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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说明书”是体罚吗
作者:王益民
惠
2008年6月3日
虽然惠在这份说明书中对自己所犯错误的认识不是很到位,但她自己主动写了这份说明书交给我,说明她认识到了自己所犯的错误,并勇于承担责任。我们能说这份说明书是对她的体罚或者说是“心罚”吗?
王益民:学生能主动书面说明一下情况不仅不是体罚,还值得提倡。但您的学生的这份“说明书”反映出您的教育方式值得商榷:
第一,从这封信和您后面的评点来看,这个孩子确实没有看到那“一张5cm2大的纸”,但她依然很自责,尤其是很难面对那被扣掉的18分和同寝室的同学,如“难道是我眼睛瞎了吗?”的句子。这时,你应该站出来安慰她,帮助她克服目前的焦虑。她主动写信是焦虑的表现,也是请您原谅的祈盼。同时,请同学们原谅她。
教育需要宽容,而不能只看到分数和由此带来的荣誉和奖金。言重了。
第二,贵校寝室管理实行“数字化”,实践证明,量化管理是一种有效的方式,能调动孩子们的集体荣誉感,还能借助集体力量敦促个别学生,但“量化管理”要有一定的科学性,什么情况下扣分,什么情况下加分,要合理。在寝室“地上很干净”的情况下有“一张5cm2大的纸”就不应扣分,或者说,只应提醒一下。而且,这“一张5cm2大的纸”有可能是风吹来的(比如学生床上的纸很容易被风吹到地上)。
第三,“老师说过扫地可以迟到”,真的吗?用迟到确保卫生,为了什么?分数?是否有既可以保证清洁,又不迟到的两全办法?肯定有。
我有点走题了,这个孩子是在您不知情的情况下写说明书,这种“写”本身当然不是“体罚”。
几天后——
风云再起——教育在线
李镇西:写说明书(或曰“检讨”)是一种惩罚,而且是必需的惩罚,但肯定不是体罚。王老师在这里不小心犯了一个小小的逻辑错误——指出这是另一种体罚:心罚。首先说这是“体罚”——对肉体的惩罚,然后说是“心罚”。既然是“心罚”,自然就不是“体罚”。不要讳言“惩罚”。没有惩罚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去查查《教育大词典》对“惩罚”的解释,最轻微的惩罚方式,是“批评”,最严重的惩罚,是“开除”。
如果连“心罚”都不行,那教育也太天真了!
王益民:对于体罚,国家明令禁止,大家也在自觉恪守。于是“心罚”粉墨登场,如:讽刺、挖苦、写足够字数的说明书等。这种“心罚”其实是“体罚”的变种,是反教育的行为,要尽早警惕起来。当然,目前对“心罚”还没有准确的定义,这种“逻辑错误”是各自心中“定义”的矛盾所致。
李老师说“写说明书(或曰‘检讨’)是一种惩罚,而且是必需的惩罚”。按照李老师的观点,写说明书已经和罚跑、罚站、罚蹲、罚抄、罚扫一样成为“罚”家族中的新宠——“罚写”了。或许比起其他“罚氏兄弟”是多了一张“文明”的面孔,但“写”堕落成和“跑、站、蹲、抄、扫”一样,是不是对崇高的祖国语言文字的亵渎呢?用王荣生教授的观点:这也是在培养对祖国语言文字的态度——抵触!
我的一个学生曾经在日记中写道:老师,下次再犯,请您不要让我写说明书,好吗?你说过,文章是情感的自然流淌,而我挤也挤不出来。您是一个语文老师,请不要用“说明书”来鞭挞我,还是像以前一样,用尺子吧。我已长大,皮糙肉厚,经受得起;而语言文字,5000岁了,十分羸弱。请您以一个语文老师的名义,教会我们正确地运用她、呵护她、爱上她,而不是畏之若“跑、站、蹲、抄、扫”。求您了!
网友“啸笑生”:说写说明书是心罚,论据无非两个,一个是学生本来不想写,而老师非让他写;一个是字数太多,学生在凑字数的时候简直是煎熬。那么,我们的语文老师们,哪一个能够保证你的作文课上,所有学生都是爱写,乐写,不吐不快?哪一个老师能保证你的作文课上,所有学生都下笔如有神,洋洋洒洒,而不经受抓耳挠腮、搜肠刮肚之苦?那么,作文对于那些不是那么爱写、乐写的学生,对于那些虽想写却又不能一挥而就,饱受巧妇难为无米炊之苦的学生来说,是不是一种煎熬?算不算是“心罚”?学生感到不舒服,就是“罚”了,就得坚决杜绝,那我们的批评和教育,学生就都能心悦诚服地接受吗?其实,只要受到批评教育,心里多少都会有点不舒服的,这时候,就看能不能摆正心态了。如果这也要划到“心罚”里去的话,那我们的教育不就太苍白无力了吗?
王益民:写作文时的煎熬与写说明书的煎熬心理表象是一致的——煎熬。但实质是不同的,前者是学习任务,具有强制性,从发展性来看,是“花明”前的“柳暗”;后者是老师外加的,外加给个体的。作文写不好,学生恨自己“无能”,说明书达不到字数,学生恨什么?用学生的弱项来惩戒学生,还逃脱得了心罚的窠臼吗?
概说
说写说明书就是体罚(或心罚)是过于武断的,鉴定是否为体罚可从四个方面去考量:让学生写说明书之前是否有前期教育;写说明书是否有较多字数的限制,如500字以上;谓之错误是否真是错误,如自习课讲话;写完说明书后是否产生了后期教育效果。魏书生老师让学生写说明书还有更多的补充性做法,或许,那里面蕴藏着更多的教育真谛,我们共同学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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