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4年第4期
当“规则无人看守”时
作者:秦志强 陈明华
在瑞士,有一次龙副部长和几个朋友去公园散步。上厕所时,他听到隔壁的卫生间里发出“砰、砰”的响声。当时他只是有些纳闷,也没太在意。出来时,一位女士非常着急地问他有没有看到她的孩子,并说孩子已经进厕所10多分钟了,还没有出来。龙副部长想起了隔壁厕所的响声,于是他又走了进去。打开厕所门后,他看到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正满头大汗地修理着抽水马桶,因为怎么弄都冲不出水来。原来,男孩觉得自己上厕所后不冲水就走是不对的,可是,偏偏抽水马桶又坏了,所以只好临时当起了修理工。
一个小孩子在无人监督、无人催逼的公共场所,竟能如此自觉、自愿地遵守规则,叫人好生感动。如果说冲一下水属举手之劳,尚不足以说明什么的话,那么,在冲水设备损坏的情况下,为了不给别人带来不便,还能够费心尽力地去修理,甚至急得“满头大汗”,这就不是一般的规则意识了。尤为难得的是,以该主人公的年龄,应该远未达到责任感已经形成的阶段,而他所做的一切竟又是在“规则无人看守”的时候。这就更令人好生佩服。
笔者禁不住想到:同样的事情,同样在“规则无人看守”的情况下,如果我们的孩子碰到了这种情况会怎样处理呢?甚至,如果我们大人碰到了又会怎样呢?长期以来,我们虽然一直把德育置于首要地位,虽然也一直在强调道德、纪律、规范,但是我们的孩子一旦“还原”到缺少外来约束的状态中,为什么道德、纪律、规范的约束就变得那样苍白无力?为什么有的人就会不由自主地“跨越”规则?为什么有的人背离了规则却还是那样地心安理得?看来,外在的规则并不等于内心的准则。德育的任务就是要让规则意识牢牢地印刻在孩子们的内心深处,不断沉淀并最终凝成一种责任。
为此,我们应将孩子引领到具体的“道德生态环境”中,让他们推己及人,推人及己,做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让他们在耳闻目睹中明辨是非曲直,在灵魂深处确立规则意识。应让孩子们明白:在自己获得方便整洁的时候,同样有必要为别人留下一个方便整洁的空间;在置身安定场所的时候,同样有责任去维护安定有序的环境。一句话,自己在享受到某种权利的同时应该履行相应的义务。如果我们仅仅让孩子们在书本上进行是非选择,在课堂里进行单向道德信条的灌输,是远远不够的。
我们应该对合乎规则的道德行为进行激励性引导,让学生形成正确的情感体验,产生愉悦、享受和满足的心理感受,并逐步转化为自身的一种由衷需要、一种自然习惯、一种不带任何功利色彩的自觉举动。事实上,当这样的习惯一旦养成,就能很容易、很自然地发生作用了。于是,我们就能步入期待中的道德自觉的境界。当一个人获得了这样一种情感体验,即便一时背离了规则,他也会因此感到不安、愧疚,感到良心受到谴责。这时,责任感就会发挥出不可小视的免疫作用。洛克说过:“只有出自衷心的羞耻心和不愿见恶于人的畏惧心,才是一种真正的约束。”
我们还应该在行动中促使规则意识的内化,促使责任感的形成,促使“规则无人看守”时的行为自律。或许老师一千次的耳提面命也抵不上同学们一次的独立躬行。叶圣陶先生早就指出:“受教育的意义和目的是做人,做社会的够格的成员,做国家的够格公民。想到‘做’字,就可以悟出,光记住些概念是远远不够的。必得把某些精要的东西化为自身的血肉,养成永久的习惯,终身以之,永远实践,这才对于做人真有用处。”当规则意识深深地镌刻在心灵的碑石上,当责任感自然地践履于个人的行动中,那么,他就感觉不到规则的存在,他能够感到的是义不容辞,是责无旁贷,他就超越了一个“自然状态的旧我”,由是,精神的自我完善也就水到渠成了。
因此,当“规则无人看守”的时候,最后的一道“防线”就是个人的责任感了。我们的教育应该加高和夯实这条“防线”,并不断巩固和增强它,直到规则无须看守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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