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5年第12期
全国中小学思想道德建设优秀成果展评
作者:佚名
一、参评成果内容及要求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取得的理论与实践新成果。内容包括:爱国主义教育、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的教育、理想信念教育、中华传统美德教育、法制和纪律教育、心理健康教育、青春期教育、环保教育、安全教育、艾滋病及毒品预防教育等方面新的探索与研究。单位成果包括在教育内容、方法、形式、途径,队伍建设、组织领导、评价考核等方面的新认识、新举措、新经验;个人成果包括教育单位领导、德育负责人、团队辅导员、学科教师及班主任的工作经验、研究论文、课题研究报告、活动方案、教育案例或故事、心得随笔等。所有成果均不限体裁。
二、获奖成果的奖励和交流
1.先进集体30名;先进单位100名;特色校;集体组织一、二、三等奖。
2.优秀成果(含单位和个人)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
3.活动组织工作先进个人奖等。(4-8条略,详细内容可来电问询)
三、有关事项
1.报送成果参评不收取费用,其他相关费用在不影响成绩的情况下,由参评单位及个人视自身情况自愿办理。
2.所有单位、个人稿件由所在单位统一报送,加盖单位公章;文字材料均须打印稿(贫困地区除外)3000字以内,单位成果可附光盘、图片;集体组织参评请注明组织者姓名、通联地址和电话。
3.在成果首页请注明:文章标题、作者姓名、单位名称、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当地教委及德育相关部门负责人姓名和通联地址、电话。
4.报送材料一律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组委会有宣传、解释、处置权。
5.寄送材料时间:从即日起到2006年2月28日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来稿请寄:北京100091-053信箱
小公民道德建设活动组委会(收) 邮编:100091
咨询电话:010-62808088 传真:010-62808086 E-mail:xgm@staroc.com 网址:www.staro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