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8期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开展首席班主任评选工作
作者:佚名
济南市市中区教育局为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实施意见》,增强德育工作的实效性,提高育人水平,充分发挥骨干班主任的作用,带动班主任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确定在全区中小学开展首席班主任评选工作。
济南市市中区教育局制定并于2006年6月8日颁布了《市中区首席班主任管理暂行办法》。
《市中区首席班主任管理暂行办法》包括“首席班主任评定条件”“首席班主任名额”“首席班主任的职责和待遇”“首席班主任的考核”等四个方面。依照《暂行办法》评选出政治思想好、业务水平高,符合连续5年担任班主任工作等基本条件的优秀班主任为首席班主任。
目前,市中区首批首席班主任名额拟占全区中小学班主任总数的1%左右。
被评为首席班主任的老师不仅应履行教育研究及师资培训任务等,也享有相应的待遇,如列席区教育改革专题会议,对区教育局及学校的战略发展享有优先发言权,承担教育科学研究任务,在教师评职晋级时享有相应的加分,优先获得参加国内外各类学习、培训、外出考察活动的机会,享有首席班主任特殊津贴等。
与此同时,济南市市中区教育局制定的《市中区普通中小学班主任津贴试行办法》也经区政府同意将于2006年9月1日开始执行。
[责任编辑:苏学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