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7期

心理健康教育中必须注意的两个问题

作者:张 宇




  读了贵刊2007年第2期刊登的《班主任的十个胜任力因素》这篇文章,颇受启发。该文作者通过对调查、访谈所得数据的分析获得了班主任的十个胜任力因素,其中心理辅导能力在十大因素中仅次于育人能力,位居第二,这足以看出心理辅导能力在班主任日常工作中的重要性。但是,笔者也发现,在心理健康教育问题上,不少班主任认识上存在误区和偏差。在此,笔者就以下两个问题与各位班主任共同探讨。
  
  一、避免因自身权威而导致的学生暂时性屈从
  
  这里所讲的班主任的权威,主要指班主任因为自身所处位置及承担的工作职责而具有的权力和威慑力。
  虽然我们倡导建立民主、平等的新型师生关系,但在教育实践中,我们不得不承认学生在教师,特别是班主任面前,或多或少都带点畏惧心理。因为受观念、体制等影响,长期以来,班主任在班级管理工作中不可避免地获得了一些对学生支配、控制、指挥、操纵、评估和惩罚的权力。即便在心理辅导过程中,教师努力做到尊重学生、认真倾听、善解人意、不作评判、不越俎代庖为学生作决定或安排。但是学生一般都带着猜疑、提防甚至对立的心理。初中生自我意识中的自我中心倾向极强,面对老师的辅导容易产生抵触情绪。但生活经验早已告诉学生,与权威(包括家长)进行直接对抗是没有好果子吃的,因此,多数学生会选择暂时性屈从,不做正面反抗,正所谓“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而对于高中生而言,他们已进入人生的青年期,自我意识中的自我中心倾向逐渐减弱,对自己人格特征和情绪特点的认识越来越客观,但是他们的自我意识发展还不稳定。他们能结合个人的实际情况对具体问题做具体分析,认识到两个相反的观点都可能是正确的。所以,在面对教师的辅导时,他们可能表面上表示赞同,而内心则仍保留自己的真实想法。
  基于以上两方面原因,学生在面对班主任的教育指导时,极可能表现为暂时性屈从。因此,班主任在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辅导时,要有耐心、有韧劲,要克服自身权威带来的负面影响;同时还要注重事后的观察与评估,这样才能使心理健康辅导工作收到标本兼治的效果。
  
  二、避免教育原则和心理辅导原则的背离与对立
  
  以贵刊2007年第1期刊登的刘国红老师的《心理健康教育例谈》一文为例,在文中刘老师对小林同学的辅导采用了“自信疗法”。具体操作中有这样一个环节:刘老师为了培养小林的自信心,针对小林喜欢体育的特点,组织了一次“特殊”的班干部改选,刘老师事先做好其他同学的工作,让大家选小林做体育委员。读到这里,我的感觉是,这不是在做心理辅导,这是在演戏。试问:这样的选举会对其他学生造成怎样的影响?他们又会怎样看待小林?如果小林知道了事情的真相,他的自信从何拾起?这些问题关乎教育原则与心理辅导原则的统一,关乎每个学生的健康成长。诚然,我们必须承认,学生的支持以及家长、科任老师的配合,对培养一个人的自尊、自信有着重要的作用,但自尊心、自信心的培养还是要从生活实践中、从个体的内心深处做起。
  自信心取决于自尊需要是否得到满足。如果个体的自尊遭受了挫折,个体就会感到自己的无能和弱小,继而产生自卑心理,导致自信心丧失。詹姆斯在《心理学原理》一书中提出了一个自尊的经典公式:自尊=成功/抱负。据此公式,提高成功几率或降低抱负水平都可以获得高自尊,从而拥有高自信。而成功因受许多因素制约,不是很容易就能达成的,但我们可以降低对工作和学习的抱负水平或期望值。这样,一个小成功就可能使我们欣喜不已,让我们信心大增。基于这一理论,我认为对于小林的情况可以采取“说理疗法”,帮助其正确认识造成目前境况的客观原因,使其认识到他所面临的困境是完全可以摆脱的,只要努力,就可以找回往日那个充满自信、表现出色的小林。与此同时,可以帮助小林制定一个切实可行的自信心培养方案,在方案中要注意目标间的梯度,在操作过程中充分发挥暗示的作用,从而帮助他逐渐树立自信心。
  当然,依据不同心理学流派的理论,培养学生自信心的具体方法是不同的,但无论采用什么方法,教师都要既遵循心理辅导原则,又遵循教育原则,要追求二者的和谐统一。
  此外,我们必须认识到,在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辅导时,教师的能力是有限的。我们的辅导对象也可能是心理疾病患者,这就要求班主任及时将学生转介到专业心理咨询机构,以免耽误了最佳咨询和治疗时机。
  以上是本人的一点粗浅思考,期待致力于心理健康辅导工作的同仁们,共同探讨出更为科学、有效的学生心理辅导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