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3年第7期

让每个孩子都享有美好的未来

作者:尚秀云




  我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工作了16年,曾审理过630多名犯罪的未成年人。每当我审阅一本本纪录他们罪行的案卷时,每当在看守所铁窗内看到那一张张懊丧、悔恨的面孔时,每当在法庭上看到他们作为刑事被告人接受审判时,每当案件宣判看到他们被判刑时,我的心情都格外沉重,为他们的失足而深深地惋惜。
  这些少年犯正值人生花季,理应在明亮的教室里学习,在温馨幸福的家庭里生活。这些少年犯也曾有过美好的童年和对人生的憧憬,然而他们却因犯罪沦为囚犯,失去了本应属于他们的自由、自尊和许多宝贵的东西。
  有专家说,世界上青少年犯罪被列为继吸毒贩毒、环境污染之后的第三大社会公害。在我国,未成年人犯罪也是突出的社会问题之一。未成年人犯罪的人数逐年增多,且向低龄化、团伙化和恶性化发展。他们的犯罪行为,不但毁了自身的前程,也给自己的家庭造成不幸,给社会造成了危害。
  长期以来,党和国家一直关心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要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这项工作在很大程度上要依靠教师。教师的行为,甚至一个表情、一句话都可能对学生产生重大影响。江泽民同志说:“教师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不仅要教好书,还要育好人,各个方面都要为人师表。”
  我在少年刑事审判工作中曾经接触过许许多多优秀教师,他们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既教书又育人,他们既爱品学兼优的学生,也善于引导那些学习有困难、品行有缺陷的学生,即使对犯了罪的学生,他们也不嫌弃,而是满腔热情地教育、感化和挽救,把一个个学生引上了人生正路,学生感谢他们,家长感谢他们,全社会都感谢他们。
  我在承办许多案例时发现,学校领导和老师们的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对学生的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对挽救失足学生起了决定性的作用。我曾审理过这样一起盗窃案,被告人王某,15岁,本是重点中学的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王某家庭条件很好,父母都是高级知识分子,但因工作繁忙而无暇管教孩子。王某参与盗窃,仅仅是为了当上心目中的“英雄”。他曾为自己没能出生在战争年代深感遗憾,甚至希望身边出现火灾、儿童落水等事件,好让自己有机会当上英雄。后来他看了一些武侠电视剧,觉得里面的“神偷义盗”很英勇,于是他参与了结伙盗窃。他把偷来的价值1万多元的东西一部分送给同学,一部分锁进柜子。面对这些“成果”,他获得了极大的心理满足。案发之后,他非常后悔,痛哭流涕地写下了悔过书。
  这个孩子作案动机单纯,符合未成年人作案特点。少年犯作案时往往具有很大的盲目性、冲动性,同时也因为他们可塑性较强,经过教育、感化和挽救,很多人最终能走上正路。王某非常幸运,事发后,他的学校和老师没有抛弃他。在羁押期间,他的班主任给他送来了课本,希望他不要落下功课。后来,他被判处3年徒刑,缓期4年,这时,他的学校和老师没有把他拒之门外,而是向他伸出了热情的手,接收他回校上课。上课的第一天,班主任给他写了一封信,上面写道:“我希望你把今天当成全新的开始,把过去的一切都留给过去,凭你的聪明以及抗挫折的决心和毅力,去塑造一个全新的你,一个让师长、朋友和同学们欣悦的你,好吗?”在各方面的帮助和教育下,这个孩子发奋努力、重新做人,以优异的成绩考入了一所重点大学,后来又到美国攻读博士,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才。
  但是,也不乏相反的事例。我曾办过这样一起抢劫案,被告人李某,男孩,14岁,他是某中学一年级的学生。父母都是普通工人,这名少年生性顽皮,不爱学习。有一天上数学课,因不遵守课堂纪律,与数学老师顶撞起来,这位数学老师将李某交班主任处理,班主任又将李某交学校校长处理,校长对李某进行批评教育后,班主任老师将其送回家,责令停学,还叫同学带话让其在家改正缺点,什么时候改好了再回来上学。过了几天,李某及其家长曾多次找到学校,要求返校上课,但都被学校拒绝,以致李某整日在外游荡,无所事事。不久,李某便在电子游戏厅结识了不良少年,学会了吸烟、酗酒,后来在他人的唆使下,结伙参与抢劫,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我还承办过张某、李某抢劫案。两人都16岁,是北京某职业高中一年级的学生,因不好好学习,功课经常不及格,以致影响班级的整体成绩,老师决定对他们进行罚款:主科不及格罚款人民币300元,副科不及格罚款人民币200元。一次,二人主科和副科考试不及格,不敢将此事告诉家长,他们思来想去,终于想出一个弄钱的办法,就是深夜到大宾馆附近去劫卖淫小姐。他们第一次就抢到人民币数千元和一台手机,以后连续多次行抢,后因犯抢劫罪被判处重刑。
  有位教育工作者说:“老师不应像铸造工那样按同一个砂模铸造学生,而应该是雕刻师,善于处理原料玉石上的疵点,要精心设计、雕琢,将疵点变为作品上的亮点。”我们少数学校、个别老师,由于种种原因,采取了某些不尊重孩子受教育权、违背教育原则的做法,这些做法对孩子的伤害是终生的,也许就由于某一点教育上的失当,永远关闭了孩子求知、好奇、上进的大门。也有一些学校为了维护学校的“名声”,执意将某些有缺点的孩子轰出校门,其后果就不可预料了。
  江泽民同志说:“教育是一个系统工程,要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教育水平,不仅要加强对学生的文化知识教育,而且还要切实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品德教育、纪律教育和法制教育。”让我们法律工作者同广大教育工作者携起手来,为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让每一个孩子都享有一个美好的未来,共同奉献我们的爱!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法院100081)