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4年第8期

网络与中学生德育

作者:刘 楠




  一、网络对青少年的作用与影响
  
  《北京青年报》上曾刊登了一篇引人深思的调查结果——《中美孩子上网对比》,其主要内容是:
  今年4月1日,本报在《中学生网上生活有滋有味》一文中的调查(多选)表明,中学生上网60.7%是玩游戏,34.1%是找朋友、聊天,29.1%是关注影视文艺动态,27.9%是关注体坛动态,27.5%是看新闻,24.9%是发E-MAIL,18.6%是选择软件,5.7%是关注卫生保健信息。从调查数据中可以看出,目前我国中学生上网的主要目的无非是游戏、娱乐、找朋友聊天和发E-MAIL。
  同样是网上“作业”,再看看美国儿童的上网情况。这是美国儿童有线电视广播公司提供的调查(多选),结果表明:美国儿童上网67%是为了获取信息,65%是玩游戏,49%是聊天或使用BBS,48%的儿童利用互联网做研究和创造性的活动,46%的儿童下载网上资料。数据表明,美国中小学生利用网络最主要的目的是获取信息,以及做研究和创造性工作。
  科技发展史不断证明,科学技术是一把双刃剑,网络作为信息社会的技术新生儿,也毫无例外地具有这种双面特征。上述报纸中刊登的调查结果反映出在如何对待和利用网络的问题上,美国和我国的学生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差异。与此同时,许多研究结果也不同程度地说明了网络对青少年发展的双重影响。如:网络可以引领学生进入科技化、信息化社会,开阔知识层面;可以促进学生的个性化发展,消除心理障碍,在网络中充分展现个人魅力;网络也为教育资源的交流提供了便捷的通道,使学生获取学习资讯并认识世界各地的朋友。但与此同时,网络所传输的信息、一些网络主体的不良行为都会对青少年一代产生负面的影响。据调查,有31.4%的青少年并不认为“网上聊天时撒谎是不道德的”,有37.4%的青少年认为“偶尔在网上说说粗话没什么大不了的”,还有24.9%的人认为“在网上做什么都可以毫无顾忌”。
  还有,学生长时间与电脑打交道,使他们以一种彻底的外在化、符号化的方式和冷冰冰的操作伦理来对待整个人类和真实的社会,人与人的交往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困难,个人也会产生紧张、孤僻、情感缺乏等症状,有些甚至产生人格障碍和人际交往障碍,只会纸上谈兵,无法面对真实的社会,形成了一种“人—机—符号—符号—机—人”的思维模式。导致学生心理冷漠化、交往障碍、甚至失去现实社会的生存能力。
  
  二、网络社会里如何对青少年进行德育
  
  江泽民主席指出:“在21世纪,科技伦理的问题越来越突出。核心问题是科学技术进步应服务于人类,服务于世界和平、发展与进步的崇高事业。”这是人类发明与应用网络的根本宗旨与道德目标,因而,全社会都应加强对青少年上网的教育引导,实施网络文明工程建设。教育学生懂得有利社会、关心公益应是规范网络活动的最高行为准则,是网民应尽的道德责任。只有这样,才能使网络真正成为有利于社会进步的重要工具。
  (一)国家以“法”制网
  网络传播管理主要依托三个途径:网络立法、道德自律和技术控制。相对于前两者而言,技术控制是最客观的手段。网络信息五花八门,内容杂乱,对于毫无防范能力和意识的教育对象来说,网络不良的诱惑难以抗拒。为了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必须尽快制定和完善网络法规,使网络发展从无序到有序。
  我国一直将新闻出版作为意识形态的重要阵地,对其管理严格得近乎苛刻。然而,网站建设的申办程序却简易得多,一台可以运行Windows95以上版本系统文件的计算机、一部电话,在CCNIC(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申请域名并交纳有关费用,个人网站即告开通,随时可以把信息传播到Internet的任何一个节点。可以说,这种管理程序上的双重标准,在某种程度上为网上信息泛滥、网德失范提供了技术条件和政策土壤。
  尽管近年来,我国政府先后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等法规,使我国的互联网建设和发展向着法制化与规范化的方向迈出了重要一步。但是,在具体实施中,却存在着立法滞后、无法可依的问题,更存在着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甚至违法不究的现象。
  青少年是网络社会中的主要群体,一方面,由于他们自我控制能力较弱,自我表现欲望强烈,法制观念淡薄,往往会在不知不觉中陷入网络犯罪的深渊;另一方面,网络社会缺乏有效的法律制约,青少年相应地就缺少法律的保护,他们的个人隐私、人身安全、心理健康等就容易成为网络犯罪的侵害对象。因此,加强网络立法工作,对于保护青少年不受网络犯罪的侵害和预防青少年网络犯罪迫在眉睫。
  (二)社会以“境”制网
  当前家庭、学校和社会对孩子们的影响还存在许多不一致的地方。学校教育力求使学生更多接触到积极的道德标准和价值标准,但当学生走出校门,却不可避免地受到社会上某些负面现象和思想的影响。难怪老师们常说:“学生在学校听的一堂课,不如在社会看的一件事。”尽管此说法有些夸大,但却说明了社会环境的负面影响对未成年人的成长起着很大作用。
  应该在全社会倡导网络文明,形成健康的网络文化;加强网吧管理,遏制网络污染的形成和传播。特别要在“营造”上下功夫。要采取多种形式,从多方面营造出适合未成年人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要努力开发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文化娱乐项目,如低票价暑期系列音乐会或系列文化活动推展周等活动,从而逐步引导青少年离开电子游戏厅,走进音乐厅和剧院,在陶冶情操的同时,增长知识。
  (三)学校以“德”制网
  学校教育应成为网络德育的主渠道。学校要有计划、有目的、有组织地开展各种丰富多彩的活动,引导学生从网络无限多样的信息中,找到正当的兴趣爱好与正确的发展方向,以发展自己的个性与特长。学校要变堵为导,主动占领网络阵地,为学生创造在学校上网的环境,充分利用学校现有的网络设施,保证网络交流的自由、开放和民主,鼓励学生把自己关心和感兴趣的话题,存在的情绪与困扰,通过网络直接反映、直率表达,这才有利于学校了解学生的真实思想,把握问题的关键,制定有针对性的教育对策,使学校德育贴近学生、贴近现实,最终达到入脑、入心、入情、入理的德育绩效。
  教师要主动学习网络知识,了解网络,同时,要提高自身的网络道德修养,做学生的表率。在政治课中应增加“网风”与“网德”教育、网络法纪教育和网络文明教育,最终形成系统的“网络道德”。要教育青年学生增强对全球网络文化的鉴别能力、自律能力和免疫能力。要教育网络用户把网络道德规范和网络技术置于同样重要的层面加以学习和掌握,培养自觉的网络道德意识、道德意志和道德责任,提高道德自我教育的能力。
  (四)家庭以“情”制网
  有调查结果显示,北京市中学生家长中仅有12.7%的人经常上网,46.9%的家长完全不会上网。家长们首先要做的是抓紧时间给自己补补课,掌握一定的网络知识。
  上世纪80年代初,电视节目的大发展也曾引起许多父母的忧虑,然而最终人们认识到,仅靠限制看电视是不行的,应该提供高质量的、适合孩子观看的电视节目来吸引孩子。同样,我们不能也很难限制网络的使用。在这种状况下,家长所能做的,一方面是适时地和孩子一起上网冲浪,与孩子共同分享网络带来的快乐,引导孩子选择和使用合适的网站、网页;另一方面,家长要尽可能在节假日带孩子到大自然中去体味现实生活的乐趣,给孩子创造一个多彩的世界,使他们从网络中走出,回归到现实生活中来。
  总之,网络时代的价值观与生活方式等都发生了变化。这些变化对我们网络环境下的德育工作产生了相应的影响,带来了新的课题。我们不能无视已经在青少年身上发生的一系列网络社会的问题,更不能容忍由于这些网络社会问题而日渐引发的青少年道德失范。开展校园网络文明建设工程,任重而道远。我们应该采取积极的、超前的应对措施,以创新的工作方法,进行耐心细致的思想品德教育,使青少年得到健康成长,并开创网络环境下学校德育工作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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