,名袅袅。

  周贵人十八岁,名河南。

  景贵人十七岁,名樱桃。

  何贵人二十四岁,名羞金。

  辛贵人十九岁,名香奴。

  卫贵人十七岁,名佛面,即卫美人。

  徐美人十九岁,名癸癸。

  朱美人二十一岁,名凤云。

  冯美人十九岁,名宝玉儿。

  芮美人二十岁,名春云。

  曹美人二十二岁,名串珠。

  顾美人二十一岁,名猫儿。

  俞美人十七岁,名小莲。

  福国邢夫人十八岁,名佛迷。

  华国李夫人二十一岁,名春燕。

  卫国顾夫人二十三岁,名福云。

  顺国王夫人十七岁,名杏林。

  定国李夫人十八岁,名醉仙桃。

  景国张夫人二十四岁,名小花。

  徐国邢夫人十七岁,名柳姊。

  益国刘夫人二十一岁,名百哥。

  荣国韦夫人二十四岁,名月姑。

  许国刘夫人二十一岁,名鸳鸯。

  纪国顾夫人十八岁,名小郎。

  鲁国徐夫人十九岁,名春罗。

  邹国吴夫人二十三岁,名富奴。

  慎国任夫人十八岁,名蕙卿。

  承国吴夫人二十岁,名端姑。

  钜鹿朱夫人二十二岁,名燕姑。

  平原刘夫人十八岁,名春芳。

  会稽谢夫人十七岁,名三奴。

  河间刘夫人二十二岁,名月奴。

  榆林任夫人十六岁,名玉桃。

  陈留吴夫人十七岁,名阿奴。

  寿阳李夫人十九岁,名巧郎。

  清河张夫人二十一岁,名月仙。

  三原王夫人二十二岁,名赛莲花。

  江夏黄夫人十九岁,名观音奴。

  康平王夫人十九岁,名金姑。

  荣阳张夫人十九岁,名花媚。

  河内郑夫人十六岁,名佛保佑。

  宏农杨夫人十九岁,名春莺。

  太原王夫人十七岁,名红奴。

  南阳王夫人十九岁,名猫儿。

  王夫人十九岁,名月奴。

  纪夫人十七岁,名男郎。

  陈夫人十九岁,名桃花。

  郑夫人十九岁,名巧巧。

  杨夫人十九岁,名吉保。

  芮夫人十七岁,名二南。

  叶夫人十九岁,名金姑。

  恽夫人十九岁,名花云。

  曹夫人十九岁,名大姑。

  刘夫人二十一岁,名阿奴。

  黄夫人二十一岁,名朱红。

  褚夫人十八岁,名醉观音。

  阳夫人十七岁,名三姑。

  潘夫人十八岁,名玉儿。

  文夫人二十二岁,名杨妃。

  向夫人二十一岁,名岫云。

  荀夫人十八岁,名玉虎儿。

  李夫人十九岁,名双飞。

  张夫人二十四岁,名贝姑。

  姜夫人十九岁,名银铃。

  费夫人十九岁,名兰姑。

  霍夫人二十一岁,名小凤。

  江夫人十七岁,名和姑。

  钟夫人二十岁,名大宝佛。

  乔夫人二十二岁,名瑞芳。

  彭夫人二十一岁,名佛哥。

  曾夫人十九岁,名四面笑。

  沈夫人十九岁,名金男。

  田夫人十九岁,名倩云。

  章夫人二十一岁,名好郎。

  何夫人二十岁,名青凤。

  梁夫人二十一岁,名温和。

  孙夫人十九岁,名星奴。

  马夫人十八岁,名兰秀。

  于夫人十七岁,名一剪红。

  王夫人二十岁,名翦云。

  契勘来目,一人两见者已参合本名下。自余刘安妃、曹淑仪、褚婉仪、徐婉容、刘昭仪、蒋昭媛、黄金娥【曾封淑仪】、褚才人、冯贵人、李美人、应国夫人平氏、淮南夫人严氏、河东夫人席氏、顾夫人、卜夫人、吕夫人、唐夫人、巴夫人、司马夫人、段夫人、邹夫人并先薨逝。谨再陈叙者。

  △宋俘记:昏德(按即徽宗)「宠婢封婕妤、才人、贵人、美人者四十一人,先入青城寨,随行入刘家寺寨,五起北行。曹小佛奴移居葛思美寨。至燕山后,新王婕妤、小王婕妤、周春桃、狄金奴、邵元奴归昏德。新王、周、狄、邵六年春各生子女一,均随至五国,余三十五人居燕山御寨。八月,至上京后,奚拂拂、裴宝卿、管芸香、谢吟絮、江凤羽、刘蜂腰、刘菊山、阎月媚、朱柳腰、俞小莲入洗衣院。莫青莲、叶小红、李铁笛、邢心香、姚小娇、罗醉杨妃、程云仙、高晓云、小金鸡、邢小金、卢袅袅、周河南、景樱桃、何羞金、辛香奴、徐癸癸、朱凤云、冯宝玉儿、芮春云、曾串珠、顾猫儿入斜也、讹里朵、达赉、阇母、希尹、兀朮及诸郎君寨。邱巧云、郭小奴、方朝云、卫佛面道殁。」

  同书又云:「婢封夫人者六十七人,先入青城寨。李春燕归张邦昌为后。陈桃花、杨春莺、郭佛迷、曹大姑归真珠大王寨。郑佛保、谢三奴、任玉桃、吴阿奴归宝山大王寨。霍小凤、何青凤入高庆裔寨。郑巧巧、张小花入俞覩寨。王猫儿、刘百古、章好郎、孙心奴入兀室寨。费兰姑、吴富奴、朱燕姑、刘鸳鸯入娄宿寨。沈金男、马兰廋入刘思寨。韦月姑、张贝姑、卫福云、刘阿奴、文杨妃、王赛莲、刘月奴、乔瑞芳、黄朱红、张月仙、向袖云(按一作岫云)、彭佛哥、梁温和、王翦云、吴端姑、钟大宝、王月奴、杨吉保、叶金姑、恽花云、张花媚、王金姑、李巧郎、黄观音、李双飞、姜银铃、徐春罗、曾四面、田倩云、李仙桃、荀玉虎、顾小郎、褚观音、潘玉儿、任蕙卿、刘春芳、王红奴、芮二南、王杏林、纪男郎、汤三姑、邢柳姊、汪(按一作江)和姑、于一剪红均七起北行。道殁十一人,余入云中御寨。」

  ▲少帝妃嫔三十八人【宫女五十三人】

  朱慎德妃十八岁。

  △宋俘记:重昏(按即钦宗)「妻二:朱后、朱慎德妃。先入斋宫,三起北行,四月十八日抵燕山,馆愍忠祠。

  七月,与重昏会。十月,随昏德流徙……五国。」

  ▲郑才人十七岁,名庆云。

  韩才人十八岁,名静。

  刘才人十五岁,名月娥。

  卢才人十七岁,名顺淑。

  何才人十六岁,名凤龄。

  狄才人十五岁,名玉辉。

  戚夫人二十岁,名玉。

  郑夫人十九岁,名月宫。

  蒋夫人十六岁,名长金。

  鲍夫人十九岁,名春蝶。

  △宋俘记:「妾封才人、夫人者十人,先入青城寨。刘月娥、何凤龄、郑月娥、薛长金(按薛一作蒋)入真珠大王寨。卢顺淑、戚小玉(按一无小字)、韩静观(按一作韩静)、鲍春蝶入宝山大王寨。郑庆云、狄玉辉三起北行,至燕山,归重昏,随流五国。」

  ▲朱内宰二十一岁,名淑媛。

  田副宰十九岁,名芸芳。

  曹内史十九岁,名妙婉。

  卜内史十九岁,名女孟。

  席内史十六岁,名进士。

  程内史十七岁,名巧。

  俞内史十八岁,名玩月。

  黄内史十六岁,名勤。

  徐尚仪二十一岁,名金玉。

  许尚仪十六岁,名春云。

  周尚服十六岁,名男儿。

  徐尚服十八岁,名宝莲。

  何尚食十九岁,名红梅。

  杨尚食十六岁,名调儿。

  方尚寝十七岁,名芳香。

  陈尚寝十七岁,名文婉。

  沈尚功十九岁,名知礼。

  叶尚功十八岁,名寿星。

  华宫正二十四岁,名正仪。

  吕使令十八岁,名吉祥。

  褚使令十七岁,名月奴。

  骆使令十五岁,名蝶儿。

  顾使令十五岁,名顽童。

  芮使令十五岁,名秀。

  严使令十四岁,名莺簧。

  姜使令十四岁,名田田。

  卫使令十三岁,名猫儿。

  朱内宰以下未封夫人,是与来目两歧。谨再陈叙者。

  △宋俘记:「婢封内职者二十七人,先入青城寨。曹妙婉、卜女孟、席进士、程巧、俞玩月、黄勤殁于水。卫猫儿自刎。徐宝莲、姜田田病殁。顾顽童、芮秀、严莺簧入宝山大王寨。杨调儿、陈文婉敕赐真珠大王。朱淑媛、田芸秀、徐钰(按一作金玉)、许春云、周南(一作周男儿)、何红梅、方芳香、沉知礼、叶寿心(按一作寿星)、华正仪、吕吉祥、褚月奴、骆蝶儿三起北行、入洗衣院。」

  ▲皇子妃三十四人【使女一百单七人】

  郓府朱夫人十七岁,继妃。

  裘郡君二十一岁。

  石郡君二十二岁。

  刘郡君十九岁。

  石郡君十八岁。

  肃府任夫人二十四岁。

  余郡君十九岁。

  余郡君十七岁。

  景府田夫人二十三岁。

  马郡君十六岁。

  济府曹夫人十九岁,继妃。

  王郡君十九岁。

  符郡君十八岁。

  马郡君十八岁。

  康府邢夫人二十二岁。

  田郡君十九岁。

  姜郡君十七岁。

  益府周夫人二十二岁。

  周郡君十七岁。

  邠府徐夫人十八岁,聘定。

  祁府曹夫人十九岁。

  高郡君十七岁。

  莘府严夫人二十岁。

  褚郡君十八岁。

  仪府陆夫人十九岁,聘定。

  徐府王夫人十九岁。

  沂府梁夫人十八岁。

  和府李夫人十七岁,聘定。

  信府罗夫人十六岁,聘定。

  安康郡府田夫人十五岁,聘定。

  康平郡府高夫人十四岁,聘定。

  相国府韩夫人十四岁,聘定。

  瀛国府朱夫人十四岁,聘定。

  建安郡府孔夫人十四岁,聘定。

  契勘原目,徐王妾一人,已薨;景王妾曹郡君已薨。余无漏匿。谨再陈叙者。

  △宋俘记:「媳九人、聘媳十人(按状所列,当作媳十人、聘媳九人)、庶媳十五人。自尽刘家寨者一:王氏;殁于青城寨者一:罗大姑。二起北行者五:朱凤英十三年自洗衣院遣至五国;邢[秉]懿封建炎宋国夫人,天眷二年六月殁;□□□□□□□□田春罗六年四月殁洗衣院;姜醉妹(按一作醉媚)封绍兴郡夫人;徐圣英敕赐真珠大王为妾。三起北行者一:孔令则,入宝山大王寨,八年,敕配伪建安郡王赵梴。自刘家寨五起北行者二十八:田静珠、周瑜、高仲贤、严善均十三年自洗衣院遣至五国;任二姑、曹三保、王延玉、田凤仪、朱针仙匀殁洗衣院;余英珠入阇母寨;马舞蝶入固新寨;符莺奴入蒲芦虎寨、曹二姑入额鲁观寨;褚红云入阿懒寨;陆正姑入斡本寨;陶芳姿入达赉寨;梁春先入都元帅斜也寨;李舜英入兀室寨;高巧姝入讹里朵寨;韩氏勑配伪相国公李浩为妾;裘冶、石家奴、刘三福、石吉祥、曹千人爱、王金英、马缨头、周瑾均无考。」

  ▲亲王妃一十八人【使女三十六人】

  濮府刘夫人四十六岁。

  周郡君十八岁。

  晋康郡府

  朱郡君二十八岁。

  平原郡府刘夫人四十四岁。

  朱郡君二十四岁。

  乔郡君二十岁。

  王郡君十九岁。

  陆郡君十七岁。

  和义郡府。

  林郡君二十六岁。

  毛郡君十七岁。

  永宁郡府林夫人十九岁。

  陈郡君十九岁。

  罗郡君十八岁。

  燕府郭夫人四十六岁。

  王郡君十九岁。

  叶郡君二十一岁。

  越府陆夫人三十二岁。

  陈郡君二十四岁。

  契勘原目,晋康郡王、和义郡王夫人并先薨逝。谨再陈叙者。

  △宋俘记:燕王赵俣「妻妾郭氏四起北行,至五国。王柳姑、叶三郎五起北行,入洗衣院。」越王赵偲「妻妾陆氏四起北行,殁韩州。陈大眉五起北行,殁燕山御寨;陈细眉入洗衣院。和义郡王赵有奕「妻妾林灵好、毛久香自青城寨七起北行,灵好殁于道……」按宋俘记下残,他人无考。

  ▲王女二十三人【使女三十九人】

  燕五宗姬十六岁,即巧荪。

  燕六宗姬九岁。

  燕七宗姬六岁。

  燕八宗姬四岁。

  越二宗姬十八岁,即添香。

  越三宗姬十五岁,即檀香。

  越六宗姬七岁。

  濮三宗姬十五岁,即玉屏。

  濮五宗姬四岁。

  晋康大宗姬十六岁,即红云。

  晋康四宗姬七岁。

  平原六宗姬十五岁,即芸姑。

  平原八宗姬十四岁,即莲姑。

  平原九宗姬十二岁。

  平原十一宗姬七岁。

  平原十宗姬十岁。

  平原十二宗姬六岁。

  平原十五宗姬三岁。

  和义大宗姬十五岁,即琪花。

  和义三宗姬四岁。

  永宁大宗姬十岁。

  永宁二宗姬八岁。

  永宁三宗姬二岁。

  △宋俘记:燕王赵俣「女巧申(按状作巧荪)……五起北行。次女、三女、四女、长孙女、次孙女均四起北行。有名飞燕者见在宫,皇统二年封次妃。」越王赵偲「长女添香、次女檀香均五起北行。檀香入宫,封夫人……」按宋俘记下残,他人无考。

  ▲驸马八人【随从十二人】

  曾夤二十八岁,尚嘉德。

  △宋史卷二四八公主传:「嘉德帝姬……下嫁左卫将军曾夤。」

  宋会要帝系八之五六:「以故相曾公亮四世孙侄进士夤为左卫将军驸马都尉,选尚嘉德帝姬。」按「曾」或作「曹」,误。

  ▲曹晟二十四岁,尚荣德。

  △宋史卷二四八公主传:「荣德帝姬……下嫁左卫将军曹晟。」

  宋会要帝系八之五五:政和「五年九月十日,以光禄卿曹调男晟为左卫将军驸马都尉,选尚荣德帝姬。」

  ▲宋邦光二十二岁,尚安德。

  △宋史卷二四八公主传:「安德帝姬……下嫁左卫将军宋邦光。」

  宋会要帝系八之五五:政和「六年十一月十七日,以故西头供奉官宋景孙邦光为左卫将军驸马都尉选尚安德帝姬。」

  ▲蔡鞗二十一岁,尚茂德。

  △宋史卷二四八公主传:「茂德帝姬……下嫁宣和殿待制蔡鞗。」

  宋会要帝系八之五五:政和「八年三月十六日,以太师鲁国公蔡京男鞗为朝散郎、宣和待制、充驸马都尉,尚康福帝姬。」按康福即改封茂德前之封号。

  ▲向子房十八岁,尚成德。

  △宋史卷二四八公主传:「成德帝姬……下嫁向子房。」

  ▲田丕十八岁,尚洵德。

  △同前书:「洵德帝姬……下嫁田丕。」

  ▲刘文彦十八岁,尚显德。

  △同前书:「显德帝姬……下嫁刘文彦。」

  宋会要帝系八之三九:「显德公主,大观四年七月封显福公主,政和三年闰四月改封帝姬,宣和七年八月改封显德,下嫁刘文彦。」

  ▲向子扆十七岁,尚顺德。

  △宋史卷二四八公主传:「顺德帝姬……下嫁向子扆。」

  宋会要帝系八之三九:「顺德公主,政和元年三月封顺福公主,三年闰四月,改封帝姬。靖康元年七月,改封顺德,以其将下降向子扆故也。」

  ▲大金(骨卢你移赉勃极烈左皇   子   右)副元帅府指挥:

  契勘二庶人誓约,愿献犒金一百万锭、银五百万锭,先续过纳金二十四万七千六百两,用情准四万九千五百二十锭;银七百七十二万八千两,准一百五十四万五千六百锭。不欲照五十两一锭旧例,所缩已多。是依庶人续约,准折金六十万单七千七百锭、银二百五十八万三千一百锭,具详别幅。仍缩金三十四万二千七百八十锭、银八十七万一千三百锭。限五日内尽数津纳,如仍隐匿延稽,当府即纵兵大索,毋贻悔吝,须议指挥。

  右下开封府准此。

  大金天会五年三月十四日。

  ○别幅

  ▲契勘庶人手允事目:

  帝姬、王妃一人准金一千锭。

  宗姬一人准金五百锭。

  族姬一人准金二百锭。

  宗妇一人准银五百锭。

  族妇一人准银二百锭。

  良家女一人准银一百锭。

  照对先续申状遣解人数,左司申验名册,汰除不入寨者,未应计数,自余见在及汰还名口,用情统计:

  选纳妃嫔八十三人,王妃二十四人,帝姬、公主二十二人,人准金一千锭,得金一十三万四千锭,内帝妃五人倍益。

  嫔御九十八人,王妾二十八人,宗姬五十二人,御女七十八人,近支宗姬一百九十五人,人准金五百锭,得金二十二万五千五百锭。

  族姬一千二百四十一人,人准金二百锭,得金二十四万八千二百锭。

  宫女四百七十九人,采女六百单四人,宗妇二千单九十一人,人准银五百锭,得银一百五十八万七千锭。

  族妇二千单七人,歌女一千三百十四人,人准银二百锭,得银六十六万四千二百锭。

  贵戚、官民女三千三百十九人,人准银一百锭,得银三十三万一千九百锭。

  都准金六十万单七千七百锭,银二百五十八万三千一百锭。

  △宋史卷三五七梅执礼传:「金人围京都,执礼劝帝亲征,而请太上帝后、皇后、太子皆出避,用事者沮之。洎失守,金人质天子,邀金帛以数百千万计,曰:『和议已定,但所需满数,则奉天子还阙。』执礼与同列陈知质、程振、安扶皆主根索,四人哀民力已困,相与谋曰:『金人所欲无艺极,虽铜铁亦不能给,盍以军法结罪,傥窒其求。』而宦者挟宿怨,语金帅曰:『城中七百万户,所取未百一,但许民持金银换粟麦,当有出者。』已而果然。酋怒……而枭其首,时靖康二年二月也。」

  南征录汇:天会四年【宋靖康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萧庆奉二帅命,与宋臣吴幵、莫俦等议定事目,令少帝押为据:

  一、准免道宗北行,以太子、康王、宰相等六人为质,应宋宫廷器物充贡。

  一、准免割河以南地及汴京,以帝姬两人,宗姬、族姬各四人,宫女一千五百人,女乐等一千五百人,各色工艺三千人,每岁增银绢五百万疋两贡大金。

  一、原定亲王、宰相各一人,河外守臣血属全速遣送,准俟交割后放还。

  一、原定犒军金一百万锭、银五百万锭、须于十日内输解无缺。如不敷数,以帝姬、王妃一人准金一千锭,宗姬一人准金五百锭,族姬一人准金二百锭,宗妇一人准银五百锭,族妇一人准银二百锭,贵戚女一人准银一百锭,任听帅府选择。【见秘录、随笔。】」

  南征录汇耐庵校语:「初十日,王妃、帝姬九人下,李本云;独一妇不从。二太子曰:『汝是千锭金买来,敢不从?』妇曰:『谁所卖?谁得金?』曰:『汝家太上有手敕,皇帝有手约,准犒军金。』妇曰:『谁须犒军谁令抵准,我身岂能受辱。』二太子曰:『汝家太上宫女数千,取诸民间,尚非抵准?今既失国,汝即民妇,循例入贡,亦是本分。况属抵准,不愈汝家徒取。』妇语塞气恧……」三朝北盟会编卷七三靖康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乙酉所引朝野佥言、避戎夜话云,粘罕、斡离不遣书来索金银表段犒军,以书榜于市:

  骨卢你移赉勃极烈左副元帅谨致书于大宋皇帝:提师远涉,惟赖金银犒设军兵。近日差官入京城检视府库藏积,绢一色,约有一千四百万匹于内,准备犒赏,所须一千万匹。今承来示搜寻深意,恐似防再索,假以为辞,于理未安。初破城时,本议纵兵,但缘不忍,以致约束。今欲犒赏诸军,议定合用金一百万锭、银五百万锭,段子、衣绢数不限。官私望早依数应副,且见在库绢,虽见有余,惟取所须之数,金银段子亦依所须,之外亦必不取。累承示谕,金帛丰耗,验今所谕,似谬前言,且冀亮悉,无多浮辞。专奉书启达不宣,谨言。

 ●靖康稗史之四

  南征录汇笺证

  ▲天会四年【宋靖康元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宋闰十一月】,固伦尼伊勒齐孛堇左副元帅宗翰、二皇子右副元帅宗望克宋大兵,自南壁登城,禁军士下城纵掠。夜,宋遣景王杞、谢克家至刘家寺皇子寨求和,谕令何■来议。【见刘同寿圣院札记】

  △金史卷三太宗纪:天会四年「闰月壬辰朔,宋出兵拒战,宗望等击败之。癸巳,宗翰至汴,丙辰,克汴城。」丙辰为二十五日,则「十一月」上当有「闰」字,此脱,同书卷七四宗翰传:天会四年「闰月,宗翰至汴,与宗望会兵。宋约画河为界,复请修好。不克和。丙辰,银朮哥等克汴州。」又同卷宗望传:天会四年「闰月壬辰朔,宋兵一万出自汴城来战。宗望选劲勇五千,使当海、忽鲁、雏鹘失击败之。癸巳,宗翰自太原会军于汴。丙辰,克汴州。」又:「宗望本名斡鲁补,又作斡离不,太祖第二子也。」故此处称「二皇子」。宋史卷二三钦宗纪:靖康元年闰十一月「丙辰……金兵登城……京城陷。」

  瓮中人语:靖康元年闰十一月「二十五日……金帅令敛兵登城。夜,遣景王杞、谢克家以书诣斡离不军。」

  三朝北盟会编卷七0靖康元年闰十一月二十六日云:「城陷,上急召大臣、亲王、侍从,而至者三人,谢克家其首也。因与徒步入小阁中计议,俄顷遣谢克家及景王使军中请命……」

  ▲二十六日,国相【即左副元帅】令宋使李若水入城,谕勿播迁。【见克锡青城秘录】

  △宋史卷四四六李若水传:「钦宗将遣使至金国,议以赋入赎三镇,诏举可使者,若水在选中。召对,赐今名,迁著作佐郎,为使,见粘罕于云中。纔归,兵已南下,复假徽猷阁学士,副冯澥以往。甫次中牟,守河兵相惊以金兵至,左右谋取间道去……若水……令敢言退者斩,众乃定。既行,叠具奏,言和议必不可谐,宜申饬守备。至怀州,遇馆伴萧庆,挟与俱还。及都门,拘之于冲虚观,独令庆、澥入。既所议多不从,粘罕急攻城,若水入见帝,道其语,帝命何■行。」

  三朝北盟会编卷七0靖康元年闰十一月二十六日条云:「遗史、泣血录皆曰,李若水初同冯澥奉使,留军中。澥已归而城陷。馆伴见若水说,景王请命书上犹有御宝,料城中未甚乱。国相教徽猷来,欲令入城,若水遂同馆伴者至城破处见粘罕,斡离不云,京城已破,可遽归报皇帝勿须播迁,五百里内皆吾兵也……又曰,可令何相公来议事……」

  ▲宋遣何■至寨哀恳,国相令回奏少帝,速请道宗出城。■曰:「此非臣子所宜言。」国相怒云:「尔家太上事事失信,弗亲出城便须出质妻女,此外更无计议。」【见高有恭行营随笔。】

  △宋史卷二三钦宗纪:靖康元年闰十一月「丁巳……命何■及济王栩使金军。戊午,何■入言,金人邀上皇出郊。帝曰:『上皇惊忧而疾,必欲之出,朕当亲往。』」按是月壬辰朔,丁巳乃二十六日,戊午为二十七日。

  ▲二十七日,宋使济王栩及李过庭来求哀。【见札记。】

  △大金吊伐录卷三宋主求哀书:「靖康元年闰十一月二十六日,大宋皇帝致书大金国相元帅、皇子元帅:久蒙恩惠,深用感铭。不省过尤,尚烦责数。比者大兵累至城下,危然孤垒,攻击何难?及已登临,犹存全爱。方图请命,更辱使音。特俾安心,仍无后虑。感极垂涕,夫复何言!谨遣右仆射何■、济王栩、中书侍郎陈过庭求哀恳告,切冀收兵。天雪冱寒,敢祈保啬。不宣,白。」

  三朝北盟会编卷七0靖康元年闰十一月二十七日条:「济王及陈过庭出使,同伸恳告也。」

  ▲二十八日,宋遣秦桧、李若水求和,二帅谕须上皇、皇子出质,别差近上官,与已画定州、府、军、县长官血属各一人,往同交割,并将干戾人童贯、蔡京、蔡攸、王黼、李纲、李弥大、刘韐、王安中、马扩、詹度、陈遘、吴敏、徐处仁、折彦实、折可求、吕绅、张孝纯、王禀,及归朝人滕茂实、范直方、李嗣本、蔡靖、高世由、赵良嗣、折可存、张观、杨忠敏、张谦、张翼等家属交出。二十九日,又遣燕、越、郓、景、济、祁、莘、徐、沂、和、信十一王来请命,弗纳。【见随笔。】

  △大金吊伐录卷三宋求哀请命书:「靖康元年闰十一月二十七日,大宋皇帝致书于大金国相元帅、皇子元帅:比者遣何■等奉书,想已呈彻。危迫之恳,必蒙矜悯。言念和好之重,出于大德;听从弗明,以致召衅;远烦旌旗,深所不遑。然念师徒既登城堞,何■、济王栩等又未回归,城内人情,惶扰异常;抚谕不定,深忧自致生事,却使不能奉承德意。敢望特加存全,早赐指挥,少驻兵马,以安人心。所有欲约事目,一一谨即听从,便当歃血着盟,传之万世。其为大恩,何以方此?谨再遣使御史中丞秦桧、徽猷阁学士朝奉郎李若水、武翼大夫王履求哀请命。祁寒应候,冀倍保调,不宣。白。」

  又同卷元帅与宋主书:「天会四年闰十一月二十七日,大金固伦尼伊拉齐贝勒左副元帅、皇子右副元帅致书于大宋皇帝阙下:币章既报,美问复臻,虽承恳告之言,未副质亲之素。再叙悃悰,更烦听览。且重兵才至,屡望会盟,因谓疑惑,乃从高意,惟索上皇已下为质而已。亦不依应,遂生兵怒,以致攻击;而一无他辞,但云收兵,其理安在?况事势及此,宜从初议:早冀上皇与皇子出质;别差近上官员交割已画定州、府、军、县;及比至开门抚定以来,更遣逐州府长官血属执质;仍使前项逐官亲戚每州各一名,同交割官前去说谕,俾知纳土。又一面速送所索官员并家属。缅惟照亮,曲认恳诚。专奉书陈达,不宣。白。」

  又同卷闰十一月十三日与宋主书后有取干戾人札子,录于下:

  取干戾人札子

  童贯(有子师杨、师孔等)  蔡京、蔡攸

  王黼  李纲  李弥大

  刘韐  王安中  马扩

  詹度  陈遘  吴敏

  徐处仁  折彦实  折可求

  吕仲  张孝纯  王禀

  已上干戾人数。

  滕茂实  范直方  李嗣本

  蔡靖  高世由

  已上本身或有兄弟在本朝,取家属团聚。

  赵良嗣(并众房伯叔兄弟,元系北人)

  折可存(系归降逃走)

  又右班殿直张观、东头供奉官杨忠敏(自身)、张谦、张冀、将领长行军二十余人、八月内走。(系忠顺军)

  ▲宋遣何■来求哀,国相云:「道宗来质?妻女来质?以何为可?」■语塞。继云,当请少帝自来议。三十日,宋主出城,使乌凌葛思美馆伴于斋宫。【见秘录。】

  △三朝北盟会编卷七0靖康元年闰十一月二十八日己未,「何■至军前,祈请上皇免出郊,且言上出郊之意,粘罕从之」。

  宋史卷二三钦宗纪:靖康元年闰十一月「辛酉,帝如青城」。按是月壬辰朔,辛酉为三十日。

  ▲宋发蔡京子鞗出城。【见随笔。】

  △大金吊伐录卷三送蔡驸马书:「靖康元年闰十一月三十日,赵桓谨致书于大金国相元帅、皇子元帅:近蒙惠书,具见美意,不胜感激。所需奸臣亲属,谨应如命。但以前此误国,尽窜岭外。独有蔡京之子鞗,见以除名勒停,缘系驸马都尉,当时不曾远窜,今令枢密都承旨王健押送军前。余人以方在围城中,追究未得,更俟续次根寻遣发,不敢少有失信。凝寒在候,倍冀珍啬,不宣。白。

  ▲十二月初二日,宋主上降表,礼成,请退兵,愿献世藏珍异,一应女乐。国相云:「一人人物何非我有?皇帝且归候旨。」令乌凌葛思美等五人送入城,即驻宋宫。【见秘录。】

  △大金吊伐录卷三宋主降表:「臣桓言:伏以今月二十五日,大兵登城,出郊谢罪者。长驱万里,远勤问罪之师;金庇一宗,仰戴隆宽之德。感深念咎,俯极危衷。臣诚惶诚惧,顿首顿首。猥以眇躬,奉承大统。懵不更事,济以学非。昧于知人,动成过举。重烦元帅,来攻陋邦。三里之城,已失藩维之守;九庙之祀,当成煨炉之余。不图深仁,曲假残息。兹盖伏遇伯大金皇帝乾坤之德甚溥,日月之照无私。不怒之威,既追踪于汤、武;好生之德,且俪美于唐虞。弗念一夫之辜,特全万人之命,宇宙载肃,宗社获安。文轨既同,永托保存之惠;云天在望,徒深向往之诚。无任瞻天望圣,激切屏营之至。谨奉表称谢以闻。臣桓诚惶诚惧,顿首顿首,谨言。天会四年十二月日。」按,同卷还有一宋主降表,乃最后遵金人意改定之文,更多郫词,不录。

  宋史卷二三钦宗纪:靖康元年十二月「癸亥,帝至自青城。」按是月壬戌朔,癸亥乃初二日。

  ▲初三日,帅府致书宋主,令唤回康王,又表达皇帝废宋易主。【赵士先毳幕闲谈。】

  △三朝北盟会编卷七一靖康元年十二月三日金人遣使致书请唤回康王条引泣血录曰:「书云『既往不咎,故无可言;事至于今,良可惊悸。康王见在河北,可遣一人同使命唤回,未审圣意如何?凝寒,伏惟善保,寿祺。』具书不名,但题云骨卢你移赉勃极烈、大金副元帅书上。」

  大金吊伐录卷三废国取降诏:「敕赵桓:省所上降表,汝与叔燕王俣、越王偲已下宗族及宰臣百僚、举国士民、僧道、耆寿军人,于十二月二日出郊,望阙称臣待罪事,具悉。背义则天地不容,其孰与助?败盟则人神共怒,非朕得私。肇自先朝开国,乃父求好,我以诚待,彼以诈欺。浮海之使甚勤,请地之辞尤逊。析木版图第求入手,平山伪诏曾不愧心?罔天罚以自干,忽载书而固犯。肄予篡绍,犹事涵容。迄悛恶以无闻,方谋师而致讨。犹闻汝得承位,朕望改图。如何复循父佶之覆车,靡戒彼辽之祸鉴?虽去岁为盟于城下,冀今日堕我于画中。赂河外之三城,既而不与;构军前之二使,本以间为。惟假臣权,不赎父罪,自业难逭,我伐再张。将臣多激怒之心,战士增敌忾之勇。息君犯王不韪之罪,丧亦宜乎;晋师有三无报之名,倍犹未也。以是济河航苇,降汴燎毛,人竞覆昏,天莫悔祸。谁肯背城而借一,果闻举族以出降。既为待罪之人,自有易姓之事。所有措置条件,并已宣谕元帅府施行。故兹诏示,想宜知悉。」

  ▲初四日,二帅遣萧庆入城封府库,驻都堂,承宣号令。【阿懒大金武功记。】

  △三朝北盟会编卷七一靖康元年十二月四日引靖康遗录曰:「粘罕遣萧庆入城,检视府库帑藏,悉皆封识。既封府库,即居尚书省朝堂,朝廷动静悉皆关白。」

  ▲宋使邓珪尝称妃嫔、帝姬之美,二皇子获蔡京家婢李氏,本宋宫女媵,福金帝姬嫁蔡,刺问益详,因议和亲。【见雏凤清声。】

  五年【宋靖康二年、建炎元年】正月元旦,宋遣济王、景王来贺,犒以金银,二帅遣真珠大王等九人入贺。【见秘录。】

  △宋史卷二三钦宗纪:靖康「二年春正月辛卯朔,命济王栩、景王杞出贺金军,金人亦遣使入贺。」

  三朝北盟会编卷七四靖康二年正月一日条:「济王、景王诣军前贺,得金银数觔以归。粘罕遣其子真珠大王同使人八人来贺正旦。」

  ▲【阙三十六字】初八日,宋遣何■来求减金银。国相云:「前约择定其一,再容酌议。」二皇子云:「从我和亲,再容议减。」■云:「臣不能奏请。」皇子云:「须尔皇帝献来,不烦再议。」【见札记。】

  △三朝北盟会编卷七四靖康二年正月八日戊戌条:「何■使金军前恳粘罕,乞减金银、表段之数,粘罕不从。」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靖康二年正月「戊戌,何■使军前,乞减金银表缎之数,左副元帅宗维不从。」按宗维即粘罕。

  ▲初九日,二帅致书宋主,并遣高庆裔邀令出城面议。【见武功记。】

  △三朝北盟会编卷七四靖康二年正月九日己亥引宣和录曰:「至晚,金人遣使致书,欲车驾再幸其军,议加金主徽号,遣高尚书持书来。高奏:『陛下不必亲出,姑为书式,遣亲王大臣以行如何?』上亦不欲出郊,何■独以谓必须出,上信之。」按系年要录卷一,是日亦有与此基本相同之记载,不赘录。

  大金吊伐录卷三宋主许面议书:「天会五年正月日,大宋皇帝桓谨致书于大金国相元帅、皇子元帅:专承使旨,特示书辞,慰怿之情,无以为喻。金帛已令严切根括,接续供纳。所有上徽号礼数、冠冕、车辂、图籍、印板之类,谨以来日躬往面议。先此布叙,幸赐照亮,不宣。谨白。

  ▲初十日,帝驾再出南熏门至青城寨,金使萧庆令郓王及何■、冯澥、曹辅、吴幵、莫俦、孙觌、谭世绩、江藻、郭仲荀、李若水十一人侍帝,余居寨外,馆帝于斋宫端成殿东庑,不俱供帐,铁索阑门,击柝然薪,终宵不息。【见宋遗民愤谈。】

  △宋史卷二三钦宗纪:靖康二年正月「庚子……何■、李若水劝帝亲至军中,从之,以太子监国而行。」三朝北盟会编卷七四靖康二年正月十日庚子条:「上之再幸虏营也,何■、曹辅、吴幵、莫俦、李若水、谭世绩、司马朴、汪藻、孙觌扈驾从行。上至青城,舍于端成殿东庑。是夜,衾枕不宿,戒席土床而寝。何■已下,皆置之别室……」又引孙觌状云:「日将入,掩关,外面以铁绳维之,然薪击柝,传呼达旦,上不堪幽闭之辱,往往出涕。」

  ▲宋主谒二帅,拒不见。令萧庆授意,索贡人、物。宋臣驳辩良久,吴幵、莫俦传宋主意,允以亲王、宰执、宗女各二人,衮冕、车辂及宝器二千具,民女、女乐各五百人入贡,岁币加银绢二百万疋两,以抵河以南地,宗女各一人馈二帅。【见武功记。】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靖康二年正月「辛丑,渊圣皇帝在青城,遣人通谒,二帅不见,礼数迥异于前。萧庆风李若水留仪卫三百……余悉令入城。」

  ▲十一日,杨天吉、王汭令吴幵、莫俦语少主云:「福金帝姬是干戾人蔡京媳,理宜发遣,迟则和议不成。」少主令王宗沔入城面奏,并手诏留守开封府曰:「比者金人已登京城,按甲议和,不使我民肝脑涂地。时事至此不获已,已许帝姬和亲,立大河为界。」【见札记。】

  △本书三开封府状:「福金帝姬实是正月二十八日归入蔡京、王黼、童贯遗存家属内遣送。」

  三朝北盟会编卷七四靖康二年正月十日庚子引宣和录曰:「是日,三省枢密院奉圣旨曰:『朕自即位以来,金人交战不已,朕累下哀痛之诏,谅尔等共悉朕意。今金人攻围京城已及一季,应援兵尚尔稽迟,使吾社稷生灵坐以待尽。比者金人已登京城,按甲议和,欲使朕与吾民肝脑涂地。金人请求靡有不从,每念屈辱之极。时事至此不获已,[已]许帝姬和亲,立大河为界……』」

  ▲为少主设供具,并令手诏城中催送金银。【见秘录。】

  △靖康纪闻:靖康二年正月十二日……「有榜云,御前传到圣旨,付开封府尹:大金元帅甚怪金银、表段数少,朕再三恳告,元帅云,京城居民父老众多,必不止此。卿可告谕权贵豪富之家,为体朕意,疾速了纳,须管日下了当,仍许卿便宜行事。」

  ▲十三日,二帅令萧庆语少帝云,道宗须出质,和亲须自择,岁币须一千万□□□□□□□□□□□□□□□□□□□□不允即须力取。少帝云,礼教所拘,未便奉命,姑令王宗沔入城面奏,并催犒军金银。入暮,宗沔归,道宗不允,城中噪然。【见随笔。】

  △三朝北盟会编卷七四靖康二年正月十三日癸卯引靖康小录曰:「是日,王宗沔同番使入门,且语且泣,都人惊疑纷纷,相传上在斋宫不食三日矣,内外震扰,莫知所为。行人并散归,处处萧索可伤。」按靖康要录卷一五是日亦有相同之记载。

  本书二瓮中人语是日云:「王宗沔同虏使入城窥伺帝姬,已议和亲。」

  ▲十四日,少帝遣莫俦入城安民,令吴幵邀萧庆同见国相,备述太上出质,人子难忍;妃姬改嫁,臣民所耻。国相云,令太上挈带北行,臣民庶不耻乎?余无他议。【见秘录。】

  △参见前条。

  ▲十五日,令少帝及从臣至刘家寺观灯,真珠大王设也马、宝山大王爵保率铁骑夹护至寺。寺内设灯二万丸,露台陈教坊乐。堂上三席,堂下六席□□□□□□□□□□□□□□□□日入放灯,一时许,撤席散归。少帝屡顾二帅,欲有所陈,二帅不顾。【见李东贤辛斋笔记。】

  △三朝北盟会编卷七四靖康二年正月十五日乙巳条引赵甡之遗史曰:「金人索元宵灯烛于刘家寺,至上元,请帝观灯,粘罕、斡离不张筵会,召教坊乐人大合乐,艺人悉呈百戏露台……」

  ▲司马朴云,皇子谓国相决意废立,祸恐不测。十七日,萧庆云,二帅俟金银交足,请帝击球,宴后,送驾入城,可请催括金银。【见屯翁日录。】

  △宋史卷二九八司马朴传:「朴字文季,少育于外祖范纯仁……靖康初,入为虞部右司员外郎。金人次汴郊,命朴使之。三酋问朴家世,具以告。喜曰:『贤者之后也。』待之加礼,乃吐腹心,谕以亟求讲解。朴复命,任事者疑不决。都城陷,钦宗思朴之言,以为兵部侍郎。二帝将北迁,又贻书请存立赵氏,金人惮之,挟以北去,且悉取其孥。」按,此处作「朴」误,因金人对其礼敬有加,故司马氏知其「腹心」。

  靖康纪闻:靖康二年正月「十七日,有榜云,驾前传报,为元帅留赴击球,只俟天晴宴毕便回内,仰居民安业。」按三朝北盟会编卷七六,是日亦有大体相同之记载,此从略。

  ▲二十二日,萧庆奉二帅命,与宋臣吴幵、莫俦等议定事目,令少帝手押为据:

  一,准免道宗北行,以太子康王、宰相等六人为质。应宋宫廷器物充贡。

  一,准免割河以南地及汴京,以帝姬两人、宗姬、族姬各四人,宫女二千五百人、女乐等一千五百人、各色工艺三千人,每岁增银绢五百万疋两贡大金。

  一,原定亲王、宰相各一人、河外守臣血属,全速遣送,准俟交割后放还。

  一,原定犒军金一百万锭、银五百万锭,须于十日内轮解无阙。如不敷数,以帝姬、王妃一人准金一千锭,宗姬一人准金五百锭,族姬一人准金二百锭,宗妇一人准银五百锭,族妇一人准银二百锭,贵戚女一人准银一百锭,任听帅府选择。【见秘录、随笔。】

  △本书三开封府状有大金骨卢你移赉勃极烈左副元帅、皇子右副元帅府指挥一通:「契勘二庶人誓约,愿献犒金一百万锭、银五百万锭……限五日内尽数津纳……右下开封府准此!大金天会五年三月十四日。」

  又同此指挥有别幅云:「契勘庶人手允事目:帝姬、王妃一人准金一千锭,宗姬一人准金五百锭,族姬一人准金二百锭,宗妇一人准银五百锭,族妇一人准银二百锭,良家女一人准银一百锭……」

  ▲宋主出降,时帅府即议废立。国相意决,皇子持两端。比以康王起天下兵,皇子议挟宋主以令天下,不使康王逞志;国相见人心未去,遂表达北朝封宋主为藩辅。【见闲谈。】

  二十三日,少帝诏徐秉哲云,身睡土床已及两旬,所需望竭力应付。【见笔记。】

  △三朝北盟会编卷七七靖康二年正月二十三日癸丑,御批付徐秉哲云:「朕于土床之上睡者凡二十余日矣,不敢惮劳。凡有所须,卿等且竭力应副……」

  ▲二十五日,二帅遣萧庆及归降内侍承宣使邓珪持宋主手诏入城,催发人、物。二十六日,宋主遣何■入城,平粜安民,并诏徐秉哲津运各项事物丁口至南熏门、朝天门交纳,更令面奏太上委曲和亲。【见武功记。】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靖康二年正月「丙辰,金人来索法驾仗卫。自帝蒙尘,二帅日遣萧庆须索城中物,胁帝传旨取之,至是殆尽。」

  三朝北盟会编卷七七靖康二年正月二十六丙辰引宣和录云:「初,内侍承宣使邓珪传宣河北为虏所得,降之,用事虏中,教令呼索。至是,又请珪家属及官吏、士人、内侍、僧道、医卜千余人,并珍宝、杂色药材等,皆以万数;秘帑、百司所有,至此殆尽。」

  同上书二十三日癸丑条云:「围城日久,饿死者相属于道,监国皇太子令旨:增置粜粟米场、卖柴炭场。每人粟不过五升,薪不过五斤,以市价比之,十分之一二,故赴场粜买者士庶相杂。」

  又同书二十六日丙辰云:「何■自军前回,传诏云,朕见两元帅议事,事毕还内。天寒民困,无烦于雪中候驾以受冻馁。已令广置场粜米卖柴,以济饥贫……许人籴三升,每升六十二文,民始苏矣。」

  又同书同日引宣和录云:「日遣萧庆须索城中物……日下津般赴南熏门、朝天门交割,不得住滞。」

  ▲割地使刘□自缢刘家寺寨。【见日录。】

  △按靖康要录卷一五,靖康二年正月二十七日,载「前资政殿学士、北壁守御刘韐卒。」然三朝北盟会编卷七五记其事却在是年正月十六日丙午,记云,「金人逼刘韐受官,韐死之。」考宋史卷二三钦宗纪,是年正月「丙午,刘韐自经于金军」。则刘韐之死当在正月十六日,此置于二十六日后,二十八日前,即二十七日,乃沿靖康要录之误。

  三朝北盟会编卷七五靖康二年正月十六日引宇文虚中撰宋故资政殿学士银青光禄大夫赠特进资政殿学士开府仪同三司谥忠显刘公神道碑曰:「宋兴一百七十载……一旦祸生邻衅,京师失守,公卿郎吏交首伪庭,往往为之领袖耳目……独二人以死节闻,曰资政殿学士刘公韐,曰兵部司郎李公若水……久之,虏合两路大军皆至京城下,公又申前议,以为城大难守,兵脆难战,惟有遣使款师,缓其攻城之谋,开元帅府以节制天下兵,使之入援。宰相折公于御榻前曰:『大抵臣僚自北来,皆张大虏势以战为非,今韐亦然。款师非策,惟有战耳。』公曰:『今日事势已至此,乃遣使款师,固为非策,然不出于此以延引月日待援兵之至,恐无他计。若又欲战,则事有前鉴,非臣所敢与知也。』宰相怒,以公为误国摇民,即黜之。及城陷,召公入见,上泣,执公手曰:『不用卿言至此。』虏人知公名,请上书诏召至军前,宰相犹绐公为割地使……」

  ▲二十八日,开封府馈二帅蔡京、童贯、王黼家歌妓各二十四人,杂入福金帝姬,送皇子寨。姬初受绐于开封府,及见皇子,战栗无人色,皇子令其婢李氏慰而醉之。自正月二十五日,开封府津送人、物络绎入寨,妇女上自嫔御,下及乐户,数逾五千,皆选择盛装而出。选收处女三千,余汰入城,国相自取数十人,诸将自谋克以上各赐数人,谋克以下间赐一二人。因病汰还千余,仍令少主传谕城内补送□□□□□□□□□□□□□□□□□□□定。初五日,送还少主。初七日,国相回军,且催骡马、戒行装,四壁官亦申报金银凈尽,任听皇子驻军守索外郡续纳。忽初四日,宋邓珪以皇子私纳帝姬事漏言,国相知皇子有私意,不欲议和。宋内官蓝欣、医官周道隆、乐官孟子书输诚国相,请发窖藏,国相遂大怒,不令少帝归。【见札记、随笔。】

  △靖康要绿卷一五,靖康二年正月「二十八日……军前来选取蔡京、王黼、童贯家姬四十七人,又取皇后冠、御马装具」。然靖康纪闻于二十五日记云:「金人索内夫人、优倡及童贯、蔡京、梁师成、王黼(原作「王用」,今改)家声乐,虽已出宫、已从良者,亦要之。开封府散遣公吏捕捉,巷陌、店肆搜索甚峻,满市号恸,其声不绝。」三朝北盟会编卷七七,是日亦有「金人来索……蔡京、童贯、王黼、梁师成等家歌舞 及宫女数百人」之记载。考本书三开封府状:「福金帝姬实是正月二十八日归入蔡京、王黼、童贯遗存家属内遣送。」则要录所记似得其实。

  三朝北盟会编卷七八靖康二年二月四日甲子引汴都记曰:「先是正月内金帛见纳比元数金百之一,银十之一,表段十之二,惟绢有余。留守司申状,城中所有止如此,如有隐蔽,同受军法。二月四日,奉圣旨根括金银应副大金,已具了绝事状。却有取过军前内官蓝欣、医官周道隆、乐官孟子书等,经元帅投状,称有金银在家窖藏,乞取前来,遂致元帅怪怒,差人赍锄镢入城斸取内侍邓珪及教坊人所窖金银。于是开封府出榜,再行根括。」

  ▲初五日,二帅请少主赴打球会,随行者何■、冯澥、曹辅、郭仲荀四人入幕,少主西向坐,二帅东向执礼甚恭。酒数行,皇子躬下球场,忽蒲鲁虎大王持诏至,即撤席。少主乞回宫,国相呵之云:「尚欲何往?」皇子送少主入斋宫,密语废立事。吴幵、莫俦跪求云:「倘蒙再造,俟国相回军后,无论何人何物,惟皇子命。」遂指索帝姬三人、王妃、嫔御七人。吴幵等力请少主手押为信。皇子至国相寨云:「明诏虽允废立,密诏自许便宜行事,况已表请立藩,岂容中变?」国相不允。皇子谓:「太祖止我伐宋,言犹在耳,皇帝仰体此意,故令我懑自便。」国相云:「皇子何私于宋,不顾大害?宋兵尚多,民心未去,如今放手,后患无穷。更立异姓,国势易动,徐图混一,岂非善计?」蒲芦虎云:「都元帅斜也意同。」皇子怒曰:「南伐我实首谋,我当为政,废主亲属不能如契丹虐待。」蒲卢虎两解之,皇子悻悻而去。萧庆语国相云:「废少主,康王必自立,不似少主庸懦,请再思。」国相云:「宋若归诚于我,当保全。」萧庆遂赴斋宫,少主诸臣不复与议。初六日黎明,二帅令宋主入青城寨,宋官皆从。金兵挥去黄屋夹队,行抵寨下马,令跪听诏,废为庶人。国相令萧庆、刘思去少主冠服,宋忠臣李若水抱持御衣,戟手怒骂,兵士拽出。国相押少主入斋宫,令书谕留守,并启道宗,限七日率宫眷出城,推立异姓。又令莫俦、吴幵入城宣谕,令邓珪率内侍百余人入城监守后妃、帝姬、诸王妃,令冯澥、曹辅入侍废帝,余臣禁押别室。郑宽之、梁平、王孝杰、王宗沔自城中出,亦禁押。初七日,令骑兵万人自南熏门排屯至青城刘家寺,两帅驻南熏门瓮城下。及午,太上率妻妾、子妇婿、女奴婢络绎而出,我兵监押轿车之中,抵瓮城,令内侍指认点验后,太上后妃、诸王、帝姬皆乘车轿前进;后宫以下,骑卒背负疾驰。申刻,令邓珪入城搜捉。二帅还青城,送太上入斋宫,责其败盟,太上抗辩不屈。二帅斥之云:「不允和亲,全为囚俘,何颜向人?」太上云:「我与若伯叔,各主一国,国家各有兴亡;人各有妻孥,请二帅熟思。」国相云:「自来囚俘皆为仆妾,因先皇帝与汝有恩,妻子仍与团聚,余非汝有。」挥令出,见少帝,相顾号泣。二帅仍至青城,遣后妃五人,诸王二十八人,皇孙十六人,驸马七人赴斋宫□□□□□□□□□□□□□□□□□□□□□□□□□□□□□□□□□□□□戌刻,邓珪又押送宫眷七百余人至青城刘家寺。【见武功记、秘录、随笔、札记、日录。】

  △三朝北盟会编卷七八靖康二年二月初五日引宣和录曰:「是日,二酋传令,请皇帝赴打球会。上在青城斋宫,乘马至球场,二帅令悉屏骑从,止何■、冯澥、曹辅、郭仲荀从。分庭设两位,上东面西向,粘罕西面东向。酒七行,斡离不绣衣打球,为乐以献。上曰:『今日得观盛礼,岂敢重劳元帅?』斡离不打球罢,就令诸番打球。复酒二行,上起身谢曰:『某久留军前,都人颙望,欲乞早归。』粘罕云:『待那里去?』上失色,更不复言。罢归,斡离不与上同上马,送至行宫,曰:『天命如此,无可奈何。』上至幕次,羣臣迎拜,上怅然不怡。何■色甚忧,问吴幵等策将安出,盖斡离不策马送上,已有天命之言故也。」同卷初六日亦引宣和录曰:「至初六日拂旦,(国相)来请,上即趋驾,扈从官犹整服而进……才出门,忽有撤黄屋者,众方惊愕。洎至屯外,则已望北方设一香案,随官各于百步外排立,上独前下马,望香案两拜,读诏讫,数金酋拥上乘马而去。继引宰执、从官跪听,众皆叩头哀请,竟不从。每宰执一人监以二金兵,侍从一人监以二燕兵,各分散。」

  大金吊伐录卷三行府下前宋宰执举一人:「元帅府近以宋主降表申奏,今回降圣旨札子:先皇帝有大造于宋,而宋人悖德,故去年有问罪之师。乃因嗣子遣使军前,哀鸣祈请,遂许自新。既而不改前非,变渝迷执,是致再讨,犹敢抗师。洎官兵力击,京城摧破,方申待罪之理。况追寻载书,有违斯约,子孙不绍,社稷倾危。父子所盟,其实如一。今既伏罪,宜从誓约。宋之旧封,颇亦广袤,既为我有,理宜混一。然念师行,止为吊伐,本非贪土。宜别择贤人,立为藩屏,以王兹土。其汴京人民,许随主迁居者听。」

  右所降圣旨在前。今请到宋宰执文武百官洎京寮,一面共请上皇已下后妃儿女及诸亲王公主之属出京,仍勾集在京僧道耆寿军人百姓,遵依圣旨,共议荐举堪为人主者一人,不限名位高卑,惟道德隆懋,有大勋业,素为众所推服,长于治民者,虽乏众善,有一于此,亦合举荐。当依圣旨,备礼册命。赵氏宗人不预此议。一应宋之百司,并事新君。其国俟得姓氏,随册建号,所都之地,临日共议。天会五年二月六日。按金天会五年即宋靖康二年。

  三朝北盟会编卷七八靖康二年二月六日:「是日,读诏罢,粘罕使萧庆脱御服。若水向前抱持上,令不可脱云:『这贼乱做!此是大朝真天子,你杀狗辈不得无礼!』左手抱上,右手指粘罕以骂之,被数番人打破口面流血,扯过一边。见上脱了御服,实时气绝倒地……」

  又同书卷七九同月七日引幼老春秋曰:「初六日,吴幵、莫俦持元帅府文字入城,见孙傅、王时雍、徐秉哲等,谓之曰:『军前有指挥,如上皇以下申时不出,即纵兵四面入来杀人。』傅与时雍等径见太上皇,乞与诸王、后妃诣军前恳告。上皇未应,范琼以言逼之。上皇涕泣横流,不得已,乃乘竹轿而出……」又同书同卷同日引要盟录有上皇出城名单,列于后:

  太上皇帝

  太上皇后

  郓王

  王夫人朱氏

  三男

  六宗姬

  肃王

  王夫人任氏

  二男

  二宗姬

  景王

  王夫人田氏

  二宗姬

  济王

  王夫人曹氏

  康王

  王夫人邢氏

  祁王

  王夫人曹氏

  莘王

  王夫人严氏

  徐王

  王夫人王氏

  沂王

  和王

  信王

  未出合则:

  安康郡王楃

  建安郡王■〈木英〉

  嘉国公椅

  瀛国公樾

  昌国公柄

  温国公栋

  仪国公桐

  相国公梴

  韩国公相

  出降帝姬则:

  曹寅嘉德帝姬

  宋邦光安德帝姬

  曹晟崇德帝姬

  蔡鞗茂德帝姬

  向子房成德帝姬

  田丕洵德帝姬

  向子扆顺德帝姬

  刘文彦显德帝姬

  妃嫔则:

  王贵妃

  乔贵妃

  韦贤妃

  王婉容

  阎婉容

  任婉容

  王婕妤

  小王婕妤

  崔美人

  未出降则:

  华福

  惠福

  令福

  纯福

  宁福

  永福

  柔福 七帝姬

  五王宫则:

  燕王偲

  越王俣

  吴王佖

  和仪郡王伟

  永宁郡王仪

  按,依上述名单统计,与文中「遣后妃五人,诸王二十八人,皇孙十六人,驸马七人赴斋宫」不合,与本书三开封府状所列数字亦有异。盖金人屡索,人数时变故也。

  ▲是夜,国相宴诸将,令宫嫔等易露台歌女表里衣装,杂坐侑酒,郑、徐、吕三妇抗命,斩以徇。入幕后,一女以箭镞贯喉死。【见随笔。】

  烈女张氏、陆氏、曹氏抗二太子意,刺以铁竿,肆帐前,流血三日。初七日,王妃、帝姬入寨,太子指以为鉴,人人乞命。命福金帝姬抚慰之,令施膏沐,易后宫舞衣入帐侍宴。□□□□□□□□□□□□□□□□□□□□□□□□□□□初八日,又解到王妃、帝姬六人。两帅遣吴幵、莫俦入城,催立异姓。孙傅等投状,请立赵氏,不许。初九日、初十日,又解到王妃、帝姬九人。【见札记。】

  △宋史卷三五三孙傅传:「孙傅字伯野,海州人。登进士第……(靖康)二年正月,钦宗诣金帅营,以傅辅太子留守,仍兼少傅。帝兼旬不返,傅屡贻书请之。及废立檄至,傅大恸曰:『吾惟知吾君可帝中国尔,苟立异姓,吾当死之。』……明年二月,死于朝廷。」

  大金吊伐录卷三,凡载孙傅乞复立赵氏状五,今录于后以备参:

  第一状(孙傅等状乞复立废王):文武百寮、军民、僧道、耆老、中大夫同知枢密院事孙傅等,今月六日亥时准元帅府公文一道,备到大金皇帝圣旨指挥事。傅等闻命震越,义当即死。然念世被本朝恩德,至深至厚。嗣君新政,纔及朞年,恭俭忧勤,无所不至。若遽蒙废绝,实非臣子所敢闻知。辄复忍死须臾,冒陈悲痛激切之辞,仰干台听。伏望垂天地再造之恩,毕始终保全之赐。傅等誓当捐躯碎首,图报万分。谨具画一下项:一、太上皇以下不敢有违令旨,见已起发赴军前,同申恳告之诚,乞垂矜悯。一、嗣君自即位以来,修德勤政,并无亏失,惟是失信一事,上累谴诃。盖缘亲政之初,偶为谋臣所误。继已尽行窜责。兼检会上皇昨违大金信誓,亦系童贯、李良嗣、王黼等妄起事端,并行处斩了当。以此显见嗣君悔悟前失,非有他心。伏望台慈,特赐矜察。一、嗣君在东宫,即有德誉着闻中外,比及即位,臣民归仰。今感戴保全,恩德至厚。若蒙终惠,未加废绝,尚可以岁修臣事之仪。如拋降金银表段之数,虽目下未能敷足,将来下外路取索,分岁贡纳,实为大金永远无穷之和。若一旦废弃,遂同匹夫,纵有报恩之心,何缘自效?一、伏详来旨,令别选贤人,以主兹土,许汴都人民随主迁居。具见仁慈,存恤备至。不惟臣民爱戴,罔有二心。兼据今中外异姓,实未有堪充选举者,若仓卒册立,四方必不服从。缘此兵连祸结,卒无休息之期,非所以上副元帅爱惜生灵之本意。一、今日之事,生之杀之,予之夺之,全在元帅。虽大金皇帝诏书有废立之意,然将在军,君命有所不受,则阃外之事,元帅固可专行。如前项所陈,事理明白,更望台慈特霁威怒,终赐保全。一、汴京城内两经根括取索,公私各已罄竭,显见将来难以立国。乞候班师之后,退守偏方,以备屏藩。如蒙大恩特许嗣君已废复立,所有称呼位号,一听指挥。

  右件如前,谨见申国相元帅、皇子元帅,伏望特加矜悯,早赐允从,伏候台旨。天会五年二月七日,文武百寮、军民、僧道、耆老、中大夫同知枢密院事孙傅等状。

  第二状(孙傅等状乞立赵氏)云:文武百寮、军民、僧道、耆老中大夫同知枢密院事孙傅等。右傅等伏覩皇帝诏书,宜别择贤人,立为屏藩,许令士庶共议。以此见皇帝被生灵之意,圣德甚厚。然傅等窃见国主自在东宫,恭俭着闻,若欲选择贤人,必无出其右者。兼本朝自太祖皇帝以来,累世并无失德。惟太上皇听信奸臣,及国主年幼新立,为大臣所误,以致违盟失信,上干国典。伏望国相元帅、皇子元帅察傅等前状,许其自新,号称屏藩,复立社稷,容其迁避,以责后效。再念赵氏祖宗德泽,在民未冺,或未允从前恳,亦望特赐哀悯,许于国主子弟中择一贤者立之。或不欲立上皇诸子,则乞于神宗皇帝二子选择建立,使长得北面,永为屏藩。非惟不灭赵氏之祖,亦使一国生灵蒙被恩德,永有攸归,傅等不胜激切恳祷之至。谨具状申国相元帅、皇子元帅,伏候台旨。天会五年二月七日,文武百僚、军民、僧道、耆老、中大夫同知枢密院事孙傅等。

  第三状(孙傅以下告立赵氏)云:文武百寮、军民、僧道、耆老、中大夫同知枢密院事孙傅等。右傅等准元帅府再遣翰林承旨吴幵前来指挥,选立贤人。傅等窃以本国前日将相,多是上皇时用事误国之人,自嗣君即位以来,所任宰相,亦继以罪窜。将帅皆叛亡之余,其它臣寮,类皆碌碌无闻。此元帅府备知,岂敢蔽贤,不以上闻?若举于草泽之间,亦非闻望素着,人心必不归向,孰肯推戴?兼赵氏祖宗德泽在人,至深至厚,若别立他姓,城中立生变乱,非所以称皇帝及元帅爱惜生灵之意。若自元帅府特赐选立赵氏一人,不惟恩德有归,城中以及方外即便安帖。或天命改卜,历数有归,即非本国臣民所敢预议。乞自元帅府推择贤人,永为屏藩。傅等不胜痛切陨越惶惧之至。谨具状申国相元帅、皇子元帅,伏候台旨。天会五年二月八日文武百寮、军民、僧道、耆老、中大夫同知枢密院事孙傅等。

  第四状(孙傅等状乞立赵氏)云:文武百寮、军民、僧道、耆老、中大夫同知枢密院事孙傅等,今月初八日准元帅府札子节文,再请恭依已降圣旨,早举堪为人主者一人,如或京内及外俱难自举,仍请诸官各叙名衔,速具管依元帅所举推戴状申。右傅等窃详本国赵氏祖宗德泽深厚,在人日久,累于前状沥恳哀告。今来渝盟失信,既止是上皇与前主,其子及支属并不干预,尚冀恩造,更赐详择,庶得中外帖服,不至生事。若不容傅等死请,必欲选择异姓,自中及外,委无其人,兼实难于自举,伏乞元帅府选择,敢不一听台命?傅等无任哀痛惶惧陨越之至。谨具状申国相元帅、皇子元帅,伏候台旨。天会五年二月九日 文武官寮、军民、僧道、耆老、中大夫同知枢密院事孙傅等状。

  第五状云:文武百官、军民、僧道、耆老、中大夫同知枢密院事孙傅等前已累申元帅府,乞轸恤赵氏,存全社稷,许国主归国,降号称藩,永事大国。或就立监国嗣子,以从人望。或选赵氏近属,使本国生灵有主,中外帖安,以全大国吊伐之义。傅等今在南熏门拜泣俟命,无任哀痛惶惧殒越之至。谨具状申元帅府,伏候台旨。天会五年二月十日 中大夫同知枢密院事孙傅等状。

  又状:右傅等除已与百官具状申大金元帅府外,尚有不尽之意,不敢自隐,今更忍死泣血,上干台听。

  伏以前主皇帝违犯盟约,既已屈服,服而舍之,存亡继绝,唯在元帅。不然,则有监国皇太子自前主恭命出郊以来,镇抚军民,上下帖然。或许就立,以从人望。若不容傅等伸臣子之情,则望赐矜悯,念赵氏祖宗并无失德,内外亲贤,皆可择立。若必择立异姓,天下之人必不服从,四方英雄必至云扰,百姓涂炭,卒未得安。傅自知此言罪在不赦,然念有宋自祖宗以来,德泽在人,于今九世,天下之人,虽匹夫匹妇,未忍亡之。况傅世食君禄,方主辱臣死之时,上为宗社,下为生灵,苟有可言,不敢逃死。伏望台慈,更赐矜察,傅无任哀恳痛切惶惧陨越之至!谨具申元帅府,谨状。天会五年二月十日中大夫同知枢密院事孙傅等状。

  ▲帅府令吴幵、莫俦入城宣付札牒,布告四方。入暮回寨,携来孙傅、张叔夜请立赵氏状。十一日,宋官上举张邦昌状,孙傅、张叔夜不签书。【见秘录。】

  △大金吊伐录卷三帅府再下札子云:吴承旨回,赉到文武百寮、军民、僧道、耆老、孙枢密等状二道,并初七日状二道,备已洞悉。右勘会朝廷所以灭宋者,盖赵氏之罪深也。况诏旨叮咛,务在恤民,今来坚执迷惑,累有祈请,复立赵氏,甚不应理。若谓废旧立新,果难服从,缘赵氏太祖孰与推戴?自立尚可,何况遵依圣诏,择贤共立,孰谓不可?兼早有文字,惟贵道德,不限名位高卑,本欲利民。今诸官、军民、僧道、耆老乞行府选择,行府于在京官寮未谙可否,但想在京目下为首管勾者,必是可举,所以行府欲立本官。诸在京文武百官、军民、僧道、耆老照验此意。若所指在京目下为首管勾官员可以共立,早具本官名衔状申。如亦未可,即依已去文字,须得共荐一人,限不过今月十一日状申。所有取索赵氏枝属,不过今日发遣出城。如或此度不见荐举及不发遣,必当别有悔吝,无得有违。

  又同卷又有复下汴举人云:今月初十日,右副元帅亲赴左副元帅麾下,共议京人告请复立赵氏事,至晚到本营,方有善利门下军员送到汴京军民、僧道、耆老、郭铎等告乞复立赵氏事文状,并孙枢密等今月初七日、八日、十日三次状五道,录白。缘为此事,已经共议差官入京,须得别荐外,善利门下人员以辄受文状,严加惩戒讫。窃虑京人犹以投状为辞,别敢推注住滞,今请在京诸官孙枢密等照会,速依吴承旨、莫学士等赉去文字日限施行,不得住滞。

  又同卷张叔夜状乞立赵氏云:签书枢密院事张叔夜契勘累具申乞存立赵氏之后,今奉令旨,见今为首管事之人,缘本官非众所推,兼勘会曾于八日令旨,如无可推,令具申管依元帅府推戴状。今来欲乞检会累申,从元帅府于嗣子或军前支属内择立一人。所贵恩归元帅府,永为屏藩,而赵氏宗庙,尚得血食。右谨具申元帅府,伏候台旨。天会五年二月十一日,签书枢密院张叔夜状。

  三朝北盟会编卷七九靖康二年二月十一日引伪楚录云:留守司勾集百官会议,相视久之,计无所出。众曰,今日勉强应命,不然一城生灵屠戮,于赵氏何益?既无善策,不若举在军前者一人。张邦昌旧任宰相,姑举之以塞命。想二帅意必有所属,议遂定,幵、俦复以议状往。

  大金吊伐录卷三乞命张邦昌治国状云:文武百寮、军民、僧道、耆老、同知枢密院事孙傅等准元帅府牒,须得共荐一人,限今月十一日状申者。契勘自古受命之主,必上膺图箓,下有勋德在民,或权强近臣,或英豪特起,有大材略,因而霸有天下,方为人所乐推。今来本国臣寮如孙傅等,召自外方,被用日浅,率皆驽下,迷误赵氏,以至亡国。人皆怀怨,方且俯伏,谨候诛夷。若或付之土地,俾为藩屏,必为百姓忿疾,旋致变乱,上负选择之意。然今奉元帅之令,备到诏旨严切,举国惶恐。非敢违拒,实以在内官寮委无其人,伏望元帅台慈体念,乞于军前选命张邦昌以治国事。如军前别有道隆德懋,为天命之所归者,乞赐选择,本国臣民,敢不推戴者。右谨具申元帅府,伏候台旨。天会五年二月十一日文武百寮、军民、僧道、耆老、同知枢密院事孙傅等状。

  三朝北盟会编卷七九靖康二年二月十一日条云,是日,孙傅、张叔夜等不签书。

  ▲午后,朱皇后、太子、公主等出城,安置斋宫。搜出王妃、帝姬四人,津送刘家寺。【见随笔。】

  △宋史卷二三钦宗纪:靖康二年二月「辛未,金人偪上皇召皇后、皇太子入青城。」按是月辛酉朔,辛未乃十一日,与此所记正合。

  靖康纪闻靖康二年二月十一日条:「是日,范琼领兵往来内前,宣谕百姓:赵氏已失国,军前见议立异姓,今晚皇后、太子尽出,不许邀阻。」

  三朝北盟会编卷八0靖康二年二月十一日辛未引宣和录云:「是日,金人取皇后、太子甚急。午间,皇后、太子出门,车凡十一两,百官、军民奔随号泣……时已薄暮,将近门,犹闻车中呼云:百姓救我。虏酋在门下者迫行,范琼先以危言詟卫士,然后益兵拥皇太子出,都人愤嫉。」

  ▲十二日,拘孙傅、张叔夜入青城寨,遣吴幵、莫俦传谕宋官立张邦昌为楚帝。秦桧上书帅府有异议,拘其家属至。【见武功记。】

  △靖康纪闻:靖康二年二月「十二日,孙傅、张叔夜赴军前。金人移文城中,令百官、耆老、军民共议立张邦昌治国事,并不得引用赵氏。」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二建炎元年二月「壬申(十二日),傅、叔夜坐坚违诏旨,告立赵氏,押赴军前。叔夜至敌营,抗论如初,不少屈,敌拘之。虏散檄城中,令军民共举张邦昌,连名申上。有异议者,令别具状,惟不许引慝赵氏。有敢逗遛,当按军法。夜,幵、俦复入城。」

  三朝北盟会编卷八0靖康二年二月十二日壬申引遗史曰:「张叔夜赴军前见粘罕,粘罕召叔夜绐之曰:『孙傅不立异姓,已杀之。公年老大,家族繁盛,岂可与孙傅同死耶?可供状。』叔夜曰:『累世荷国厚恩,誓与国家俱存亡,实不愿立异姓。』迫之数四,终不从,惟请死而已。金人皆义之。」

  大金吊伐录卷三秦桧状乞立赵氏:「朝散郎、试御史中丞致仕秦桧准元帅府指挥,如别有异见,具状申者。右桧窃以自古建国立王,非为率众庶以奉一夫,盖欲代天致理,使生灵有所依归,不坠涂炭也。契勘张邦昌在上皇时,执政日久,伐燕败盟之计,皆所预知。今若册立,恐元帅大兵解严之后,奸雄窃发,祸及无辜,将不称元帅吊民伐罪之意。若蒙元帅推天地之心,以生灵为念,于赵氏中推择其不预前日背盟之议者,俾为藩臣,则奸雄无因而起,元帅好生之德,通于天地。桧虽草芥,亦被生成之数,无任待罪陨越、激切恳求之至。谨具状闻,伏候台旨。天会五年二月十四日朝散郎、试御史中丞致仕秦桧状。」又,同卷元帅府要秦桧惩断:「据前宋文武百寮、军民、僧道、耆老状,乞选命张邦昌以治国事,行府已申奏朝廷,乞立为皇帝,仍赐册文,不晚降到册文。见得事体轻重,便索镌造……又勘会先去札子,如别有异见,别具状申,只不许引慝赵氏。今据前中丞秦桧状,尚言乞立赵氏,特系违令,合要本官惩断,速起发前来。天会五年二月十四日。」

  ▲十四日,青城木寨成,国相令旧选童女、随来宫女、新取宗戚妇女居之。十五日,建安郡王赵■〈木英〉死。有李浩者,貌似相国公,误拘入斋宫。宋废主谋遣相国脱走,以浩为代。无隙可走,遂秘建安丧,以相国代■〈木英〉。」【见闲谈。】

  △本书宋俘记:「(徽宗)十八子赵梴,即相国公,以李浩为代;二十子赵■〈木英〉,即建安郡王,二月十五日殁,以赵梴为代,均自斋宫二起北行。」

  ▲十六日,帅府令妇女已从大金将士,即改大金梳装,元有孕者,听医官下胎。【见札记。】

  帅府牒城内官依旧视事,遣李若水入城安抚,李抗不行。奉朝命,俘获人畜如契丹例分别贡赏。赵构作速催回,毋滋遗孽。十七日,国相宴皇子及诸将于青城寨,选定贡女三千人,犒赏妇女一千四百人,二帅侍女各一百人。【见武功记。】

  △三朝北盟会编卷八一靖康二年二月十六日丙子条云:「时方议立张邦昌未定,京师事务金人主之,百官凡有一事,即取禀军前。至是,金人令曹少监、郭少傅同徐秉哲治事。军前指挥,令百官依旧入局治事,军粮依旧支散。」

  靖康要录卷一六载其事在十五日,云:「幵、俦又传到金国书,请在京官员应有司事务依旧管勾,并面奉元帅台令。军前所须,并令在京官员早与应副,不得托疾在假。」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二建炎元年二月丙子(十六日)云:「初,李若水既为金所囚,萧庆谓若水曰:『事已尔,无可奈何,徒死无益。前日公虽詈国相,国相初无过公意。若今日顺从,即明日得美官。』若水叹曰:『天无二日,若水宁有二主哉!』其从隶谢宁亦勉之曰:『侍郎父母春秋高,兄弟众,仰侍郎以生。若少屈,万一得复归。』若水叱曰:『忠臣事君,有死无二,吾今不复顾家矣。虽然,吾亲老,汝若归,勿遽言,恐重伤吾亲意,令兄弟辈徐言吾死国也。』是日,左副元帅宗维引若水谕意,若水不听,复囚之。」同上书同卷又云:「二帅左右姬侍各数百,皆秀曼光丽,紫帻金束带为饰。他将亦不下数十人,壁中珍宝山积。」

  ▲十八日,皇子宴国相、诸将及宋废帝、后,为太平合欢宴。巳刻入座,国相、皇子、阇母、额鲁观、谷神、阿懒、挞懒、蒲鲁虎、设也马、斜保十人,及宋太上、郑后、废帝、朱后,皆堂上,席二人。三十二将皆堂下。斜保请皇子出妃姬二十人、歌妓三十二人侑酒。宋帝、后避席,国相不许。席散,皇子语太上曰:「设也马悦富金帝姬,请与之。」太上曰:「富金已有家,中国重廉耻,不二夫,不似贵国无忌。」国相怒曰:「昨奉朝旨分俘,汝何能抗令?堂上客各挈二人。」太上亦怒云:「上有天,下有地,人各有女媳。」国相呵出之。郑后见侄妇在堂下,跪求国相云:「妾家不与朝政,求放还。」国相颔之,令挈侄妇去。【见闲谭、清声、札记。】

  △宋俘记:「(钦宗)六女赵富金,已嫁,十女赵嬛嬛,即多富,未嫁。自真珠大王寨二起北行,富金敕为王妾。」

  ▲十九日,二帅以寨中鬼魅不靖,取禅僧五十四人讽经。二十日,宋信王妃自尽于青城寨,各寨妇女死亡相继,并搜得所携金银饰物,帅府令城官续括金银并宗属。【见秘录。】

  靖康纪闻:靖康二年二月「十九日,金人移文,索禅学通经僧行数十人。开封府集诸禅长老及首座西堂禅僧等应募,每院不下十余人,解赴军前。后多有退归者,所留仅二十人。传闻待遇颇厚,诸寨轮斋衬施无虚日。」

  △按三朝北盟会编卷八一,是日所记与此基本相同。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二建炎元年二月戊寅(十八日)条云:「翌日……金人取详通经教德行僧数十人,待遇颇厚。」

  又靖康纪闻是月二十日云:「已而,金人再移文,令根括金银。」

  三朝北盟会编卷八一靖康二年二月二十日庚辰条云:「是时,被发遣出城者足相蹑于道途。金人见其随行笼内有金银,粘罕大怒,斥责根括官吏,以谓皆以为尽绝,各有结罪文状,今乃如是耶?故移文再行根括,督责益峻急。既而揭榜晓谕,委四壁官根括如初,民情自是始无生意。自月初发遣宗室、宦官、宫嫔辈,至今两旬犹未尽,号呼之声道途不绝。」

  ▲二十一日,二帅授李若水、王履官,不屈,被戕。【见日录。】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二建炎元年二月「辛巳(二十一日),尚书吏部侍郎李若水为金人所杀。时左副元帅宗维再召若水,问以不肯立异姓状。若水言:『主上仁孝恭俭,未有过失,岂可轻议废立。』宗维曰:『赵皇失信,使南北生灵如此,安得为无过?』若水知敌不可以义动,即曰:『若以失信为过,则公乃失信之尤者。』乃历数其五事,且曰:『汝伐人之国,不务安全生民,徒掠金帛子女以自丰,汝灭亡不久矣。』因肆骂不已。宗维大怒,即圜邱下敲杀之。若水将死,监刑者复问:『侍郎服未乎?』若水奋詈愈切。敌怒,以刃裂颐断舌,然后杀之,枭其首。【此据若水逸事。】……初,若水之出使也,渊圣皇帝擢监右藏西库修武郎王履为之副,使还,迁相州观察使。履抗敌不回,卒与俱死。」按宋史卷四四六李若水传、三朝北盟会编卷八一靖康二年二月二十一日辛巳条引靖康忠愍曲周李公事迹叙其生平,文繁不录。又上引要录记事之后,李心传云:「案履事迹甚伟,而实录乃无一字及之,殊不可晓。今以履事迹及靖康忠臣、三番语录修入。实录附传,若水临死,为歌诗,卒章云:『矫首问天兮,天卒不言。忠信效死兮,死亦何愆。』履事迹乃以为谓履所赋,今姑附此俟考。」

  ▲二十二日,宋康王母韦氏至自斋宫,与妻邢氏同禁寿圣院。【见札记。】

  国相令宋太上手谕康王回京,分使投送。【见武功记。】

  △靖康纪闻靖康二年二月「二十二日,金人移文,宗室南班官等,须(原作项)二十五日解发尽绝,并不得听落一人。官司承命,一切禀听。寻委开封府使臣小火下辈,散行搜索,狭街僻巷,无不周徧。小人无知观望,辄于市井大声号呼云:不得隐藏赵氏,如有收藏者,火急放出,庶免连累。如是,所至号呼,官司从之而不问,此又可扼腕而泣血也。」

  按三朝北盟会编卷八三记此事在二十一日,均可与「谕康王」事相印证。

  ▲二十三日,诸将答宴,二帅奉皇帝指挥:赵桓出降以前,自请更立贤君。念知悔祸,俯予优容,准以子姓为藩辅。应赵佶、赵桓家属仰元帅府详奏,自余俘获人畜,仍依曩例贡赏。明日,额鲁观、多昂木、阿懒、蒲鲁虎、固新、挞懒,归所取十二人至寿圣院,二帅及真珠、宝山大王留弗归。【见秘录。】

  二十四日,仪福帝姬病,令归寿圣院。【见清声。】

  帅府急班师,银帛未齐,又探得康王令宗泽屯澶州,闾邱升屯濮州,黄潜善屯曹州,赵野、范讷屯南京,向子野屯钜野,何志同屯许州,提举官梅执礼、程振、陈知质、安扶集城中溃卒内应,遂杀执礼等,并执根括官胡唐老、胡舜陟、姚舜明、王俣,鞭背各二百,限五日缴齐。复榜城中,逾期不齐,纵兵大索。【见武功记。】

  △三朝北盟会编卷八三靖康二年二月二十三日引中兴记曰:「二十三日,至济州。是时,元帅军济州,自黄河而南分布勤王之师:宗泽屯澶州,以拒虏之在卫南韦城者;闾邱升屯濮州,以拒虏之在临濮南华者;黄潜善在曹州,以拒虏之在考城者;赵野、范讷在南京,以御虏之在宁陵、襄邑者;向子諲在宿,赵子崧在钜野,何志同在许,皆围京都未得进。或劝约诸道路同日大进兵鏖战,决胜负于一日,或以为虏在城上,外逼之则下而入,有不可言者。又惑于曹辅、张澄之说,未敢前。」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二建炎元年二月癸未(二十三日):「是日,王次济州。时元帅府官军及羣盗来归者凡八万人,自黄河以南,分地而屯,济州凡九千五百人,以为王之卫,隶都统制杨惟忠;开德府万九千人、濮州七千人,以拒敌之在卫南、韦城、临濮者,并隶副元帅宗泽;兴仁府万九千人,广济军八千人,单州六千人,柏林镇三千人,以拒敌之在考城者,并隶节制军马黄潜善。大凡官军、民兵六万四千五百人,孔彦威、常谨、丁顺三盗万五千人,分屯六州,而向子諲在宿,何志同在许,赵野、范讷在宋,赵子崧在陈,皆围京都未得进。」

  宋史卷二四高宗纪:建炎元年「二月庚辰,发东平。癸未,次济州。时帅府官军及羣盗来归者,号百万人,分屯济、濮诸州府,而诸路勤王兵不得进。」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二建炎元年二月乙酉(二十五日):「户部尚书梅执礼、礼部侍郎陈知质、刑部侍郎程振、给事中安扶为金人所杀。初,金人括金银急,命执礼等八人董之。未几,执礼等议曰,敌所以留车驾者,为金银也。今欲足元数,虽铜铁亦不给,不如结罪申绝,塞其所请。宦者谓金人曰,试许士庶人金银易米麦,当有出者。已而果然,二帅大怒。是晚,召执礼等四人,责以金银不足曰,胡不赋之于民?四人同辞对曰,今天子蒙尘,臣民皆愿前死,虽肝脑不计也,于金缯何有哉!顾诚亡以塞责。敌大怒,问官长安在,欲加其罪而置其余。振恐执礼坐之,遽前曰,皆长官也。敌不胜其忿,先取其副侍御史胡舜陟,殿中侍御史胡唐老,监察御史姚舜明、王俣,各杖之百,几死,执礼等犹为之请命。既而遣还,至南熏门,有呼于后者曰,尚书且止,有元帅台令。四人皆下马跪听命,则以次敲杀之,枭其首。」

  按,李心传此处有注云:「赵甡之遗史称胡唐老遂死,盖误矣。」三朝北盟会编卷八三靖康二年二月二十四日甲申条所引,首即遗史,今不取。

  ▲二十五日,仁福帝姬薨刘家寺。【见日录。】

  二十六日,万户赛里令千户国禄都投书帅府,其弟野利代聘多富帝姬,见归帅府,求赐释付。二帅大诧,询帝姬,云:「出城轿破,时番将胁入民居,令小番传语云,兄为北国大王,不异南朝富贵,使受香囊,未解其意。」二帅怒,斩野利于南熏门。【见随笔。】

  二十七日,帅府饯张邦昌,语以推戴事,邦昌痛哭倒地。【见武功记。】

  △三朝北盟会编卷八三靖康二年二月二十七日丁亥条有云:「金人令百官劝进张邦昌。」

  ▲二十八日,贤福帝姬薨刘家寺。【见日录。】

  三月一日,帅府闻城中有变,令王汭劝邦昌入城抚循,并指挥城民,三日不立邦昌,纵兵洗城。【见武功录。】

  △三朝北盟会编卷八三靖康二年三月一日辛卯朔条引朝野佥言曰:「初,邦昌在燕,自正月间,金人令同肃王等至京城下,方百官推戴时,邦昌皆不知也。粘罕、斡离不令王汭以推戴文字示邦昌,邦昌读前后文毕,大惊曰,赵氏无罪,遽蒙废灭,邦昌所不敢闻。必欲立邦昌,请继以死。二酋令王汭召邦昌,邦昌曰,元与肃王、曹驸马奉使,每元帅召,即三人俱行,不可独往。汭强之以行。至二酋前,二酋说推戴意,邦昌坚避,如是者半日。二酋知邦昌不可强,乃诡邦昌曰,大金皇帝有诏,令立宋之太子,以公为相,善辅佐之,毋使败盟,请公入城。邦昌入城……径诣尚书省下马,百官拜阶下,邦昌答拜。金人有旨:如三日不伏推戴,先戮大臣,次尽杀军民百官。父老哭告邦昌,令即权宜之计,救取一城老小。按靖康纪闻是日所记与此大略相同,从略。

  ▲初三日,官民上推戴张邦昌状。【见秘录。】

  △三朝北盟会编卷八三靖康二年三月三日癸巳虏使来促劝进取推戴状云:「告报官员、僧道、百姓、军人、耆老等尽赴厅立班,推戴邦昌。众人泣,劝再三,方从,留守司遂以推戴状申军前。大金元帅府札子:文武百官、军民、僧道、耆老、吏部王尚书等申,今来军民等悉愿推戴张太宰。缘京城无主日久,伏望早赐遣备礼仪施行者。右今日遣翰林学士承旨吴幵等入城,盖因此事,请文武百官、僧道、耆老、军民、吏部王尚书等照会施行。」

  ▲初四日,阿懒监押书籍、礼器千五十车北渡阳武,诡立宋帝、后帜,觇康王动静。【见武功记。】

  △金史卷七0宗宪传:「宗宪本名阿懒……未冠,从宗翰伐宋,汴京破,众人争趋府库取财物,宗宪独载图书以归。朝廷议制度礼乐,往往因仍辽旧,宗宪曰:『方今奄有辽、宋,当远引前古,因时制宜,成一代之法,何乃近取辽人制度哉。』希尹曰:『而意甚与我合。』由是器重之。」按此可谓阿懒押书籍、礼器一左证。

  ▲初六日,城中吴革兵起,谋诛范琼、徐秉哲、左言、王时雍辈。事泄,为琼所杀。【见日录。】

  △宋史卷四五二吴革传:「吴革字义夫,华州华阳人……既而有立张邦昌之议,革谋先诛范琼辈,以三月八日起兵。谋既定,前期二日,有班直甲士数百人排闼入言:『邦昌以七日受册,请亟起事。』革乃被甲上马,至咸丰门,四面皆琼党,绐革入帐,即执之,胁以从逆。革骂之极口,引颈受刃,颜色不变。其麾下百人皆同死。」

  靖康纪闻靖康二年三月初六日云:「金人督立邦昌甚峻,及议定,初七日择时即位。是日,统制官宣赞舍人吴革覩事势至此,起兵谋反正,班直散祗候凡三营,并杀血属以应事。未启为人所告,范琼自部害,格杀五十余人,其余悉溃,革父子与为首者并斩于大梁门外。嗟呼!革诚有志,奈何事未成而身遇兵,可悲也哉。」

  三朝北盟会编卷八四靖康二年三月六日丙申条引赵甡之遗史曰:「孙傅、张叔夜、秦桧以不立张邦昌,皆赴金人军前,王时雍、徐秉哲、吴幵、莫俦与范琼辈方谋立异姓,欲为佐命勋臣。吴革参谋吴铢、左时、张知彰等议曰,事急矣,宜速起兵,缓则事泄,且有不测之祸。于是羣议起事之日,奉宗庙神主以从事,诛范琼等十数人,令左时作三书,其一责虏人以议和绐我国家,留我二帝;其二责大臣不効死,唯唯以听虏命;其三责京城居民不念君父蒙尘于外,日惟偷安,不知共効死力,以雪国家之难。乃命兵约日出十八门,列为二垒,与刘家寺及青城贼寨相对。又遣蜡弹,期以三月八日内外合军。部勒既定,须期以发。探事使臣报牛车五十乘,自青城东出,革抚案恸哭曰:『吾君去矣。』三月六日五更,班直崔广、崔彦等数百人皆环甲排闼至革寝所,告曰,邦昌以来日受册。既立之后,人心离散,须先事而起,不然惧及祸。革与在外将相约曰,若先发,则失约,兵不至,安能济事?众力请革,革复曰:『若等来者几何人?』曰:『五千,百姓数十万,闻事亟,皆不约而附从也。』革知众不可夺,广、彦等迫革上马,革乃披甲上马。时已黎明,北行至金水河西,皆范琼及左言兵。琼遣人邀革议事,遂执革,并其子斩之……」

  按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三是日(丙申)所记与上引诸书基本相同,兹从略。

  ▲初七日,帅府令萧庆、耶律广、王汭等奉册宝入城,立邦昌为楚国皇帝。【见武功记。】

  △大金吊伐录卷四册大楚皇帝文:「维天会五年岁次丁未,二月辛酉朔,二十一日辛巳,皇帝若曰,先皇帝肇造区夏,务安元元。肆朕纂承,不敢荒怠,夙夜兢兢,思与万国同格于治。粤惟有宋,实乃通邻,贡岁币以交欢,驰星轺而讲好,期于万世,永保无穷。盖我有大造于宋也。不图变誓渝盟,以怨报德,称端构乱,反义为仇。谲诈成俗,贪婪不已。加以肆行淫虐,不恤黎元,号令滋张,纪纲弛紊。况所退者非其罪,所进者非其功。贿赂公行,豺狼塞路。天厌其德,民不聊生。尚又姑务责人,罔知省己。父既无道于前,子复无断于后,以故征师命将,伐罪吊民。幸赖天高听卑,神幽烛细,旌旄一举,都邑立摧。且眷命攸属,谓之大宝,苟历数改卜,未获偷安,故用黜废,以昭聪鉴。今者国既乏主,民宜混同,然念厥初,本非贪土,遂命帅府,与众推贤。佥曰太宰张邦昌天毓疏通,神姿睿哲,处位着忠良之誉,居家闻孝友之名。实天命之有归,乃人情之所系。择其贤者,非子而谁?是用遣使特进尚书左仆射、同知枢密院事、监修国史、上柱国、南阳郡开国公、食邑三千户、食实封二百户韩资政,副使荣禄大夫、行尚书礼部侍郎、提点大理寺护军、谯县开国侯、食邑一千户、食实封一百户曹□,持节备礼,以玺绂册命尔为皇帝,以理斯民,国号大楚,都于金陵。自黄河已外,除西夏新界,疆场仍旧。世辅王室,永作藩臣。贡礼时修,尔勿疲于述职;问音岁致,我无缓于披诚。于戏!天生蒸民,不能自治,故立君以临之。君不能独理,故树官以教之。乃知民非后不治,后非贤不守。其于有位,可不慎与?予懋乃德,嘉乃丕绩,日慎一日,虽休勿休。往钦哉,其听朕命!天会五年三月七日。」

  金史卷二太宗纪:天会五年「三月丁酉,立宋太宰张邦昌为大楚皇帝。」按是月辛卯朔,丁酉乃七日。

  宋史卷二四高宗纪:建炎元年「三月丁酉,金人立张邦昌为帝,称大楚。黄潜善以告,帝恸哭……」

  ▲保福帝姬薨刘家寺。【见日录。】

  初九日,邦昌遣邵溥、范瓘来寨报谢。【见秘录】

  △三朝北盟会编卷八四靖康二年三月九日己亥条云:「邦昌遣邵溥使南寨,□□使北寨,报以欲诣军前致谢。二使至门,先以状申,回传云,皇帝不须出,好治人民。俟要相见,自往请也。」

  靖康要录卷一六是日云:「大风,遣邵溥使南寨,李会使北寨,报以欲诣军致谢二帅。至门,先以状申,回传令云,皇帝不须出门,好治人民,俟要相见,自往请也……」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三是日记云:「邦昌遣户部侍郎邵溥使左副元帅宗维,中书舍人李会使右副元帅宗杰……」按,靖康要录、系年要录皆作出使者为「李会」而非「范瓘」。

  ▲初十日,我军败康王于开德、兴仁、濮州。十一日,娄室孛堇又败之千秋镇。【见武功记。】

  △三朝北盟会编卷八五靖康二年三月十日庚子条云:「金人寇兴仁府、开德府、濮州。」同卷十一日辛丑条又云:「范致虚兵溃于千秋地场,致虚遁走。」其叙前事引封氏编年曰:「初十日,金人一头项自宛亭前来,至兴仁府城五里札寨。辛丑,金人向城进兵,黄潜善遣统制官张换部领军民占据地利迎敌,遣丁顺、孟世宁分作左右翼,设伏掩杀,射中金人旗头龙虎郎君,落马,实时抬舁,引兵退去。又一头项寇濮州城下,闾邱升遣人马出城迎敌,金人退去。辛丑,又见阵,各有杀伤,是夜四更,拔寨退去。又一头项自卫南寇开德府,金人以其众列护城堤外。宗泽先令统制孔彦威占堤札寨,交兵至申酉间,金人退去。辛丑,复来见阵,泽又遣权邦彦下冀州兵与彦威并力掩击,是夜三更,金人拔寨退去。」其记后事引赵甡之遗史曰:「范致虚在陕州也,前军出武关,由邓州新兴、渑池之间屯于千秋地场,伪河南尹高世由告急于粘罕,亦会金人将欲回军,娄宿孛堇自伊阳直冲之,王师不备,遂弃辎重而奔,死者几半,致虚恐惧而遁。」按,此条云「我军败康王」云云,似不确。

  ▲帅府以宋华国靖献夫人李氏及宫人十辈赐邦昌为后,令郎君等护送入宫。邦昌宴犒之,令旧宫人清歌劝酒。【见札记。】

  △宋史卷四七五张邦昌传:「初,邦昌僭居内庭,华国靖恭夫人李氏数以果实奉邦昌,邦昌亦厚答之。一夕,邦昌被酒,李氏拥之曰:『大家,事已至此,尚何言?』因以赩色半臂加邦昌身,掖入福宁殿,夜饰养女陈氏以进。及邦昌还东府,李氏私送之,语斥乘舆。帝闻,下李氏狱,词服。诏数邦昌罪,赐死潭州,李氏杖脊配车营务。」按「华国靖献」,此作「华国靖恭」。

  ▲十二日,又败康王兵于南华,摧其将宗泽、权邦彦车阵。帅府榜示各路云,宋主父子眷属并已北迁。【见武功记。】

  △三朝北盟会编卷八五靖康二年三月十二日壬寅条引赵甡之遗史曰:「初,刘浩在相州得战车法,创造五两,试之不可运。业已造成,浩谓磁州宗泽好作为,轻听信,乃告假往磁,以战车绐曰,是车造一百五十两,每一两以二十五人守车,二十五人为左角,二十五人为右角,二十五人为前距,共四队,凡一车用一百人,车一百五十两,共享一万五千人,愿与直阁为先锋,收复真定。具画车阵并所用人数、阵队,为图以献。泽喜,问浩所欲。浩言,所阙者,衲袄耳,闻磁甚多,请随意之所欲数副。泽资给之而去。泽遂以浩所图车阵称见造成车一百五十两,已募到民兵一万五千人,结成阵队,谋欲收复真定。奏闻降付,朝廷壮之,取旨除泽秘阁修撰、河北民兵总管。初实无一车也。及元帅府分遣泽往开德驻札,乃用浩车制,旋造之。泽以开德城下之战,金人退去,谓金人甚易与耳。壬寅,领兵推战车追袭,欲径入京城下解围,至卫南之北,逢见金人伏兵,接战,金人佯败,向东趋南华县。泽追至南华,遇金人,两头掩击,官军大败。战车大而难运,推驾者苦之,一旦遇仓卒,皆委而去。泽变易衣服,随败兵队中,夜奔走得脱,先锋王孝忠中箭坠马死。」

  又同条录金人晓谕诸路榜云:「契勘宋之道君、少主、皇后、妃已下,并已北迁……」按宋史卷二四高宗纪及宋俘记,宋二帝北迁在三月二十七日丁巳,此乃慌称也。

  ▲十三日,开封府申解金银表缎并郓王姬王氏至刘家寺。王氏自尽,年十六。【见日录。】

  △靖康纪闻:靖康二年三月「十三日,金人督责金银表段益峻,官司征催莫敢少怠。又散榜逐坊巷,其户口单名及所摊认数,委本厢地分分头催督,急如星火。小民应之而不问,官司亦无如之何。」

  三朝北盟会编卷八五是日云:「令邵溥同所差郎官四员管勾南熏门下交纳物色。」

  ▲□□□□□□□□□□□□□□□□□□□□□□□□□□□□□□□□□【□□□】

  十五日,张邦昌至青城寨求减岁币,止搜括,缓迁都,存陵庙,许之。【见随笔。】

  △三朝北盟会编卷八五靖康二年三月十五日乙巳条云:「邦昌是日出军前见二元帅致谢。既至,迎接殿下,相揖以升,致宾主之礼。酒三行,面议七事,如不毁赵氏宗庙、陵寝,减金帛数,存留楼橹,俟江宁府修缮毕日迁都之类,皆允。」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三是日云:「邦昌诣青城谢二帅。既至,迎接殿下,揖而升,致宾主之礼。酒三行,邦昌请不毁赵氏陵庙,罢括金银,存留楼橹,借东都三年,乞班师,降号称帝,借金银犒赏,凡七事,敌皆许之。」

  ▲十八日,得阿懒报河北无警,二帅令诸军戒装。张邦昌请宴二帅于宋宫,设也马、斜保往代。【见闲谈。】

  △十九日,康王军破我洛阳,高世则被害。【见武功记。】

  三朝北盟会编卷八六靖康二年三月十九日己酉引赵甡之遗史曰:「初,京城失守,金人以前知泽州高世由请于朝廷,使为河南尹,以萧庆领万骑佐之。娄宿孛堇冲散勤王之师也,前军统制翟兴者,河南人,探知地理,闻世由之怠,出其不意,与族弟进提步卒数百,卷甲,夜潜入洛阳,擒世由,斩之。」按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三记其事亦作「世由」,作「世则」者显误。

  ▲二十一日,宋少帝谕王时雍、徐秉哲云,社稷、山河素为大臣所误,今日使我父子离散,追念痛心,悔恨何及?以治行阙少厨中所用什物,烦于左藏库支钱三千贯收买,津运至此。早晚成行,请勉事新君,无念旧主。【见笔记。】

  △按三朝北盟会编卷八六记此事在二十二日壬子,文字与此略同。靖康纪闻、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三记此事皆在二十三日癸丑。系年要录云:「癸丑,渊圣皇帝以手札付徐秉哲曰:『祖宗创业几二百年矣,宗庙社稷,一朝倾危,父子宗族,不能自保,皆因诸公相误,追念痛心,悔恨何及?见已治行,阙少厨中所用什物,烦于左藏库支三千缗,收买津发。非晚成行,勉事新君,无念旧主。某上徐尹。』士庶传闻,血泪并路。」按其下李心传有注云:「手札以实录及丁特起泣血等书参修。实录云,上三以亲札付王时雍、徐秉哲。泣血录云,手札末云,前宋赵某上王、徐二公。而臣家藏围城中手记,则但云某上徐尹,盖秉哲本尹开封故也……」

  ▲二十二日,帅府赠太上银三千两、表缎四端、火燎头笼四具。【见愤谈。】

  二十三日,邦昌乞还冯澥、曹辅、汪藻、谭世绩、孙觌、徐天民、苏余庆、郭仲荀、沈晦、路允迪、黄夏卿,二帅察其庸懦,遣还。又乞还诸王夫人、诸帝姬,不许。【见随笔。】

  △三朝北盟会编卷八六靖康二年三月二十三日癸丑条引张邦昌与二酋书云:「『比膺诏册,获抚邦封,载惟草创之初,方赖臣邻之助,顾羣臣之全阙,致庶务之悉隳。徒以菲材托于人上,何以仰承殊渥,外敉多虞,若涉洪川,罔知攸济。兹冒陈于危恳,盖深恃于眷私。所冀垂矜,必蒙赐可。窃以左丞冯澥,国之老成;管军郭仲荀,众所推许,傥还职任,俾赞时艰,必能系多士之心,有以副万夫之望。此外臣僚等,或因扈从前帝,或缘差往军前。如[非]台意欲留之人,乞下恩慈遣还,则庸疏之质既得助于众贤,报称之衷敢忘怀于大惠,尚祈英鉴,俯亮愚诚。』金人得书,遂遣左丞冯澥、签书枢密院事曹辅、太常少卿汪藻、礼部侍郎谭世绩、中书舍人孙觌,及徐天民、苏余庆、郭仲荀、沉晦、黄夏卿等还。」按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三是日亦载此事,文字略有异同。

  ▲二十四日,帅府归香云帝姬、金儿帝姬、仙郎帝姬三丧,宋臣十一人、妇稚三千人入城。

  二十五日,传檄四方:令诸军于二十八日下城。二十六日,遣多昂帜烈率兵二万押送宗室、驸马家属三千余人及金银表缎车北归。【见武功记。】

  △靖康纪闻靖康二年三月「二十五日,传闻金人前军启行」。按「传檄四方」,三朝北盟会编卷八六在是月二十六日丙辰条云:「二十六日丙辰,军前传元帅台令,诸军二十八日下城。以檄书数百道付邦昌,传谕四方。其檄云:『十三人鼓舞登城,百万师号呼请命。』」

  ▲遣还郑后家属。【见秘录。】

  △三朝北盟会编卷八七靖康二年三月二十八日戊午条引靖康遗录曰:「是日,有番使送太后家属入城。其番使至省说云,二十七日,粘罕请上皇相见,上皇乘轿子至寨门下轿,着紫道服,戴逍遥巾,趋而入至幕次,粘罕出迎入帐中坐。良久,上皇起白粘罕云,老夫得罪,合当北迁,但帝姬下嫁者,敢乞留,荷大惠也。粘罕不答。有顷,郑皇后自外至,启粘罕云,臣妾得罪,自合从上皇北迁,但臣妾家属不预朝事,敢乞留下。粘罕点头许之。至今日,果送太后家属入城。番使又笑云,太后善言辞,进退有法,容止雅丽,故元帅许其请。」其事在二十八日,与二十六日异,疑此处误。

  ▲二十七日,守城千户陆笃诜杀其兄尚富皂。尚守南熏门,踞大宅,淫及陆所掠女,陆杀兄遁。宗姬、宗妇十七人在所掠中,遂归寨。夜,宋废帝望城奠别,伏地大哭,天地为愁,城震有声。【见随笔。】

  △南渡录卷四阿计替传:「靖康二年,随斡离不围京城,城陷,随斡离不入城,领人打掠财物女子。斡离不子尚敷皂随行,凡抉女子到者,若寻常女子则分与左右亲族,若皇族中及色美者,即赐与尚敷皂。皂有弟陆笃诜,年尚幼,每见女子,必就其父母求之。不与,又向尚敷皂求之。一日,伺皂醉,杀之,尽取其女子绝色者出奔。」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三建炎元年三月丁巳(即二十七)条云:「金右副元帅宗杰退师,道君太上皇帝北迁。自滑州路进,后妃、诸王以下皆从……邦昌法驾缟素,率百官诣五岳观遥辞二帝,邦昌恸哭,百官军民皆哭,有号绝不能起者。」按靖康要录卷一六所载与此同,靖康纪闻亦同,唯三朝北盟会编谓其事在二十八日。

  ▲□□□□□□□□□□□□□□□□□□□□□□□□□□□□□□□□□□□□□□□□□□□□□□□□□【□□□】

  二十八日,帅府贻书邦昌,减岁币一百万贯、银绢二十万疋两。【见武功记。】

  △大金吊伐录卷四与楚减免银绢钱书:「天会五年三月二十九日,固伦伊拉齐贝勒左副元帅、皇子右副元帅谨致书于大楚皇帝阙下:会验宋时,除依辽国旧例,岁输银绢五十万两疋外,别纳钱一百万贯,初以代燕地所出。今若依例输纳,且念地既分割,民有凋弊,特免钱一百万贯,减放银绢二十万两疋,每年只议纳三十万两疋,银绢各半其数,亦依旧例交割。布此悃悰,冀为照察。专奉陈达,不宣,谨白。」按三朝北盟会编卷八七载此书在二十八日,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三同,疑吊伐录日期有误。

  ▲黎明,宋太上等抵刘家寨,国相驰马至云:「有诏见立张邦昌为楚帝。古无不亡之国,想宜领会。赵佶与太祖皇帝先立盟好,今知悔祸,可封为天水郡王;赵桓可封为天水郡公。妻子相随,服饰不改,用示厚恩。」又指挥元帅府,叛逆赵构母韦氏,妻邢氏、田氏、姜氏,先遣入京禁押,所贡宋俘赵■〈木英〉、赵梴及赵楷妻朱氏,赵材妻徐氏,驰速来朝,用别诚伪,余安养燕山,另候指挥。二帅即遣真珠大王及千户国禄多、阿替计率骑兵五千监押去。二皇子供太上饭,太上云:「罪皆在我,请留靖康,封畀小郡。诸王、王妃、帝姬、驸马不与朝政,请免发遣。」皇子曰:「朝命不可违,此去放心,必得安乐。」□□□□□□□□□□□□□□□□□□□□□□□□□□□□□□□□□□□□□□□□□午后,令王妃、帝姬出见父母、夫壻,抵暮即令归幕。幕后为财货幕,留道宗夫妇宿;前为饮宴幕,留诸王、驸马宿,声息相闻。□□□□□□□□□□□□□□□□□□□□□□□□□□□□□□□□□□□□□□□□□三鼓起程,分作七军:从官赀重在二军,太上、诸王、驸马在三军,郑后宫属在四军,王妃、帝姬在五军。额鲁观、萧庆为都押使,车八百六十余辆。【见札记、闲谈、随笔。】

  △按金史卷三太宗纪:天会六年八月「丁丑,以宋二庶人素服见太祖庙,遂入于干元殿。封其父昏德公、子重昏侯。是日,告于太祖庙。」又同书卷四熙宗纪:皇统元年二月「乙酉,改封海滨王耶律延禧为豫王,昏德公赵佶天水郡王,重昏侯赵桓为天水郡公。」则宋二帝其封当在北迁之后,抑或先有王、公之封,史未载。

  三朝北盟会编卷八九靖康二年三月二十九日己未引曹勋北狩闻见录云:「四月初一日绝早,分路转城北去,到刘家寺东寨内约饭上皇,初见二太子,又要皇后已下嫔妃、诸王、帝姬皆出见,席地坐定,遣王汭译奏曰:自古圣贤之君,无过尧舜,犹有揖逊归于有德,历代革运底事,想上皇心下煞会得。本国比取契丹,所得嫔妃儿女尽分配诸军充赏。以上皇昔有海上之德甚厚,今尽令儿女相随,服色、官职一皆如故。因劝酒曰,事有远近,但且放心,必有快活。时上皇致谢曰……两朝主盟,惟某获罪,非将相之过,实某罪在天,故请以一身少答天谴,愿不及他人。」又同条引靖康遗录云:「二帝之行也,不得相见。分为四处:上皇与泗、景、肃诸王;上与燕、越二王及皇太子;大长帝姬从郑皇后;帝姬、诸王从朱皇后;诸驸马别为一处,以铁骑驱拥而去。」

  南渡录卷四阿计替传:「其后三月间,车驾出城,斡离不谓阿计替曰:,我昨日与元帅说及,叫你随南国官家前往燕京。』次日,斡离不引阿计替见粘罕,粘罕呼曰:『你是南州铁立炽憾之兄乎?』曰:『然。』曰:『叫汝押送赵某父子并他二妻前往燕京,在路小心。』因令趁千户同去。」

  呻吟语:「靖康二年三月二十九日黎明,太上启跸,共车八百六十余两,发自刘家寺。夜宿封邱界,太上以下及虏酋毳帐二,布棚四十八为一围;郑后以下及虏酋萧庆毳帐三,布棚八十八为一围,皆有馆伴朝夕起居;帝姬以下及虏酋斡离不毳帐五,布棚十二为一围。」

  ▲四月一日,国相退师,分作五起:宝山大王押朱后一起,固新押贡女三千人二起,达赉押工役三千家三起,高庆裔押少主四起,从河东路进发。【见秘录。】

  △按宋俘记金兵撤退凡七起:「首起宗室、贵戚男丁二千二百余人,妇女三千四百余人,濮王、晋康平原、和义、永宁四郡王皆预焉,都统阇母押解。」「二起昏德妻韦氏,相国、建安两子,郓、康两王妻妾,富金、嬛嬛两帝姬,郓、康两王女,共三十五人,真珠大王设野母、盖天大王赛里、千户国禄、千户阿替计押解。」「三起重昏妻妾、珠珠帝姬、柔嘉公主,共三十七人,宝山大王斜保、盖天大王赛里押解。」「四起昏德公、燕、越、郓、肃、景、济、益、莘、徐、沂、和信十一王,安康、广平二郡王、瀛、嘉、温、英、仪、昌、润、韩八国公、诸皇孙、驸马、昏德妻妾、奴婢,共一千九百四十余人,万户额鲁观、左司萧庆、孛堇葛思美押解。」「五起帝姬、王妃等一百有三人,侍女一百四十二人,二皇子元帅斡离不押解。」「六起贡女三千一百八十人,诸色目三千四百十二人,右监军固新、左监军达赉押解。」「七起重昏侯、太子祁王、缨络帝姬及从官十二人、侍女一百四十四人,国相元帅粘没喝、右司高庆裔、都统余睹押解。」所云监押对象及押解人均同,所云「五起」者,盖只云「国相退师」而言。

  ▲二月初七日「斩以殉」下「王妃帝姬六人」止,外父曹氏本缺,李尧臣家藏本不缺。

  初十日「王妃帝姬九人」下,李本云:「独一妇不从,二太子曰:『汝是千锭金买来,敢不从!』妇曰:『谁所卖?谁得金?』曰:『汝家太上有手敕,皇帝有手约,准犒军金。』妇曰:『谁须犒军,谁令抵准,我身岂能受辱?』二太子曰:『汝家太上宫女数千,取诸民间,尚非抵准?今既失国,汝即民妇,循例入贡,亦是本分。况属抵准,不愈汝家徒取?』妇言塞气恧,随侍小奄屡唤娘娘自重。妇不自主,小奄遂自刎。朱姓贵名,年十三。见札记。」曹本缺。

  二十三日曹本多「复收金七万五千两、银一百十五万五千两、表缎四万八十四疋」二十七字(按实是二十五字),李本无。

  三月十九日下,李本多「二十日解到景王宠姬曹氏,仍遣归。见札记」十七字,曹本同。

  二十九日所贡宋俘下,李本云「先令帝姬赵富金、赵嬛嬛及疑似之赵■〈木英〉」云云,曹本缺。

  此本及曹本皆复钞,李本在金所录,较核。

  咸淳丁卯 耐庵校

  ●靖康稗史之五

  青宫译语【节本】笺证

  ▲天会五年三月二十八日午,国相左副元帅【名粘没罕、】皇子右副元帅【名斡离不】命成棣随珍珠大王【名设野马,国相长子、】千户国禄、千户阿替纪押宋韦妃【康王之母、】邢妃【康王之妻、】朱妃【郓王之妻、】富金、嬛嬛两帝姬【康王之妹、】相国王【赵梴、】建安王【赵■〈木英〉】等先至上京,护兵五千。百里外闻有宋兵,颇凛凛。诸妇未惯坐骑,纷纷坠马,欲速不前。道中初经兵火,屋庐俱烬,尸骸腐朽,白骨累累。夜宿破寺,兵屯寺外,围环若寨。停一时许,行装、火具到寺,即令番儿舒皮毡于殿中,资憩息。毳帐支殿外,灯上温酒,围坐大嚼。饭毕,王移卧具入殿,成棣等俱宿毳帐。

  △按此青宫译语署「王成棣譔」。考呻吟语云:「纯福帝姬归真珠大王野马,后嫁王昌远,一名成棣。」又三朝北盟会编卷九九引靖康皇族陷虏记于纯福公主下注云:「尚医官王宗丐男昌远。」

  宋俘记:「二起:昏德妻韦氏,相国,建安两子,郓、康两王妻妾,富金、嬛嬛两帝姬,郓、康两王女,共三十五人,真珠大王设野母、盖天大王赛里、千户国禄、千户阿替计押解。」

  ▲二十九日,邢朱二妃、二帝姬以坠马损胎,不能骑行。

  四月朔,王弟宝山大王【名斜保】押朱后【少帝妻、】朱慎妃【少帝妾、】公主【少帝女、】珠珠帝姬【王弟俘为妾】至寺合队。

  △宋俘记:「三起:重昏妻妾、珠珠帝姬、柔嘉公主共三十七人,宝山大王斜保、盖天大王赛里押解。」

  呻吟语:「四月朔,宿胙城界,朱后车亦至。」

  ▲初二日早行,途次,朱妃便旋,国禄逼之,又乘间欲登朱后车,王弟鞭之。过胙城,先行之宗室,后行之四、五、六、七起车辆俱出我前,以河北有警,未渡,挤于途。午即屯宿,守帅供酒食,二王令成棣译询宫中事:道宗五七日必御一处女,得御一次即畀位号,续幸一次进一阶。退位后,出宫女六千人,宜其亡国。少帝贤,务读书,不迩声色。受禅半载,无以备执事,乃立一妃、十夫人,廑三人得幸,自余俭德不可举数。郓王性懦体弱,先故不肯北行。康王目光如炬,好色如父,侍婢多死者。自是,二王致敬朱后有加礼。

  △呻吟语:「初二日,河北有警,停车两日。虏遣兵士先渡,太上见韦后、相国公、柔福帝姬乘马先行,泪下竟日。」

  南渡录卷一南烬纪闻上记国禄事:国禄「自言姓菑西,名骨碌都」。则「国禄」乃「骨碌都」之同名异译。

  ▲初三日,探知河北土匪已败,争先行,车马塞途,暮抵河干。

  初四日,渡而北,万户盖天大王【名完颜赛里】迎候。见国禄与嬛嬛帝姬同马,杀国禄,弃尸于河。欲挈嬛嬛去,王以奉诏入京语之,乃随行。

  △呻吟语:「初四日抵沙店。初五日渡河宿滑州。」行程适差一日,盖成棣所记乃二起之行程。

  ▲初五日,次汤阴,邢妃以盖天相逼,欲自尽。

  △云麓漫钞卷八御寨行程:「由沙店四十五里至滑州馆,二十五里至浚州,七十里至汤阴县……」

  ▲初六日,次丰乐一村,屋已毁,院中倒埋男、妇二十余人,未尽腐。

  △三朝北盟会编卷二四四金图经:「汤阴至相州三十里,相州至丰乐铺三十里。」

  ▲初七夜,次邯郸。

  △同前引金图经:「丰乐至磁州三十里,磁州至台城铺三十里,台城至邯郸县三十五里。」

  ▲初八日,次邢州。

  △同前引金图经:「邯郸至临洺镇四十里,临洺至沙河县三十五里,沙河至邢州□□里。」

  ▲初九日,次柏乡。

  △同前引金图经:「邢州至都城店二十五里,都城店至内邱县三十里,内邱至范县店十五里,范县店至柏乡县二十五里。」

  ▲初十日,次栾城。阿懒押送器物,三月中旬至此,因中山有贼,未敢进,夜来议合兵同行。

  △同前引金图经:「柏乡至江店三十里,江店至赵州三十里,赵州至栾城县三十里。」

  又南征录寀:靖康二年三月「初四日,阿懒监押书籍、礼器千五十车北渡阳武,诡立宋帝后帜,觇康王动静。【见武功记。】」

  ▲十一午,抵真定,入城,馆于帅府。二王令万骑先驰,助攻中山,观动静。千户韶合宴款二王,以朱妃、朱慎妃工吟咏,使唱新歌。强之再,朱妃作歌云:「昔居天上兮,珠宫玉阙,今居草莽兮,青衫泪湿。屈身辱志兮,恨难雪,归泉下兮,愁绝。」朱慎妃和歌云:「幼富贵兮绮罗裳,长入宫兮侍当阳。今委顿兮异乡,命不辰兮志不强。」皆作而不唱。

  △三朝北盟会编卷二四四金图经:「栾城至灵店铺三十五里,灵店至真定府二十五里。」

  按南渡录卷一南烬纪闻上记朱氏二歌云:「幼富贵兮厌绮罗裳,长入宫兮陪奉尊阳。今委顿兮流落异乡,嗟造化兮速死为强。」「昔居天上兮,珠宫玉阙;今入草莽兮,事何可说?屈身辱志兮,恨何时雪?誓速归泉下兮,此愁可绝。」次序颠倒,且为一人所唱,与此二人作而未唱者不同。

  ▲十二日,大王中酒,王弟亦病,驻马一日。午后,报中山城外无贼。

  十三日,已时行,夜宿村舍。

  十四早行,赶过中山,入保州界。

  △同前引金图经:「真定至古县南铺三十里,古县南铺至新县三十里,新县至中山府四十五里,中山至望都县南定七里店四十里,七里店至经杨店四十里,经杨店至保州三十五里。」

  ▲十五日,次保州,候兵马。

  △按参见前条笺证。

  ▲十六日,大雨,停车。

  十七日,次刘家店。

  △同前引金图经:「保州至梁门四十五里,梁门至故城店三十里,故城店至黄村铺三十里,黄村至泽伴铺三十里,泽伴铺至涿州三十里,涿州至刘李店三十里。」按「刘家店」疑是「刘李店」之误。又按「刘李」,后多讹作「琉璃。」

  ▲十八日,抵燕山,大王及王弟盖天、阿替纪均弗归府,居愍忠祠。燕人闻宋俘至,喧嚷已匝月。及是,大王眷属,下逮戚族男女咸集,如覩异宝,且与后妃等行抱见礼申敬。汉妇不习,惶窘万状。

  △同前引金图经:「刘李店至良乡县三十里,良乡至卢沟河铺三十里,卢沟河铺至燕京三十里。」

  宋史卷九0地理志:「燕山府,唐幽州范阳郡,卢龙军节度。石晋以赂契丹,契丹建为南京,又改号燕京。金人灭契丹,以燕京及涿、易、檀、顺、景、蓟六州二十四县来归。宣和四年,改燕京为燕山府,又改郡曰广阳,节度曰永清军,领十二县。五年,童贯、蔡攸入燕山。七年,郭药师以燕山叛,金人复取之。」

  虏廷事实:「燕山京城东壁有大寺一区,名悯忠。廊下有石刻云,唐太宗征辽东、高丽回,念忠臣孝子没于王事者,所以建此寺而荐福也。东西有两砖塔,高可十丈,云是安禄山、史思明所建。」

  金史卷五一选举志:「悯忠寺旧有双塔,进士入院之夜半,闻东塔上有声如音乐,西入宫。」按,春明梦余录谓是寺建于唐贞观十九年,中有高阁,故谚曰:『悯忠高阁,去天一握。』」

  黑鞑事略:「其礼交抱以为揖,左跪以为拜。」徐霆注云:「霆见其交抱即是厮搂。」

  ▲十九日,大王为妻福金,胁归府。

  △按傅乐焕先生以为「『福金』即清之『福晋』,满洲语夫人也。」考三朝北盟会编卷三云,女真「夫谓妻曰萨那罕,妻谓夫为爱根。」「萨那罕」与「福金」其音相差甚远,且按傅说,「福金」又与上文之「妻」意复,傅说非是。按「福金」当即「富金」之偶误。下文王「乞富金帝姬为妾」可证。

  ▲二十一日,大王来邀后妃等至家宴会。

  二十二日午,宋后妃答宴王眷,独王妻不至。夜,二王设席宴后妃等,期诘旦行,盖天留宴。

  二十三日午。席既散,王欲登程,盖天固留一夕。

  二十四日,随王及阿替纪押韦妃等策马行,王弟及朱后等留弗遣。盖天送至三里外,怅然而别。夜抵三河界。

  △三朝北盟会编卷二四四金图经:「燕京至交亭三十里,交亭至潞州三十里,潞州至三河县三十里。」宋俘记:赵桓即靖康帝,「妻二:朱后、朱慎德妃。先入斋宫,三起北行,四月十八日抵燕山,馆愍忠祠。七月,与重昏会。十月,随昏德流徙。后六年八月二十四日殁上京。」则此次「留弗遣」,乃等待钦宗到来,一齐发落。

  宋史卷九0地理志,三河县属蓟州,在燕山府东。

  ▲二十五日,抵玉田。

  △金史卷二四地理志,玉田县在蓟州。

  宣和奉使录第八程云:「自蓟州七十里至玉田县。」

  ▲二十六日,抵滦州。

  △金史卷二四地理志:「」滦州,中,刺史。本黄落故城,辽为永安军,天辅七年因置节度使。

  宣和奉使录第十一程云:「自清州九十里至滦州。滦州,古无之,唐末天下乱,阿保机攻陷平、营,刘守光据幽州,暴虐,民不堪命,多逃亡依阿保机为主,筑此以居之。」

  ▲二十七日,抵榆关。

  △新五代史卷七二四夷附录云:「距幽州北七百里有榆关,东临海……」

  宣和奉使录第十四程云:「自营州一百里至润州,离州东行六十里至榆关,并无堡障,但存遗址,有居民十数家。」

  ▲二十八日出长城,至迁州界。沙漠万里,路绝人烟。

  △宣和奉使录第十五程云:「自润州八十里至迁州。彼中行程并无里堠,但以行彻一日即记为里数,是日行无虑百余里……道路绝人烟,不排中顿,行人饥渴甚。自兹以东类皆如此。其第十六程又云:「迁州东门外十数步即古长城,所筑遗址宛然。」

  ▲二十九日,至来州。自燕山登程后,日驰百五十里,成棣亦疲于奔命,其它可知。

  △辽史卷三九地理志:「来州归德军下,节度。圣宗以女直五部岁饥来归,置州居之。」

  ▲三十日,抵海云寺。

  △宣和奉使录第十八程云:「自来州八十里至海云寺。离来州三十里即行海东岸。俯挹沧溟,与天同碧,穷极目力,不知所际。寺去海半里许,寺后有温泉二池。望海东,有一大岛,楼殿、窣堵波,之上有龙宫寺……」

  ▲五月一日,入寺驻马,王及妃姬皆洗手焚香,妃姬辈倩成棣书疏,发愿期得还乡。王嗤其愚,亦弗禁。寺僧设供张,酒肉熏炙,僧亦茹荤。王酬白金十锭,妃姬辈亦略有所酬。

  初二日,王令驻屯一日,共浴温泉。

  △按上引宣和奉使录已云,「寺后有温泉二池」。

  ▲初三早行,抵盐场。

  △宣和奉使录第十九程:「自海云寺一百里至红花务。此一程尽日行海岸,红花务乃金人煎盐所,去海一里许。」则此处所谓盐场,似即红花务。

  ▲初四日,至锦州。

  辽史卷三九地理志:兴中府「锦州,临海军,中,节度。本汉辽东无虑县,慕容皝置西乐县,太祖以汉俘建州。」

  △宣和奉使录第二十程:「自红花务九十里至锦州。」

  ▲初五日,抵刘家寨子,又行三四十里。

  △宣和奉使录第二十一程:「自锦州八十里至刘家庄。」则所谓刘家寨子无疑即刘家茌也。

  ▲初六日,过显州。

  △辽史卷三八地理志:「显州,奉先军,上,节度。本渤海显德府地。世宗置,以奉显陵。显陵者,东丹人皇王墓也。人皇王好读书,不喜射猎,购书数万卷,置医巫闾山绝顶,筑堂曰望海。山南去海一百三十里。」宣和奉使录第二十二程:「自刘家庄一百里至显州。出榆关以东行,南濒海,而北限大山,尽皆粗恶不毛,至此山忽峭拔摩空,苍翠万仞,全类江左,乃医巫闾山也……契丹兀欲(按即人皇王)葬于此山,离州七里别建干州以奉陵寝,今尽为金人毁掘。」

  ▲初七日,过兔儿涡。

  △宣和奉使录第二十三程:「自显州九十里至兔儿涡。」

  金史卷二四地理志:广宁府广宁县「寨二:闾城、兔儿窝。」

  ▲初八日,渡梁鱼涡。此两日如在水中行,妃姬辈虽卧兜子中,驼马背亦湿透重裳。地狱之苦,无加于此。

  △宣和奉使录第二十四程:「自兔儿涡六十里至梁鱼务。离兔儿涡东行,即地势卑下,尽皆萑苻沮洳积水,是日凡三十八次渡水,多被溺。有河名曰辽河……秋夏多蚊虻,不分昼夜,无牛马能至。行以衣被包裹胸腹,人皆重裳而披衣,坐则蒿草熏烟稍能免。」按金史卷六世宗纪大定元年十一月「壬辰,次梁鱼务」,亦作「务」,不作「涡」,盖同音异译。

  ▲初九日,赶出孛堇铺,即屯宿暴衣。

  △宣和奉使录第二十五程:「自梁鱼务百单三里至没咄孛堇寨。没咄,小名;孛堇,汉语为官人。」又「赶出」,疑是「赶至」之误。

  ▲十一日,过渖州三十里。

  △宣和奉使录第二十六程:「自没咄寨八十里至渖州。」

  金史卷二四地理志:「渖州,昭德军刺史,中。本辽定理府地,辽太宗时置军曰兴辽,后为昭德军,置节度。」

  ▲十二日,抵咸州。

  △辽史卷三八地理志:「咸州,安东军,下,节度。本高丽铜山县地,渤海置铜山郡。地在汉候城县北,渤海龙泉府南。地多山险,寇盗以为渊薮,乃招平、营州客户数百,建城居之。初号郝里太保城,开泰八年置州。」

  金史卷二四地理志:「咸平府,下,总管府,安东军节度使……辽为咸州,国初为咸州路,置都统司。天德二年八月,升为咸平府,后为总管府。」

  宣和奉使录第二十七程云:「自渖州七十里至兴州。」第二十八程云:「自兴州九十里至咸州。」则渖州至咸州实一百六十里,缘十一日已多行了三十里,故十二日直接到了咸州。

  ▲十三日,千户设宴,停一日。人皆病困。

  十四午至同州,即驻马。

  △宣和奉使录第二十九程:「自咸州四十里至肃州,又五十里至同州。」

  辽史卷三八地理志:「同州镇安军,下,节度。本汉襄平县地,渤海为东平寨。太祖置州,军更名。」

  ▲十五日,抵蒲里寨,尚早,即屯宿。

  △宣和奉使录第三十程云:「自同州三十里至信州。」第三十一程云:「自信州九十里至蒲里孛堇寨。」

  ▲十六辰,抵黄龙府,都统款留一日。

  △宣和奉使录第三十二程:「自蒲里四十里至黄龙府。」故到时尚早。

  辽史卷三八地理志:「龙州,黄龙府。本渤海扶余府。太祖平渤海还,至此崩,有黄龙见,更名。保宁七年,军将燕颇叛,府废。」

  金史卷二四地理志:「隆州,下,利涉军节度使。古扶余地,辽太祖时,有黄龙见,遂名黄龙府。」

  ▲十七日,抵吐撒寨。

  △宣和奉使录第三十三程:「自黄龙府六十里至托撤孛堇寨。」

  按「托撤」即「吐撒」之同音异译。

  ▲十八日,抵漫漆里。

  △宣和奉使录第三十四程:「自托撤九十里至漫七离孛堇寨。」

  按「漫七离」即「漫漆里」之同音异译。

  ▲十九日,抵乌舍。早停,风景极佳,病者若苏。

  △宣和奉使录第三十五程:「离漫七离六十里,即古乌舍寨。寨枕混同江湄,其源来自广漠之北,远不可究。自此南流五百里,接高丽鸭绿江入海。江面宽可半里许,寨前高岸,有柳树,沿路设行人幕次于下。金人大师李靖居于是,靖累使南朝。」

  ▲二十日,渡混同江,宿报打孛堇寨。

  △宣和奉使录三十四程云:「自托撤九十里至漫七离孛堇寨,道旁有契丹旧益州、宾州空城。」

  三朝北盟会编卷二四四金虏图经云:「宾州至报打孛堇铺七十里。」按「报打孛堇铺」即「报打孛堇寨」,「铺」「寨」则习惯称呼。

  ▲二十一日,渡来流河,宿阿萨铺。

  △三朝北盟会编卷二四四金虏图经云:「报打孛堇铺至来流河四十里。来流河至阿萨铺四十里。」

  ▲二十二日,抵会宁头铺。上京在望,众情忻然。

  △三朝北盟会编卷二四四金虏图经:「阿萨铺至会宁第二铺三十五里,会宁第二铺至会宁头铺四十五里,会宁头铺至上京三十里。」

  金史卷二四地理志:「上京路,即海古之地,金之旧土也。国言「金」曰「按出虎」,以按出虎水源于此,故名金□,建国号盖取诸此。国初称内地,天眷元年号上京。海陵贞元元年迁都于燕,削上京之号,止称会宁府……」又云:「会宁府,下。初为会宁州,太宗以建都,升为府。」

  ▲二十三日,抵上京,仍宿毳帐。

  二十四日,卸装王邸,王投奏后,私见君相,剖陈朱妃为郓王继妻,相国、建安均非本身,且乞富金帝姬为妾。

  △宋俘记:(徽宗)「十八子赵梴,即相国公,以李浩为代;二十子赵■〈木英〉,即建安郡王,二月十五日殁,以赵梴为代,均自斋宫二起北行。」故有「非本身」之语。「非」字原脱,据傅乐焕笺证本补。

  ▲二十五日,王托病,缓十日朝。

  六月七日黎明,王令韦妃以下结束登车,成棣亦随入御寨。朝臣分列以待,王引上干元殿,皇帝正坐,后妃侧坐。韦妃等胡跪两叩,后妃下坐,抱腰使起,赐坐殿旁。

  △金史卷二四地理志:上京「其宫室有干元殿,天会三年建,天眷元年更名皇极殿。」

  大金国志卷一0云:「金主所独享者惟一殿,名曰干元。所居四外栽柳行,以作禁围而已。」

  宣和奉使录第三十九程抵上京后:「翌日赴虏廷朝见……歌引三奏乐作,合门使及祇坐班引入,即捧国书自山棚东入,陈礼物于庭下,传进如仪。赞通拜舞,抃蹈讫,使副上殿……木建殿七间,甚壮,未结盖以瓦仰铺及泥补之,以木为鸱吻,及屋脊用墨,下铺帷幕,榜额曰干元殿……」

  三朝北盟会编卷三谓女真「其礼则拱手退身为喏,跪右膝,蹲左膝着地,拱手摇肘,动止于三为拜。」则「跪右膝,蹲左膝着地」必「胡跪」也。

  ▲皇帝退朝,赐韦妃等宴殿左,后妃六人陪宴。赐相国、建安宴殿右,郎君四人及大王、阿替纪、成棣陪宴。宴毕、对御座谢恩,胡跪两叩。宣诏官口宣云:赐帝姬赵富金、王妃徐圣英、宫嫔杨调儿、陈文婉侍设野马郎君为妾;郡国夫人陈桃花、杨春莺、邢佛迷、曹大姑随侍为婢者。赐宋妃赵韦氏、郓王妃朱凤英、康王妃邢秉懿、姜醉媚,帝姬赵嬛嬛、王女肃大姬、肃四姬、康二姬,宫嫔朱淑媛、田芸芳、许春云、周男儿、何红梅、方芳香、叶寿星、华正仪、吕吉祥、骆蝶儿浣衣院居住者。赐宋相国王赵梴、建安王赵■〈木英〉燕山居住者。赐道亡宋康王妃田春罗、王女肃二姬、肃三姬、康大姬,宫嫔徐金玉、沉知礼、褚月奴迄侍婢九人妥为掩瘗者。宣毕,王又引韦妃等十八人,侍婢九人一行立已,与相国、建安、富金帝姬等十人一行立,对座谢恩。又引韦妃等入院,始挈富金等归邸。

  △按宋俘记云:「田春罗六月四日至洗衣院。」似田氏未道亡,疑有一误。

  ▲皇帝已遣女官先至,主纳妾礼,并赐王黄金一百两、马十匹,表缎十端;赵富金等国服八袭。王谢恩讫,女官引王上座,引妾婢八人向王胡跪,两叩讫,引入内幄,卸其衣,出悬幄门,请王入幄合卺。又取国服悬邸门,速贺客。申刻,王出幄,取国服六袭,赐已合卺之赵富金、徐圣英、杨调儿、陈文婉、陈桃花、邢佛迷,导坐中庭,见贺客。女官取故衣,衣未合卺之杨春莺、曹大姑,坐外幄,用其俗也。客集宴以全猪,乐用契丹三部。成时乃散。

  初八日,王挈妾婢朝谢,并谒韦妃,传报朱凤英、赵嬛嬛并蒙幸御,趋赵梴、赵■〈木英〉宫门谢恩。午初归邸,戒装。

  初九日,登程。

  七月初七日,抵燕山,仍卸装愍忠祠。

  ●靖康稗史之六

  呻吟语笺证

  ▲靖康二年三月二十九日黎明,太上启跸,共车八百六十余两,发自刘家寺。夜宿封丘界,太上以下及虏酋毳帐二,布棚四十八为一围;郑后以下及虏酋萧庆毳帐三,布棚八十八为一围,皆有馆伴朝夕起居。帝姬以下及虏酋斡离不毳帐五,布棚十二为一围。

  △宋史卷二三钦宗记:靖康二年三月「丁巳,金人胁上皇北行。」是月辛卯朔,丁巳为二十七日。

  瓮中人语:靖康二年三月「二十七日,虏胁太上皇帝及宗属北去。」

  宋俘记:「二起昏德、妻韦氏……天会五年(即靖康二年)三月二十八日自寿圣院刘家寺皇子寨起程。」青宫译语:「天会五年三月二十八日午,国相左副元帅、皇子右副元帅命成棣随珍珠大王、千户国禄、千户阿替纪押宋韦妃、邢妃……等先至上京……」

  按诸书所记徽宗北狩日期各异。考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三:靖康二年三月「丁巳,金右副元帅宗杰退师,道君太上皇帝北迁。自滑州路进,后妃诸王以下皆从。」丁巳乃二十七日。三朝北盟会编卷八九起靖康二年三月二十九日己未,并云:「是日,太上皇帝、渊圣皇帝銮舆北狩。」然考是条所引曹勋北狩闻见录,谓:「先是三月二十九日,有语分路去,上皇同二太子由河北路,上同国相由河东路,约会于燕京……次日,上皇率今上、二后、诸王望城中辞违宗庙……是晚,报来日起程,今上同皇太子来拜违,泣下别去,自尔不复相见。」由「次日」、「来日」推之,似徽宗起程于四月一日,而钦宗更稍后,疑误,似二十七日为是。

  ▲四月朔,宿胙城界。朱后车亦至,斡离不令与韦后同行,护送者粘罕次子宝山大王。宫女三千,别由虏酋固新严兵押送。

  △青宫译语:「四月朔,王弟宝山大王【名斜保,】押朱后【少帝妻、】朱慎妃【少帝妾、】公主【少帝女、】珠珠帝姬【王弟俘为妾】至寺,合队。」

  宋俘记:「三起重昏妻、妾,珠珠帝姬、柔嘉公主共三十七人,宝山大王斜保、盖天大王赛里押解。」「六起贡女三千一百八十人、诸色目三千四百十二人,右监军固新、左监军达赉押解。」

  ▲初二日,河北报警,停车两日,虏遣兵士先渡。太上见韦后、相国公、柔福帝姬乘马先行,泪下竟日。

  △青宫译语:「初二日早行……过胙城,先行之宗室,后行之四、五、六、七起车辆俱出我前,以河北有警,未渡,挤于途……」

  三朝北盟会编卷二四四金虏图经:「封邱至胙城县四十里。」

  ▲初四日,抵沙店。

  △三朝北盟会编卷二四四金虏图经:「胙城至沙店河南铺四十五里。」

  ▲初五日,渡河,宿滑州。

  △三朝北盟会编卷二四四金虏图经:「沙店铺至滑州四十里。」

  ▲初七日,次汤阴,馆伴阿林葛思美盗后宫曹氏,太上令肃王传谕后宫,不得离次取辱。虏酋亦令王宗沔、王慎、李常为都管,驰骑照料。

  △三朝北盟会编卷二四四金虏图经:「滑州至浚州二十五里,浚州至裴家庄三十五里,裴家庄至汤阴县四十里。」

  宋俘记:道宗「宠婢封婕妤、才人、贵人、美人者四十一人,先入青城寨,随行入刘家寺寨,五起北行,曹小佛奴移居葛思美寨……」

  ▲初八日,次相州,固新所押贡女均乘牛车,车两人。夜屯时,宫亲贵戚车屯于中,民间车屯于外,虏兵宿帐棚,人环其外。连日雨,车皆渗漏,避雨虏兵帐中者,多嬲毙。

  △三朝北盟会编卷二四四金虏图经:「汤阴至相州三十里。」

  南征录汇:靖康二年四月一日,国相退师,分作五起:宝山大王押朱后一起,固新押贡女三千人二起,达赉押工役三千家三起……」

  按宋俘记作共分七起:「六起贡女三千一百八十人、诸色目三千四百十二人,右监军固新、左监军达赉押解。」押俘撤退乃军事行动,斟对具体情况,计划容有变更。

  ▲十二日,次邯郸。所行非驿道,几不辨路。

  十五日,次邢州。连日风雨,车折马倒,被掠者死亡日甚。

  十六日,次都城店,燕王俣薨,太上哭之恸,殓以马槽。王夫人、王子同在一军,视含殓,请归丧,斡酋不许,令火化,囊骨行。王妻别在一军,不准哭临。

  △宋俘记宗室二:「赵俣即燕王,四起北行,四月十六日殁于都城店。」

  ▲十八日,次柏乡,渡河后,居民尽矣。荆榛瓦砾中,尸骨纵横。御车牛马时有倒毙,离割争啖。被掠者日以泪洗面,虏酋皆拥妇女,恣酒肉,弄管弦,喜乐无极。

  △青宫译语:「初六日,次丰乐一村,屋已毁,院中倒埋男妇二十余人,未尽腐。」与此处「尸骨纵横」等可互印证。

  ▲二十一日,次栾城。

  △三朝北盟会编卷二四四金虏图经:「柏乡至江店三十里,江店至赵州三十里,赵州至栾城县三十里。」

  ▲二十三日至真定,太上与斡酋并辔入东门,馆静渊庄。午间,请太上、帝后打球,宴,侍中刘彦宗请太上赋诗,译语斡斡起谢甚恭。以修换车马,驻跸三日。闻韦后等十一日过此。自刘家寨至真定八百里。

  △三朝北盟会编卷二四四金虏图经:「栾城至灵店铺三十五里,灵店至真定府二十五里。」

  金史卷七八刘彦宗传:「彦宗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知枢院事,加侍中,佐宗望军。」此云「侍中刘彦宗」,正与之合。

  三朝北盟会编卷九八曹勋北狩闻见录云:「至真定府,自东门,太上乘马,与二太子并骑入门,前有引旗,书『太上皇』字。府中两街居人见旗,皆恸哭,虏人不较也。馆于府园凈渊庄。午间,诸太上看打球,自二太子以下,皆入球场,太上与皇后左厅上坐。打球罢,行酒。少顷,侍中刘彦宗传太子意云,久闻上皇圣学甚高,欲觅一打球诗,其请颇恭。太上曰:『自逊位以来,未尝近笔砚,勉作一诗,以答台意。』乃写付彦宗曰:『锦袍骏马晓棚分,一点星驰百骑奔。夺得头筹须正过,无令绰拨入斜门。』【绰拨、斜门,皆打球家语也。】彦宗捧诵称赞,即与太子,又番语,似讲解其意,太子起谢,太上亦谢,甚恭也。」

  青宫译语:「十一午,抵真定,入城,馆于帅府……」此云「韦后等十一日过此」,亦正合。

  ▲二十四日,斡酋设席,宴太上、诸王。毕,又设席宴郑后、妃嫔。

  二十五日,斡酋以紫罗伞迎太上围猎,叛臣郭药师、张令徽叩马谢罪。夜,宴婕妤、宗姬、宗夫人等三十四人。

  二十七日,太上与干酋行,余屯真定城外。

  二十八日,太上抵中山,呼守将曰:「我道君皇帝,今往朝金帝,汝可出降。」守将痛哭不奉诏,提辖沙贞杀之,以城降。

  △三朝北盟会编卷九五靖康二年四月二十八日中山府提辖使臣沙贞杀安抚使陈遘条云:「金人以太上皇北狩,至中山府,其帅陈遘登城。金人以太上皇至城下,谕令开门降,太上呼遘曰:『(我)道君皇帝也。』遘恸哭曰:『陛下安得至此?』提辖沙贞曰:『此中岂有道君皇帝,必金人之诡计也。』以箭射之,遂鼓众喧闹而杀遘。其子锡在旁,倒身护遘,乃并杀之,于是贞自守中山。金人逼太上皇以归。」按宋史卷四四七陈遘传,「沙贞」作「沙振」,且杀陈遘之情节与此略异。

  ▲二十九日,太上、斡酋回真定。三十日,斡酋令太上、郑后、贡女三起先行,五月十三日抵燕山,计程五百三十里。

  △宋俘记:「四起昏德公……昏德妻妾、奴婢共一千九百四十余人,万户额鲁观【名宗隽、】左司萧庆、孛堇葛思美押解,天会五年三月二十七日夜,自斋宫及青城国相寨移至刘家寺皇子寨,二十九日起程,五月十三日抵燕山,居延寿寺。」

  三朝北盟会编卷九八赵子砥燕云录:「道君五月十八日丁未到燕山。离门三里,太子邀请观看射柳枝、打球,饮宴至暮,次日入门,于延寿寺驻跸……」按赵氏乃鸿胪寺丞,因金人破汴取经板,由赵氏管押北行抵燕,建炎二年四月□归,盖其所记宋二帝事,多得之亲闻,考下文,其说似有据。

  ▲五月初一日,真定万户宴斡酋,帝姬、王夫人等坐骑以从,番人聚观如潮涌。屯驻四日,候诸军尽发,初五日起程,十七日抵燕山。

  △宋俘记:「五起帝姬、王妃等一百有三人,侍女一百四十二人,二皇子元帅斡离不【名宗望】押解,天会五年三月二十九日自刘家寺皇子寨寿圣院起程,五月十九日抵燕山,居皇子寨府。」按此作十九日,与十七日异。

  ▲十八日,斡酋请太上看球、射,旋送太上、郑后以下九百余人馆延寿寺,供张甚厚。帝姬等馆帅府。闻朱后以下三十余人四月十八日到此,居愍忠祠,韦后以下二十余人同日过此,即赴上京。宗室三千余人,四月二十七日到此。长途鞍马,风雨饥寒,死亡枕籍。妇穉不能骑者,沿途委弃,现存一千数百人,居甘露寺,十人九病。

  △三朝北盟会编卷九八赵子砥燕云录确记有金太子邀太上观看射柳枝、打球事,并云:「次日入门,于延寿寺驻跸,贵妃、亲王、帝姬、驸马,圣眷同处,日侍道君之侧,金人供奉甚厚。」

  宋俘记:长子重昏侯赵桓「妻二:朱后、朱慎德妃,先入斋宫,三起北行,四月十八日抵燕山,馆愍忠祠。七月,与重昏会。十月,随昏德流徙。」

  青宫译语:朱后等四月「十八日抵燕山……居愍忠祠。」

  宋俘记:「首起宗室贵戚,男丁二千二百余人,妇女三千四百余人,濮王、晋康平原、和义、永宁四郡王皆预焉,都统阇毋押解。天会五年三月二十七日自青城国相寨起程,四月二十七日抵燕山,存妇女一千九百余人,男丁无考,居甘露寺。」

  ▲十九日,斡酋送还婉容、婕妤、才人六人。闻贡女三千人,吏役工作三千家,器物二千五十车,是日始至。点验后,半解上京,半充分赏,内侍、内人均归酋长。百工、诸色各自谋生。妇女多卖娼寮。器物收储三库,车辂皆留延寿寺。

  △宋俘记:「六起贡女三千一百八十人、诸色目三千四百十二人,右监军固新、左监军达赉押解。天会五年四月初一日自青城国相寨起程,五月二十七日抵燕山,实存贡女二千九百人、诸色日一千八百人,分其半至上京。」按十九日乃斡离不押解帝姬、王妃等抵燕山之日。斡离不乃五起,贡女等为六起,似当以二十七日为是。

  燕人麈云:天会时掠致宋国男、妇不下二十万,能执工艺自食力者颇足自存。富戚子弟降为奴隶,执炊牧马,皆非所长,无日不撄鞭挞。不及五年,十不存一。妇女分入大家,不顾名节,犹有生理;分给谋克以下,十人九娼,名节既丧,身命亦亡。邻居铁工,以八金买倡妇,实为亲王女孙、相国侄妇、进士夫人。甫出乐户,即登鬼录,余都相若。

  ▲六月初二日,斡酋及斜保请太上、圣眷赴打球宴,躬下球场,且跪进太上、郑后酒,执壻礼甚恭。

  △三朝北盟会编卷九八赵子砥燕云录云:靖康二年「六月初二日,请道君、圣眷球场宴会,二太子捧巵跪劝道君、郑后。□时躬亲打球,迎待之礼至重至厚。」

  ▲初四日,王贵妃薨。

  △宋俘记:昏德公赵佶「妻五人:郑皇后、乔贵妃、崔淑妃、王贵妃、韦贤妃……王六月初四日殁燕山。」

  ▲初七日,相国公、建安郡王归自上京,携所娶耶律氏、陈氏,同居愍忠祠。耶律即契丹公主,陈实内夫人,虏主赐设野马郎君,遂以配王。韦后、邢后、郓王妃、柔福帝姬俱留上京。洵德帝姬已归设野马,亦居愍居。

  △确庵按,此是七月七日事,宜移后。

  青宫译语:靖康二年「六月初七黎明……赐宋相国王赵梴、建安王赵■〈木英〉燕山居住者……初九日登程,七月初七日抵燕山,仍卸装愍忠寺。」则确庵所云甚是。

  ▲初十日,斡酋令帝姬、王妃等至延寿寺,辞赴御寨。斜保亦令惠福帝姬、建安王元妃奉朱后、朱慎妃、大公主至寺,相与泣别。

  七月初十日,靖康帝、祁王太子至自云中,馆愍忠祠。

  △宋俘记:「七起重昏侯、太子祁王、缨络帝姬及从官十二人、侍女一百四十四人,国相元帅粘没喝【即粘罕。名宗翰、】右司高庆裔、都统余覩押解。天会五年四月初一日自青城国相寨起程,六月二抵云中,七月初十日迁燕山,与昏德会。」

  司马朴云:帝自四月朔青城起程,粘没喝令易青衣,顶毡笠,乘黑马,监以骑吏。帝时时仰天号泣,辄被呵止。从官先令乘马,马毙即令步行,迟加鞭挞。行止坐卧,番儿监之。夜宿时,粘没喝毳帐可容百人,絷帝及祁王太子、内人手足并卧。初四日入郑州,停宿二日。初十日,由巩县渡河。车人语张叔夜曰,将过界河,叔夜扼吭死。五月十四日,次代州,滕茂实冠帻迎谒,伏地号泣,固请从行,粘没喝不许。十七日,国相与兀室、俞覩、刘思等宴乐,帝与祁王太子同坐,内人被逼侑酒歌唱。度太和岭时,帝等俱被缚马背上。六月初二日抵云中,自河阳至此一千八百里。初五日,复自云中起程,七月初九日抵燕山

  宋史卷二九八司马朴传:「朴字文季……靖康初入为虞部右司员外郎……二帝将北归,又贻书请存立赵氏,金人惮之,挟以北去,且悉取其孥……又遣朱松年间行,以金人情实归报。」则所记当是在燕亲闻。又抵燕日,此作「九日」,略异。

  ▲金酋闻康王登位,诏起诸部兵入寇。

  △燕人麈曰:万户大挞不也起河南,都统蒲芦浑、阿鲁保起保州,万户特木也起永宁、祁州,万户胡沙虎起宿州,万户聂耳起冀州,都统韶合起真定,万户韩庆和起庆源,都统万佛奴起雄冀,万户余列起洺州,都统蒙哥起滋相,万户银朮可、振束起太原新城,万户赛里起岚宪,都统马五起平阳,万户郭药师起慈隰,万户石家奴起汾州,万户娄室起河东苏村,鹘眼起解州安邑,万户撒离喝起泽州,万户温敦起泽潞,都统茶喝马起孟州,左监军挞懒起中山。

  三朝北盟会编卷一一一建炎元年七月十六日金人起燕山、云中、中京、上京、东京、平州、辽西、长春八路民兵入寇两河引金虏节要云:「渤海万户大挞不也屯河间、女真都统蒲卢浑、阿鲁保屯兵于保州,女真万户特木也屯兵于永宁、祁州;女真万户胡沙虎屯兵于霸州,女真万户聂耳屯兵于冀州,女真副统韶合屯兵于真定,辽东汉军万户韩庆和屯兵于庆源,女真都统万佛奴屯兵于雄、莫,女真万户余列屯兵于洺州,女真副统蒙哥屯兵于磁、相,女真万户银朮与其弟拔束屯兵于太原新城,女真万户赛里屯兵于岚宪,契丹都统马五屯兵于平阳,契丹【有缺字】屯兵于慈、隰,女真万户石家奴屯兵于汾州,女真万户娄室屯兵于河东苏村,娄室之子鹘眼屯兵于解州安邑,女真万户撒离喝屯兵于绛州,女真万户温敦屯兵于泽潞,女真都统茶喝马屯兵于孟州,匼头攻守诸州郡元帅府左监军挞懒亲围中山。」按似燕人尘全本金虏节要之文。惟多误字,如「霸」作「宿」,「莫」作「冀」、「拔」作「振」等等。

  ▲粘罕子设野马郎君与相国公相得,时相国与靖康帝先后至燕,思亲甚切。

  十二日,设野马徇相国之请,率斜保郎君,洵德、惠福两帝姬,相国、邠王两聘妃,及相国公、建安郡王耶律夫人、陈夫人共奉靖康帝、后,慎妃、祁王太子至昊天寺作斋,邀太上帝、后,诸王,欢会竟日。

  十六日,郑后疾,设野马仍率诸人至延寿寺问省。午后返祠,即令祁王、相国公、建安郡王迁居延寿寺,少帝益孤。

  八月,斡酋死,金主令王妃、帝姬十二人至延寿寺。□□□□□□□□□□□□□□□□□□□□□□□□□□□□□□□□□□□□□□□□□□□□□□□□□□□□□□□□□□□□□□□□□□□□□□□□□□□□□□□□□□□□□□□□。

  △三朝北盟会编卷一0八建炎元年六月二十一日引金虏节要曰:「斡离不知皇帝(按指宋高宗)即位于南京,故因粘罕于草地避暑,议还太上皇,粘罕未之许。斡离不打球冒暑,以水沃胸背,病伤寒而死。」又同书引金国太祖实录曰:「斡离不名宗望,呼皇子。」

  金史卷三太宗纪:天会五年六月「庚辰,右副元帅宗望薨。」则宗望即斡酋死在是年六月,此文系于八月,似误。

  燕人麈曰:靖康之役,斡离不初欲得一帝姬,萧庆语斡云:「天家女,非若民妇,必抗命自尽。」斡意沮。宋帝许归干戾人家属,未计福金帝姬为蔡京妇,在所归中。盟书既定,无中变理。议和诸臣诱姬至寨,误饮狂药,婉委顺从,斡遂肆欲无厌,蔡京流祸烈已。

  ▲虏迁从官陈过庭等五十余人及耿南仲、孙元自真定至燕山,居崇国寺。

  △三朝北盟会编卷九八赵子砥燕云录:「奉使官,中书侍郎陈过庭并文武官五十余员,并门下侍郎耿南仲、孙元在真定,丁未八月,遣诣燕山崇国寺安泊。」

  宋史卷三五三陈过庭传:「及城陷,过庭亦行,金人拘之军中,因留不得还。建炎四年,卒于燕山,年六十……」

  ▲九月初六日,靖康帝生子谨,慎德妃出。

  △宋俘记:靖康帝北行,「入国后,生子二:谨五年九月朱慎德妃出,训七年七月初六日郑庆云出。」

  ▲虏以康王兵盛,又请二帝北徙,九月十三日出燕山东门,民皆涕泣跪送。过石门,至景州,上卢龙岭,渡栾撒河、泽河,过大漠。十月十八日抵中京,计程九百九十里。地即霫郡,古奚国【改大定府,】在燕山北,馆于相国院,故契丹相国第。中院居虏酋,太上居其东。以宫眷宗戚不能容,内外分住。靖康帝居其西,宫眷从。地极荒凉,远逊燕山。

  △三朝北盟会编卷九八赵子砥燕云录云:靖康二年「九月十三日,二圣同圣眷起发往中京,南人与燕人泣涕送于东门之外,日尽乃还,金人不能禁止,数日为之不市。起发之前,金人纳绢万匹为路费,道君分赐百五十匹与仙露寺宗室仲理以下作冬衣,领之者无不感泣。燕山至中京九百五十里,过石门,至景州,上卢龙岭山,下过栾撒河,至泽河,过大漠。至中京,于相府院驻跸。相府院者,契丹旧时相国所居也。一门五位,左二位,道君居之,右二位,渊圣居之,中一位,番官居之。中京人烟风物,比之燕山萧索太甚,二圣服食器用,皆需于燕山每两月金人排办起供应。道君圣眷千余口,渊圣圣眷百余口,皆驻跸中京相府院,去大金国尚三千里。」

  ▲宗室濮王仲理等一千八百余人仍留燕山仙露寺,有衣不蔽体者,太上临行,令姜谔分赠生绢千端。

  △三朝北盟会编卷九八赵子砥燕云录:「东京去取宗室嗣濮王仲理以下姨、■〈女监〉、命、宗女等千八百余口至燕山仙露寺养膳,日给米一升,半月支盐一升,而嗣王与兵卒无异。拘縻点勘监视严密,自困于道涂,苦于寂寞,一岁之间,死及八分,止存三百九十八人。」又参前条所引燕云录。

  ▲十月,虏迁从官陈过庭等至显州,惟秦桧依达懒,居留弗遣。

  △三朝北盟会编卷九八赵子砥燕云录:「奉使官中书侍郎陈过庭并文武官五十余员,并门下侍郎耿南仲、孙元在真定,丁未八月,遣诣燕山崇国寺安泊。至十月,国相粘罕到燕山,计议追呼出头,许其南归,无不欢呼。方行,备车促装,无复有指挥,并押赴显州。自旦至暮,方得行见粘罕,以烛从头至足照之,令厚加养济。」

  鹤林玉露卷五格天阁:「桧天资狡险……既至虏廷,情态遂变,谄事挞辣(按即挞懒,同名异译),倾心为之用。」

  ▲二十六日,安德帝姬薨。

  △宋俘记:徽宗「三女赵金罗……十月二十六日殁于多昂木寨。」按金罗即安德帝姬。

  ▲十二月二十一日,少帝生子,殇,韩夫人出。

  建炎二年【即金天会六年】正月十七日,少帝生女,郑夫人出。二月十九日,太上生女,邵才人出;二十七日,太上生子,阎婉容出;三月十二日,太上生子,狄才人出,均殇。

  十五日,王伦至云中,粘罕赠内夫人及宗女四,又赠朱绩宗女一,绩不受,遂被害。司马朴藏建炎赦诏,燕山留守枷禁之。何■、曹成以病亡。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0建炎元年十一月辛卯……「朝奉郎王伦为大金通问使。时河东军前通问使宣教郎傅雱、副使合门宣赞舍人马识远至汴京,诏趋还问所得金人意,复遣伦与合门宣赞舍人朱弁见左副元帅宗维议事。」又同书卷一五建炎二年五月「癸卯,朝奉郎大金通问使王伦始渡河【案伦绍兴三年正月乞券钱状云,建炎二年五月二十日过河,】遂与其副合门宣赞舍人朱弁至云中,见左副元帅宗维计事,金留不遣。时进武校卫朱绩从弁行,宗维赐以所掠内人,绩阳受之,逃去。宗维怒,追而杀之。【朱绩事不得其年,据绍兴十三年朱弁奏状附见。】

  宋史卷四四九阎进传:「建炎初,遣使通问,进从行……进武校尉朱绩亦从之,分在粘罕所。绩见粘罕数日,遽求妻室,粘罕喜,令择所虏内人妻之,绩取最丑者,人莫谕其意。不半月亡去,追之还,粘罕大怒,绩含笑死梃下。盖绩求妻者,所以固粘罕也。」按此与系年要录所载情节略异。

  三朝北盟会编卷九八赵子砥燕云录:「戊申三月间,一南人货驴肉瓦桥,来买,得故纸,内有本朝足本赦书,司马朴营求得之,为京师医药靳法告于燕山留守,收捉司马朴,枷项禁勘。狱成,申元帅府,已而贷死,杖七十,依旧养济。知燕山蔡靖,其子松年与眷属同处,金人养济甚厚。松年与一渤海道奴通事燕市中,合开酒肆。燕王、嗣濮王、宰臣何■、枢密张叔夜、驸马曹都尉并皆身亡……」

  ▲七月二十二日,知真定府获鹿县张龚、知燕山府潞县杨浩,纠约五马山马扩、玉田僧一行、中山刘买忙等,谋攻真定、燕山、易州、中山归我。谋泄,疑及二帝,又请北行,并迁宗室通塞州,去燕京一千五百里。

  △三朝北盟会编卷九八赵子砥燕云录:「旧归朝官中大夫、集贤殿修撰张龚,告宰相刘彦宗,乞知真定府获鹿县。其人荷国厚恩,不忘忠孝。自丁未冬到任,结集五马山马扩、赵邦杰等及中山民兵,先复真定,次取燕山。戊申五月有日举事。无何,南人告变,张龚不安,以疾告归。燕山府潞县旧南官巡检使杨浩,于丁未九月入玉田县山中,与一北僧智和禅师结集,招诱南北忠义壮士,谋举大事。其人于戊申三月间来燕山城中,子砥乃以物色而问其详,云招诱南北人士已及万数,若得三万,可以横行虏中,决报大雠。时杨浩复入中山易州界,接山有一燕人之子,年十八,小名刘里忙,豪勇俊迈,异于常人,远近无不推服。于山中聚徒党,选南北人少壮者,兴义兵,邀击金人,意欲令人推为虏主,与本朝结好。自戊申三月间,金人闻于燕山府,集兵千人,往易州山中擒捕刘里忙。其山险峻不可近傍,见今用兵守把山路,刘里忙徒党日盛,招集愈多,南北忠义之士自投者甚众,已及万数余人,未易可制,此南北离涣之情于此可见也。」

  又同书卷一一六建炎二年三月二十六日金人迁天眷于通塞州条云:「金人迁天眷于通塞州,去燕山府一千五百里,给地千五百顷,令种莳以自养。」

  又同书卷一一七建炎二年七月十五日:「金人窝里嗢、挞懒、阇目共陷庆源府五马山义兵朝天、铁壁诸寨。五马山寨自靖康元年冬武翼大夫赵邦杰率众起之,至真定之陷,得保州路廉访使马扩同主之。邦杰等请信王总制诸山寨,遣马扩诣行在投表乞师请命。马行,寨中有亡归贼者,告于真定同知韩庆和、女真副统韶合,二人具陈于东路元帅府。恐马扩得兵南来,故大会贼众,力破诸寨,以绝马之内应,以夺马之归心。诸寨多无井取水,汲之于涧,汲道为贼所断,遂至陷没,信王不知所在。」

  宋史卷二五高宗纪建炎二年「是秋,窝里嗢、挞懒破五马山砦,信王榛不知所终。马扩军败于北京之清平。」

  按考诸记载,似二帝、圣眷北徙在前,马扩等「谋泄」在后,似非因果之关系。

  ▲八月,滕茂实卒于云中。

  △宋史卷四四九滕茂实传:二帝北迁,「茂实请从旧主俱行,金人不许,忧愤成疾,卒云中。」

  ▲二十一日,二帝抵上京行幄。

  △宋俘记:「(天会)六年八月,迁上京……」

  ▲二十二日,虏主令韦、邢二后及帝姬、王妃入行幄。

  二十四日,虏主以二帝见祖庙,时宫亲戚贵已发通塞州编管,家奴、军妓外,此皇子等三十人、妃主等一千三百人皆随帝后居行幄。黎明,虏兵数千汹汹入逼至庙,肉袒于庙门外。二帝、二后但去袍服,余均袒裼,披羊裘及腰,絷毡条于手。二帝引入幔殿,行牵羊礼。殿上设紫幄,陈宝器百席,胡乐杂奏。虏主及妻妾、臣仆胡跪者再,帝后以下皆胡跪。虏主亲宰二羊入供殿中。虏兵复逼赴御寨,虏主升干元殿,妻妾、诸酋旁侍,二帝以下皆跪。宣诏四赦,二帝受爵服出,与诸王坐候殿外小幄。后妃等入宫,赐沐有顷,宣郑、朱二后归第。已,易胡服出,妇女千人赐禁近,犹肉袒。韦、邢二后以下三百人留洗衣院。朱后归第自缢,苏,仍投水薨。

  △宋俘记:天会六年八月「二十四日,献庙,降今封。」

  金史卷三太宗纪:天会六年八月「丁丑,以宋二庶人素服见太祖庙,遂入见于干元殿。封其父昏德公、子重昏侯。是日,告于太祖庙。」按是月癸丑朔,丁丑乃二十五日,适与此差一日。

  燕人麈曰:「初,宋帝至燕山,金国诸王郎君怂恿金主如契丹故事,献俘分赏,枢密刘彦宗力谏而止。及此,彦宗下狱,无敢复言。八月乙亥,宋二帝至京,置元帅甲第。丁丑,献太祖庙毕,至御寨,四赦。金帝、后、诸王郎君大僚乘骑,前继以契丹乐一行,后导白旗五:云『俘宋二帝』,云『俘宋二后』,云『俘叛奴赵□母、妻』,云『俘宋诸王、驸马』,云『俘宋两宫眷属』。继以珍玉八十席,兵士呵殿其后。宋帝、后均帕头、民服,外袭羊裘。诸王、驸马、妃嫔、王妃、帝姬、宗室妇女、奄人均露上体,披羊裘□□□□□□□□□□□□□□□□□□□□□□□□□□□□□□□□□□□□□□□□□□□□□□□□□□□□□□入御寨一时许,纷纷遣出,大僚监押以去。是夜,少后朱氏自缢,救免,仍死于水。

  按此云二帝「八月乙亥」至上京,丁丑献庙,似合情理。

  ▲二十五日,虏封太上为昏德公,少帝为重昏侯。

  诏曰:「制诏赵□,王者有国,当亲仁而善邻,神明在天,可忘惠而背义?以尔顷为宋主,请好先皇,始通海上之盟,求复前山之壤。因嘉恳切,曾示俞允。虽未夹击以助成,终以一言而割锡。星霜未变,衅隙已生。恃邪佞为腹心,纳叛亡为牙爪。招平山之逆党,害我大臣;违先帝之誓言,愆诸岁币。更邀回其户口,惟巧尚于诡词。祸从此开,孽由自作。神人以之激怒,天地以之不容。独断既行,诸道并进,往驰戎旅,收万里以无遗;直抵京畿,岂一城之可守?旋闻巢穴俱致崩分,大势既已云亡,举族因而见获。悲衔去国,计莫逃天。虽云忍致其刑章,无奈已盈于罪贯。更欲与赦,其如理何?载念与其底怒以加诛,或伤至化;曷若好生而恶杀,别示优恩。乃降新封,用遵旧制,可封为昏德公。其供给安置,并如典礼。呜呼,事盖稽于往古,曾不妄为;过惟在于尔躬,切宜循省。祗服朕命,可保诸身。」

  「制诏赵□,视坠网以弗张,维何以举?循覆辙而靡改,载或尔输。惟乃父之不君,忘我朝之大造。向因传位,冀必改图,直无悔祸之心,翻稔欺天之恶。作为多罪,矜恃奸谋。背城下之大恩,不割三镇;构军前之二使,潜发尺书。自孽难逃,我罚再举。兵士奋威而南指,将臣激怒以前驱。壁垒俱催,郡县继下。视井惟存乎茅绖,渡河无假乎苇航。岂不自知,徒婴城守。果为我获,出诣军前。寻敕帅臣,使趋朝陛。罪诚无赦,当与正于刑名;德贵有容,特优加于恩礼。用循故事,俯降新封,可封为重昏侯。其供给安置,并如典礼。呜呼,积衅自于汝躬,其谁可恕?降罚本乎天意,岂朕妄为!宜省前非,敬服厥命。」

  △按此二诏书全文亦载大金吊伐录卷四,前者称降封昏德公诏,后者称降封重昏侯诏,并云从「太宗皇帝实录内录到。」

  燕人麈云:戊寅,金主诏云,宋俘赵□,可封为昏德公;赵□,可封为重昏侯。妻郑氏、朱氏并封夫人。赵□母韦氏,妻邢氏没为宫婢,余悉遣还。盛德所被,宜令悉知,徧揭各路、府、军、州。翌日,元帅府令医官二十人抑勒发还之宫眷九十四人,孕者下胎,病者调治,以备选进。

  ▲二十九日,和王女生,刘氏出。是月,信王长女生,田氏出。

  九月十六日,相国公长女生,耶律氏出。

  十月二十六日,虏徙二帝、诸王、驸马、内侍、宫眷于韩州。

  金史卷三太宗纪:天会六年十月「戊寅,徙昏德公、重昏侯于韩州。」按是月壬子朔,戊寅乃二十七日。

  △宋俘记谓「十二月安置韩州」,则金史所记乃宣命之日,宋俘记记载乃到达之日。

  燕人麈云:十月杪,金主令元帅府再选进昏德宫眷五十余人,复发还奴婢四十人,同徙韩州。自此,宋宫眷属留洗衣院者嫔女■沓(嫱)、公三(主)、诸王夫人、宗女、宗妇、宫女、官家女凡二百六十八人,又内侍二十四人。□□□□□□□□□□□□□□□□□□□□□□□□□□□□□□□□□□□□□□□留养元帅府女乐院者四百余人。□□□□□□□□□□

  ▲宗室晋康郡王孝骞以下一千八百余人,自二帝离燕山后,日给粟一升,拘禁若囚卒。一岁之间,死者过半,濮王仲理亦薨。及是,转辗流徙,存九百余人,虏酋令徙韩州,给田四十五顷,种莳自给。

  △按参见上文「宗室濮王仲理等一千八百余人仍留燕山仙露寺」条笺证所引之三朝北盟会编卷九八赵子砥燕云录。

  ▲十二月二十六日,二帝抵韩州,和王薨于途。

  △宋俘记:宋二帝「十二月,安置韩州。」又云:「赵栻即和王。」「六年九月,为赵■〈木咢〉谋害。」按宋二帝于天会六年十月徙往韩州,而赵栻于九月即已死亡,似不得谓「薨于途」。

  ▲建炎三年【即金天会七年】三月,虏主榜朝市云,良民被俘为奴者,听其家属赎之。耶律延禧、赵□、赵□家属没为奴者,不准赎。

  △金史卷三太宗纪:天会七年三月「壬寅,诏军兴以来,良人被略为驱者,听其父母、夫妻、子赎之。」

  ▲七月六日,少帝生子训,郑夫人出。

  △宋俘记:少帝「入国后生子二……训七年七月初六日郑庆云出。」

  ▲八月,越王偲薨。

  △宋俘记:「赵偲即越王,四起北行,七年八月殁韩州。」

  ▲十月,虏主令宋官降金者缴易诰命。又封挞懒。掠给刘豫之内夫人钱氏为大齐国皇后,钱本荣德帝姬媵。

  △按续资治通鉴卷一0八「金主命辽、宋诸官之降者,各上其本国诰命,等第换授」在建炎四年十月,与此适差一年。

  金史卷七七挞懒传:「宋二帝已降,大军北还,挞懒为元帅左监军,徇地山东,取密州……刘豫以济南府降,诏以豫为安抚使,治东平,挞懒以左监军镇抚之,大事专决焉。后为右副元帅。」按「又封挞懒」,似指「大事专决」。又刘豫伪齐之立在天会八年九月,此时安得有「大齐」?必刘豫得钱氏于此时,故书之,然行文欠妥。

  ▲建炎四年【即金天会八年,】粘罕驱所掠宋人至夏国易马,以十易一。又卖高丽、蒙古为奴,人二金。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四0建炎四年十二月辛未,「是日,金左副元帅宗维命诸路州县同以是日大索南人及拘之于路,至癸酉罢。藉客户拘之入宫,至次年春尽,以铁索锁之云中,于耳上刺『官』字以志之,散养民间。既而立价卖之,余者驱之达靼、夏国以易马,亦有卖于蒙古、高丽之域者。」

  ▲四月二十七日,太上生子柱,阎婉容出。

  △宋俘记:「柱八年四月二十七日阎婉容出。」

  ▲五月十二日,建安郡王子成式生,陈氏出。

  △宋俘记:「赵■〈木英〉即建安郡王,二月十五日殁,以赵梴为代……梴娶陈氏,六年五月生子成功,八年五月生子成式。」

  ▲六月初三日,虏主榜朝市云,宫奴赵□母韦氏、妻邢氏、姜氏【凡十九人,】并抬为良家子。沐此湛恩,想宜感悔。又榜云,赵□妹【凡六人】久侍宗子,获宠生男,应予优容,抬为次妇。服此隆恩,懋昭激劝。

  △金史卷三太宗纪:天会八年六月「癸酉,诏以昏德公六女为宗妇。」按是月辛未朔,癸酉乃三日。

  ▲二十六日,郓王薨。

  △宋俘记:「赵楷即郓王……楷八年六月二十六日殁韩州。」

  ▲始闻韩世忠大败四太子兀朮于黄天荡。粘罕编造秽书,诬蔑韦后、邢后、柔福帝姬诸人。韦后北狩年近五十,再嫁虏酋,宁有此理?虏酋舍少年帝姬,取五旬老妇,亦宁出此舍是不恤?图复中原,天理人情,似无以易。诸公衮衮,未喻所裁。

  △宋史卷三六四韩世忠传:「会上元节,就秀州张灯高会,忽引兵趋镇江。及金兵至,则世忠军已先屯焦山寺。金将李选降,受之。兀朮遣使通问,约日大战,许之。战将十合,梁夫人亲执桴鼓,金兵终不得渡。尽归所掠假道,不听。请以名马献,又不听。挞辣在潍州,遣孛堇太一趋淮东以援兀朮,世忠与二酋相持黄天荡者四十八日。太一孛堇军江北,兀朮军江南,世忠以海舰进泊金山下,预以铁绠贯大钩授骁健者。明旦,敌舟噪而前,世忠分海舟为两道出其背,每缒一绠,则曳一舟沉之。兀朮穷蹙,求会语,祈请甚哀……是役也,兀朮兵号十万,世忠仅八千余人。」

  宋史卷二四三后妃传:绍兴「十九年,太后年七十……二十九年,太后寿登八十……」由此上推,知靖康元年北迁时,韦后已年四十七、八,与此云「年近五十」合。

  燕人麈云:时左帅兀朮名宗弼,右帅讹里朵名宗辅,新用事。兀朮尤骄横,所向无敌。自韩世忠败之黄天荡,吴璘败之和尚原,岳少保败之颍昌,锐气渐消。粘罕、挞懒亦浸淫子女、玉帛中,久厌兵。第胁和无术,始降指挥,继造秽书,以辱宋康。苟非技穷,一何至此?宋若坚心一志,不共戴天,中原未必不复。况如秽书,诬蔑已甚,虽不成和,难滋益谤。甘为人下,失策多矣。

  按燕人麈之感慨,颇得事理。若津津陈辞辨之必无,似无深意,徒费口舌而已。

  ▲二十八日,安康郡王女生,林氏出。

  △宋俘记:「赵楃即安康郡王……楃曾娶林氏,生女于五国。」

  ▲是月,陈过庭卒于显州。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三四建炎四年六月「己亥……资政殿大学士陈过庭薨于燕山,年六十,后谥忠肃。」按是月辛未朔,己亥是二十九日。

  ▲七月,又徙二帝于胡里改路五国城。舟行至东路,都统孛堇习古传虏主命,减去随从宗室仲瑅等五百人、内侍黎安国等三百人,流离咸州道中。惟和仪郡王有奕、永宁郡王有恭,燕王府节使有章、有亮,越王府节使有忠、有德六人从。

  △金史卷三太宗纪:天会八年七月,「徙昏德公、重昏侯于鹘里改路。」按「鹘里改」即「胡里改」。

  宋史卷二六高宗纪:建炎四年七月「乙卯,金人徙二帝自韩州之五国城。」按是月辛丑朔,乙卯乃十五日。

  宋俘记:宋二帝(天会)「八年七月流五国城。」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三五:建炎四年秋七月乙卯,「是日,二帝自韩州移居五国城。五国城者,在金国所都西楼之东北千里。金人将立刘豫,乃请二帝徙居之。时越王俣、郓王楷已薨。乌登路都统锡库者,以金人之命,减去随行宗室官吏,上皇力恳之,不从。乃召谕之曰:卿等相随而来,忧乐固当同之。但事属他人,无如之何。言讫泣下,皆相与号呼而出。于是宗室仲晷等五百余人皆移居临潢府,而内侍黎安国等数百人在辽东。从二帝者,惟晋康郡王孝骞、和义郡王有奕等六人而已。」

  ▲虏敕云:「敕赵□,昨取汝女六人为宗室次妇,俾汝末路,可供取求,获利市于姻姬,安桑榆于饱暖。载念汝女汝媳,宫寝侍奉,已历二年,敬戒无违,叠承宠眷□□□□□□□□□□□□□□□□□□□□□□□□□□□□□□□□□□推此柔淑之姿,本尔作养之力。可赐缣绢十端,以示荣宠。」

  又敕:「比以奸民不靖,假祸汝躬,故令远徙,庶免波累。舟车行役,未免重劳。已令所司,优予馆伴。从兹阙廷远隔,难遂觐光;女妇长违,或劳恋系。可先入朝,允赐接见。尔受儿女之余恩,尚安晚节;朕采葑菲于下体,用沛殊恩。」

  又诏:「□□□□□□□□□□□□□□□□□□□□□□□□□□□□□□□□□□□□□用邀宠注,比并有身。叛奴赵□,曲加荫庇;免为庶人,尚知悔悟。毋污斧斨,藉此引援。恩承巾帼,故兹宣示,尚审从违。【从别本补八字。】」

  又诏:「赵□妻朱氏,怀清履洁,得一以贞。众醉独醒,不屈其节。永垂畛恤,宜予嘉名,可封为靖康郡贞节夫人。典重激扬,共喻朕意。」

  △燕人麈云:昏德谢表:「臣□言。伏奉宣命,以臣女六人赐内族为妇,具表称谢,[伏蒙圣恩赐敕书奖谕]者。仰勤睿眷,曲念孤踪,察流寓之可怜,俾宗藩之有托。伏念臣栖迟万里,黾勉四迁。顾齿发以俱衰,指川途之正邈。昔居内地,罔间流言。得攀若木之枝,少慰桑榆之景。此盖伏遇皇帝陛下扩二仪之量,孚九有之恩,悯独夫所守于偷安,辨众情免涉于疑似。臣敢不誓坚晚节,力报深仁?倘伏腊稍至于萧条,赖葭莩必济乎窘乏。尚祈鸿造,俯鉴丹忱。[臣无任瞻天望圣,激切屏营之至]。」

  臣□言:「伏奉圣恩,赐敕书奖谕,具表称谢者。伏以天恩下逮,已失秋气之寒,父子相欢,顿觉春光之暖。遽沐丝纶之厚,仍蒙缣繐之颁。感涕何言,惊惶无地。窃以臣举家万里,流寓三年,每忧餬口之难,忽有联姻之喜。方虞季子之敝,谁怜范叔之寒?既冒宠荣,愈加惊悸。此盖伏遇皇帝陛下唐仁及物、舜孝临人。故此冥顽,曲蒙保卫。天阶咫尺,无缘一望于清光;短艇飘飖,自此回瞻于魏阙。」

  臣□言:「伏奉宣命,差官馆伴臣赴和啰噶路安置,于今月二日到彼居住者。曲照烦言,止从近徙。仍敦姻好,尚赐深怜。大造难酬,抚躬知幸。窃念臣举家万指,流寓连年;自维谴咎之深,常务省循之效。神明可质,讵敢及于匪图?天鉴无私,遂得安于愚分。惊涛万里,颠踬百端,幸复保于桑榆,仅免葬于鱼鳖。此盖伏遇皇帝陛下垂丘山之厚德,扩日月之大明,非风波而可移,亦浸润而不受。回瞻象阙,拜渥泽以驰心;仰戴龙光,感孤情而出涕。」

  重昏谢表:「臣□言,伏奉宣命入殿,赐见女弟、弟妇等,并颁缣绢,具表称谢者。暂留内殿,忽奉王言,特许手足之相欢,更被缣絪之厚赐。喜惊交至,恩赉非常。伏念臣禀性冥顽,赋质忠实。负丘山之罪,天意曲念;联瓜葛之亲,圣恩隆大。方念无衣之卒岁,遽欣挟纩之如春。此盖伏遇皇帝陛下仁恕及物,劳谦省己。惟天地有无私之覆载,而父母有至诚之爱怜。念报德之何时,怀此心而未已。」

  按燕人麈所载之表文,又见大金吊伐录卷四,文字略有异同。文中凡用方括号括起者,乃据吊伐录补。

  ▲八月二十六日,嘉国公薨。

  △宋俘记:「赵椅即嘉国公……八年九月殁五国。」按此云「九月」乃大概言之。

  ▲九月初五日,郑太后薨于五国城,年五十二。

  △宋俘记:昏德「妻五,郑皇后、乔贵妃……郑八年九月初五日殁五国。」

  宋史卷二四三后妃传:「郑皇后,开封人也……汴京破,从上皇幸青城。北迁,留五年,崩于五国城,五十二。」

  燕人麈云:昏德夫人郑氏薨于天会八年九月甲辰,赐赙。

  ▲是月,济王生子成咸。

  △宋俘记:「赵栩即济王……八年九月生成咸于五国。」

  ▲十月,肃王薨。

  △宋俘记:「赵枢即肃王……枢八年十月殁五国。」

  ▲二十八日,少帝生女,慎德妃出。

  △宋俘记:宋少帝「入国后生子二……女二,七年四月、十年六月生,皆狄玉辉出。」所记与此不合,疑有误。

  ▲十一月,莘王生子成定。

  △宋俘记:「赵植即莘王……植八年十一月生成定于五国。」

  ▲十二月,拘留太原之洪皓、龚王■喜,拘留云中之王伦、朱弁及吏役沈珍、邱德、党超、张福、柯辛戍冷山,在长白山西北千余里。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四0建炎四年十有二月:「初,徽猷阁待制洪皓与右武大夫龚璹持命至太原,金令其阳曲县主簿张维馆伴。留几岁,金遇使人礼益削。是岁,始遣皓、璹至云中。时通问使朝奉郎王伦、阁门宣赞舍人朱弁已被拘。伦、皓因以金遗商人陈忠,令密告两宫,以本朝遣伦等来通问,于是二帝始知建炎中兴之实。已而左副元帅宗维召皓等,遣官伪齐,皓力辞不可。宗维怒,命壮士拥以下,执剑夹承之,皓不为动。傍贵人唶曰,此忠臣也,止剑士以目,为跽请。宗维怒少霁,逆流递于冷山,与假吏沉珍,隶卒丘德、党超、张福、柯辛俱流递,犹中国编窜也。云中至冷山行两月程,距金国二百余里。」

  松漠记闻下:「长白山在冷山东南千余里……」

  ▲绍兴元年【即金天会九年】四月,金赠太上、康王时服各两袭。

  诏云:「□□□□□□□□□□□□□□□□□□□□□□□□□□□□□□□□□□□□□□□□□□□□□□□□□□□□□□□□□□□□□□本月二十三日、二十六日各举男子一人。眷念产孕之劳,宜酬衽席之费,可各赐白金十锭。赵□、赵□让美不居,推恩锡类,可并赐时衣各两袭。庶念新恩,益捐躯以图报;用加奖谕,尚续进其所私。敕到赵□,驰谕赵□□□□□□□□□□□□□□□□□□□□□□□□□□□□□□□□」

  谢表:「臣□言,伏奉敕谕,并赐时衣各两袭,随表上贺称谢者。伏以尧仁泽物,华祝多男;舜德及人,苍生衣被。臣托居宇下,久荷殊施。结茑萝于天家,自惭非分;采葑菲于寒族,受宠若惊。兹者纶綍下颁,衣裳载锡。省识天颜有喜,并呈嘉瑞于凤麟。剧思献曝矢忱,再贡登仙之鸡犬。惟臣去家万里,未达尺书,虽无恤乎顶踵,遑论其外。恨远离乎豢犬,未悉所私。此盖伏蒙皇帝陛下烛照无遗,海涵有量。乾坤覆载,恩莫报于涓埃;襁负偕来,心自邀夫鉴眷。临笺虔贺,望阙衔恩。」

  △金史卷三太宗纪:天会九年「六月壬辰,赐昏德公、重昏侯时服各两袭。」此作「赠太上、康王」,疑「康王」乃「靖康」之误。

  ▲虏主征取留徙燕山、中京、韩州、咸州宋宫宗室妇女,并赎兵士浮掠为奴、未嫁典质为奴、不知情而嫁奴,建炎二年分赐诸王郎君、万户、大僚家为奴,凡得二十四岁以下妇女一百十四人入宫。

  △燕人麈曰:声色移情,英雄不免。天会三年,诸王子郎君俘契丹女乐,太宗不正魂饰。契丹后妃随海滨王献俘,太宗见锦绣繁华,怒令撕去,以赤体献庙。朝罢大宴,徇诸王子意,令侍酒。醒而悔之,悉以分赐,不录一人。自俘宋女入洗衣院,王子得乘其间,怂恿献俘,取三百人入院。兀朮既败,怒取十人入宫。自此浣院日空,宫院日盛,土木脂粉,所费不赀。九年以后,日荒于色,不三年而崩。

  ▲五月二十二日,太上生子檀,郑昭媛出。

  △宋俘记:昏德「入国后,又生六子八女……檀九年五月二十二日郑媚娘出。」

  ▲七月十八日,瀛国公薨。

  △宋俘记:「赵樾即瀛国公……九年四月十八日自戕于五国。」此作「七」月,异。

  ▲九月,景王生子成章。

  △宋俘记:「赵杞即景王……九年九月生成章于五国。」

  ▲十一月,虏迁咸州道中近支宗室仲恭、仲瑥五百余人至上京。

  △金史卷三太宗纪:天会九年「十一月己未,迁赵氏疏属于上京。」

  ▲十二月,信王次女生。

  △宋俘记:「赵榛即信王……榛天眷二年六月十九日殁五国,曾娶田氏,天会六年、九年、十年、十二年、天眷元年历生五女。」

  ▲绍兴二年【即金天会十年】六月,少帝生女,狄夫人出。

  △宋俘记:少帝「入国后生子二……女二,七年四月,十年六月生,皆狄玉辉出。」

  ▲二十四日,沂王■〈木咢〉、驸马刘文彦首告太上左右及信王谋叛,千户孛堇按打曷即习古国王接其词。七月,遣使诘问,太上遣莘王植、驸马宋邦光渡河往辨。坚请太上自往,又遣少帝及信王榛、驸马蔡鞗、内侍王若冲往议,始许在行宫引问。沂王、刘文彦承诬。使者请太上处置,却之,使者宣命赐死。

  △金史卷三太宗纪:天会十一年二月「戊子,赵■〈木咢〉诬告其父昏德公谋反,■〈木咢〉及其壻刘文彦伏诛。」按此处所记乃事发之时日,正史所载乃处理完毕之时日。

  ▲九月,信王三女生。

  △按参见本卷「十二月信王次女生」条所引宋俘记。

  ▲十月二十八日,昌国公薨。

  △宋俘记:「赵柄即昌国公……十年十月殁五国。」

  ▲绍兴三年【即金天会十一年】九月初四日,阎婉容薨。

  △宋俘记:昏德妾「阎宝瑟十一年九月初四日殁。」

  ▲初五日,信王四女生。

  △按宋俘记,信王榛四女当生在天会十二年。

  ▲虏库帑藏甚富,君臣相誓,非军需不启库。吴乞买嗣位后,多耗费。是冬,诸臣扶之下殿,声背誓之罪,梃杖二十,复扶上殿,谢罪。

  △三朝北盟会编卷一六五绍兴四年十二月三十日引赵子砥燕云录追述曰:「金国置库收积财货,誓约惟发兵用之。至是,国主吴乞买私用过度,谙版告于粘罕,请国主违誓约之罪。于是羣臣扶下殿,庭杖二十毕,羣臣复扶上殿,谙版粘罕以下谢罪,继时过盏。」

  ▲绍兴四年【金天会十二年】夏,粘罕、兀室入朝,虏主遂解兵柄。

  △三朝北盟会编卷一六六绍兴五年正月十三日引金虏节要曰:「亶立,置三省六部,改易官制,升所居曰会宁府,建为上京。封左副元帅粘罕晋国王、领三省事。除元帅府右监军兀室尚书左丞相。【粘罕、兀室乃亶所忌者也。】故以相位易其兵柄耳。然二酋皆桀黠之魁,而亶遽能易其兵柄者何哉?盖二酋于四年夏自白水泊入见虏主吴乞买,值刘豫有寇江□之请,闲居本土,故至是亶能徙而易之;加之二酋在燕、云则有众,乞买虽欲易之不可得也。」

  按从以上资料看,粘罕、兀室易兵柄在熙宗继位之后,此处时序似有误。

  ▲绍兴五年【金天会十三年】正旦,吴乞买困迷酒色,瘫痪已久,倩近侍扶起受朝,共见东方一佛,随日而出。未几,殂于明德宫,时年六十一。诸酋皆拋盏烧饭以吊。吴乞买当金太祖朝尝使汴京,其貌绝类我太祖皇帝塐象,众皆称异。嗣位后,车马服御与臣下无别。干元殿外四围栽柳,名曰「御寨」。有事集议,君臣杂坐,议毕同歌合舞,携手握臂,略无猜忌。甚至契丹献俘,醉酒聚麀。近年称尚汉仪,朴茂之风亦替。

  △三朝北盟会编卷一六五绍兴四年十二月三十日引神麓记曰:「吴乞买先患中风疾,手足无力,半身不遂。约又一年,至天会十三年乙卯岁正旦,近侍扶掖而行,早见佛自东方随日出而现,从者皆视而瞻礼。吴乞买问,汝等见甚?皆云见佛像在日傍云间。言未讫,吴乞买昏困,再病中风,僵仆,殂于明德宫。时年六十一。」

  又同书卷一六六绍兴五年正月十三日引金虏节要曰:「初,女真之域尚无城郭,星散而居。虏主完颜晟(按即太宗)常浴于河,牧于野。其为君草创,斯可见矣。盖女真初起,阿骨打之徒为君也,粘罕之徒为臣也,虽有君臣之称,而无尊卑之别,乐则同享,财则同用,至于舍屋、车马、衣服、饮食之类,俱无异焉。虏主所独享惟一殿,名曰干元殿。此殿之余,于所居四外栽柳行以作禁围而已。其殿也,遶壁尽置大炕,平居无事则锁之。或开之,则与臣下杂坐之于炕,伪后妃躬侍饮食。或虏主复来臣下之家,君臣晏然之际,携手握臂,咬头扭耳,至于同歌共舞,莫分尊卑而无间……」

  ▲二十五日,虏主完颜亶即位。亶通识汉语,尝受读于韩昉,知诗文,宗室大臣目为汉儿,亶亦鄙宗室大臣若异类。

  △金史卷四熙宗纪:天会「十三年正月己巳,太宗崩。庚午,即皇帝位。甲戌,诏中外。」按是年正月丙午朔,庚午乃二十五日。

  三朝北盟会编卷一六六绍兴五年正月十三日引金虏节要云:「今虏主完颜亶也,自童稚时金人已寇中原,得燕人韩昉及中国儒士教之。其亶之学也,虽不能明经博古,而稍解赋诗、翰墨,雅歌儒服、分茶焚香、奕棋战象,徒失女真之本态耳。由是与旧功大臣君臣之道殊不相合,渠视旧功大臣则曰:无知夷狄也。旧功大臣视渠,则曰:宛然一汉家少年子也。既如是也,欲上下同心不亦难乎?」

  ▲二月,韦后等七人出洗衣院,柔福帝姬归盖天大王赛里,名完颜宗贤。后嫁徐还。纯福帝姬归真珠大王[设]野马。后嫁王昌远,一名成棣。韦后至五国。

  开封府状:「柔福帝姬十七岁,即多富嬛嬛。」

  △宋俘记:「赵嬛嬛即多富,未嫁。自真珠大王寨二起北行……嬛嬛入洗衣院。十三年,入盖天大王寨,遣嫁徐还。」按开封府状,纯福帝姬北行时年仅四岁,据宋俘记记载,年幼之帝姬皆入洗衣院,未详以后之事。

  宋俘记:「韦(后)二起北行,入洗衣院,十三年遣至五国。」

  ▲四月二十一日甲子,太上薨于五国,遗命葬内地。虏主徇宫中意,欲许之,廷议不可。

  △金史卷四熙宗纪:天会十三年四月「丙寅,昏德公赵佶薨,遣使致祭及赙赠。」按是月甲辰朔,丙寅乃二十三日,与甲子差二日。

  宋史卷二八高宗纪:绍兴五年四月「甲子,太上皇帝崩于五国城。」

  宋俘记:昏德「八年七月流五国城,十三年四月二十一日亡。」

  燕人麈云:昏德公薨于天会十三年四月丙寅,年五十四。宋汴之祸,昏德与金太宗实相终始,四月之间,相继上仙,殆冤业已清,具相释手。

  ▲五月,虏主封令福、华福、庆福三帝姬为夫人。

  △按开封府状,北行时,令福十岁,华福九岁,庆福七岁,以后之事宋俘记记载不详。

  ▲信王五女生。

  △宋俘记:「赵榛即信王……曾娶田氏,天会六年、九年、十年、十二年、天眷元年历生五女。」此乃天会十三年,所记未合。

  ▲六月,祁王生子成范。

  △宋俘记:「赵模即祁王……天会十三年六月生子成范。」

  ▲八月,相国公生子成茂。

  △宋俘记:「赵梴即相国公,以李浩为代……李浩十七岁娶耶律氏,生女于五国。八年,敕以梴聘妻韩氏配浩;十三年八月,生子成茂。」

  ▲绍兴七年【即金天会十五年,完颜亶三年】六月,虏酋高庆裔、刘思犯赃,斩于市。粘罕用事,时高庆裔、萧庆为羽翼。时吴乞买长子宋国王宗盘抑粘罕,乃斩庆裔。临刑,粘罕哭送之。庆裔曰:「若从我言,彼此何有今日?」语闻于众。粘罕自危,纵酒肆欲,以及于死。

  △金史卷四熙宗纪:天会十五年「六月庚戌,尚书左丞高庆裔、转运使刘思有罪伏诛。」

  三朝北盟会编卷一七八绍兴七年八月五日金人斩高庆裔于会宁市条引金虏节要曰:「高庆裔,粘罕用事者,吴乞买之长子宋国王宗盘欲挫粘罕,故先折其羽翼,以高庆裔有赃,下大理寺。粘罕乞免官为庶人,赎高庆裔之罪,虏主不允。庆裔临刑,粘罕哭别之,庆裔谓粘罕曰:『我公早听某言,事岂至于今日?某今死尔,公其善保之。』以此知庆裔尝教粘罕之反也明矣。」

  ▲七月,虏酋粘罕缢于狱。先,御林牙兵叛,亶令粘罕讨之。交攻三昼夜,胜负未分,粮草已尽,人马僵冻。副将外家得有异心,数千骑无故自溃。亶下粘罕狱,密遣人缢杀之。亶尚汉仪,多内嬖,宋室宗姬皆有盛宠。后裴满氏,亦五王府宗女,随母被掠于千户忽达家,献为后。戕贼寇宋诸酋无噍类。

  △金史卷四熙宗纪:天会十五年「七月辛巳,太保、领三省事、晋国王宗翰薨。」按是月辛酉朔,辛巳乃二十一日。

  三朝北盟会编卷一七八绍兴七年八月五日引粘罕狱中上书云:「臣再陈前日之罪。御林牙兵忽然猖獗,干冒陛下。用臣出师之任,臣受命,欲竭驽钝之力,尽浅拙之谋,以狂孽指日可定。不期耶律潜伏沙党,复反交攻,凡三昼夜,其胜负未分,犹可为战,柰杜充粮草已断,人马冻死?御林牙兵知我深入重地,前不樵苏,后又粮断,所以王师失利。又副将外家得心生反逆,背负朝廷,知父兄、妻子并在御林牙军中,两军发衅,其外家得将军下数千骑自乱我军,使臣不得施,此大败之罪也,非臣慢戎。愿陛下察臣之肝胆,念臣有立国之功、陛下有继统之业,可贷臣蝼蚁之命……」

  按同书同卷引金虏节要谓「粘罕以庆裔之故,绝食纵饮,恚□而死,虽非梃刃所及,近乎非正命也。」而金史纪传皆未记其死因。考宗翰之死,在高庆裔死后不足一月,当以此处所云「亶下粘罕狱,密遣人缢杀之」为实。

  ▲诏云:「先王制赏罚,赏所以褒有功,非溢喜也;罚所以诛有罪,非溢怒也。朕惟相国宗翰辅佐先帝,曾立边功,迨先帝上仙,朕继承丕祚,眷惟元老,俾董征诛。不谓持重兵权阴怀异议。国人皆曰可杀,朕躬匪敢徇私。奏对悖慢,理当弃磔,以彰厥过。呜呼!四皓出而复兴汉室,二叔诛而再造周基。去恶用贤,其鉴如此。布告中外,咸使闻知。」

  △按此诏亦见三朝北盟会编卷一七八绍兴七年八月五日条。

  ▲九月,顺德帝姬至五国城。东路都统习古国王、孛堇按打曷以其未奏虏廷,遽离粘没喝寨,指为私逃,要留寨中。未几死。

  △开封府状:「顺德帝姬十七岁,即缨络。」

  宋俘记:「八女赵缨络已嫁,自青城寨七起北行,入云中御寨。十五年,殁于五国习古国王寨。」

  ▲绍兴八年【即金天眷元年,完颜亶四年】四月,虏主封玉嫱、飞燕两宗姬为夫人。

  △宋俘记:「赵俣即燕王……次女、三女、四女、长孙女、次孙女均四起北行。有名飞燕者,见在宫。【皇统二年封次妃。】」

  按宋俘记下有残阙,已失关于玉嫱之记载。

  ▲五月,仪国公生子成光。

  △宋俘记:「赵桐即仪国公……桐天眷元年五月生成茂于五国。」按月份同,名有异,必有一误。

  ▲八月十三日,祁王薨。

  △宋俘记,「赵模即祁王……天眷元年八月十一日殁五国。」略差二日。

  ▲绍兴九年【即金天眷二年,完颜亶五年】二月,虏封庆福帝姬、玉嫱宗姬并为帝姬。帝姬即嫔。

  △宋俘记:「十九女赵赛月、二十女赵金姑……六年八月入洗衣院。」注云:「赛月、金姑,皇统元年并封次妃。」据开封府状,徽宗二十女即庆福帝姬,北行时年七岁。

  ▲六月,邢后薨。

  △宋俘记:「邢[秉]懿封建炎宋国夫人,天眷二年六月殁……」

  宋史卷二四三后妃传:「高宗宪节邢皇后,开封祥符人……金人犯京师,夫人从三宫北迁……绍兴九年,后崩于五国城,年三十四。」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二0绍兴九年六月「庚戌,皇后邢氏崩于五国城,年三十四。」按是月己酉朔,庚戌乃二日。

  ▲诏云:「建炎宋国夫人邢氏□□□□□□□□倏闻溘逝,弥用轸怀,其以一品礼祔葬□□□□□□□□□□□□□□□□□」

  △按此诏未详所出,俟考。

  燕人麈云:宋康王妃殁于天眷二年六月庚戌,或云七月丙子,年三十四。

  ▲△

  ▲七月,虏诛太师宋国王蒲鲁虎即宗盘、兖国王额鲁宽即陈王宗隽。

  △金史卷四熙宗纪:天眷二年「七月辛巳,宋国王宗盘、兖国王宗隽谋反,伏诛。」

  同书卷七六宗盘传:「宗盘本名蒲鲁虎……熙宗即位,为尚书令,封宋国王……熙宗优礼宗室,宗翰没后,宗盘日益跋扈……既而左副元帅挞懒、东京留守宗隽入朝,宗盘阴相党与,而宗隽遂为右丞相,用事。挞懒属尊功多,先荐刘豫,立为齐帝,至是唱议以河南、陕西与宋,使称臣。熙宗命羣臣议,宗室大臣言其不可。宗盘、宗隽助之,卒以与宋。其后宗盘、宗隽、挞懒谋作乱,宗干、希尹发其事,熙宗下诏诛之。坐与宴饮者,皆贬削决责有差。赦其弟斛鲁补等九人,并赦挞懒,出为行台左丞相。」

  同书卷六九宗隽传:「宗隽本名讹鲁观。天会十四年,为东京留守。天眷元年入朝,与左副元帅挞懒建议,以河南、陕西地与宋。俄为尚书左丞相,加开府仪同三司,兼侍中,封陈王。二年,拜太保,领三省事,进封兖国王。既而以谋反,诛。」按「额鲁宽」即「额鲁观」之同名异译。

  ▲诏曰:「周行管、蔡之诛,汉致燕王之辟。兹惟无赦,古不为非,岂亲亲之道有所未惇,以恶恶之心,是不可忍。朕自稚冲,昧承嗣统,盖由文烈之公,欲大武元之后,得之为正,义亦当然。不图骨肉之间,有怀蜂虿之毒。皇伯太师宋国王宗盘,族联诸父,位冠三师。始朕承祧,乃繄协力,四登极品,兼绾剧权。何为失图,以底不类。谓为先帝之元子,尝蓄无君之祸心。信昵宵人,煽为奸党,坐图问鼎,行将弄兵。皇叔太傅、领三省事兖国王宗隽,为国至亲,与朕同体,内怀悖德,外纵虚骄。肆己之怒,专杀以取威;擅公之财,市恩而惑众。力摈勋旧,欲孤朝庭。即其所怀,济以同恶。皇叔虞王宗英,滕王宗伟,殿前左副点检浑覩,会宁少尹胡实刺,郎君石家奴,千户述孛离古楚等,竞为祸始,举好从乱,逞躁欲以无厌,助逆谋之妄作。意所非冀,获其必成。先将贼其大臣,次欲危其宗社。造端累岁,举事有期。早露兆倪,每存含覆。第严禁卫,载肃礼文。庶见君亲之威,少安臣子之分。蔑然不顾,狂仍自如。尚赖神明之灵,克开社稷之福。日者叛人吴十,稔心称乱,授首底亡。爰致克奔之徒,乃穷相与之党。得厥情状,孚于见闻。皆由左验以质成,莫敢诡词而抵赖。欲申三省公议,岂容不顿一兵?羣凶悉殄,于今月三日,已各伏辜,并令有司除属籍讫。自余诖误,更不蹑寻,庶示宽容,用安反侧。民画衣而有犯,古犹钦哉!予素服以如丧,情可知也。」

  △松漠记闻下:「宋、兖诸王之诛,韩昉作诏曰……」按全文同,个别字句有异。

  容斋三笔北虏诛宗王条云:「绍兴庚申,虏主亶诛宗室七十二王,韩昉作诏,略曰……」按所载之文已为洪迈节略。又,庚申即绍兴九年。

  ▲八月,虏诛鲁国王、都元帅挞懒及其子斡带。乌达补、翼王鹘懒及活离胡土,荣德帝姬没入宫。

  △金史卷四熙宗纪:天眷二年「八月辛亥,行台左丞相挞懒、翼王鹘懒及活离胡土、挞懒子斡带、乌达补谋反,伏诛。」

  同书卷七七挞懒传:「昌本名挞懒,穆宗子……挞懒与右副元帅宗弼俱在河南,宋使王伦求河南、陕西地于挞懒。明年,挞懒朝京师,倡议以废齐旧地宋……会东京留守宗隽来朝,与挞懒合力……是时,太宗长子宗盘为宰相……竟执议以河南、陕西地与宋……久之,宗盘跋扈尤甚,宗隽亦为丞相,挞懒持兵柄,谋反有状。宗盘、宗隽皆伏诛,诏以挞懒属尊,有大功,因释不问,出为行台尚书左丞相,手诏慰遣。挞懒至燕京,愈骄肆不法,复与翼王鹘懒谋反,而朝议渐知其初与宋交通而倡议割河南、陕西之地。宗弼请复取河南、陕西,会有上变告挞懒者,熙宗乃下诏诛之。挞懒自燕京南走,追而杀之于祁州,并杀翼王及宗人活离胡土,挞懒二子斡带、乌达补,而赦其党与。」

  燕人麈云:兀室谋诛宗盘、宗隽后,贬挞懒为燕京左丞相。挞懒语次妇荣德公主、子宗武、宗旦、宗望云:「夺我元帅,尚有本部万户,何患无人从者。」密告兀室,诱执之,八月十一日伏诛。

  按「宗武」、「宗旦」未闻其名,疑即挞懒子斡带、乌达补之汉名。又「宗望」非挞懒子,乃太祖第二子,即斡离不。疑此处所记有误。

  ▲九月,虏主与诸王、皇孙、驸马银帛有差。

  绍兴十年【即金天眷三年,完颜亶六年】二月,金籍宋国王次妇嘉德帝姬、兖国王次妇宁福帝姬入宫。

  △开封府状:「嘉德帝姬二十八岁,即玉盘……宁福帝姬十四岁,即串珠。」

  宋俘记:「玉盘入蒲鲁虎寨,天眷二年没入宫……串珠入额鲁观寨,均天眷二年没入宫。」按蒲鲁虎即宋国王宗盘之本名,额鲁观即兖国王宗隽之本名。此处所记,适差一年。

  燕人麈云:兀室第三子名挞挞,饶智勇,兀室有事,必与谋。去年诛宋王,挞挞奉诏手戮,因说其次妇,妇为玉盘帝姬故夫女。是岁元宵,循俗偷归。及兀室归自上京,次妇即和王妃愬挞挞狂暴无人理,玉盘女所弗堪。兀室怒,鞭挞挞,归玉盘及女于宫。挞挞病,语人曰:「宋王来,我将从之。」越日毙。

  松漠记闻下:「悟室第三子挞挞,劲勇有智,力兼百人,悟室常与之谋国。蒲鲁虎之死,挞挞承诏召入,自后执其手而杀之,为明威将军。正月十六日,挟奴仆十辈入寡婶家,烝焉。悟室在阙下【虏都也,】其长子以告,命械系于家。悟室至,问其故,曰:「放偷敢尔。」悟室命缚,杖其背百余释之,体无伤。虏法,缚者必死。挞挞始谓必杖,闻缚而惊,遂失心。归室不能坐,呼曰:『我将去。』人问之,曰:『适蒲路虎来。』后旬日死,悟室哭之恸。」

  ▲五月,温国公生女。

  △宋俘记:「赵栋即温国公……天眷三年生女于五国。」

  ▲六月十九日,信王薨。

  △宋俘记:「赵榛即信王……天眷二年六月十九日殁五国。」按适差一年,疑或有误。

  ▲九月,虏诛左丞相陈王希尹,即兀室,又名谷神。又诛尚书左丞萧庆并希尹子昭武大将军把搭、符宝郎漫带。

  △金史卷四熙宗纪:天眷三年九月「癸亥,杀左丞相完颜希尹、右丞萧庆及希尹子昭武大将军把搭、符宝郎漫带。」

  同书卷七三希尹传:「完颜希尹本名谷神,欢都之子也……熙宗即位,希尹为尚书左丞相兼侍中,加开府仪同三司。希尹为相,有大政皆身先执咎。天眷元年,乞致仕,不许,罢为兴中尹。二年,复为左丞相兼侍中,俄封陈王。与宗干共诛宗盘、宗隽。三年,赐希尹诏曰:『帅臣密奏,奸状已萌,心在无君,言宣不道。逮燕居而窃议,谓神器以何归,稔于听闻,遂致章败。』遂赐死,并杀右丞萧庆并希尹子同修国史把荅、符宝郎漫带。是时,熙宗未有皇子,故嫉希尹者以此言谮之。」

  ▲诏曰:「朕席祖宗之基,抚有万国,仁焘德覆,罔不臣妾。而惟帷幄股肱之旧,敢为奸欺。开府仪同三司、尚书左丞相陈王希尹,猥以军旅之劳,浸被宰辅之任。阴愎险忍,出其天资;蔑视同僚,事辄异论。顷更法令之始,永作国朝之规,务合人情,每为文具。比其改革,不复遵承;几丧淳风,徒成苛政。至乃未禀诏谕,遽先指陈;或托旨以宣行,每作威而专恣。密布党与,肆为诞谩。僭奢玉食之尊,荒怠枭鸣之构。独擅国家之利,内睽骨肉之恩。日者师臣密奏,奸状已萌,蚤弗加诛,死不瞑目。顾虽未忍,灼见非诬。心在无君,言亦不道。逮燕居而窃议,谓神器以何归。谂于听闻,迄致彰败。躬蹈前车之既覆,岂容蔓草之弗图?特进、尚书左丞萧庆,迷国罔悛,欺天相济,将致于理,咸服厥辜。呜呼!赖天之灵,既诛两观之恶,享国无极,永保亿年之休。咨尔臣民,咸体予意。」

  △按此诏书全文又见三朝北盟会编卷一九七绍兴九年七月所引金虏节要。

  燕人麈曰:陈王兀室母孕三十月而生,身长七尺,深识军谋,常自比于诸葛。创制女真字,君臣利用。既杀诸王,权势益重,兀朮忌之。将赴祁州,兀室饯之于燕京檀州门甲第,醉语兀朮曰:「汝有兵多少?天下之兵皆我兵也。」兀朮告秦王宗干,干与兀室夙好,以醉语释之。兀朮复告裴满皇后,遂驰使持诏,夜入其室赐死。子卧鲁、南撒、盈虚哥、蒙铁哥滋四人同诛。萧庆亦族诛。

  三朝北盟会编卷一九七绍兴九年七月引神麓记曰:「兀室与国同姓完颜氏,母妊三十个月生,名曰兀室【乃三十也。】长而身长七尺余,音如巨钟,面貌长而黄色,少须髯,常闭目坐,怒睁如环。创撰女真文字,动静礼法、军旅之事,暗合孙吴,自谓不在张良、陈平之下。初,兀朮往祁州元帅府,朝辞既毕,众官饯于燕都檀州门里兀朮甲第。夜阑酒酣,皆各归,惟兀室独留嗜酒。啮兀朮首曰:『尔鼠辈,岂容我啮哉!汝之军马能有几何?天下之兵皆我兵也。』言语相及,兀术佯醉如厕,急走骑告秦国王宗干云:『兄援我。』秦国王与兀室从来胶漆,及谋诛鲁、宋之后,情转相好,遂言语遮护之曰:『兀室实有酒,岂可信哉!』兀朮出,次早以辞皇后为名,泣告皇后如前。后曰:『叔且行,容欵奏帝尔。』兀朮遂行。后具以此语白东昏,使兀朮亲弟燕京留守纪王阿鲁追兀朮,至良乡及之。回,兀朮密奏,帝曰:『朕欲诛老贼久矣,柰秦国王方使援之。至此自山后沿路险阻处,令朕居止;善好处,自作捺钵。以我骨肉不附己者,必诬而去之,自任其腹心于要务之权,此奸诈之萌,惟尊叔自栽之。』是夜,诈称有密诏,入兀室所居第宅,执而数之赐死。同男卧鲁、南撒、瀛虚哥、蒙铁哥滋四子遇害,右丞相萧庆并子男亦被诛。」

  ▲十二月,嘉德帝姬薨。

  △按嘉德帝姬即赵玉盘,据宋俘记,天眷二年没入宫,皇统二年封夫人。本卷下文即皇统元年仍有「嘉德帝姬赠夫人」之记载,则或宋俘记所记有误,此处谓嘉德死后,次年「赠夫人」疑是。

  ▲绍兴十一年【即金皇统元年,完颜亶七年】二月,虏主赠太上天水郡王,复靖康帝天水郡公,赐第上京。庆福帝姬封次妃,飞燕宗姬封帝姬,嘉德帝姬赠夫人。

  △金史卷四熙宗纪:皇统元年二月「乙酉,改封海滨王耶律延禧为豫王,昏德公赵佶为天水郡王,重昏侯赵桓为天水郡公。」

  宋俘记:「赛月、金姑,皇统元年并封次妃。」据开封府状,徽宗二十女为庆福帝姬,名金姑。又,宋俘记宗室二谓飞燕「皇统二年封次妃」,与此处适差一年。按嘉德帝姬事参前条。

  ▲荣德、宁福两帝姬封良家子。

  △开封府状:「荣德帝姬二十五岁,即金奴。」「宁福帝姬十四岁,即串珠。」

  ▲广平郡王薨。

  △宋俘记:「赵健即广平郡王。」未记其卒年。

  ▲五月,虏封宁福帝姬为夫人。

  △宋俘记:「串珠……天眷二年没入宫,皇统元年封夫人。」

  ▲九月,虏封华福帝姬为帝姬。

  △按华福帝姬即赛月,据宋俘记:「赛月、金姑,皇统元年并封次妃。」本卷绍兴九年二月条有云:「帝姬即嫔」,亦即次妃。

  ▲十月,柔福帝姬薨徐还家。

  △按柔福帝姬即赵嬛嬛,据宋俘记载:「遣嫁徐还,皇统元年亡。」

  ▲十二月,全福帝姬嫁夏国李敦复。帝姬,太上女,入金后生。

  △宋俘记:昏德「入国后,又生六子八女。」

  ▲虏主与靖康帝俸。

  △金史卷四熙宗纪:皇统元年十二月,「天水郡公赵桓乞本品俸,诏赒济之。」

  ▲绍兴十二年【即金皇统二年,完颜亶八年】三月,封华福帝姬、玉嫱、飞燕两宗姬并次妃,荣德帝姬夫人。遣左宣徽使刘筈以衮冕、圭册册康王为帝。

  △按华福帝姬即赛月,据宋俘记,乃皇统元年封次妃。飞燕则在皇统二年。又据开封府状:「荣德帝姬二十五岁,即金奴。」宋俘记未载其以后事。

  金史卷四熙宗纪:皇统二年三月「丙辰,遣左宣徽使刘筈以衮冕、圭册册宋康王为帝。」

  同书卷七八刘筈传:「皇统二年,充江南封册使,假中书侍郎。既至临安,而宋人牓其居曰『行宫』,筈曰:『未受命而名行宫,非也。』请去牓后行礼……」

  ▲册曰:「咨尔宋康王赵□。不吊,天降丧于尔邦,亟渎齐盟,自贻颠覆,俾尔越在江表。用勤我师旅,盖十有八年于兹。朕用震悼,斯民其何罪?今天其悔过,诞诱尔衷,封奏狎至,愿身列于藩辅。今遣光禄大夫、左宣徽使刘筈等持节册命尔为帝,国号宋,世服臣职,永为屏翰。呜呼钦哉!其恭听朕命。」

  △按此册文又见金史卷七七宗弼传,惟「册曰」作「皇帝若曰」。

  ▲虏诏豳国公完颜宗贤即盖天大王赛里,迎宋帝母韦氏自和啰噶路至上京,并归天水郡王及妻郑氏两丧。

  △金史卷四熙宗纪:皇统二年三月,「归宋帝母韦氏及故妻邢氏、天水郡王并妻郑氏丧于江南。」

  宋史卷三0高宗纪:绍兴十二年夏四月「丁卯,皇太后偕梓宫发五国城,金遣完颜宗贤、刘裪护送梓宫,高居安护送皇太后。」

  燕人麈云:金俗火葬,不尚棺椁。天水郡王夫妇之丧,皆生绢裹葬。至是起攒,惟裹泥土,至京制棺若柜。郡公夫人之骨,宋置不问。康王夫人□□□□有棺未启,别以空柜归宋。柔福帝姬丧未久,全骨以归。亦有幸有不幸哉!

  ▲五月,虏遣盖天大王赛里护送太上、郑后、邢后梓宫并韦太后归国。庆福、华福两帝姬,玉嫱、飞燕两宗姬及虏后斐满氏,妃张氏,公赠韦后三千金。张为斡离不与韦后侍女张氏所生,梓宫之归,皆其力也。

  △宋史卷三0高宗纪:绍兴十二年八月「壬午,皇太后至,入居慈宁宫。己丑,帝易缌服,奉迎徽宗及显肃。懿节二后梓宫至,奉安龙德别宫。」

  按参见前条。

  燕人麈云:天水郡公薨于正隆元年六月庚午。

  或曰,太祖正室生嫡长男圣果,名宗峻,早世。妻蒲察氏,为兄干本名宗干收以为妻。又娶宋仪王妃,妃未嫁而寡,嗣子二:一曰葛罗,一曰牒古,随母入府。故事,宋女非奉赐婚,不得为次妇,所生子为奴。干本爱二子明慧,一与蒲察氏,为圣果后,即熙宗;一与次妇大氏为己子,即海陵。其说未足据。惟二君践祚,若专为靖康复仇:熙宗杀余覩、高庆裔、刘思、粘没喝、蒲芦虎、额鲁观、挞懒、希尹、萧庆辈,举伐宋诸健将扫薙无遗;海陵继位,族诛吴乞买、粘没喝、撒离喝、阿古乃、谋里野、斜野、斡带、阿鲁补、斡离不、兀室、讹鲁观、都阿鲁子孙凡千百人,复纵淫其妻妾、女媳无遗类。奇丑恶辱,自古未闻,吁,异已。

  松漠记闻上:「阿骨打八子:正室生绳果,于次为第五。又生第七子,乃燕京留守易王之父。正室卒,其继室立,亦生二子:长曰二太子,为东元帅,封许王,南归至燕而卒。次生第六子,曰蒲鲁虎,为兖王、太傅、领尚书省事。长子固碖,侧室所生,为太师、凉国王、领尚书省事。第三曰三太子,为左元帅,与四太子同母,四太子即兀朮,为越王、行台尚书令。第八子曰邢王,为燕京留守,打球坠马死。自固碖以下,皆为奴婢。绳果死,其妻为固碖所收,故今主养于固碖家。及吴乞买卒,其子宋国王与固碖、粘罕争立,以今主为嫡,遂立之。」

  三朝北盟会编卷一八宣和五年六月十九日引神麓记曰:「太祖九子:正室生第三子圣果,名宗峻【乃亶父,】第七子列蒲阳虎,名宗朝。继室生元帅二太子,名宗杰,第六子宗隽。庶长子宗干【乃亮父,】贤妃生。元帅三太子宗尧【乃褒父,】德妃生。元帅四太子兀朮名宗弼,第八子阿鲁保,第九子阿鲁孛山。」

  同书同条又引金虏节要曰:「阿骨打有子十余人,今记其八:一曰阿补,二曰室曷【亶父,】三曰没梁虎【与室曷同母,正室所生,】四曰窝里孛【人呼作二太子,两寇京城者,】五曰窝里嗢【人呼作三太子,】六曰兀朮【人呼作四太子,】七曰窝里混【人呼作五太子,号「自在郎君」,】八曰阿鲁保【邢王。】」

  金史卷一九世纪补:「景宣皇帝讳宗峻,本讳绳果,太祖第二子……宗峻在诸子中最嫡……熙宗即位,追上尊谥曰景宣皇帝……」

  同书卷四熙宗纪:「讳亶,本讳合剌,太祖孙,景宣皇帝子。母蒲察氏。天辅三年己亥岁生。」

  按阿骨打诸子传说纷纭,然熙宗为绳果子当得其实,似诸家所记各有正误,今并录如右以备参。

  呻吟语二十页,先君子北狩时,就亲见确闻之事,征诸某公上京札记、钝者燕山笔记、虏酋萧庆杂录,编年纪事,屡笔屡删,以期传信。未及定本,遽而厌世。不肖又就燕人麈所载,可相发明者,伴系其下,亦以承先志云。

  ●靖康稗史之七

  宋俘记笺证

  大金应天顺人,鞭挞四方,汴宋一役,振古铄今。自来战伐,必乘衰微,宋当靖康,犹称极盛。我军所至,如摧枯拉朽,匪宋之微翳;我兵力实冠三古,国虽备武孰克。当斯幕府,仰体圣意,不屋其社,顿兵城闉,冀得悔祸。彼昏闇昧,寡信轻诺,父子君臣,若合一辙。五千万金,信口漫承,实负富强,谓可践诺。不计财力,致质妻孥。犹有奸奄,腾说幕府,标其艳冶,献媚居功。坐令宫闱,辱甚石晋。是虽人事,亦有天道。翳彼太祖,上欺孤寡,得国之始,已非正道。继以太宗,勘平十国,阳示宽厚,不俘妻孥。时假内朝,尽遭淫辱。居心刻恶,历古所无。天鉴不远,祸延后嗣。授人以柄,使括其囊。尽室偕行,实相为报。用纪其详,为世金鉴。有国家者,庸有取焉。可恭撰。

  ▲天会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既平赵宋,俘其妻孥三千余人,宗室男、妇四千余人,贵戚男、妇五千余人,诸色目三千余人,教坊三千余人,都由开封府列册津送,诸可考索。入寨后丧逸二千人,遣释二千人,廑行万四千人。北行之际,分道分期,逮至燕、云,男十存四,妇十存七。孰存孰亡,瞢莫复知。追溯临憘,贯分六道,阇母、谷神两道,纪载犹缺,余虽详略不同,要有笔札可推。删繁纪要,以存其人,凡分宫眷、宗室、戚里、臣民四卷。

  △金史卷三太宗纪:天会四年「闰月壬辰朔,宋出兵拒战,宗望等击败之。癸巳,宗翰至汴。丙辰,克汴城。」按以朔推之,丙辰为二十五日。

  宋史卷二三钦宗纪:靖康元年「闰月……丙辰,妖人郭京用六甲法,尽令守御人下城,大启宣化门,出攻金人,兵大败……金兵登城……京城陷。」

  按宋、金二史所记陷汴日期同,则「天会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云云,「年」下当脱「闰」字。

  ▲首起:宗室贵戚男丁二千二百余人、妇女三千四百余人,濮王,晋康、平原、和义、永宁四郡王皆预焉,都统阇母【即多昂木】押解。

  天会五年【宋建炎元年】三月二十七日,自青城国相寨起程,四月二十七日抵燕山。存妇女一千九百余人,男丁无考。居甘露寺。

  △南征录汇:靖康二年三月「二十六日,遣多昂帜烈率兵二万,押送宗室、驸马家属三千余人及金银表缎车北归【见武功记。】」按「多昂帜烈」当是「多昂木」之同名异译。盖二十六日下令,二十七日启程也。

  三朝北盟会编卷九八赵子砥燕云录:「东京去取宗室嗣濮王仲理以下姨■〈女监〉命宗女等千八百余口至燕山仙露寺养膳……」

  又同书卷二一0绍兴十二年八月十日引王若仲北狩行录亦云「宗室自濮王仲理以下别居仙露僧舍。」呻吟语:宗室濮王仲理等一千八百余人,仍留燕山仙露寺……」似作「仙露」是。

  ▲六年七月,迁通塞州。十二月,迁韩州,存男、妇九百余人。

  △呻吟语:建炎二年七月:「谋泄,疑及二帝,又请北行,并迁宗室至通塞州,去燕京一千五百里。」是年「十月二十六日,虏徙二帝、诸王、驸马、内侍、宫眷于韩州。」又云诸宗室,「及是,转辗流徙,存者九百余人,虏酋令徙韩州,给田四十五顷,种莳自给。」

  ▲八年七月,迁咸州,四郡王别从昏德行。

  △呻吟语:建炎四年「七月,又徙二帝于胡里改路五国城。舟行至东路,都统孛堇习古传虏主命,减去随从宗室仲瑅等五百人、内侍黎安国等三百人,流离咸州道中。惟和义郡王有奕,永宁郡王有恭,燕王府节使有章、有亮,越王府节使有忠。有德六人从。」

  ▲九年十一月,存五百余人,迁上京,编充兵役,婢媪守把宫院。

  △金史卷三太宗纪:天会九年「十一月己未,迁赵氏疏属于上京。」

  呻吟语:绍兴元年「十一月,虏迁咸州道中近支宗室仲恭、仲瑥五百余人至上京。」

  ▲二起:昏德妻韦氏,相国、建安两子,郓、康两王妻妾,富金、嬛嬛两帝姬,郓、康两王女,共三十五人,真珠大王设野母【粘没喝长子、】盖天大王赛里【名宗贤、】千户国禄、千户阿替计押解。

  天会五年三月二十八日,自寿圣院刘家寺皇子寨起程,五月二十三日入上京洗衣院。

  △青宫译语:「天会五年三月二十八日午,国相左副元帅【名粘没罕、】皇子右副元帅【名斡离不】命成棣随珍珠大王【名设野马,国相长子、】千户国禄、千户阿替纪押宋韦妃【康王之母,】邢妃【康王之妻,】朱妃【郓王之妻,】富金、嬛嬛两帝姬【康王之妹,】相国王【赵梴、】建安王【赵■〈木英〉】等先至上京……」五月「二十三日抵上京,仍宿毳帐。」

  ▲三起:重昏妻妾、珠珠帝姬、柔嘉公主,共三十七人,宝山大王斜保【粘没喝次子、】盖天大王赛里押解。

  天会五年四月初一日,自斋宫起程,十八日抵燕山,居愍忠祠。十月,与昏德会。

  △南征录汇:天会五年「四月一日,国相退师,分五起,宝山大王押朱后一起,固新押贡女三千人二起……」

  呻吟语:靖康二年「四月朔,宿胙城界,朱后车亦至,斡离不令与韦后同行,护送者粘罕次子宝山大王,宫女三千,别有虏酋固新严兵押送。」又云:「闻朱后以下三十余人四月十八日到此,居愍忠祠。韦后以下二十余人同日过此,即赴上京……」又云:「七月初十日,靖康帝、祁王太子至自云中,馆愍忠祠。」

  三朝北盟会编卷九八赵子砥燕云录:「七月初,渊圣至自云中,驻跸燕山愍忠寺,朱皇后、太子祁王、三郡王,圣眷同处,侍帝侧,金人供奉如道君之礼。二圣两寺居处,七月上旬,于昊天寺相见……」按「十月与昏德会」云云,疑「十」是「七」字之误。

  ▲四起:昏德公,燕、越、郓、肃、景、济、益、莘、徐、沂、和、信十一王,安康、广平二郡王,瀛、嘉、温、英、仪、昌、润、韩八国公,诸皇孙,驸马,昏德妻妾、奴婢共一千九百四十余人,万户额鲁观【名宗隽】、左司萧庆、孛堇葛思美押解。

  天会五年三月二十七日夜,自斋宫及青城国相寨移至刘家寺皇子寨。二十九日起程,五月十三日抵燕山,居延寿寺。十月,迁中京,居相国院。

  △宋史卷二三钦宗纪:靖康二年三月「丁巳,金人胁上皇北行。」按是月辛卯朔,丁巳为二十七日,此日上皇离斋宫至刘家寺。

  呻吟语:「靖康二年三月二十九日黎明,太上启跸,共车八百六十余两,发自刘家寺。」四月「三十日,斡酋令太上、郑后、贡女三起先行,五月十三日抵燕山。计程五百三十里。」十八日,「斡酋请太上看球射,旋送太上、郑后以下九百余人馆延寿寺,供张甚厚。」「虏以康王兵盛,又请二帝北徙,九月十三日出燕山东门……十月十八日抵中京,计程九百五十里。地即霫郡古奚国【改大定府,】在燕山北,馆于相国院,故契丹相国第。」

  金史卷三太宗纪:天会五年「冬十月……宋二帝自燕徙居于中京。」

  ▲六年八月,迁上京,居元帅甲第。十二月,迁韩州。

  △金史卷三太宗纪:天会六年七月,「以宋二庶人赴上京。」八月「丁丑,以宋二庶人素服见太祖庙,遂入见于干元殿。封其父昏德公、子重昏侯。」十月「戊寅,徙昏德公、重昏侯于韩州。」

  呻吟语:天会六年八月「二十一日,二帝抵上京行幄。」「十二月二十六日,二帝抵韩州,和王薨于途。」

  ▲八年七月,迁五国城。

  △金史卷三太宗纪:天会八年七月,「徙昏德公、重昏侯于鹘里改路。」

  呻吟语:建炎四年「七月,又徙二帝于胡里改路五国城。」

  ▲五起:帝姬、王妃等一百有三人,侍女一百四十二人,二皇子元帅斡离不【名宗望】押解。

  天会五年三月二十九日,自刘家寺皇子寨寿圣院起程,五月十九日抵燕山,居皇子寨府。

  △南征录汇:「三鼓起程,分作七军,从官、赀重在二军,太上、诸王、驸马在三军,郑后宫属在四军,王妃、帝姬在五军,额鲁观、萧庆为都押使,车八百六十辆【见札记、闲谈、随笔。】」按「三鼓」上有大段脱文,然此「三鼓」在三月「二十八日」后,「四月一日」前,则必三月二十九日无疑。

  呻吟语:「靖康二年三月二十九日黎明,太上启跸,共车八百六十余两,发自刘家寺。夜宿封邱界,太上以下及虏酋毳帐二,布棚四十八为一围;郑后以下及虏酋萧庆毳帐三,布棚八十八为一围,皆有馆伴朝夕起居;帝姬以下及虏酋斡离不毳帐五,布棚十二为一围。」然则帝姬、郑后宫属与太上分军同行则明矣,可证诸帝姬等确三月二十九日于刘家寺北行。

  又同书:「五月初一日,真定万户宴斡酋,帝姬、王夫人等,坐骑以从,番人聚观如潮涌。屯驻四日,候诸军尽发,初五日起程,十七抵燕山……帝姬等馆帅府。此作「十九日抵燕山」,未知孰是。

  ▲六起:贡女三千一百八十人、诸色目三千四百十二人,右监军固新【即谷神,名布尹(按当作希尹)】、左监军达赉【即挞懒,名昌】押解。

  天会五年四月初一日,自青城国相寨起程,五月二十七日抵燕山,实存贡女二千九百人,诸色目一千八百人,分其半至上京。

  △南征录汇:靖康二年「四月一日,国相退师,分作五起,宝山大王押朱后一起,固新押贡女三千人二起,达赉押工役三千家三起,高庆裔押少主四起,从河东路进发【见秘录。】」

  呻吟语:靖康二年五月「十九日……闻贡女三千人、吏役三千家,器物二千五十车,是日始至,点验后,半解上京,半充分赏……」按此作「五月十九」,不作「五月二十七」,未知孰是。

  ▲七起:重昏侯、太子、祁王、缨络帝姬及从官十二人、侍女一百四十四人,国相元帅粘没喝【即粘罕,名宗翰、】右司高庆裔、都统余覩【即伊都】押解。

  天会五年四月一日,自青城国相寨起程,六月二日抵云中,七月初十日,还燕山,与昏德会。

  △宋史卷二三钦宗纪:靖康二年「夏四月康申朔……金人以帝及皇后、皇太子北归。」

  呻吟语:靖康二年「七月初十日,靖康帝、祁王、太子至自云中,馆愍忠祠。」

  三朝北盟会编卷九八赵子砥燕云录:「二圣之北狩也,道君由滑、浚至燕山,渊圣由淮阳至云中……七月初,渊圣至自云中,驻跸燕山愍忠寺……二圣两寺居处,七月上旬,于昊天寺相见……」

  ○宫眷

  ▲昏德公赵佶,宋为道宗。

  △宋史卷一九徽宗纪:徽宗「讳佶,神宗第十一子也。」

  又同书卷二二徽宗纪:宣和七年十二月「庚申,诏内禅,皇太子即皇帝位。尊帝为教主道君太上皇帝,居龙德宫……」

  按金史卷三太宗纪,「昏德公」乃天会六年八月金人于太祖庙献俘之后所降封,此处「昏德」云云,似作者追记时所用,此时尚无此名。

  ▲二月初七日入斋宫。

  △宋史卷二三钦宗纪:靖康二年二月「丁卯,金人要上皇如青城。」按是月辛酉朔,丁卯乃七日。

  ▲三月二十八日,封天水郡王。

  △南征录汇:靖康二年三月二十八日「黎明,宋太上等抵刘家寨,国相驰马至云,有诏,见立张邦昌为楚帝。古无不亡之国,想宜领会。赵佶与太祖皇帝先立盟好,今知悔祸,可封为天水郡王,赵桓可封为天水郡公。妻子相随,服饰不改,用示厚恩。」按金史卷四熙宗纪,「天水郡王」、「天水郡公」之封,乃在皇统元年。然以理考之,金人既废赵氏,另立张邦昌,则必有降封之事,或皇统乃复封乎?

  ▲四起北行,五月十三日抵燕山,馆延寿寺。十月,迁中京,馆相国院。

  六年八月,迁上京,羁元帅甲第。二十四日,献庙,降今封。

  十二月,安置韩州。

  八年七月,流五国城。

  △按以上所述,皆与上文「四起昏德公」所述同,笺证见上文。

  ▲十三年四月二十一日,亡。

  △宋史卷二二徽宗纪:「绍兴五年四月甲子,崩于五国城,年五十有四。」

  呻吟语:绍兴五年「四月二十一日甲子,太上薨于五国,遗命葬内地。虏主徇宫中意,欲许之,廷议不可。」

  按金史卷四熙宗纪、呻吟语所引燕人麈,皆云徽宗死于是年「四月丙寅」,未详孰是。

  ▲先有子二十七人,七康王构,未获;八邠王材;十一仪王朴,先殁。女二十三人,均详后记。

  △宋史卷二四六宗室传,徽宗三十一子:

  长钦宗,                 次郓王栱,(早亡)

  次兖□□,(早亡)             次和王栻,

  次郓王楷,                次信王榛,

  次荆王楫,(早亡)             次汉王椿,(早亡)

  次肃王枢,                次安康郡王楃,

  次景王杞,                次广平郡王楗,

  次济王栩,                次陈国公机,(早亡)

  次益王棫,                次相国公梴,

  次高宗,                 次瀛国公樾,

  次邠王材,(早亡)             次建安郡王■〈木英〉,

  次祁王模,                次嘉国公椅,

  次莘王植,                次温国公栋,

  次仪王朴,(早亡)             次英国公橞,

  次徐王棣,                次仪国公桐,

  次沂王■〈木咢〉,            次昌国公柄,

  次润国公枞。

  按宗室传只云「柽、楫、材、栱、椿、机六王早薨」,此则云仪王朴亦「先殁」。又,依上列顺序,康王构即高宗乃徽宗第九子。宋史卷二四高宗纪云:「讳构,字德基,徽宗第九子……」正与之合,则此处云「七」误。又邠王材乃第十子,仪王朴乃第十三子。宋史卷二四八公主传:「徽宗三十四女。」与此处「二十三女」不合。

  ▲入国后,又生六子八女:

  极,五年四月,途中小王婕妤出。

  柱,八年四月二十七日,阎婉容出。

  △呻吟语:建炎四年【即金天会八年】「四月二十七日,太上生子柱,阎婉容出。」

  ▲檀,九年五月二十二日,郑媚娘出。

  △呻吟语:绍兴元年【即金天会九年】「五月二十二日,太上生子檀,郑昭媛出。」

  ▲余失考。别有子女五人,具六年春生,非昏德胤。【皇统元年二月,赠复天水郡王。】

  △呻吟语:建炎二年【即金天会六年】「二月十九日,太上生女,邵才人出;二十七日,太上生子,阎婉容出;三月十二日,太上生子,狄才人出。」「六年春生」云云,盖指此。

  ▲妻五人:郑皇后、乔贵妃、崔淑妃、王贵妃、韦贤妃,随入斋宫。

  △宋史卷二四三后妃传:「郑皇后,开封人也……政和元年,立为皇后……汴京破,从上皇幸青城。北迁,留五年,崩于五国城,年五十二。」

  又同卷:「乔贵妃,初与高宗母韦妃俱侍郑皇后……二帝北迁,贵妃与韦氏俱。」

  又同卷:「韦贤妃,开封人,高宗母也……进封龙德宫贤妃。从上皇北迁……(绍兴)十二年四月,次燕山……八月,至临安,入居慈宁宫……二十九年,太后寿登八十……九月,得疾……俄崩于慈宁宫……」

  又同卷刘贵妃传:「妃天资警悟……宣和三年薨……帝甚悼之,后宫皆往唁,帝相与啜泣。崔妃独左视无戚容,帝悲怒,疑其为厌蛊……遂废崔妃为庶人。崔生汉王椿及帝姬五人云。」按此即崔淑妃。按王贵妃无传,据开封府状:「王德妃三十五岁,已封贵妃。」

  ▲韦二起北行,入洗衣院。十三年,遣至五国。

  △按韦妃北行及入洗衣院事,见上文「二起昏德妻韦氏」条笺证。

  呻吟语:绍兴五年【即金天会十三年】「二月,韦后等七人出洗衣院……韦后至五国。」

  ▲余四起北行。王六月初四日殁燕山,郑八年九月初五日殁五国,乔、崔流五国。

  呻吟语:靖康二年六月「初四日。王贵妃薨。」建炎四年【即金天会八年】「九月初五日,郑皇后薨于五国城,年五十二。」

  △宋史卷二四三后妃传:「二帝北迁,(乔)贵妃与韦氏俱。至是,韦妃将还,贵妃以金五十两赠高居安……复举酒酌韦氏曰:『姊善重保护,归即为皇太后;妹无还期,终死于朔漠矣。』遂大恸以别。」按崔氏无载,盖已废为庶人之故。

  ▲妾三十一人,先入青城寨:

  金弄玉、陈娇子、月里嫦娥、申观音,移居额鲁观寨。

  △开封府状:「金淑仪二十岁,名弄玉。」「裴淑容十九岁,名月里嫦娥。」「申充仪十九岁,名观音。」按陈娇子疑即陈淑容,十九岁。

  ▲金秋月、朱素辉、左宝琴、新刘娘,移居萧庆寨。

  △开封府状:「金贵仪十九岁,名秋月。」「朱昭仪十八岁,名素辉。」「刘充容二十岁,名新刘娘。」按左宝琴疑即左充仪,年二十一岁。

  ▲李珠媛、萧金奴、席珠球,移居葛思美寨。

  △开封府状:「萧修媛十九岁,名金奴。」「席充媛十八岁,名珠珠,即席美人。」按李珠媛疑即李昭容,年十九岁。又「席珠珠」,此处作「席珠球」,疑误。

  ▲朱桂林、曹柔、周镜秋、徐散花、林月姊、王月宫、阎宝瑟、任金奴、林菱香、余羞花、王三宝奴、郑媚娘、蒋敬身、陆娇奴、毛朱英、黄宝琴、陈大和、秦怀珊、奚巧芳、江南春,均四起北行。

  △开封府状:「徐顺容二十一岁,名散花。」「林婉仪二十三岁,名月姊,即林美人。」「王婉容二十九岁,名月宫。」「任婉容二十一岁,名金奴。」「林昭容二十岁,名菱香。」「余昭容二十五岁,名羞花。」「王昭容二十四岁,名三宝奴。」「郑昭媛二十一岁,名媚娘。」「陆修仪二十一岁,名娇奴。」「黄修容二十岁,名宝琴,即琅琊夫人。」「江充媛二十岁,名南春。」按朱桂林疑即「朱贵仪,三十九岁。」曹柔疑即「曹顺仪,三十二岁。」周镜秋疑即「周顺容,二十五岁。」蒋敬身疑即「蒋修仪,四十一岁」。毛朱英疑即「毛修容,三十二岁」。陈大和疑即「陈修媛,二十八岁」。秦怀珊疑即「秦充容,二十九岁」。奚巧芳疑即「奚充媛,二十四岁」。

  ▲至五国后,任金奴生一子;阎宝瑟十一年九月初四日殁,生一子;郑媚娘生子檀。

  △呻吟语:建炎三年【即金天会七年】「四月二十七日,太上生子柱,阎婉容出。」「绍兴三年【即金天会十一年】九月初四日,阎婉容薨。」绍兴元年【即金天会九年】「五月二十二日,太上生子檀,郑昭媛出。」

  ▲宠婢封婕妤、才人、贵人、美人者四十一人,先入青城寨,随行入刘家寺寨,五起北行。

  曹小佛奴,移居葛思美寨。

  △呻吟语:靖康二年四月「初七日,次汤阴,馆伴阿林葛思美盗后宫曹氏……」

  ▲至燕山后,新王婕妤、小王婕妤、周春桃、狄金奴、邵元奴归昏德。新王、周、狄、邵六年春各生子女一,均随至五国。

  △开封府状:「新王婕妤二十岁。小王婕妤二十岁……周才人二十二岁,名春桃……狄才人十九岁,名金奴。邵才人十八岁,名元奴。」

  呻吟语:建炎二年【即金天会六年】「二月十九日,太上生女,邵才人出……三月十二日,太上生子,狄才人出。」余不详。

  ▲余三十五人居燕山御寨,八月,至上京。

  后,奚拂拂、裴宝卿、管芸香、谢吟絮、江凤羽、刘蜂腰、刘菊山、阎月娟、朱柳腰、俞小莲入洗衣院。

  △开封府状:「奚婕妤十七岁,名拂拂。裴婕妤十八岁,名宝卿,即奉国夫人。管婕妤十九岁,名芸香。谢婕妤十九岁,名咏絮(按与此作「吟絮」异)。江婕妤十九岁,名凤羽……刘婕妤十八岁,名蜂腰,即刘美人……刘婕妤十九岁,名菊仙(按与此作「菊山」异),即平国夫人。阎婕妤十九岁,名月媚(按与此作「月娟」异),即三水夫人。朱才人十八岁,名柳腰……俞美人十七岁,名小莲。」

  ▲莫青莲、叶小红、李铁笛、邢心香、姚小娇、罗醉杨妃、程云仙、高晓云、小金鸡、邢小金、卢袅袅、周河南、景樱桃、何羞金、辛香奴、徐癸癸、朱凤云、冯宝玉儿、芮春云、曾串珠、顾猫儿,入斜也、讹里朵、达赉、阇母、希尹、兀朮及诸郎君寨。

  △开封府状:「莫才人十八岁,名青莲。」叶才人十九岁,名小红……李才人二十八岁,名铁笛……邢才人十八岁,名心香,即邢夫人。姚才人二十岁,名小娇奴,即姚夫人。罗才人二十岁,名醉杨妃,即罗夫人。程才人十八岁,名云仙,即程夫人。高才人二十一岁,名晓云,即南徐夫人。金才人二十一岁,名小金鸡。邢贵人二十二岁,名小金。卢贵人十九岁,名袅袅。周贵人十八岁,名河南。景贵人十七岁,名樱桃。何贵人二十四岁,名羞金。辛贵人十九岁,名香奴……徐美人十九岁,名癸癸。朱美人二十一岁,名凤云。冯美人十九岁,名宝玉儿。芮美人二十岁,名春云。曹美人二十二岁,名串珠(按与作「曾串珠」者必有一误)。顾美人二十一岁,名猫儿。」

  ▲邱巧云、郭小奴、方朝云、卫佛面道殁。

  △开封府状:「郭婕妤十九岁,名小奴,即郭夫人……方才人二十岁,名朝云……卫贵人十七岁,名佛面,即卫美人。」按其殁无考。

  ▲婢封夫人者六十七人,先入青城寨。

  李春燕归张邦昌为后。

  △开封府状:「华国李夫人二十一岁,名春燕。」

  宋史卷四七五张邦昌传:「初,邦昌僭居内庭,华国靖恭夫人李氏数以果实奉邦昌,邦昌亦厚答之。一夕,邦昌被酒,李氏拥之曰:『大家,事已至此,尚何言?』因以赭色半臂加邦昌身,掖入福宁殿,夜饰养女陈氏以进。及邦昌还东府,李氏私送之,语斥乘舆。帝闻,下李氏狱,词服。」

  南征录汇:天会五年【宋靖康二年、建炎元年三月】「帅府以宋华国靖献夫人李氏及宫人十辈赐邦昌为后……【见札记】」

  ▲陈桃花、杨春莺、郭佛逃、曹大姑归真珠大王寨。

  △开封府状:「宏农杨夫人十九岁,名春莺……曹夫人十九岁,名大姑。」按开封府状无「郭佛逃」其名,然「福国邢夫人十八岁,名佛迷」,疑即其人。盖「郭」「邢」、「迷」「逃」皆形近而讹。

  ▲郑佛保、谢三奴、任玉桃、吴阿奴归宝山大王寨。

  △开封府状:「河内郑夫人十六岁,名佛保佑……会稽谢夫人十七岁,名三奴……榆林任夫人十六岁,名玉桃。陈留吴夫人十七岁,名阿奴。」

  ▲霍小凤、何青凤入高庆裔寨。

  △开封府状:「霍夫人二十一岁,名小凤……何夫人二十岁,名青凤。」

  ▲郑巧巧、张小花入俞覩寨。

  △开封府状:「郑夫人十九岁,名巧巧……景国张夫人二十四岁,名小花。」按「俞覩」即「余覩」,同名异译。

  ▲王猫儿、刘百古、章好郎、孙心奴入兀室寨。

  △开封府状:「南阳王夫人十九岁,名猫儿……章夫人二十一岁,名好郎。」按开封府状无作「百古」「心奴」者,然「益国刘夫人二十一岁,名百哥……孙夫人十九岁,名星奴。」疑即其人。

  ▲费兰姑、吴富奴、朱燕姑、刘夗央入娄宿寨。

  △开封府状:「费夫人十九岁,名兰姑……邹国吴夫人二十三岁,名富奴……钜鹿朱夫人二十二岁,名燕姑……许国刘夫人二十一岁,名鸳鸯。」按「娄宿」即「娄室」,同名异译。

  ▲沈金男、马兰瘦入刘思寨。

  △开封府状:「沈夫人十九岁,名金男。」按开封府状无名「兰瘦」者,然「马夫人十八岁,名兰秀。」疑即其人。盖「瘦」「秀」音近而讹。

  ▲韦月姑、张贝姑、卫福云、刘阿奴、文杨妃、王赛莲、刘月奴、乔瑞芳、黄朱红、张月仙、向袖云、彭佛哥、梁温和、王翦云、吴端姑、钟大宝、王月奴、杨吉保、叶金姑、恽花云、张花媚、王金姑、李巧郎、黄观音、李双飞、姜银铃、徐春罗、曾四面、田倩云,李仙桃、苟玉虎、顾小郎、褚观音、潘玉儿、任蕙卿、刘春芳、王红奴、芮二南、王杏林、纪男郎、汤三姑、邢(柳)柳姊、汪和姑、于一翦红,均七起北行,道殁十一人,余入云中御寨。

  △开封府状:「荣国韦夫人二十四岁,名月姑。」「张夫人二十四岁,名贝姑。」「卫国顾夫人二十三岁,名福云。」按依例,「卫福云」当作「顾福云」。「刘夫人二十一岁,名阿奴。」「文夫人二十二岁,名杨妃。」「三原王夫人二十二岁,名赛莲花。」「河间刘夫人二十二岁,名月奴。」「乔夫人二十二岁,名瑞芳。」「黄夫人二十一岁,名朱红。」「清河张夫人二十一岁,名月仙。」「向夫人二十一岁,名岫云。」按「岫云」是,「袖云」非。「彭夫人二十一岁,名佛哥。」「梁夫人二十一岁,名温和。」「王夫人二十岁,名翦云。」「承国吴夫人二十岁,名端姑。」「钟夫人二十岁,名大宝佛。」「王夫人十九岁,名月奴。」「杨夫人十九岁,名吉保。」「叶夫人十九岁,名金姑。」「恽夫人十九岁,名花云。」「荣阳张夫人十九岁,名花媚。」「康平王夫人十九岁,名金姑。」「寿阳李夫人十九岁,名巧郎。」「江夏黄夫人十九岁,名观音奴。」「李夫人十九岁,名双飞。」「姜夫人十九岁,名银铃。」「鲁国徐夫人十九岁,名春罗。」「曾夫人十九岁,名四面笑。」「田夫人十九岁,名倩云。」「定国李夫人十八岁,名醉仙桃。」「荀夫人十八岁,名玉虎儿。」按「荀玉虎」文作「苟玉虎」,异。「纪国顾夫人十八岁,名小郎。」「褚夫人十八岁,名醉观音。」「潘夫人十八岁,名玉儿。」「慎国任夫人十八岁,名蕙卿。」「平原刘夫人十八岁,名春芳。」「太原王夫人十七岁,名红奴。」「芮夫人十七岁,名二南。」「顺国王夫人十七岁,名杏林。」「纪夫人十七岁,名男郎。」「阳夫人十七岁,名三姑。」按「阳」疑文作「汤」是。「徐国邢夫人十七岁,名柳姊。」按「柳姊」,文作「柳柳姊」,衍一「柳」字,今删。「江夫人十七岁,名和姑。」按「江」文作「汪」。「于夫人十七岁,名一翦红。」

  ▲长子重昏侯赵桓,即靖康帝。

  △宋史卷二三钦宗纪:「讳桓,徽宗皇帝长子……初名亶……崇宁元年二月甲午,更名烜,十一月丁亥,又改今名。」

  金史卷三太宗纪:天会六年八月「丁丑……封其父昏德公,子重昏侯。」此处「重昏侯」似追记时所用。

  ▲正月初十日入斋宫。

  △宋史卷二三钦宗纪:靖康二年正月「庚子,金人索金银急,何■、李若水劝帝亲至军中,从之,以太子监国而行。」按是月辛卯朔,庚子为十日。

  ▲二月二十八日封天水郡公,七起北行,六月初二日抵云中。

  △按「封天水郡公」事,参见上文「三月二十八日封天水郡王」条笺证。此作「二月二十八日」,在张邦昌称楚帝之前,疑误。「抵云中」事,参见上文「七起」之笺证。

  ▲七月初十日,抵燕山,馆愍忠祠,与三起会。

  △按此条已参见上文「七起」之笺证。

  ▲十月,随昏德流徙至五国城。

  六年八月,献庙时降今封。

  △按以上见上文「四起」之有关笺证。

  ▲先有子谌、女柔嘉。

  △宋史卷二四六宗室传:「钦宗皇太子谌,朱皇后子也。政和七年生……靖康元年……四月,诏立为皇太子。」

  按宋史卷二四八公主传不载钦宗女,然开封府状皇孙女三十人,首列柔嘉公主,时年七岁。

  ▲入国后,生二子:

  谨,五年九月,朱慎德妃出。

  △呻吟语:靖康二年【即金天会五年】「九月初六日,靖康帝生子谨,慎德妃出。」

  ▲训,七年七月初六日,郑庆云出。

  △呻吟语:建炎三年【即金天会七年】「七月初六日,少帝生子训,郑夫人出。」

  宋史卷二四六宗室传:「训乃北地所生……后有自北至者,曰:『渊圣小大王训,见居五国城』。」

  ▲女二:

  七年四月、十年六月生,皆狄玉辉出。

  △呻吟语:建炎二年【即金天会八年】「正月十七日,少帝生女,郑夫人出。」建炎四年【即金天会八年】十月「二十八日,少帝生女,慎德妃出。」「绍兴二年【即金天会十年】六月,少帝生女,狄夫人出。」则北迁后,钦宗实生三女,其一为狄玉辉出,与此处所记不同。

  ▲妻二:朱后、朱慎德妃,先入斋宫。

  △宋史卷二四三后妃传:「钦宗朱皇后,开封祥符人……钦宗在东宫,徽宗临轩备礼,册为皇太子妃。钦宗即位,立为皇后。」按宋史后妃传不载朱慎德妃事,然开封府状少帝妃嫔三十八人,首列即朱慎德妃,时年十八岁。

  ▲三起北行,四月十八日抵燕山,馆愍忠祠。

  七月,与重昏会。

  △按以上见上文「三起」笺证。

  ▲十月,随昏德流徙。

  △按「流徙」事,参上文「四起」笺证。

  ▲后六年八月二十四日殁上京。八年七月,封贞节夫人。妃随流五国。

  △呻吟语:建炎二年【即金天会六年】八月「二十四日,虏主以二帝见祖庙……朱后归第自缢,苏,仍投水薨。」

  又引燕人麈云:「是夜,少后朱氏自缢,救免,仍死于水。」

  又同书建炎四年【即金天会八年】七月「又诏,赵□妻朱氏,怀清履洁,得一以贞。众醉独醒,不屈其节。永垂轸恤,宜予嘉名,可封为靖康郡贞节夫人。典重激扬,共喻朕意。」

  ▲妾封才人、夫人者十人,先入青城寨:

  刘月娥、何凤龄、郑月娥、薛长金入真珠大王寨。

  △开封府状:「刘才人十五岁,名月娥。」「何才人十六岁,名凤龄。」「郑夫人十九岁,名月宫。」按此作「月娥」,有异。「蒋夫人十六岁,名长金。」按此作「薛长金」,未知孰姓。

  ▲卢顺淑、戚小玉、韩静观、鲍春蝶入宝山大王寨。

  △开封府状:「卢才人十七岁,名顺淑。」「戚夫人二十岁,名玉。」按此作「小玉」,略异。「韩才人十八岁,名静。」按此作「静观」。「鲍夫人十九岁,名春蝶。」

  ▲郑庆云、狄玉辉三起北行,至燕山,归重昏,随流五国。

  △按参上文钦宗北迁生子二、女二之笺证,可证其二人确归钦宗,并随之流徙。

  ▲婢封内职者二十七人,先入青城寨:

  曹妙婉、卜女孟、席进士、程巧、俞玩月、黄勤殁于水。

  △开封府状:「曹内史十九岁,名妙婉。」「卜内史十九岁,名女孟。」「席内史十六岁,名进士。」「程内史十七岁,名巧。」「俞内史十八岁,名玩月。」「黄内史十六岁,名勤。」

  ▲卫猫儿自刎。

  △开封府状:「卫使令十三岁,名猫儿。」

  ▲徐宝莲、姜田田病殁。

  △开封府状:「徐尚服十八岁,名宝莲。」「姜使令十四岁,名田田。」

  ▲顾顽童、芮秀、严莺簧入宝山大王寨。

  △开封府状:「顾使令十五岁,名顽童。」「芮使令十五岁,名秀。」「严使令十四岁,名莺簧。」

  ▲杨调儿、陈文婉敕赐真珠大王。

  △开封府状:「杨尚食十六岁,名调儿。」「陈尚寝十七岁,名文婉。」

  ▲朱淑媛、田芸秀、徐钰、许春云、周南、何红梅、方芳香、沉知礼、叶寿心、华正仪、吕吉祥、褚月奴、骆蝶儿,三起北行,入洗衣院。

  △开封府状:「朱内宰二十一岁,名淑媛。」「田副宰十九岁,名芸芳。」按此作「芸秀」,未知孰是。「徐尚仪二十一岁,名金玉。」按此处作「钰」,未知孰是。「许尚仪十六岁,名春云。」「周尚服十六岁,名男儿。」按此作「南」,未知孰是。「何尚食十九岁,名红梅。」「方尚寝十七岁,名芳香。」「沈尚功十九岁,名知礼。」「叶尚功十八岁,名寿星。」按此作「寿心」,未知孰是。「华宫正二十四岁,名正仪。」「吕使令十八岁,名吉祥。」「褚使令十七岁,名月奴。」「骆使令十五岁,名蝶儿。」

  ▲子谌即太子,女柔嘉即公主,先入斋宫。

  谌七起北行,柔嘉三起北行,均随至五国。【皇统元年二月,复封天水郡公。】

  △按以上见上文「长子重昏侯赵桓」「先有子谌、女柔嘉」之笺证及「七起」、「三起」之笺证。又按,皇统二年封钦宗为天水郡公见金史卷四熙宗纪。

  ▲次子赵楷,即郓王。

  △宋史卷二四六宗室传:「郓王楷,帝第三子,初名焕……靖康初,与诸王皆北迁。」按此作「次子」,疑误。

  ▲三子赵枢,即肃王。

  △宋史卷二四六宗室传:「肃王枢,帝第五子……靖康初……遣宰臣张邦昌从枢使斡离不军,为金人所留,约俟割地毕遣还,而挟以北去。」

  ▲四子赵■〈木巳〉,即景王。

  △宋史卷二四六宗室传:「景王杞……靖康元年……迁太傅。二年,遣诣金营充贺正旦使。既归,又从上幸青城……及北行,须发尽白。」按杞乃徽宗第六子。

  ▲五子赵栩,即济王。

  △宋史卷二四六宗室传:「济王栩……靖康元年……迁太傅。同景王杞为贺金人正旦使……及索诸王家属,栩夫人曹氏避难他出,徐秉哲捕而拘之,遂同北去。」按栩乃徽宗第七子。

  ▲六子赵棫,即益王。

  △开封府状:「益王棫,二十一岁,已贬庶人。」按宋史宗室传其人当行八。

  ▲十子赵植,即莘王。

  △开封府状:「莘王植,二十岁。」按宋史宗室传,其人当行十二。

  ▲十二子赵棣,即徐王。

  △宋史卷二四六宗室传:「徐王棣……宣和中,改镇南军节度使……进封徐王,后从渊圣北去。」按其行乃第十四。

  ▲十三子赵■〈木咢〉,即沂王。

  △宋史卷二四六宗室传:「沂王■〈木咢〉……宣和中……封河间郡王……迁太保,进封沂王。后从渊圣出郊,至北方,与驸马刘彦文告上皇左右谋变,金遣人按问,上皇遣莘王植、驸马蔡鞗等对辨,凡三日,■〈木咢〉、彦文气折,金人诛之。」按其行乃第十五。

  ▲十四子赵栻,即和王。

  △宋史卷二四六宗室传:「和王栻……靖康元年,授瀛海、安化军节度使,检校太傅,追封和王,后从渊圣出郊。」按其人乃行十七。

  ▲十五子赵榛,即信王。

  △宋史卷二四六宗室传:「信王榛……靖康元年……进封信王。后从渊圣出郊,北行至庆源,亡匿真定境中。时马广与赵邦杰聚兵保五马山砦,阴迎榛归,奉以为主,两河遗民闻风响应。榛遣广诣行在奏之……潜善、伯彦终疑之……会有言榛将渡河入京,朝廷因诏择日还京,以伐其谋。金人恐广以援兵至,急发兵攻诸砦,断其汲道,诸砦道陷。榛亡,不知所在,或曰后与上皇同居五国城。」按其人乃行十八。

  ▲十六子赵楃,即安康郡王。

  △开封府状:「安康郡王楃,十六岁。」又三朝北盟会编卷九九靖康皇族陷虏记见在亲王条有安康郡王。按其人行二十。

  ▲十七子赵楗,即广平郡王。

  △开封府状:「广平郡王楗,十五岁。」又三朝北盟会编卷九九靖康皇族陷虏记见在亲王条有广平郡王。按其人乃行二十一。

  ▲十九子赵樾,即瀛国公。

  △开封府状:「瀛国公樾,十三岁。」又三朝北盟会编卷九九靖康皇族陷虏记殁故亲王条有瀛国公,注云死于五国。按其人行二十四。

  ▲二十一子赵椅,即嘉国公。

  △开封府状:「嘉国公椅,十岁。」又三朝北盟会编卷九九靖康皇族陷虏记殁故亲王条有嘉国王,疑即「嘉国公」之误,注云死于五国。按其人行二十六。

  ▲二十二子赵栋,即温国公。

  △开封府状:「温国公栋,九岁。」又三朝北盟会编卷九九靖康皇族陷虏记见在亲王条有温国王,疑即赵栋。按其人行二十七。

  ▲二十三子赵橞,即英国公。

  △开封府状:「英国公橞,八岁。」按其人行二十八。

  ▲二十四子赵桐,即仪国公。

  △开封府状:「仪国公桐,七岁。」又三朝北盟会编卷九九靖康皇族陷虏记见在亲王条有仪国公。按其人行二十九。

  ▲二十五子赵柄,即昌国公。

  △开封府状:「昌国公柄,六岁。」又三朝北盟会编卷九九殁故亲王条有昌国公,注云死于五国。按其人行三十。

  ▲二十六子赵枞,即润国公。

  △开封府状:「润国公枞,五岁。」按其人行三十一。

  ▲二十七子赵相,即韩国公。

  △开封府状:「韩国公相,三岁,即小皇子。」按其人宋史卷二四六宗室传未载,似当行三十二。

  ▲均自斋宫四起北行。

  九子赵模,即祁王,自斋宫七起北行。

  △开封府状:「祁王模,二十岁。」又三朝北盟会编卷九九靖康皇族陷虏记殁故亲王条有祁王,注云死于五国。按其人行十一。北行事见上文「七起」之正文。

  ▲十八子赵梴,即相国公,以李浩为代。

  △南征汇录:天会五年【宋靖康二年、建炎元年】二月「十五日,建安郡王赵■〈木英〉死,有李浩者,貌似相国,误拘入斋宫。宋废主谋遣相国脱□,以浩为代,无隙可走,遂秘建安丧,以相国代■〈木英〉。【见闲谈。】」按赵梴行二十三。

  ▲二十子赵■〈木英〉,即建安郡王,二月十五日殁,以赵梴为代。

  △按参见前条。

  ▲均自斋宫二起北行。

  楷八年六月二十六日殁韩州。

  △呻吟语:建炎四年【即金天会八年】六月「二十六日,郓王薨。」

  ▲枢八年十月殁五国。

  △呻吟语:建炎四年【即金天会八年】「十月,肃王薨。」

  ▲杞九年九月生成章于五国。

  △呻吟语:绍兴元年【即金天会九年】「九月,景王生子成章。」

  ▲栩八年九月生成咸于五国。

  △呻吟语:建炎四年【即金天会八年】九月……「是月,济王生成咸。」

  ▲植八年十一月生成定于五国。

  △呻吟语:建炎四年【即金天会八年】「十一月,莘王生子成定。」

  ▲□十年七月控昏德左右叛,坐诬,伏诛于五国。

  △呻吟语:绍兴二年【即金天会十年】六月「二十四日,沂王■〈木咢〉、驸马刘文彦首告太上左右及信王谋叛,千户孛堇按打曷即习古国王接其词。七月,遣使诘问,太上遣莘王植、驸马宋邦光渡河往辨。坚请太上自往,又遣少帝及信王榛、驸马蔡鞗、内侍王若冲往议,始许在行宫引问。沂王、刘文彦承诬。使者请太上处置,却之。使者宣命赐死。」参上文「十三子赵■〈木咢〉即沂王」条笺证。按金史卷三太宗纪天会十一年八月「戊子,赵■〈木咢〉诬告其父昏德公谋反,■〈木咢〉及其壻刘文彦伏诛。」盖其所记年月乃从五国报至上京之日。又「刘文彦」,宋史宗室传作「刘彦文」。

  ▲栻六年九月为赵■〈木咢〉谋害。曾娶刘氏,是年十二月生女一。【皇统元年嫁王安。】

  △呻吟语:建炎二年【即金天会六年】「八月二十九日,和王女生,刘氏出。」「十二月二十六日,二帝抵韩州,和王薨于途。」则赵栻死与生女的日期似正相反,疑有误记。

  ▲榛天眷二年六月十九日殁五国。曾娶田氏,天会六年、九年、十年、十二年、天眷元年历生五女。燕人赵恭曾托榛名,号召山贼助宋,榛以疑狱收禁。事雪,敕赐汪氏女为妾。

  △呻吟语:建炎二年【即金天会六年】八月「二十九日……信王长女生,田氏出。」九年「十二月,信王次女生。」十年「九月,信王三女生。」十一年九月「初五日,信王四女生。」十三年五月,「信王五女生。」天眷三年「六月十九日,信王薨。」所记时日略异,似皆传写之讹。按「助宋」事,参上文「十五子赵榛即信王」条笺证。

  ▲楃曾娶林氏,八年生女于五国。

  △呻吟语:建炎四年【即金天会八年】六月「二十八日,安康郡王女生,林氏出。」

  ▲樾九年四月十八日自戕于五国。

  △呻吟语:绍兴元年【即金天会九年】「七月十八日,瀛国公薨。」月份有异。

  ▲椅八年九月殁五国。

  △呻吟语:建炎四年【即金天会八年】「八月二十六日,嘉国公薨。」称「九月」,似概言之。

  ▲栋天眷三年生女于五国。

  △呻吟语:绍兴十年【即金天眷三年、完颜亶六年】「五月,温国公生女。」

  ▲桐天眷元年五月生成茂于五国。

  △呻吟语:绍兴五年【即金天会十三年】「八月,相国公生子成茂。」年月有异。

  ▲柄十年十月殁五国。

  △呻吟语:绍兴二年【即金天会十年】「十月二十八日,昌国公薨。」

  ▲模天眷元年八月十一日殁五国。先于天会十三年六月生子成范。

  △呻吟语:绍兴五年【即金天会十三年】「六月,祁王生子成范。」

  绍兴八年【即金天眷元年、完颜亶四年】「八月十三日,祁王薨。」

  ▲李浩十七岁娶耶律氏,生女于五国。八年,敕以梴聘妻韩氏配浩。十三年八月,生子成茂。

  △呻吟语:靖康二年六月「初七日,相国公、建安郡王归自上京,携所娶耶律氏、陈氏,同居愍忠祠。耶律即契丹公主、陈实内夫人,虏主赐设野马郎君,遂以配王。」建炎二年【即金天会六年】「九月十六日,相国公长女生,耶律氏出。」绍兴五年【即金天会十三年】「八月,相国公生子成茂。」

  ▲梴娶陈氏,六年五月生子成功。八年五月生子成式。敕以■〈木英〉聘妻孔氏配梴。

  △呻吟语:建炎四年【即金天会八年】「五月十二日,建安郡王子成式生,陈氏出。」

  ▲长女赵玉盘、次女赵金奴、三女赵金罗、四女赵福金、五女赵瑚儿、七女赵巧云,均已嫁。

  开封府状:「嘉德帝姬二十八岁,即玉盘。」「荣德帝姬二十五岁,即金奴。」「安德帝姬二十二岁。」「茂德帝姬二十二岁,即福金。」「成德帝姬十八岁。」「显德帝姬十七岁。」

  △宋史卷二四八公主传:「嘉德帝姬……下嫁左卫将军曾夤。」「荣德帝姬……下嫁左卫将军曹晟。」「安德帝姬……下嫁左卫将军宋邦光。」「茂德帝姬……下嫁宣和殿待制蔡鞗。」「成德帝姬……下嫁向子房。」「显德帝姬……下嫁刘文彦。」

  ▲九女赵圆珠、十四女赵佛宝、十六女赵串珠均未嫁。

  △开封府状:「仪福帝姬十七岁,即圆珠。」「永福帝姬十六岁。」「宁福帝姬十四岁,即串珠。」

  ▲自刘家寺五起北行。

  △参见上文「五起」笺证。

  ▲玉盘入蒲鲁虎寨,天眷二年没入宫。三年十二月殁。

  △呻吟语:「绍兴十年【即金天眷三年、完颜亶六年】二月,金籍宋国王次妇嘉德帝姬……入宫。」「十二月,嘉德帝姬薨。」

  按宋国王即宗盘,本名蒲鲁虎,嘉德帝姬即玉盘。又没入宫纪年适差一年。

  ▲金奴入达赉寨,天眷二年没入宫。【皇统二年封夫人。】

  △呻吟语:绍兴九年【即金天眷二年、完颜亶五年】「八月,虏诛鲁国王都元帅挞懒及其子斡带、乌达补、翼王鹘懒及活离胡土。荣德帝姬没入宫。」「绍兴十二年【即金皇统二年、完颜亶八年】三月,虏封……荣德帝姬夫人……」按荣德帝姬即金奴。

  ▲金罗十月二十六日殁于多昂木寨。

  △呻吟语:靖康二年十月「二十六日,安德帝姬薨。」按安德帝姬即金罗。

  ▲福金六年八月殁于兀室寨。

  △开封府状:「茂德帝姬二十二岁,即福金。」

  ▲瑚儿、巧云、佛保均六年八月入洗衣院。

  △呻吟语:建炎二年【即金天会六年】八月「二十四日,虏主以二帝见祖庙,时宫亲贵戚已发通塞州编管,家奴军妓外,此皇子等三十人、妃主等一千三百人皆随帝后居行幄……虏主升干元殿,妻妾、诸酋旁侍,二帝以下皆跪。宣诏四赦,二帝受爵服出,与诸王坐候殿外小幄,后妃等入宫赐沐。有顷,宣郑、朱二后归第,已,易胡服出。妇女千人赐禁近,犹肉袒。韦、邢二后以下三百人留洗衣院。」

  ▲圆珠入兀朮寨,串珠入额鲁观寨,均天眷二年没入宫。【皇统元年封夫人。】

  △开封府状:「宁福帝姬十四岁,即串珠。」

  呻吟语:「绍兴十年【即金天眷三年、完颜亶六年】二月……兖国王次妇宁福帝姬入宫。」绍兴十一年【即金皇统元年、完颜亶七年】「五月,虏封宁福帝姬为夫人。」按兖国王即宗隽,本名额鲁观。又其记宁福入宫之时,适差一年。再圆珠事未详。

  ▲六女赵富金已嫁,十女赵嬛嬛即多富未嫁,自真珠大王寨二起北行。富金敕为王妾,嬛嬛入洗衣院。十三年,入盖天大王寨,遣嫁徐还。【皇统元年亡。】

  △按北行事,见上文「二起」笺证。

  青宫译语:天会五年五月「二十三日,抵上京……二十四日……(王)乞富金帝姬为妾……六月初七……宣诏官口宣云,赐帝姬赵富金王妃……帝姬赵嬛嬛……洗衣院居住者。」

  呻吟语:绍兴五年【即金天会十三年】二月,「柔福帝姬归盖天大王赛里名完颜宗贤,后嫁徐还。」绍兴十一年【即金皇统元年、完颜亶七年】「十月,柔福帝姬薨徐还家。」按柔福帝姬即环环。

  ▲八女赵缨络已嫁,自青城寨七起北行,入云中御寨。十五年,殁于五国习古国王寨。

  按北行事见上文「七起」笺证。

  △呻吟语:绍兴七年【即金天会十五年、完颜亶三年】「九月,顺德帝姬至五国城,东路都统习古国王孛堇按打曷以其未奏虏廷,遽离粘没喝寨,指为私逃,要留寨中。未几,死。」

  按顺德帝姬即赵缨络。

  ▲十一女赵仙郎、十二女赵香云、十五女赵金儿均未嫁,殁于刘家寺寨。

  △南征录汇:天会五年【宋靖康二年、建炎元年】二月「二十五日,仁福帝姬薨刘家寺。【见日录。】「二十八日,贤福帝姬薨刘家寺。【见日录。】三月「二十四日,帅府归香云帝姬、金儿帝姬、仙郎帝姬三丧……【见武功记。】」按仁福帝姬即赵香云,年十六。贤福帝姬即赵金儿,年十六。因有脱文,未知赵仙郎卒日,其为保福帝姬,年亦十六。

  ▲十三女赵珠珠,未嫁,自宝山大王寨三起北行,为王妾。

  △按北行事见上文「三起」笺证。

  开封府状云:「惠福帝姬十六岁,即珠珠。」

  ▲十七女赵金珠、十八女赵金印、十九女赵赛月、二十女赵金姑、二十一女赵金铃均幼,自寿圣院四起北行,六年八月入洗衣院。【赛月、金姑,皇统元年并封次妃。】

  △开封府状:「和福帝姬十二岁」,即赵金珠。「令福帝姬十岁」,即赵金印。「华福帝姬九岁」,即赵赛月。「庆福帝姬七岁」,即赵金姑。「纯福帝姬四岁」,即赵金铃。

  呻吟语:「绍兴十一年【即金皇统元年、完颜亶七年】二月……庆福帝姬封次妃……绍兴十二年【即金皇统二年、完颜亶八年】三月,虏封华福帝姬……次妃……」则赛月之封晚于金姑一年。

  按其入洗衣院事,参上文「瑚儿、巧云……入洗衣院」条。

  ▲媳九人、聘媳十人、庶媳十五人。自尽刘家寨者一:王氏;殁于青城寨者一:罗大姑;二起北行者五。

  △开封府状:皇子妃三十四人:

  「郓府朱夫人十七岁,继妃。

  裘郡君二十一岁。

  石郡君二十二岁。

  刘郡君十九岁。

  石郡君十八岁。

  肃府任夫人二十四岁。

  余郡君十九岁。

  余郡君十七岁。

  景府田夫人二十三岁。

  马郡君十六岁。

  济府曹夫人十九岁,继妃。

  王郡君十九岁。

  符郡君十八岁。

  马郡君十八岁。

  康府邢夫人二十二岁。

  田郡君十九岁。

  姜郡君十七岁。

  益府周夫人二十二岁。

  周郡君十七岁。

  邠府徐夫人十八岁,聘定。

  祁府曹夫人十九岁。

  高郡君十七岁。

  莘府严夫人二十岁。

  褚郡君十八岁。

  仪府陆夫人十九岁,聘定。

  徐府王夫人十九岁。

  沂府梁夫人十八岁。

  和府李夫人十七岁,聘定。

  信府罗夫人十六岁,聘定。

  安康郡府田夫人十五岁,聘定。

  康平郡府高夫人十四岁,聘定。

  相国府韩夫人十四岁,聘定。

  瀛国府朱夫人十四岁,聘定。

  建安郡府孔夫人十四岁,聘定。」

  按据上,媳当十人,聘媳九人,庶媳十五人。与「媳九人」、「聘媳十人」异,开封府状似是。

  南征录汇:天会五年【宋靖康二年、建炎元年】二月「二十日,信王妃自尽于青城寨。」按信王妃即罗夫人,疑即罗大姑。又同书,三月「十三日,开封府申解……郓王姬王氏至刘家寺,王氏自尽,年十六。」然上引开封府状,郓府妻妾无姓王者,疑或有误记。

  ▲朱凤英十三年自洗衣院遣至五国。邢[秉]懿封建炎宋国夫人,天眷二年六月殁。

  △青宫译语:天会五年六月初七,「赐宋妃赵韦氏、郓王妃朱凤英、康王妃邢秉懿、姜醉媚,帝姬赵嬛嬛,王女肃大姬、肃四姬、康二姬,宫嫔朱淑媛、田芸芳……浣衣院居住者。」

  呻吟语:绍兴五年【即金天会十三年】「二月,韦后等七人出洗衣院……韦后至五国。」按此次出洗衣院之七人,只有柔福帝姬即嬛嬛嫁盖天大王赛里,余并遣五国,以青宫译语前七名考之,自当有朱凤英。

  又同上书:绍兴九年【即金天眷二年、完颜亶五年】「六月,邢后薨。」「诏云,建炎宋国夫人邢氏□□□□□□□□倏闻溘逝,弥用轸怀,其以一品礼祔葬……」

  ▲□□□□□□□□田春罗六年四月殁洗衣院。

  △按青宫译语:天会五年六月初七,「赐道亡宋康王妃田春罗,王女肃二姬、肃三姬、康大姬,宫嫔徐金玉、沉知礼、褚月奴迄侍婢九人,妥为掩埋者。」则田春罗似死于天会五年北迁途中。未详孰是。

  ▲姜醉妹封绍兴郡夫人,徐圣英勑赐真珠大王为妾。

  △按「姜醉妹」,青宫译语作「姜醉媚」。

  青宫译语:天会五年六月初七,「宣诏官口宣云,赐……王妃徐圣英……侍设野马郎君为妾。」按设野马即真珠大王。

  ▲三起北行者一:孔令则,入宝山大王寨。八年,敕配伪建安郡王赵梴。

  ▲按上文「次子赵楷即郓王」条云:「梴娶陈氏,六年五月生子成功,八年五月生子成式,敕以■〈木英〉聘妻孔氏配梴。」

  ▲自刘家寨五起北行者二十八:

  田静珠、周瑜、高仲贤、严善,均十三年自洗衣院遣至五国。

  △按上文所引开封府状,田静珠似景府田夫人,或康府田郡君、安康郡府田夫人。因康王妃邢氏在五国城,疑康府者是。周瑜即益府周夫人或周郡君。高仲贤即祁府高郡君。严善即莘府严夫人。又据呻吟语,天会十三年正月,金太宗吴乞买殁,熙宗完颜亶即位,二月,即令韦后等七人出洗衣院,遣至五国。疑田氏等遣五国,亦在此前后。

  ▲任二姑、曹三保、王延玉、田凤仪、朱针仙均殁洗衣院。

  △按上文所引开封府状,任二姑,即肃府任夫人。曹三保即济府曹夫人。王延玉即济府王郡君或徐府王夫人。田凤仪或景府田夫人,或康府田郡君,或安康郡府田夫人。朱针仙即瀛国府朱夫人。其殁年均不详。

  ▲余英珠入阇母寨。

  △按余英珠,据上引开封府状,即肃府二余郡君,一十九岁,一十七岁。

  ▲马舞蝶入固新寨。

  △按马舞蝶,据上引开封府状即景府马郡君,或济府马郡君。

  ▲符莺奴入蒲芦虎寨。

  △按符莺奴,据上引之开封府状,即济府符郡君。

  ▲曹二姑入额鲁观寨。

  △按曹二姑,据上引之开封府状,即济府曹夫人或祁府曹夫人。

  ▲褚红云入阿懒寨。

  △按褚红云,据上引之开封府状,即莘府褚郡君。

  ▲陆正姑入斡本寨。

  △按陆正姑,据上引之开封府状,即仪府陆夫人。

  ▲陶芳姿入达赉寨。

  △按开封府状皇子妃三十四人,无陶姓者,疑此处所记有误。

  ▲梁春先入都元帅斜也寨。

  △按梁春先,据上所引之开封府状,即沂府梁夫人。

  ▲李舜英入兀室寨。

  △按李舜英,据上所引之开封府状,即和府李夫人。

  ▲高巧姝入讹里朵寨。

  △按高巧姝,据上引之开封府状,或祁府高郡君,或康平郡府高夫人。

  ▲韩氏敕配伪相国公李浩为妾。

  △按此见上文「次子赵楷即郓王」条,云:天会八年,「敕以梴聘妻韩氏配浩。」

  ▲裘冶、石家奴、刘三福、石吉祥、曹千人爱、王金英、马缨头、周瑾均无考。

  △按上引之开封府状,裘冶即郓府裘郡君。石家奴、石吉祥即郓府之二石郡君,一十八岁,一二十二岁。刘三福亦郓府之刘郡君。曹千人爱或济府曹夫人,或祁府曹夫人。然上文已有曹三保、曹二姑二人,皇子妃三十四人中无三曹姓者,疑有误记。王金英即济府王郡君或徐府王夫人。马缨头即济府马郡君。周瑾即益府周夫人或周郡君。

  ▲孙十五人:

  太郎,金、玉郎,元宝郎,佛郎,顽顽,金规,金男,菩萨保,宝郎,一郎,胡郎,黑郎,蝶哥,佛保,均自斋宫四起北行。宝郎道殁。今名成文、成规者在五国。

  △开封府状:「太郎十岁,郓王长子。金郎七岁,郓王三子。玉郎四岁,郓王四子。元宝郎七岁,肃王长子。佛郎二岁,肃王次子。顽顽三岁,景王子。金规四岁,济王三子。金男二岁,济王四子。菩萨保三岁,益王子。宝郎四岁,邠王嗣郓王五子。一郎三岁,莘王长子。胡郎二岁,莘王次子。黑郎九岁,仪王嗣郓王次子。蝶哥郎六岁,仪王嗣济王次子,即蝶古。佛保二岁,徐王子。」按开封府状连同太子谌并计,故谓「皇孙十六人」。

  三朝北盟会编卷九九靖康皇族陷虏记云:「见在诸王男女,成文【郓王男、】成规【肃王男……】」均在五国。

  ▲孙女二十九人:

  济二、济四、济五、济六、济七、康三、康四、康五、祁一、祁二、莘一、莘二、徐一、徐二均殁于寿圣院及途次。

  △开封府状:「济二宗姬五岁。」「济四宗姬四岁。」「济五宗姬三岁。」「济六宗姬三岁。」「济七宗姬二岁。」「康三宗姬三岁。」「康四宗姬二岁。」「康五宗姬二岁。」「祁大宗姬三岁。」「祁二宗姬一岁。」「莘大宗姬三岁。」「莘二宗姬二岁。」「徐大宗姬二岁。」「徐二宗姬一岁。」

  ▲郓一、郓二、郓三、郓四、康一即佛佑、康二即神佑,均二起北行,入洗衣院。

  △开封府状:「郓大宗姬八岁。」「郓二宗姬七岁。」「郓三宗姬七岁。」「郓四宗姬六岁。」「康大宗姬四岁。」「康二宗姬四岁。」按其北行事,见上文「二起」文。

  ▲肃一、肃二即玉嫱、景一、景二即含玉、益一即虎头,均五起北行。玉嫱入宫,封夫人,晋帝姬。含玉嫁韩昉子,虎头嫁克锡子。

  △开封府状:「肃大宗姬六岁。」「肃二宗姬二岁。」「景大宗姬七岁。」「景二宗姬三岁。」「益大宗姬三岁。」

  呻吟语:「绍兴八年【即金天眷元年、完颜亶四年】四月,虏主封玉嫱、飞燕两宗姬为夫人。」「绍兴九年【即金天眷二年、完颜亶五年】二月,虏封庆福帝姬、玉嫱宗姬并为帝姬。帝姬即嫔。」「绍兴十二年【即金皇统二年、完颜亶八年】三月,虏封华福帝姬、玉嫱、飞燕两宗姬并次妃……」按含玉事无考。

  ▲郓五、郓六、济一、济三殁于水。

  △开封府状:「郓五宗姬四岁。」「郓六宗姬二岁。」「济大宗姬六岁。」「济三宗姬五岁。」

  ○宗室二

  ▲赵俣即燕王,四起北行,四月十六日殁于都城店。

  △呻吟语:靖康二年四月「十六日,次都城店,燕王俣薨。太上哭之恸。殓以马槽。王夫人、王子同在一军,视含殓,请归丧,斡酋不许,令火化,囊骨而行。王妻别在一军,不准哭临。」

  宋史卷二四六宗室传:神宗十四子,「燕王俣,帝第十子;越王偲,帝第十二子。靖康元年,同迁太师……二年,上皇幸青城,父老邀之不及,道遇二王,哭曰:『愿与王俱死。』徐秉哲捕为首者戮之,益兵卫送二王于金营,北行至庆源境上,俣乏食薨,偲至韩州而薨。」

  ▲妻妾郭氏,四起北行,至五国。

  △开封府状:「燕府郭夫人,四十六岁。」

  ▲王柳姑、叶三郎五起北行,入洗衣院。

  △开封府状:燕府「王郡君十九岁。叶郡君二十一岁。」

  ▲子有章、有亮,孙爱男,四起北行,至五国。

  △三朝北盟会编卷九九靖康皇族陷虏记:「见在棣华宅亲王等……燕五节使有章……燕五观察有亮……」

  ▲媳卢生光、周文姑、方锦仪、王桃夭、周灵姐,女巧申,均五起北行。

  △开封府状:「燕五宗姬十六岁,即巧荪。」按「巧荪即巧申」,余无考。

  ▲次女、三女、四女、长孙女、次孙女,均四起北行。有名飞燕者见在宫。【皇统二年封次妃。】

  △开封府状:「燕六宗姬九岁。燕七宗姬六岁。燕八宗姬四岁。」按金人排行,不论死者,故行次不同。此次女、三女、四女,实即六、七、八女。

  按飞燕事,参上文「肃一、肃二即玉嫱」条笺证所引之呻吟语。

  ▲赵偲即越王,四起北行,七年八月殁韩州。

  △呻吟语:建炎三年【即金天会七年】「八月,越王偲薨。」余参上文赵俣条笺证。

  ▲妻妾陆氏,四起北行,殁韩州。

  △开封府状:「越府陆夫人三十二岁。」

  ▲陈大眉五起北行,殁燕山御寨,陈细眉入洗衣院。

  △按开封府状只载一「陈郡君二十四岁」,未详究系何人。

  ▲子有忠、(□)[有]德,四起北行,至五国。

  △三朝北盟会编卷九九靖康皇族陷虏记「见在棣华宅亲王等……越五节使有忠……越五观察有德……」

  ▲媳李琴和、邢惠仪、周文、曹吉祥、顾寿生、陈艳,长女添香、次女檀香,均五起北行。檀香入宫,封夫人。艳入兀朮寨。三女、孙女四起北行,见在五国。

  △按此条无考。

  ▲赵有奕即和义郡王,首起北行,至五国。

  △宋史卷二四六宗室传:「吴荣穆王佖,帝(神宗)第九子……子有奕,武信军节度使、和义郡王。」

  呻吟语:建炎四年【即金天会八年】「七月,又徙二帝于胡里改路五国城。舟行至东路,都统孛堇习古传虏主命,减去随从宗室仲瑅等五百人、内侍黎安国等三百人流离咸州道中,惟和义郡王有奕,永宁郡王有恭,燕王府节使有章、有亮,越王府节使有忠、有德六人从。」

  ▲妻妾林灵好、毛久香自青城寨七起北行,灵好殁于道。久【下阙。】

  △按此条无考。

  ●附录诸跋

  其一

  右书上册为宣和奉使录、瓮中人语各一卷,耐庵取以补确庵所编同愤录也。下册即同愤录之下帙,为开封府状、南征录汇、宋俘记、青宫译语、呻吟语各一卷,合题靖康稗史。苏州谢绥之【家福】得自东洋,录副见贻,且示云:细勘所录,与正史异同处颇多。内如钦宗皇后之死烈,史称不知崩闻;张叔夜之死巩县渡河时,史称过白沟时,似皆有关掌故。前尝借得三朝北盟会编、靖康要录、大金吊伐录对勘,互有异同详略,书似可信。惟各家书目从无此种,又不能无疑云云。

  丙按,耐庵姓氏与确庵同一无考。咸淳丁卯,为宋度宗三年,去祥兴二年宋亡止十二年,其时国政日坏,禁令日弛,此书之出,殆谢太后、全皇后与德佑帝入元之先兆欤!后序遗德笔于辛巳,中云:「检诸故府得此,有先『忠烈王』图印,是百年前传写。」又云:「正史隔越两朝。」以时考之,当在明季。由咸淳丁卯下数,三历辛巳为天顺五年,四历辛巳为正德十六年,五历辛巳为万历九年,六历辛巳为崇祯十四年,明亦将亡矣,究不知本已属于何代,遗德藩开何国。书自中土而流于异域,近又入于中朝,循环之理信非偶然。至诸家书目不载,初因禁忌而不敢出,继因唏嘘而不忍出,非若外洋之势隔情睽,第供考镜,故得久而不湮也。绥翁谓书似可信,丙亦云然。

  光绪壬辰秋七月八千卷楼偶记。

  其二

  光绪乙未三月中,绥之忽中风偏废。五月半,口授人书来,云偶阅东藩记事,知靖康稗史序上遗德之名,乃嘉靖时朝鲜旧主,其先为大魁,后为国君者,附以奉告云。

  丙案,辛巳当为万历九年。序中所云「微时见传钞本于同年家」,所谓「微时」,乃未践国祚之先;所谓「同年」,乃既登大魁之后也。绥之少有大志,尝创议赈济山左、山右、陕甘、河南、顺直、浙西各省水旱偏灾,活数百万人。又推广西法,行各路电报,经济宏远,皆见诸实事。即此考证一书,相隔三年,病废之中尚不遗忘,可佩也。丙又笔。

  其三

  是书钞本凡二册,所载为宣和奉使金国行程录、瓮中人语、开封府状、南征录汇、青宫译语、呻吟语、宋俘记七种。首有咸淳丁卯【按为宋度宗三年】耐庵序,又有辛巳三月上已遗德跋。耐庵姓名无考。遗德据东藩记事,知为明嘉靖时朝鲜国主,先中大魁,后乃践阼者。辛巳当为万历九年。跋中言「微时见传钞本于同年家」,「微时」谓未得国之先,「同年」谓既登大魁之后也。是书咸同以前各家书目皆不载。光绪初始由日本流传中土,钱唐丁氏八千卷楼得之,遂着于录。其中所记事实,悉具日月。开封府状则为当时公牍,似皆信实可据。如宋史于钦宗朱后不知崩闻,此则言后于天会六年八月二十四夜,在上京自缢,救免,复赴水死,金封为靖康郡贞节夫人【见呻吟语、宋俘记。】史言乔贵妃与韦后结为姊妹,呼后为姊。考乔妃北行时年四十二,韦后年三十八【见开封府状,】疑无以姊呼后自称为妹之理。史言徽宗帝姬三十四人,早亡者十四,余均北行,是当为二十人。考北行帝姬具有名号,实二十一人【见开封府状,】至恭福帝姬为乱兵所戕,【见开封府状,盖系饰词。】故不在遣中。史言金人未知,故不北行,亦误。【金酋据降阉邓珪所开目索诸帝姬,恭福名亦在内。】史言荣德帝姬驸马曹晟卒后改适习古国王。按,荣德名金奴【见开封府状,】被俘后适达赉,后没入宫,皇统二年封夫人。【见呻吟语、宋俘记】又,钦宗入金后生二子,长谨,次训【见呻吟语、宋俘记,】史但有训传,而脱漏谨名。其王安中讳灾进羡余各事【见使金行程录,】安中传亦失载。至金史言熙宗后为费摩氏,据此当作裴满氏【疑译音之异。】实宋五王府宗女随母被掠于忽达家,遂献为妃,非真忽达女也【见呻吟语。】史又载,与费摩后同被杀者有妃张氏,而不详其所出。据此,知张为斡离不与韦后侍婢张氏所生者,韦后南归皆出其力【见呻吟语。】此类遗闻佚事,足资证史者尚多。而南烬纪闻各伪书之诬罔,观此亦可了然矣。

  宣统纪元九月秉衡丁国钧写于江南图书馆并记

  其四

  观此,知徽、钦降金之耻辱极矣!然足证南烬纪闻、宣和遗事之诬罔。序首之耐庵无姓氏可考,或即为水浒传之施耐庵乎?庚戌二月记于钵山图书馆,秉衡

  宣统庚戌七月三日,吴曹元忠观于金陵图书馆

  其五

  昔陈寿撰三国志,以身为晋臣,而晋承魏统,不得不帝魏。【蜀志末扬戏传云,戏以延熙四年着季汉辅臣赞,其所赞而今不传者,余皆注疏本末于其辞下,并载戏赞,有「世主能承高祖之始兆,复皇汉之宗祀」等语,实其微旨。】司马氏作通鉴,以宋太祖纂立近于魏,因亦帝魏。朱子作纲目,其时宋已南渡,近于蜀,遂乃帝蜀。此四库全书提要论之所谓「能行当代者也」。以是推之,明靖难事著书者非一,提要悉入存目,但录朱睦木■挈革除逸史二卷,则以其能辨髠缁遯去之说,而凡类是之传闻者庶乎无忌焉。【建文出亡,朱彝尊曝书亭集辨之最力,然同治苏州府志杂记类卷六引梦阑琐笔云,致身录之作,大抵其子若孙伪造以实之,事业勋名半多附会,遂开指摘之端。是仲彬之行反为致身录所晦也。从亡之真断无可疑,致身录之伪亦断无可疑。又引朱欠庵云,致身录出于万历时人,疑为史氏之后妄作。然余闻嘉善池弯沉氏其先史壻也,家有建文帝篆「小雅堂」额,自史移至,惧祸铲其末欵。沈石田集有登小雅堂哭史彬诗,石田诗在万历前,谓史彬始见于致身录之传诬,其说非矣。杨、朱二说视明史惠帝纪、牛景先传之疑以传疑为胜。】宋靖康事著书者亦非一,提要悉入存目,但录无名氏靖康要录十六卷,则以其撮钦宗实录之大纲。此后高宗之贫位忘亲,暂可弗问,而凡宫廷事,当时有传疑者,并应俟质于实录而已,亦无责焉。【僧文莹湘山野录及权衡庚申外史,提要皆所谓「行于当代者」,但于宋事未知斧为玉斧,见光聪谐有不为斋随笔。顺帝非明宗子,赵翼廿二史札记云,遗民录等书所载未必无因。吴翌凤杂钞亦以余应诗为不诬。】此又所谓「孚于当代之论者也」。兹姑勿深考。第念此靖康稗史七种,近世丁丙善本书室藏书志着录外,从前各家书目均未登载。惟金国行程,引见徐梦莘三朝北盟会编及宇文懋昭大金国志,【晁公武读书志杂史类载汪藻编金人背盟录以下六种,有金国行程十卷,与此卷数不符,盖别一书。】其南征录汇所采有刘同寿圣院札记等十一种,是此本名虽七种,实具十有八种。据咸淳丁卯耐庵识语,开封府状以下为隆兴二年确庵订,宣和奉使录、瓮中人语为耐庵补证。以宋史云钦宗实录洪迈修【艺文志,】干道四年蒋芾上【孝宗记,】是实录已后确庵所编,五年要录当更在其后。使提要见之,吾知必着于录,决不入存目之列无疑也。其开封府状皆当时金人需索皇子、宫人之公牍,辛巳,朝鲜国王遗德题云「中土祸患至徽、钦而极,子息蕃衍,耻辱亦大」,意即指此。辛巳当为万历九年。丁丙尝考得其人。确庵在耐庵时已不知其姓氏,耐庵则丙亦无从稽考也。此吾友丁秉衡【国钧】手钞本,盖从丙所藏旧钞本迻录,其手跋以宋、金两史互勘,或据此补彼,或据彼订此,致为详核,尤有裨于后学。今赵、王二君搜得其本付刊,非惟永古籍之流传,亦足厉后人之忠爱者矣。抑余重有感者,此编绝笔于梓宫南返。度当时奉迎者,虽悲伤亦稍籍慰也。讵料徽、钦二帝金人早葬于五国城。自杨琏真珈发宋诸陵后,始知所归者空榇【详周密癸辛杂识、沈德符野获编,】而以在北不在南,转幸骸骨无恙。然高、孝、光、宁诸帝何辜,后世岂无杨髠其人?乃发者自发,有圣德者欲发而卒不被发。天道殆不可凭而可凭耶?附书之,凡以见所言皆非专为靖康发也。

  己卯十一月,吴县胡玉缙时年八十有一

  其六

  右靖康稗史七种,宋咸淳丁卯耐庵编。一曰宣和乙巳奉使金国行程录;二曰瓮中人语,题韦承撰;三曰开封府状;四曰南征录汇,题李天民辑;五曰青宫译语,【节本】题王成棣撰;六曰呻吟语;七曰宋俘记,题可恭撰。惟行程录见于三朝北盟会编、大金国志,而国志所录已删节。余六种皆从不见于着录。据耐庵自题,谓见甲申重午确庵订同愤录下帙,补以宣和奉使录、瓮中人语各一卷而成是书,惜同愤录上帙已佚,耐庵又不详其姓名。靖康之难纪述甚伙,今见引于三朝北盟会编、建炎以来朝野杂记诸书者不下数十种,而原书多不传。即此七种,而亡佚居其六,又多不题作者姓名,编订者亦仅署别字,盖惩于高宗朝搜禁之事也。中惟南征录汇间有传本,故耐庵兼采曹氏本、李尧臣本勘其异同,着诸后跋,然仍阙文累累,知当时已不可校补矣。而中所征引之刘同寿圣院札记、克锡青城秘录、高有恭行营随笔、赵士先毳幕闲谈、阿懒大金武功记、李东贤辛斋笔记、谭清声札记、无名氏雏凤清声、宋遗民愤谈、屯翁日录、秘钞十一书,及呻吟语无名氏跋所引某公上京札记、钝者燕山笔记、萧庆杂录、燕人麈四书,皆可补宋、金艺文志之阙。光绪初年,由朝鲜、日本展转入我国钱塘丁氏善本书室,见藏书志。丁氏书归江南图书馆,常熟丁秉衡先生【国钧】手钞之,更详考史乘,附以长跋,因首有辛巳三月遗德题,谓据东藩记事,知为明嘉靖时朝鲜国主。辛巳当为万历九年。今考遗德为高丽定圣王,讳芳远,字初,擢进士,建文二年庚辰十一月嗣位。则辛巳当为建文三年,秉衡实緟丁氏藏书志之误也。又遗德跋谓检诸故府得此,有先「忠烈王」图印。今考忠烈王讳谌,宋度宗咸淳十年甲戌立。案,耐庵编此书在咸淳三年丁卯,然则未及数年东国已有钞本,而今日卒赖以传,盖越已六百七十余年矣。吾友顾君起潜【廷龙】先以传钞本见示,又从杭县叶揆初先生【景葵】假得秉衡手钞本,喜其为中土久佚秘籍,且足以证史也,爰校印而识其后。

  岁己卯季冬。吴县王大隆跋

  其七

  靖康稗史,刘蘧六属丁秉衡从金陵图书馆钞出者,皆纪实较然可信。如瓮中人语,靖康二年二月初八,虏索近上宗室眷属出城,十三,虏尽索宗族男女出城,开封府状宗室男女有宗正谱牒,照依列目契勘等语,与实录二月癸酉金人于宗正寺取玉牒簿,指名取南班宗室,自二王宫以下近属及官序高者先取相合。实录又云,敌取宗族,皆据管宫合内侍所供名字,又与南征录汇宋使邓珪尝称妃嫔帝姬之美相合。今宋实录已佚,仅见永乐大典本旧闻证误所引,已符合如此。洵属南宋旧帙,据遗德跋,称践阼后检诸故府得此,有先「忠烈王」图印,是百年前传写本。考朝鲜忠烈王即尚元世祖公主者,元史高丽传至元十一年五月,皇女呼图克库哩页额实下嫁于世子愖是也。然则此书当是元初写本,经□臣□□之乱,流入日本,又从日本还归中国。鼎丞前辈手录是册,属跋数语,而城郭犹是,朝市皆非,正欲出都,忽遭先子大故,哀哀故国,惸惸鲜民,忍泪见辞,即以告别。

  宣统三年正月棘人曹元忠

  其八

  是书印将成,潘君景郑【承弼】又获一钞本,有曹君直先生手跋,亦源出丁氏本,而为崔鼎丞【师范】属题者,考据甚核,因从假录附此。「忠烈王」名,据朝鲜徐居正等东国通鉴、近柯劭忞新元史诸书,皆作谌,元史作愖者误。又考袁桷清容居士集,购求辽、金、元三史遗书目中,有靖康草史,不知即此书否?惜无可证耳。大隆又跋

  其九

  昭宪太后惩柴氏使幼儿主天下,宋太祖遂得篡其位,因戒太祖万岁后传诸二弟,由是更迭相传,密为约誓,藏诸金匮。至太祖疾革,太宗入侍,有「斧声烛影」之疑案,而帝位卒传于太宗。后听赵普「岂容再误」之言。背金匮之盟,使德昭自裁,廷美忧卒。金太宗吴乞买当金太祖朝尝使汴京,其貌绝类宋太祖塐像,众皆称异。昔尝见于某书,今呻吟语中亦有此说,可谓报应不爽矣。至南宋孝宗,为太祖六世孙,则太祖一系仍绵延而未绝。自古亡国之耻辱,未有如赵宋者,读此靖康稗史七种,能不泫然泣下哉!

  宋太宗第八子、周恭肃王元俨三十二世孙诒琛校毕记


创建时间:2006-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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