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4年第4期

论德育与生活的关系

作者:童润生 李晓蕾




  
  中国早期教育家杨贤江曾指出:“自有人生,便有教育。因为自有人生,便有实际生活的需要……”人的教育是多方面的,而有目的地培养学生品德的活动——德育,则更与人们的生活有着密切的关系。
  
  一、德育源于生活
  
  1.德育源于生活的需要。
  从教育的起源来讲,教育源于人类参与社会生活的需要。原始人群为了生活而进行群体生产劳动,并开始制造和使用工具。人类为了自身的生存与延续,必须把生活和生产劳动中获得的经验、技能传授给年轻一代,这就形成了最早的教育活动。到了氏族公社时期,随着人们劳动能力的增强,生活逐渐变得丰富。与此相应,教育活动除了生产劳动外,还出现了原始宗教教育,如原始宗教活动中的鬼魂崇拜和祖先崇拜等。氏族公社的鬼魂崇拜在灵魂不死的观念支配下,在丧葬、祭祀的宗教仪式中,对氏族成员不仅灌输迷信思想,也灌输尊敬长辈、加强氏族团结的思想。同时,氏族公社的人把自己的祖先神化,产生祖先崇拜。这种原始宗教的祖先崇拜活动有两个特点:一是重视血缘关系,明确上下辈分,追念共同的祖先;二是宣扬祖先的功德。通过祭祀活动,加强亲缘关系,唤起氏族团结的感情,激励建功立业的精神。无疑,这是产生于生活需要的最早的德育。
  2.不同时期的德育不同。
  不同历史时期,不同的生活,德育的目标、内容也不相同。原始社会的德育是为了保证人类群体的生存与延续,强调的是氏族内部的团结一致。奴隶社会的德育发生了分化,具有鲜明的阶级性。统治阶级力图把奴隶主培养成尊神、重孝、勇敢的统治者,而被统治的奴隶阶级只能在社会生产和生活的实践中,受到统治者的精神奴役和社会教化。在漫长的封建社会中,统治者通过宗教、迷信等形式力图使人民大众形成节制、顺从的“美德”。资产阶级倡导的德育更多地强调“抑神扬人”,重视人的健康个性的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德育则更强调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道德观的形成。
  不同时期、不同地位的人们所受德育的目标和内容不同,使德育具有历史性与阶级性,这源于人们所处社会生产、生活需要的不同。统治阶级所受到的德育是为了其统治的完善与巩固,被统治阶级所受的德育则是为了让其更好地为统治阶级服务。随着人类生产水平的提高和人民生活的日趋复杂,德育的内容和形式将随之发展变化。
  3.德育反映着生活。
  德育的内容与目的源于一定社会生活的需要,反过来,不同时期、不同阶级与阶层的德育,也必须反映不同的生活。例如,强调“天不变,道亦不变”,主张“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和“仁、义、礼、智、信”的封建伦理道德的德育,反映的是中国封建社会中,统治强硬,等级森严,人民处于严格的封建规范和道德奴化下的沉重生活。而倡导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道德的德育,反映的是社会主义社会中,人们热爱集体,关注他人,在共同利益一致的基础上,谋求共同富裕,追求美好生活的现实状况。即使同在春秋战国时期,儒家强调的是立志、修身、中庸的德育,反映的是“学而优则仕”这种以为官从政为目标的社会生活状况;而墨家主张的是平等、兼爱、非攻,反映的是小生产者的生活愿望。产生于社会生活需要并随社会生活发展变化的德育,必定是一定社会现实生活的写照。
  
  二、德育的实施离不开生活
  
  1.生活具有德育的作用。
  我国教育家陶行知先生认为,生活有教育的意义,“生活即教育”,“过好的生活便是受好的教育,过坏的生活便是受坏的教育”。作为教育重要组成部分的德育,无不如此。古语说,“近墨者黑,近朱者赤”,“染于苍则苍,染于黄则黄”,说明不同的生活环境,本身就是一种无形的德育。中国历史上“孟母三迁”的例子,无疑是生活即德育的生动说明。孟子与母亲居坟墓边,他津津乐道的是鬼神之事;孟子与母亲生活在街市中,他耳濡目染的是街市上小商贩的习气;当孟母把家搬至学堂旁,孟子在环境的熏陶下,便一心向学了。美国学者罗伯特· 科尔斯通过长期研究也证明:“道德行为是儿童对日复一日在家庭和学校生活中所遇到的有关道德经历的反映。”儿童总是自觉不自觉地从他们的现实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吸取道德思想,形成自己的善恶、是非等道德观念,产生好恶、爱憎等情感,养成一定的行为习惯。社会生活确实具有一定的德育作用。
  2.德育的方法和途径离不开生活。
  德育的方法与途径林林总总,但总归离不开生活。正如陶行知先生强调的那样,要将德育置于生活之中,以生活教育学生。在德育中,我们往往选取学生生活中的榜样,以他人的高尚思想、模范行为和卓越成就来影响学生的品德。由于这种方式来自生活,把道德观点和规范具体化、人格化,所以对学生具有极大的感染力和鼓动力。另外,有目的地组织受教育者进行一定的生活实践活动,以培养其良好品德的方法也是德育的一种基本方法,因为青少年良好完善的品德只有在社会生活和道德实践的过程中才能形成。我国古代德育也十分重视艰苦磨练。孟子说:“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我们应发扬这一传统。此外,诸如人格感化、环境陶冶等德育方法都离不开具体的生活实践。人的思想情感、意志品质和行为习惯,只有在具体的生活实践中才能逐步培养起来,即离开了丰富多彩的生活经验,就不可能得到发展,这是勿庸置疑的真理。
  3.德育理论须植根于生活。
  一方面,受教育者在社会生活实践中受着潜移默化的影响;另一方面,受教育者在学校教育的引导下,要从一定社会、阶级的思想政治观念、道德规范和理论体系中吸取精神营养,接受有目的的德育。这种有目的性和方向性的德育是完整地培养受教育者知、情、意、行的过程。知,即道德知识,是指人们对一定社会道德关系及其理论、规范的理解和看法,包括人们通过认识形成的各种道德观。要让学生提高道德认识,接受这些道德知识理论和规范,首先必须保证这些道德理论和规范来源于一定的社会生活,不是空洞的远离实际的空谈。其次,要结合学生的生活实际,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情感,形成坚强的道德意志,最终在一定的道德认识和道德情感支配下形成一定的道德行为。纯粹的德育理论犹如无本之木,不可能转化为人的道德品质。只有结合社会生活实践,才可能从理论到实践,从知到情、意、行,最终把抽象的道德理论转化为受教育者的精神品质和实实在在的道德行为。南宋的朱熹,通过《童蒙须知》把封建的伦理道德要求贯穿到儿童的日常生活和学习中,用于培养其道德品质,虽有历史的局限性,但不无可取之处。
  
  三、德育对生活的作用
  
  德育源于社会生活的需要,德育的实施离不开生活。而人的道德品质一旦形成,又对社会生活产生着重要的作用。没有哪一个国家,哪一个社会不重视德育。从个人的角度讲,具有良好的道德素质,有利于其在一定社会生活中的全面发展,实现个人的价值。德育的功能,更多地体现在对社会生活的作用中。德育能够制约青少年的发展方向,影响公众舆论,影响民族素质和社会心理,对社会生活产生巨大作用。德育是维护、调整和完善一定社会关系、生活方式、政治与经济制度的一个重要因素,所以,德育又具有影响社会生活的稳定和发展的重要作用。因此今天,在依法治国的同时,我们也强调以德治国。这正是在充分地实现着德育的强大社会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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